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现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06 16:53:5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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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现场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厂区现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厂区现场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厂区现场管理制度 1

  1、厂前区进出厂门,公路交叉口、危险品仓库、储罐区、生产区及其他危险地段,必须设置交通信号和明显标志,车辆和行人要严格遵守。

  2、因生产和基建临时施工障碍交通应经厂部批准,还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如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等)。

  3、厂区道路必须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

  4、如生产需要所设的坛、池等应加围栏或盖板。

  5、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移动一切交通安全设施和信号标志。

  6、各种进出厂的机动车辆必须良好,经年审后持所核发合格证方可行驶。

  7、进出厂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厂内设置的“交通标志”所规定的行车路线和行驶要求。

  8、各种车辆进出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9、各种出入厂的货车禁止违章搭人,装卸人员搭车要符合安全要求规定。

  10、装运危险品应当派责任心强,技术熟悉的驾驶负担,危险品要包装牢固、严密、轻拿、轻放、不得与性质不相同的物品混装,并指定专人押运,负责安全。

  11、车辆进入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区和储存区,必须戴防火罩,装卸时车辆应熄火。

  厂区现场管理制度 2

  目的

  为加强选厂交通安全管理,保持厂区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防止厂区内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标志牌、道路交通设施、绿化带等不受机械车辆损坏;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厂区道路干净、整洁,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

  管理部门及职责

  1、生产科为全厂所有机动车辆主管部门,负责对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及所属车辆的维护、保养、检查。

  2、安全环保科负责现场安全监管,安全检查。

  定义

  厂内机动车辆是指在厂区(含生产作业区域)行驶的各种车辆,即:汽车、装载机、挖机、摩托车、叉车、外单运送材料的载重卡车。

  管理内容

  第一条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效的行驶证并有完整的车牌号,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及车辆行驶相关证件,经生产科登记备案,在安全环保科签订安全协议并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准许在进入厂区作业(外来运送材料车辆除外),否则不准在厂区从事营运。

  第二条进入厂大门及转弯、过磅时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厂内道路行驶时不得超过15公里/时,禁止超速行驶。

  第三条消防、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只有在执行任务时方允许使用警报器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超速行驶,其它车辆及行人应迅速避让。

  第四条运矿车辆运输时严禁超速行驶,并有可靠的防泄漏/抛洒的措施。

  第五条机动车在行驶中,前后车之间应根据车辆行驶速度和气候情况,保持随时可以制动安全的距离。

  第六条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调头转弯、通过交叉路口及大门口时应减速慢行,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挖机、装载机等机械车辆带物行驶或调头转弯时,必须将物品放至较低位置行驶,以防止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晃动及物品坠落所造成的损坏。

  第七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的贮存仓库区域限制车辆进出,摩托车禁止进入危险品仓库;机动车辆运送货物要捆扎牢固。

  第八条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车库或指定的停车处,禁止在转弯处、交叉路口、消防设备和消火栓旁停放各种机动车辆,不准停放在坡度大于5%的路面上。

  第九条在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厂区交通安全规定,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都必须有驾驶证才能驾驶车辆,无驾驶证者不得驾驶车辆,否则按违章处罚;若造成事故的,应从重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在厂内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并先设法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主向管部门和安全环保科报告,听候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先做好现场调查记录,查找事故原因,严格区分事故责任,在事故处理的同时应研究制订出有关防范措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外来车辆的安全管理由对口联系部门负责,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时由对口部门负责处理,安全环保科将视其严重程度对管理及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事故处理

  第十四条厂区所有机动车辆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与日常维护保养并建立台帐(维护保养、车辆运行、定期检验),检查发现一次考核100元,第二次考核2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厂区机动车辆应按交通部门规定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验车审核,验车审核单据交生产科备案,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得行驶。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在出车前及停车后都必须进行认真检查,检查项目按保养规程进行;在行驶途中,应随时观察车辆零部件和车辆运输的工作状况是否处理正常状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处理,如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排除,严禁带病行驶,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

  第十七条对不遵守选厂有关规章制度、不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管理的,调度应提出口头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200元及以上的处罚;

