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6 15:54:16 制度 我要投稿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经典)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经典)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电气接地装置完好有效,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2、接地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无危险。

  2.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2.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2.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2.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2.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

  2.8设备与接地干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抗腐蚀有镀锌层的钢制件,其露出地面的部分应采用漆涂成黑色或黄绿相间的斑马纹。

  2.9 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

  2.10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它断开点。

  3、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4、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保护。 由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5、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5.1变压器、开关设备、电机、电焊机及手持式电动工器具的底座和外壳、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5.2电器设备及其相连的'传动装置。

  5.3配电柜与控制屏的框架。

  5.4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5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6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电缆的接线盒与终端盒的外壳,电气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及电动起重机不带电的轨道。

  5.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5.8在非沥青地面的厂区,无避雷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

  5.9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5.10铠装控制电缆的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

  6、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

  7、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8、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

  10、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做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焊接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11、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12、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0.5欧。

  12.2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12.3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欧。总容量在100 kva以下的变压器、低压电力网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12.4低压线路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在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欧的电力网中,所有重复接地装置的并联电阻等值不应大于10欧。

  12.5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

  12.6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 。独立避雷针(线)宜设立独立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

  13、装有避雷针(线)的照明灯塔上的电源线,必须采用直接埋入地下的带金属外皮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中的导线。电缆或金属管埋在地下的长度在10米以下时,不得与35kv及以下配电装置的接地网及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行人经常通过的地方。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否则应采取均压措施。

  14、班组每班对所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到交接班记录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及时汇报上级处理。

  15、工段每周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查,车间每月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2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

  (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3

  电气维修管理规定

  一、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二、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三、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四、维修班班长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五、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工作,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音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六、在一经分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形状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牌。

  配电房管理规定

  一、配电房是供电系统的关键部位,设专职电工对其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值班员应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的指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超载运行。

  四、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

  五、经常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六、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堵塞漏洞,严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水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人们一天也离不开水,正常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保证供水。若因管理维修等原因造成停水,应当提前通知,使产权人、使用人有所准备,因市政管网停水时,维修抢修中心应立即通知管理处,管理处与市政供水部门联系。

  如发生跑水、漏水现象,应采取如下措施:

  1、检查漏水的准确位置,并在许可能力下,立即设法制止漏水,如关上水阀等。若不能制止时应立即通知维修抢修中心,在抢修人员到达前须尽量控制现场,防止范围扩散。

  2、观察四周环境,利用现有设备工具,设法清理现场。

  3、通知清洁人员清理现场积水,检查受影响范围,通知受影响住户。

  4、日常工作中,应留意渠道是否有淤泥、杂物或塑料袋,随时加以清理干净,以免堵塞。

  共用设施、设备保养规范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避雷装置、消防设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粪池、垃圾废物储存设施、绿化地等。共用设施、设备保养是物业管理公司对所管辖范围内物业的附属设备所进行的常规性的养护工作,应遵守下列规范:

  一、卫生和水电设备的日常性保养。物业管理公司要负责管区范围内的计划养护、零星报修和改善添装任务。零星损坏的卫生、水电设备一般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期限及时修理,人为损坏则要由住用者自费修理。

  二、上下水管道、化粪池等设施的维修养护。上下水管道发生故障必须急修时,由专业人员负责,随叫随到进行抢修并定期维护。化粪池由专人定期清掏,进行保养。

  三、消防设备的日常性保养。对消防专用水箱一般在规定期限内调水、放水,以防止出现缺水、阻塞、水质腐臭等现象;消防泵也应采取定期试泵的措施。

  四、其他特种设备的日常性保养。对其他特种设备,按季度专人负责维修、管理、养护。

  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人员操作规程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避雷装置、消防设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粪池、垃圾废物储存设施、绿化地等。共用设施、设备保养是物业管理公司对所管辖范围内物业的附属设备所进行的常规性的养护工作,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遵守下列操作规程:

  一、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以设备操作人为主,主要是对设备实施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为主的检查和预防性的保养措施。

  二、操作人员定机保养,做好班前交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检查设备各部位的清洁和润滑,空运转检验各系统安全装置,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操作中要集中思想,合理使用设备,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小故障及时排除,及时调整紧固松动的机件。

