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

时间:2024-07-25 09:25:58 章程 我要投稿

【精】学校章程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章程,章程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章程,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学校章程15篇

学校章程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x县华晶学校

  第二条学校性质:x县华晶学校为各股东自愿出资开办,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学校宗旨:x县华晶学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全新的教育理念,坚持教育创新;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创建特色学校;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四条x县华晶学校自觉接受x县教育科技局和x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社团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校住所:河北省x县城区北环路北。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学校业务范围:中小学教育教学

  (一)全日制小学,已经x县教育科技局批准,并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二)初中,已经保定市教育局批准,并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x县华晶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x县华晶学校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成员为5人,董事由出资人推选,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x县华晶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计划;

  (二)决定x县华晶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x县华晶学校的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x县华晶学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华晶学校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决定x县华晶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x县华晶学校校长,根据校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x县华晶学校副校长、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定x县华晶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决定修改x县华晶学校章程。

  第九条董事会每年好召开至少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十一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出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四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必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十五条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x县华晶学校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人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x县华晶学校及x县华晶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单位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单位的'财务;

  (二)对董事、校长执行职务时违法法律、法规或单位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校长的行为损害x华晶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长予以纠正。

  第十九条监事会议施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议制度。监事会议需经过半数的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单位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x华晶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x华晶学校年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

  (三)拟定x县华晶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x县华晶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单位副校长、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意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校长列席董事会议。

  第二十三条校长在形式职权是,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二十四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校长不能行使职权是,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代其形式职权。

  第四章x县华晶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x县华晶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x县华晶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x县华晶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x县华晶学校经费来源:

  (一)董事个人出资;

  (二)在核准的办学范围内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利息;

  (四)捐赠;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x县华晶学校经费必须用于x县华晶学校章程规定的办学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盈利不得分配,解体时财产不得私分。

  第三十条x县华晶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x县华晶学校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x县华晶学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办分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对x县华晶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x县华晶学校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x县教育科技局审查同意,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x县华晶学校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有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x县教育科技局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x县华晶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力迫使x县华晶学校无法继续活动;

  (二)x县华晶学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三)单x县华晶学校宣告破产;

  第三十七条x县华晶学校终止前,须在x县教育科技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x县华晶学校经x县教育科技局审查同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x县华晶学校和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x县教育科技局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负责

  第四十条本章程经20xx年9月1日起实话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值日其生效。

学校章程2

  生活

  1、周末夜晚不在,要写清理由,并记在班级考勤表上,不作学分扣除。

  2、晚上十一点不在寝室,也要写在考勤表上。

  3、每晚宿舍长要将本宿舍学生在寝情况报给生活员赵嘉欣。

  活动考勤制度

  1每次活动由组织员席新科(考察女生出勤)和生活员赵嘉欣(考察男生出勤)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考勤,每个宿舍每次活动满分6分。

  2到学期末进行累加计算,分数最高的宿舍可以拿班费在学校看一场电影或是每人奖励15元,分数最低的宿舍请全班同学吃一次零食。

  2、农村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并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投影、幻灯、录音、录像、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等现代教育技术,传递教育信息,并对这一过程进行设计、研究和管理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应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逐步提高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各种电教媒体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注重教学应用与研究。

  第四条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扶持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将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列入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中小学校应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电化教育。其名称可根据学校的规模称为电化教育室(中心)或电化教育组,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也可在教学管理部门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六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要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与校内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电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

  1、拟订学校电化教育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并承担其中一部分教学任务。

  2、收集、购置、编制、管理电化教育教材和资料。

  3、维护、管理电化教育器材、设备、设施。

  4、组织教师参加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5、组织并参与电化教育的实验研究。

  第七条 中小学校从事电化教育的人员编制,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确定,按学校规模和电化教育开展的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教人员。

  第八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有较高的素质、熟悉电教业务,有较强的教学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 电教专职人员与学科教师

  第九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专职人员是教学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熟悉教学业务,掌握电化教育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中小学校电教专职人员应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电化教育水平。

  第十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专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规定评聘。在评审与聘任时,要充分考虑电化教育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第十一条 电化教育专职人员要组织、指导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学。中小学校应聘请优秀教师作为电化教育机构的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教师担任电教机构的工作或编制教材、资料应计算教学工作量。优秀的电教教材、电教研究成果,应与相应的科研、教学研究成果同等对待。教师开展电化教学的实绩,应作为考核教师的内容。

  第十二条 学科教师要增强现代教育意识,学习并掌握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电化教学;研究电教教材教法;总结电化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 经费与设备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经费保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逐年增加对中小学电化教育经费的投入。学校应确定一定的经费比例开展电化教育。

  第十四条 电化教育的设备是开展电化教育的基础。学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统筹配备电化教育设备。要加强电化教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条 学校电化教育设备、设施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电教教材与资料

  第十六条 开展电化教育的中小学校要加强电教教材(音像、多媒体)、资料建设,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用于配备电教教材、资料,做到与电教设备、设施建设同步发展。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根据教学的需要,合理选择和配备由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列入的全国或地方通用的电教教材,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编制补充性电教教材供学校教学使用,要做好学校电教教材的管理和应用工作。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电教教材、资料的编辑、出版不得违《著作权法》;中小学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 管理与领导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电化教育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检查、评估和督导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协调电教、教研、装备、师训部门保障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电化教育馆(中心)是当地中小学电化教育的教材(资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中心,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要贯彻上级关于电化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电化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级领导主管电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要重视对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教师培训活动,推动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程有不符的,以本规程为准。

  3、农村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使校园像一个温馨整洁的“家”,体现人与环境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照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水桶、拖把、抹布等卫生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

  三、落实卫生包干,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的清洁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上下功夫。教室、包干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专用教室由专任教师负责;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打扫保洁;教职工办公室由教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和垃圾由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一周一评并总结。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校内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六、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学校章程3

xxxx:

  章程起草组织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各年级组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会代表、退休教职工代表参加。章程起草过程中,在校内公开听取意见;涉及到关系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管理体制,以及与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充分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章程,其内容包含:

  一、学校管理体制;

  二、学校机构的设置;

  三、教育教学管理;

  四、学校总务管理;

  五、教师和职员管理;

  六、学生管理。

  章程草案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后,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xxxx

  xxxx年xx月xx日

学校章程4

  第一条 家庭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渠道。为了进一 步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育人体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 的教育网络,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成立家长委员会。

  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是我校学生家长自愿参加,配合学校年级、班级做好育人工作的`校内群众性教育组织。

  第三条 我校家长委员会分班级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二级,一般以班级家长委员会为主,分别由班主任、年级组长负责组织。

  第四条 班级家长委员会由热心教育事业、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教育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组织活动能力比较强的家长5—7人组成,由班主任推荐、全班家长会讨论通过产生;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人选由班级家长委员会协商产生。

