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施工地检查次数:
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
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2
①建立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②经济承包合同中制定安全生产指标,确定奖罚标准。
③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前进行交底。
④项目部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对安全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⑤公司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逐级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定期进行考核。
⑥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⑦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对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记录。
⑧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项目部建立特殊工种台账,并进行动态控制。
⑨按规定对专职安全员和有关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培训和考核。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事先要制定规划,事后要有总结。
⑩对发生的工伤事故按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管理,消除施工中的因公伤亡事故,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施工项目的安全预控管理目标。
一、管理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月轻伤频率0.2‰以下,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施工现场管理必须符合部颁标准(JGJ59—99)的要求,得分率必须达到85%以上。
3、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施工现场安全各项设施合格率100%,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率100%,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用品合格率100%,发放、使用率100%。
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合格率100%。
预控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二、安全管理目标的保证措施:
(一)加强对职工与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以人为本,加强对职工和民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
全知识培训,进一步贯彻落实以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法》《劳动法》和部、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提高思想意识。项目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好新职工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和节前节后的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安全周”“安全月”“三不伤害”等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二)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达标
1、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主管工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辅、专职安全员、班组兼职安全员为骨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实现目标管理。
2、安全管理资料,使之起到考核、指导、见证作用。
3、对多发性事故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对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中毒等事故的积极防治,制定合理措施计划,认真交底组织落实,防止事故发生。
4、安全管理做到“七到位”即:
(1)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2)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3)安全检查制度到位
(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到位
(5)安全设施机械设备检验准用到位
(6)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到位
(7)对事故违章查处到位。通过做好以上工作,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三)搞好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
严格贯彻落实规范标准,从工地的大门、道路、作业场地、办公区、职工宿舍、生活设施、食堂、厕所等严格按标准逐条落实,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制度,保证文明施工,使工地真正成为保定市文明建设的“窗口”。
(四)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科学管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含量,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不断学习科学的`管理方法,对事故隐患采取预测、预控、预防的措施,实施有效对策。控制危险点,消除事故源,做好超前防范工作,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使整个施工活动的全方位、全过程、从开工准备工作日起就一环扣一环的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以上该工程目标及实施主要措施,望工地严格执行。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4
为加强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实现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须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安全管理。现对北京顺景园林B3地块项目部制定此制度,请各工程管理人员及各工种施工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管理规定。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5
架子工
1脚手架材料
1-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1-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1-3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1-4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1-5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不得小于9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1-6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1-7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1-8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1-9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篾。
2-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2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2-3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75米
2-4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
2-5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2-6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2-7 18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2-8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2-9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2-10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2-11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2-12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2-13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2-14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3-1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架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牢。
3-2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3-3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4-1金属挂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米。预埋的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少于24厘米,60厘米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少于75厘米。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4-2吊栏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挑吊栏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栏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栏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它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4-3用手扳葫芦升降的吊栏,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向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向杆徐徐降落。
4-4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抱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4-5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毫米。
4-6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4-7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要单独牢固地栓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栓在树上、电杆等物体上。
4-8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1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5-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5-3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条: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爆破、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第六条: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机电部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工程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人事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第七条:必须做好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第八条: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第九条: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工地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从代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代责任。
