安全生产制度

时间:2024-10-15 18:34:22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制度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1

  目的:

  为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保障车间设备的安全生产,规范车间生产操作流程,减少生产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范围:

  本规章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制定程序:

  1、安全生产小组起草,并报批公司领导;

  2、公示,并听取员工意见;

  3、确定并颁布。

  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

  1、安全教育制度

  1、1目的:营造企业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1、2内容:

  ①入职培训;

  ②定期安全培训;

  ③特殊岗位培训。

  1、3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车间班组长。

  1、4执行程序:落实岗位安全教育。

  2、安全检查制度2、1目的:确保生产设备安全,避免生产事故。

  2、2内容:

  ①设备度量检测;

  ②消防器材核查;

  ③安全装置检查。

  2、3责任主体:车间班组长、设备管理员。

  2、4执行程序: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3、事故报告制度3、1目的:及时处置生产事故,防止事态扩大。

  3、2内容:

  ①生产事故的`紧急处理;

  ②发生事故后的报告流程;

  ③事故评估和处理流程。

  3、3责任主体:车间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事故处理小组。

  3、4执行程序:发生事故后及时报告,并按要求处理。

  4、安全考核制度

  4、1目的:强化安全责任、提高员工责任意识,达到“三重一大”目标。

  4、2内容:

  ①安全人员岗位责任;

  ②事故责任清单;

  ③安全责任考核权重。

  4、3责任主体: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长、员工本人。

  4、4执行程序:根据安全考核权重,定期开展安全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责任追究: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均需追究责任,违规者将受到公司内部惩戒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对于由于责任人员不按照规章制度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制度2

  第一章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法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规定、通知、办法等,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自觉接受国家安全监察、行业管理部门和群众监督。

  3、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的同时,安全工作也应同时进行,并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4、建立健全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工作人员,明确并落实责任。

  5、主持制定和完善本企业各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和采取防范措施,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监督机构。

  6、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经费,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技改时应同时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7、本企业发生各类事故后,要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迅速组织抢救,并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二、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规定、通知、办法等。

  3、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的同时,安全工作也应同时进行。

  4、组织制定安全措施计划(安全规定、安措工程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落实安全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力量保证落实。

  5、组织编制审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及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6、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使每一职工都要达到"培训-考试-合格-发证-持证上岗作业"的要求。

  7、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制定措施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在人、财、物上给予优先保证,做到"三不生产"。

  8、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召请就近的矿山救护队。

  9、按规定组织对所发生事故的调查分析、结案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0、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指令和意见。

  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颁发的其他技术安全规程,正确行使《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矿总工程师负责的审批权限。

  3、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本企业的《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

  4、领导全矿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技术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各专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5、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从技术上研究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预防事故发生。

  6、对本企业出现的各类事故,要从技术管理角度认真分析,与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出相应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7、企业发生事故后,协助矿长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8、领导组织本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评比,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

  9、搞好采掘规划,保证采掘工程的正常接替。

  四、工程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安全技术工作,对本专业内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颁发的其他安全技术规定、要求等。

  3、在总工领导下,及时编制本企业《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等。经审批后的各项规程、安全措施、计划、制度,要跟踪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并根据生产实际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4、在总工领导下,负责本专业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预防事故发生。

  6、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检修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组织开展技术练兵活动。

  7、参与事故调查,从技术管理角度认真分析,与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出相应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9、负责本专业内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

  五、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矿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及监察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规定、通知、办法等。

  3、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措施,督促有关人员限期整改。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三违"人员,坚持"三不生产"原则,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令和意见。

  4、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煤矿"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

  5、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奖惩条例,认真监督奖惩条例的执行情况。

  6、组织每旬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负责基层管理人员每旬和瓦检员每周的安全培训教育。

  7、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严禁"三风"作业和瓦斯超限作业,负责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8、组织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处理、报告,制定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执行,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9、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矿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三不生产"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负责所管范围内各项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5、参加每旬全矿安全大检查,协同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并负责措施的贯彻执行。

  6、随时掌握所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措施消除,对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研究、解决。

  7、坚决制止"三违"现象,严肃查处"三违"人员,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令和意见。

  8、领导所管范围内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七、工会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宽赛活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3、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4、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5、监督检查本单位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八、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科长对全矿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负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

  2、在矿领导各总工的指导下,负责全矿安全执法工作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对科内所有人员的安全行为负领导责任。

  4、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并参加本部权限范围内的通风、防尘设计,风量分配和有关的计算工作,组织和参加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5、负责矿井通风瓦斯业务技术管理和安全监察,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和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检查,总结、布置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班组对不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

  6、组织人员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预防措施,并对事故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检查和布置科内工作,协调管科内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负责审阅各类安全报表和报告。

  8、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

  九、生技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技科长对全矿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矿生产技术政策、标准、规范以及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的实施情况负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

  2、在矿领导和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全矿生产技术管理和现场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对科内所属人员的安全行为负领导责任。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方针、政策及规范标准,组织处理本职范围内的生产技术问题。接受总工程司领导,对总工程师负责。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并随时向矿领导请示汇报生产技术情况。

  5、负责组织制定和审阅科内文字、技术资料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会审采、掘、维修作业规程和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矿各工种人员的操作规程。组织学习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和先进经验。

  6、负责全矿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矿井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并审定验收结果。

  7、布置、检查本科所属人员的工作,班组之间,管理人员之间工作关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十、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和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优先保证安全的需要。

  2、对所管辖范围内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本队工人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以及本企业的其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及时制止和处理"三违"人员,完成企业下达的安全奋斗目标。

  4、建立健全本队的各项管理制度。

  5、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合理配备人员,搞好新工人的"传、帮、带"工作,积极培养安全生产骨干。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掌握本队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安监科发出的隐患通知书应及时落实人员限期整改。

  7、负责执行本队安全检查制度,做到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督促检查本队班组班前会召开情况。

  8、发生的各类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尽快赶到现场,采取措施,全力抢救,控制事故扩大。事后要参与事故的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9、抓好本队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本队努力完成生产计划、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取得好的经济效益。

  10、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奖惩工作。

  十一、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顶板工、瓦检员、小班(指10人以下的班组)由班组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矿井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2、对所管区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在生产中,始终贯彻和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

  4、组织开展有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搞好现场的传、帮、带工作。

  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7、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

  8、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十二、科(队)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以及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其所领导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坚持深入工作第一线,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作业环境及工人操作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按时提出本工区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由矿长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4、对本工区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操作技术指导。

  5、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领导。

  6、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十三、车间主任(队长)的安全生产权力规定

  1、对队安全生产管理有协调指挥权。

  2、对下达给本队的安全生产任务,有权根据队安全工作的需要,进行本队范围内的劳动调配和劳动组织的调整。

  3、对本队职工在安全生产、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排除重大事故等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违章违纪造成严重事故或经济损失者,有权进行表扬或批评,并有权建议上级给予奖励或处分。

  4、在对工人技术考核、晋级等工作中有组织评议权;对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的职工有奖金分配权。

  5、在无作业规程、主要设备和材料不合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开工。

  6、生产现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并威胁工人的人身安全时,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处理。

  7、对那些在安全管理中,有严重失职行为的管理人员,有权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情况。

