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报价制度

时间:2024-05-27 18:54:52 宇涛 制度 我要投稿

供应商报价制度(通用14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应商报价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供应商报价制度(通用14篇)

  供应商报价制度 1

  1、目的

  为了使产品定价科学化,制定流程规范化,使公司产品价格满足市场供求、产品成本的内在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包括产品报价,模具报价,代加工报价等所有对外报价活动。

  3、原则

  确保公司定价的准确、规范,满足市场价格的需要。

  4、价格构成

  报价由以下费用构成:材料费用、外购件费用、人工水电费用、制造费用、废品损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财务费用、模具费用、运输费等。所有报价活动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构成。

  5、报价流程

  5.1 成本测算

  报价部组织,会同生产部、技术部、销售部及相关部门人员收集成本费用数据,测算产品生产的各种成本和费用,见成本估价表。

  5.2 价格调研

  销售部对市场上的同类产品进行价格调研分析,主要包括生产厂家、产品型号、市场价格、销售情况、顾客心理价位等方面,尤其是本企业竞争对手的.情况,见竞争产品调查表。

  5.3 报价方案

  报价部组织,会同销售部、技术部、生产部等部门,综合考虑各种价格构成因素,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营销策略,提出产品的几种报价方案。

  5.4 报价审批

  报价部将成本分析及报价方案提交总经理审批。最终对外报价及报价后的价格调整,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

  报价管理流程图

  按价格构成提供相关信息

  按价格构成提供相关信息

  未通过

  通过

  通过

  未通过

  结束

  开始

  确定目标价格

  审批

  研究竞争者

  产品报价

  成本测算

  确定消费者

  心理价位

  报价方案

  综合考虑

  定价因素

  按价格构成提供相关信息

  部门会审

  报价

  销售部

  生产部和其他相关部门

  报价部

  总经理

  注明:本报价流程中,对于不涉及销售部的报价活动,由报价部组织,会同相关部门人员收集成本费用数据,测算各种成本和费用,制定报价方案,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6、附则

  6.1 本管理制度由报价部负责解释。

  6.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供应商报价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1、进一步规范公司产品报价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报价过程中的职责.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价格核定流程,对合格供方提供的报价进行成本分析和核算,确保供方的价格合理,保证公司的经济效益。

  2、本规定适用公司自行生产或者外协加工的所有常规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辅料、外协件、包装物等采购产品价格的测算、分析、审核、确认。

  第二章职责

  1、价格管理组织机构:成员有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生产部部长、技术部部长。负责对新产品、常规产品报价的评审、抽查及外加工价格的最终确定。

  2、市场营销部负责接收客户询价信息,提出报价申请,并将最终报价及时向客户反馈。

  3、生产部负责对产品工艺流程的编制、产品模具、工装费用的测算及对产品原材料、辅料、生产车间人工费、动力三费的测算,并把变动情况及时通知报价部门

  4、外协加工的产品应选择合格的供方,向供方询价的同时要求供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报价格式及采用的原材料质量及价格。

  5、报价部应时刻关注原材料市场及生产用工费用的`变化,以便及时对价格进行精确测算。

  6、报价员对本人负责的报价单承担相应的奖罚责任。

  第三章工作流程

  一、营销部门的报价

  1、市场营销部在接到客户提出产品报价要求时,应从和客户交谈或通过其它信息渠道验证该客户是否有合作意向(老客户不需要验证),在通过初步验证确定客户有合作意向后,应填写《产品报价申请单》,申请表中详细记录收集到的客户需求,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资料等传递到报价部门。

  2、报价部门根据当时报价员的工作情况及其擅长的报价类别进行合理安排,专人负责,实行一单一人负责制。

  3、报价员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已有的产品套用初步测算,收集技术、生产、采购、营销等相关人员对相关产品的价格及用工信息的进行汇总、核算,并根据顾客公司与本公司的距离,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及方式,核算出运输的成本以及相关的销售费用。

  4、成本核算完成并确认准确后,及时通知营销业务员,以便及时通知客户。

  5、报价部门编制报价登记表,对每次报价建立台帐进行管理,应注明报价的日期、产品、规格、价格、质量及要求报价的业务员姓名等。

  6、顾客确认报价单且达成合作意向后,将该产品报价单,及所有的费用核算清单归档,报价部门和销售部门各存一份,报价部门根据营销人员提供的客户要求及报价时的相关资料向生产部提供采购标准并协助生产部对供方材料、工艺水平进行判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相关负责人与外协生产单位签订《加工合同》,由生产部进行排产及完工后的产品入库、质量检测等工作。

  7、协助仓管部门做好货物的装运日期及装运方式的安排。

  二、公司来访客户的报价

  1、由公司接待办接待来访询价的客户,由接待办汇总客户需求产品的详细信息通知报价部门进行核价,接待办加上公司制定的相关利润率后报价给客户。报价流程适用于本项一类条款。

  2、接待直接到报价部门询价的客户时,注意客户接待礼仪、言谈举止大方得体,时刻维护公司的形象;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及所需产品的详细规格、数量等。

  3、及时准确的核算产品成本,根据公司制定的相关产品销售利润率进行销售核价,及时报价给客户,不准当客户面对外询价,确实需要时,应移步到其他科室询价,完成后尽快回到本部门。

  4、与客户就产品价格及运输形式、付款方式达成意向后,报告总经理或者主管副总签订《供货合同》,注意合同文本的填写,不能出现漏项、错项等,合同一式二份,一份交客户,一份交财务存档。

  供应商报价制度 3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 实施程序

  4.1.1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 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 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 管理评审

  4.3.1 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 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 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 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 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 《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 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 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 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 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 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5、记录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综合评价表》

  供应商报价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供给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给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供给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00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 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 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包含以下资料:

  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

  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

  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职责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资料:

  一是,承诺产品贴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

  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职责。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报价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XX工业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优化采购资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的供应商管理,以及公司对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等各项控制活动。