  四、下班前一般须留一定时间对设备进行清扫、擦拭、注油、整理、润滑等。

  五、专业维修人员的巡回检查,主要是检查操作人员是否合理使用设备,机器运转是否正常,督促操作人员日常保养,制止违章操作行为。在遇到一般故障时,帮助操作人员及时处理、排除。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4

  1、设备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1)一般缺陷,指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的设备缺陷。

  (2)重大缺陷,指已威胁安全经济运行或将发展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但不会立即造成事故和设备损坏的缺陷。

  (3)危急缺陷:指随时可能发生设备事故或人身事故的缺陷。

  2、设备缺陷的发现:

  (1)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是供电营业所员工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通常通过以下方法寻找和发现设备的缺陷。

  ①工作人员巡视检查设备,学习规程,通报及上报批示对照设备检查。

  ②结合安全检查,分析设备的检修、试验、校验和技术资料。

  ③上级部门检查中指出的缺陷和修试中发现的缺陷。

  3、各供电营业所都要建立缺陷记录本,内容包括发现的时间、缺陷内容,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并注明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4、处理缺陷应由所长统一安排,明确负责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5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隐患、异常及故障,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转,提高设备运转率,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备巡检维护基本原则及要求

  (一)、三级联检:工段级巡检、班组级巡检、岗位级巡检;

  (二)、巡检分为日常点检及专项点检;

  (三)、各责任人须按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及时上报;

  (四)、各管理责任人接到隐患上报,应及时拿出合理方案,组织整改,无法处理的及时汇报给上一级管理人员;

  (五)、各管理责任人同时须对所属区域员工的巡检维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利用定期检查和检测手段,对设备进行维护,使设备达到完好。主要完好标准有: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完好,控制系统灵敏可靠,无超温、超压、超电流、异味、异常响声等现象,设备整洁,技术资料齐全,无不安全因素,无潜在隐患,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第四条 巡检维护工作应按车间下发的考核细则进行奖惩考核。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泰盛公司所有电气、仪表设备的点检、巡检、专业检查、现场管理等设备维护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电仪主管为各区域班长及员工的归口管理人员,各区域班长为各区域员工的归口管理人员。各归口管理人员应对所属人员日常的巡检维护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区域责任人应对本人管辖区域的电气仪表相关设备每天进行巡检,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或需要协助的,及时上报班长,并根据班长的指导完成后续工作。

  第八条 各区域班长应对本班管辖区域的电气仪表相关设备每月至少巡检两次,将检查出的隐患以书面形式上报给主管,并以整改通报的'方式下发给班组员工进行整改。无法处理或需要协助的及时上报给主管,并根据主管的指导完成后续工作。且负责拟定所属区域相关电器设备的备品备件计划。根据需要制定相关的维修和保养计划,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第九条 电仪主管应对所属区域的电气仪表相关设备每月至少巡检一次,将所巡检出的隐患以整改通报的方式下发给各班组员工进行整改。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给车间,根据车间的指导完成后续工作。并对各班组拟定的备品备件计划及时汇总上报。

  第十条 整改工作应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由归口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考核细则进行奖惩考核。

  第十一条 各归口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所属人员对电气仪表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并整改相应隐患。无法整改的及时上报。

  第三章 电仪工日常巡检内容

  第十二条、电缆、电缆桥架、电缆沟

  (一)、电缆自身有无高温现象、接线处是否有氧化、烧蚀、高温发热现象。

  (二)、电缆桥架有无塌陷、支架、盖板是否缺失、内部电缆是否破损、散乱。

  (三)、电缆沟盖板是否齐全、有无进水现象、沟内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塌陷现象。

  第十三条、配电室

  (一)、配电室温度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关好,有无异响、异味,挡鼠板、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空调运行及设定是否正常,室内卫生是否良好,照明灯是否关闭。