4.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工地负责人以及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第十条:各级都要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在这项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项目安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7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设质量安全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进行监管,质量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本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本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本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第十四条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六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七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8
一、保障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原有制度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国家有关规定,项目部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三、项目部应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来源于公司的前期资金投入,整个项目的安全投入比率以不低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的1%,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每次公司的投入资金到帐后,按比例预留一定的安全保障资金,以备安全设备、仪器等日常维修、安全教育培训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以及有关安全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的开支。
五、安全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
安全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支出。
1.口(护筒口、泥浆池口等)、边(基坑边、高空作业面边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等费用;
3.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4.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费用。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等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复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3.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费用;
3.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费用;
4.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5.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和“诚信杯”活动的宣传费用;
6.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七)人工费:
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护,垃圾的清运等的人工费用;
2.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监督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安全劳保用品开支费用在工程成本费用中列支,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在管理费中列支,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所用费用在工程直接费中列支。
七、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年度资金计划中对安全保障金单列,所列安全保障金额度计划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八、项目部财务部负责安全保障金的落实工作,项目部银行存款除能保证日常开支外,应有足够的安全保障资金。
九、安全劳保用品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用品由材料部购买,由专职安保人员验收,材料部门按安全管理办法发放劳保用品,安全技
术措施用品由相关工程人员按要求领用。
十、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使用由项目部安全部根据项目安全培训计划,先编制预算,报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公司财务核算部申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十一、项目部如有意外事故发生,事发时由项目部在安全保障资金中临时支用,事后应将事故专项报安全部,所有事故处理费用由公司安全部进行审核报项目分管领导批准后在项目安全保障资金中列支。同时由项目部安全部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罚款交事故单位或项目冲抵事故费用。
十二、项目部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十三、安全资金保障制度由项目部安全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9
一、实行安全生产常规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2.项目经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3.班(组)应坚持每周安全活动日。
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和自检互检相结合。按施工季节,施工前,节假日前后组织安全检查,自然气候变化(恶劣气候)应随时检查。每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都要进行总结,解决了哪些不安全因素,还存在哪些问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作记录,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用书面上报。
二、安全检查是管生产的领导(技术负责人)亲自组织的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的检查,其方法是,听取反映情况和检查实际效果相结合,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原因、查损失,对查出的问题,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每次检查要按创"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和"??高速公路文明工地"标准,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要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四、为了安全生产,严禁带小孩和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制裁。
五、要坚持每天检查"三宝"的使用情况,进入施工现场一律要带安全帽,按规定系安全带、挂安全网,对违反规定不带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挂安全网的.要进行罚款。
六、要严格检查是否按施工程序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违章、冒险作业应立即纠正,本人或迫使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要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对本单位食堂职工和特殊工种等有关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全体职工要适当进行健康普查。
八、落实各项安全目标管理职责制度。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0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1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定期安全生产例会
定期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可以与月度生产计划会议合并进行,总结、部署月度安全工作,研究决策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对次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安全防范重点,月度安全生产例会要有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签到表、要有上次会议决定事项的处理落实材料。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根据施工生产进展情况和需要,对重大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安全生产专题会:针对安全生产和特殊季节安全防范的需要,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教育事故单位,警示其他单位等,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现场会: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类评比活动,适时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达到树立典型、推动后进,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等。
会议要求:
明确会议的严肃性,按时按需召开。做好会议的签到和会议记录,并作为安全管理的考核指标。
会议的组织严格按照领导分工和单位层次组织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重要的会议纪要,需上报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备案。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落实到班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要求本项目部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实施、督促检查的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运行。
考核按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项目部相关规定执行。
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河道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实行有效管理,全面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健康的生产作业环境,保证作业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和公路运输安全,结合本管段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总量控制、专款专用、严格监管、保证需要”的原则进行管理,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项目经理负责批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
项目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安全总监是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审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实施。
