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疗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疗应急预案1
为提高我市疫情期间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能力,保证在出现应急物资运力不足情况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道路运输车辆的应急调运,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运输高效、顺畅,维护运输市场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疫情期间物资应急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动态,完善交通运输在应急状态下的组织、指挥和调度机制,我局成立“南安市交通运输局疫情期间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所所长、市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运输管理所,由运输管理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xxx(传真)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物资运输预警状态下的道路应急运输的组织、协调及相关车辆的指挥调度工作。
(二)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物资运输预警状态下道路运输任务。
(三)负责解决道路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启动的情况
局部地区运力不足造成物资运输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和生产所需物资出现短缺,需请求支援的。
三、处理程序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在接到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调运指令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将任务下达到指定的道路运输企业。
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运力由我市2家道路运输企业20辆货运车辆组成,负责承担我市物资运输安全应急运输保障任务(具体名单附后)。
各运输企业在接到指令后,应立即组织调集应急运力,采取应急措施,必须按通知指令预备好足够数量运输车辆在5小时内即可启动执行运输任务。
执行应急任务的道路运输企业调运车辆在3部以上的必须指定1名领导带队,车辆10辆以上由市运管所领导带队,且须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接受任务,所有参运人员必须携带移动通信工具和防护工具,以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运力在确保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的情况下,应急车辆由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组织本市应急物资运输。根据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可以临时征用或借用其他运输装备,作为应急运力的补充。辖区内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由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向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应急运力支援。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运力储备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应向赋予任务的'企业明确保障任务,明确预编任务情况,指定车辆,确保各车辆严格按预案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掌握基本情况,做好应急运力驾驶员、带队人员的编备工作。
(二)落实装备及运输要求
⑴参加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
⑵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运输保障办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时,道路运输在出车前应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清洁,确保车辆干净卫生。
⑶应急物资运输人员由驾驶员、带队人员等组成,驾驶员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报告。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三)保障应急运输保障电话畅通。要保持应急运输保障电话24小时畅通,细化各种情况的处理措施,及时受理和解决车辆通行中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应急运输车辆的顺畅高效通行。
(四)落实责任追究。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各项应急运输指令。对拒不执行上级指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单位的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和驾驶员要依法处理。对运输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吊扣车辆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执行上级应急指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医疗应急预案2
为了有效预防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及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带来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就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急预案主要任务:
1、做好医疗废物意外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工作。
2、做好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抢救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3、加强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专业队伍建设和培训。
二、领导组织:
医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医院医疗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院长副组长:xx
副院长:xx
组员: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疾病控制科、后勤保障部、院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院内各科室及村卫生室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监管部门:院办公室。
四、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
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县卫生局及县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五、预防控制措施:
卫生院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六、应急处理:
1、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发生后,急处理领导小组积极组织一切力量进行抢救,并保障急救药品、器械、及其他所需物资的供应。
2、对新发生的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和治疗方案,完善各种医疗文书。
3、及时认真的分析、总结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传染源及病人及时进行隔离、治疗。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应急预案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医疗应急预案3