  第三条公司供应商管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批准,以及对生产管理部、质量技术部、采购部的供应商评价进行审核。

  第五条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对供应商的推荐、预选时提出意见并对其进行监控,做好供应商资料积累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供应商信息动态维护。

  (三)参与供应商推荐、评价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公司供应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生产管理部和质量技术部负责参与供应商评价工作,并根据各部门cv专业提出评价结果。

  第三章分类

  第七条根据采购物资本身的特性、与公司产品的关联度以及使用的相关要求,将采购物资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要进行加工以及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可通过检验确定质量水平的原辅材料,例如护面纸、发泡剂等。

  (二)B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不需要进行加工以及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原辅材料,包括包装材料、标签等,例如燃煤、捆扎带等。

  (三)C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的,无法通过检测、需经过专门技术人员认定的物资,例如生产设施设备、五金配件、化学试剂等。

  第八条根据供应商的能力资质及对本公司的供货情况与服务态度,将供应商分为以下几五类:

  (一)候选供应商(CS):经初步筛选后能力有待进一步确认的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QS):能够形成稳定(品质价格周期稳定)供应的供应商。

  (三)优秀供应商(GS):二年以上稳定供应的合格供应商。

  (四)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或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

  第九条根据公司对各类供应商的要求有所不同,具体界定如下:

  (一)候选供应商(CS):物流部根据采购物资的需要,联络和选择2家以上侯选供方,组织收集供方满足采购要求能力的有关资料以及采购物资的样品填写《供方样品评价表》交质量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列为候选供应商。Ⅲ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物流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候选供应商供应商。

  (二)备用供应商(AS):对于列为候选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批量购进进行试用(批量购进的.最大金额应不超过5万元),并填写《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经质量技术部协同物流部、生产部对其产品进行小批或中批试用,若试用2次以上,《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均显示通过的供方方可列为备用供应商。

  (三)合格供应商(QS):列为备用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进行正常采购,能稳定供货两次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备用供应商,可升级为合格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报质量部、生产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优秀供应商(GS):列为合格供应商的供方能稳定供货两年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可升级为优秀供应商,公司所有物资采购均首选优秀供应商。

  (五)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样品不合格、资质不完全、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为黑名单供应商,对此类供方物流部将拒绝接受其样品或货物。

  第十条采购部负责组织质量技术部等相关人员根据采购物资分类的原则对需采购的物资进行类别的确认。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供应商实行准入原则,准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法定的生产资格。

  (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的物料能够满足本公司的质量要求,有持续改进的愿望与能力。

  (三)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需求,并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四)保证按时、按量供货。

  (五)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价格有竞争力。

  (六)在同行业中有良好的信誉和竞争优势。

  供应商原则上以制造商为主,因条件限制无法选择制造商的,可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优选适量代理商或贸易商。

  第十三条对于A类、B类物资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供应商进行采购,C类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采购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供应商。

  第五章准入程序

  第十四条供应商准入按照申请推荐、资格预审、准入评审、准入核准、信息准入的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申请准入的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准入申请表》(附件一),并按照《供应商准入资料清单》(附件二)提供有关资料,经采购部门报质量技术部。

  第十六条质量技术部负责组织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的预审,对采购物资级别及风险等级较高的,可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准入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并形成现场审核报告。审核报告作为供应商评审的一项重要依据。审核报告应包括企业概况、生产设备和经营情况、质量控制、研发能力、产品实际使用情况等。若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预审:

  (一)上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的。

  (三)有违反经营诚信、职业道德等不良行为的。

  (四)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

  第十七条质量技术部按照《供应商准入评审项目和内容》(附件三)制定评审标准,按照评审标准、申请准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及所需现场审核报告进行评审。质量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评审情况,统一提出对供应商的预审报告和供应商推荐名单。

  第十八条质量技术部将通过预审的供应商上报给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通过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质量技术部负责将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将批准后《合格供应商名录》分发到采购部和仓库部门。

  第二十条《合格供应商名录》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公司质量技术部应对已准入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年审。年审合格的,准入次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未按要求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暂停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年审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定生产资格、上一年业务发生情况、有关质量和生产方面的变化情况等。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一条公司采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二条日常管理由各个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各部门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技术部。

  第二十三条质量技术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回顾分析物料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投诉和不合格处理记录。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生产条件、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还应尽快进行相关的现场质量审计。

  第二十四条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上年有交易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填写《年度供方评价表》,以以确定下一年度合格供方名单,供方评价表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资信能力。

  (二)供应商的供货业绩。

  (三)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

  (四)供应商产品价格。

  (五)交货情况。

  (六)服务情况。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评结果,对物资供应商实行分级管理。考评合格的分A、B、C三级管理。A、B级物资供应商为主要采购供应商。考评不合格的给予中止交易,取消准入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降级: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的;

  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变更合同的;

  售后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

  连续三年无供货交易的。

  第二十七条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中止交易,限期整改。依问题严重程度,中止期为一至二年。

  (一)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的;

  (二)产品质量出现较大问题的;

  (三)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或提供其他厂家产品的。

  第二十八条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准入资格,准入证随即作废,并在公司内及时发布消息。被取消准入资格的物资供应商五年内不得准入。

  (一)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二)骗取准入证的;

  (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公司或各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五)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

  (六)有贿赂公司及各单位员工行为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供应商报价制度 6

  一、目的

  对供应商合理评定和选择,确保供应商具备提供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提供本公司产品生产用原、辅物料及测试、设计、生产工具、设备仪器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增加、删除、更改、提供其它与品质无直接关系的供应商不受本办法的控制。

  三、职责

  四、程序细则

  (一)供应商来源的控制

  1.《合格供应商名单》原则上是针对生产厂商而非销售商,如果工程部经理认为需要时,可以同时列明厂商的'原料编号,如果只列明生产厂商,则任何能供应该生产厂商产品的销售商,均视为合格供应商。

