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普通话考试作文汇编10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普通话考试作文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
我喜欢读书与写作。每天吃完午饭,家人都休息了,就翻出各种各样的书来读,有图书馆借来的,有自己花钱买的,可谓来源之广。这些书中,有教人如何维护自尊的《简?爱》,有展现一代女皇风采的《武则天》,还有如何教学培养孩子的,世界名著固然精彩,包罗万象的杂志也令人爱不释手,我看属于我们的《中国青年》,看栊次颐堑摹督鹕 昊 罚 岣呓萄У摹逗颖苯逃 贰《河北教研》等?
一本好书在手,一切烦恼都抛于脑后。每当读过一本好书,总是希望有人与我分享。第二天到单位没课时,我们评中国四大名著的文学价值,论柯林斯的成名之作《白衣女人》,析《红与黑》在文学上的地位,各抒已见,侃侃而谈,神采飞扬。古语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我读书既不求黄金屋,也不为颜如玉,我求的是知识,用它来开拓我的视野,武装我的头脑,充实我的精神世界。在书中我找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答案,在书中看到了人间的欢乐与苦难,在书中窥测到人的崇高与卑劣。我爱书,正是因为它早已成为我的知已。 写作,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思维的方式,也是一种提升思想的过程。于是闲暇时就写上一点随感、读后感的,偶尔也会吟上几句诗。
我喜欢上网,网络世界,无奇不有。我利用网络查找教学资料,学习资料。并在网上学得很多电脑知识,最近又在网上建立了跟自己教学相关的个人主页,这样就能跟全国各地的朋友相互交流教学经验与心得,提高了我的教学水平。我觉得,我们是21世纪的主人,我们要用智慧的头脑,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驾驭这个世纪,网络已占去了我三分之一的时间,我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电脑网络丰富了我的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
我的学习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它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2
我们训练普通话差不多也有半个月了,这段时间我真的学到了许多真正的知识,读了十几年的书,我认为我的普通话是可以的,但通过这半个月的训练,我发现我自己的普通话存在很大的问题,很多我在读书的时候都没有注意到,因此我更要加倍努力了,每天第五节课就是听我们要考的文章,这时不仅要听而且还要小声的跟着读,这样才有效,有的字既是翘舌音又是后鼻音,这是我就很难读清楚,比如“学生身上”后面三个字都要读翘舌音“生”“上”是后鼻音,“身”是前鼻音这是我读起来很嚼舌头,没办法只能读慢一点,把每个音都发准、发满,这样重复多次的读,就能读好然后在加快语速。虽然这样是我的舌头有点儿不舒服但想到以后,这点儿累又算得了什么呢?不仅如此,我还常常利用空余时间,拿着材料读给那些发音比我标准的同学听,让他一个字,一个词语的给我纠正过来,直至把一篇文章读的准确无误为止。开始时我一篇文章读起来要错很多,经过一星期的训练,现在我的普通话终于有点儿起色了,我感到很开心。练习了这么长时间的的普通话不仅使我的普通话标准了许多,而且也使我的打字速度加快了,上微机课时,老师让我们练习打字,我感觉我的速度比以前快了许多,我暗暗自喜: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发现它的用处还真多!知道了学习普通话的好处后,我就越来越喜欢练习它了,有时读别的文章的时候,还时常通过翻字典来纠正发音。在以后的训练中我还会经常这么做,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纠正字音,还可以在学习普通话的过程中寻找乐趣,让我真正领悟到学普通话的好处!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3
人常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说明服饰对人们是很重要的。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穿着一个比一个时常漂亮,也难怪男人们会说喜欢夏天,因为夏天里女人的服饰会让人眼花缭乱的同时,也大开眼界,大饱了眼福。记得还我在上学的时候,学习什么五讲四美三热爱,老师教育我们不要以貌取人,告诉我们心灵美要胜过外表的美,而今天这些都已经成了老调子,取而代之的思想观点则是脸蛋的美美不过漂亮的服饰。一件名牌服饰着身会让普通的人也顿放光彩,而再美丽的人穿着朴素无华,也会另她的美大打折扣,这往往会成为人们看人的一种世俗的观点。看着大街上的人流,穿着各不相同,各有各的特色和美,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个性特点气质风格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服饰,其实这也真的是一门学问,只有在不同的场合穿着最适合的服饰,穿最适合自己个性的服饰,才会给人以和谐的美感。