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时间:2023-07-05 08:40:51 医学证明 我要投稿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范例8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范例8篇]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1

  永年县的《出生医学证明》工作,由永年县卫生局委托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内的事务性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这一法律证件的管理与签发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和我县实际,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县卫生局妇幼科和保健院主管领导带队,对我县县、乡级医疗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我县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发放工作中还存有以下几种问题:

  一、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医疗机构为医疗机构外的婴儿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

  二、个别医疗机构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未按要求将新生儿和新生儿父、母亲的个人信息存档,《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未按要求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的右下方。

  三、个别医疗机构未按要求使用统一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

  针对以上问题,督导小组十分重视,经过研究,决定采用签发一批、查验一批、完全合格后给予换领空白证件的.办法,同时对各医疗机构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与督导,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严肃认真的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签发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2

  据市卫生局《关于对妇幼卫生项目进行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要求,对20xx年度及20xx年近期妇幼两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降消”项目情况进行了督导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督导基本情况

  我区组成1个督导组,督导组成员由副局长张占博、驻县蹲点专家董桂芳、防保股顾春杰和保健站站长修德东组成,督导时间从20xx年5月24日至26日三天,督导单位为承德市第六医院、营子镇卫生院、寿王坟镇卫生院、北马圈镇卫生院、汪家庄镇卫生院以及河北村卫生所、罗圈沟村卫生所、北马圈村卫生所和汪家庄村卫生所。

  20xx年全区农村孕产妇261人,住院分娩补助126人,补助金额5.04万元,补助完成率为84%。叶酸发放224人,1295瓶,完成率为107.58%。全县孕产妇急救中心接诊0人,抢救成功0人。全县“降消”项目培训70人,选送参加市级进修2人。各镇情况:营子镇卫生院住院分娩补助14人,补助金额0.56万元,叶酸发放90人,535瓶;汪家庄镇卫生院叶酸发放42人,240瓶;寿王坟镇卫生院叶酸发放39人,226瓶;北马圈镇卫生院叶酸发放42人,228瓶;区保健站叶酸发放11人,66瓶。

  20xx年1—5月份全区农村孕产妇60人,住院分娩补助81人,(包括20xx年未补助人员),补助金额3.24万元。叶酸发放141人,715瓶。各镇情况:营子镇卫生院住院分娩补助2人,补助金额0.08万元,叶酸发放43人,237瓶;汪家庄镇卫生院叶酸发放24人,135瓶;寿王坟镇卫生院叶酸发放33人,187瓶;北马圈镇卫生院叶酸发放28人,83瓶;区保健站叶酸发放13人,73瓶。

  二、主要做法

  组织管理方面: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并展开工作。制定各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和总结。制定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限价标准,制定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规范及补助流程,制定了本地区叶酸发放流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开展项目活动,有详细记录,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包括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与流程;叶酸药品与发放管理、信息管理及健康教育宣传制度等)。

  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及省级经费足额、及时从县财政到达项目使用单位,住院补助资金专人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无挤占、平调、挪用(降消资金也与支付中心做好协调工作),各项财务单据保存完整。

  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市级拨付资金18.74万元,补助5.04万元。

  2、降消项目: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925万元。其中用于培训经费3万元;社会宣传经费1万元;健康教育经费0.5万元;驻县蹲点专家经费补助1.425万元(驻县蹲点专家对基层培训每县1万元、驻县蹲点专家每人交通补助250元、补助经费每人4000元)。

  20xx年市级项目资金到位时间为20xx年12月,到位资金7.36万元,县级财政拨到项目单位资金时间为20xx年12月,到位资金7.36万元。

  人员培训及进修:开展区、镇、村三级管理人员、妇幼及产科人员技术培训。根据省降消项目培训内容要求,逐级培训。分别于3月、12月各培训一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目标、各级管理职责、实施方案、经费管理、转诊急救网络的建立、监督及协调等。二是业务人员培训。对区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镇卫生院助产人员培训,原则上轮训一遍,内容主要包括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以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同时培训正常产科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及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等,培训时间4天以上。对各村保健员(村医)重点培训项目目标、内容,让其了解项目内容,搞好宣传,协助做好高危产妇的转诊。临床进修人员以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操作规范、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以及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等。