  8、对矿或队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有权建议修改。

  9、因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爱到打击报复时,有权越级控告。十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在生产中,始终贯彻落实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优先保证安全的需要。

  3、组织本班、组工人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及时制止和处理"三违"人员,完成企业下达的安全奋斗目标。

  4、坚持跟班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科发出的隐患通知书应及时落实整改。

  5、坚持工人作业前,班、组长应先检查工作面的安全状况,无隐患后,方可允许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工人作业结束后,班、组长、顶板工还应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无隐患后方可下班。

  6、坚持组织召开班前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落实当班安全生产工作。

  7、班组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严禁盲目指挥。事后,应组织班组人员,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8、搞好班组质量标准化工作。

  9、组织本班组人员努力完成生产计划、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取得好的经济效益。

  十五、地质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矿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

  1.负责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上报或下发的各种地质、水文、储量管理,以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2.组织分析研究矿井地质构造、水文变化规律,及时修改地质说明书和图纸,并提出该项工作的建议;

  3.参加矿井远景规划,年、季、月度作业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和审定,参与采区设计和技术作业规程编制的有关工作;

  4.负责各种基础图件、月报表和储量报表的审核,主持储量报损、注销工作;

  5.参与制定和审核矿井生产勘探方案钻孔设计,积极推广勘探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业务水平台;

  6.经常向总工程师和矿长汇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测量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测量组的业务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好现场学习、执行《测量规定》、《规定》、《实施细则》、组织部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

  3.负责组织较大规模的联系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工作;

  4.负责组织测量业务分析会,布置发送测量情况联系单;

  5.负责组织测量资料的审核、整理与归档工作;

  6.负责安排仪器的定期检查、校正工作;

  7.负责组织测量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方法;

  8.负责审核有关人员提供的生产、安全及设计所需的测量资料。

  十七、水文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1.负责为生产建设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或专项报告;

  2.负责及时对采掘生产进行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

  3.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4.负责提供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

  5.负责为生活供水提供水文地质资料,编制水源勘探和水源设计;

  6.负责及时填绘各种水文地质图,掌握地下水的动态变化;

  7.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规律,探索防治水有效办法。

  第二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生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制定并汇同有关部门审批本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在设计、生产及基建过程中,要坚持按"三大规程"和设计规范办事。

  4、从技术角度研究安全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定期编制各项生产、施工中的灾害预防和处理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5、图纸资料齐全。准确掌握工程地质资料,及时填绘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地面、井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管路系统图,运输系统示意图,KJ78监控系统及通讯、信号、照明系统示意图。建设工程项目应有施工图、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做到"三同时"。

  6、严格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坚决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检查验收采、掘、机、运、通工程。

  7、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状况,收集安全生产技术的经验教训和规律资料,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指导安全生产。严肃查处"三违"人员,发现取措施消除,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企业发生事故,应积极配合抢险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参与制定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制定工作。

  8、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按时编制和安排机电设备的定期维修计划,要求固定设备达到100%完好率,采掘移动设备完好率达到80%以上,井下供电严格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十不准",严禁使用失爆电器设备。9、加强矿井提升、通风、排水等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好雨季"三防"设备和避雷器的检查及检修计划安排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11、参加每旬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12、协助总工搞好采掘布署规划,保证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做到安全、可靠、经济。

  二、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督促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在矿长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改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参与汇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来,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矿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6、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7、出现事故,要立即配合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积极抢救。事后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汇报制度,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分析、处理、汇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做好工伤、亡事故登记,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10、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工程进展情况。

  11、负责"一通三防"技术指导及管理,做到"系统合理,风流稳定,风量够用,管理加强,消除不合理的串联通风,防止瓦斯积聚和煤尘飞杨、堆积,严禁"三风"作业,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及时编制不同时期的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并按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12、加强主要通风巷道的维修计划和通风设施的管理,定期组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加强日常的矿井测风、调风工作和通风瓦斯安全仪器仪表的维护、检修、校正工作。13、在总工的领导下及时编制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通风工程计划。

  14、认真组织实施瓦斯鉴定、反风演习、通风阻力测定,保证通风设备安全、可靠运转。

  15、编制临时停风、瓦斯排放和密闭破除等安全和施工措施,编制、审批有关作业规程。

  16、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风量测定,粉尘、瓦斯检查和火灾监测等工作,有问题时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17、负责全矿通风系统的调整、瓦斯检查、风量测定、局扇部通风管理、监控系统管理,保证井下各用风点有足够的新鲜风流,严格做到通风的"十六字"方针。

  18、及时进行新建通风设施工程质量验收和"一通三防"质量全面验收。

  19、认真实施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时收集通风资料,做好通风档案工作,上报资料及时准确。

  20、负责全矿防尘系统管理。对主要大巷、井底车场、采区上下山、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等的粉尘定期冲刷,并按规定及时对采、掘工作面的粉尘进行测定分析。

  三、机电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各项机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完好标准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机电设备完好。

  2、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定期组织人员对设备安全进行大检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设备要及时组织维修,确保运行安全。

  4、组织对全矿各类重大设备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恢复生产,制定措施。

  5、负责机械、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

  6、负责本单位机械、电气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7、对各科安全装置、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调试等工作,确保完整、灵敏可靠。

  8、搞好季节性性预防、检测,做好电器保护装置的使用。

  9、配合有关部门,有计划的组织好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做到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自身保护能力。

  四、运输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编制各种管理制度、生产计划、作业规程及机电设备、轨道配件、材料计划。

  2、定期对机电设备、轨道、道岔等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使之符合标准。

  3、加强矿车、运输设备管理,有计划地对机电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转,消灭失爆现象,杜绝重大机电事故;加强轨道、道岔及上、下山安全设施管理,使安全设施灵敏可靠。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对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整改计划,杜绝人身或机械事故的发生。

  5、有计划地引进并投入先进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减少或杜绝机车追尾、碰头、斜巷跑车事故。

  6、对信号把钩工、电机车司机等特殊工种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各工种的技术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7、坚持对事故分析和及时处理制度,并制订相应防范措施。

  五、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矿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

  4、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5、储存、发放物资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

  6、负责本部部门的隐患治理。

  六、后勤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治理。

  3、负责本单位食堂、所属库房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

  4、负责所属生活锅炉、民用液化气瓶、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5、负责行政、生活设施等的安全管理。

  6、负责本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七、医疗卫生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做好入矿新工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健全职业病档案,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2、认真做好工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

  3、在企业内任何场所发生伤人事故时,要立即携带救护工具,到现场抢救。

  4、负责医疗事故管理、处理和上报。参加工伤鉴定,负责提出医学鉴定依据。

  5、负责作业场所尘毒点、高温点的监测、统计、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和改进意见。

  八、经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经营与安全"五同时"原则。

  2、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经营,发现违反这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

  3、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生产经营会议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对涉及安全措施资金要优先保证,并根据年度计划对技措工程的安排,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解决工程所需资金。对涉及安全所需的物资要优先按时组织购回。

  九、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

  3、负责对全矿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指导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工作。

  4、负责对本单位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保卫工作。

  5、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本单位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

  7、定期负责对本单位的消防、设备、和防雷装置的检查检验,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施、设备、防雷装置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负责追查并限期整改。