  2.如某销售商为生产厂商指定代理商,则该销售商代表生产厂商。

  3.每种物料可以有一个以上合格供应商,工程部产品开始人员认为需要时,可以在产品bom表上列明某项物料的特定合格供应商,该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采购、检验或生产部门作业时都应考虑供应商是否为bom表中列明的合格供应商。

  4.《合格供应商名单》记载于电脑系统中,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名单的增加、删除、更改。

  (二)供应商的评估/选择标准

  1.新供应商由采购发出《供应商信函调查表》,供应商填妥回传,正本采购部保存,副本分发品管部及工程部。

  2.品管部经理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员到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其品质运作,对其品质体系进行评价并记录于《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中。

  3.如该供应商以前曾供应过其它物料,可以依其以前表现评估。

  4.对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新供应商,除非产品开发人员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该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品质要求,否则工程部经理应要求采购人员进行小量采购作试产之用。对此物料的采购申请,申请人应在单上注明。

  5.当物料试产后《无件试验报告》反映结果合格,由工程部经理决定是否增加该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增加程序见本程序(四)之4点。

  (三)供应商表现的评估

  1.由品管iqc填写《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依“进料检验程序”对供应商来料进行品质评估。

  2.进料检验时,若iqc发现并非来自合格供应商的来料,或合格之销售商提供并非合格生产厂商的物料,亦判定来料不合格。

  3.由采购部及计划部每月填写《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提交经理审核,并决定是否要求工程部经理更改供应商。

  (四)供应商的更改

  1.工程部经理决定更改合格供应商时,由产品开发人员发出《物料更改通知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更改电脑系统内之相关资料。

  2.《合格供应商名单》以电脑中存储本为准,由工程部依《物料更改通知单》进行控制,任何电脑打印表单只限打印当天参考。

  3.如属删除某供应商,则心须于《物料更改通知单》上列明删除该供应商后本公司物料处理方法。

  4.如增加产品用料中的合格供应商,而该供应商不属《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则填写《物料更改通知单》时,同时更改产品bom表中相关物料及将该供应商列于《合格供应商名单》内。

  5.如为一供应商代替另一供应商,则视为增加一供应商,另一被删除,程序同上述之3、4点。

  6.由品保部经理复核本程序之3中物料处理方法的效果,并填于《物料更改通知单》正本上。

  7.工程部经理每三个月派员核查电脑系统中存储之《合格供应商名单》,确保正确无误,核查结果工程部保存至少两年。

  六、附件

  (一)《合格供应商名单》

  (二)《供应商信函调查表》

  (三)《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

  (四)《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

  (五)《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

  (六)《供应商总体表现评估表》

  (七)《物料更改通知单》

  供应商报价制度 7

  (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特制定以下财务公开监督制度:

  1、物业管理处每年两次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公布小区物业管理财务收支状况。

  2、财务公开的内容和数据必须经业主委员会事先认可。

  3、物业管理处平时应定期向业主、物业使用人、业委会汇报工作,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业委会的监督和检查。

  4、对突发性事件和重大经费开支应事先报业委会批准。

  5、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处的经费收支如有疑问,可委托业委会向物业管理处查询,并要求物业管理处做出解释。

  (二)、以业养业的计划及提高自身发展后劲的计划和措施

  1、以业养业计划

  (1)开展装修、维修、室内绿化设计、电脑维修等有偿服务。

  (2)积极开展家居卫生、保姆服务等家政服务。

  (3)同保健机构合作,开展医疗保健服务。

  (4)不断挖掘住户的`需求,开拓服务新领域。

  2、提高自身发展后劲的计划和措施

  (1)进行企业制度改革,激发员工创业激情。

  (2)利用网络新工具,实现新的管理服务方式。

  (3)加强员工各项培训,招聘优秀管理人才。

  (4)积极参加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取得新的管理区域,壮大自己。

  (5)拓展物业管理相关业务,形成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格局,并加强原经营业务的力量。

  供应商报价制度 8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1)供应商资讯收集。

  (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供应商接洽。

  (4)供应商问卷调查。

  (5)样品鉴定。

  (6)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2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调查程序如下:

  (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

  (3)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

  (1)请购。

  (2)询价。

  (3)比价。

  (4)议价。

  (5)定价。

  (6)订购。

  (7)交货。

  (8)验收。

  2.4供应商评鉴

  供应商评鉴程序如下:

  (1)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

  (2)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3)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

  (4)依规定奖惩。

  2.5供应商复查

  (1)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

  (2)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3)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作供应商复查。

  2.6供应商辅导

  (1)对C等以下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

  (2)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3)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供应商奖惩

  2.7.1奖励方式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1)A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A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4)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

  (5)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

  (6)A等供应商,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2.7.2惩处方式

  (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C等、D等之供应商,应接受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3)E等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

  (4)D等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供应商之标准,视同E等供应商,予以停止交易。

  (5)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之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需接受重新调查评核,并采用逐步加量之方式交易。

  (6)信誉不佳之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惩处。

  标准的采购流程可以划分为战略采购和订单协调两个环节,战略采购包括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订单协调则主要负责材料采购计划,重复订单以及交货付款方面的事务。

  统一标准的供应商情况登记表,来管理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包括: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金、主要股东结构、生产场地、设备、人员、主要产品、主要客户、生产能力等。通过分析这些信息,可以评估其工艺能力、供应的稳定性、资源的可靠性,以及其综合竞争能力。 在供应商审核完成后,对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一般包括图纸和规格、样品、数量、大致采购周期、要求交付日期等细节,并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日期内完成报价。在收到报价后,要对其条款仔细分析,对其中的疑问要彻底澄清,而且要求用书面方式作为记录,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

  后续工作是报价分析,报价中包含有大量的信息,如果可能的话,要求供应商进行成本清单报价,要求其列出材料成本、人工、管理费用等,并将利润率明示。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你会对其合理性有初步的了解。

