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图书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学图书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学图书管理制度1
1、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2、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
4、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5、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等工作。
中学图书管理制度2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着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中学图书管理制度3
1、教职工借书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馆内查阅。
(4)每次限借书刊量为:职工不得超过2本,教师不得超过4本。
(5)每次借书期限为:新期刊限借一本,借期为2天,旧期刊限借三本,借期为5天。
(6)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逾期罚款。
(7)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2、学生借书制度
(1)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借书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人每次限借书2本,其中专业书1本。
(5)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7)每次借书期限为二星期,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续借只限一次,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
(8)如发现偷书现象,则直接送学校政教处作行政处理。
不得故意损坏书刊或在阅览桌上涂写,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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