  十、工会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对忽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并要求企业及时研究答复。

  3、参加安全检查,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发现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工人撤离危险场所,企业必须立即做出处理。

  4、支持工人保障安全的合理要求。

  5、按"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协助班组搞好安全建设工作,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职工开展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努力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大力表彰。

  7、监督、协助行政部门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8、抓典型,推广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和开展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先进经验。

  9、监督企业是否将劳动保护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日程,如发现问题,工会要督促有关方面解决。

安全生产制度3

  第一条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有效地排查整治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道路运输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根据危害及整改难易程度实行分级认定,事故隐患一般分为两个等级: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或及时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经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中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认定。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事故隐患实施认定的主体为行业管理部门或道路运输企业。行业管理部门认定,是指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监管行为时,根据事故隐患认定标准做出的认定行为;企业自我认定,是指道路运输企业自身在安全管理活动中,根据事故隐患认定标准,查找事故隐患,并做出相应认定的行为。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杜绝形式化。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一般事故隐患:

  (一)制度制订和执行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不完整;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完全签订到位;

  3.未完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实行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

  4.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整改落实不到位;

  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未达到相关规定标准;

  6.应急预案中车辆、人员、设备、资金等落实不到位;

  7.季节性安全管理工作未做专门部署;

  8.未实现有效的车辆、人员档案管理;

  9.对车辆、旅客或危险货物未投保相应的法定保险。

  (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

  1.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但未完全明确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和要求;

  2.安全管理机构网络不明确,相应人员落实未完全到位。

  (三)人员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

  1.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持证率不符合规定要求;

  2.有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3.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岗位培训次数未达标;

  4.未对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实行有效监管,不能保证必要休息时间;

  5.未采取有效措施对运输违章和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理。

  (四)车辆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

  1.未严格进行车辆维护和安全例检;

  2.未在有效日期内办理车辆技术等级鉴定及年度审验手续;

  3.未正常使用已安装的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对车辆行车过程动态监管力度不够;

  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未按照要求安装标志灯、标志牌情况。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2.未专门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虽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但未明确职责的;

  3.无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或虽设有安全管理人员岗位,但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4.未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5.企业采取承包经营未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的;

  6.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检测不合格、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相应要求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参加营运的;

  7.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

  8.未按照站级标准要求实行行包安检、出站门检和车况门检的;

  9.违反规定运输国家禁运、限运物品的;

  10.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因素的。

  第八条各级运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检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自查中发现依据本办法认定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有权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主管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立即组织核实和认定,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条本办法所指道路运输企业包括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

  第十一条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事故隐患认定有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制度4

  一、总则

  为遵守国家关于《危急化学品重大危急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公司危急化学品重大危急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削减危急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司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急源的确定:

  根据《危急化学品重大危急源辨识》(GB18218)标准对公司生产、储存、使用的危急化学品进行辨识,我公司生产、储存的危急化学品数没有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本公司没有重大危急源。

  三、重大危急源的管理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急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急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2、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健环质团队,负责重大危急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公司重大危急源的使用管理部门为生产部,详细实施单位为联悦气体。

  四、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

  1、本单位的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工作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齐进行,安全评估报告的相关资料在安全评价报告中体现,一般状况不单独进行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

  2、在本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无重大危急源。

  五、重大危急源的备案:

  安健环质团队应在完成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填写重大危急源备案申请表,连同重大危急源档案

  材料,报送赣州市萝岗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重大危急源的场所和设备管理:

  1、建立设备管理档案,按国家的管理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测检验。2、制定重大危急源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巡检,发觉问题即时处理;

  4、制定重大危急源应急救援预案:

  七、附则

  1、本管理制度若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安健环质归口管理。

  3、本制度解释权在赣州联悦气体有限公司。

  4、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制度5

  为消除事故隐患,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

  (1)安全技改设施及时有效的投入到设备的`本质安全;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奖励;

  (3)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

  (4)抢险救灾;

  (5)降低粉尘及噪声,提高职业健康水平等均有可靠资金来源。为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做到专款专用,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生产软、硬件管理所需资金。

  1、相关文件和术语

  中铁政字〔20xx〕28号文件《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投入资金提取、使用、审批

  2.1依据财务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xx〕478号)文件规定,冶金工程按照年利润1%比例提取。

  2.2炼钢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施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2.3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和健全炼钢厂安全投入专款的审批、使用制度,报厂部领导审批使用和报销,不准移作他用。

  3、具体细则

  3.1改造设备,消除重大设备隐患需要资金。

  3.2采用先进技术,解决安全生产重大技术项目,可用资金。

  3.3粉尘和噪声的治理需要资金。

  3.4未列入公司采购计划的办公用品所需要资金。

  3.5安全培训、宣传教育投入需要资金。

  3.6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所需资金。

  3.7职工伤害治疗所需费用。

  3.8消防设施所需费用。

  3.9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维护使用费用。

  4、其他

  4.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炼钢厂办公室进行专项管理。

  4.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炼钢厂安全科进行专项使用。

安全生产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和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出租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货物运输、汽车客运站、驾驶培训学校、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道路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排查、建档、报告、措施、治理、时限、监控、资金保障及使用、预案等事项,并组织落实。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及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效防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省道路运输局负责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

  各市(州、地)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

  本辖区道路运输行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各县(区、市)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辖区内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管理机构举报。

  第八条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对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章隐患排查范围

  第九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主要内容见《贵州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附件一)。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章工作的职责

  第十条企业必须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部职责分工,明确并落实企业、部门、车间、班组(岗位)和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建立各个层级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责任制。

  第十一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安全生产、道路运输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及时排查治理本企业营运、动态监控系统、维修作业、驾驶培训等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从业人员招聘、学习教育培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第十二条企业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家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认定,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提请本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的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必要的应急预案。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整改治理。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涉及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隐患的基本情况;

  (二)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三)治理的方法和具体措施;

  (四)治理经费和物资保障;

  (五)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和职责分工;

  (六)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对本单位事故隐患进行治理,保证事故隐患整改所必需的资金,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企业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企业被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事故隐患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应当在进行治理整改的同时,及时向该机构报告。

  第十六条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对于各地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或者各级管理机构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论证;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进行评估、论证。经评估、论证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当向下达责令停产停业监察指令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和摘牌销号的书面申请,经该部门审查同意后,并办理挂牌督办的销号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同时将整改结果报属地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逐条登记、建档,每月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月1日前向属地管理机构报送《贵州省道路运输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情况表》(附件二)。

  第十八条企业必须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县(市、区)各级道路管理机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十九条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各级管理机构必须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的通知》及本制度的要求,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督促、指导属地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报告、登记建档、整改治理、落实责任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级管理机构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或调(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查处,并下达《贵州省道路运输安全生隐患责令改正通知书》(附件三)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对企业下达限期改正或整改指令的,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对治理整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随时掌握整改情况,改期限届满或企业提出复查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复查,形成整改验收报告并填写《贵州省道路运输安全生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附件四)。

  第二十三条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台帐,抓好整改的跟踪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档案,主要内容为:监督检查记录或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贵州省道路运输安全生隐患责令改正通知书》、《贵州省道路运输安全生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整改验收报告等。

