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保密制度

时间:2023-10-14 15:20:05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的保密制度(精选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的保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的保密制度(精选10篇)

  公司的保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各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七条: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九条: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第十条:客户资料、销售政策及其销售网络的有关资料、重大人事变动、人力资源部对干部的考核资料、重要场所如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

  第十一条: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秘级分类

  第十一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第十二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份构成、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参数、配方、成本、利润率、科技成果、科研论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投资情况及其载体、原材料及价格。

  (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三)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四)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二)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三)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帐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微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公司大事记。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七)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八)公司总监以上干部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十四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二)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三)保安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四)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五条: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机密级:总监(助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九条:总经理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二十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要在获准后方可进入,人走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文档人员、保密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二十七条: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六章保密环节

  第二十七条:文件打印

  (一)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二)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总经办负责打印。

  (三)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八条:文件发送

  (一)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二)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三)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五)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九条:文件复印

  (一)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三)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五)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三十条: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

  第三十一条:传真件

  (一)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二)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

  (三)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

  第三十二条:录音、录像

  (一)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人物讲话,工厂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保密材料。

  (二)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三)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办负责存档管理。

  第三十三条:档案

  (一)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二)借阅文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三)秘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特殊情况由总经办批准借阅。

  (四)秘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五)过期档案销毁应两人以上参加,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登记。

  (六)档案材料不得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七)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客人活动范围

  (一)保卫部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二)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遵循出入厂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三)客人到各公司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文件、货物、营销材料等保密件。

  第三十五条:保密部门管理

  (一)与保密材料相关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酱料、汤料、配料岗以及财务部,企划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等。

  (二)各部门设兼职保密员加强保密工作。

  (三)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四)保密部门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五)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使用记录工作。

  公司的保密制度 2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公司的保密制度 3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元以上 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九条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5.违约责任。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第二十条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非高级员工不实行“竞业禁止”制度,不签订《保密合同》,但对有证据表明侵犯本公司技术及其他商业机密,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实行保密保证金制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按每月工资的10%提取“保密保证金”,由公司专户存放,公司按银行同期利率向保证人支付利息。保证金连续提取超过5年的不再提取。保证人离职或退休,并签订《保密合同》,三年内没有违约的,本息返还保证人。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的保密制度 4

  第1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架构,系统架构、服务器数据库和程序源代码、密码。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7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控制标准、原材料标准、成品及半成品检测报告、进口设备仪器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9.公司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8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4章保密措施

  第9条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10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11条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12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13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14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15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16条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17条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18条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5章保密环节

  第19条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20条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6.公司禁止员工在工作期间登陆个人E-mail。员工在上班期间,应用公司的个人邮箱传递信息。

  第21条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5.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22条文件借阅

  (1)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2)公司证件(如:公章、税务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23条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24条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25条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3.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借阅。

  4.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6.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26条客人活动范围

  1.保安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厂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营销材料等保密件。

  第27条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助理)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以及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2.各部门需指定兼职保密员,从而加强保密工作。

  3.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4.保密部门的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5.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28条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总经理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

  第29条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

  1.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2.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0条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源代码、程序密码、软盘和调测说明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6章违纪处理

  第31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32条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33条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7章附则

  第34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35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36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公司的保密制度 5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 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公司的保密制度 6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英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公司的保密制度 7

  一、目的:

  为实现薪资规范化管理,保守公司经营秘密,维护公司稳定的工作氛围,持续良好的激励环境,人资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本制度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保密规定:

  1、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他人的薪资状况;

  2、所有个人因薪资问题查询薪资表的,人力资源部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资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员。

  四、奖惩措施

  公司所有员工不得随意透露自己的`薪资状况,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罚款,连续三次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的保密制度 8

  一、公司隐秘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详细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隐秘,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殊严峻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打算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打算。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状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竞争策略、方案。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隐秘,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方案,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平安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需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隐秘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需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便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供应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当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加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常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加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肯定不说,不该看的机密,肯定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厉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隐秘及公司隐秘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显着成果的;发觉他人泄密,马上实行补救措施,避开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猎取公司隐秘的行为准时检举.投诉的根据有关规定赐予嘉奖。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大事,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赐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公司的保密制度 9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商业利益,强化广阔员工的保密意识,避开因有意或无意泄密给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其次条保密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公司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企业隐秘的范围和保密措施:

  (一)范围:凡影响公司商业利益和长远进展,不宜对外宣扬的事项、信息,均属商业隐秘。

  1、公司未公开的重要经营活动策划方案;

  2、公司财务资料;

  3、大宗选购的有关事宜;

  4、项目招投标的;

  5、公司内部把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及重要会议记录;

  6、不宜对外的员工安排方案;

  7、生产流程、独创技术;

  8、公司内部会议与会人员的观点、看法及决策过程;

  9、其它依据经营需要确定的保密事项。

  (二)企业隐秘密级的划分及确定

  公司隐秘依据泄露后给公司利益带来的损失程度分为:a密级、b密级、c密级三级。

  1、a密级是公司最重要的隐秘,泄露后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患病特殊严峻的损失;

  2、b密级是公司重要的隐秘,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严峻损害。

  3、c密级是公司一般的隐秘,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企业隐秘密级确定由该项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

  (三)保密措施

  1、密件应明确标明单位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一般为一年,如需延长要加以说明;

  2、公司各级组织及员工都有保守企业隐秘的义务;

  3、属于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相应行政办公部门专职人员执行,并采纳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于涉及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非经主管领导或拟制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当,并实行必要的平安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流转过程中的文件需要加强掌握,有关人员签署看法的'文件面单,不得让与流转环节无关人员接触,领导签署看法的面单不得复印(本人、上级要求除外),对外联系工作要通过正式文件、函件,不得展现文件流转面单;

  6、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供应隐秘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

  7、不准在私人交往和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企业隐秘,不准在未实行保密措施的通讯中泄露和传递企业隐秘;

  8、涉及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使用完毕后,或交档室存档,或进行销毁;

  9、公司员工发觉公司隐秘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马上实行补救措施并准时报告主管领导的有关部门,该领导和有关部门应马上做出处理。

  第五条关于文件的传递

  (一)文件传递人

  1、公司各类文件的传递人,必需是本公司员工,不得将文件交给外单位人员传递。

  2、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主要包括公司办文员、各部门办文员和经手人。

  (二)上行文和下行文的传递

  1、上行文和下行文均分为两类,公司内上行文、下行文和公司外上行文、下行文。

  2、上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上行文即根据公司办文规定提请上级批示的有关文件应区分类别,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公司外上行文即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文件,原则上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特别状况下,可由公司经手人传递。

  3、下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下行文即公司经理所做的批示、公司下发的文件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经由办公自动化系统下发的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和文件打印管理员操作发布;公司外下行文即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批示、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

  4、在传递文件时,传递人应做好登记交接。

  第六条关于文件信息的披露

  1、文件传递人和文件签阅人,不得向无关人员特殊是公司外人员披露文件的任何内容。

  2、在接受问询、需要披露文件内容时,文件传递人、文件签阅人和经手人只能将公司或部门的打算结果答复有知情权的问询人,任何人不得将无关的内容(包括作打算的过程、参加决策的各级人员的相同或不同看法等)在回复时透露给问询人。肯定禁止未经授权或批准将除结果之外的任何文件给问询人或不相关的人员。

  3、在答复问询人或请示人时,可以口头答复,也可以书面回复;书面回复时,须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并加盖公司或部门业务联系章。

  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定期检查,堵塞失密漏洞。一旦发觉失密应马上制止,实行补救措施,并准时上报公司对于造成失密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情节依纪严厉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手段,常常性地开展保密纪律教育,特殊要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加强保密纪律教育。

  第九条对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防范失窃密中做出突出成果者,应赐予嘉奖。嘉奖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议打算。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的保密制度 10

  1、物业部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公司及所有租户保守秘密。

  2、不得向非本公司员工透露本公司的相关背景、资金状况、大厦的`租金价格等较敏感的问题。

  3、不得将公司内部及有关租户情况的文件带出公司,或借予其他无关人员。

  4、不得向询问者透露租户的公司电话或其他有关租户的信息,如有需要,可先与租户进行联络,听取租户意见或将询问人的电话留下,通知租户。

  5、除正式谈判外,不得向租户询问其公司内部运作状况及业务范围。

  6、在对外服务的区域,应注意公司或租户有关的文件的存放,以避免该类文件到处乱摆而引致机密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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