  A:申请人按“申购程序”提出申请,经本部门经理审查签批后,交供应部经理,进入“寻价比价程序”。

  B:供应部经理按资金使用情况,经“寻价比价程序”后,转交财务部,进入“采购申请申查程序”。

  C:财务部有关人员分别进行成本、利润核算、出纳备款审核后,决定签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进入“采购程序”。

  C1:在财务部审核后决定签否的情况下,将资料退回申请部门,申请部门视情况进入“坚持申请采购程序”或放弃申请。

  C2:经过“坚持申请采购程序”后,报总经理审核,如总经理签批,进入“采购程序”;如总经理签否,仍退回申请部门,由部门经理放弃申请,用其他方法解决。

  D:进入“采购程序”后,由供应部经理根据采购属于属长期及大宗情况,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若属小额采购,则由供货商处直接采购。

  E: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由供应部根据供货商提供的资料,形成合同文本,交财务部进行成本利润分析,财务部审核签批后,报总经理,签批后交供应部签定合同并执行,进入“收货程序”;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浅否,退还供应部与供货商重新谈判。

  F: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如不合格,进入“退货程序”

  G: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合格,进入“入库程序”和“结算环节”。

  G1:进入“入库程序”后,通知申请部门,可以进入“使用、销售环节”。

  G2:进入“结算环节”后,由采购部、财务部共同按财务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

  1、 目的

  评定、选择合格供应商,通过评审以证实供应商具有提供满足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向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评审与选择。

  3、 定义

  3.1【供应商】为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组织。本公司供应商主要有以下情况:

  A类:由本公司直接评审/选定,包括:

  a) 物料供应商--直接为我公司提供标准产品的制造厂商。

  b) 外部协作加工商--按照特定的要求为我公司制作、加工的部件和器材,简称“外协厂”。

  c) 物料代理商--根据协议要求为我公司提供标准产品的经销商。

  d) OEM--按照规定要求提供完全属于我公司品牌的成品制造厂商。

  B类:由可信或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外部组织推荐其选定的供应和服务商,包括物料供应和货运商等(此类供应商我公司不再进行认证和建立其档案)。

  3.2 【产品】(Product):活动或过程结果。包括服务、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或它们的组合。

  3.3 【基本物料】是指直接构成本公司产品的物料。基本物料分为采购物料和外协加工物料两种。

  3.4【非基本物料】是指不直接构成本公司产品,但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消耗的辅助性物料。

  3.5【采购】为取得外部产品所付出成本的商业行为。本文指物料供应采购。

  3.6【安规器件】在特定条件下,因其失效或不能承受高压而对人或财产造成损害或危险的物料。如保险丝、隔离变压器和光耦等。

  3.7【物料替代】在不能采购标准物料情况下,行使风险采购方式,采购可以满足使用要求的物料替代标准物料。

  3.8【一次性物料替代】在特定条件和要求下,采购不可简单二次使用的替代物料。如有二次使用应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注:“特定条件和要求”应在形成申请单时确定,它可以是以下情况之一:一次生产任务令、规定时期内的用料、限定的产品数量、特指有限的非标产品、一个限定的采购批次、一种技术状态下的用料。

  4、 职责

  4.1 采购部

  a) 负责组织评审/选定供应商活动,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b) 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建档和定期复审。确保这些供应商具有提供满足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

  c) 采购部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采购合同的批准,和对物料的紧急采购的批准;

  d) 分派采购任务,负责对采购订单的批准。按计划与认证结果进行采购工作,并跟踪到货情况,确保如期完成采购任务。

  e) 接受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质量信息反馈,协助改善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质量。

  4.2 公司领导

  负责确定相应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对选定的供应商进行批准和发布。

  4.3 技术工程部

  a) 按规定程序验收采购物料。

  b) 负责向业务主管部门反馈本公司与元器件供应厂商、外协加工制作厂商合作的质量信息。

  5、 过程要求

  代号过程过程内容与要求 责任者执行依据和输出

  01 初次 甄别 供应商 获取供应商的信息可以使用多种途径,评审、认证活动有指定的负责人组织实施。

  采购部 (初定方案)

  02 实地 考察

  交流 根据初定方案,进行有目的的考察。

  对提供有形产品的厂商应考察、了解其:经营的资格、硬件设施、组织管理、质量保证、技术水平、商务条件和售后服务等。

  评定小组

  参照:供应商评定表

  03 技术认证

  在基本满足02要求情况下,必要时,提取样品进行测试或试用(可重复)。

  评定小组

  04 商务谈判

  在符合技术条件情况下,与其进行商务谈判(和重复谈判)。

  评定小组

  05 综合评议

  适当时,组织品质、工艺、生产、采购等人员进行综合评议。

  评定小组

  参照:供应商评定表

  06 意向协议

  当双方基本确定时,应交流、确定操作方式和计划日程。需要时,拟签合作意向,或相关备忘记录。

  评定小组

  07 试合作

  a)此期间,我方必须明确并传递与对方采购、加工、验收等要求。

  b)需要我方提供技术文件的应予及时提供齐套、有效的文件,以及其他必须品。 c)必要时,我方可派出技术支持人员。

  采购部

  08 阶段评定

  必要时,对以往合作情况作阶段回顾、总结、评定,并作出或保持现状或签订正式协议或暂停或撤销的意见。

  评定小组

  供应商评定表

  09 签订协议

  条件成熟时,在双方要求都可以接受情况下,签订合作、采购、质量保证等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评定小组

  协议

  10 执行采购

  a)按协议要求执行下单、采购。

  b)当技术要求变更时,订单应予明示。

  c)无协议约定的,按即时条件采购。

  采购部

  采购订单

  11 验货 按程序要求实行验货。

  合格,办理入库;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处理。

  技术工程部

  检验和试验程序

  验货记录

  12 反馈质量信息与考核

  检验部门应适时向采购部反馈质量信息;采购部门应适时向供应商沟通质量信息,推动其实施改进行动,有考核要求时,应进行考核。

  对已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或对突发质量问题未能做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供应商,可降为试用供应商,直至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采购部