  第二十四条对非企业原因造成的无法靠企业自身能力完全排除的,或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危害后果严重的,以及企业久拖或拒不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提请挂牌督办。

  第二十五条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和途径,受理事故隐患举报。

  第二十六条各级管理机构在组织开展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互相配合,对所发现或接到报告的事故隐患,即交有关责任部门处理并记录备案。

  第二十七条各市(州、地)管理机构应当每月3日前将属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统计分析情况和《贵州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二)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省道路运输局。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暂行制度的处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暂行规定由省道路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暂行规定自20xx年4月1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制度7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的前提,质量是企业的命脉,为了更好地把安全生产、质量和产量搞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企业收入,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各班组人员当班时不准喝酒,违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要负全部责任。

  二、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采石工人上山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违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后果的班表和当事人承担责任。

  三、破碎班表必须带领班组成员,包括(翻斗车司机,铲车司机,勾车司机)保证安全,抓好质量,如因失职而生产不合格石料,视情节给予班表和当事人处罚。

  四、各班长必须尽职尽责,领导班组成员保养维护好机器设备,如失职或操作错误造成设备损坏而影响生产的,对班表和操作者给予罚款。

 五、全体员工爱厂如家,如故意破坏设备及使用工具或偷盗者,除给予重罚外,情节严重的要开除追究法律责任。

  六、当班人员不准睡觉,不得远离生产现场,一经发现处以50-100罚款。

  七、生产班长必须投放好电容柜,熟练使用电容的投放量,不得有漏投现象,以免造成无功电费增高。

  八、生产期间不准有开空车现象,铲车,翻斗车,勾机在不工作时熄火停车,如有违反给予罚款。

  九、如有辞职不干者,必须提前十五天向场方提出申请,场方安排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场,如有违反者,场方将不予结算剩余工资。

  十、为了生产安全顺利进行,遵守长班时间,禁止迟到早退,有事提前请假,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望广大人员认真遵守上述规定。

石场场部

  20xx.xx.xx

安全生产制度8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

  2、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综合科统一布署,安全科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科室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个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4、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逃生与急救技能现场表演、图片展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广干部、职工自觉参与。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6、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最限度地减少身边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制度9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

  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

  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

  较危险岗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培训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

  7、要求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

  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xx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0日

安全生产制度10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企业的各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3、项目经理为项目部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须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建立完善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4、建立健全各级售货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并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5、坚持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四全”动态安全管理,通过对生产中人、物、环境状态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和避免事故,达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6、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安排和布置生产工作时,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7、经常组织由项目经理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包括普通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通过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来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发现问题后,定人、定时、定措施加以整改,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改善劳动条件。

  8、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三个方面的教育,使职工了能操作过程当中潜在的风险因素,把握提防措施,增强职工的安全出产意识,提高安全出产知识,有用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操作中的失误。

  9、发生事帮后,在积极抢救负伤人员的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去认识事故,实事求是的按照规定要求报告,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来自处理。

  10、不间断地摸索新的规律、控制办法与管理经验,指导新的变化事管理,从而使安全管理不断上升到新的高度。

  11、项目安全员安全出产责任制

  1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13、在项目经理及公司安全设备部的领导下,做好全项目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施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施工现场的特点,及时提出安全管理方案及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14、每天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安全设施落实情况,指导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督促班组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协助工长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5、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定期组织安全出产检查,及时做好各项记录,发觉事故隐患,及时落实专人整改。

  16、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7、项目部发生伤亡事故,首先组织人员抢救伤员,破除险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做好工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依照“四不放过”的准绳,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18、及时组织人员对现场的危险性设备及防护装置进行验收,必要时请上级有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9、经常召开安全分析会,进行安全知识讲评,对职工进行安全出产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经验,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并对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劳动法规的行为给予批评。

  20、项目施工员安全出产责任制

  21、认真贯彻履行各项安全出产规章制度,组织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出产技术措施,熟练把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合理组织施工。

  22、施工员是施工任务分阶段的安全负责人,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在签发任务单时,一定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班组执行。

  23、在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的同时,对其中的不安全环节要主动提出可行性的建议。

  24、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经常组织施工人员和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要及时提出严肃批评,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停工,直至改正为止。

  2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人员抢救,疾速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及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6、项目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7、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

  28、对现场采购的资料进行严格把关,督促技术人员及时送有关部门检测,对不合格的资料坚决不许使用,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予以处理。

  29、经常深入施工第一线,检查工作质量,发觉存在事故隐患,及时与工人及项目负责人接洽,责令停止下道工序的施工,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监督履行,直至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0、在检查工程质量的同时,如发现施工中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指正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同时与安全员、施工员等取得联系,迅速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加以整改,直至确认安全为止。

  31、参与施工组织设想的编制及审核,对个中有碍施工安全的部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确保施工安全。

  32、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3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4、认真研究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及有关安全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35、及时、准确地做好工程所需安全技措经费的预算;以便能及时提取,保证技措经费能按时、按量提供,确保施工用防护用品、机具的及时到位。

  36、工程竣工后,能及时做好决算,准确提供工程施工中实际使用的安全技措经费。

  37、协助其他人员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功德故处理中所用用度的统计、分析工作。

  38、认真贯彻履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9、做好自身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现金、支票等物品的保存。

  40、依照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并监督合理使用,并将使用情形报送有关部门。

  41、将企业审定的劳动保护、安全设施所需的经费纳入年度计划,按需支付,支款专用。

  42、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未经项目经理审定的工伤事故、设备事故费用和劳保用品、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尘、防毒、保健设施经费等不得随意支付。

  43、对由安全员通知的对有关声音作业的班组、个人所执行的奖罚,必须支持,无条件地执行,以利于职工安全生产自觉性的提高。

  44、认真贯彻履行上级的各项安全出产规章制度。

  45、确保及时供应施工生产中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各种物资。

  46、在购买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吊钩等安全防护用品及配件卓越,要认真检查,必要时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安全技术和质量标准,对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得购买。

  47、定期对各类工具、防护用品等材料进行检查,确保供应物资的安全、可靠性。

  48、做好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

  49、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规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过程中,必须首先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环节中去。

  50、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开展创“事故为零”目标的举动,认真贯彻履行安全出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分析情况,研究管理技术,研究业务,熟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不断加强、完善管理工作。

  52、协助编制单位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协助、指导班组安全工作(包括班间安全交底),经常深入工地检查、督促职工遵章守纪。

  53、在施工的关键工序,如结构吊装、交织作业、大型浇灌、沥青汽油施工、特殊加班等都应亲临现场,落实安全措施。

  54、合理组织施工,控制加班加点,特殊情形需加班必须由班组申请,工长批准,有牢靠的措施,方可加班。

  55、经常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安全工作情形,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出产管理水平。

  56、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班组和个人应及时表扬和奖励;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予调整;不适应高空作业和建筑施工和职工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57、认真做好各种安全管理记录,认真对待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

  58、严格遵守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出产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9、组织搞好班组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班后的安全会,支持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班组职工的安全意识。

  60、安排生产任务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素质、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1、上工前要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2、定期组织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自查,制止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动全体职工,为增进安全出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