  第五条 年级家长委员会由本年级各班的家长委员会民主推选一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由年级组长推荐。年级家长委员会协商产生。

  第六条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

  1、根据党的教育方针,紧密配合学校、教师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2.分析家庭教育现状,研究家庭教育方法,交流家庭教育经验,创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家庭教育环境。

  3.调查了解本班、本年级学生思想动态、行为习惯及学习。体质等情况,协助学校和班主任、年级组长对学生进行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4.收集、反映家长、学生和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学校改进工作。

  5.支持、参与班级、年级和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联系工作。

  第七条 家长委员会会议,分别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根据实际情况,与家长委员会主任商定召集,一般每学期举行1-2次。

  第八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在协助学校做好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由学校整理材料,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新闻单位,供表彰和宣传,并通报学生家长所在单位。

学校章程5

  在学校章程的学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这是一份对学校运作规则的重要概述,同时也是对学校各项活动及机构设置的理论支持。以下是我在学习学校章程过程中得到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学校章程对于学校的组织架构、职责划分、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让我对学校的日常运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例如,在我们的学校中,哪些部门负责什么工作,各自承担什么职责,如何进行管理等等,这些都为我更好地融入学校生活提供了便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学生,如何更好地适应并参与到学校的日常运作中。

  其次,学校章程中强调的规则和纪律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无论是在学术学习还是个人行为上,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规则和纪律是保证学校正常运作的基础,同时也是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学生安全的重要保障。在学习学校章程的'过程中,我更加明确了自己作为学生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如何更好地维护学校的秩序和安全。

  此外,学校章程中强调的以人为本的理念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学校章程中明确提出了尊重每一个学生,维护学生的权益,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入了解到,学校是学生成长的重要场所,每一个学生都应该有权利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学校应该致力于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这样的理念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作为学生的责任和使命,也让我更加热爱这个学校。

  最后,学校章程的学习让我更加明确了学校的教育目标,以及如何更好地参与到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章程中强调的教育目标,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都是我们作为学生应该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入思考如何更好地实现这些目标,如何更好地参与到学校的教育活动中,这对于我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学习学校章程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了学校的运作规则和管理制度,更加明白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目标,更加明白了作为学生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责任。这些认识将对我未来的学校生活产生积极影响,并对我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相信,在学校章程的学习过程中,我将更加成熟和有担当,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校章程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规范学校管理,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系公办省三星级全日制高级中学,学制三年。学校全称:xx市厂大高级中学,地址:xx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旭东路279号。办学规模12轨,招生人数540人以上。教职工编制按省重点中学的班级教工数比1:4.6标准,应配有教工166人。

  第三条 学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接受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检查。

  第四条 我校的校训是“求真、存善、尚美”,校风是“谦逊、自信、和谐、上进”,教风是“博学、善教、笃行”,学风是“乐学、善思、合作、进取”。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我校举办和主管单位为xx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

  第六条 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七条 校长由xx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党委任免。

  第八条 校长有如下权利:

  (一)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二)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执行学校经费预算计划;

  (五)代表学校对外开展工作;

  (六)领导和组织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七)行使学校章程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学校设副校长3~4名,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分管教育、教学、科研、总务等方面工作。副校长由xx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党委任免。

  第十条 学校设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德育处、总务处、生活中心等职能部门,上述职能部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学校各项工作。处室主任、副主任由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报xx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党委批准。

  第十一条 学校设各学科教研组、各年级组,各学科教研组、各年级组贯彻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总务工作的计划和要求。

  第十二条 班级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单位,班主任由学校行政任命。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党委,学校党委职责如下: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和监督学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二)配合校长做好学校学校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教育工作。

  (三)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参与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

  (五)领导学校精神文明的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积极支持校长作好学生的德育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校长履行职责,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

  (七)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的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落实统战政策,帮助、关心民主党派的组织建设,并支持其开展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通过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对全校教育、教学、科研进行日常管理和改革实验,具体计划、安排、指导年级组、班主任、教研组、备课组工作。

  第十五条 认真贯彻《中学德育大纲》,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努力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第十六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端正教育思想,加强常规管理,大力改革教学。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选用适当的教材组织教学。并结合学校实际,努力开发校本课程,利用本地区企业先驱范旭东等名人的事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学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认真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上好体育课,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组织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坚持卫生保洁制度。

  第十八条 重视艺术教育,上好美术、音乐必修课,开展课外艺术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念、情趣和一定的艺术修养。 第十九条 坚持搞好劳动技术课,上好劳技课,组织好课外科技活动。

  第四章 总务财务和财产管理

  第二十条 总务工作坚持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讲究实效,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经费预算制度和经费使用监管责任制。学校经常性经费,由校长负责监管;学校建设性经费,由xx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负责监管。

  第二十二条 学校购置重大设备和建设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不得擅自将学校财产转让、转移或者用于担保。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五章 教师、职员和工人

  第二十五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必须维护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师应当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同时应当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xx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

  第二十八条 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员和工人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考核。

  第二十九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在教育、教学、教科研、学校管理和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学校将报请上级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 学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犯错误的教师、职员和工人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理。

  第三十一条 教师、职员和工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所受处理不当,可以依法提出上诉。

  第六章 学生

  第三十二条 学生完成作业,经考试合格的,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三十三条 学生应当享有《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应当履行《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应维护法律规定的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学校对全面提高素质、发展个性、特长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理。

  第三十六条 学生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所受处理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工大会通过并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学校依据章程建立、健全配套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需对章程进行修改的,经学校行政办公会提出修改意见,再经教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实施。

  第四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xx市厂大高级中学校长室。

学校章程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

  1、学校校名:肥城市安临站镇辛庄小学

  2、校址:肥城市安临站镇辛庄村。

  第三条:学校性质:肥城市安临站镇辛庄小学属全日制公办学校,学制为六年。

  第四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的“三个面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五条:办学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把学校办成“德育为首,保证基础,质量见长,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的特色现代学校。

  第六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七条:肥城市安临站镇辛庄小学学校精神

  竞争合作的团结精神,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勇于超越的进取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

  第八条:学校的校训是:格物修身尚美启智

  校风是:民主和谐求美向上

  教风是:严谨踏实创美进取

  学风是:自主合作崇美乐学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九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设置教导处(含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和行政办公室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十条:肥城市安临站镇辛庄小学由肥城市教育局主管。校长的任职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肥城市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审批、任免或聘任。

  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4、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

  研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5、领导和组织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搞好校园建设。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6、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为他们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7、配合党组织,支持学校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少先队等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8、其他法规规定的职责。

  第十二条:校长的主要权力: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项有决策权。

  2、人事权:按上级有关规定,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任学校中层干部及教职员工,安排、调整教职工工作。

  3、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师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教师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4、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学校资金财产。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校长的义务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受理教师和学生的校内申诉。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为共同建设好学校而努力。