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4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最盼着放假了,每次放寒暑假,我都会用几天的时间把整个假期的作业都写完,然后就是天天玩,小时候玩的东西很多,比如跳皮筋儿,踢踺子,过家家等等,与小朋友们在一起,每天都过得特别有意思。 而上了初中,学习生活就开始变得紧张了,假日生活几乎也是在学习,这种紧张的生活一直延续到高考结束的那一刻,而中学六年的生活,也让我体味到了什么叫做充实!转眼间,已经是研一的学生了,大学的假日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相对于中学的学习生活我们有了许多自由的时间,我从小就喜欢读课外书,看一些文学名著,而一直没有充裕的时间,而到了大学,我常常去图书馆看书,这正是我从小就向往的。周末,总会和室友一起去逛街,买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还记得大一时,我们都不会花钱,每到月末,就会集体吃几天泡面,想起那段日子,我们总是会心一笑。在大学里,除了学习我们必修的专业课,我们还可以把自己喜欢的课程作为我们的选修课,这不仅满足了我们的求知欲,也丰富了我们的假日生活。为了放松一下一周的心情,我常会在周六的晚上和同学一起去参加舞会,在那里,我也认识了许多其他系的学生。在假日里,我还学到了许多有关网络的知识,没事的时候,我喜欢在自己的博客里放一些近期的照片,或是发表一些个人看法、写一些心得,偶尔看看心里总是会开心好久。除了计算机,我还很喜欢英语,现在学校里有个人专门为研究生组织的英语角,我经常去参加它的活动。这不仅让我锻炼了口语还增长了知识。我非常喜欢现在的假日生活。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5
我喜欢当教师有几个原因,外在原因觉得教师这个职业很神圣,我觉得做教师的最大价值在于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其次当教师许多业余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每年有两个假期,寒假与暑假,每周有两天休息,我可以利用这些时间来学习,回顾或总结。此外父母都希望我将来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生活不用那样奔波。
我喜欢当教师的最大的原因是受父亲的影响。父亲大学毕业后,就分配在离家乡三百里外当一名中学教师,在我还没有出世的时候,父亲在一次整风运动中被错划成右派,被迫回到农村,一次次的上诉,都是无功而返,所以我从小就暗暗地对自己说,我长大后要当教师,实现父亲未遂的心愿。 初中毕业后,为了早点出来工作,我报考中等师范学校,我的分数425分,远远地超出录取线百多分,但因为各个缘故,我没有被录取,我的愿望落空了。心里很难过,感觉上天是那样不公平,但在父母的鼓励下,我又恢复了自信心。
之后,我就上了高中,但我仍然不放弃自己的愿望,为了实现我当教师的心愿,我在学习上更加努力,在高考中我再次报师范院校,终于我以优异成绩考上华南师范大学,并读了自己喜欢的汉语言系,这是我一生中最高兴的事。因为我多年的努力没有白费,我当教师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记得第一次走上讲台的时候,我心里很激动,因为当面对学生尊敬的目光的时候,心里很有一种自豪感.做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必须要有一桶水,所以我在教学的同时也不断自我增值,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能力。
出来工作多年了,当教师有苦也有乐,但我仍然很爱这一行。所以在工作上尽心竭力,受到上级的好评,学生也非常喜欢我,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我多次被评为学校,市的优秀教师。
我的职业就是教师,我无悔我的选择!我从小就希望自已能成为一名老师,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6
卫生与健康是紧密相关的,讲卫生是拥有健康身体的前提。人们常说病从口入,而一旦生病就必然影响人的身体健康,所以我们一定要保证进入我们口中的食物的卫生清洁,蔬菜水果要清洗干净,餐具要做好消毒处理。如果我们忽视了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也会因不卫生而导致身体的不适。目前一些蔬菜水果为了防止生虫而喷洒了化学药品,所以我们在食用前一定要用清水先浸泡一会再清洗,使用菜板时要先切蔬菜类,再切禽肉类,做好食物的卫生清洁是保证我们拥有健康身体的大前提。其次是我们生活环境的卫生,小到家庭,首先做好个人的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洗手,饭后潄口,勤洗澡,勤换衣,做好个人家庭的卫生清洁,保持居住空间的空气流通清新。大到整个社会环境,做好绿化,做环境保护,从每个人健康的角度来讲,这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所以保护环境卫生其实也是在保护着我们个人的身体健康。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7
我非常喜欢吃春卷,每年春节我都能品味到它的独特之美,是一种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当然,我喜欢吃春卷也是有原因的!