  63、认真落实安全出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增强职工的安全出产意识。

  64、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安全生产制度11

  第一章 劳动纪律

  1.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时间内不办私事,不做私活。原则上不准私人会客,不打私人电话,确有急事时间不宜过长。

  3.工作时间内不能吃零食,不能饮酒,工作岗位严禁吸烟。吸烟要到指定的吸烟区,不得声喧哗、吵闹。

  4.注意保持工作区域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5.工作岗位上要按规定穿工作服,工作服必需保持清洁、平整,注意着装礼仪。

  6.上班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集中精力进入工作状态。

  7.每天上班到达工作岗位后检查机器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车间代班主任应情况。

  第二章 考勤制度

  1.车间代班主任负责对本部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将病、事、婚、丧等假注明并填写考勤汇总表。

  2.职工因故不能出勤的,本人要提前向代班主任请假。职工之间严禁代对方请假。

  3.职工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三次按事假一天处理),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班前的准备工作。

  4.职工不按请假制度请假或未得到批准擅离岗位,一律按旷工处理。

  5.职工病假一天免奖金50元,病假超过一星期免当月奖金。持有急诊证明或持有医院开据的病休证明的可享受病假。

  6.职工事假一天免奖金100元,事假超过三天免当月奖金。

  7.职工婚、丧假除国家规定假期外,按事假处理。

  第三章 岗位责任制

  一、车间主任及带班组长

  车间主任担负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任务组织计划和管理工作,要有全局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要遵照印务中心员工守则的要求,处处以身作则。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关心职工,做好员工的思想和管理工作,重视沟通,强调团队精神,保持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带领车间全体人员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车间副主任和各班组长对本车间各项工作能够熟练掌握,工作责任心强,团结同志,协助车间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外报单位和其它车间、各科室的配合工作,要具有必定的协调组织能力。上班后应及时向生产调度部了解、掌握当天的生产任务并根据情况作出周密的生产支配,交接班时要向下一个班次的代班主任详细地交待(要有书面交接记录或通过计算机存档)。认真执行厂规厂纪,对有违操做规定和出现质量差错的人员要及时指正和做出相应处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南澳记,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完成。

  二、照排工作人员

  1、熟悉掌握文件压缩、拷贝文件、外报拷盘等基本技能,了解设备的设置情况并作好发排曲线的检测和调整。

  2、认真核对付印样,检查胶片质量,为上工序查错堵漏,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格胶片传到下工序。

  3、仔细阅读并打印传(出)版说明文件,凡遇到增减版、套红、彩色变化等较生产变化时及时通报车间或生产经营部,认真填写生产流程单。

  4、根据生产任务的轻重缓急,合理支配照排扫片顺序,同时抓紧时间,提高出版时效。

  三、拼版工作人员

  1、负责我厂承印报刊的拼版工作,在接到软片后遵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或车间映;

  2、在拼版工作中,要保证颜色不拼错,规距线套全准确,软片擦拭干净,无脏点污渍,一项工作完成后认真检查所拼版的质量情况。

  3、不损坏遗失原稿,不损坏软片。片子拼完后,所有原稿要保存好,以便交还。重要广告的阳图也要保管好,以便下次再用。

  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拼版速度,不因拼版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5、爱护拼版工具,不丢失,不损坏。要注意节约胶带等材料。

  四、晒版工作人员

  1、负责我厂承印报刊的晒版工作;

  2、晒版前做好准备工作,晒版式机玻璃要擦干净,准备好版材,配好显影液及各项用品。

  3、晒版时检查规距线、网点是否符合晒版要求。晒完后再次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版不出门。并且和拼版人员配合好,为下道工序打好基础。

  4、晒完处理发的PS版,如不马上上机印刷,必需擦拭保护液。

  第四章 印前车间工艺规程

  一、照排工艺规程

  1、传版接收工艺规程

  (1)确认接收计算机的状态。如果是卫星接收,检查室内单元接收机工作是否正常。

  (2)传版时,注意观察接收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告知对方。

  (3)传版结束后,立即解压缩,出现问题马上通知对方重新传版。同时要认真核对最后传版小样文件说明和要求。接收的版面只负责对所传PS文件的发排、拼版,不得打开版面文件。

  (4)解压缩文件时,应根据不同的压缩格式正确解压,如遇文件名相同,要分目录解压。如遇补字,严格按说明要求释放补字库。

  (5)传版电话及计算机等设备严禁外借,不得占用、改动或用于其它。

  (6)接收版面需要打彩样时,要用原文件打样后再文合拼版。

  2、出片工艺规程

  (1)调整照排机的曝光强度,显影机的温度,显影速度使照排图文清晰密度(网点)合适。要求照排片底灰密度小于0.2,实地密度3.5-4.0。

  (2)照排出片时,根据用户说明选定参数摸版,设定正确的图片、补字路径及单色或彩色的参数,点阵生成后检查如果缺图或缺字时应停止发排,要查明原因或与客户联系解决后出片。

  (3)软片出来后检查版心尺寸是否规范,规矩线、色标是否齐全,彩色套准是否精确。

  (4)认真核对软片,如有样,软片与样对比检查。检查报头、报尾、出版日期、版序、补字等。发现与样不符时,及时联系解决。

  (5)认真核对清点软片数量,填写生产报表,并将报表、胶片、照排说明文件一并交到下工序。

  (6)定期对照排系统的网点线性化进行检测,当照排机关强变化,显影条件变更,软片种类更换时都要及时测定和调整线性化曲线,使图片和网点的还原率误差小于1%。

  (7)需文合拼版的外报,根据印刷机型、套印方式进行拼版,出片后根据版式进行核对。

  二、拼版工艺规程

  1、拼版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将准备拼版的报版根据报名找到专用-片,拆去废片、胶带,并用酒精将片基擦拭干净。对有折印、划痕及挂钉松动等影响晒版质量的片基,发现后及时进行更换。不定期更换有折印、划痕及挂钉松动等不适合拼版要求的片子。

  2、拼版工序接到上工序及客户送来的阳图,要认真核对样传票,如无样,要认真核对软片质量、数量、报头、报尾、日期、版别,发现问题由带班组长及时与客户联系,并汇报车间值班领导。

  3、在拼版工作中,要根据印刷机型、版式、规格尺寸、数量、片基等进行认真核对。遇有特殊版式要求,需按生产通知单的要求进行工作。

  4、拼版完成后,要进行自检、互检,无误后交当班组长检查。

  5、期刊台纸中线、角线、切口线要符合客户及开本对印刷要求,并加上代码,版别、无四封的期刊,代码折线拼在可裁切掉部位,以不影响视觉美观为准。

  6、彩色拼版时,注意拼版色Y、M、C、K和使用-片色相一致,版序、版边线、图标框是否正确。

  7、彩色套印跟踪点的拼版要求:

  (1)跟踪点放在对开版正中(特殊要求除外)。

  (2)跟踪点贴在距钉眼(纸边针眼)35毫米的位置,且该距离内与跟踪点方向一致的地方必需是空白,如有图网等出血内容时应按规定裁剪干净,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放在版边位置。