1、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和强化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事故紧急处置指挥体系、保障体系和防范体系,使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做到信息畅通准确、反应及时快捷、应急准备充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制订本预案。
1.1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1.3分级
根据《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具体分级标准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分级标准规定。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平战结合。
2、应急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区公安分局,作为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能。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2.1区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
区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作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常态管理和应急处置,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其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局承办。
2.2.2区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政府可根据需要,以区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组织架构为基础,设立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具体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另行确定,简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统一指挥。指挥部领导由区领导确定,成员由相关单位领导组成。
2.2.3现场指挥部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需要,事发地街道、镇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也可由区卫生局组织有关机构开设。现场指挥部在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
2.2.4相关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略)
2.3专业技术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服从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3.1医疗机构:成立医院防病工作小组,规范医院工作流程;协助区卫生局成立区防病工作专家组;负责病人的现场救治、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2.3.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实验室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监测点医疗机构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培训、指导。
2.3.3区卫生监督所:协助区卫生局对事件发生地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
各级医疗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针对不同季节加强对多发病、有可能爆发流行疾病的重点监测,区卫生局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预警
在区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及监测信息,及时发出预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原则上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严重和一般4个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可视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做出调整。
进入预警期后,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预防性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应急处置规程,按要求实施应急处置。
3.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有关单位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
a、区县级以上各级卫生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
b、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c、各级卫生部门。
d、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e、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教育机构等。
(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责任报告单位与个人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口头向区卫生局、区应急办或相关机构报告。
(2)区卫生局、区应急办或相关机构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警后,应立即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应急处置。迅速汇总和掌握相关信息,立即口头报告区政府及市卫生局。同时,各责任报告单位在1小时内尽快书面报告上级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3.3报告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3.3.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网络直报责任报告单位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上的专用系统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的信息后,应逐级及时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汇总统计、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区卫生局。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原则
在区政府、市卫生局的领导下,按照《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分级响应要求,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认真履行相应职责,落实有关措施,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2应急响应措施
4.2.1区应急办(略)
4.2.1区卫生局(略)
4.2.2医疗机构(略)
4.2.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略)
4.2.4区卫生监督所(略)
4.3应急响应终止
按照《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执行。
5、保障体系
5.1信息保障
加强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及时向区卫生局报告公共卫生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工作,区卫生局及相关部门及时向区政府、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信息。
5.2专业技术队伍保障
