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1 15:02:20 制度 我要投稿

(热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本村的消防安全及和谐稳定,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定本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本村消防工作在芦潮港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本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本村火灾防范水平和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本村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由芦潮港派出所负责,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成立一支5至10人的义务志愿消防队,每年采取自愿报名和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村义务消防队负责扑救和协助安全消防部队扑救本村发生的各类火灾,并帮助受灾村民进行疏散救援。

  四、村民委员会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五、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六、统筹规划开展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河道建设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之中。

  新建、

  七、本村开展灯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体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的。

  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公司消防安全。

  第二章 消防设施管理

  第四条 公司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公司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第五条 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第六条 公司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第七条 消防器材管理措施为: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二)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三)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四)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 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为: (一)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二)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三)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侧一次。

  (四)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第九条 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第十条 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第十一条 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定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二条 仓库防火管理:

  (一)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CI17 ,通道保持畅通。

  (二)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安装在库房通道的_L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三)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CTTI a (四)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五)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六)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第十三条 厨房防火管理:

  (一)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二)使用燃气,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三)燃气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不懂燃气知识,不得操作燃气具。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五)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六)使用炉灶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得离人,防止中间火焰熄灭,漏气遇火发生爆炸。点火时,必须遵循先点火、后开阀放气的程序。

  (七)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

  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八)不要将重物压在输气管上。液化气罐禁止碰撞敲打,严禁用火烤等方法对液化气罐加温。

  (九)经常检查灶具及管道有无泄漏、软管有无老化,发现漏气应立即停用,打开门窗,不准动火和电气开关,同时报告供气部门。

  (十)对安全部门配置于姗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第三章 人员消防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同时,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五条 消防责任领导岗位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四)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五)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人和组织保障方案。

  (六)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七)根据各部门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八)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九)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十六条 如条件允许,应设立消防控制中心,该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三)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四)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六)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七)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丁并报告部门主管。

  第十七条 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进人公司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

  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从而提高消防观念,锻炼消防技能。

  第十八条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习:

  (一)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五)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十九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人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人库应进行登记。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一条 坚决杜绝火灾隐患,一经发现,要及时作出整改,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一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四)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二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二)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三)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四)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做他用的。

  (五)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二十三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二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公司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二十五条 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消防安全制度。

  (四)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五)灭火预案。

  第二十六条 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必要时把消防工作列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日头告诫:

  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5、谎报火警;

  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

  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三)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予以解聘。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条档案馆是学校重点防火单位,全馆工作人员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工作条例,切实履行职责,保证本馆的消防安全。

  第二条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工作制度,实施防火责任制,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1、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每年年中和年底各安排一次全馆全面检查,每年一次电器设备和电路检查,在节假日前夕对各岗位进行检查。注意查找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2、加强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及其它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3、每年组织一至两次消防知识教育,使全馆人员掌握“五知二会”,即:知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知防火制度和防火措施;知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和消防专干;知火警电话号码;知灭火的基本方法;会报火警电话;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第三条办公场所防火要求

  1、档案馆为无烟单位,严禁吸烟和使用电炉、电烤炉、电暖器等设备。

  2、库房照明、空调及其他电器设备按使用需要开关。

  3、办公场所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办公产生的废纸等易燃物质要及时处理。

  4、下班时要切断一切电源。

  第四条库房为档案馆重点防火岗位,实行专人负责制。

  1、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除本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得吸烟和使用明火。

  2、随时注意观察库房内各种电源及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门诊安全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门诊部主任负责门诊的.全部安全工作。各楼层设一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楼层的安全工作。

  2、各科室下班前要检查水、电、门、窗。

  3、科室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4、禁止在公共场所、楼梯、走廊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

  5、禁止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消防器械和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卫科。

  7、医护员工应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掌握常备消防器材的使用。

  8、门诊保卫班遇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查,必要时报保卫科。

  9、每月进行一次门诊安全的全面自查,将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各科室并上报保卫科。在重要节假日前要求对门诊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明确市场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与市场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科(室)所和人员都负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按照逐级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网络化管理的要求,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中心领导班子各成员按工作分工负责所联系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落实。

  消防科为中心消防工作职能管理部门。

  各市场管理所所长是本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该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中心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需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组织安排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实施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市场管理所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三)负责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四)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各市场管理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各市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任务。

  第六条中心消防科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中心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职责:

  (一)在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领导和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下,对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二)制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一般性违章行为,督促有关市场及时整改各种火险隐患。

  (三)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其防火安全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

  (四)负责对员工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等安全常识的普及工作。

  (五)负责对各市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以及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中心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维修与配置工作。

  (六)负责向阳市场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操作、养护,确保其功能正常;负责向阳新市场消防监控室的日常值班,做好向阳各市场夜间消防值班人员的督导检查。

  (七)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详实了解掌握中心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分布等情况。

  (八)定期向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事项。

  (九)积极协助上级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遇有火情应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关对重特大火灾的扑救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七条中心基建科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在市场建设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设计、安装规范要求,搞好市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安装、调试。

  (二)参与中心对各市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指导各市场管理所正确使用市场消防设施、器材。

  (四)根据中心领导安排和各市场要求,及时检查、维修市场消防设施、器材,保证市场消防设施的安全。

  (五)参与市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市场消防安全隐患。

  (六)参与市场内火灾扑救、事故调查。

  (七)参与中心对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

  (八)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八条中心市场管理科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参与中心市场消防安全检查,纠正市场消防安全隐患。