  (3)如是双面彩,正背都需加贴跟踪点,则正背两面所加贴的跟踪点不能拼在同位置上,要适当错开必定的距离。

  (4)跟踪点两边必需各留出5毫米以上的空白位置。

  (5)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跟踪点尽量拼在空白(没有出血图)位置上。

  (6)遇有出血的图、网时,应按规定裁剪出所需空白位置,四个色版的裁剪应尽量一致整齐。空白位不能留下任何内容。

  三、晒版工艺规程

  1、晒版必需仔细擦拭晒版机玻璃,保证清洁无尘。期刊四封、商业机印175线版及报版中面积的浅网晒版时不得使用扩散片。

  2、对上工序及客户送来的软片,要认真检查,核对刊名、日期、版别、彩色报刊,认真核对Y、M、C、K色标,晒版前须除去软片夹层脏物,查看胶带位置对晒版质量是否有影响,无误后方可晒版。

  3、晒版时应用检测灰梯尺,布鲁那信号条操纵晒版,3%网点,95%网点要还原,不损失和扩。

  4、晒版时要注意软片药膜面与PS版直接接触和吸实、保证网点文字光洁,不变形,彩报及彩色期刊须挂钉晒版。

  5、各种药液要按使用常规配用,配制药液要严格遵照已定配方配制显影液及补充液。

  6、晒商业机印刷的印版,每张版上都要附加测试条,并认真检控网点还原情况。

  7、晒出的PS版,要求版面干净、无脏点、无划痕、不起包,叼口标准、还原性好、符合印刷的要求。

  8、经常检查晒版机的抽气情况,及时补充真空泵油,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3、板材加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家整理的板材加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家能够喜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炼钢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最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职责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区域管理负责制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编制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由安全科、技术质量科、生产计划科、机动科、办公室、劳人科、工会、党群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各部门根据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结果、重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点组织编制厂级应急预案,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厂级紧急情况,由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负责编制。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体系和内容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一)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的内容:

  a)建立应急机构并明确总指挥及各级人员职责和权限;

  b)指明危险物性质与危害;

  c)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

  d)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关人员撤离的应急措施;如可能伴随的后果,应考虑的相应缓解措施,以减少与控制其造成的环境影响;

  e)应急设备、物资调拨;

  f)重要设备和文件的'保护;

  g)应急联络,包括外部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联系电话及联系方式、方法。

  h)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存在的重危险源)、特定事故类型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说明单一应急行动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危险源辨识,制定处置措施,程序内容具体详细,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应、正圈置。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评审、发布、备案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评审

  (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涉及相关职能部门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三)预案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四)每年各单位对所负责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对需要进一步改正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修订。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负责对应急预案予以评审和修订。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发布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合格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备案

  (一)本单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安全科负责汇总、备案。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厂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章:培训、演练、修订

  第十条:应急预案的培训

  (一)各单位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确保能够正确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演练。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演练

  (一)本单位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对于可以组织演练的应急预案,在必要时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负责组织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三)保持应急准备、响应、评审修订、培训和演练等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修订

  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八)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单位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4、花炮厂安全规章制度

  1、经营场所内禁止明火,如违章吸烟、生活用火以及外来人员携带火种,一经发现应立即劝阻。

  2、经营场所显眼处,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告知,销售人员各负其责,如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3、确保经营场所周边安全畅通,如有物品堵塞通道及出口,应及时清理。

  4、每天彻底检查经营场所有无火种、火源,以及用电电源是否关闭。

  5、定时对消防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摆放过期的消防器材充数,保证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6、定时检查经营场所内用电线路,避免因线路老化、摩擦造成漏电、短路引发火灾事故。销售人员严禁在销售点棚内居住,要实施24小时值守,做到禁烟、禁酒,禁使用热得快、电暖气等电器。

  7、定时组织销售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适时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5、花炮厂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第7号)和省安监局《山东省颁(换)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工作实施方案》(鲁安监发〔20xx〕60号)、《济宁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第四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全面负责,并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销售活动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质证书。要确定一名销售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兼任销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所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岗位责任制:

  (一)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销售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制定下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购销管理制度;

  (二)存放管理制度;

  (三)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四)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五)搬运操作规程;

  (六)应急处置措施。

  第九条 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一)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二)法定代表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心智健全,男65岁以下,女60岁以下。

  (三)零售网点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场所销售;专柜销售时,专柜应相对立,与其他柜台的距离不小于1米,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资格。

  (五)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标识;

  (六)配备2个(含2个)以上的水剂(基)灭火器、水桶及其它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

  (七)零售网点的电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易产生火花的照明灯、刀闸开关等要安装防爆灯罩或防护设施。

  第十条 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存放总量不得超过三天销售量,且总量不得超过50箱、价值总量最多不超过1.5万元;售货间内不得违规超量存放烟花爆竹产品。烟花爆竹可以堆垛存放或货架存放,堆垛或货架距内墙至少保持0.45m,产品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m,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85m。

  第十一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不得住宿,不得设置炉子等明火设施。

  第十二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和警示牌。警示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严禁烟火;

  (二)禁止吸烟;

  (三)禁止在销售现场试放烟花爆竹;

  (四)机动车辆装卸时必须熄火。

  第十三条 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必须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检查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 零售网点的消防器材应每天检查和保养,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严禁埋压和挪用。

  第十五条 零售网点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 搬运作业中,只能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翻滚、倒置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质工具。

  第十七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就近采购本市批发单位按规定配送的烟花爆竹产品。

  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许可范围、时间和地点销售烟花爆竹。

  第十九条 零售网点不得私制、悬挂有“批发”字样、“厂家直销”等内容的宣传条幅。不得采用拱形门、占道牌(板)等妨碍市容的宣传形式。

  第二十条 零售网点不得走街窜巷、流动零售烟花爆竹。不得一证设多店、一店设多家。禁止连摊、连片销售烟花爆竹。

  第二十一条 临时销售网点在销售期结束后,必须在3天内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原进货渠道,办理统一保管或退货事项。

  第二十二条 禁止零售网点在节日售货棚、展览展销会、超市、购物广场、批发市场、娱乐场所零售烟花爆竹。

  第二十三条 严禁零售网点在商住混合楼的储存用于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

  第二十四条 零售网点的销售和储存场所泄露的少量药物,要用湿拖布及时清理,严禁用扫帚清扫。

  第二十五条 零售网点发生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同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并通知附近人员有序疏散。

  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零售网点,是指依法在本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或备案,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本市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零售活动的市场主体。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6、花炮厂安全规章制度

  1、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取得所在地县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凭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2、从业人员应具备与零售烟花爆竹相关的安全知识后,方可上岗。

  3、做到一证一店(点),严禁一证多店(点)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烟花爆竹;严禁销售烟花爆竹违禁品和“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产品合格证)。

  4、必须设专门的销售专柜,并与其它柜台保持安全距离,周边四邻无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销售专柜;做到专人售货,专人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其存放数量不得超过15箱(合450kg);不得在销售现场试放烟花爆竹。

  5、按规定到所在地专营公司购进烟花爆竹,禁止直接从生产厂家或其他部门进货或代销,不得购进非法生产厂点的产品。

  6、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严禁在柜台、禁烟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服从安监、供销等部门的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

  7、家具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具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助。

  第一条 总则

  1、 为了加强本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公司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三条 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对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如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