  品质报告

  13 复评与改进

  根据历次合作、考核等情况,为实施持续改进,在以下情况进行复评:

  a) 质量问题频繁或严重;

  b) 合作能力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c) 成本控制需要;

  d) 公司经营策略调整;

  e) 其他重要原因。

  评定小组

  采购部

  供应商评定表

  6、 管理程序

  6.1 操作程序

  6.1.1 本公司规模经营情况下,对基本物料的定点外协厂、OEM的选择(A类供应商)按照“过程要求”执行。

  6.1.2 以下情况的选择厂家和执行采购可参照(但不受制于)“过程要求”执行。

  a) 试用新物料;

  b) 小数量加工;

  c) 当前供应商不能供货而执行物料替代流程;

  d) 进口物料;

  e) 来自关联公司的物料;

  f) 已获得行业品牌认可的标准物料;

  g) 元器件代理商;

  h) 友好合作厂家的物料;

  i) 非基本物料;

  j) 运输、服务等供应商;

  k) 其他新情况。

  6.1.3 在保证过程受控的条件下,“过程要求”中的01至10过程可以并行或超前。

  6.1.4 其他另外情况以公司领导批准为准。

  6.2 供应商控制程序

  6.2.1 直接选用的外部组织推荐的供应商,各业务主管部门/ 质量检验部门应定期向评审小组反馈与之合作的质量信息。

  6.2.2 风险采购和一次性临时服务需求可不在此列,但其相应的供应商必须由评审组织进行确认。

  6.2.3 评审人员应拥有工程技术背景,良好的商务谈判、管理才能以及对制造商质量体系进行评审的能力。

  6.2.4 评审和认证活动应由指定的小组进行,成员必须包括技术、质量、商务等专业人员,活动形式可以是以下方法或其组合:

  a) 现场考察、验证;

  b) 样品检验和试验;

  c) 以提供可证实质量保证能力的数据进行验证;

  d) 试合作一定的期限;

  f) 历史业绩情况;

  g) 委托外部组织验证或认证;

  h) 直接选用由可信或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外部组织推荐其选定的供应商。

  6.2.5 所有的合格供应商都应建立并保存见证性文件和记录。

  6.2.6 凡复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可终止业务合作关系或降为试用供应商,每次评审结果应反馈给供应商。

  6.2.7 B类供应商在本公司无评审要求。

  6.3 采购控制程序

  6.3.1 采购工作以“采购计划”和“认证结果”为依据。

  6.3.2 采购安全性关键器件必须是其获得了安规认可。

  6.3.3 在可行时,可以委托物料加工者或采购代理方进行进货检验,但应与之形成质量保证协议。

  6.3.4 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采购活动需要的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电脑在信息网上进行数据处理工作,有一定的英语水平和较好的谈判技能。

  6.3.5 根据生产计划,采购部下达经批准的基本物料采购计划、零星采购计划,该计划是采购活动中“采购什么?采购多少?何时到货?”的基本依据。

  6.3.6 采购部根据器件的分类,把基本物料采购计划分配给不同的采购责任人。

  6.3.7 采购责任人员在收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核对计划的可执行性,如有不可执行的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计划制订部门,以便计划部门及时调整计划。

  6.3.8 采购人员将采购计划逐项核对评定的供应商相关信息,拟制采购订单,采购订单应清楚列明采购物料对应的本公司编码、生产厂家、相应的厂家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和要求交货的日期等。货期不能满足时,需注明新的定约时间。

  6.3.9 采购订单必须按采购订单审批、签返流程进行规范化和审批,采购人员将经采购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订单发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签返以示确认。采购订单签返后即生效,其复印件应由采购部存档并妥善保管。

  6.3.10 签返的订单如有价格、货期、包装的更改,采购人员应重新评议。

  6.3.11 采购计划中,未列入评定合格供应商的物料,则属风险采购;风险采购必须在申请单获得准许后,方可实施采购。此物料的使用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明确特定用途和要求,不可简单二次使用的此类物料,如有二次使用应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6.3.12 订单下达后,采购人员负责跟单,不断提醒供应商按期交货。

  6.3.13 货到暂存库,采购员应告知暂存库收货人员物料的紧急程度,以便及时送检。

  6.3.14 采购安全关键器件必须是其获得了安规认可,未获认可不得采购;因技术改进或其他特殊要求需作物料替换时,必须履行规定的认可审批手续。

  6.3.15 当顾客特别要求时,可在本公司或供应商处对采购物料进行符合性验证。

  6.3.16 外协加工控制

  a)外协加工采购小组负责及时、正确地申请、传送外协加工所需技术文件、专用工装和仪器;

  b)对重点物料,由外协采购人员组织对外协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生产现场技术指导和并进行首次加工评审。外协物料可以由IQC检验员或授权人在供应商现场检验,也可以送回AS检验,具体检验方式由技术工程部提出、实施;

  c)由采购部负责保持和外协加工供应商的日常沟通和联络,协调解决外协加工过程中的品质、工艺等问题。

  d)由技术工程部组织对外协供应商实施定期考评,组织工艺辅导和品质稽查,监督供应商落实纠正、预防措施。

  e)外协供应商必须按公司的要求提供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有关品质数据,该数据由质量工程部管理并纳入公司质量月报中。

  6.4 验货控制程序

  6.4.1 供应商将物料送到暂存库,暂存库管理人员在接收送来的物料时,应对其品种、数量和包装进行核对和登记。

  6.4.2 暂存库管理人员填写送检单并送到IQC,由IQC人员实施验证,对于风险采购物料IQC应按加严方式验证或检验方可入库。

  6.4.3 对于已经在外协厂或其他场所检验的物料,暂存库根据IQC开具的合格单据进行“直接接收”操作。

  供应商报价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生产所需物资的供应,客观评价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与供应商管理有关的事项。