  3、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资队伍管理和建设。

  4、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5、不断加强校园、校舍建设,提高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改善教育和教学设备设施。

  6、关心教师生活,努力改善教师工作及生活条件。

  7、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8、清正廉洁、处处带头,为人师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督导、评估、检查。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

  第十四条: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决策机构,是学校重大决策的主要形式。

  1、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副校长、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2、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定期召开,每月2—4次。

  3、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重点分析、研究、反馈、交流教育教学、安全稳定、总务后勤等工作的进展情况,讨论并通过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人事体制改革方案,教职工考核方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项规章制度等学校重大事宜。为校长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副校长的职责:协助校长分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十六条:行政办公室主要任务:负责学校日常事务工作,信息收发,政工人事,对外联系,会议记录,宣传报道,有关材料撰写收集等。

  第十七条:安全办公室主要任务:负责学校安全、卫生防疫工作,包括:学校安全教育,学校安全、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安全工作方面的文字、图片资料收集,安全督查等。

  第十八条:工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教职工的业余生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2、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和教师、学生的监督。

  3、指导教代会开展好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教师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并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3、审议通过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和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4、制定修改学校章程,报县教育局核准。

  5、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工作,并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建议。

  6、讨论并向校长送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向学校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条:政教处工作职责。

  1、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生德育整体化工作纲要》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抓住德育契机,开辟德育基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每周升国旗制度。

  2、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形成。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班主任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能力。

  4、加强思想品德课管理,保证班队会质量,定期召开校会,对班级德育及管理工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5、发挥德育功能,搞好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6、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抓好卫生管理,创设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精心设计校园,创设优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广播等搞好宣传工作。

  7、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组织学生体检。组织好每年的春、秋季学生运动会。

  8、做好优秀班主任,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

  9、做好常规管理工作,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好学生外出活动,劳动和校外教育活动。

  10、实施“留守学生”关爱行动。

  11、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学生会,举办家长学校。

  第二十一条:少先队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团队工作,做好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及家长学校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2、积极组织开展各项课外活动和德育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好各种节日的庆典活动和留守学生的关爱活动。

  3、抓好文明校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4、积极开展少先队组织建设,定期(每期不少于一次)上好队课,定期按要求发展队员。

  第二十二条:教导处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拟定教务工作计划,科学地安排好各年级的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指导教研组长、学科教师、课外小组辅导教师拟定计划开展活动。

  2、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制度。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好教研活动,指导教研组、教改实验课题组开展教研活动;牵头组织和开展教育教科研课题研究,提高教科研活动的实效性。

  3、积极组织教师专业进修和业务培训。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层次。努力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基本功训练和竞赛活动。

  4、关注教学工作信息反馈,定期开展教学工作分析会和业务讲座。做好学生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的科目进行检测。定期对教学常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

  6、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建好教师业务档案。

  7、指导和搞好电教室、资料室、仪器室和实验室工作。

  8、做好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对教学过程进行检查、评估。实施教学“巡查”。

  第二十三条:总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和计划,督促、检查制度和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对总务后勤工作进行总结评定。

  2、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的各种教学设备、设施和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工作,及时做好教科书和教材的征订工作。负责免费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登记与管理。

  3、加强学校校舍、设备及经费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建立公物登记档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

  4、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同时做好水、电、气及所有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

  5、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二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学校招收本辖区内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免试入学。

  第二十五条:教学采取单式班级授课制,每班设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并与家长配合,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教学班级学生额原则上以不超过45人为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生修业年限小学为六年,修业年限满且成绩合格者,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凭有效证明(县医院)准其休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休学超过三个月者,复学时根据学生实际,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第二十八条:对学生的考核要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进行评价。

  第二十九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对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错误较严重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按规定不得开除学生。

  第三十条: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复学工作。

  第三十一条:严格管理学籍,有专人负责,及时核对,做到数字准确,底数清楚,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十二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第三十三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德育整体化工作纲要》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五爱教育。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第三十四条:班主任要同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及学生情况,学期末要根据学生行为表现写出评语。评语要有个性,具有激励作用,同时又要体现出艺术性。

  第三十五条: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每学期开展论文评比活动。

  第三十六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注意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第三十七条:坚持推门听课制度,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副校长听课不少于25节;主任听课不少于30节。干部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周任课应不少于4—6节,指导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十八条:每学期学校根据教育局制定的工作意见,安排本校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停课,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校长决定,一天以上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九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

  第四十条:学生的课后作业要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

  第四十一条:学校一律使用国家教育部门审批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不得擅自购买各种学习辅导资料。

  第四十二条: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不断加强教师工作过程管理,制定科学评价体系。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四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工作的法规,全面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认真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开好春、秋季运动会,组织好小型体育竞赛活动。

  第四十四条:抓好美育工作,上好音乐、美术课,其它学科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利用课外、校外兴趣小组,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五章财务后勤管理

  第四十五条: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归学校专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能改变其用途。学校要建立健全管理使用制度,提高使用完好率。每学期至少对校舍进行2——3次检查和维护,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学校依法向侵权者的上级反映,直到向人民法庭起诉。

  第四十六条:学校的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要认真制定并执行学校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报告审批制和大宗物品招标采购制。第四十七条:严格按省、市、县教育

  行政部门规定项目、标准收取学生费用,任何人不得向学生乱收费。 第四十八条: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纳入学校财务帐目,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做到专款专用。

  第四十九条:学校的设备、物资统一立帐目,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及时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第五十条:任何人损坏学校财物都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十一条: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校长办公会或教代会审议,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卫生及安全管理

  第五十二条: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为学生体检。

  第五十三条:学校的环境、校舍、图书、设备等都要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

  第五十四条: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学校要定期举行卫生常识讲座,做好各种传染病、多发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工作。

  第五十五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定好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护校领导带班制度,按上级要求安排好护校人员,做好护校安全工作。做好校园巡查、楼梯守护、安全问询和路段护送制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五十六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师生安全,班级外出要经校长批准。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三结合管理

  第五十七条:积极主动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1、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使家长了解学校的发展及

  工作情况,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意见。 2、成立家长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学生入学家长入学,学生升级家长升级,学生毕业家长毕业。每学期至少开两次课,帮助家长了主导作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健康地发展。

  6、积极参与学校管理。

  7、结合教育教学实践进行教育科学研究。学习新理论,接受新信息,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六十条:学校的其他人员需具备国家规定的政治、业务素质。

  第六十一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六十二条: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出勤情况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职晋级、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六十三条:对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管理积分名列前茅者;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异者;见义勇为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者;为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成效显著者;为学校争得荣誉,赢得声誉者,学校给予奖励。

  第六十四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工作不讲究方法,违反教育原则和有关法规,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

  2、故意不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造成损失者。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者。