  (二)参与中心对各市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参与中心对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

  (四)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九条公安市场派出所市场消防安全职责。

  (一)负责市场安全保卫和夜间看护,加强对治安员和夜间看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和纠正市场内火灾隐患。

  (二)独立或会同有关科室进行市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三)参与市场内火灾扑救、事故调查,维护灭火现场秩序。

  (四)搞好市场消防安全设施损坏、被盗案件的调查处理。

  (五)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十条中心办公室的市场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时完成中心消防安全文件制发工作。

  (二)做好中心消防安全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三)搞好中心消防安全档案整理。

  (四)参与中心对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

  (五)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十一条各市场主要负责人为本市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在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制定市场内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市场消防安全档案。

  (二)根据各市场的特点划分消防安全责任区,明确各责任区市场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负责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四)结合各市场特点,定期进行防火知识的宣传和灭火技术的培训,不断增强市场管理人员和市场内经营业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解决。

  (六)管理好市场内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重要设施要定期组织维修、检验,确保完好有效。

  (七)制定市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演练。

  (八)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会同有关单位搞好火灾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市场管理人员负责分工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了解本市场的火灾特点,熟悉市场内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整个市场经营区域划分、安全出口位置、重点防火部位、电器线路走向和控制开关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等基本情况。

  (二)搞好本责任区内经营业户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三)保护好责任区内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市场安全运营。

  (四)搞好责任区内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火灾和安全事故隐患,并做好巡查记录,对本人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专(兼)职消防安全负责人或市场负责人。

  (五)掌握简易灭火设施的使用方法;(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及时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六)参与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

  (七)市场消防安全负责人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电工、夜间看护员、卫生保洁员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也要按照岗位特点,负责做好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由各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

  第十四条市场经营人员管理规定。

  (一)市场内的各类经营人员,必须接受市场主办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遵守市场消防安全观管理制度,并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市场经营人员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义务,掌握与所在市场相适应的消防、逃生知识与技能。

  (三)各市场摊位应根据经营特点,在市场管理所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机具,并掌握其正确使用方法。

  (四)工业品市场等消防重点场所要建立市场经营业户档案,及时了解市场经营人员变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五条市场经营商品管理规定。

  (一)市场内严禁经营烟花、爆竹。

  (二)工业品市场内严禁经营酒精、油漆、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经营摩丝、打火机等特殊业户要限制存货数量,并建立专门档案进行重点管理。

  第十六条市场装修管理规定。

  (一)市场内严禁私搭乱建。市场管理所统一进行的市场间隔应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二)市场装修严禁遮挡、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和用电设施、设备。

  (三)室内市场装修必须报经市场管理所批准,填写装修审批表,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装修改造结束要经市场管理人员验收,验收人员要在验收资料上签字。对有可能涉及到用电、消防设施改动的装修,市场管理人员要注意加强现场监督,发现违反市场消防安全规定之处,要立即改正。

  (四)市场业户装修审批表、施工方案等资料要存入消防档案,长期保存。

  第十七条市场用火管理规定。

  (一)市场生活区和经营区必须分开。工业品市场和全封闭式市场内严禁住宿,其他市场内住宿房内要进行重点管理。

  (二)市场内严禁在经营区内或仓库使用明火。市场营业期间在现场禁止动火。

  (三)市场内严禁使用电、气焊。确因工作需要动用电、气焊的必须经市场消防责任人批准,备好灭火器,对周围现场进行清理并有市场管理人员现场监督,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要向市场消防责任人报告有关施工情况。

  (四)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

  (五)工业品市场严禁吸烟。市场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禁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市场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一)市场供电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施工、改造要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二)市场新建工程竣工后有关供配电图纸在中心存档的同时要为市场管理所存复印件。市场用电线路改动后要及时绘制竣工图纸存档备查。

  (三)市场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消防用电要分开。有条件的市场经营用电和夜间看护照明用电要分开,市场闭市后要关闭经营电源。

  (四)市场要配备专(兼)职电工负责市场用电管理,并要明确其职责,配备必要的.工具,为工作开展提供良好条件。

  (五)市场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照明灯(60w以上的白炽灯)和电炉、“小太阳”、“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空调安装要经市场管理所批准,防止超负荷用电。

  (六)市场内严禁私自拉接临时用电线路。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更换电气设备。市场房屋和经营设施装修改造时要保护好市场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

  (七)市场管理所要定期对供电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修,防止线路老化和带故障设施、设备运行,及时消除用电隐患。用电大户、容易出现非正常用电的部位要进行重点巡查。

  (八)各市场要建立供电设施设备档案,详细记录市场安全用电情况。

  第十九条市场疏散通道管理规定。

  市场内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市场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市场疏散通道。

  (二)在消防卷帘下严禁堆积杂物。

  (三)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五)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条市场安全巡查规定。

  (一)市场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装修有无违章情况。

  2、禁烟市场有无吸烟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工业品市场在营业期间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市场可以根据需要防火巡查频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安全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四)坚持做好每日交接制度,及时将当日检查情况同夜间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并填写《消防检查日报表》。

  (五)市场管理人员在巡查时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第二十一条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一)市场消防设施是指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疏散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逃生器具、消防广播等专门用于防火、火灾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的设施、器材。