  第二章:供应商调查

  第3条:工厂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收集市场信息,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材料相关的供应商信息和供货价格,并建立供应商调查表,记录和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已建立的供应商调查问卷数据。

  1、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资质、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开展直销等

  2、供应商的材料供应情况。

  3、供应商所供材料的质量状况。

  4、供应商的技术专长。

  5、供应商的生产能力。

  6、供应商管理水平。

  7、供应商的财务和信用状况。

  第5条:采购人员正在寻找找到潜在供应商的方法。

  1、工厂与供应商之间的历史沟通记录。

  2、供应商目录。

  3、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引进工厂固定供应商。

  5、销售代理介绍。

  6、工厂的销售代表。

  7、网络搜索。

  第6条:所有愿意与工厂建立供货关系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编制供应商调查表,并随时填写,作为供应商评估的依据。

  第7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8条:对于与工厂有供货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详细记录与供应商的各项供货关系,并及时在供应商调查表中填写相关数据。

  第三章:供应商评审

  第9条:采购人员应不断评审新的和现有的供应商,淘汰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供应商应遵守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合法营业执照和综合实力。

  2、供应商已建立并验证质量体系。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技能和服务意识。

  4、供应商能满足工厂所需物资和应急物资的'供应。

  5、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在同等价格下质量更优,在同等质量下价格更便宜。

  6、供方提供的所供材料的样品均经检验合格。

  7、如果供应商是代理商,则应调查其制造商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的组成和职责。

  1、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2、评审组由采购总监、质量总监、技术总监、财务经理组成。

  第12条:供供应商审查的材料。

  1、能力,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创新能力、财务能力、分销能力、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供应商供应材料的质量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质量认证等

  3、价格,包括购买价格的稳定性、相对购买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间,包括应急物资的生产周期、订单周期、交付周期、交付时间、交付时间等

  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包括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能力、人员稳定性、安全措施等

  第13条:对于工厂临时提供的供应商,且供应材料总额在10000元以下的,可由采购部直接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

  第14条:对于工厂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现场评估,并准备评估结果。

  第15条:供应商审查时间。

  1、一般供应商的一般评审周期为一年。

  2、提供重要材料的供应商应至少每六个月审查一次。

  3、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应至少每季度审查一次。

  第四章:合格供方档案管理

  第16条:采购方应将合格供方录入合格供方名录,工厂在采购时首先对名录中的供方进行研究。

  第17条:采购部编制的《合格供方名录》必须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18条:采购部根据评价得分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并根据评价等级分配采购数量。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并非一成不变。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五章:供应商评估

  第20条:采购部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所有供应商按照不同的频率进行评估。

  第21条:评估方法。

  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制度,满分100分。

  1、90~100为一流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得分低于4.70的供应商不合格。

  第22条: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第23条:考核频次。

  重点、重要物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评估结果的处理。

  1、评估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要求考核结果为80-89分的供应商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整改结果。采购部对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要求考核结果为70-79分的供应商对缺陷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整改结果。采购部小组对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决定是否采购或减少采购量。结果应报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4、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终止采购。

  5、买方应书面通知供应商评估标准和结果。

  第25条: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质量管理部、采购部保存合格供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如果产品不合格,应警告供应商。如果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选择另一供应商或在产品质量改善后进行采购。

  2、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资格,并对《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修订。

  第六章附则

  第26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27条工厂采购部负责本制度的检查和考核。

  第28条本制度经工厂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适用。

  第29条本制度实施后,原相关系统自动终止

  供应商报价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xx采购市场秩序,防范xx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xx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xx省xx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xx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xx采购活动。

  第二章:申请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条件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xx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xx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xx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xx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二)取得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能够参加xx采购活动,能够对招标、评标等有关规定提出质疑;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xx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xx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二)参加xx采购活动时,要及时带给相关材料。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要按照规定足额交纳;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四章:xx采购供应商资格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xx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八条:供应商资格的审定程序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认定的代码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xx市xx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五章:供应商的变更和终止

  第九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xx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xx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供应商的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xx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供应商报价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

  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

  (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

  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

  (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二)承办人需填写“采购申请表”,注明申购日期、申购单位、用途说明、品名、规格、数量等资料,由部门经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三)市场部接到经批准“采购申请表”后,则办理采购程序,依采购程序办理完成核签。

  (四)资产收到后,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入库单”,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并同时对资产进行编号。及时更新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

  第十三条采购的实施

  (一)市场部在执行采购任务时,首先检查所采购物品资料是否齐全,当资料不齐全时,应通知业务承办部门申请人,补充必需的资料。

  (二)市场部根据“采购申请单”,从合格供方处进行采购,采购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常规采购应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通过“采购询价单”进行传真或电子邮件的询价,对于专用设备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进行商务谈判,采购人员应保存所有的记录文件。

  (三)对于常规采购的三方询价结果,由市场部保留“采购询价单”,并根据询价结果提供纸质采购建议说明,连同拟定的采购协议,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四)部门分管副总审批通过以后,市场部开始组织签订采购协议,并跟进具体采购过程。如果审批不通过,市场部根据审批意见,重新组织采购或询价。

  供应商报价制度 12

  一、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设计类、行政类、营销类、物业类、咨询服务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类等各类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的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管理,为公司的招标采购提供支持,提高集团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各类工程及非工程采购业务,此制度中供应商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商、各类工程承包商、各类咨询、营销、设计等服务的提供商。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维护;同时,负责组织地产的战略采购供应商、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建立、评估、维护体系。

  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在集团招采系统中录入招标项目供应商信息并组织考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并及时将考察评估资料保存至供应商管理系统中。