  第十八条对不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且造成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按情节轻重处罚200—500元。

  第十九条不服从指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而造成厂区道路堵塞,交通混乱,影响进出其它车辆正常作业,除批评教育外,并给予当事人100—200处罚元。

  第二十条任何车辆撞(压)挂坏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除照价赔偿外每次考核100—300元。

  第二十一条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在运输作业行驶途中,一律不准载人;若违反规定,首先要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在厂区道路上维修车辆,污染地面及乱扔饭盒等垃圾杂物的,除责成当事人清除污染物外,另罚款50—200元。

  第二十三条损坏绿化(树木、花草等)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四条全厂员工如及时向生产科、安全环保科举报上述情况,并经查实的将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奖励。

  厂区现场管理制度 3

  为禀承对企业职工尽心负责的传统,确保职工安全管理责任的贯彻执行,创造温馨和谐、舒适健康的厂区环境。厂方领导在了解厂内工作、生活环境细节并顾及职工家属切身状况后,特作出如下规定,此制度一方面保证厂区能够在有文何依、有章可循的制度下稳健发展,另一方面也为广大工友们高效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积极的身心状态奠定厚实的基础,故要求职工及其家属严格遵守。

  第一条,严禁职工家属及其小孩随意进入工作办公区域流窜、玩耍造成安全隐患,尤其是职工小孩要确保有专人(成年人)看管监护;

  第二条,职工本人必须对其家属加强教育厂区用水、用电、明火煮食等安全操作;

  第三条,严禁高空坠物,职工本人应要清晰告知其家属及小孩高空乱扔垃圾(任何物品)是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恶劣行为;

  第四条,严禁攀爬厂区任何地带,不准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工厂;

  第五条,明确要求住宿职工应深刻教导其同住子女禁止在宿舍楼打闹、大声喧哗、狂飙乱跑而滋扰他人正常休息;

  第六条,职工家属切勿随便挪用及损坏工厂设施和物品,一经损坏,照价赔偿。

  第七条,如职工家属或其小孩因自己违反工厂规定或监护不力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一切责任由职工本人负责承担,厂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第八条,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轻则通报并作罚款,重则取消住宿资格、开除出厂。

  第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厂区现场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给公司及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维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及员工人身安全,确保进出公司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后勤保卫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二条公司职工自行骑车上下班应穿反光背心,佩戴出入证,以作识别,严禁赤足或穿拖鞋进入公司。

  第三条外来业务人员进出公司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门卫,门卫负责办理登记,发放“安全告知卡”和“通行单”佩带入厂;出厂时相关部门接待人员应在“通行单”签字后,交门卫收回。

  第四条外来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无“临时出入证”者,需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厂,门卫负责办理登记并配发“临时出入证”佩带入厂。

  第五条公司职工及外协单位职工车辆因停车未落锁的,经门卫值班人员发现,职工应到相关部门开车辆证明并盖有效章,门卫核实后放行。

  第六条公司职工、外协单位职工出厂时,如有包裹或其他物品,应主动配合门卫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七条外来业务人员携带物品出厂,应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单据上交物流门值班人员,并主动配合门卫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八条所有进出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若发现投机取巧、侵占公司财物、盗窃等行为,将根据公司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第九条出入证件管理

  (一)职工上下班时未出示相关证件或没有穿戴反光背心者,由保卫人员予以纠正,并作登记、多次未带出入证或没有穿戴反光背心者门卫有权禁止进入公司。

  (二)新来员工应及时办理出入证,到相关部门领取反光背心。

  (三)公司员工遗失证件或反光背心,应立即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

  (四)外来人员遗失证件,保卫人员应请其交付工本费后返还身份证明文件。

  (五)公司职工车辆及外协单位车辆出入证丢失或损坏,请持行驶证原件和车间证明到后勤保卫部,提交申请表及工本费办理新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十条外来车辆进厂,门卫负责登记:车号、装运物资、事由、入厂时间等事项。

