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01 07:05:06 制度 我要投稿

建筑公司施工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公司施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公司施工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管理制度1

  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是企业管理的经营工作在建筑企业活动中起主导和率先的作用,

  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调动经营人员、概(预)算人员的积极性,

  提高企业社会和经济效益,理顺经营工作的运行程序,完善经营体制,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职责

  (一)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编制送达投标书。

  (二)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概、预算,施工主要机具、设备、材料数量、并提出产值计划。

  (三)参预各项工程承包、发包、订货及增补类的合同文书,并在合

  同批准生效后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配合有关部门增补洽商合同事宜。

  (五)对经营文件、台帐单据及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

  (六)竣工后,负责与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决算审核工作。

  二、工程招、投标管理

  (一)接到招投标文件后经营科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图。

  预算人员提供数据,认根据概、

  (二)切实加强对招标工作的领导,

  由公司领导组织进一步研究报价决策,提出报价方案,分析、真讨论、使之最后定案。

  (三)报价和误差率(定额、缺项、新工艺、新材料和设备价,招标,不得高于标底。2%文件未注明外)不得低于标底

  (四)按招标文件的时间,准时送报招标单位。

  (五)投标书字迹要工整(用仿宋体),填写内容齐全,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要有目录,封袋要规范,要盖齐缝章。

  合同条款工程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经营科起草工程承包范围,

  (六)应内容齐全,措辞严谨,合同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办理签订。

  (七)合同签字生效后,在主管付总经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门及履行合同单位进行全面交底。

  加盖由经营科设专人对外签订,

  (八)工程承包在总经理的授权下,

  项目部无权对外直接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总公司合同专用合同章,签定工程承包合同。

  万以内,项目部可以直接洽谈签订工程50

  (九)有些小工程造价在

  加盖总公司合同专但必须由总公司审查批准后法人代表签字,合同,用章,方为有效合同。

  三、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条件和内容:工程名称和地点。

  1.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2.开竣工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和保修条件。

  4.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和竣工验收办法。

  5.工程造价。

  6.设计文件及概、预算技术资料提供的日期。

  7.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8.双方协作的事项。

  9.奖惩条款。

  10.其它。

  11.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以利双工程中特殊情况需要明确的问题,

  (二)方共同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主要包括:

  工程概算和中标通知书。

  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到货的时间表。

  2.甲方分包工程的质量要符合国家、地方规范和标准,时间应满足

  3.现场要求,建立应明确配合费用。

  《建筑法》不允许甲方支解单项工程和提供材料。这是考虑甲、

  4.凡支解分包的单项要服但是要在合同附加协议中明确,乙双方关系,从整体的管理。

  (四)签定承包合同的'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符合国家政策。

  符合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2.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在开工前签定承包合同。

  3.当事人双方,均应有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施工图和技术资料要齐全。

  5.施工的准备条件基本具备。

  6抢工期的工程要提出抢工费。总工期的要求并确定奖惩条款,包单位,

  (六)延长合同工期的原则:

  凡属甲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图、技术资料、材料增加面积造成工程拖延,可补办工期顺如结构变更、备或其它原因,

建筑公司施工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生产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在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

  12)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护措施;

  13)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措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第三章安全设施、设备策划

  第六条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牵头,汇同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实施安全设施、设备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第七条根据安全设施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须报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第四章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将施工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列出计划清单,交由公司物资供应站统一采购管理。

  第十条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向工程项目部提供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否则工程项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实行控制。

  第十二条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对供应商进行工程项目部对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与公司物资供应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供货和检验方式。

  第五章过程检验

  第十四条现场安全设施、由工程项目部统筹规划,根据施工按安全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只有通过检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应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验证;

  2)对一般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含外围封闭),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上层施工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人员行走防护设施、作业点的防护措施;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完毕后须进行检查验收。

  5)对专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检查;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设备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上述各类检查和检验完毕后工程项目部须填写验收记录。

  第六章施工过程的控制

  第二十条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由该项目技术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工程项目部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单位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

  1、应把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架(龙门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的组装定为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2、在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前应通知工程项目部,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响该区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应服从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第二十四条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第七章事故隐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第二十六条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汇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建筑公司施工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财务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实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项目部配备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物资管理、项目核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报表模板附件等内容。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公司下辖的工程项目部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备用金定额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人员配置等相关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备用金定额如不能满足项目部需要,可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核通过后依据新的备用金定额执行。

  第七条备用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临时用工劳务报酬支出

  2、临时急需物资及小规模用料采购支出

  3、施工及办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4、机械设备低值零配件采购及修理支出

  5、项目部人员差旅费用支出

  6、施工用水电支出

  7、项目部招待费支出

  8、项目部食堂采购支出

  9、经公司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八条项目部财务人员进驻后,应尽快到最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划拨。

  第九条项目部支付给各分包队伍的工程款项、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等均须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条项目部才财务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造价、金融机构路途远近等因素确定库存现金的最低金额,为确保安全项目部财务部门不得保留过多的库存现金。