项目部安环部是本办法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费用的实施情况检查和监督。
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工程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使用的策划,确认相关工程项目实施数量。
商务合约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费用综合项目的预算,并负责对业主和劳务队的验工、计价、成本核算,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建账、收款、拨付、核算。
安环部负责审核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物资设备部负责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按使用计划购置、保管、发放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物资、材料。
综合部负责提报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审核各劳务队使用计划。
党群部门负责提报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实施。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开工前,项目部各部门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依职责内容,编制提报总体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安全质量部对提报的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安全总监审查批准,按计划实施。
工程开工后,项目部计财部按合同规定,以安全总监批准签发的'计划实施和相关凭证复印件为依据,在验工计价的同时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分阶段取得安全生产费用收入。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
项目部在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总计划的额度内,依施工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需要有计划地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综合项目如“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检查费用”等,应编制预算或费用清单,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单项购置费用(如检测探测仪器、照相机、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报分管、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项目部计财部应按规定设立专项科目,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组织采购或租赁工作时,要索取有关的质量许可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证件和发票。安全生产费用发票必须单独开具,且应附具物品名细,不得与其它不属于安全费用的产品同开一张发票。对于制作安装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器材、综合施工项目、安全应急演练所产生的人工费、其它材料费,实施单位应编制预算,经安环部复核,安全总监审定,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拨款。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并及时向采购人员索取采购物品的质量许可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证件资料,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凭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财务部门应审核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凭证,登记入账。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满足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安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安全生产费用应实报实销,不得节余,不足应列入工程成本。
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为有关人员的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检查与考核
项目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总监、安环部、质量技术部、商务合约部、财务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未按计划和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和随意将其它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或警告,逾期不改的,安环部下达通知单,由财务部直接扣款并剔除费用。
4、安全生产检查评定制度
项目部实行月检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式。检查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形式
定期安全检查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即周检);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跟班检查。
定期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项目部检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门人员参加进行检查。
定期检查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要对管辖范围内所有的作业现场、全部的安全管理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生活场所、办公场所、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内容)进行检查。
定期检查应采取检查表的形式,进行评分。
定期检查要有记录,进行通报。
不定期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分为:施工准备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以及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等
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每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所属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施工的气候和特点,安全质量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相关的安全检查。
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节前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松懈,易发生事故,应进行防火、防爆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了解各种专业设备的安全性能、管理使用情况,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危及职工人身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专职安全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解决。不推诿,不拖延。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2
普工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蛙式打历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建设项目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消防等负全面责任,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制度。
第三条
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工程调查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
第四条
加强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安全管理,开工前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第五条
对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必须搞好安全预评价,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第六条
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对其设计安全负责。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审查通过的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不得随意对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任何变动、删减。确需进行修改的,应征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4
1、未经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安全教育,考试部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一经发现每人处罚50---1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未带安全帽,每人/次处罚50元。
3、 2m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未系安全带的每人处罚100-200元。
4、酒后作业,每人处罚200元。
5、在施工现场内赤背、穿拖鞋、楼内大小便、从高处抛洒垃圾的每人处罚100-500元。
6、各种脚手架搭设,与结构拉结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与规范相符,按规范设置剪刀撑、水平安全网和密目网,否则罚款500---20xx元。
7、脚手架材质、安全网等要有相应的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未经复试合格的不得使用,否则处罚500-20xx元。
8、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防护高度不到1.5m、与结构封闭不严或无防护、无安全措施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每处处罚200-500元。
9、水平网架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网内不得有杂物,否则每处处罚100元。
10、首层必须按要求搭设防护棚,除安全通道其他地方必须封严,否则每项处罚100-500元。
11、施工机械必须固定牢固,按规定搭设防砸防雨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所有电线不得拖地明敷设,漏电开关定期检查如果失灵请专业电工立即更换。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2、生活区、宿舍、库房、施工现场、木工加工处、木料存放处、电气焊加工处等必须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3、使用不合格的小型机具、手持电动工具、机械设备等无安全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固定不牢固,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线路无防护措施、配电箱损坏、无门、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4、塔吊施工作业期间、未按规定检测、无运行记录、雨季施工塔吊基础积水、无排水措施、吊运散料捆扎不牢、散落下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碰撞物体、脚手架等未造成后果的处罚200--500元。
15、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出现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害的`、寻衅滋事辱骂他人等根据情节轻重处罚500--20xx/人处罚(情节严重的或逐出工地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16、施工道路平整无积水、生活区卫生整洁干净、环境卫生无污染、材料分规格码放整齐、砂石成方。现场渣土、垃圾等时清理的、专人负责、洒水降尘的;保持卫生。施工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理未达到上述要求文明施工的每项处罚200--1000元。