  健康教育宣传:健康教育。制定全区“降消”项目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降消”项目宣传力度。

  1、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举办“孕妇学校”、“家长学校”进行健康知识的传播;

  3、编写语言通俗、图文并茂的健康教育读本,发放至孕妇和家庭成员,广泛宣传孕期保健和住院分娩的好处;

  4、因地制宜制作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知识宣传画,张贴于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区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公共场所,使群众了解有关孕产期保健知识,提高妇幼保健服务的能力。

  5、充分利用电视,制作生活小百科宣传材料,广泛宣传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知识,使广大妇女儿童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信息管理:制定了区妇幼卫生综合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规范,指派区保健站信息科长黄艳红专门负责信息工作,建立了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包括信息报告、质量控制、信息安全制度。信息上报及时,审核认真。各项原始资料、个案登记表和汇总报表记录完整,保存完好,归档整齐。

  档案管理:基本上规范管理各种档案资料,镇村级档案管理工作正在整改中。

  孕产妇抢救中心及绿色通道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抢救中心各项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及专家,有可行的、明确的`呼救、运转、抢救运作程序,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专用的孕产妇急救电话120、5017758,备有处于功能状态的救护车,救护车内设备和急救药品完善,5分钟内出车。危重症急救中心设置布局合理,出入通畅,固定人员达到70%,值班医师能胜任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急救设备包括呼吸机、监护仪、氧气瓶、吸引器、产包、气管插管和静脉切开包等急救药品≥20种。

  降消项目驻县专家蹲点情况:有年度工作计划,包括产科管理、业务培训、对项目工作督导及业务指导、下乡时间安排等方面内容。但由于特殊原因,专家于20xx年5月下旬来我区督导三天,分别对承德市第六医院孕产妇急救中心、各镇及每个镇的一个村进行了培训指导。

  三、存在的问题

  1、档案管理不规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不到位,尤其是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更是不完善,产后访视不及时,有的根本不访视。

  3、基层报表普遍存在着漏项问题。

  四、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规范档案管理,派专人督导协助管理各种资料归档。

  2、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6月份组织全区镇以上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去承德县学习,从而扎实系统的推进我区妇幼保健工作。

  3、培训基层报表填写,做出各种报表样本,减少错漏报现象。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3

  为加强我院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办理程序,我院组织人员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放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证件管理

  1、安排有专人负责证件出入库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

  2、证件管理人员参加过培训或学习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知识通过问卷调查熟悉相关管理情况。

  3、签发登记记录规范符合要求。

  4、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出入库制度及签发、补发、换发、废证管理和文件归档。

  5、《出生医学证明》印章与签发分开管理。

  二、证件签发

  1、证件由专人填写清楚完整。

  2、按《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程序给予办理留存有证件存根。

  3、证件换发情况按程序办理。

  4、办理时出生证明严格审核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或存根。

  三、证件宣传

  通过调查孕妇及家属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知晓率为100%。

  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填写质量抽查表中存根内容、印章及其它内容填写完整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4

  20××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公安部有关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启用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现将20××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情况

  按照省卫计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县区相关管理人员,参加了省举办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市启用新证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加强与市公安部门的沟通工作,对县区公安户籍管理人员进行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题业务培训,保证工作的协同性,发挥户政部门监督作用。各地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市于20××年1月1日起顺利启用新证,完成了对旧证的清理登记、回收和集中销毁工作,建立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信息上传省网的接口。

  二、20××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质量控制情况

  20××年,经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主要质量指标有所改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较高。省通报显示,全省平均废证率为0.7%,我市在13个省辖市中排名第二。根据妇幼保健综合管理平台数据统计,废证率由高到低排序为:开发区33.3%、原海州区1.2%、灌云县1.1%、连云区1.1%、原新浦区1.0%、赣榆区0.6%、灌南县0.5%、东海县0.4%。