  第十一条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凭据风险与物流管理部开具承运货物车辆调度单及物资发货通知单,经门卫对车辆进行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并登记。化肥公司临沂物流中心仓库的货物出厂由物流中心出具相关出厂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废旧物资进厂装运车辆由相关部门出具物资发货单,出厂时在规定时间内由门卫核对物资发货单上签字盖章,检查无误后放行。

  第十三条空货车出厂由门卫检查后放行,空罐车出厂凭空车过磅单出厂并登记。

  第十四条车辆入厂时随车如有需带出厂的物品,需在进厂时在门卫登记,出厂时,由业务部门出具证明,经门卫核实无误后放行。

  第十五条进厂运输车辆司机必须正确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蓝色安全帽。

  第四章外部物品管理

  第十六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时,应由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在公司物资门进行登记,方可入厂。

  第十七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时,应由相关办部门核实后开具“物资清单”出厂证明,盖有效章签字后,注明出厂原因,并与“物品清单”相符,出厂时由门卫检查物品核对“物品清单”,账物相符后方可出厂。

  第五章公司物品管理

  第十八条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要携返厂的样品;送外检验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应再携返的物品等,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物品清单、出厂原因、返还时间),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方可出厂。门卫妥善保管好物品出厂证明,逾期未返还通知主管部门或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严禁携带公司物品出厂,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罚款xx元,并建议公司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

  第二十条对于主动举报涉嫌盗窃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一经核实,视情况奖励举报人xx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后勤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厂区现场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为加强厂区安全管理,规范厂区参观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上级领导视察参观、集团公司内部单位人员参观、本企业以外人员考察参观、学生实习参观。

  第三条凡欲入厂区参观者,由承办部门事先和xx公司办公室取得联系,并填写《xx公司厂区参观申请表》。

  第四条由xx公司办公室或承办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参观接待工作,并联系用车及讲解等事宜。

  第五条入厂参观者必须按照既定时间、路线,不得随意在厂区逗留,不得单独离队参观。

  第六条接待人员应提醒参观人员注意人身安全,到生产车间参观必须带安全帽。

  第七条参观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进入电解、动力车间前应将手表、信用卡等易受磁场影响的物品交专人保管。

  第八条进入生产车间参观时,可由指定的讲解人员(或由生产部、技术中心安排专人)讲解生产工艺。在参观过程中应遵守车间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生产车间应在不宜参观区域悬挂“谢绝参观”标示牌。

  第十条接待人员应提醒参观者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将随身携带的饮料瓶、食品袋、纸屑等物品丢弃在指定位置。

  第十一条参观者在厂区内进行采访、拍摄等活动时,xx公司办公室应及时请示公司领导批准,并安排专人协助完成采访、拍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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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明确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家属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着对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区内健康、安全负责的原则,依据公司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公司有义务告知以下内容:

  父母、家长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法定监护人,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必须切实履行对孩子的.教育、监护、管理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1、所有员工家属带孩子进公司时必须在保卫部进行登记,登记时注明进公司时间,和初步居住计划时间。

  2、要掌握公司的相关安全和管理规定,加强对孩子在公司期间的交通、活动、饮食、用电、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员工的家属及小孩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施工区域及非生活区域。

  4、对未成年小孩在公司生区活动要有成年人陪同、监护,严禁私自活动造成隐患。

  5、严禁到公司矿井边、车间、水塘边、临时建筑物下等容易对人造成损伤的地方活动。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等物品进入公司。

  7、严禁随便动用及损坏公司的设施、设备及物品。

  8、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9、所有员工家属及小孩进入公司暂时居住,都要到保卫科办安全管理协议。

  10、如有违反以上规定及因自己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由当事员工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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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或由前台接待人员承担门卫职责。

  2、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建立门卫值班制度。

  三、管理内容

  1、凡出入本公司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人或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

  2、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行政部出具的出门证才予放行。

  3、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门卫须过问并记录出入时间。

  4、人员因病离开,须将有关证明给门卫交验。

  5、门卫记录员工迟到早退时间。

  6、门卫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场所的汽车场、自行车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办公场所大门均应下车推行。