区疾控中心要根据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要求,组建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小组,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展开流行病学、卫生学调查,采集样品进行检验,采取消毒隔离、行政控制等措施;区卫生监督所要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加强岗位培训,提高执法监督能力;各级医疗机构要组建专业性救援队伍,提高装备水平,增强实战能力,发生事故后,快速进行应急救治,转运病患,并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准备。
各支队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备必需的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5.3物资保障
区卫生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食药监分局等部门相互配合,做好公共卫生事故预防、疾病治疗等所必需物资的储备、调用和供应工作。
5.4资金保障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由区政府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5.6法制保障
按照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事,实现应急处置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加强卫生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5.7交通保障
区建交委负责协调事故涉及相关区域的公交车辆改道、缩线、停驶等调度工作,有关街道、镇协助配合。
5.8治安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由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现场治安警戒,事发地街道、镇协助公安部门搞好治安保障。
6、奖惩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和个人所在单位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未按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评估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区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应急预案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指导和规范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依靠科学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对公众健康和国家财产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1、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规范管理;科学应对,分级负责。
2、成立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
负责本单位发生医疗废物处置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
3、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4、根据医疗废物
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5、发现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立即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6、应急处置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对致
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同时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
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7)、水源污染如发生水源污染,立即向环保局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8)、加强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要对所辖区域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同时上报。接受县卫生监督所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废
物处置、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10)、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要合理安排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等物资。
靖安中心卫生院
医疗应急预案5
演练部门:超声科
演练地点:超声科
科主任:我宣布,超声科应急演练现在开始。本次演练科目是:徒手心肺复苏。
本次演练的方式:科室所有医护人员均进行演练。
一、演练场景:我科门诊等待检查患者突然出现生命体征消失,分诊人员或医护人员在第一时间发现后,立即呼叫医护人员,在医护人员未到场时,先对患者进行初步判断,医护人员迅速赶到进行现场急救,医护人员判断后,立即进行徒手心肺复苏,经过抢救后,患者恢复意识和生命体征,复苏成功。
(一)、分诊人员或其他医护人员(姓名)发现患者(姓名)出现生命体征消失,呼之不应,立即呼救。
(二)、医护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病房,立即对患者进行初步判断,并实施心肺复苏。
二、心肺复苏的步骤
判断患者有无意识、呼吸、颈动脉搏动,方法正确
1.判断患者意识:呼叫患者、轻拍患者肩部。确认患者意识丧失。
2.判断患者呼吸:通过眼看、面感、耳听,三步骤来完成。眼看:胸部有无起伏;面部:有无气流流出;耳听:有无呼吸音。无反应表示呼吸停止
3.判断患者颈动脉搏动:操作者食指和中指指尖触及患者气管正中部(相当于喉结的`部位),向同侧下方滑动
2-3厘米,至胸锁乳突肌前缘凹陷处。判断时间为<10秒。不能确认有颈动脉搏动,立即进行心肺复苏胸外心脏按压
1.将床放平,(软床)胸下垫胸外按压板,去枕仰卧位,解开衣领、腰带,暴露胸部
2.确定按压部位:胸骨下部。一手掌根部放于按压部位,另一手平行重叠与该手手背上,手指并拢,只以掌根部接触按压部位,双臂位于患者胸骨的正上方,双肘关节伸直,利用上身重量垂直下压,以胸骨下陷4-5厘米为宜,而后迅速放松,反复进行。按压时间与放松时间大致相同,按压频率100次/分以上开放气道
1.清理呼吸道,取下义齿
2.开放气道(仰头抬颏法,托颌法)人工通气
1.将简易呼吸器连接氧气,氧气流量8-10升/分(有氧源情况下)
2.一手固定面罩于患者口鼻部
3.另一手挤压简易呼吸器,吹气两次,每次持续1秒,吹气量以见到胸部起伏为宜
4.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比例:30:2。操作5个循环后,再次判断颈动脉搏动及呼吸10秒钟,如已恢复,进行进一步生命支持(如颈动脉搏动及呼吸未恢复,继续上述操作5个循环后再次判断)
5.注意观察患者意识状态、生命体征及尿量变化 (三)、经过医护人员的及时抢救,患者恢复意识和生命体征。
(四)、参与抢救医务人员抢救病人后进行手卫生并做好相关记录。
全科医护人员按顺序依次进行演练。科主任:进行操作点评,宣布超声科心肺复苏应急演练到此结束。
二、过敏性休克的应急预案演练脚本 演练地点:门诊三层超声科
参加人员:
解说人员:
背景设置:患者女性,42岁,拟行超声造影检查。用药前询问患者无鸡蛋、牛奶等过敏史。在造影剂注入后发现病情变化,请看现场演练。
护士:xx患者,你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患者:我感觉胸闷、心慌的厉害,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护士查看患者呼吸困难。
1、护士:立即提醒检查医生,暂停检查,给予吸氧,安慰患者:你不要紧张,测量脉搏、呼吸、血压,保留静脉通路。
2、医生A:立即拨打急诊科电话,报告患者情况,请急诊科到场。
3、医生A:随即拿抢救盒至于患者床旁,准备抢救。
4、医生A:呼叫患者,无应答,神志淡漠,双侧瞳孔大小正常,对光反射及压眶反射存在,听诊心动过速,呼吸急促,双肺底可闻及湿罗音,脉搏细速,四肢皮肤湿冷,考虑过敏性休克。同时护士测量生命体征,并汇报测量数值:P
110次/分,R28次/分、BP:80/50mmHg。记录生命体征。
5、医生A下达口头医嘱:地塞 米松10mg静脉注射。
6、护士复述医嘱:地塞 米松10mg静脉注射,与医生A核对后准备药物,护士给予静脉注射。
7、医生A查体,护士测量并汇报生命体征:P65次/分,R22次/分,BP80/60mmhg。记录生命体征。
8、医生A:下达口头医嘱:肾上腺素1mg静脉注射。
9、护士复述医嘱:肾上腺素1mg静脉注射与医生A核对,准备药物。护士给予静脉注射。
10、护士再次测量生命体征。
11、护士汇报生命体征:P96次/分,R18次/分,BP100/60mmhg,记录生命体征。
12、医生再次评估,呼唤患者:XX您怎么样啊?好些了吗?