  第四条 预防触电的知识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各类电器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建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条 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六条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1、首先要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3、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防止事故扩和尽可能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6、事故终止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七条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准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八条 安全检查

  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九条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注意堆放、运输手段等。

  3、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

  5、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十条 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第十二条 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公司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办公室备份一套,办公室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三章 财物失窃处理办法

  第十九条 本公司发生财物失窃事件后,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被硬性物撬开的迹象。

  第二十条 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第二十一条 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及时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第二十二条 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

  第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到现场后,应主动协助其工作,以做好内部调查。

  第二十四条 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第四章 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发生火灾要尽力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三十条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三十一条 消防设施要随时检查,保证有效。

  第三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后,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安全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119),并积极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三十五条 奖励

  1、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奖励20xx元;

  2、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事故发生,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奖励100---1000元。

  第三十六条 处罚:

  1、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执行的,处罚款200元/次。

  2、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经济赔偿责任,并处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所在部门防火责任人处罚款200---1000元。

  第五章 突发事件处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及所有驻外机构的员工。

  第三十八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员工人身发生重的病、伤、亡或重的刑事案件、家庭纠纷等。它们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点。

  第三十九条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重事件一经发生,当事人或知情人须向相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协同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需要向公司有关部门求助时,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与支持,不得推诿延误。

  2、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可以采取边报告、边处理的方法,对事件直接进行处理。

  3、公司办公室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公司一切必要的资源;全权处理后,再进行经验总结。如有偏差,待处理下次类似事件时,再吸取教训。

  4、突发重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对外交涉。

  5、突发重事件的事发报告、请示及事后结果报告统一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四十条 总结经验教训及文档管理

  1、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必要时可将分析报告,通报给相关人员以吸取教训。

  2、对处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组织意图的理解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供其他管理者参考借鉴。

安全生产制度12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报告,项目部或分公司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制度13

  1 目的

  为确认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化策划的支配,是否符合体系的要求,是否符合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保持,验证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的相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为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供应依据,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3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xx〕号)

  4、机构

  1评审机构

  内部评审安全部负责制定管理评审方案、报经理批准,由总经理负责主持评审会议,副经理、各部门、各车间责人和内审员参与管理评审会。

  外部评审在公司内部完成对标准化系统评定通过后,向相关安监局递交《自评报告》,申请标准化系统达标。由安监局对公司标准化系统运行状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价,并提出改进看法,仔细落实安监部门对安全标准化运行系统的实施监督时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化要求提出的改进看法,并出具评定报告。

  5 工作职责

  成立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当,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当。

  5.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的重大事项。

  5.2 工作小组职责

  5.2.1 制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案。

  5.2.2 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5.2.3 负责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4.2.4 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订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5.2.5 绩效评定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5.3 人员及部门职责

  5.3.1总经理全面负责绩效评定工作;

  5.3.2管理者代表负责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状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状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5.3.3设备动力部负责绩效评定方案的拟定、收集并供应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负责对绩效评定的订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5.3.4各相关部门负责供应绩效评定所需资料。

  5.3.5责任部门负责设施订正、预防措施。

  6 评定依据、范围和时限

  6.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依据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5)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

  6.2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范围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范围是管理体系所掩盖的全过程及相关部门。

  6.3 评定频次与周期

  6.3.1 内部评定

  在安全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安全标准化实施初期,可以适当缩短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周期,以期准时发觉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消失以下状况时,经总经理批准打算,由领导小组准时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

  1) 企业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安全管理系统有重大调整;

  2) 消失重大事故;

  3) 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重大变更;

  4) 在接受外部评审认定之前。

  5) 当市场环境、相关方安全环境期望有较大变化;

  6) 消失意外状况,严峻影响安环系统适应性和时效性时。

  6.3.2 外部评定

  每3年向安监部门提出一次评定申请,由安监部门对企业标准化系统进行考评。当发生人员死亡安全生产事故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后,重新进行安全标准化评定。

  7 程序

  7.1 绩效评定输入

  7.1.1设备动力部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订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

  7.1.2设备动力部收集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状况的信息。

  7.1.3设备动力部供应上次绩效评定提出的订正、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状况。

  7.1.4行政人事部收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7.1.5供应部收集相关方管理方面的信息。

  7.1.6 固定资产管理部收集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状况的信息。

  7.1.7生产部收集生产与安全管理“五同时”执行状况的信息。

  7.1.8各生产车间收集相关标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状况的信息。

  7.2绩效评定预备

  7.2.1上述部门应将收集的信息提交设备动力部,设备动力部整理后交管理者代表审核,作为管理者代表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本公司安全标准化执行状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状况及绩效评定方案的依据。

  7.2.2在绩效评定会议两周前,设备动力部将绩效评定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并发至各相关部门(分厂)

  7.3绩效评定实施

  7.3.1总经理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7.3.2 管理者代表汇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状况和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的订正、预防措施实施状况。

  7.3.3各相关部门(分厂)就绩效评定内容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变更或订正/预防措施建议交会议争论。

  7.3.4参与会议人员应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总经办负责做会议记录。

  7.4 绩效评定内容

  7.4.1 组织机构的适合性,包括人员和其他资源配置;

  7.4.2 安全生产方针的相宜性,目标和指标及管理方案的执行状况;

  7.4.3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状况;

  7.4.4 公司内各种规章制度的符合性、执行的有效性;

  7.4.5 标准系统的运行状况;

  7.4.6 需要进行改进/变更的范围;

  7.4.7未完成的工作;

  7.4.8上次评定结论的处理状况。

  7.5 绩效评定输出与处理

  7.5.1 评审结果处理

  7.5.1.1、管理评审的结果形成内部报告,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评价,分清和落实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确定改进/变更或订正/预防措施。报总经理指示。

  7.5.1.2 总经理对评定报告中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安全标准化建设管理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对会议争论状况作出结论。

  7.5.1.3 设备动力部依据绩效评定会议记录、总经理批示,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报告》,总经理批准后,按文件发放形式发放至各部门(分厂)。

  7.5.2 绩效评定结果跟踪、验证

  7.5.2.1 责任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上的要求,负责实施改进/变更或订正/预防措施。

  7.5.2.2设备动力部负责对改进/变更或订正/预防措施的实施状况跟踪、检查、验证、记录,并负责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7.5.2.3全部与绩效评定有关的记录由安全环保部整理、归档保存。

  7.5.3 绩效评定结果考核

  7.5.3.1对取得成果的单位或个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

  7.5.3.2对未按订正/预防措施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加重惩罚。

  8 时间与人员要求

  8.1 时间要求

  工作小组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一个月向领导小组提交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方案,经批准后施行。

  8.2 人员要求

  8.2.1 工作小组成员必需参与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必需具备以下力量:

  ①熟识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②接受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

  ③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学问和技能;

  ④具备操作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过程的力量;

  ⑤具备辨别危急源和评估风险的力量;

  ⑥具备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推断力量。

  8.2.2 工作小组成员必需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8.2.3 工作小组成员必需具备较好的身体素养。