  全市共有接产发证机构94家,其中43家废证率达到或超过1%,超标率为45.7%。从统计数据分析来看,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管理较好,民营医疗机构管理较薄弱。

  2.《出生医学证明》换证率较高。省通报显示,我市换证率全省最高,为全省平均换证率0.6%两倍以上。换证率由高到低排序为:原海州区4.9%、原新浦区2.2%、东海县1.7%、灌云县1.0%、连云区0.9%、灌南县0.9%、赣榆区0.8%。

  3.《出生医学证明》补证率较高。省通报显示,全省补证率为0.8%,我市补证率达到了1.4%(含特殊签发)。补证率由高到低排序为:灌南县2.4%、东海县1.8%、灌云县1.7%、连云区1.7%、赣榆区1.4%、原海州区0.8%、原新浦区0.1%。

  4.违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医学证明》上传省网过程中,发现某县妇幼保健所违规发放4枚没有母亲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通过省网审核,造成同期全市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上传省网。

  5.《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签发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在对20××年度《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统计与平台系统审核比对时发现,东海县:有5枚网上未废但已交纸质版废证,另有2枚网上已废但未交纸质版废证;灌云县:有9枚网上未废但已交纸质版废证;灌南县:有10枚网上未废但已交纸质版废证,另有1枚网上已废但未交纸质版废证;赣榆区:有9枚网上未废但已交纸质版废证,另有1枚网上已废但未交纸质版废证;原新浦区:有6枚网上未废但已交纸质版废证,另有3枚网上已废但未交纸质版废证。

  三、整改要求

  1.完善管理制度。各县区卫计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提高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对证件毁损、丢失、制假、用假、贩假事件的监察能力,防止失职渎职事件的发生。

  3.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督促证件管理和签发机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签发证件。建立责任追究制,在证件签发和管理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按规定处理。

  4.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专项整治行动,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清除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市适时组织全市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5

  根据20xx年妇幼卫生年报质控工作安排,11月组织专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年报质量控制,按照质控工作要求,重点对生命指标及保健指标漏报情况进行了质量控制调查。质控小组认真组织实施,整理汇总相关资料,结果汇总如下:

  一、调查样本和调查方法

  在我区16个乡镇随机抽取4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4个村进行质量监测和漏报调查。本次调查主要是回顾性总结,查漏补缺,通过多部门、多渠道搜集、核查,确保监测数据来源准确、真实。质控内容详见附表。

  二、质量控制结果

  结果:本次质控调查中,活产上报155漏报10例多报5例,漏报率为6.20%、儿童死亡漏上报2例漏报0例,漏报率为0%。孕产妇系统管理上报155例漏报10例多报5例漏报率为6.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上报708例,漏报10例,多报8例,漏报率为1.4%、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上报1412例漏报13例多报7例漏报率为0.9%、分析:主要原因是在统计上报中统计时限不以致、信息反馈不及时,导致多报或漏报。

  三、存在问题原因

  1、20xx年妇幼卫生年报质量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医疗卫生单位对妇幼卫生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主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数据收集整理把关不严,以致报表中存在漏报问题。

  2、由于基层妇幼人员更换频繁,妇幼卫生统计工作培训不连续,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报表质量。

  3、部分妇幼卫生统计人员业务知识缺乏,不注重自身学习,工作能力不强。

  4、人口的流动性越来越大统计工作难度加大。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学习,尤其是妇幼卫生统计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妇幼卫生年报质量,并定期做好查漏质控工作。

  2、各医疗单位应制定流动人口管理措施,使其享有基本的保健管理,把流动人口纳入本辖区内日常保健服务工作中,并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