患者:好多了。
医生:患者意识恢复,呼吸、心率减慢,双肺底罗音减少,脉搏有力,末梢皮温转暖,再次测量血压。
13、护士汇报监测结果:BP
110/70mmHg,P90次/分,R18次/分
14、医生A再次评估:休克基本纠正。
15、急诊科医师B到场,医生A与急诊科医师B交接患者,叙述病情。操作后洗手。
16、护士健康宣教。“您好,刚才您输注造影剂时出现过敏性休克,现在您需要到急诊科进一步观察”。
17、参与抢救医务人员抢救病人后进行手卫生并做好相关记录。
旁白:抢救结束后双人核对抢救记录及空安培瓶,医生及时补下医嘱。
整理抢救用物,垃圾带回治疗室分类处理,洗手。按规定封存剩余药液,电话通知患者家属,据实补记抢救记录
演练结束,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三、医院停电应急预案演练脚本 医院停电应急预案演练过程
演练目的:为检验和完善停电应急预案,增强科室医务人员突发停电的应急能力,更好地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演练部门:超声科
演练地点:
停电范围:全院突发停电
总指挥:科主任
1、16:00停电预案演练总指挥宣布停电演练开始。
2、全院突然停电,立即停止检查和操作,关掉超声仪器电源开关、关掉稳压电源开关。
3、与正在接受检查的患者做好解释工作,与后勤部门上报停电,确认停电原因及恢复时间。
4、与门诊及临床各科室联系,做好工作安排。
5、16:10恢复供电,确认供电正常,开启稳压电源开关,5分钟后再启动超声仪器电源开关继续完成超声检查工作。
7、停电预案演练总指挥点评演练过程。
8、16:30停电预案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医疗应急预案6
为了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专职运送员:xx
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二、积极应对处理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分组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后勤保障组:由药械科及后勤人员组成,xxx担任组长。负责应急处理所需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的采购和日常维护工作。
三、措施安全、消毒规范、防护严密
1、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污染现场进行封锁,做好防护,尽可能减少污染扩散,保护好周围人群。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污染或可疑污染处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停留30分钟后再做处理。
2、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进行工作时应避免用污染的手套接触其他物品,以避免污染环境。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品和用具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3、如果在处理过程中,清理人员的身体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按照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流程进行紧急处理。
四、及时上报
1、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感管理科(85939112)或分管院长(85939307),非工作日上报总值班(85939239)。
2、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后,应按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颁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院在48小时内报区卫生局及区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时,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救护小组对患病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报告院长、分管院长及感染管理科,由分管院长组织医疗、护理、后勤、保卫等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并在24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报告。
4、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
五、调查起因、防患于未然
处理工作结束后,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时,由感染管理科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明确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并按医院相关制度追究其事故责任,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医疗应急预案7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做到早报告、早处理,减少或防止污染扩散。
一、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时当事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院长,并通知医院防保等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对污染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二、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污染现场进行封锁,做好防护,并迅速组织人员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扩散,保护好周围人群。
三、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垃圾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同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安全有效的处理方法进行场地消毒。消毒工作应由污染较轻区域向污染较重的区域进行,待彻底清洁和消毒后,再对清扫工具进行消毒。
四、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品和用具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五、如果在处理过程中,清理人员的'身体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按照职业防护应急处理流程进行紧急处理。
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按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颁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48小时内上报卫生局及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七、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时,由感染管理科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明确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并按相关制度追究其事故责任,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写出总结报告。
医疗应急预案8
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
领导:主管业务副院长、主管后勤副院长
成员: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总务科、医务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等部门主任及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员。
二、报告
(一)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市卫生局及市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二)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三)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七)一旦发生有人员感染,立即采取措施积极抢救。
四、责任追究:
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5
一、为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有效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公众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的工人应按照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的运送车辆密闭运送医疗废物。
三、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如运送车倾翻、工人受伤等严重事件时,当事人或事故生科室应立即报告总务科和院感办,同时请医院保卫人员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四、后勤股和院感科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协助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医院负责医疗废物工作的主管领导。
五、院感科到现场后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七、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污染,应就
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到最近的诊疗室处理。
八、医疗废物暂存点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时,应逐级向后勤股、院感科、医院主管领导报告,并尽可能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上述第三条做好相应处理,并在48小时内县卫生局和县环保局报告。
九、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县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按第三条要求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
十、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县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参照上述第三点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
十一、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医疗应急预案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保险健康安全运行,努力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风险,维护稳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工作原则
(一)客观性。在进行社会保险风险状况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时要深入了解和掌握情况,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事物全貌和事件产生、发展的整个过程,不得主观臆断和猜测。
(二)真实性。要实事求是地进行风险状况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如出现涉及社会保险风险的情况不得瞒报、欺报,也不得夸大事实或虚报事实。
(三)及时性。如突发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处理措施并上报。
(四)准确性。对突发事件的情况上报应先简要说明情况,随后补报详细情况,准确说明事件产生的背景、原因、事态发展的程度及当前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下一步可能出现的状况和建议采取的应对方案。
(五)保密性。要严格按照《保密守则》的要求,在处臵风险、报送风险信息时特别注意各类信息情况的保密,未经组织批准不得向外界透露风险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成立社会保险应急处臵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第四条职责
由社会保险风险应急处臵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社会保险风险的处臵工作,切实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保险稳定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对辖区社会保险风险的.监测预警,及时报告突发风险情况,维护辖区稳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接收、整理、上报有关信息资料,向领导小组汇报风险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
2.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召集相关会议;
3.向有关部门通报风险突发事件信息;
4.对风险突发事件的处理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五条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领导小组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辖内当期社会保险形势,研究风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工作责任,制定下一步促进辖区社会保险工作的措施。
第六条突发事项报告制度
出现可能影响社会保险风险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不超过2小时)向领导小组长报告,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名称、地点、时间;
(二)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
(三)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需其他单位配合行动的工作。
第七条日常工作协调制度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有关社会保险风险信息,报送有关报告,及时掌握社会保险风险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建议领导小组不定期地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四章风险分类
第八条风险级别分类
1.黄色:属一般性风险,对公众信心影响不大,采取应急措施后可以立即控制和化解。
2.橙色:风险较大,对行业和公众信心已造成一定影响,并有可能波及有关单位,必须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