  (二)、配电柜内有无异响、异味,指示仪表是否正常显示,电排接点、元件接线处有无氧化、烧蚀、高温发热现象,柜内器件及线缆是否正常,柜体附件是否完整。

  (三)、相关安全标识及设备标识是否齐全、清晰、正确。该悬挂的标识牌是否悬挂到位。

  第十四条、电动机

  (一)、电机是否有振动、有无异响。

  (二)、前后轴承有无异响、温度是否过高。

  (三)、电机散热是否良好、温度是否过高。

  (四)、地脚螺丝是否松动、电机附件是否齐全、接电线和接地线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各处螺丝是否紧固、齐全,能否达到防爆和防护要求。

  (六)、大型电机电流是否正常、三相是否平衡。第十五条、各用电设备现场

  (一)、各处设备有无异响、异味、超温、异常振动。

  (二)、设备螺丝是否紧固、齐全,能否达到防爆要求。

  (三)、支架、线管有无腐蚀、松动,接地线是否良好。

  (四)、各处防静电措施是否有效。

  (五)、各用电设备及临时用电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规范。

  (六)、各处设备有无功能性隐患和安全隐患。

  (七)、相关安全标识及设备标识是否齐全、清晰、正确。

  (八)、现场仪表、联锁装置、监测装置工作是否正常,线路是否规范。

  第十六条、变压器的巡检

  (一)、有无异常声音及振动。

  (二)、有无局部过热。有害气体腐蚀等使绝缘表面爬电痕迹和碳化现象等造成的变色。

  (三)、变压器的风冷装置运转是否正常。

  (四)、高、低压接头应无过热。电缆头应无漏电、爬电现象。

  (五)、绕组的温升应根据变压器采用的绝缘材料等级,监视温升不得超过规定值。

  (六)、支持瓷瓶、套管应无裂纹、放电痕迹。

  (七)、油变的油位、油色、油温是否正常,有无渗漏油现象。

  (八)、检查绕组压件是否松动。

  (九)、室内通风、铁芯风道应无灰尘及杂物堵塞,铁芯无生锈或腐蚀现象等。

  第十七条、中控室

  (一)、仪表柜内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异味。柜内柜外有无杂物,是否干净整洁。有无老鼠等虐咬痕迹。非检修期间柜门封条是否完好。

  (二)、中控电脑控制柜上是否放有水杯等生活用品及杂物。柜门封条是否完好。车间操作人员有无私自利用中控电脑数据接口给手机充电,连接U盘读写数据,安装软件及玩游戏等。如发现应立即交相关车间处理。

  (三)、中控室巡检时应经常询问中控操作人员电脑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解决。对电脑硬件应定期维护,软件做好备份,确保电脑系统运行正常。

  (四)、中控室内不得放置各种与工作无关物品,静电地板应完好,无塌陷,室内干燥清洁,静电地板下线路摆放有序。

  第四章 考核制度

  第十八条 因未及时巡检维护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或发生安全事故

  (一)、引起工段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关注的,处罚款50-100元;

  (二)、引起车间主任及以上管理人员关注的,处罚款100-200元;

  (三)、引起部门领导及以上管理人员关注的,处罚款200-300元;

  (四)、引起公司及以上领导关注的,处罚款300-500元。

  第十九条 班组及成员在车间组织的评比中受到好评,以及受到公司领导及生产车间领导好评的,给予班组300-500元或成员50-150元的奖励;反之,则给予相对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 其余未尽奖惩事宜,按车间考核细则进行。

  xx机电维修车间泰盛片区

  20xx年11月15日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7

  1、目的作用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修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车间(部门)投入运行。

  3.2 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机等)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3.3 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车间(分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

  3.4 由设备能源科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3.5 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3.5.1 配电室高压电气,由机修车间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计划交设备科备案。

  3.5.2 各生产车间的高压电气,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计划报设备科审核、备案,电气副总批准,交机修车间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机修车间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数据要准确可靠,交设备科和设备所属部门归档备查。

  3.5.3 设备所属车间应派出电工配合被试设备进行拆装线,并协助机修车间进行高压试验工作。

  3.6 列入年度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3.7 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4.1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2 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4.3 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4.4 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4.5 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4.6 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车间汇报,车间应组织主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

  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5.1 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5.3 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5 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

  6.绝缘油的管理

  6.1 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6.2 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须混合使用时事前应做好混合试验,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许投人使用:

  6.3.1 混合油质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较差的一种油质。

  6.3.2 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

  6.4 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其结果报告应存人档案),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6.5 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油开关等备应定期检查(对公用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于规定油品和泄漏者,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6.6 对大型变压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两三年做一次油色谱分析。

  7.主要电气设备检修

  7.1 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

  7.2 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强使用中的监控管理。

  7.3 对于正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维修车间组织修复工作。对修理件,使设备尽快运行。

  7.4 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部门并按检修内恢复工作状态。

  7.5 设备在检修过程应根据不同设备的具体情况,按公司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检修标准严格执行。

  8.双票制度管理

  8.1 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2 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遵照工作票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

  8.3 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4 各车间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5 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属于哪一个车间,该车间电气主管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6 各车间如果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等工作时,如不需断开上一级电源的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应在本部门配电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

  8.7 凡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厂总配电室办理复电手续。

  9.关于避免触电事故

  9.1 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9.2 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 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配电线路停电必须使用“停电区域图”。

  9.4 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9.5 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

  9.6 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操作模拟图)。

  9.7 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8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负责人、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科室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9

  第一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与验收: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等)的选用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必须选用有“防爆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厂商提供的产品,由机电科具体负责。

  2、防爆电气设备的到货和入库,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证书》,并有“ma”标志。

  3、新到货和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照《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和《电气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方可入库。大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及电缆,必须由检修单位出具《检修质量合格证》。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入库后,必须采取防淋雨,防潮湿措施,严禁非专业人员随意开盖,更不准拆卸和其零部件。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发放、入井、运输及安装:

  1、防爆电气设备发放时,必须由防爆检查员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签“防爆合格证”和“入井证”后,方可入井。不符合防爆标准要求的严禁发放。

  2、无“防爆合格证”禁止发放,由保管员把关。

  3、运料队要严把机电设备的入井关,无“入井证”禁止装车下井。

  4、使用单位在安装防爆电气设备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完好状况,确保设备完好无失爆,否则不得安装使用。

  5、安装质量要符合《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相关要求。

  6、设备管理人员发放各队组所领取设备时,需要经机电矿长、机电科科长或机电科副科长批示,才能发放。

  7、各单位不准随意拆卸备用设备上的零部件,若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机电矿长和机电科有关领导批准后拆取。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使用过程的检查与维护:

  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

  (1)对防爆电气设备外观防爆性能的检查,使用单位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覆盖率100%,机电科防爆检查组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各使用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机电科检查人员要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与责任队组三定,严格执行“专人检查,专人落实”制度,对队组隐患处理情况进行复查。

  (2)对防爆电气设备内部防爆性能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机电科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开盖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检查覆盖率100%。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减缓设备劣化,防止发生突发性设备事故,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炼钢厂在线生产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三条设备点检是一种科学的设备管理方法。它是在“五定”基础上,利用人的五官或仪器工具,对设备进行定点、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点检定义

  1、日常点检是在设备运行中或运行前后,由生产岗位操作工根据点检标准,用人的五官(视、听、嗅、摸、触)和简单的工具、仪器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的检查。

  2、定期点检由专业人员凭感官和专用检测工具,定期对设备的技术状态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

  第五条点检“五定”:定点即确定设备的检测点,确定检测点就是科学地分析设备,找准可能发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定标即凡是点检的设备都必须对每个维护点逐个制定标准,如间隙、温度、压力、流量等。定标是衡量或判别点检部位是否正常的依据,也是判别该部位是否劣化的尺度;定期即根据点检标准对故障易发部位、项目和内容应预先设定点检时间、周期;定人即点检作业要确定点检人员所负责的'点检区域和设备;定法即规定检查的方法是人工观察、工具测量、普通仪器还是精密仪器。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区域电气设备的日常点检,对点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或隐患及时报电修车间处理。

  第七条电修车间负责处理生产车间在点检中发现的设备隐患或故障。

  第八条岗位操作工职责

  1、根据各车间制定的相关标准对所使用电气设备进行点检并做相关记录。

  2、当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时,需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并记录情况。

  3、参加设备故障(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4、进行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防腐及生产工艺消耗零部件的更换等日常维护工作。