  3、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确保数据来源准确真实。

  4、加强乡、村级妇幼卫生信息统计人员培训,保证其工作时间,努力提高妇幼卫生统计工作质量。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苏卫社妇〔20xx〕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市卫生局于9月8日至10月10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20xx年以来《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知》下发以来,各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较为重视,均成立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领导小组,签订了《出生医学证明》委托发放、管理工作责任书,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监管,违规发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各地均能按《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各种台帐,记录较为全面,运输和存放符合管理要求,资料留存较为完整,签发及补发工作较为细致。二是加大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管力度。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纳入妇幼卫生常规工作考核,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贾汪区卫生局根据日常监管情况,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接产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积极与辖区公安部门配合。做到检查与查处同步,对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接产医院及时进行通报,保证依法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鼓楼区妇幼保健所积极争取金山桥开发区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使金山桥开发区内各接产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逐步得到规范。

  二、存在问题

  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全市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县、区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个别医疗保健机构对《出生医学证明》的法律效力及其重要性认识不足,出具的活产信息不准确,存在提供虚假活产信息的.行为。二是监管不到位。有些妇幼保健所对《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工作缺乏核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出具的活产信息核查不细致,造成一些《出生医学证明》的违规发放。三是管理制度不健全。鼓楼、九里、铜山等妇幼保健所丢失《出生医学证明》检测板,致使《出生医学证明》的真伪无法鉴别,尤其是对跨省异地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无确切的检测手段,影响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一是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逐个进行排查,进一步查找问题,总结分析原因并加以整改;二是要认真组织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人员学习《母婴保健法》及《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依法执业的意识;三是要主动与公安部门之间搞好协调配合,坚持依法管理;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五是要对已撤消产科的医疗保健机构,各单位要及时收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用章”,并停发《出生医学证明》,六是要坚决杜绝违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现象的发生。接通报后,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标准,形成整改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基妇处。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7

  根据市卫妇幼〔20xx〕2号文件要求,我院按卫计委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及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严肃自查自纠逐项核查核对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xx〕1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国家卫计委提出的10个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其中签发机构要对近3年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进行逐一核查,签发信息核对无误。

  二、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

  1、完善告知义务规范签发流程

  一是严格履行申领告知义务;我们对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我院会给予清单一份,让新生儿父母准备全相关证明材料。二是公示申领流程;我院在妇科门诊醒目位置公开张贴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流程。我院医学出生证明实行妇产科主任签发,证章分开管理,专人专柜,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由XXX管理,印章由XXX管理。首次申领由产科人员填写,由妇产科主任签字确认后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留有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由领证人去妇幼院核定身份信息,领取晋中市妇幼保健服务一卡通,签发人员电脑录入资料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并做好存根保留和首次签发登记。对于换发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业务,签发人员对其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换发或补发要求的,按照换发或补发的程序和要求,给予办理换发或补发。三是公告服务承诺;我院按照文件要求重新完善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制度上对出生医学证明开具的地点、证章管理、交接工作、自查工作等都作了明确时效规定。

  2、强化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落实责任追究制

  院方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对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人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并与每一位签发人员签订了《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三、强化信息管理定期督查督导

  严格执行证件出入库登记、发放、签发和库存信息化管理。严格废证率管理,制定了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签名确认;每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登记,每季度以报表形式上交卫生局;要求在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业务流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妇幼院请示,确认后再办理,避免错漏。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8

  根据安庆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县卫计委要求,县妇幼保健院于20xx年xx月xx-xx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县境内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是: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放、证章分离管理、机构内出生证明的发放、软件信息、季度分配表、出入库登记、废证的产生与处置等各项内容。

  从督导工作来看,我县多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发放管理工作基本达到省市卫计委要求。部分县级及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未严格做到证章分开,父母身份证复印仅一面,废证及换发证工作不规范,季度分配表填写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等不足之处,已督促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进行整改。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人生第一证,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申报户籍并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自20xx年xx月xx日起院外分娩补证一律按要求提供经省卫计委推荐的11家司法鉴定机构之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方可发放;同时要加强空白证明的保管工作,做到专人专柜上锁保管,建议有条件的单位使用保险箱管理,严禁在未发放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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