  9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类别

  9.1.绩效测量

  绩效监测和测量内容包括:

  a.安全目标的实现;

  b.事故、大事;

  c.措施的执行状况;

  d.安全管理的依从性;

  e.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持续改进。

  9.2 系统评价

  9.2.1内部评价

  9.2.1.1内部评价制度内容应包括:

  a.评价方案的产生与批准;

  b.评价频率;

  c.评价范围和标准;

  d.评价方法;

  e.人员力量要求;

  f.评价结果的处理。

  9.2.1.2内部评价应关注以下问题:

  a.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效力和效率;

  b.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c.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d.实际安全绩效与期望值的差距;

  e.绩效监测系统的相宜性和监测结果的精确 性;

  f.订正行动的效力和效率;

  g公司与相关方的关系。

  9.2.2 外部评价

  a.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化要求的提出改进看法,以促进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效果。

  b.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对企业安全标准化的评定。

  c.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明确给出公司石灰石矿山安全标准化等级。

  10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与技术要求

  10.1 评定方法

  10.1.1 基本要求

  1)制度应明确测量的方法和频度。

  2)监测结果应与相关人员沟通并保存。

  3)内部评价的方法主要使用问询、记录回顾和现场检查等。

  10.1.2内部评价问询

  1) 尽可能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的详细人员

  2) 提开放式的问题。即尽量避开提对方能用'是','不是'回答的'封闭性问题。提问可以用(5w+1h)做疑问词即什么(what),哪一个(which),何时(when),哪里(where),谁(who)和如何(how)。其它关键词包括:出示、解释、记录,多少、程度、达标率、状况等。采纳易被理解的语言;使用事先预备好的检查表;实行公开争论的方式,激发对方的思索和爱好。在面谈时应留意交谈方式,尽可能避开与被访者争辩,认真倾听并记录要点。

  10.1.3 通过记录进行回顾

  记录是整个安全标准化体系实施的客观证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员必需调阅相关审核内容的记录,对记录进行回顾。

  10.1.4 现场检查状况

  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最终落脚点都在作业现场,因此,必需重视作业现场的检查。通过检查中发觉的问题,再对相关的文件或记录进行回顾,查明深层次的缘由,为制定订正与预防措施奠定基础,达到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10.2 技术要求

  10.2.1基本要求

  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重点关注意要的活动。

  2)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包含标准化系统的全部内容。

  3) 评价结果应包括下列分析:

  ①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③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力量;

  ④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⑤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⑥订正行动。

  10.2.2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的预备

  10.2.2.1 方案的编制要具有严厉 性及敏捷性,其内容主要包括:

  ①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方法、依据;

  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工作支配;

  ③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组成员;

  ④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时间、地点;

  ⑤受评定部门及评价要点;

  ⑥预定时间、持续时间;

  ⑦开会时间;

  ⑧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分发范围、日期。

  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时间和部门支配也可采纳滚动的方式。

  10.2.2.2 工作小组依据实施方案收集和批阅有关文件,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要列出评定项目、依据、方法,确保无遗漏,评定能顺当进行。

  10.2.2.3 各单位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案后,应提前做好预备。

  10.3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实施

  10.3.1 首次会议

  a)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参与,做好会议记录。

  b) 工作小组组长介绍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方案支配,包括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10.3.2 现场评定

  a) 首次会议结束后即进入现场评定。工作小组依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采纳观看、交谈、询问、查阅有关文件等方法实施现场评定,并做好客观证据的记录。对发觉的不符合事实,应由受评定部门伴随人员确认。

  b) 评价过程中,由工作小组召开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内部会议,争论现场评定中的有关问题,确定不符合项,填写不符合项及订正措施报告。

  10.3.3 末次会议

  a) 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参与,做好会议记录。

  b) 工作小组组长报告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宣读不符合项及订正措施报告和分布状况,并宣布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论。

  c) 领导小组组长总结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状况,并对订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d) 领导小组对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质量进行评价。

  e) 末次会议结束后,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取不符合项及订正措施报告。

  10.4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与分析要求

  10.4.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束一周内,工作小组依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编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工作小组分发到各责任单位。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内容包括:

  ①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日期;

  ② 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名称及负责人;

  ③ 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状况总结,管理体系运行有效的结论性看法;

  ④ 工作小组组长依据不符合项及订正措施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不符合项矩阵分析表。不符合项及订正措施报告、矩阵分析表作为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附件。

  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发放范围为管理层、各责任单位。

  10.4.2 评定结果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 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② 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③ 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力量;

  ④ 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⑤ 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⑥ 订正行动。

  10.5 订正措施及验证

  a) 责任单位在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及不符合项及订正措施报告十五日内 ,针对不合格项进行缘由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订正措施和期限等,经工作小组组长确认后,由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b) 工作小组负责对责任单位订正措施完成状况进行跟踪和验证,确认不合格项得到关闭。将跟踪、验证、关闭状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10.6 文件更改和记录保存

  a) 对实施订正措施所取得的实效和引起文件的更改,按《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b) 全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记录由安全环保部保管。

  11 相关资料

  11.1 相关文件

  1)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案》

  2)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3) 《不符合项订正/预防措施报告》

  4) 《安全生产要素变更通知》

  5) 《会议签到表》

  11.2 相关记录

  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不符合项矩阵分析表

  2)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记录

  3)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12 附则

  12.1 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12.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制度14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4%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承包部审核,再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承包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4.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费用中,1、2、7、8、10项由公司专项列支,其他由项目部列支并按季统计上报。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四、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员批准。

  六、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八、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安全生产制度15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汽车危急货物运送规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乐观性,强化公司内惩罚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规则制度的顺当贯彻执行,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开危急品泄露等重事件故,制定此制度。

  1. 公司负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度公司负责人分离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举行考核。

  2.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举行全面考核,按照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3.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3.1考核贯彻法律规矩、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紧张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美;

  3.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状况。

  4.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4.1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结果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公司;

  4.2考核实行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4.3公司安全部将审查看法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打算;

  4.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嘉奖500元,考核优良的驾驶员嘉奖200元;

  4.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举行安全告诫并将利用宣扬栏通报批判并对该驾驶员举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危急品运送工作。

  5. 嘉奖细则

  5.1一个考核季度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与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人300元的考核嘉奖。

  5.2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则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加公司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比,优秀的驾驶员赋予嘉奖;

  6. 处罚细则

  6.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需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公司安全负责人员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选一票拒绝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6.1.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6.1.2其次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6.1.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6.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6.2.1第一次未参与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6.2.2其次次未参与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6.2.3三次未参与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6.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臵举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6.3.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6.3.2其次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3.3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6.4驾驶员未协作公司举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6.4.1第一次未协作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6.4.2其次次未协作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4.3三次未协作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6.5驾驶员违背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6.5.1私自转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 6.5.2私自遮挡车内监控设施的,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5.3无故报警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导致严峻后果处予500元违约金;

  6.5.4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2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6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举行书面告诫经教导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6.7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美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6.7.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需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状况的处以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缘由未准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峻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6.7.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事件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6.7.2.1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2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3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4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xx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5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6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xx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7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8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判,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9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免职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10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缘由引起的全部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规矩规定担当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所有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改,还要担当公司及其他车辆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导及处罚;普通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止运营1-10天。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6.7.2.11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合同关系。

  7. 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选细则

  7.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7.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7.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8. 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选细则

  8.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8.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8.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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