  4、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者。

  5、有故意损害学校声誉的其它行为者。

  第六十五条:每一名学生都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

  第六十六条:对全面发展的学生,学科竞赛成绩优异者;思想品德高尚、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的典型人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七条:对违反校规的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学校依法制定章程,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如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第六十九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七十条:本章程经学校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教育局批准,章程自教育局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七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肥城市安临站镇辛庄小学。

学校章程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依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为主的社区教育为途径,进一步优化社区育人环境,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宗旨: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优势与学校教育互补互促,营造“人人关心教育,个个支持学校”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教育社会化,以达到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的目的。

  第三条:任务: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同步发展的方针,积极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传授家庭教育知识,沟通学校与家庭教育联系,不断探索家庭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

  第四条:教育原则:坚持循序渐进教育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知行统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注重实践性的原则;坚持表扬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目标管理

  第五条:家长学校的常设机构是家长委员会,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外聘专家等组成,家长学校的日常工作由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德育领导小组负责操作。

  第六条:家长学校的班级设置按学生所在班级划分,由班主任及3-5名家长委员具体负责。

  第七条: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师资、有教材、有教案、有教室、有考勤记录、有总结。

  第八条:加强家长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家教理论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

  第九条:以多种形式开展家教活动。

  1、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家长会,向家长全面汇报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全体学员集中上课。

  2、每学期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集中授课1-2次。

  3、定期开设家长接待日,由校长室、政教处、段长、班主任接待来访家长,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向家长介绍学校的工作情况,加强家长与学校的了解与沟通。

  4、远程教育的方式:通过网上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教育,实现家庭教育网络化、信息化。

  第十条授课教师由聘请的专家、学者、学校名誉校长、学校校长、校务委员、优秀家长担任。

  第十一条以专题讲座、专家答疑、座谈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渗透教学内容。

  第十二条指导家长开展读书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家长信箱和校长热线电话。

  第三章考核和表彰

  第十四条、学员参加面授时,实行点名考勤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授,要向班主任请假。

  第十五条、家长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评选“学习型家庭”若干名,由学校予以表彰。

  第十六条:学员守则

  1、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子女良好的学习习惯。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6、关心、爱护、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做到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要求子女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9、要和学校、社区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10、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安排的学习,不无故缺席,认真听课,学以致用。

  第十七条、“学习型家庭”评比条件:

  (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2)热心教育,关心教育,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

  (3)支持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并作出一定努力及贡献。

  (4)教育子女效果好,成绩显著。

  第四章家长学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家长学校全体成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知学校每学年的办学思路和主要措施,并有权对此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答复。

  2.有权无偿参加家长学校讲座、论坛等各项学习和交流活动,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乘机敛财,收取费用。

  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4.在家长委员会成员调整时有推荐和被推荐权,有权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监督。

  5.有义务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发展思路,同心同德帮助学校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6.有义务参与或配合学校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管理。

  7.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心的问题,协调家校关系,促进家校了解和交流,并向家长公开个人联系电话,接受他们的咨询和求助。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三条:家长学校的工作计划,经多数成员和学校共同讨论通过后由家长学校办公室牵头执行。家长学校办公室在不活动期间,其日常工作由学校政教处负责。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须定期举办活动,讨论、落实、总结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本章程在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实践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经全体成员讨论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

学校章程9

  一、宗旨:

  家庭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培养、品德的形成、个性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建立家长委员会将有利于密切老师与家长的联系,有利于家长了解并配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密切配合,互为补充,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学校与学生家长、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调查和了解广大家长对学校的要求、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积极维护学生及家长的正当权益;深入调查和了解学校的常规管理和办学特色,公正客观地向家长及社会宣传学校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扩大学校的影响和知名度。

  二、家长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1、定期听取并收集家长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向年级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举办年级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3、协助年级开展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密切配合学校、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索“三结合”教育的新模式。

  4、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了解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向校委会反映;如遇家校利益冲突,本会参与协商制定解决纠纷的处理程序、处理办法等。接受学生或家长的投诉,能客观公正地予以说明和解释,并及时向学校进行反映。对学校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潜在的问题做出预测,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三、学校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的产生办法:

  1、采取家长自荐、互荐和班主任提名相结合的方法。

  2、每班产生1~3名委员,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其中一名担任该班家长委员会召集人。

  3、各班家长委员会的召集人,担任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

  年级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工作由德育处负责。年级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会议。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年级主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师代表可列席会议。学校委托德育处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为学校与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之间的主要联系人。

  四、本会委员的任期与换届

  本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为一学年,学年伊始进行换届。

  五、本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代表家长对学校工作进行质询的权利。

  2、有按照规定要求学校立即处理纠纷并监督处理结果的权利。

  3、经半数以上委员提议认为必要,有要求学校召集联席会议或紧急会议的权利。

  4、有全体或分组对学校工作进行巡视检查的权利。

  5、有参加学校联席会议的权利。

  义务:

  1、有深入调查、了解,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并代表家长向学校反映问题、意见或建议的义务。

  2、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家长和社会反映学校管理状况的义务。

  3、有参加本会安排的全体或分组活动的义务。

  4、有客观公正协调家长与学校之间利益冲突的义务。

  5、有接受学校管理培训的义务。

学校章程10

  学校章程关涉学校全局,是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依法接受监督的基本依据,是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依法确立法人地位的`必要条件。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全面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管理体制及人事、财务、后勤等重大事项,形成学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科学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提高办学水平和社会效益,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我校章程起草组织由学校领导、各年级组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章程起草过程中,在校内公开听取意见,并充分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章程,内容包括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三章学生,第四章教职工,第五章学校与家庭、社会,第六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第七章附则。本章程符合学校实际,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具有可行性,特报请教育局核准。

  

学校章程11

  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基本依据,制定学校章程是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奉贤区教育局以“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特色工作出经验”为目标,积极落实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法制化管理水平,为实现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现将我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情况

  1.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健全领导组织、明确章程制定的重点与难点,专门制定了《奉贤区教育局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方案》,统筹规划全区学校章程建设进程,具体部署全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按照“布置、核准、完善、总结”四个步骤,有序推进全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

  结合区域学校量多、面广、线长等现状,区教育局确定了符合区情的工作目标,即“到20xx年7月,区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校’、局直属单位完成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的清理,并向全区同类学校示范;20xx年7月,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完成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20xx年12月,完成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教育管理新格局。”

  2.加强指导,科学实施

  为加强对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区教育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宣传科、组织人事科、基教科、职成教科、行政许可科负责人组成。同时,设立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办公室,指定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相关工作。

  在学校章程建设推进过程中,区教育局在区域层面大力开展培训指导工作,并下发《关于推进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就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从认识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加强重视;从操作上,就学校章程制定的基本程序逐一说明、统一规范;并要求学习内部层层发动,向师生、家长、社区代表等宣传章程建设相关工作,提高章程建设工作知晓度和认同度。