  第九条电修车间职责

  1、制订电气设备点检标准。

  2、编制各类电气设备点检计划。

  3、按计划进行点检作业并做相关记录,对岗位操作工进行点检维修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4、根据备件预期使用计划和检修计划的需要,编制维修备件需用计划及维修备件的领用等准备工作。

  6、搜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设备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时掌握设备的劣化程度。当发现设备异常时将情况记入点检表中,并及时进行处理;在设备运转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排时间停机处理。

  第三章点检周期及区域划分

  第十条电修车间应将所辖区域电气设备分区域承包给各班,各班按规定的区域和周期进行点检。

  1、定期点检周期规定为一周。

  2、具体区域和点检时间划分如下:

  周一,天车系统

  周二,转炉系统

  周三,连铸系统

  周四,运行系统,包括汽化,除尘,水处理系统

  周五,上料系统

  周六,地面设备

  周日,高低压配电系统

  以上系统的点检内容包括系统所属所有电气设备和仪表、PLC系统、计算机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附件有:

  炼钢厂电气设备点检表

  第十二条本办法需贯彻到电修及各生产车间。

  第十三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电修车间负责解释。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1

  1.生产区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未经分公司生产科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和改变接线方式。

  2、站内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且必须两人以上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6、进行场站施工作业时,防止地下电缆的损坏,确保人身安全。

  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原则上停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8、检修线路时,必须安装接地线。室内检修时,挂标志牌。

  9、操作人员在操作电器设备时,一定要按规定使用电气安全护具。

  10、禁止乱接电线、乱接电器、擅自换规格不相符合的保险等。

  11.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等扑救。

  12、检修电气设备时停电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

  13、电气工作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

  14、在配电室工作,要采取防止触及运行设备的措施。

  15、遇雷雨时,所有电气检修工作必须停止。

  16、每次停电和恢复供电要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7、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春检,利用春检对高压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每年对其它用电设备进行两次检查和维修保养;平时保持低压配电室清洁;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出现问题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18、场站负责提出本站电气所用备件及耗材。

  19、对供电部门负责维护的电气设备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如变压器、互感器、电度表等故障)及时反映。

  20、对场站配备的'绝缘工具和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进行送检。

  21.对场站用电设备要配备必要的安全标识。

  22、把安全用电的知识纳入岗位练兵、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的内容中。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2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单位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

  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3

  一、电气试验制度

  二、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为提高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质量,保证设备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定。

  一、设备的使用

  (一)所有设备必须固定专人使用和操作,逐步实行包机制,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二)机电设备除配备司机外,还要配有专职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日维护人员负责日维护检查工作。

  (三)固定设备在运行中要有运行记录、检查记录和并交接班记录。

  (四)固定设备在运行中要有运行记录、检查记录和并接记录。

  (五)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司机职责是:

  1、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场地的整洁;

  2、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二、各种设备维修工的职责

  (一)熟悉设备性能,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内容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与维护。

  (二)严格执行检修计划,熟悉检修工艺和技术要求,保证检修质量。

  (三)对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记录。

  (四)负责本班维护所需材料配件的领取和保管。

  三、设备的检修

  (一)检修计划的编制:

  机电工要按具体情况组织编制全矿年、季、月的设备检修计划。

  (二)检修的分类:

  设备的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大、中、小检三类,小型移动设备可只分大、小修两类。

  小修—对机器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

  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材料;

  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3、更换部份油和油脂;

  4、调整串动和间隙;

  5、对电机进行清扫和干燥。

  固定设备的小修由负责检修工在设备安装地点进行,移动设备可在指定地点进行。

  中修一个机器的主要部件解体检修,包括除小修内容还包括以下内容:(1)更换成套部件;

  (2)清洗复杂部位的机器零件;(3)更换部份磨损超限的轴承。

  大修一为使设备安全恢复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而进行的彻底的解体检修,包括中修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或机件;(2)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3)检查主要底座基础架子和外壳。

  四、司机的管理

  (一)大型固定设备的司机必须由经过训练、身体健康、工作负责取得安全技术合格证的固定工作来担任。

  (二)司机必须固定,主要设备的司机改做其它工种时,必须经矿领导批准。

  (三)各种设备的`司机、除轮休人员外,还要有一定比例的后备司机,平时可以维护工作。

  (四)对不称职的司机,矿领导应负责给以调整。

  五、司机及电钳工的培训考核

  (一)司机每年要培训考核一次。

  (二)考试内容应包括专业基本知识、规程制度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部门一发给合格证。

