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5 08:02:59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自存,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六、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九、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2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学区,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基建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3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行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对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发放通行证,门卫凭通行证放行。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非公务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区教育局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书面向区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和街道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办公室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区教育局。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4

  - 1 -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活动前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 2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预案,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大港教育管理中心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活动前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3 -安全预警制度

  1、学校组织开展各项外出的大型活动,如:春游、扫墓等要在事先向上级组织提出活动的申请,得到批准方可进行。

  2、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在活动前做好预警工作,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制定意外发生时的解决措施。

  3、学校开展的外出活动需要乘车的,必须与有营运许可的正规

  的营运公司合作,签定好协议,做好防范意外事故的准备。

  - 4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确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防止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特制订如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部室主任要及时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结合本部室工作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组织本部室人员学习,如果因教育不到位而出现事故者,将追究部室主任责任。根据事故情节大小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二)、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级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检查、督促学生的行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果因班主任教育监管不利而出现学生意外事故者学校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根据事故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本年度不准评优选模、晋职称等)

  (三)、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总务处负责,平时要勤于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若排除有困难应当向校长报告以便及时解决。若因监管不到位,工作不细致,其他部室上报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而出现事故者学校将追究总务处相关人员的责任。

  - 5 -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 6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指定专人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2、检查用火用电制度是否落实。电源线路是否完好。 3、检查学校内有无客人遗留的烟头等火种。检查方法应采用照明情况下的检查和黑暗情况下的检查。

  4、学生放学后,各种电器是否断电。 5、确认巡查安全后,切断电源。

  6、巡查后应认真如实的填写巡查记录。

  - 7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学校内学生食品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特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学生课间奶、全体师生饮用水,要求后勤供水室要严把进货渠道关,进货索证要形成制度,并进行整理,以备随时检查,并保证提供(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从业人员一定要持有健康证上岗。

  2、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每年1—2次。

  3、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4、对发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污染事故及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 8 -安全保卫值班制度

  学校安全,人人有责,为了更加扎实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的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有责任、有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参与学校安全保卫值班,其中夜间保卫值班安排对象为全体55周岁以下健康男性教工。

  2、学校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值班人员的落实,值班职责的制订及管理。

  3、值班人员应做到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自觉保持值班室的整洁和物品的完好。

  4、因故确实不能按时参加值班的人员,应事先落实好替代者,并报校保卫处,经保卫处同意后方可实施。

  5、对于不按时到岗,未能认真履行安全保卫值班职责的人员,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 9 - 领导带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全方位管理,使之制度规范化、经常化、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为师生提供一个稳定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学校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1、带班领导职责:

  1.1带班期间,尽可能脱离本部门工作,(遇有特殊事情除外),要全力以赴做好带班工作,负责组织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1.2带班期间要经常巡视校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遇有难度较大的问题及时反馈校长,以免造成不良后果。负责处理当日校园内的偶发事件。

  1.3带班领导要早、午、晚时间,在校门口迎送师生,检查师生进、离校秩序。

  1.4当日值勤校领导全权负责静堂清校。

  1.5负责检查教职工迟到、早退情况。

  1.6检查值日以及保卫人员上岗情况。

  2、要求:

  2.1严格遵守带班时间,早7:00前到校,晚5:30后离校,中间不得空岗、离校,双休日照常。

  2.2做好带班期间的学校一切情况的记录。

  - 10 -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

  我校为确保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

  1、校外人员入校,需经有关当事人同意并通知门卫。

  2、入校后,须按要求登记,并服从门卫和学校值班人员的管理。车辆入校须经值班领导同意。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校内禁止骑车。

  3、进入校园后,必须遵守学校的各种制度,不得干扰学校正常工作。

  4、学校体育、卫生设施一律不对外,外来集体活动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通知门卫方可入内。