3.红色:风险极大,严重削弱公众信心,波及整个行业,并已涉及有关单位,领导小组应做好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支持的准备。
第九条预警
辖区内发生社会保险风险突发事件后,应及时正确判断事件的风险级别,于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风险状况报告后,对风险紧急程度和变化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并视情况建议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书面报告。
第五章风险处臵
第十条处臵程序
(一)组织。领导小组视情况组织召开成员会议,对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处臵预案,明确责任,形成最终决策。
(二)实施。制定针对辖区内不同类别风险的处臵措施,建立应对不同情况危机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应及时提出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的具体建议,在已有处臵预案的基础上针对个体事件进行调整和完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严密持续地监督,并向领导小组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与改进措施。
(三)善后。对突发事件的全过程进行彻底调查,查清事件的原因,统计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明确相关人的责任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与上报。在风险处臵完毕后应总结整个事件始末、经验教训和处理结果,并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并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一条工作要求
及时有效。各成员应对可能危害社会保险风险的事件保持高度警觉。出现问题要及时发现、尽早报告,同时全面掌握情况,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采取周全得当的处臵措施、尽量控制影响区域,逐步消除负面效应,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处臵。
(二)协作配合。各成员应尽最大努力配合落实处臵方案,提供人员、资金、信息、技术等支持,不得借故推诿。
(三)完善基础制度。应建立健全辖区内养老保险风险防范与处臵预案机制。
(四)奖惩有别。风险处臵结束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贡献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因工作懈怠或疏忽导致的泄密和风险报告不及时、扩大或恶化等不良后果,对其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十二条通讯保障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值班电话和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
(二)所有通讯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三条文电运转保障应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不得延误。
第十四条技术保障
(一)确保本系统的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技术支持保证,有关信息有计算机备份。
(二)对要害岗位的人员,至少有两名人员备用、替换,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人员的缺岗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安全保障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疗应急预案10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我院医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针对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事件)等事件类型,结合医院系统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攀枝花市公路养护管理总段公路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日常监测预警机制及信息报告程序
(一)日常监测机制
1、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由医院发热门诊、急诊室、
预防保健科及医院医务科组成,医院预防保健科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2、建立传染病及肠道门诊登记,对病人基本信息、诊断、
去向等进行登记。
3、建立食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制度,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定期对部段内各食堂食品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建立医院值班电话报告制度。
(二)信息报告程序
1、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医院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发生的影响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集体中毒、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等事件,应急时向医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医院应在接诊的同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医院发现重大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医院发现涉及职工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病例时,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会同两委办及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同时,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医院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及时转院。
(三)医院对前来就诊的.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当将病历复印件随病人转送到指定的医院。
(四)传染病病人的收治应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后,应该及时上报卫生主管部门。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资料。医院要每天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相关情况。
2、医院必须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门诊、急诊、治疗、注射室、观察病房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六)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职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职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或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职工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职工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医院医护人员等,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要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一旦发生疫情,对总段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人员外出总段的管理规定,限制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对我院外出工作人员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工作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工作人员必须向医院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医院报到,接受必要的身体检查。
5、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乡的人员,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单位的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职工由医院安排集中观察。
(七)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在院内办一些健康专栏和讲座,宣传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预防知识。充分利用本院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医疗应急预案11
(一)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建立统一、快速、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中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事发前要采取防范措施,事发后要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3.严密监测,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加强群防群控,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4.依靠科技,有效处置。发挥专家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一、事故分级
按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地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出现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O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
4.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国务院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不良反应发生人数30人以上5O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的;
4.出现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或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其它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
1.事故危害较为严重,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事发地县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2O人以上3O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4.市政府认定的其它较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的;
2.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10人以上2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它一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市应急指挥部
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市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
1.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部门组成。
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重要事宜;
(5)向市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拟定预防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及时掌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发生、发展动态;负责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做好经常性的培训工作和演练工作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调查、裁定、处理等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新闻信息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协调、组织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报道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控制的措施及处置情况,正面引导群众,做好正确舆论导向工作。
(3)市经贸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组织和供应。
(4)市教育局: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必要时及时封锁有关现场,搞好交通疏导,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处置的车辆、工作人员迅速抵达事发现场。
(6)市财政局:负责及时落实预防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相关预算和资金。
(7)市卫生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病员救治等工作;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裁定工作。
(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处理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
2.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信息审核工作;