  三、供应商评估分类

  (一)潜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但未经考察和评估的供应商均为潜在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高于60分的潜在供应商,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地产合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可在两年内参加集团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部工作,每两年由招采部门组织全部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刷新该供应商的综合等级,综合等级合格可继续续期两年。

  (三)不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低于60分,即确定该公司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所有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合作中的供应商经过标准程序的履约评估或售后评估低于60分,也将被划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四)合作黑名单: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贿等行为,一经发现并经审计部确认,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被列入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禁止参与公司所有项目招标及合作。

  (五)集中采购供应商:由招采部门组织的.联合多区域、多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通过招标并中标成为集中采购供应商,可在招标范围内与各个项目按照集采的中标价格签订供货合同。

  (六)战略合作供应商:由集团组织的战略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并通过招标或议标谈判程序中标即可成为战略采购供应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签订两年,两年内涉及该项招标内容的所有约定区域所有约定采购项目,均应遵守该战略合作协议,与该战略供应商直接依据协议价格及原则直接签订具体单项合同。

  (七)其他方式确定为战略合作供应商的公司,可依据公司确认的事项审批,将该司列入战略合作供应商名单,并签订相关的战略合作协议。

  四、供应商库的建立

  (一)所有供应商均可以通过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后进入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均应提供完整信息资料,统一交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确定其综合评定等级。未取得综合评定等级的潜在供应商在招标采购系统中将不能被选做招标项目的入围供应商。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符合招标要求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信息,需要通知这些供应商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并通过资格审核成为潜在供应商,进而通过考察获得综合评定等级,综合评定等级高于D级(60分)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综合评定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

  (三)根据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的操作流程办理的各项入围资格预审和考察,并经入围评定合格的供应商经过招标采购部门审核并考察评级通过后,可直接成为合格供应商,资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格预审材料、企业宣传册、产品图册等。

  (四)资格预审和考察入围程序参照集团下发的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中的内容和表单执行,各项招标应首选供应商库中综合评定等级高于C级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已通过资审参加集中采购和战略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供应商库成为合格供应商。

  (五)以往通过入围的供应商未进行考察评级,可暂时录入到供应商库中,成为潜在供应商。参与新项目投标时,需重新进行考察给出综合评定等级。

  五、供应商库的维护和更新

  (一)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是供应商库系统的维护责任部门,负责供应商资料审核及日常维护。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负责供应商注册的资料审核工作,审核和考察通过后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信息的完善及更新由该注册的公司提交审核后,由招采部门负责更新。

  (三)供应商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时,招标采购部门应组织对该供应商进行再次核实,审核通过后,该公司才可以继续成为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重大变更事项包括法人变更、经营范围调整、资质等级、投标联系人发生变化等核心信息。

  (四)每月新增的合格供应商均必须完成资质评估,招采部门负责汇总及审核。

  (五)每年维护更新发布一次合格供应商库。

  六、供应商的评估

  (一)供应商的评估分为资质评估、履约评估两部分。

  (二)供应商的资质评估分为供应商资料审核、考察综合评定和投标入围审查。招标采购部门将安排对通过资料审核的注册供应商进行考察评分,考察评分大于60分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入围招标项目。

  (三)供应商招标入围阶段的评估参照中瑞恒基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中的评定表格和操作办法进行打分评价,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其资质评估等级由招标采购部门根据定级原则将潜在等级调整为评估后的等级,在招采系统中发起审批并上传评定资料。选择入围供应商之前必须先确认该供应商的资料信息已更新为最新。

  (四)履约阶段的评估应包括合同履约、售后维保两个阶段进行,合同履约阶段的评估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评估时间可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组织,原则上每季度应对所有正在履约供应商进行一次履约评估,所有合同支付结算款之前都应对拟付款的合作供应商的履约评估进行评审,合同履约评估的参与部门应包括工程、成本、招采、设计等相关人员,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三人,售后评估应包括物业公司人员评价;采用评估打分的形式进行加权打分评定。每次履约评估的成绩及资料由招采部落实签字并扫描提交给总部招采中心,由招采中心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五)甲供材料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招标采购部门为主,项目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总包及分包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项目部为主,招标采购部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造价咨询、设计、营销类合同的履约评估以对应负责的成本、设计、营销部门为主,相关配合的部门参与评估,参考表单为《咨询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任何一个阶段的不合格评定均可判定该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附表供评估时参考,评估表具体内容可以依据实际履约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调整评估项内容及分值。

  (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履约评估分值低于60分,承办部门应协同法务判断付款风险,风险解除后才可以继续履行付款程序;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

  (七)售后维保阶段的评估由公司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项目的物业公司根据每年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及配合情况进行打分评估,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售后评估合格C级以上(含C级)才可以支付售后保修款。评估成绩最终汇总到招采,由招采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八)招标采购部门负责收集各个阶段供应商的评估资料及归档并负责供应商的评估与定级的更新。

  七、供应商的评级与选择

  (一)供应商的打分评定根据分值划分为ABCD四档;A级优秀100~86分;B级良好85~71分;C级中等70~60分;D级不合格小于60分。ABC级评定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D级评定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评定表格参照招标工作指引中供应商考察打分表。

  (二)供应商的评级因项目和合同执行阶段不同会有不同的评级分值,评估持续的整个过程是动态的,后期评级总优先于其先期进行的评级,即以最近期的评级为该供应商的最新评级。

  (三)招标项目入围,应首先选择供应商库中的厂家作为投标方,同为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应首先选择评分及评级更优的供应商作为投标入选厂家。

  (四)被评为D级的供应商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及合作,两年后如该供应商报名投标,经招标采购部门再次资审并考察合格,可接受其报名,并对其入围资格做进一步审核。

  (五)在招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确认由招标采购部门发起,并征询相关人员意见,经审计部门及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通过,则该供应商被列入公司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标和合作。

  八、年终总评与定级

  (一)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每年进行一次,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