  7、门卫仔细盘查欲进入办公场所的可疑人员,将其劝退,或报安保部门协助处理。

  四、门卫人员

  1、门卫属公司安保部领导。

  2、门卫岗位职责另行规定。

  3、门卫的雇佣。

  (1)门卫岗位可为临时非正式员工,特殊情况为正式员工。

  (2)门卫不宜招纳退休的人员。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应、机动能力,应招聘青壮年担任。

  一、门卫安全协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及16小时立岗服务制度。

  二、门卫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文明执勤,礼貌待客,认真负责,服装整齐,仪容端庄,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认真填写各类门岗工作记录。

  四、对流浪乞讨,拾破烂和收买废旧物品以及叫卖人员,推销人员等各类闲杂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其进入小区。

  五、保持门岗周围环境的整洁及设施标志完好。每天10点以前小区主管要负责落实门岗内外的清洁工作。

  六、门卫值班室及站岗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滞留,以免影响门卫正常工作,值班室内物品应保管爱护、摆放整齐,卫生良好。

  七、执行工作和客户来访时应站立,提前主动上前工作,工作时间不允许从事与工作不符的事,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允许酒后上班和上班喝酒,工作应使用文明用语。

  八、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非工作原因不得使用值班电话,应保障值班电话的通畅,对住户电话或亲自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给予处理或耐心解释。

  九、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问题,无论发生任何情况,门卫都必须保证有人留守。

  十、上下班高峰期门卫人员应保证在岗,快速兼灵活处理机动车进出小区,避免进出小区车辆长时间堵塞道路。

  十一、配合巡逻岗人员做好当班工作,配合做好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二、对因客户原因损坏小区设施、设备及公司办公物品,门卫人员有权要求损坏者照价赔偿,损坏者拒赔的,门卫人员对损环者有权暂不放行,报警处理。

  十三、本规定从20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厂区现场管理制度 8

  一、保安管理方式

  (一)、安全管理工作

  1、管理目标

  (1)确保厂区内无因管理责任引发的重大火灾。

  (2)维护好厂区内的公共秩序,控制车辆、货物、人员有效进出。

  (3)有预见性地对任何可能危急的安全情况,采取防范措施。

  (4)协助厂方总务做好厂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交互式联动治安网络

  (1)在厂区设立流动岗哨,实行24小时值巡逻制。做到每二小时巡视一遍,并记录安全情况及消防设备、公共物品的完好情况。

  (2)遇有紧急情况或其他治安需要,保安部通过对讲机下达指令,保安员可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支援。

  (3)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关系,并商请其警官兼任保安部安全管理指导员,定期与保安部管理人员分析治安形势、特点及防范方法和技能.

  3、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盗窃,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异常现象时,保安部迅速调集巡逻安全保安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控制局面,争取主动。

  (2)迅速调动人力,物力,以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发生案件时,立即报警并维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破案。

  (4)保安部当值主管应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沉着、机智实施处理,并向上级进行报告。

  (二)、消防管理

  1、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

  (1)工厂负责人负责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工厂负责人为厂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安部应配合厂方消防管理工作

  (3)厂区内其他人员为义务消防员。

  (4)日常巡视保安员为兼职消防巡查员。

  2、建立各项消防制度

  (1)消防检查制度。

  (2)保安巡查员每日检查小区内共公地方的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备、动火作业监督、安全用水、用电情况等,检查结果记录在《值班记录表》中。

  (3)保安员负责每楼、每层消防安全情况巡视,每两小时巡视一遍,填写《巡查签到表》,并将情况上报领班。

  (4)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过夜。

  (5)发现厂区存在消防隐患,应向厂方总务发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三)防火措施

  1、严禁宿舍区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电器线路需维修时及时通知工程人进行维护。

  2、严禁在厂区内烧废纸、杂物,严禁吸烟或燃放烟花爆竹等。

  3、严禁私自改变、拆除、封堵消防设施的通道。

  4、不准在楼道、消防通道设立仓库,堆放杂物,阻碍通道。

  5、公共场所严禁使用可燃性装修材料,室内使用可燃性材料要严格控制,并加以处理。

  (四)消防知识培训

  1、用宣传栏等消防宣传途径对厂区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2、管理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认可。