5.组织建立和管理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市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在本预案启动后,决定成立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1.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由事故调查与咨询、行政监管、医疗救治三个工作小组组成。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按预案明确的职责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事故调查与咨询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卫生局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依据,并在事故结束后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造成的影响,提出事故防范的意见。
(2)行政监管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落实救治措施。
(四)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一般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应成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业务技术机构
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上市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信息收集、评价、上报与技术组织工作,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负责药品与医疗器械的质量检测与结果上报,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三、预警与报告
(一)预警
1.监测网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体系,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全面掌握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发展事态;要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不断完善网络建设,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2.必要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监测到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环境条件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危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信息通报
对有安全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对于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联系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新闻发会,向社会公布,借助多种渠道和方式对药品(医疗器械)可能引起的安全性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务必使公众了解身边可能存在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
(二)报告
1.报告
(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戒毒等机构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后,及时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在接到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向相关部门通报。
2.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存在隐患、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和请示解决的问题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初次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总结报告。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1.发生或可能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由事发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2.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事发地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等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二)分级响应
1.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根据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的情况,达到一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标准的,启动县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达到较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标准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必须立即启动县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市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事件处理情况。
2.市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评估预测,药品安全事件达到重大、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标准的,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立即报请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求启动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本预案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组织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工作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
(三)预警
1.市、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监测、得到报告或专家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要根据该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等级,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3.药品安全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电台、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公告方式。
(四)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药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报本级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经本级应急指挥部审定,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五)响应终结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事发地政府或应急指挥部根据专家组咨询评估意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上级政府或上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应急保障
(一)医疗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响应,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工作。
(二)技术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和相关领域专家承担。当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时,受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立即开展检测、评估工作,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三)经费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给予合理保障。处置药品安全事故所需财政负担资金,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
(四)治安维护
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演练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指导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组织全市性和区域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六)宣教培训
市、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组织实施技能和水平。重视对广大消费者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保险监管部门应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造成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调查评估和总结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
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4.妊娠控制。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疗应急预案12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杜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严苛全面落实行政人员值守新制和日情况通报制
根据学校安排的值班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目标,强化责任,预防为主,努力将工作做在前头,每天值班情况在行政会和教师会时进行简要通报,并填写在校务日志上,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出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并在5——10分钟内上报区教体局。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突发性公共事件向区教体局报告的主要内容就是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出现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件发生后学校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理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突发性公共事件抢修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
(1)抢险救灾队伍
组长:xx
成员:xx年级副组长班主任
(2)通讯信息组
副组长:xx
成员:xx
(3)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4)卫生防疫组
副组长:xx
成员:xx班主任
四、安全事故抢修应急trained案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出现火灾事故时,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
2、迅速切断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到场有关人员应用领域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撤离师生,把人员撤走至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严禁学生参与灭火。
5、在展开救火的同时,应当采取有效的`隔绝措施,避免火势扩散。
(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辨认出师生存有相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当快速送来至医院外科。
2、迅速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搞好所食用食物采样工作,以供卫生部门检验。如果就是食本资。可望源于。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采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搞好家长、家属的思想工作,平衡他们的情绪。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3)其它不幸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特别是时,应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送伤病者到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视情况及时向xx派出所、区教体局报告(教育科xx,办公室xx)。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4、通告伤病者的家属或学生家长。
5、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医疗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
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医疗应急预案14
一、目的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
l、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人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享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迸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发生征兆或己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唾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己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l0、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d后方可销毁。
11、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Omin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X线、CT检查必须及时完成。