  (二)根据供应商的资审评级、履约评级、售后评级情况,按照最新评分占权重70%,以往各期评分平均值权重占比30%的原则,综合核定供应商的年终总评分,并根据年终总评分,确定其年终总评的定级,定级原则同第七章第一条规定。

  (三)汇总意见后,由招标采购部门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发起审批,通过审批后的供应商将被刷新其在供应商库中的综合等级。

  (四)年终总评定级的同时,由招标采购部门发布最新年度的战略合作供方及集中采购合作供方名单。

  九、表单

  1.《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2.《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3.《咨询设计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4.《售后维保评估表》

  5.《中瑞恒基集团合格供应商库》

  供应商报价制度 13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进行有序竞争,根据《政府采购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方式

  本制度实行36分制,即根据全年12个月,各定点供应商在当月内无违反定点协议规定、无违法经营、无投诉等状况得满分3分,全年共36分。有上述状况则相应扣分,全年扣完36分为止。并依据扣分状况进行处罚。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对定点供货商进行考核,必要时邀请监察、审计、有关人员参加,每月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稽查。

  二、稽查资料

  1、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礼貌经商,为客户带给优质服务。

  2、所带给商品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超过规定的指导价。

  3、所带给产品是否正规厂家品牌,是否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克扣欺骗用户等行为。

  4、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有送礼品、给回扣、多开或少开税务发票等不正当行为。

  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6、所带给的'货物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普遍价格的。

  7、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8、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9、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三、具体扣分标准

  (略)

  四、违规处罚

  1、当月扣分在6——8分内,采购办将在定点单位之间进行通报。

  2、当月扣分在8分以上15分以内或当年累计扣分15分以上24分以内,采购办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财经日报》、《青岛政府采购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并没收二分之一的质量保证金,定点单位从当月起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有关政府采购事项。

  3、当月扣分在18分以上或者当年累计扣分36,除在以上媒体曝光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外,立即取消定点资格,取消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4、各定点单位的扣分状况,将作为下年度定点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5、采购办稽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青岛市政府采购廉政守则》等有关规定。

  6、欢迎社会各界对定点供货商供货价格以及其他服务承诺的执行状况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

  供应商报价制度 14

  (一)、预算编制依据

  1、xx海关办公大楼的承建特点和使用对象。

  2、国家、xx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法规或专业文件。

  3、本公司多年写字楼的管理经验,参考了现行市场行情。

  (二)、预算编制原则

  1、先计划,后预算。

  2、从实际出发,本着合理、先进、周密、可行的原则,科学计量,合法收、支,不断完善。

  (三)、预算中需说明的事项

  1、本预算物业管理费年合计2,543,303.58元。如贵单位接受我公司的各项建议,与我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时

  (1)增加项目,另行协商;

  (2)具体收费方式和时间再行确定。

  2、因该办公大楼属于新建,各项设施、设备系统应在保修内,本预算中设施设备运行、维保费只计入了运行物料费用,未计入维修保养费用。正常年度的设备设施运行、维保费用需根据实际需要核算。因此,本预算专门针对20xx年度,不适用于其他年度。

  3、本预算中不包括该办公大楼的运行、办公用能源费用。

  4、因对该办公大楼的设备、设施了解程度很有限,本预算包总价,不包单价和单项。

  5、预算中的人员工资按现行市场水平测算,以后年度将参考市场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国家相关劳动、人事规定进行调整。

  6、预算中各项单位计费标准及数量仅供参考,以年合计为准。

  7、预算中人员费用包括工程、客户服务、行政用管理人员的费用,安保和保洁人员费用分别计入安保、消防服务费用和清洁、绿化费用中。

  8、预算中公共设备的运行、维保和保养费用主要是运行消耗物料费用,运行人员费用已计入人员费用(工程)。

  9、《自带设备情况表》中各项数据仅供参考。自带设备、工具的使用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和设备修理费,已计入物业管理费预算中。

  (四)、财务预算对业主及其产业不同时期利益的考虑本公司的财务预算同时考虑了维护业主的近期和长期利益。

  1、近期内减少业主的一次性资金投入。考虑到业主自建办公大楼,已经投入巨额资金,为保证该办公大楼的正常使用仍需注入日常物业管理费用所需资金,投入较大。本公司凭借自身实力自带全部物业管理服务所需设备和工具,投资总额约37万元。

  2、长期目标:严格管理,积极建议,使业主的产业保值、增值。

  (1)严格控制人工成本,着重设备设施及建筑物的维修和养护,将人工成本控制在物业管理费用总额的合理比例内,随着物业使用年限的增长增加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投入,做好设施设备的各级维修保养工作,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楼宇的优秀品质和良好性能。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员工服务意识和对该办公大楼使用特点的认知培训,让我公司员工的服务水平作为提升物业品质的要素之一是我公司日常人员培训的目标,我公司将为此合理支配培训费用,决不让员工质素透支。

  (3)管理维修基金的积累和使用,管理维修基金是指由业主(或称产权人)或使用人按其拥有或占用的产权面积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用于支付大厦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或改造以及其他非日常性维修项目等费用。该办公大楼作为单一业主产权物业,建议由业主在物业投入使用后、保修期满时,开始按建筑面积预提管理维修基金。该项基金可由业主自行专户存款,专款专用,按批准的大修或大型增改项目计划和预算支付使用,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遇重大紧急支出,管理基金存量不足,再另行筹措。

  (4)进行风险管理,控制风险,本公司对楼宇实行风险控制管理,将保险和日常维修养护工作结合起来,在保证楼宇的正常使用的同时,对楼宇进行风险投资以减少突发事件给业主产业带来的巨额损失。如贵单位将该办公楼委托我公司管理,建议贵单位将楼宇的保险委托我公司一同办理,一方面利用我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保费支出,一方面维保与保险一体管理、责任分级,可以更好地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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