  5、校外车辆需要停放者,需经值班领导同意。

  6、本校学生在正常上课时间出校必须有班主任老师签字的出校证明,并有班主任老师本人打电话到门卫说明情况。

  7、上班期间,本校教职工出校门要向有关领导请假,领取出门凭证后,在门卫登记,无出门凭证不得出校门。

  - 11 - 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务安全,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根据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详实、清楚地记录巡查日志。

  2、学校行政做好每天24小时值班工作,记录好学校值班日志。

  3、值日教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园巡视(带领红领巾值周岗学生同时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

  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并认真记录,及时反馈。4、门卫人员按照学校制度,做好校门口人员进出登记、验证工作。

  5、门卫人员做好夜间学校报警系统的监视、记录工作。

  6、值班人员如发现问题,按照学校的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 12 -消防培训、演练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培训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人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学校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对学校师生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处室、本班组、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对教职员工的培训,还应包括:组织集会家长、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3、加强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4、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学前教育内容,加强新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5、教学楼、餐厅、会议室、宿舍楼等场所,通过张贴标牌、疏散指示牌、宣传展板等形式,指明安全疏散通道,并向学生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6、下列人员应当接受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各处室、班组负责人;班主任、各专用教室负责人;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7、学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消防演练制度

  1、按照学校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2、演练内容为:现场灭火演练、学生从宿舍楼或教学楼紧急疏散演练。

  3、演练前要制定出安全、周密、科学、切实可行的预案,预案必须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演练前,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5、演练前,建立紧急救护站:校医1人、急救药品若干、专用车辆一辆。

  6、灭火演练时,必须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场指导,并可聘请武警消防部门配合。

  7、紧急疏散演练时,每个楼层的楼梯,必须有一名老师指导疏散,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

  8、演练结束后,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讲评。

  - 14 -学生上下楼疏导制度

  1、在学生上下课及放学期间,学校的值班领导和教师必须全力以赴靠在每一层楼梯的事故易发部位进行疏导、管理,在现场的全体教职工必须全力做好疏导工作为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时,要有教师维持秩序。

  2、集中大型会议、活动,各班主任教师要组织学生有序的集体行动,教育学生不能打闹、拥挤,保证安全。

  3、因突然停电,上课教师要稳住学生,不能让学生离坐,离开教室,防止学生集中下楼,发生拥挤,造成事故。

  4、当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上课教师要及时组织指挥学生有秩序的从各出口疏散,防止学生混乱。

  5、上课教师遇突发事件时,在组织、引导学生安全疏散的同时,要及时报警或通知学校领导及时到场指挥处理。

  - 15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做好我校师生的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保证师生的

  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网络式上报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二、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学校值日老师要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三、各班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四、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请假时间三天以上须报学校批准。

  五、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检查人员,处理并记录值日期内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中心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六、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 16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二、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三、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四、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五、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 17 -路队安全制度

  一、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班主任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二、整理好路队纪律,送队到大桥路北边。

  三、各班主任必须准时到岗,如有特殊情况,应请副班主任送队,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四、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 18 -课堂教学制度

  一、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三、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四、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五、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 19 -课间管理制度

  一、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二、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三、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 20 -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一、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二、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三、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 21 -用电安全制度

  一、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二、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三、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四、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 22 -组织保障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二、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三、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四、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 23 -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一、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二、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四、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五、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六、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 24 -学生安全教育十二条规定

  1、不准到水塘捉鱼、游泳、滑冰。

  2、不准点火、玩火、燃放鞭炮。

  3、不准触摸电源插销、乱动家用电器。

  4、不准在道路上和楼区内追逐打闹。

  5、不准节假日、双休日独自外出。

  6、不准玩弄刀具和利器。

  7、不准到建筑工地附近玩耍。

  8、不准进电子游戏厅和台球室。

  9、不准提前和拖后回家。

  10、不准在楼区内和道路上踢球、骑车、滑旱冰。

  11、不准站在楼房窗外擦玻璃。

  12、不准违反天然气操作规程。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5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其余班主任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有关法制和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年级部、班级每月应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校长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出走、失踪及其他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延报。

