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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通用19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
1、全体师生要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2、教职工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规范使用电器,不得使用大规模的用电器,坚持“人走断电”的原则。
3、学生不得在教室、寝室充电,更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
4、教职工要规范使用煤气,随时检查煤气罐是否过期、是否漏气,必须保证气罐进入室内。
5、各处室要保管好消防器材,尤其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杜绝出现事故。
6、全体师生都要保护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损坏消防设备设施。
7、安全员每天必须认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作好记录,存在隐患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
8、每期对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进行消防应急预演,熟悉撤退路线。
9、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防治,值日要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10、认真搞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11、全体教职工要签订煤、电、气规范使用的安全责任书,凡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将要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2
1、学校应当将下列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多功能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2)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各类档案室。
(3)实验室、仪器室;
(4)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3、教师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学校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任何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学校可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集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消防、卫生监督部门申报,经上述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9、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6、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3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3、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4、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4
(一)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5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学校和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主管校长兼)、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全校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建立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条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校各职能部门应有一名行政干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消防安全员协助行政领导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六条学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供水、室内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七条禁止在校(园)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学校总务部门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第八条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畅通。建立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第九条全校实行防火责任制。
第十条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1)对本单位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3)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6)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及检修等情况。
(9)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伤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11)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第四章逐级防火责任制
第十一条校长防火责任制:
(1)校长是法人代表,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主管领导防火负责制:
(1)组织制定年度消防计划。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演练。
(6)授权学校总务(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长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总务(有关)部门防火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对全校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领导汇报,认真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具体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6)对学校义务消防队进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训。
(7)主管领导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组织防火责任制:
(1)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学习活动,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监督学校和本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保管维护本部门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发生火险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6)积极向本部门的教职工宣传消防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对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规定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违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6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7
一、全体师生要有高度的防火责任感。每期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专项消防知识培训讲座,班主任每两周一次消防知识教育,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消防事故疏散演练活动。
二、严禁学生在教室或各部室点蜡烛。
三、严禁学生携带火柴、打火机和烟花爆竹等以易燃易爆物品。
四、教育学生要有防火意识,教给学生必备的消防自救技能。若出现火灾,首先要有清醒的自救意识,并向周围人呼救,重大火灾拨打119等求救电话。
五、加强学生消防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严禁野外生火,更不得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特别冬季和初春干燥季节,加强学生消防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消防警觉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后勤分管人员坚持每月的电路检查,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到位,防止破损电线引起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严禁学生参与重特大火灾的扑救,更不得参加野外火灾的`扑救活动。
八、建立应有的防火预案。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8
一、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巡查和检查,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的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
五、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六、因工作不负责任,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的,视情况扣除当月部分或全部责任奖。
七、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9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特制订消防安全制度。
一、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实行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任制,学校领导是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学校下属各部门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各部门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
二、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本部门、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学校消防职能部门。
四、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火灾预防和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学校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即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如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
六、重点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①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③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学校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学生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遵守学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物品。
八、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增强防火灭火应变能力。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0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
2、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法人代表)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年级班主任组成。
3、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教职工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5、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按《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和救援。
8、发生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学校德育处负责组织每期至少1次相关宣教活动,通过影视、板报,宣传橱窗、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期一次的相关学习培训,争取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掌握预防火灾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技能。
3、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学校保卫科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均应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1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负责,要对师生经常性地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检查、督促、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总务主任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监督和执行者,要确保学校的校产符合安全要求;各项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完好,操作安全;各项防火设备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师生进行消防教育,并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教务主任要向学生加强常规教育,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学科教学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好学生的外出活动,每次活动要对各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并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三、学校教职工是各自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1、各科任课教师组织好课堂纪律,认真检查使用的设施、设备,指导安全操作,保证课堂安全,并处理课堂的偶发事故,如遇突发的'重大事件,负责组织好学生,听从学校的统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除完成作为任课老师的工作责任外,要重视对学生的常规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关心、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处理学生的偶发事故。
3、教学专用场所的负责教师,对各自专用室安全负责,要经常检查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损坏、损耗情况要及时汇报,学生使用时要确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师需使用时,清楚交接,谁使用谁负责。
4、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在负责范围注视学生动态,劝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现,如发生事故及时感到现场进行处理。值日领导检查、督促教师的值日,处理偶发的各种情况,做好记录。
6、伙房、财务、门卫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岗位工作责任制)负相应的安全责任。
四、处罚
由于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学校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行政记过等处分,并视情节追究经济责任。若是特别严重的重大事故,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2
一、认真学习和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二、建立和设置各个要害部门的安全通道。确保各处走道,楼梯口的畅通,平时不准在楼层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堆积物品。
三、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对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增强防火意识。
五、不准违章用电、用火,下班之后及时切断必要的电源,并对电源线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不得任意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若确需要接拉电线,必须与总务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线路、开关、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发现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一旦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设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时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养成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消防设施等习惯。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3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 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会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功能室、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水电管理员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要经常进行检查,定时进行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4
一、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师生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组织师生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队站等,让师生直观地了解消防工作,增强对消防安全的认识。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让师生熟悉火灾逃生方法和技巧,提高应对火灾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学校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三、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对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四、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要加强对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用火用电安全规定。
严禁在校园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
对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食堂等用火场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对火源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5
一、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计划,明确宣传培训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
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向师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
定期组织师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邀请消防专家进行授课,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对新入职的教职工和新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
二、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班。
值班人员要熟悉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方法,掌握火灾报警和灭火救援的基本程序。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校园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学校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遵守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和运输规定。
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
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四、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奖惩制度,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责任。
对发生火灾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按照 “四不放过” 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五、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资料、记录等进行归档管理。
消防安全档案要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分类规范、便于查阅。
定期对消防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和更新,确保档案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消防安全档案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6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学校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例会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例会内容包括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消防安全工作任务等。
例会要形成会议纪要,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认真抓好落实。
二、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制度
学校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确保其性能良好。
检测内容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管网、消火栓、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检测工作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要及时向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学校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指示标识,确保师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找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定期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严禁锁闭、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四、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学校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消防应急预案演练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火灾场景进行模拟演练。
演练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演练方案、组织师生培训、准备演练器材等。
演练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演练方案进行,确保演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演练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情况、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等。
考核工作要定期进行,考核结果要作为部门和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7
一、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消防安全责任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学校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卫处负责人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学校各岗位工作人员是本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三、消防安全管理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学校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记载学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四、火灾预防
学校各部门和师生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或者备案,并按照审核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或者备案。
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学校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措施,实行严格管理。
学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学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六、奖惩
学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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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对新入校的学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的培训。
因工作需要学生必须参加消防培训时,由学校统一组织和安排。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学校保卫处每月对学校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学校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学校报告。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 “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 5 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处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 2 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 “动火许可证” 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学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9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明确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学校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卫处负责人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学校各岗位工作人员是本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每学期开学初、放假前及重要节假日,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如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组织消防演练等。
对新入校的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对学校的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学校保卫处每日对学校进行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学校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学校保卫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学校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发现损坏、失效的,及时维修或更换。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严格控制用火、用电,确需用火、用电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学校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维修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学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学校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学校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超量储存、违规使用。
学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场所、使用场所采取防火防爆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学校定期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场所、使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学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掌握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的方法。
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不断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评内容,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记录学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定期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
学校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对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等行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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