17、明火作业、设施、设备部符合安全规定、无动火证或防火措施不到位、无证上岗作业;施工现场固定消防器材非火灾发生动用、挪用的处罚100--200元。
18、项目部例会迟到者、或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班组没有班前安全讲话记录的每次、每次处罚50--100元。
19、使用裸露插座、塑料线、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使用电褥子、电炉、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卫生、脏乱差等每项处罚100--200元。
20、脚手架基础未夯实、未垫通板、不坚固、不平整、雨季下沉悬空、有积水、无排水沟措施,处罚500--1000元/处。
21、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搭设与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不符、防护不到位、无限重标识、机械设备等进场未经有关单位验收,投入使用的处罚500--1000/天。
22、脚手架、楼层、屋面等不得集中存放超出安全规定的物料和零散材料一经发现每处处罚200--500元。
23、施工队无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安全责任制、没有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100--500元/天。
24、施工队没有安全教育台账、特种工作登记台账、及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等处罚200元。
25、施工现场各种材料码放不齐、不符合文明施工安全要求的每处处罚100--500元。
26、违反安全、质量、消防、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监理、甲方、项目部发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造成严重后果停工的由施工方承担主要责任。项目部处罚1000--5000元。
27、恶意损坏公共财产、不合理使用原材料、有浪费现象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200--5000元。
28、施工现场施工时施工队没有专职安全员巡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不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的,处罚100--500元或清除出工地。
29、如存在以上问题被处罚的分包单位,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劳务费中扣除。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5
1、认真贯彻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的规程,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长等组成。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
2、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2-4次安全例会,例会主要内容有:
1)、分析近期安全形式,查找安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通报上一时段隐患整改和违章考核情况;
3)、布置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和防范措施;
3、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4、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各专业施工单位也必须每半月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专业施工单位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重点项目跟踪检查。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隐患整改率为100%。
5、对各施工单位人员、作业班组人员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
1)、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
2)、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6、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工程安全技术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工程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施工技术员——安全技术具体管理责任人班组安全员——作业区、班组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作业长、班组长——安全技术实施、过程管理责任人
7、安全管理确认制机具可靠性——设备员负责执行现场吊点可靠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性——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到位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歇复岗人员安全教育到位性——公司安全员、班组长负责执行特殊作业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设备操作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作业环境、作业人员安全状况——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
8、落实安全管理联保互保制同工联保,同班联保。互相监督,互相保护。并报各班组长负责按规定要求将班组人员结成一对对联保互保对子,安全人审批存档。
9、实行旁站制和日清制只要施工现场还有人,就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管理人员应是第一个到达施工现场、最后一个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当日事当日毕,施工现场每天清理干净,保证安全通道始终通畅。有违反规定、酿成事故者,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执行,进行主要责任、相关责任追究相关部门予以经济行政或刑事处罚。
10、落实项目经理部安全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
2)、讨论制订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3)、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
4)、研究解决本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5)、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专业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好日常巡查及隐患整改。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7)、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建立健全下列资料档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各施工单位安全交底卡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安全例会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台帐违章处理记录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文明施工检查记录施工用电检查记录安全事故台账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迅速通知安环部。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11、落实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1)、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与审定本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2)、负责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选配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并指导、支持其开展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对脚手架、安全网的搭设及高处或深基础、拆除等危险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活动。
5)、协调工程进度,尽量减少各作业体间的立体交叉作业。
6)、组织抓好现场文明施工。
7)、参加安全定期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
8)、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9)、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2、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施工安全具体负责。
2)、每周组织一次联合安全检查;每天进行工地巡查。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标准化作业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3)、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有权下达停工令,然后报告项目经理。
5)、协调各作业体在设置安全设施或交叉作业时的.矛盾。
6)、负责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违章考核。
7)、做好有关安全会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管理资料的立卷工作。
13、项目部施工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从施工技术上保证安全施工。
2)、负责对检修工程、拆除工程及高处及基础工程、脚手架、安全网搭设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验收。
3)、负责对施工作业单位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根据施工现场进度和环境变化,随时增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进行补充交底。
14、项目经理部作业长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本作业区内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对作业区内的施工人员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
3)、负责按作业方案组织搭设和拆除脚手架、安全网、用电线路和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并参与检查验收。
4)、负责指派安全监督岗对危险作业实行全过程监控。
5)、具体负责落实施基础坑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6)、负责工区内的现场文明施工:按平面布置图摆放材料保持施工道路通畅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排水系统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及时清理和外运建筑垃圾负责管理施工区域出入口,车辆冲洗等7)、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搞好个体劳动保护,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双违人员有权予以教育、考核直至停工。
15、安全监督岗安全职责
1)、对所有监护区域施工安全负具体责任。
2)、负责检查、督促本区域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电焊手套、防滑、绝缘胶鞋等)。
3)、在本作业区域内,负责地面安全监护,设置警戒区,严防落物伤害。
4)、在脚手架搭设、拆除时,负责全过程监护。
5)、配合作业长,检查、监督临边防护、漏电保护,架设安全网,设置安全走绳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越级上报安全部门。在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命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
7)、坚持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清查隐患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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