  (二)市场设计、建设(包括改建、扩建)时要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做到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中心重要消防设施设备由消防科负责登记。各市场管理所要建立本市场的消防设施设备档案,详细登记消防设施设备的类别、型号、数量、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并确定专人负责保管。

  (四)各市场要根据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特点,正确使用、保管、维修、养护消防实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其中灭火器要根据《规范》要求定期检修、充粉。消防报警、消防喷淋等重要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规范进行。

  (五)消防管理人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经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六)市场内严禁将公共消火栓圈入摊位内。严禁遮挡、私自拆卸、损毁消防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等建筑消防设施。

  第二十二条市场安全隐患整改规定。

  (一)各市场要定期检查市场经营设施,全面排查本市场内的安全隐患。

  (二)市场管理所发现安全隐患后应立即整改,对整改有难度的要制定出整改方案和应急安全防范措施。受财力所限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中心报告。

  (三)中心建立市场安全隐患月度报告制度。各市场管理所要按要求报送本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对各市场管理所提报的安全隐患,中心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报送消防管理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消防科、基建科和有关市场管理所按中心负责人批示抓好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中心消防管理人要跟踪督导。

  第二十三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管理。

  (一)各市场应根据本市场的实际,参照《青岛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规范》等规范要求制定本市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要经各市场消防责任人批准实施并报送消防科备案。向阳市场等重要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应急预案按要经中心消防管理人批准。

  (四)《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制定后应组织全员学习并定期演练。一般市场每12个月至少演练一次,工业品市场每6个月至少演练一次。通过演练,使市场管理人员、市场经营者熟练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疏散的方式、方法。

  (五)《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应定期修订。市场消防责任人变更和市场管理、市场经营人员变更时要及时组织学习、演练。

  第二十四条消防安全制度建设。

  (一)各市场应根据本市场实际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二)各市场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确保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

  (三)各市场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定期修订。

  (四)各市场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要送消防科备案。重点市场和重要岗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经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市场值班规定。

  (一)中心所有设有经营房屋和经营设施的市场要全部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各市场应科学安排值班人员,在市场开市到闭市前时间内,必须始终有管理人员在岗,确保市场突发情况得到及时处置。

  (二)常规时间段的市场工作人员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责,特殊时间段的值班人员重点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紧急事件,做好联络沟通和值班记录。

  (三)星期天、节假日等消防安全重点管理时间段,市场负责人要坚持带班。市场主要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值班期间发生重大事件,值班人员在采取紧急有效措施的同时,要及时报告所负责人,必要时要报中心办公室和中心负责人。

  (五)消防监控室等重要岗位要保持24小时双岗值班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第二十六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

  (一)市场发现火警、火灾时,要按预案处置的同时,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报告。

  (二)对发生的火警和火灾要及时填写值班记录和报表。

  (三)对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各市场分管负责人负责调查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对重大、特大火灾事故,要保护好火灾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搞好火灾现场责任认定。

  (四)火灾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就发生火灾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善后工作处理情况做好总结,并分类归档。

  第二十七条消防安全培训规定。

  (一)中心定期组织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二)各市场管理所负责对本市场员工和市场经营业户的培训。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经营业户、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四)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为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特殊岗位消防安全疑难问题处置能力,在消防科、向阳市场监控室和有关重点场所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技术岗位。

  第二十八条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一)各市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其具体内容包括本市场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本市场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且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二)各市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和文件资料。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和文件资料,灭火器材与义务消防队员等情况,重点工种人员情况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书面资料。

  (三)中心消防档案由办公室会同消防科整理、保管。

  第二十九条消防安全考核奖惩规定。

  (一)为切实增强各市场消防负责人的责任,中心与各市场管理所每年年初签定一次《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二)对各市场管理所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情况,中心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每年至少四次)。未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内容的市场管理所不能评为年度综合先进。

  (三)对在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所)和个人,由中心予以表彰及奖励。

  (四)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因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经济惩处(扣除奖金、补助和工资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或辞退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下面小编为家分享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家参考借鉴。

  居民防火公约

  一、自觉遵守社会消防公德,不人为留下火灾隐患,配合社区消防管理,参加社区消防活动。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电炉电熨斗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气助动车(摩托车)停放于安全地方,储油器具、储油点要安全可靠;不乱扔烟蒂,不躺在床上吸烟;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关爱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六、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楼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

  七、不损坏、挪用、圈占、埋压消火栓、水喷淋、水带、水、灭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绳等公共消防设施、设备。

  八、制止身边发生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居会或派出所举报;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

  九、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伪劣烟花爆竹。

  十、不在楼道内、步梯间、首层门厅、靠近燃气管线的位置为电动车充电。

  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一、居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社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社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社区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八、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举一三,吸取教训。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社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节日、重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社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社区消防组织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社区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踪报告表》,每月向上一级社区消防组织报告备案。

  五、社区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各级消防组织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社区消防计划,解决重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社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员会、社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区单位等通报社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遇重问题可发会议纪要。

  弱势群体消防监护制度

  一、社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员,应作为消防安全弱势群体的管理对象,加强重点监护,形成街道(镇)、居会、家庭、邻居、朋友共同参与的消防监护网络。

  二、消防安全弱势人员的家庭、亲属是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直接监护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阻止弱势人员违消防法规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弱势人员的周围邻居、朋友要经常细心留意他们的行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要玩火、不要卧床吸烟,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镇)、居会应落实专人,对弱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建立消防安全联系卡,经常与监护者、邻居等进行沟通,了解其行为动向,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发现弱势人员有违消防安全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当无法阻止时,要立即向派出所、居会等报告。