  3.核准修订,全面落实

  根据总体工作要求,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学校章程草案,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修改、通过后,报送局相关科室审核备查。截止20xx年7月15日,全区119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完成章程制定、修订工作;区教育局于20xx年5月成立了专门的章程审核小组,对各单位章程进行逐一审核,并于8月30日前,将审核修改意见全部反馈给基层学校;目前,陆续收到各校重新完善的章程,预计9月30日前能够收齐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

  二、工作特点

  在推进章程建设过程中,区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从制定学校章程入手,面向未来规划学校发展,逐步建成“一校一章程”、“一校一制度”、“一校一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其中,牢牢抓住了“三个结合”:

  一是与学校评价制度相结合,实现上下联动。要求各学校以章程为依据,加强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确保学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如解放路小学在制定完善学校章程的过程中,认真梳理了学校已有的各项制度,依据法律和学校章程对校内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并形成了最新版本的《上海市奉贤区解放路小学章程及管理制度汇编》,确保学校制度体系的合法适当、协调统一。

  二是与谋划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实现远近互动。要求各学校以学校章程为统领,根据学校管理现状,加强学校的规划制定,实现学校自主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可持续发展,为深化奉贤教育综合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如实验中学在制定完善学校章程及配套制度的过程,始终围绕“以人为本,自主发展”这一办学理念,就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学改革等学校发展问题进行了科学规划。

  三是与形成学校办学特色相结合,实现单一与综合推动。要求各学校以章程为依托,以“一校一品”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目标,提炼和升华学校管理特色,彰显学校办学个性。如金汇学校在修订完善学校章程的过程中,明确将“培养具有中国文化素养和现代意识的公民而奠基”作为特色办学的目标,通过“彩虹乐团”等校园文化活动的'品牌打造,在乡镇学校中成功凸显学校自身的办学特色。

  三、后续工作安排

  良法善治,与章程建设工作相比,章程的实施更具有实际意义。因此,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除了按照预计的时间节点完成所有学校章程的核准工作外,更为重要的就是要确保学校章程切实落实。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管理者的指导监督,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促进学校管理者实施章程、用好制度、用活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师生的宣传指导,让学校章程真正成为师生权利权益的有效保障,让学校章程真正体现其生命力所在。

  以上是我区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借鉴其他区县的好做法,更好落实“一校一章程”建设工作,有力推进我区依法治校工作,努力开创奉贤教育综合改革新局面!

学校章程1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营造学生自主发展的最佳氛围,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坚持依法治教,走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办学之路,促进学校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2条学校性质: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初级中学。学校地址:东台市富安镇庄丁村四组。

  第3条办学宗旨:为国家和地方三个文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4条办学目标:为学生终身发展、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为教师成名成家创设平台。

  第5条办学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对全体学生负责,对学生全面负责。

  第6条校风:严谨、求实、团结、进取、创新

  第7条教风:敬业、爱生、争先、奉献

  第8条学风:尊师、守纪、勤勉、自立

  第9条办学措施:科学管理、全员奉献、全程拼搏、质量立校、依法治校、民主兴校、科技强校、三育并重。

  第10条校园精神:挑重担、吃大苦、一切为一切学生的一切。

  第11条校徽:校徽由“庄丁”汉语拼音首字母变形结合成帆船状,图案周围分别为庄丁学校的中文名和英文名。喻意为:全体庄丁人团结拼搏,扬帆远航。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12条学校由东台市教育局主管,校级干部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学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2名。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两名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分管教学、后勤。

  第13条学校中层设教导主任1名,副教导主任2名。总务主任1名。教导主任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教学和教务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总务主任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治安保卫,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和环境,以及必要的生活设施和服务,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第14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奖惩制、依法治校责任制。

  第15条校长履行以下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具有创新务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持正确的办学思想,执行教育法规,按教育规律办事;

  (2)具有先进科学的管理理念,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组织实施校务委员会及教代会作出的各项决定;

  (4)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理解教师,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5)管好、用好学校经费,提高办学效益,改善教职员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6)加强自身建设,廉洁从政,坚守高尚情操。实行民主管理,接受民主监督,每年向全校教职员工作一次述职报告;校长室拥有学校重大事务决策权、人事任免决定权、财务基建审批权、自主招生管理权。

  第16条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除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还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与监督,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青年团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17条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机制。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主要职权包括:

  ⑴听取、评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和校级干部的述职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⑵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市教育局人事部门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⑶审议校务委员会重大决定,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重要规章制度。反映教职员工的意见和要求

  ⑷支持校长工作,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建设,在校务公开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第18条建立健全网络管理机制,开拓性工作,纲举目张,各自职责明确又齐心合力,不断开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第19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物价、审计、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20条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21条学校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展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各类课程的育人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努力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得到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逐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创造。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应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第22条学校应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体制,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德育意识,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员管理,全员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第23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⑴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新课程标准,开齐上足国家规定的课程,维护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⑵认真抓好教学质量及其评估,抓好拟订教学计划、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并重,每次考查后都坚持召开质量分析会,每学年实行两次考核评估。

  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现代化教育理论指导教学活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研组建设,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坚持集体备课制度,真正发挥教研组的作用。校长室、教导处人员至少每周听1—2节随堂课,教师相互之间每两周听一节随堂课。

  ⑷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学校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征订或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学校、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整班性补课,严格控制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得歧视后进学生。

  第24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通过体育课和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保证学生每天有1课时的体育活动。加强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建设,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搞好环境卫生,增强环保意识,提高学生身体健康素质。每学年组织1次运动会。

  第25条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上好音乐课、美术课,其他各科也要按照不同的特点,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学生欣赏美的能力,增强美感体验,提倡服饰朴素、整洁,仪表端庄、大方,待人有礼貌,语言文明,培养健康的审美情操。每学年组织1次校园艺术节活动。

  第26条学校定期组织学生深入劳动基地,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增强劳动意识,培养爱劳动、爱劳动人民和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教育学生要爱护公物,爱惜书籍文具,不浪费粮食。培养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27条加强科技教育,形成人人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认真抓好科技兴趣小组,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每学年组织1次小制作、小发明评比活动。

  第28条开设体健教育课,对学生进行体育、卫生、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使学生掌握必备的体育知识、卫生常识,增强他们的体质,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健全学生人格,培养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第29条学校把班会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纳入课程计划。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假日学校活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培养学生的良好道德情操、意志品质和生活情趣。

  第30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纪律制度。

  第31条按教育局直属中学的标准,配齐配足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加强管理,积极使用,努力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

  第32条加强图书馆建设。建立校园图书馆。

  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

  第33条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讲求效率。

  第34条依据《中小学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统筹计划,保证重点,严格把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35条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立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

  第36条加强学校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

  第37条加强基建维修、物品购置管理。坚持集体研究,重大项目先报批,再公开招标,规范操作程序。

  第38条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39条加强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好门卫工作和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40条加强用水用电管理,做到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水用电,保证水电供应正常。