  三、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四、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五、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安装

  (一)有工作面、新采区、变电所及提升绞车,电气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设计(有供电系统图、有短路电流计算及过流速整定值)。

  (二)安装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施工。

  (三)安装完毕,由矿机电组、安装单位、使用队(班)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机电工应严格掌握本单位每台变压器,每条电缆负荷,严禁超载运行。

  二、电气设备检修

  (一)检修电气设备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二)机电工应利用倒班日、节假日、交接班时间对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按计划检修,日常做好巡回检查工作。

  (三)电气防爆

  (一)井下供电要切实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局部扇风机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二)井下电气设备应使用防爆型号、安全火花型(包括照明、信号、电话)。

  (三)井下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若在井下使用电焊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后方可施工。

  (四)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和局部风机必须设风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只有当局部扇风机运转瓦斯深度降至1%以下,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才能通电。

  (五)对失去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不得在井下继续使用。

  (六)机电工应严格加强对127伏小型电气设备的管理,煤电钻须装综合保护器,煤电钻停运后应切断电源,放在通风干燥处。

  (七)电气设备移动、检修、处理故障等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八)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每年在雨季到来之前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要迅速处理哎呀更换。

  (九)机电工每月对全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到矿领导。

  四、检漏保护

  (一)井下所有供电的低压(700伏以下)母线上必须设有自动切断漏电母线的检漏继电器,否则不能投入运行。

  (二)机电工必须做维护、检修、检查和整定检漏继电器工作,保证正常运行。

  (三)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试验,检测其当敏可靠性能,每月至少一次试验。专职维护人员应根据漏电继电器所运行的电网总长度的变化,随时改变零序电抗器的电感值,使电网的电容电流补偿到最小。

  (四)运行中的漏电继电器,严禁甩掉不用。

  (五)机电工每天必须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1-2次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欧姆表的指示数值是否正常。当网路绝缘低于15-20千欧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设法提高网路绝缘,预防跳闸。

  2、安装位置是否平稳可靠,周围是否清洁,有无淋水现象。

  3、局部拦极和辅助接地极安装是否良好。

  4、外观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

  (六)网路在运行中发生漏电故障时,机电人员应立即寻找和处理,并向矿领导汇报,对发生故障的设备或电缆在未消除故障以前禁止投入运行。

  (七)当网路发生分散性接地故障时,如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必须由矿长批准后方能停止检漏继电器运行,进行寻找处理故障,但停运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停运期间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以保证矿井安全。

  五、过流保护

  (一)每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二)井下一定使用合格的熔断片作短路保护,禁止用熔丝或其它作短路保护。

  (三)每一个采区应备有准确的供电系统图,图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电缆规格、长度,短路电流值和各种保护设备的整定值,实际整定值必须与供电图符合。

  (四)井下过流保护装置整定工作,由机电组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调整。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煤炭监察局颁布的有关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执行。

  六、接地保护

  (一)安装局部接地极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二)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不准兼作他用或切断不用。

  七、机电硐室管理与维护

  (一)机电硐室要设防火门,应完整良好,要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二)硐室内不准堆放可燃性材料和其它杂物。

  (三)硐室内和硐室外5米内要用不燃性支架,保持室内清洁,对有淋水处要设防水设施。

  (四)硐室内外要畅通,应有专人看守或管理。

  (五)硐室内设备排列要整齐,电缆吊挂要整齐。

  八、电缆管理办法

  (一)井下严禁使用铝包电缆,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蕊电缆。

  (二)煤电钻的电缆一律使用6平方毫米橡套电缆,不得使用橡套软线。

  (三)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其它用途。

  (四)井下闲置电缆必须及时运到地面保存,在用的多余电缆要按规定排放,不得乱堆和盘圈存放。

  (五)电缆如有破损应采用热补或冷补新工艺。

  (六)新进的橡套电缆,必须有试验合格证,不准把延燃性电缆下井使用。

  (七)电缆的使用,不得随意截断和剥取芯线,否则严肃追查,照价赔偿。

  (八)每条电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注明电缆规格、长度、用途。

  (九)电缆的敷设、连接和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六、安全活动制度

  七、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凡因机电设备故障而影响生产两小时以上或因机电人员失职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均按机电事故追查处理。

