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园的安全晨检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幼儿园的安全晨检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晨检制度》,目的在于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请各相关教职员工、学生干部遵照执行。
一、晨检目的: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传染病等疫情,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二、晨检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晨检实行校长负总责,保健老师、班主任具体负责的制度。
三、晨检资料:
晨检是指学校在每日早晨到校时,由保健老师、班主任、班长、安全信息员分别对学生、教职工身体状况及相关状况进行了解和检查。晨检具体资料如下:
1.本人身体状况,有无发热、咳嗽或其他可疑的不适症状。
2.家人、离乡返乡与疫区人员、传染病病人接触状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或解除隔离材料。
3.病愈返校学生、教职工状况,询问身体恢复状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
4.了解缺勤状况,询问学生、教职工缺勤原因、主要症状、就诊检查状况。
5.与防治传染病有关的其他状况。
四、实行点名制度和检查制度:
学校由处室负责人上班开始时间对教职工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由班主任在课前对学生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对缺勤师生,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应透过电话等形式,及时联系,详细记录其缺勤原因及相关状况。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身体不适状况,任课教师、班主任等应及时与保健老师联系检查,予以处理。
五、实行康复复学制度:
对在晨检或在校期间发现的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教职工,学校应劝其及时就医。对已确诊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不得边上课边治疗,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由班主任报告给保健老师做好登记工作,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务必携带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到班主任及保健老师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
六、实行追踪随访制度:
对患病的学生和教职工,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每日进行追踪随访,了解其诊治状况,并及时报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班主任是学生“晨检”的直接职责人:
每一天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及时上交。学校保健老师是学校指定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认真做好全校传染病疫情的统计工作,对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进行筛查。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八、实行职责追究制度:
对拒不执行晨检制度或晨检不严格的处室和班级,将视情节,对处室负责人(班主任)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对因晨检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纪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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