  六、弱势人员家庭的门口可张帖醒目标志,有条件的可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围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为。

  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应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应包括: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人员疏散路线、灭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职。

  二、参加演练的居民群众应了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数量、疏散逃生路线和方向、逃生设施位置、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并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带和预防烟气侵害的方法。

  三、街道(镇)、派出所和居会等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四、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要定期组织居民群众进行演练,通过演练不断修改、完善预案。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本管辖范围内或受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镇)和居会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简易水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材、逃生设施等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维护要求。

  四、每年对市政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水喷淋管网上的阀门、喷头和压力表作一次检查,并打开末端放水阀,释放锈水,防止管网蚀而影响喷淋头正常工作;每季度对火灾报警设施联动功能进行一次检测和试验;每季度对消防水带、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等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五、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

  六、每次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都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或器材。

  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制度

  一、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不乱接乱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吹风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气的助动车(摩托车)应停放于安全地带,储油器具、储油地方应安全可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险物品时,应开窗通风,落实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购买多少,不应超量储存,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家中尽量不储存汽油、油漆等危险物品。

  五、使用香烛时要有看管,防止香烛倒塌引发生事故。

  六、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

  二、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居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进行考核评比。

  三、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开设社区消防宣传阵地,不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处理群众消防举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五、指导、督促社区消防工作站、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社区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

  八、积极开展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社区消防工作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精神及指示。

  二、协调、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宣传、检查等消防安全工作。

  三、设立灭火点,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火档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约。

  五、落实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监护措施,主动上门宣传消防常识。

  六、指导、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和消防志愿者、居民楼组长等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工作。

  七、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八、认真做好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社区消防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重点做好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上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二、对居民住宅楼和小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楼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积极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点上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等群众性消防活动。

  五、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

  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居民和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演练。

  六、劝阻和制止违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落实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社区消防管理员职责

  一、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社区居民、物业管理企业和社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灭火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能力。

  三、做好消防教育室、消防宣传栏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内容的更新工作。

  四、组织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员、居民楼组长、社区消防志愿者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落实整改措施,并督促跟踪整改。

  五、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六、经常检查辖区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具是否完好有效,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和完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社区消防工作台帐。

  社区消防志愿者工作职责

  一、自觉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基本常识,提高服务社区消防的能力。

  二、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发现有违规定的消防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社区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各项社区消防公益活动,积极协助做好社区消防宣传、检查等工作。

  四、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夜间消防巡查、夜间消防值班等工作。

  五、自觉保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六、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报警,参加扑救初期火灾,并配合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建立健全各项预防火灾的工作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奖惩分明。

  二、单位负责消防安全的领导要经常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明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三、单位具体负责防火的工作人员要坚持每日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四、单位全体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内动用明火,特殊情况需请示防火工作的领导,违者重罚。严禁在禁烟处吸烟。

  五、电工要经常做好电源电线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修复,对陈旧线路要及时更换,杜绝安全隐患。

  六、不得私自动用一切消防器材,安全通道不得占用,以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

  七、更夫和值宿人员夜间必须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的巡视,发现有异声、异味、异色时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如遇火情,应立即起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迅速拨打“119”电话,报清起火地点,火势及被燃物,以便消防人员准确到达现场。

  九、单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防火活动,做好宣传教育。

  十、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都能做到“一熟悉、三会”(一熟悉:消防器材,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十一、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懂得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一、认真学习和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二、建立和设置各个要害部门的安全通道。确保各处走道,楼梯口的畅通,平时不准在楼层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堆积物品。

  三、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对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增强防火意识。

  五、不准违章用电、用火,下班之后及时切断必要的`电源,并对电源线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不得任意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若确需要接拉电线,必须与总务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线路、开关、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发现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一旦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设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时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养成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消防设施等习惯。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目录

  1、编制依据---------------------------------------------------------------------2

  2、工程概况---------------------------------------------------------------------2

  3、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分析---------------------------------------------------2

  4、施工现场消防机构组成--------------------------------------------------3

  5、消防措施--------------------------------------------------------------------6

  6、消防应急救援预案--------------------------------------------------------6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措施与制度--------------------------------8

  8、动火管理-------------------------------------------------------------------9

  9、暂设支搭、料库管理----------------------------------------------------10

  10、现场检查-----------------------------------------------------------------11

  11、防火档案-----------------------------------------------------------------12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13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本工程位于_____,建筑层数为___。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建筑面积___。

  3.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情况分析

  根据现场临设及施工现场情况,预计本工地消防、保卫重点部位有如下几处,确保不出现火灾事故,特将这几处重点危险区提名到案,加强在施工中的管理。

  3.1施工过程中木材用量较大,由于职工对消防知识懂得较少,防火意识差,思想容易麻痹,不定时会出现职工在现场违章吸烟情况,以及施工中的电焊焊花溅落容易发生火灾。

  3.2仓库:现场临设材料库存放处等地方油类、漆类、易燃、易爆物品较多、且集中,施工中往来职工较多,加之外面运料进场非施工人员违章吸烟者不少,也容易发生火灾。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的安全距离分类存放在危险仓库中,易燃物品库门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与及灭火器,严格领料制度。