  3、在安全消防活动日查出的安全、消防隐患,由各组自行在活动记录中登记并整改。

  4、专、兼职消防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常识的消防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

  (五)消防设备管理

  1、管理中心负责建立消防档案。

  2、保安部对各种消防设备的设施的标识进行设计,编制〈消防设备标识登记〉。消防设备标识由管理中心经理指定人专实施,并在各项安全检查中作为检查内容。

  (六)消防演习

  1、厂区内每年至少组织一到二次消防演习,具体办法和内容参见由管理中心每次制定的〈消防演习方案〉。

  2、消防演习后,保安部主管编制〈消防演习报告〉。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纠正并验证其结果。

  (七)车辆管理

  1、厂区停车场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由厂区保安巡逻员工负责管理,确保车辆可以随时进出、停放。

  2、对进出厂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无乱停乱放现象。

  3、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一停二慢,必须服从保安员的指挥和安排,取得保安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4、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保安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整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保安员应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保安员交回停车卡,保安员核对牌号相符,收回停车卡方可驶离。

  6、保安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应给予满足。保安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内登记记录相符,并签字交接。

  7、厂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二、保安岗位设置

  (一)人员编制

  总人数:15人

  主管:1人

  领班:2人

  队员:12人

  (二)岗位安排(分早班和晚班)

  1、领班:1人

  2、厂区正门岗:2人

  3、厂区后门岗:2人

  4、厂区巡逻岗:1人

  5、例休:1人

  三、保安岗位职责

  1、保安主管岗位职责

  (1)工作关系。

  a.直接上级:厂区管理负责人

  b.直属下级:领班

  c.相关岗位:厂方总务、事务助理、厂区电工、环境美化部领班。

  (2)工作职责。

  a.请示汇报:向厂区管理负责人请示汇报工作。

  b.组织落实:根据上级指示组织分布各岗位具体工作。

  c.计划管理:制定月度、年度工作计划和费用预算及月度物品采购计划,做好每日工作日志。

  d.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经公司审定的《工作手册》,并根据厂方管理和服务的需要制定相关制度并呈送上级审批。

  e.队伍建设:做好分部员工的思想工作,统一大家的认识。

  f.员工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部门实际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g.业绩考核:对月度、年度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员工工作表现提出奖惩意见报厂区管理负责人审核。

  h.工作督导:不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i.设备管理:建立保安部领用设备、器材等用品总帐管理,并明确具体待管责任人。

  j.沟通协调:对内与厂区管理负责人与厂方总务加强沟通紧密合作,对外与政府职能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

  k.考勤管理:做好保安部日常考勤、假期初审。

  l.个人休养:加强自身学习,做好模范表率作用。

  m.档案管理:做好本保安部文件、资料、图片等原始资料的收集、保管。

  n.工作布置: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需要合理配置人力、器材。

  o.会议管理:定期召开分部例会,检查分析工作完成情况,及时传达上级和政府职能部门文件精神和要求。

  p.信息反馈:对于所掌握的关于厂区,特别是安全防范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q.纪律管理:督促保安员严格遵守《员工手册》和《保安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行为条例。

  r.其他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3)注意事项。

  a.工作时间:8:30-17:30(每月休息4天)。

  b.值班主管不当值时保安领班代履行值班主管的职责。

  C.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d.做好上级领导和贵宾视察时的陪同保卫工作。

  e.督促各岗位做好原始记录的填制和保存工作。

  2、领班岗位职责

  (1)工作关系。

  a.直接上级:保安部主管。

  b.直属下级:保安员。

  c.相关岗位:保洁领班、园林领班、厂区电工

  (2)工作职责

  a.严格执行经公司审定的《工作手册》。

  b.协助部门主管做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c.组织班组落实各项具体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d.做好班组的岗位培训、训练及日常考核工作。