  4、学校要建立安全预案,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定期开展消防逃生演练。

  5、建立干部和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6、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无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特订本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性加强学习、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负责,组员由中层干部、班主任组成。

  2、教师实行轮值制度,列表上墙,明确责任。

  三、学校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房屋、门窗、宿舍、厕所、围墙、球架、旗杆、水电、楼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针对防交通事故、防电、防水、防火发生、防中毒,要经常性利用会议、广播进行教育、宣传、训话,并要做好记录。

  五、校内活动:学生集体集队、上操、上课、搞清洁活动、外出参观等教师必须到场,维护秩序和安全;落实责任,如教师应到场而未到场,发生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六、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不搞危险的涉及安全的活动;不玩危害个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险品(发现的要及时收缴),不到危害安全场所。

  七、对教师食堂、学校商店要进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

  八、对学校各处室门窗关锁、保卫责任到人,财产损失经济责任追究到人。

  九、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校内职工如随意牵引外人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物产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

  十、不允许不明身份人员带领学生离开校园。

  十一、对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师生都有责任维护,视情节轻重,对见义勇为者实行表扬奖励。对懈怠、旁观者进行惩处。

  十二、因故、因事请假或值日值班,严格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责任。

  十三、对外学区学生的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与驾乘人员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以上制度,希遵照执行!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7

  1、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网络管理人员及公文接收人员等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

  2、学校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和公文接收人员必须在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监控本单位上网信息,随时对本单位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

  3、学校所有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单位文印室、财务室电脑加强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信息泄露。

  4、学校所有用户严禁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淫秽、xxx等信息,不得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单位办公用计算机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5、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信息上报、论坛言论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上报、外传信息要坚持单位主要领导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6、学校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内容的'信息。

  7、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8、一经发现校园网或局域网内有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必须立即上报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不得隐瞒。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8

  一、归档图及主要内容: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按组织领导、校园稳定、校园治安、日常安全管理、环境治理、校园文化、宣传教育、安全荣誉、其它九大类别组档。

  (一)组织领导

  1.领导责任: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学校安全会议记录;平安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以及反映人财物等保障条件到位、安全经费满足工作需要的文件、资料等。

  2.工作机制: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网络构成;落实“一岗双责”文件、资料,上级与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处室签订的《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3.制度建设:学校实验室、集会及大型活动、社会实践、实习活动、校门出入管理、宿舍管理、消防管理、疾病控制、饮食卫生、食堂管理、交通及车辆、水、电、气使用、安全检查、危房报告、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4.师生知晓情况:师生安全教育试题,学生安全明白纸、告知书等。

  (二)校园稳定

  1.反邪恶教组织:学校重点管控人员登记表;教育转化工作记录;对师生进行反邪恶教警示教育活动的记录。

  2.舆论管理。计算机房、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等校上网场所的管理制度。

  3.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括总体预案、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案、学校考试泄密突发事件预案等;应急演练活动记录;矛盾调处化解工作记录;重大突发性率件处置材料?

  (三)校园治安

  1.校门管理、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学校来访登记表:门卫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携大宗物品出门查验记录;明确开关校门时间材料。

  2.治安防控-校园义务护卫队队员及工作机制;校园治安巡逻、巡查日志和工作记录:学校领导带班、交接班记录:学校大型活动审批资料;校园普通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资料。

  3.安全防门卫人员登记表;聘请合格保安程序、记录保安人员工资表复印件、保安复印件;对保安进行岗位教育的记录;校园安保器材登记表;校园视频监控分布情况登记、监控值班情况记录、监控与公A联网有关材料;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示意图及保卫措施材料:

  (四)日常安全管理

  1.校舍安全:老化校舍旧设施登记台账;校舍检查与维修记录;对照规要求测量楼梯、护栏、走廊的资料;单双杠等体育器材隐意检查记录、教具、玩具隐意检查记录。

  2.消防安全:消防制度及执行情况记录;消防设施、器材分布统计;疏散通道、标识、应急照明、灭火器材、用电线路及设施隐患检查、维修记录;落实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制度资料;全校班额统计表;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学校消防演练记录。

  3.卫生安全:学校食堂设立证照复印件、体现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协议材料;食堂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卫生清扫制度;食堂进货登记台账;各种索证;食堂工作人员登记表、体检表、健康证复印件;医务室执照复印件、医务人员从业复印件;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记录,防突发流行性和传染病方案、措施材料。

  4.宿舍管理、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分布图;床位各项尺寸测量记录;宿舍卫生清扫制度及检查评比记录;每天查铺记录?

  5.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接送学生车辆登记台账;驾驶人员情况登记、驾驶证复印件;学校自备车辆定期保养、维护记录:学校租用接送学生车辆合法手续复印件、安全协议:向有关部门申请检修检测报告、申请查禁有关交通行为的报告;随车护导人员安排记录。

  6.隐意排查档案:校园安全隐意排查与整改登记表;整改过程材料;学校安全工作日志。

  (五)环境治理

  1.校园治理:校园绿化分布图及百分比;自行车、汽车停放区域示意图;校园垃圾日清制度;校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场所审批文件复印件?

  2.周边治理:与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协议、联席会议记录;向有关部门反映学校周边问题的报告;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校园周边治理活动记录

  (六)校园文化

  1.安全文化。安全文化宣传栏分布示意图及照片;校园安全文化活动资料。

  2.文明风尚、学生行为规;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学生违纪处理记录。

  3.师德建设、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计划;师德建设活动资料;师德调查问卷。

  (七)宣传教育

  1.安全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学计划、教案;安全班会记录(要求学生代表签字);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电工、锅炉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复印件;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资料。

  2.法制教育: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总结;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聘书;法制教育活动记录、资料等;学生帮教记录资料:

  3.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学计划;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资料;心理咨询机构照片;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聘书;心理咨询活动记录:

  4.学校安全管理荣誉证书、奖牌的复印件、照片。

  5.学校安全工作其它档案资料

  二、组档、立卷要求

  (一)组档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按照“一学年一卷”的原则组卷:组档时间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2.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在遇到撤(并)校时,应将该档案转交新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在遇到单位名称变更时,应按新名称重新立卷,原档案应子保留。

  (二)立卷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要求以县区为单位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和档案封面。

  2.档案盒封面要求统一贴上或打上“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标签横标下有分养标签,标签统一使用想体字电脑打印,分养标签采用小一号黑体字,分卷一盒不够需用几盒的:在分卷标签上注明分卷顺序:如组织领导(1)......档案侧面有同样字体的坚标签。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都要有总目录,各分卷都要有分卷目录与卷文件目录,装订顺序按各分卷容先后装订:分卷装订统一使用竖排线装、归档文件目录。

  4.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制作。可用蓝黑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工整简洁、准确、不得涂改:

  5.档案用棉绳装订,采用三孔一线装订法,装订长度为160毫米,不得用金属物品订夹。

  6.卷材料当中,不得有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

  7.严格制度,严禁将档案容向无关人员扩散。

  8.案卷由“卷盒--卷目录一一档案材料-一封底”组成。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9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每学期至少一次专门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的会议。

  2、学校行政会每两周要研究部署近两周的学校安全工作。

  3、学校分管保卫工作的领导要经常召开学校保卫人员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治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4、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经验要通过会议及时总结推广。

  5、学校保卫人员每周一要召开保卫工作的会议,统一思想,落实领导指示精神,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6、重大节日前夕,学校安全小组成员要开会部署学校节日安全工作,落实值班人员,制定节日保卫工作计划。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0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文教体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及配班教师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责任同等,无主次之分。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班主任及配班教师要护送学离校。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的护校队,由保卫科长组织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其斗争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并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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