  3.3木工房:设置在现场建筑物旁边,现场需配置的木加工品较多,均需在现场木工房加工,因而也造成了木工房内用电较多,锯末、刨花等作业下脚料遍地,加之操作人员偶然间失误、机具的超负荷运行或工人违章作业,往往出现电线发热、破皮漏电及室内吸烟引起火灾。

  3.4配电室及个别电器由于某些管理、操作人员知识不足,或某些材料性能方面的缺检、缺试,造成配电盘或配电箱内保险装置失灵,加之用电长期超负荷,致使线路发热老化,造成责任失误而引发火灾。

  3.5工程地下施工期间,防水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使用不具备防爆装置的灯具、器械,有的未强制通风,或违章吸烟,很可能引发易燃气体爆炸而发生火灾。每栋地下室配置3个灭火器。

  3.6生活区宿舍密集,工人在宿舍里面抽烟,乱拉拉接,用高功率的用电器都会有引起火灾的隐患。在宿舍楼下配置一个消防箱,2个消防栓,每层宿舍走廊配置2个灭火器。

  3.7食堂:食堂内必须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只,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分开设置;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4.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机构组成

  4.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现场总施工长工为副组长的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2施工现场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6名杂工、10名管理人员,各班组人员

  4.3现场成立灭火指挥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协调指挥:

  抢险指挥:

  火场火情联络员:

  4.4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4.41项目经理(组长)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做好防火常识和消防知识的培训工作;

  保证本部消防安全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项目的消防安全的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如实报告消防安全事故;

  定期听取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的工作工作汇报,把消防安全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督促属下各级做好本职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总结推广消防安全先进经验。

  4.42总施工长(队长)

  对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系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负责组织建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对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4.43安全总监

  组织召开项目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会议,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与有关政府部门(安监站、劳动部门等)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签署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来往函件、工作联系单等;

  4.44安全员

  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指导项目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成研究施工工程中存在的消防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组织安全活动,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4.5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构架图(见下表)

  工程项目经理-

  泥工班

  食堂

  架子班

  木工班

  钢筋班

  水电班

  仓库管理员

  资料员

  施工员

  安全员

  电工员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构架图

  总施工长-

  5.消防措施

  5.1在A、C区基坑边建立消防水池(4m*5m*2.4m),分别用两个大高压水泵供应各栋楼的消防用水,采用DN65的钢管作为地面输送管道。每栋设立一个消防栓,采用DN65钢管作为楼上输送管道。并设置高压水泵,保持高层消防用水供应。现场建筑物旁边设立2处消防箱,每处配水龙带1盘,水枪一支,并设明显的昼夜标志。库房及木工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每处布置不少于2具干粉灭火器,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

  5.2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开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有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5.3整个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木工棚内刨花、锯末随时处理,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

  5.4建筑物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5.5乙炔瓶与氧气瓶必须分开保管,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与用火点使用间距不得小于l0m。

  5.6.外墙脚手架必须在每层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筒。

  6.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6.1应急响应目标

  火灾发生后应按照先确保人身安全,再保护财产的优先顺序进行,及时进行有效地自救和外部救援,杜绝二次事故和救援过程对环境的污染和二次污染。

  6.2施工楼层或外脚手架着火

  6.21任何员工一旦发现施工楼层或外脚手架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火情,应立即进行扑灭。初起火灾往往面积小,燃烧范围不大,火势蔓延慢,烟雾小,火场温度低,扑救难度小。因此,迅速扑救初起火灾时防止火势蔓延、扩大的关键。最先发现火灾发生地点员工应及时扑救。

  6.22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任何员工一旦发现后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围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一方面向作业现场值班工长或安全值班负责人汇报。

  6.23当建筑物一端起火向另一端蔓延时,可以从中间适当部位控制;中间起火时,应从两侧控制,以下风方向为主;楼层火灾时,应从上下控制,以上层为主。将易燃物品尽快拆除搬离火场,隔断火势的蔓延。从而达到扑救的目的。

  6.24易燃易爆物仓库或堆放处起火时,若不能迅速扑灭,应疏散和保护好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不易疏散和保护时,要采取冷却措施,防止受热膨胀爆裂或起火爆炸。

  6.25材料堆垛起火时,应防止向邻垛蔓延。

  6.26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可能马上扑灭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详图见下页)

  6.27现场施工员立即进行人员的紧急疏散,指定安全疏散地点,由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清点疏散人数,发现有缺少人员的情况时,立即通知指挥员或消防队员。

  6.28现场应急副总指挥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通报以下信息(a)起火地点的详细地址,项目部在医院内,进入的具体路线;着火的物资。火势的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等情况。(b)报警人员姓名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要注意听清消防队员值班人员的询问,要正确、简洁的予以回答,待值班人员说明消防队车已去火场时,才能挂断电话。报警后,派人到医院大门口或路口迎接消防车,并带领消防车赶赴火场。(c)消防队到达火场后,由消防指挥员组织指挥。现场管理人员该主动向消防队汇报火场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疏散抢救工作。公安消防队伍到达火场后,参加灭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指挥员统一调动,执行火场指挥员的灭火命令。当灭火力量较强时,灭火和救人可以同时进行,但决不能因灭火而贻误救人时机。若有人受伤,立即送往邻近医院(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周边医院情况及应急就医路线见附件6)或与医院联系派出医生现场指导救护。

  6.3.生活区宿舍着火

  6.31若是宿舍着火,火势不大、又处于初始阶段时,目测者或当班值班员应一边立即关闭电源,一边呼喊同伴共同用事前准备好的一边用事前准备的沙土覆盖或用环保型干粉灭火机灭火。火情能控制并能完全扑灭,可不进入应急状态。