  e.负责班组当值期间的管理和考勤工作。

  f.督导检查班组岗位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汇报。

  g.做好班组员工的思想工作,统一大家的认识。

  h.定期召开班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和政府相关分部文件精神和要求,并布置工作。

  i.及时向上级和厂区总务汇报所掌握的关于厂区管理特别是安全防范方面的问题。

  j.协助厂区管理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k.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注意事项。

  a.工作时间: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休息4天)。

  b.熟悉厂区物业概况、设施设备和供水、供电、消防系统的分布状况及主控制室位置。

  c.上班前检查本班员工是否按规定着装和携带专用工具。

  d.提前十五分钟上岗,以便与上一班交接工作。

  e.当值时注意观察厂区内各处,特别是观察死角的秩序。

  f.巡逻时重点跟进停车区域的管理工作,注意附近游荡的人员和车辆异常情况。

  g.注意随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适当言行。

  3、保安员岗位职责

  (1)工作关系。

  a.直接上级:保安领班。

  b.相关岗位: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员、园林工、工程技术员。

  (2)工作职责。

  a.严格执行经公司审定的《工作手册》。

  b.维护责任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及交通秩序。

  c.督促厂区住宿员工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d.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处理。

  e.检查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和标记,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f.控制推销、闲杂人员进入小区。

  g.纠正各种违章行为。

  h.协助管理厂区其他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i.准确、及时做好各种原始记录。

  j.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注意事项。

  a.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休息4天)

  b.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以军人的服从意识为导向,在言行举止中做一个公司的企业代言人。

  4、大门岗工作职责

  a、认真、礼貌的接待来访人员,及时与被访公司或人员取得联系,经过被访人员的同意方可放行并按规定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b、对出入员工的包进行查询,对携有公司物品的必须要求其出示有效的"放行条"放行。

  c、员工上下班期间当值保安必须在门口站立值勤,检查出入人员证件,无证一律不让入内。

  d、对进出厂区的所有车辆,登记清楚车牌号码、进出时间、来访意图,发放《车辆临时出入证》,进出车辆全部行举手礼,必要时以最佳手势指挥车辆的停泊及行走路线;检查所有外出车辆是否携带货物,无;直接放行,有;通知其到相关部门办理放行手续后放行。

  e、认真记录好当天所接收的快递;处理好所接收的信件和报纸等。

  f、密切监视防盗报警系统,若有情况及时排除,并上报领导。

  g、负责园区灯饰的开关。

  h、下雨时检查所管区域内是否有漏水和堵塞现象。

  i、厂区内禁止吸烟;禁止车辆鸣笛、播放音乐。

  j、监视岗亭周围的情况,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制止,必要时上报领导。

  k、严禁任何车辆停放门口,严禁可疑人员在厂区附近逗留。

  l、礼貌回答客人提出的问题,收集来自客人的意见和投诉,并及时上报管理部门。

  m、负责整理好岗亭的内务及卫生;保证岗亭周边5米范围内干净无杂物。

  n.了解厂区主要领导以及公司部门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的姓名、职务、及物品放行签名模式。

  厂区现场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办保卫组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交通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生产经营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办保卫报告,公司办保卫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办保卫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进出门、经过厂区高温高压路段或过磅,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等候过磅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禁止插队扰乱排队秩序。

  第十五条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2.5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十六条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进入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七条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八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公司办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公司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二十一条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

  第二十三条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

  第二十四条禁止出租车、电三轮、人畜车进行生产区,因工作临时需要进入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生产区内夜间禁止停放机动车辆,需停放的,必须以公司办同意,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门条方能出厂,废旧物资出门须持生产部门出具的出门条可放行。

  第二十七条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从物流门出入,禁止从人流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人流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货混载。

  第二十八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禁止偷运、托运物资出厂。

  第二十九条两轮摩托车车况必须良好,证照齐全,禁止超速行驶,按规定统一停放;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乘载,不得超载(限乘1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三十条自行车和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附件齐全,车况良好,禁止骑飞车、骑车载人及违章行驶。

  第三十一条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禁火区。

  第三十二条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

  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章宿舍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