  二、机电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机电组长和矿领导汇报(必要时要保留现场),并于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朵电组长和矿领导追查事故原因及处理意见。

  三、机电组长对全矿机电事故行使管理、监督、检查、处理等权利。

  四、凡因机电事故影响生产在四小时或损失在五百元以下或单人重伤事故,由机电组长负责组织追查;凡影响生产四小时以上,或损失在五百元以上,或多人受伤的事故,由矿负责组织追查,机电组长、技术人员参加,写出事故报告;对重大机电事故或有人伤亡的,由全矿管理人员共同负责追查,写出事故 报告和处理意见。

  五、凡因司机和其它机电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错误操作,造成设备零部件损坏,应在追查后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并按损坏零部件价值的50%~100%。

  六、凡因责任事故使设备严重损坏,人身伤亡除对责任者处罚外,按设备原值的5%-20%赔款,直至送交司法机关。

  七、因违章指挥,乱调司机,乱改工种和无证操作而造成的机电事故,一定要追查直接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八、运行中的机电设备,必须固定专人操作,严禁无证操作,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违者按机电事故追查,司机对违章指挥或对直接威胁安全的现象在未处理前有权拒绝操作。

  九、对违章作业或对机电设备和人身安全有威胁时,机电人员(包括电钳工和机电工)有权令其停机处理,操作者不得拒绝。

  十、如发生事故后,当天不向矿管理人员汇报,为隐瞒事故,对隐瞒事故不追不报,除追查责任者外,给予重罚。工业

  八、设备包机制度

  九、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一、凡需入井设备必须经机修工、电工进行检查;

  二、通过外观检查确定设备的型号与名牌的标志相符;

  三、是否有设备管理编号、入井许可证上盖有试验人员印章;

  四、零部件齐全完整;

  五、联销装置若能完整;

  六、电缆引入装置处有规定的封堵用金属片;

  七、内外接地螺栓符合规定,有标志;

  八、对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检查隔爆接合面的宽度,表面粗糙度是否符合规定,对圆筒式结构还必须查径向间隙是否符合规定;

  九、做耐压和整定位的试验;

  十、防爆设备安装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维护;

  十一、入井设备必须具备防爆型、安全火花型新产品,缺一不得入井使用。

  十、电缆管理制度

  一、井下严禁使用铝包电缆,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蕊电缆。

  二、煤电钻的电缆一律使用6平方毫米橡套电缆,不得使用橡套软线。

  三、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其它用途。

  四、井下闲置电缆必须及时运到地面保存,在用的多余电缆要按规定排放,不得乱堆和盘圈存放。

  五、电缆如有破损应采用热补或冷补新工艺。

  六、新进的橡套电缆,必须有试验合格证,不准把延燃性电缆下井使用。

  七、电缆的使用,不得随意截断和剥取芯线,否则严肃追查,照价赔偿。

  八、每条电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注明电缆规格、长度、用途。

  九、电缆的敷设、连接和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4

  为了使加油站、仓库各部位电气设备正常运营,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接地是否完好、可靠,电缆沟有无积水,是否密封。

  2、定期测试库区内的所有避雷装置及静电导地装置。

  3、配电室专人管理,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

  4、库区内的用电设备及线路走向必须合理,导体选择及敷设符合安全规定。

  5、库区内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必须穿钢管敷设。

  6、库区内的.所有电气开关、灯头、接线盒,及其他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7、每季度全面检查库区内的电气设备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5

  1、高低压电气设备的试验

  (1)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2)对于井下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3)新安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4)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2、绝缘油试验

  (1)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2)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赶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3、接地检查

  (1)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须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2)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须进行一次。

  4、继电保护及漏电保护

  (1)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2)井上过流继电器保护装置每年必须做一次继电保护整定。

  (3)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根据负荷情况做过流整定。

  (4)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及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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