  6.32如目击者或当班值班员判断火情已过初始阶段,火势蔓延较快,难以控制时,应一边口头呼喊室内人员从着火房间内尽快跑出,一边关闭电源开关,同时用固定电话或用手机或对讲机报警。被火情围困加强个人防护,防止或减少烟气的侵害,用水将毛巾等侵湿,扎住口鼻,防止吸入高温烟气,用水侵湿地毯等,包裹好身体,就地滚出火焰区逃生。穿过烟火区时,要爬行或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千万不要站立行走。时间就是生命,火灾袭来要迅速撤离危险区,不要贪恋财物。发生火灾时不要随便开启窗户,防止新鲜空气大量涌入,火势迅速发展。当一个出口由于人员多,拥挤堵塞时,千万不要参与拥挤,而应选择自己熟悉的环境或路线,逃向其他出口。

  6.33组织灭火中,现场应急义务消防队队长应根据火情蔓延趋势和灭火器消耗情况,向项目经理向执行经理报告,以便调动其他作业区域消防队员携带灭火器材飞快灭火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若不能迅速扑灭,应尽快采取措施对着火临时建筑采取隔离措施,防止蔓延扩散。

  6.34地方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现场救火负责人应及时报告火情状况、人员疏散状况及火情发展趋势、项目参加救火人员情况,接受地方消防队负责人指挥,按其安排进行灭火或抢险或转移财产等任务,组织项目参加救火人员配合地方消防队灭火,消除险情。

  6.4.消防安全演练

  6.41.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主要培训如何使用灭火器材、消防水带及水枪。发生火情如何处理和自我保护措施。

  6.42.消防安全演练周期

  分包单位进场后由总承包安全环境部对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分包单位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自己所辖班组长每三个月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针对重点楼层重点区域分包单位每月对该楼层的班组在本楼层进行一次消防培训、演练。非重点区域的班组每三个月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

  每半年总包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一次小范围的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措施与制度

  7.1建筑工程冬季施工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进行保温。

  7.2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储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进度和作业计划分期分批进退场,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7.3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作业,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灭火方案,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7.4施工中若采用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工艺时,领导、技术、材料、消防保卫部门及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学习,必须按照责任制了解材料的防火性能、规格、配比、运输、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消防要求,在不了解时禁止使用。

  7.5易燃、剧毒物品应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施工程内储存及进行分装与调料。

  7.6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人该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险品,数量或面积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风不良场所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

  7.7施工场所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灯时,采用防爆等级与现场相适应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灯。

  7.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

  7.9管理制度

  7.91易燃、易爆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限额领退料手续。

  7.9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和房屋、交通要道、高压线等保持安全距离,仓库要用砖石砌筑。

  7.93、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湿度表。门窗应向外开,不要使用透明玻璃,垫板的铁钉不能外露。照明要用防爆照明设备和专用启填充工具,并应有消防设备。库区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7.94、有毒物品和危险物品应分别储存在可靠的专设处所,设指定拟人负责,严格管理制度。

  7.95、对有毒或有危险性的废料处理,应在当地公安、卫生机关的指导下进行。

  8.动火管理

  8.1严格执行临时动火的审批制度,先办理动火审批后进行动火作业。

  8.11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指在处于运动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性的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申请,保公安局审批备案后,方能进行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指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有动火单位负责人申请,保项目安全主任或安全总监审批后,方能进行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申请,报安全环境部审批后,方能进行动火审批。

  8.2动火管理制度及措施

  8.21电、气焊工经专门培训,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进行操作,禁止非焊工进行作业。

  8.22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证当日有效。

  8.23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认真落实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进行监视,随身携带灭火用具。

  8.24地下室、人防工程内不宜使用乙炔、氧气瓶。

  8.25乙炔发生器(瓶)、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乙炔发生器(瓶)、氧气瓶与电、气焊用火地点不得小于10m。

  8.26乙炔发生器(瓶)发生冻结时,不得用明火烘烤。检查漏气时要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试漏。

  8.27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热源,夏季不宜在日光下曝晒,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氧气瓶不得接近油脂。

  8.28电、气焊停止作业时,应切断电、气源,焊钳、焊枪使用完,不得放在可燃物上及周围,焊条头不得随便乱扔。

  8.29电气焊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等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及高空的焊割作业。

  8.210禁止在“严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围进行焊割,禁止焊割未经清洗的可燃气、易燃气、液体及喷漆用过的容器和设备。

  8.211施工现场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吸烟室,贴明显管理要求和标志,配备烟头容器和灭火器材。吸烟应到吸烟室,现场禁止吸烟。

  9.暂设支搭、料库管理

  9.1暂设支搭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经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复后支搭。施工现场的生活、加工、仓储、办公区库房与在施工程分开设置。

  9.2油漆稀料、可燃材料库、油漆调料间、茶炉、锅炉、食堂烧火间二变配电室、机械(木)加工和修理间等使用不燃材料支搭。

  9.3施工现场采用不燃材料做临设,距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6m.