那是一个春节的夜晚,当时我还小。外婆从厨房间里拿出了一盘热腾腾的小点心。我傻傻地问她:“这个金灿灿的‘棉袄’裹着什么东西啊?”“你吃了就知道!”外婆和蔼地说。“棉袄怎么可以吃呢?”我非常得疑惑。但是我并没有多想,因为外婆啊外婆,我知道,你是我最亲的外婆,应该不会害我的,不会的!我拿着从外婆手中递过来的筷子,慢慢吃起来。
哇!真是色、香、味俱全呐。光 闻上去,就已口水直流,尝起来味道一定更佳……那金灿灿的“外衣”裹着我最爱吃的蔬菜之一—黄芽菜,其中还包有肉丝与胡萝卜丝,实在是美味呀!
从此,我有了两项特殊的爱好:1、品尝各种各样的春卷。2、每年春节一定要吃一盘子春卷!
因为,吃春卷,是我国特有的春节习俗。可以让我们把我国的民族文化发扬下去!让我国公民永远记住我们的传统节日、习俗!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8
我的家乡是一个小镇,那里风景优美,绿树成阴。 春天,树枝抽出了嫩绿的枝条,小草懒洋洋地睁开眼,花儿们也纷纷盛开了,红的、蓝的、黄的、紫的,千奇百怪,五光十色。花儿们发出阵阵醉人的芳香,引来一大群蝴蝶,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那景象可真美! 夏天到了,树叶更绿了,还去河里摸鱼,那一棵棵树像一些战士一般。花儿们也更加芬芳诱人。荷花也开了,荷叶是绿的,荷花是淡粉红的,真美啊!我们小孩子最喜欢到荷塘采莲藕吃,一条条鱼在水中成群结队地游来游去,一被我们捉上来,就“活蹦乱跳”,看它乞求的样子。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9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种,比如说温顺可爱的小白兔,憨态可拘的大熊猫,乖巧听话的大花狗……在这么多种动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猫。喜欢猫,是因为它很勤奋、很能干,能够帮助人们捕捉老鼠。猫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开始活动,它的两只眼晴在夜间炯炯有神,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出它的视线;猫的四只爪子都有厚厚的一层肉垫子,不管是走还是跑,一点声音都没有,等到老鼠发现的时候,想逃也来不及;猫的爪子非常地锋利,老鼠一旦被它逮住,是不可能从它的爪子中逃脱的;猫还有长长的胡须,据说是用来判断鼠洞的深浅用的。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家里曾经养了一只猫,由于它全身都是黑毛,一根杂毛都没有,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0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在我们中国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美食,西安的羊肉泡馍,内蒙古的小肥羊,云南的过桥米线而我却对北京烤鸭情有独钟。
它那脆脆的皮,嫩嫩的肉,看着都叫人垂涎三尺,吃就更不用说了。我在北京住的那段时间还有过一次吃烤鸭的经历呢!
刚进烤鸭店,一股浓郁的香气便扑面而来。等了不一会儿,一个推着烤鸭的精致小推车就来到桌前,上面放着刚出炉的烤鸭。油亮的色泽加上五颜六色的花朵作陪衬,显得更加诱人。厨师们需要把烤鸭的皮一片一片地切下来,没过多久就完成了。香脆多汁的脆皮和蒜包在一张面皮里,可真是绝配。烤鸭色泽红艳,肉质鲜嫩,味道醇厚,肥而不腻,刚吃完,嘴里那诱人的香气依然索然在我的唇齿间。
据说早在明朝,北京烤鸭就已成为官府人家的席上珍品。朱元璋建都南京后,明宫御厨便取用南京肥厚多肉的湖鸭制作菜肴。为了增加鸭菜的风味,厨师采用碳水烘烤,成菜后,鸭子肥而不腻,受到人们的称赞。即被宫廷取名为烤鸭。后来明朝迁都北京,烤鸭技术也传到北京,并被进一步发展。
北京烤鸭真是名不虚传啊!你吃了也一定会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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