  第十一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建立《转账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现金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详细登记每张支票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应当包括单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票日期

  2、出票金额和用途

  3、使用部门

  4、经手人签字

  第十二条作废的支票应连同支票存根粘贴,统一保管,并在骑缝处加盖作废章。

  第十三条不同开户银行的支票应建立不同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分别记录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每月应对每个存款账户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连同当月《银行存款对账单》上报至公司财务部一份、项目经理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第三章财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节工程物资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部工程物资主要由公司根据项目的施工需求统一采购调拨,项目应由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严格的收发存统计和汇报体系。

  第十六条工程物资的收入、发出和调拨必须要有物资保管部门填写相关凭证,要求摘要清楚、数据准确、签字明责完整、上报及时。

  第十七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对工程物资的收发存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会同物资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定期盘点,编制盘点明细表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工程物资购入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每月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条工程物资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分类编号。

  第二节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部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购买或租赁后统一调拨至施工现场,项目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租赁机械设备,报经公司批准后进行租赁。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临时短期用机械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联系租赁,但是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自行租赁的机械设备应保证能够满足施工需求,不得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相关经手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于公司自有设备的调拨,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从公司设备管理和财务部门及时获得机械设备的调拨单和相关基础信息,如价值、折旧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四章相关规章制度

  第一节职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数额及期限,一般情况下个人因私借款应在下月工资发放前偿还,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如果因情况实属特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可以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五条个人因私借款金额须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个人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两个月工资总额,特殊情况下经项目经理批准可以放宽余额限制,但是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对于采购人员的备用金借款应设定最高限额,并逐月检查监督,采购备用金借款余额不得超支50% 。

  第二十七条个人借款应填写《职工个人借款申请单》,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以及预计归还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借款申请要求内容详尽、字迹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写金额相同,相关内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则视为该借款申请无效。

  第二十九条借款申请应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项目部出纳必须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签字手续,严禁在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借出款项。

  第三十条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将个人因私借款申请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会计须按借款人设立明细账户,以方便核算和监督个人借款情况。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月末编制《个人借款情况统计明细表》,按借款人详细列示借款余额、期限等内容,报项目经理,对于超过期限的个人借款应及时催缴。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员归还借款时,出纳应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不得将借款申请返还给借款人。

  第二节报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个人因公出差或进行相关采购报销,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票据和发票。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销发票,要求必须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自行监督审核职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退回不予报销,对于涉嫌伪造发票骗取报销款项的应将发票扣留,报告项目经理请求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报销人因公出差报销,必须在出差归来当月工资发放前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报销人必须凭相关票据和发票填写报销申请,并妥善粘贴单据,填写报销金额和报销理由。

  建筑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精选9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的领导,理顺公司本部与工程项目部的财务关系,明确其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根据公司建立“大财务”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财务机构设置:

  (一)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财务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项目部设相应财务机构,负责所在项目财务工作;

  (三)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人员由公司统一委派,并接受所在项目部行政领导和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财务控制体系;

  (二)负责公司本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根据需要对项目部资金进行调度;

  (四)负责拟定、审核项目融资方案和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公司金融风险,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六)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和处置办法并参与实施,审核项目部资产处置方案;

  (七)负责公司税收筹划和处理工作,协助项目部处理相关税务事宜;

  (八)负责财务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九)负责外派项目会计的管理,指导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管理职责:

  (一)执行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负责本项目部的财务会计工作,保证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三)根据本项目部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设立会计账薄、审核各项收支,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会计业务,使项目部的各种报表、帐簿、凭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四)配合审计单位做好每个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数据及资料;

  (五)做好经济合同的财务管理,定期与供应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单位核对往来账目,()及时、准确收支货款、工程分包款、人工费、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六)进行财产物资管理,做好财产保全工作;

  (七)负责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八)及时处理财务工作相关事宜。

  第三章资金与计划

  第六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来源:

  (一)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备料款及工程进度预付款;

  (二)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结算款;

  (三)应付未付款项;

  (四)公司本部拨付及内部单位的往来资金;

  (五)其它来源。

  第七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款项:

  (一)工程用物资、设备的采购;

  (二)职工工资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费;

  (四)缴纳税费;

  (五)规定的各种应上交款项;

  (六)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如需开设银行帐户,必须报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同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建立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则不得擅自开设任何形式的银行账户。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的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其调配权属公司,工程项目部实现的合同收入结算后统一汇入公司指定帐户。资金运用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条工程项目部不设立现金库,其现金支出在出纳临时结算卡(个人账户)中开支。需要用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实际报销金额划入出纳临时结算账户,该临时结算账户不留余额。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要定期编制财务资金计划,实行资金按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工程支出,未经本部批准不得列支。