  9.4在施工程内禁止储存易燃、可燃、易爆材料,施工过程使用的油类、气类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9.5施工现场内禁止家属及非施工人员居住。

  9.6露天存放物品分类、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高压线下方水平距离6m以内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9.7料库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垛与垛、墙、梁、柱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并留有主要通道。

  9.8各种材料储存应按其性质、火灾危险程度分类、分库存放,严禁将自燃物品、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等危险品与一般物品混存。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

  9.9料库内照明灯具不应超过60W,禁止使用白炽灯和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不应安装在货架、物品上方,开关应设在料库外,料库内不得使用明火并禁止吸烟。

  9.10料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隔墙,严禁进行修理和加工。

  9.11木工房内刨花、锯末等作业下脚料随时处理,以防引起火灾。

  10.现场检查

  10.1消防保卫人员每天都应对施工场所、生活区,仓储区用货、用电情况进行巡查,每旬参加一次文明施工检查,做到掌握工程进度情况,问题认定准确,隐患及时整改。

  10.2开用火证人员,在开用火证前,应对施焊、用火地点周围、上下进行检查,并设专职看火人员。

  10.3检查应采取“听”“看”“问”“摸”“试”“对照”的方法,检查时应视情节轻重,填写消防治安检查记录,发生重大火险隐患,通知书做到责任明确

  10.4各部门领导及业务部门经常对所管区域进行检查。

  10.5对违反消防保卫规定的行为,各级消防保卫人员有权进行批评和劝阻。对存在重大火险隐患,严重违章行为,有权令起停止作业或实施经济处罚。

  11.防火档案

  11.1施工现场指定消防保卫责任制度,掌握人员底数,指定并落实各个时期的工作计划。

  11.2使用并管理好治安、做到内容齐全、清楚、实事求是及时记载。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12.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12.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12.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12.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12.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12.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12.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12.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2.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2.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2.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反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元。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

  13.1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13.11工人进场后立即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13.12必须对工人进行编号(编号号段总包安全环境部负责分配)将编号及所属单位标识清楚贴在安全帽上登记造册后报总包安全环境部备案;

  13.13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同时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特殊工种有效证件复印件报总包安全环境部备案;建立各类特种作业工人的台账。

  13.14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方面的学习,包括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使全员自觉遵守项目施工现场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13.15开展特殊季节施工安全教育,雨季变化等特殊季节,对每位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搞好特殊季节的安全施工生产。

  13.2安全技术交底

  13.21安全技术交底的层

  13.12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交底工作。项目经理接受项目管理委员会的交底,项目经理级技术负责人在充分了解工程情况及施工工艺,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对参与工程管理的项目其他人员进行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212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须向分包单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总交底。

  13.213各工种施工员应在熟悉现场环境及工作危险性的前提下,对所辖班组进行交底并要求每个作业人员签字。

  13.2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13.221项目负责人对项目一般管理人员的交底:工程的基本情况、本工程施工所采用的工艺要求、工程质量目标、消防安全、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对被交底人员工作的要求。

  13.222施工员对班组的交底:现场的环境状况、作业点可能存在的危险及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

  13.223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名字。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及时,针对性强,能有效指导作业活动。安全技术交底应在作业开始前进行,并送交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对无交底施工或者安全技术交底不及时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有权下令停工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3.3班前安全活动

  13.31班组建立和建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自检、互检和专检制度。

  13.32班组在签定承包合同时,签定安全生产遵守纪律承诺书,班长制定具体措施。

  13.33每天作业前,班长根据当天作业内容、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指出注意事项。

  13.34每周日晚上,班长召开安全讨论会,对上周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总结,指出做的好的方面和不足,着重指出下周需要改进的地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负责保卫工作的副院长领导,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组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安全消防队,在院综治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当然责任人。各科室设立了3名义务消防员(网络员),在科室防火负责人领导下,做好消防器材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j-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仓库、配电房、病区、中心供氧区;禁止烟火区域:中西药房药库、总务仓库、设备仓库、放射科和使用贮存汽油、酒精、氧气、液化石油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组同意,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管线路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严禁使用电炉扩其他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组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组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买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等成绩显著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各部门员工要努力学习消防学问,会检查排解消防隐患、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会组织疏散逃命、会宣扬教育。

  2.报警主机位于监控室,由保安员24小时值班,如听到报警铃响,应马上通知巡逻保安员快速到报警楼层检查。

  3.如发生火灾,监控室值班员应马上切断事故楼层总电源,防止爆燃。状况严峻紧急,应边指挥灭火,边报领导、打消防火警电话,报警时要精确 清晰地说明酒店地点、报警人姓名与联系电话,待消防队把状况听清晰后才可放下话筒,同时报警人要到路口、通道接应消防车赴现场救火。

  4.各部门员工得知酒店失火信息后,应马上赶到失火现场参与扑救,就近使用灭火器或消防栓进行灭火、疏散。有领导在场由领导指挥,如领导不在时,由在场员工商议 打算,实行正确灭火疏散措施坚决进行灭火和疏散营救工作。

  5.如发生火灾,知情不报或不坚守岗位离开现场,临阵逃脱者按其状况严峻程度赐予行政处分并追究其责任,情节严峻或造成严峻后果的则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各部门每班要检查一次部门消防设施,保安部每天要检查地下消防泵房和屋面消防设备,保证设备完整、敏捷好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餐厅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工餐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餐厅负责人,负责餐厅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厅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总公司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四、餐厅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五、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并及时通风,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六、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七、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一、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企管部报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管理组织

  1、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防火监督制度

  1、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三、处罚

  1、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本部门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