  第五章校园环境管理

  第41条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做到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香化,营造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校园绿化率达标。

  第42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制订校园建设和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合理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花园式文明校园。

  第43条创造健康向上的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年级组、班级正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44条全体教职工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45条加强校园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46条加强行政值日和教师值日工作,抓好常规监督岗,培养学生"五自"能力和文明行为习惯。

  第47条创建步行校,校园内一律不骑自行车,教师、学生的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

  第48条严禁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校内摆摊设点。

  第六章教师管理

  第49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50条实行全员聘任制,学校根据需要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所有教职工都由学校考核后聘任,部分岗位通过竞争上岗。学校按照《教师法》的规定,保障教师的权利,督促教师依法履行义务。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师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第51条教师应自觉按《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敬业爱生;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搞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任何xxx组织或活动。

  第52条学校按上级有关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教职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加强师德教育,开展立业建功活动。

  第53条建立一个学习型的团体,鼓励终身学习,为教师的继续教育提供各种便利。勉励教师积极进取,做到教学基本功要扎实,教学方法要改革,教学手段要更新,教学质量要提高。

  第54条教师须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教学五认真。狠抓课堂教学,把课堂教学作为主阵地,贯彻三大教学原则:即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实施五个一点,即:讲课精炼一点,指导训练实在一点,教学反馈及时一点,教学手段创新一点,课堂气氛活跃一点。

  第55条注重培养青年教师和发挥老教师的骨干作用,让他们在相应的岗位上尽其才,显其能。

  第56条班主任:

  (1)聘任条件:师德高尚,事业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热爱学生,有奉献精神。

  (2)职责:班主任是班级德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及写好学期工作总结,抓好班风学风建设。利用班会课做好正面教育,利用课外组成学校、家长、社会的教育网络。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班建设成为一个尊师守纪、勤奋学习、互助互爱、富有凝聚力、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班集体。

  第七章学生管理

  第57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习惯,自主学习、自我管理的能力。具有必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第58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59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第60条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61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⑴接受平等教育。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向教师、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及司法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和申述的权利;

  ⑵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有关事务有提出批评、建议和要求的权利,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⑷在德、智、体及第二课堂活动中成绩优异者可获得奖励的权利;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⑸在校生中的孤儿、特殊家庭子女享有从社会、学校得到关心和帮助的权利。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中小学生守则》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参加学校的升旗仪式,积极学校或上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

  (4)勤勉自主,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5)文明守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6)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达到体锻标准;积极参与小组合作,培养探究意识和合作精神。

  (7)参加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

  (8)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62条改革评价制度,建立新型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发展。

  第八章附则

  第63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东台市教育局批准实施。章程的修订需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

  第64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65条本章程有校长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66条本章程自教代会通过,报上级部门批准之日起施行。

学校章程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z市口京区实验小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校,学制六年,隶属于z市口京区教育局。

  第二条 学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法令、政策,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国家要求和社会需求培养学生,为造就适应未来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提供基础教育,学校尊重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坚持其公益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办学宗旨与培养目标

  第三条 学校以“尊重生命,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使口京实小成为一所提供优质教育与服务的精品学校。

  第四条 学校致力于学生享受快乐童年的同时,培养学生足够的能力适应并生存于不断进步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而且能自由地按自己的意愿追求充实、高尚而幸福的生活。

  第五条 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应形成师生共同学习的学校特征,并使师生在学校学习中共同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名称和地址

  第六条 学校名称(全称):z市口京区实验小学

  第七条 学校地址:z市花山路15号

  第四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学校的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办学;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4.招收学生,对合格者颁发学业证书;

  5.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6.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7.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学校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的方式为学生及监护人了解学生的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第十条 教职工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享有宪法、法律赋予的一切权利;

  2.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科研;

  3.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5.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务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有申诉权;

  6.使用学校设施、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7.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贯彻教育方针;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3.履行教师聘约;

  4.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5.带领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制止学生不良行为;

  第十一条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励。(获奖权)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获得公正评价权)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申诉诉讼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五章 学校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办学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由z市口京区教育局任命。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学校党支部保证、监督校长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民主监督。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在校长领导下建立校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大队部六个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六章 学校投资与校产

  第十五条 学校是政府的全额拨款单位。勤俭办学,杜绝浪费。

  第十六条 在办学期间,政府对学校的全部投资和校产归学校所有,受法律保护,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资产及其设施,不得出卖、转让或提供担保。

  第十七条 学校多方筹措办学资金,吸引各方投资和赞助,用于学校事业发展,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学校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 学校招生与办学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依据z市口京区教育局以“划片就近入学”为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招生。

  第十九条 学校实行标准班化教学,每班学额在45人左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推行小班化教学,每班学额在30人左右。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爱心基金,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正常学业提供帮助。

  第二十一条 学校督促教师参加进修与培训,为教师提供展示才华的机会和舞台。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在教师中实行绩效工资、奖惩制度。

  第八章 聘用合同制与学校的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照规定实施全员聘用合同制,维护教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 学校制定各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定编定岗,依照岗位责任,从严治校。

  第九章 学校的课程与教学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国颁课程计划,学校有权依照学校办学思想理念对课程进行适当调整和充实。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有权在规定的比例内开设符合学校办学思想理念的校本课程。

  第十章 学校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施民主管理,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应在民主程序内进行。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第十一章 学校办学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学校争取家长和社会力量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主动欢迎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办学的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支持和鼓励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工会)对学校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配合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的检查与评估。

  第三十二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力争纳入ISO9000国际质量论证体系。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呈报z市口京区教育局核准后生效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7.《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8.《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9.《教师资格条例》

  10.《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

  11.《江苏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1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3.《z市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暂行规定》

  14.《口京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要求》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解释权在校长室。

学校章程14

  一、总则

  1、株洲市七中电视台是在校团委领导下,在信息中心的指导下成立的面向全校的学生社团组织,主要以电视为媒介,深入同学生活,及时报道校内重大新闻事件和热点问题,充分发挥电视的教育功能,配合政教处、团委、学生会开展德育工作,努力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展示自我提供平台,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2、学生电视台成员的工作范围、行为准则均应符合株洲市七中的有关规定。

  二、主要宗旨

  1、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的教育功能,努力营造健康、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

  2、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三、工作原则

  1、以学生自创为主,教师指导为辅。

  2、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

  3、发挥学生个性、能力与特长,培养一支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奉献意识品质的优秀团队。

  4、充分发挥电视的教育功能,努力营造健康、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

  5、体现时代特征,电视播出与网上视频点播同时推出。

  6、演播场地以及经费问题依靠学校给予资金支持。

  四、组织机构

  学校电视台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在信息技术组的指导下,根据日常工作特点,机构设置如下:

  电视台台长:吴琨

  学生副台长:欧阳嘉人

  播音主持部部长:易鑫煌 指导老师:吴琨

  摄制制作部部长:张睿琛 指导老师:曾凡荣

  采访记者部部长:周也兰 指导老师:吴琨

  编辑策划部部长:周靓姝 指导老师:张碧芳

  五、部门职责

  1、台长:全面负责电视台的工作,重点是把关节目制作和安排各部门工作,是电视台的.总导演。

  2、副台长:熟悉电视制作流程,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统筹日常工作,统管电视台各机构,负责组织、计划、总结和考核工作,负责重要消息、特别节目的审定工作,并起监督、协调的作用,协助台长处理好电视台办公室的日常内务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主持每周例会等工作。

  3、播音主持部:按时做好播音前的准备工作,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到工作。编写并熟练地运用节目串联词。

  4、摄制制作部:负责电视节目制作的所有的技术工作,下设摄像组和制作组。它是形成素材和加工美化素材的部门,是所有节目的最终出品地。所有财产均由摄制部保管。

  5、采访记者部: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增强节目的宣传性、专题性、知识性、生动性。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记者对校内外重大新闻进行追踪采访报道。

  6、编辑策划部:负责节目创作与编辑,稿件的撰写与审定等。所有文稿资料的整理、存档保管。

  六、栏目设置

  1、各栏目组除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作特别节目,如运动会、艺术节、学工学农、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活动等宣传节目外,还应根据自身特点,从学校学生实际出发,制作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专题节目或栏目。

  2、栏目要求反映校园文化生活为主,思想健康、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3、栏目组全体成员应在组长的领导下,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提前1周时间确定节目主题,再围绕主题讨论、分析、拟定方案,分工协作,落实节目的采稿、拍摄、编辑、播放、上传网站的准备工作。

  4、节目制作以制作组为单位各自制作。每个制作组由记者、主持、编导、摄像、编辑、配音、解说、字幕、制片人等人员组成(可以一人兼多职),由制片人负责组织。每期节目都要推出栏目名称、制作人员名单。题材、栏目、时间不限。

  5、为丰富节目内容,作为补充,节目可以录制、引用其它电视台节目或其它影音资料,但必须以自己的栏目形式播出。需录制的节目,制片人可以在节目播出前提出录制计划,并到学校信息中心设定定时录制;

  6、节目制作时间和播放时间(待定)

  七、工作规范

  1、被选为电视台工作人员的同学首先要有光荣感,平时在同学中要注意自身形象,不要为个人利益而损坏校园电视台声誉。

  2、爱护校园电视台一切公物,器材不得擅自拿走或外借。如因节目需要借用录像带,必须有见证人签名,并作好登记。

  3、发现电视台器材损坏或遗失,及时报告摄制部。摄制部解决不了应及时报告指导老师。

  4、电视台工作人员对自己负责的工作要切实做好,不能以任何借口消极对待工作,抱得过且过的思想,否则台长劝其退出学生电视台。同时,在工作中要发挥集体主义精神,做到分工不分家,团结协作,积极依时完成台长或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5、重要消息和特别节目必须由台长审阅,报指导老师和编辑策划部批准后才可播出。

  6、录像或直播采访节目应事先将采访提纲报副台长、台长审阅。节目组长应审查已做好的采访节目,确认思想内容健康积极后播出。

  7、主持人实录时,必须早做准备,准时到演播厅。实录时精神饱满,大方自然,字正腔圆。

  8、每学期初,各部门拟定学期工作计划,送副台长处备案。

  9、学期结束前2周,各部门会议研究、审核,制定出电视台学期工作总结,送副台长处备案。

  10、每月各部门应有工作计划、小结。计划要求具有预见性、创造 性和可操作性,小结要求客观、简洁,有统计数据。

  11、建立完善例会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部长会议每周1次,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了解学校中心工作,研究讨论下周宣传工作点。

  12、电视台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每月1次,指导老师到场。各部门向大会汇报本月的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13、例会一律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副台长请假。无故缺席2次以上者,予以点名批评及适当处分。与会人员必须做好记录。

  14、在工作期间,无故迟到、早退的成员,学生电视台给予如下处理: 每学期一次以上,给予台内通报批评,三次警告,五次开除台籍。

  15、未经摄制制作部允许的情况下,私借电视台设备、录像带的成员,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16、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室影响工作的成员,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17、私自将物品、证件转借台外人员者,反省后交检讨书,经团委研究,是否继续行使电视台工作职责。

  18、凡受学校及电视台各种处分的成员,取消优秀成员评选资格。

  八、工作人员要求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2、有优良的学习成绩。

  3、有敏锐的观察、分析、判断和文字组织能力。

  4、形象端正、口齿清楚,有良好的口头表达、交流能力。

  5、电视台工作人员须经招聘考核后录取。日常工作鼓励竞争,优胜劣汰,干部能上能下,并不断补充新成员、新干部。

  6、工作人员应当谦虚务实、认真负责、大胆创新,在搞好学习的同时,不断提高电视制作水平。

  九、奖励方法

  1、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的,优先推荐入团。

  2、学期结束时,对本学期所制作并播出的电视节目进行全校综合评比,评出最佳节目、最佳部门、优秀电视人(如导演、主持人、摄像师、记者、剪辑等)发放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3、每学期末进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经考核合格,且各方面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学将被推荐参加"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市、区、校"三好学生"的评选。

  4、电视台根据工作人员的整体表现和业绩,在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中给予优先考虑。

学校章程15

  学校章程建设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石,是现代学校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安福县教体局和浒坑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学校章程建设是教育系统落实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内部管理全局性、纲领性文件,力求高要求、高标准推进章程建设。

  浒坑学校认真执行学校办学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推进学校现代化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让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章程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浒坑学校章程每章每条都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20xx年10月,由学校办公室和工会牵头,组织全体教师选举教工代表举行第四届教代会,讨论、修改浒坑学校办学章程。并利用教师例会的时间,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对章程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培训,进一步明确章程建设中重点问题。学校章程的制定过程体现职工民主参与,组织广大教职工广泛开展讨论,不断完善方案,促进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章程的充分理解与认同。广泛听取了家委会、社会公众的意见,使章程起草过程成为学校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凝聚共识和促进发展的过程。

  二、健全规章制度,加速完善学校制度体系建设。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我校根据不断发展的教育形势,审时度势,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凝炼办学章程。在20xx—20xx学年里,我们修订完善了《浒坑学校教职工学期考评考核办法》、《班级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等制度。同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明确各个岗位职责,目标任务清晰。健全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学校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方面发展,形成了高效有力的管理格局。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自己的特色,我校逐渐总结凝炼出了校训、校风、教风、学风、领导作风,对学校办学目标、办学策略、德育工作和教学管理等多处进行了修改,使之更加符合校情,更能彰显我校特色。