  第四章成本与税费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界限,间接费开支要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费用开支办法,并如实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条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物资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余料盘点工作。采用移动平均法,购入后被领用的'工具、器具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必须履行物资保管责任转移的相关手续,领用后转入工程成本,并做好物资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项目部要设置存货实物账,建立存货计量、验收、入库、出库、盘点、对账制度,账、卡、物必须相符,盘盈、盘亏要按规定处理。项目会计在月末审核库管员编制的材料购销存明细表后,再编报材料购销存汇总表送交公司财务部。存货计入成本要以出库单(领料单)和存货成本分配表为原始凭证。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配备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及台帐,做到帐卡相符、帐实相符。所配备的机械设备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调入的机械设备,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对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

  第十六条对于工程项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临时设施,应由项目部自行建造,其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对于周转性费用的临时设施(如活动房屋等),其摊销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工程完工后能及时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规定报批后处置。

  第十七条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由项目部按规定在工程所在地计缴。

  第五章清算与监督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应对各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清算完毕。对竣工时仍清算不完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转公司继续清理。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部解散时剩余财产物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自购的固定资产调公司管理,调入的固定资产移交原调出单位或调入公司,交接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二)购置的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工程部研究处理意见并办理调拨、报废、变卖等手续;

  (三)剩余材料及其他物资按质论价处理,发生的损益由工程部负担;

  (四)项目部对准备处理的剩余财产物资必须经过材质、技术鉴定,确定处理价格,填制鉴定清册交工程部门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决算,协助建设单位向接管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对该项目的财务状况、工作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第二十一条对确实在短期内无法处理的遗留问题,工程部应向公司专题处理报告,经公司决定同意后转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妥善保管财务会计资料并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办理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工程项目部解散时,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部门。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主动接受公司财务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六章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部主办会计应于每月21日结账,并于每月26日前回公司对账,将当月核算原始资料移交本部主管会计人员。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月26日前按统一格式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月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工程成本明细表”、“材料收、发、存明细表”、“现金收支月报表”、“债权、债务月报表”等,并于每周末报送现金收支周报表。财务报表一经确定,不能随意修改。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季尾月末、每年12月末和工程决算后向公司报送财务决算报告(报表的种类与每月报送的报表种类相同)并附相应的财务说明书。说明书应重点说明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成本状况,财产物资变动,工程结算以及对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工程项目部每季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财务部草拟,行政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建筑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精选9篇)9

  1、项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施工队队长、安质工程师为副组长,各施工队安全员为组员,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

  2、经理部及各施工队必须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机械伤人、防触电、防火灾、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别是本工程位于林区施工,应非常注意防火。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林区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5、进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警戒区。

  6、施工各现场必须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7、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项目部将对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处以50~100无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建筑公司施工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生产一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统一规范班组安全管理标准,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达到员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和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班组安全组织

  第四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第五条 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岗时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长不在岗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小组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七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新员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1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组安全教育

  第八条 班组教育内容

  一、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

  二、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守则;

  五、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六、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护知识;

  七、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第九条 班组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二、新员工、换岗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三、安全操作规程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或填写教育记录卡;

  四、班组应适时组织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事故应急措施演习,掌握处理各种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意见,1周以后1个月以内复查。

  第四章 班组安全活动

  第十条 班组班前会(班组安全交底)

  一、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

  二、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危险危害因素,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控制措施;

  三、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学习、抽考员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班组会情况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安全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建筑公司施工管理制度5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对国家和用户高度负责,为了使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质量、工程品质功能和使用价值,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国家和企业质量标准运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制,强化管理,责任到人。

  2、认真搞好项目施工人员质量管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序、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标准要求,抓好职工培训,争创优质工程。

  3、努力学习,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优化工艺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样板墙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对“四新”技术,明确重点,详细具体,注重可操作性。

  4、在认真搞好图纸会审,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加强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审查)管理,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强化组织技术交底,强化积累技术质量的全面、科学、准确、及时。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严格选择分包商,通过对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能力,信誉调查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各供方之间的比较,最后中和评价,选定工作关系,在使用前严格进行:

  5.1、书面检查;

  5.2、外观检验;

  5.3、理化检验;

  5.4、无损检验等四种检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5.5、实施工序质量监控,通过对工序活动条件(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等)和工序活动效果(即工序的过程标准)两个方面监控,通过管因素、管过程,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过关、转向事前、事中控制。

  6、及时准确留存质量过程成果,如砂浆、砼试块,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必须及时做好,专人养护、专人送试,及时留档。

  7、组织施工质量检验,强化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俗称质量三检)和专业检查(施工组项时检查,项目部每月两次综评验测)工程隐蔽验收、工程预检、基础和主体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实施工程质量优质优价,班组个人奖罚分明,兑现整改坚决及时。

  8、从施工顺序和防护措施两个主要环节入手,加强成品保护,按正确流程施工,不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确的施工方法,保护方法保护好前道工序产品质量。

  9、坚持竣工标准,做好售后服务,坚持竣工内容,标准,通过内容分层次自检解决全部遗留,整理好竣工质量,实现工程竣工质量目标,售后服务体现工程质量,坚持24小时内处理好质量投诉,并按季节性,技术性,保修期满,积极主动回访用户,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完善,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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