  3、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

  4、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处理。

  5、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专柜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擅自离开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9、消防监控值班员玩忽职守,违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者,给予50—1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0、违反液化气灶操作规程,可给予100—5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1、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认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2、积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3、对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被采纳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4、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救,给商场挽回重大损失者,给予200—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或升职、加薪。

  15、年终进行消防工作评比,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16、以上制度没有规定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条例》执行。

  1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门员工遵守执行。

  四、消防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1、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员工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2、商场各部门处长必须积极配合、协助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3、商场员工必须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成绩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无故不培训、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据公司的消防管理体制进行处罚。

  4、防火督察组负责员工消防培训,考核资料存档,并将考核成绩送交公司人事部备。作为员工升、降、留、退的参考依据。

  5、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各部门新入职员工必须经消防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6、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抽查,测试,对测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7、对重点部门、部位工作岗位的员工(如液化气灶、电工、电焊、仓库管理员),每年内部门培训不少于两次,且须送消防局培训,持证上岗。

  8、商场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积极参加消防知识的培训,参加灭火技能的训练,每月不得少于两三次,防火督察组将培训、训练资料存档。

  五、商场临时动火管理规定

  为保证商场正常营业时间的消防安全,确保商场的正常营业跌序,根据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以下规定。

  1、严禁商场正常营业时,在没有取得防火督察组同意,无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氧焊、切割等动火作业。

  2、如非必要在商场内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通知防火督察组人员,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严格遵守动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规程。

  3、动火前“七不”即:

  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余的油质不动火。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不动火。

  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未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4、动火前“四要”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5、动火后,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以上规定希施工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如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生效。

  六、熟食部防火须知

  1、熟食部用得原料是煤气等,煤气是可燃液体,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

  2、因钢瓶、油路管道腐蚀或连接导管老化破裂,以及炉灶钢瓶的附属件不合格或损坏失灵,造成液化气泄漏引发火灾,钢瓶与热源太近或充气过量,可导致瓶体破裂引发爆炸,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搬运移动气瓶过猛,撞击产生火花导致爆炸。

  3、在炉灶上炖煮各种食品时,浮在上面的油质溢出锅外,遇火燃烧,油炸食品进油过及油锅搁置不稳时溢出遇火燃烧或油锅加热时间过长,油温超过油的.自然点起火。

  4、炖煮各种食品,汤类时,应有专人看管,汤不易过满,预防外溢,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在沸腾时应降低炉温,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预防外溢。油温达到适当高度应放入菜肴,食品,与油炸起火时特别注意不可向锅内浇水,应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灭火。

  5、液化燃气炉点火时,有自动装置的可先开气阀门,然后,采用炉具上的点火开关,使用完毕,应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

  6、发现漏气,应立即关闭开关,采取通风措施,熄灭火源禁止开关电气设备,通知维修部、防损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明火试漏。应用肥皂水做试漏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

  7、熟食部员工应严格按厨房设备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程序作业,并做到人离火灭。有问题及时提出改正。下班时,关闭所有气体开关,电源,要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七、义务消防队

  1、义务消防队的性质

  义务消防队是一支群众性的不脱离生产同火灾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队伍,是在本单位党政领导下,在公安保卫部门和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下,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对火灾进行扑救的一支有组织的战斗队伍。

  2、义务消防队的工作任务

  贯彻执行消防工作任务、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规则制度、办法,协助本单位发致力建立防火制度或制订防火约带头执行,发现问题耐心教育和帮助群众及时纠正。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提高职工群众防火观念和防火自觉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普及防火与灭火常识宣传教育。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协助本单位整改火险隐患,堵塞火险漏泄和防止火灾发生。扑救火灾。发生火灾时,要积极投稿灭火战斗并组织群众共同扑救。有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单位,应在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战斗。对消防器材负责维修、保养、并教育职工群众不能挪作他用、以保证器材的完整好用。

  在公安保卫部门领导下,积极追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研究发生火灾的规律和特点,总结实践经验,改进措施、克服缺点、加强工作。要完成这些工作,必须有一定的工作制度作保证,一般是在每月或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形式、总结工作、表扬好人好事,布置下一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制度,使消防工作持久开展。不断巩固发展,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3、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分工

  义务消防队应设正副队长指导员,在防火工作上应跟进不同情况,共同负责,适当分工。在灭火工作上,一般应划分为以下几个小组:

  火灾报警组:当发现起火时,应迅速而沉着的起火单位、部门和名称、起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等立即报告队长外,还应发出火警讯号并迅速向当地消防队或公安卫部门报告,把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引进火场。

  灭火战斗组:当听到火灾报警时,消防队员要立即携带消防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火场供水组:接到报警后,立即带上供水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抢救组:发生火灾时,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迅速向起火单位的知情人问清火场内是否有人,是否有化学危险物品或贵重物资受到火灾威胁,如有威胁,应问明其所在地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义务消防队的政治学习与业务训练

  义务消防队必须围绕党中心工作,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整顿纪律作风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时还要学习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懂得安全检查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进行消防义务训练是搞好消防工作所必须的,要按照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要努力学习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各种消防法规、法令、边学、边议、边练的方法,认真学习严格训练各种灭火战斗方法与灭火器材的使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灭火战斗能力。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跟随各地实践,一般是每星期或每十天、半月、一个月内进行一次政治学习或业务训练,要切实可行,持之以恒。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灭火灾或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居民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先进、优秀的'评比直至处分、处罚。

  (一)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二)防火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三十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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