  三、良法善治,学校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一)坚持办学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办学宗旨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学生营造个性发展的空间,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坚持科学发展,向管理要质量,靠科研创一流,以校园安全稳定为保障,以德育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为特色,深入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治校方略,在素质教育、德育工作、课改实验、校园文化和艺术教育等方面彰显特色。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为抓手,以“诚信、勤奋、协作、创新”为校训,高度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快乐成才和未来发展,形成了“敬业、爱生、务实、奉献”的教风,“文明、诚信、乐学、善思”的学风。实现学生“德艺双馨”的目标,努力打造“和谐校园”、“文化校园”、“书香校园”,积极构建“平安校园”。

  (二)充实学校领导班子,狠抓班子建设。

  学校注重领导班子建设,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团结、勤政,教育理念新,政策水平高,能力强;坚持做到“工作干在前、荣誉让在前、奉献讲在前、困难帮在前、关键时刻走在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为师生排忧解难,全校教职工对班子成员的工作满意度高,家长及社会评价高。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作风民主,能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理念,形成了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学校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落实上形成了“日检查,周通报、月考核、学期评估、树模并兑现奖励”的工作措施。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制定了科学、全面的考核办法。学校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实行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层次清晰,责职明确。

  (三)创新德育教育,落实德育工作。

  我校始终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传承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以爱国主义、养成教育、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强化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意识,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德育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努力关爱和帮助后进生以及有困难的学生。成立了家长教育委员会和社区教育委员会,形成了“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党、团、工、队的团结协作作用,积极开展了德育教育系列活动。

  (四)加强教学常规质量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我校坚持把“以学为主,教学相长;以研促教,开发潜能。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狠抓实教学常规“七认真”(计划、备课、上课、辅导、作业、考核、总结与反思)的过程管理。加强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教师业务技能和水平。我校高度重视教科研工作,鼓励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进行理论学习和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和组织教科研课题研究。

  (五)外塑形象,狠抓师德师风建设。

  长期坚持不懈地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利用政治学习会和师德师风整顿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师法》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吉安市教育系统“八严禁”“六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法律法规。认真宣传教体局关于抵制有偿教教和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政策宣传引导,与所有教师签订抵制有偿教教承诺加大师德师风检查考核力度,采用学校领导评、同事评、家长评和学生评以及自评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对教师师德情况进行考核。

  内强素质,强化校本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立足学校实际,大力开展校本培训。本年度,我校聘请专家讲座等形式开展了新一轮的课标培训、教育技术能力、三笔字和简笔画等教育教学理论的培训,并在5月份组织举行了教师基本功比赛。同时,让更多教师走出校门,参加省、市、县各级各类业务培训,重视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努力创设比、学、赶、帮,人人争先,团结协作的氛围,继续坚持青老师徒结对形式,促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

  (六)注重校园建设,文化氛围浓厚。

  学校设置更加规范,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校园文化建设逐步向高品味、上档次方向发展。学校新建的教学楼、实验楼、宿办楼、电动大门等不仅漂亮雄壮,而且学校已成为农村孩子学习、生活的乐园;充分利用校园空间,精心合理布置校园,更新了校园部分树木花卉,设置了文化长廊。又添置了课桌凳,硬化了操场和跑道。更加优美的校园环境成为熏陶教育学生的靓丽风景,校园文化品位再上新台阶。以活动为载体,营造浓厚文化育人氛围。20xx—20xx学年度,全校围绕“十九大精神进校园”、“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红色故事征文活动”、“诚信、孝心故事”演讲比赛等主题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浓厚育人氛围,让孩子们在自己的生活、学习中感受成长的快乐。

  (七)狠抓学校安稳工作,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我校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安全稳定岗位责任履职考核,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稳定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做出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安全工作职责。我校成立有学校安全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岗位责任人职责明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安全及综治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制度、有考核细则,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之中。强化安全工作台账管理。为全面掌握各校安全情况,及时督导整改安全隐患,我校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安全管理台帐,包括校舍、食品卫生、火灾防范、学生管理等各个方面,落实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有效地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20xx—20xx学年度内我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和谐,安全管理成效显着。

  (八)认真落实教代会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构建和谐校园。

  我校认真落实学校教代会制度,充分认识到教代会制度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重要载体。我校党支部、工会高度重视教代会制度建设,每年都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职代会工作,确保每学年召开一次教代会,促进了我校民主政治建设、稳定和发展,为增强学校凝聚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构建和谐校园,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职代会、校委会、学校行政例会和校务公开栏随时向师生、家长公开学校收费标准、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基建项目招标和大宗采买、绩效工资发放情况、补助贫困生情况等师生关心的`热点焦点等关系民生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全程监督。

  (九)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服务教育教学。

  学校财务管理历来是教职工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我校在财务管理上能够坚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经费收支、资金管理、教育惠民政策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认真落实学校章程,将学校章程与具体的办学行为和管理制度相结合,使学校章程成为学校一种自觉的战略选择,从而明确学校发展的方向。我们力图通过章程建设,确立学校章程在学校办学中的“基本法”地位,发挥章程的纲领性作用,推动学校文化建设。其章程的认真落实,务必自觉遵循法制统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本原则,着力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主权,使学校章程成为一种文化沉淀,彰显学校特色。

  四、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作为追求的最高目标。

  为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教学的协调均衡发展,我校主要采取的措施是:

  1、科学设置课程,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

  学校能够坚持选用省颁教学用书目录规定教材,按照课程设置要求合理设置各学段课程,严格控制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对学生作业量实施每周跟踪检查,及时提醒教师不得突破上级对作业量的规定。无强迫、诱导、授意学生乱订教辅资料现象发生。

  2、切实落实减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

  我校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一是学校坚持每天组织学生上好“三操”,学校设有大课间,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二是年度内学校成功举办了“秋季田径运动会”、“趣味体育”等活动。通过这些体育活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丰富学生体育活动,以达到切实减负的效果。

  3、开办了“一校一特色”活动。每天下午课前安排15分钟的时间让学生进行书法练习,并派专职书法教师进行辅导;每学期不定期举办老师之间、学生之间的书法比赛。书法教育成为了我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五、我们的思考

  章程的制定与落实,能为教师和学生带来哪些实质性的好处,即师生的权利和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是章程能否得到全校师生认同的关键所在,也是章程的生命力所在。对于学校来说,章程作为学校的“基本法”,有助于学校从传统的人治走向现代法治。但在实施过程中,必定会遇到一些具体情况,难免会出现“情”与“法”的较量,如何把控这样的局面、掌握好尺度,将是每所学校都会面临的挑战。用好制度,用活制度,将考验管理者的智慧。这就需要我们以对党的教育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学校管理理论,并与当前日新月异的教育发展形式相结合,不断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使之更加符合学校实情,契合教育发展形势。在执行中,要把每一个方面确确实实落到实处,加强检查考核,才能保证我校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只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共识,攻坚克难,才能开创一个依法治校、按章办学的新时代,才能为浒坑学校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开创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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