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应急预案

时间:2023-05-23 11:53:4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校车应急预案范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校车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校车应急预案范文

校车应急预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校车运行监督管理,防范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在车上)的校车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校车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预警预防

  (一)、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驾驶;

  5、校车驾驶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追逐利益忽视安全,超速超员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后驾车等;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校车应经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审批备案,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标牌,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车主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4、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9、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外地机动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规车辆及其他证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条件和超载的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及时向2 / 16有关部门举报;

  10、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及时提醒校车驾驶人、学生及家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一旦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服务学校报告。

  2、学校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镇街学校应同时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3、学校要立即派人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伤亡要及时联系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6、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7、及时通知校车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做好对交通事故的评估和理赔工作。

  8、妥善处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六、善后处理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校车租赁公司等),一同参与协商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校车应急预案范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重特大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水平,保证迅速准确有效地处理好突发性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妥善处置”的原则,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事故的确定

  (一)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件,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按以下规定分类: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4、锅炉、压力瓷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5、重特大地质灾害事故。

  6、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

  7、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办事处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时间、类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告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值班室。

  事故单位、当地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民众将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留现场重大痕迹、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处理程序、分工和措施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办事处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办事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工作人员按通知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指挥机构。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具体工作内容

  1、指挥机构

  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办事处主任李旦任指挥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刘德行任副指挥长,安监办与其它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办事处安全监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委会负责人和工作工作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是发布应急救援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抢险施救,并保护现场。

  二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生救援请求。

  三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取证调查工作,写出有关书面调查处理材料,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后,根据实际情况下设:

  (1)综合协调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办各项任务。

  (2)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工作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及其亲属离开事故现场。

  (3)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并负责施救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

  (4)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死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传下达、下传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市安监局报告,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在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中,发生事故所在地社区和办事处相关部门抽调办量,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5、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1)办事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调集力量。

  (2)办事处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3)党政办协助办事处领导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协调工作。

  (4)安全监管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安排事故处理,对外发布信息、新闻。

  (5)武装部配合相关部门实施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并指挥事故发生地的民兵应急分队对其它重特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工作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工作。

  (6)林业站具体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抢险施救工作,及时向上报部门请示调用灭火设施。

  (7)民政所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做好死伤工作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排和尸体处理工作。

  (8)管船站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重特大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库区船舶事故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的水下作业和施救工作。

  (9)建管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设备的调集和现场指挥工作。

  (10)劳动保障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中伤残工作人员工伤待遇的协调处理工作。

  (11)安办、劳动、工会、妇联、纪检等有关部门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后提出处理意见。

  四、各社区居委会和办事处所辖各单位

  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制定适合于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细则,做到有备无患,保证万无一失。

校车应急预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园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老师和学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组长:

  副组长:(校车安保督察员)

  组员:(校车司机)

  (随车管理员)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园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校车安保督察员: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随车管理员:测量幼儿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老师和学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老师和学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安保督察员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安保督察员报告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启动本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市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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