  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住宿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公司停车场未建之前,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行宿舍区。

  4、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车、农用三轮货车驶入宿舍区。

  如有特殊情况者,包括施工方临时性使用车辆须公司安全保卫部同意方可进入。

  第三十四条在公司办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机动车辆从绿化带间的人行道路通行。

  第三十五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论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公司宿舍区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第四章考核

  第三十六条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

  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

  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按规定须办理通行证、准字牌而不通行证、准字牌的;

  7、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8、违反以上办法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施工单位人员违反的单位或私营业主给予考核,从治安保证金中扣除部门或全部金额;对公司员工违反该规定,考核该员工所在单位每项200元,单位正职100元、副职8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公司物资出厂的;

  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或考核,由公司办公室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厂区现场管理制度 10

  一、垃圾分类的定义

  1、厂区垃圾按产生来源分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两类。

  1)生活垃圾:废弃纸张、废弃日用杂物等日用品垃圾以及拔除的杂草、打扫的落叶、树枝、烟头、塑料袋废弃日用杂物等。

  2)生产垃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

  a.纸箱纸板,纸筒、b.写真喷绘布边角料、c.油墨瓶、d.黄纸、e.塑料薄膜、f.旗帜横幅边角料

  2、厂区垃圾按循环利用价值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

  1)可回收垃圾:a.纸箱纸板,纸筒、b.写真喷绘布边角料;

  2)不可回收垃圾:c.油墨瓶、d.黄纸、e.塑料薄膜、f.旗帜横幅边角料

  二、垃圾堆放区域及堆放要求

  1、垃圾堆放区域:生产垃圾分类堆放在指定区域;生活垃圾投放入垃圾桶;

  2、堆放要求:

  生活垃圾:放入垃圾桶,不得高空抛掷,不得溢出桶外; 生产垃圾:

  1)不可回收生产垃圾:放入垃圾池;

  2)油墨瓶:按字样标识指定摆放;

  3)可回收生产垃圾:严格按照标识捆绑大包分区摆放、不串不混;

  4)生活垃圾:放入垃圾桶,不得放置于生产垃圾区域内;

  三、奖惩制度

  1、奖励:对于严格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个人(部门)将在年底给予其优秀员工(先进集体)的提名,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资奖励。

  2、惩罚:对于未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部门或个人,扣罚其人民币50元/次;其直管领导将连带扣罚人民币50元/次,并处以通报批评。

  3、对于屡犯、屡教不改的个人、集体,将给予其翻倍处罚。

  4、由行政部和生产部相关负责人每日进行卫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以上奖惩依据。

  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厂区现场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为减少事故发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安全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1.2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内,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需由相关人员同意后陪同进入。

  2、车辆管理

  2.1所有机动车(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公司进出通道;

  2.2所有非机动车辆,停放在一楼区域规定位置,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堵塞门口至升降机的过道,需充电的车辆,应靠墙摆放充电。

  3、安全培训制度

  3.1对新入职员工,在入职时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公司逃生路线、灭火器的使用等培训,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3.2每半年进行一次在职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禁止烟火

  4.1公司所有区域禁止吸烟,不乱携带和使用火种,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的,经公司同意后到指定区域内使用,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开,外来人员遵照执行,由业务接洽部门负责申明此项规定并监督执行;

  4.2公司内禁止使用电火炉、暖手宝、小电热毯或者其它限制使用的取暖设备,公司所有带电设备需按安全规范使用,严禁危险操作;

  4.3公司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堵塞;

  4.4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应在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箱内,有明显标识,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4.5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5、防盗管理

  5.1公司重要位置如仓库、过道、门口等安装监控设施,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灵敏有效;

  5.2仓库、办公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无人时应锁门,重要卷宗、文件、公司物品以及私人物品等应入柜上锁;

  5.3一楼玻璃门应随手关闭,下班时关闭门窗,关好玻璃门,锁好卷帘门;

  5.4三楼通向天台的铁门,应常年上锁,定期检查是否损坏。

  6、应急体系

  6.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6.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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