药学部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填写。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d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填写整改意见答复表,以书面形式上交质控科。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h之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24h内对新人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急诊患者人院2d之内、门诊患者人院3d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它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2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2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h之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3)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杜绝患者及亲属末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
(15)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
(16)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
门诊病历:(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病历交由患者保管。
(4)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历,以防丢失。
13、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
(3)凡具备空床的专业或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患者。
(4)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负责代理患者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14、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收治14岁以下患者术前必须请儿科会诊。
(6)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员。
(7)急会诊必须在lOmin内到位。
15、术前讨论:
(1)住院期间的大、中手术病例必须经过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16、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它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末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输血、造影、介人、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
(10)其它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3~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受托人签字。
三、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白天为院医务科,夜间为院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医务科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务科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
4、科室主任与医务科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为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它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5、医务科结合情况,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解,并在病历中记录。
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h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
10、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四、附则
1、本预案由医务科负责解释。各科室根据本预案制定适合本科室的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2、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应急预案15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或意外事故发生(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1、立即上报总务科、感染管理科、主管院长。并应当在48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再次报告。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2、由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及有关科室组成调查小组,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
3、调查确认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根据医疗废物性质进行相应的处理方案。
5、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废物事故区域采取紧急安全处置措施,必要时封锁事故区域,以防扩大。
6、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环境的影响。
7、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应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8、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露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9、处理人员必须做好自身的卫生安全保护后才能进入现场工作。
10、事后必须对医疗废物事件的起因作相应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相关人员作相应的责任评估进行必要的奖罚处理。
1、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任何人发现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现象,可直接报后勤保障部或院总值班室,接报人应立即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3、院“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对现场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和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报告。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消毒工作从感染性废物污染最轻的区域向污染最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进行消毒。
6、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7、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6、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7、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8、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在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若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9、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伤后的处理方法:
a)可用肥皂水、清水、无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b)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局部的重力挤压。
c)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
d)保留物品,以便辨认其传染性。
e)向保健科汇报。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直接参与人及其相关的情况。
f)根据具体情况尽快采取医疗措施,医学观察。
10、对破碎体温计、血压计泄漏的水银收集方法:①收集人需佩带口罩、手套,用硬纸片做成小套,收集散落的水银珠;
②将套内收集的水银珠放进有盖的小药瓶中,药瓶中须放有一定量的水;
③将小药瓶送医院设备科仪器维修部保管。
一、前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院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将意外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意外事故对人体伤害或环境污染扩大,尽最大努力减轻其危害程度。
三、预案启动条件
凡在我院范围内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即启动本预案。
四、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是指:
医疗废物未按《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处理而发生的流失、泄漏、扩散和人体伤害。
五、对策与措施
(一)、组织领导,部门配合
当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及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及时报告院领导,由院领导统一部署应急处理工作,协调临床科室、医教科、控感办、后勤总务科、保卫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处置效果评价,各部门应服从命令,积极配合。
(二)、报告
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医院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及控感办,并及时报告院领导,由院方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要求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
(三)、收治暴露人员
当有人暴露于泄漏或扩散的医疗废物时,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将病人收治于相关业务科室,接受科室应积极治疗、控制病情。 (四)、各部门职责
当发生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事件按程序进行报告,并争取时间积极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处理事故现场,控制事故扩大化。总务后勤务负责提供人力物力和医疗废物技术支持,处理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发生科室追回流失的医疗废物;控感办负责提供现场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技术支持;感染科、皮肤科等临床科室应做好急救准备;其他部门和科室应服从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的指挥调度。 (五)、消毒隔离防护要求
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时,根据医疗废物性质及时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空气、物品和人员隔离,对隔离区域进行空气、物品及物品表面消毒;发生人体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后在考虑收住相关业务科室;在应急处理现场时,各类人员应采取呼吸道、血液和皮肤粘膜的保护措施。 (六)、宣传教育
发生意外事故时,在有效范围内进行正面的应对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稳定公众情绪,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
六、痕迹管理
各参与意外事故处置的部门科室,应对其所履行职责和工作进行认真记。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指导和规范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依靠科学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对公众健康和国家财产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1、工作原则:预防为主,规范管理;科学应对,分级负责。 2、成立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发生医疗废物处置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
3、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4、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5、发现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立即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6、应急处置,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同时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7)、水源污染如发生水源污染,立即向环保局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8)、加强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要对所辖区域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同时上报。接受县卫生监督所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10)、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要合理安排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等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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