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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火灾的应急预案(精选11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办公场所火灾的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办公场所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1.1目的:为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公司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有序、有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火灾事故,切实保护员工和国家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现制定公司办公楼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2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3.2本预案适用于晶源大厦住宅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和居民安全疏散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原则。公司办公楼火灾事故,由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
1.4.2分工协作原则。火灾处置的各职能部门要在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协调配合。
1.4.3火灾报警原则。火灾事故发生时,发现火灾的人员应立即报警。
1.4.4以人为本原则。在火灾处置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同时力争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5实施条件
1.5.1在公司火情发生时,经公司办公楼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1.5.2发生火灾,且有不可控制的趋势。
1.5.3发生火灾,受燃烧特性的限制无法扑救且可能快速蔓延的。
2风险分析
2.1公司办公大楼1—4层主要是城市供水生产、供水工程建设、经营管理人员的办公场所。发生火灾事故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财、物的安全构成威胁。
2.2晶源大厦5—18层为住宅区,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居住居民120户,约330余人。发生火灾事故可能对居民人身和公共财产、居民财产的安全构成威胁。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管理机构、应急处置小组组成,对超出公司处置能力的火灾事故,及时提请上级机构予以支援。
3.1应急指挥机构
3.1.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公司成立办公楼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公司董事长任总指挥、总经理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有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应急指挥部负责公司火灾事故预防、综合调度、后勤保障、技术咨询和现场督导等。本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立即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指挥工作,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及时快速响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做好火灾扑救的各项工作。
3.1.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3.1.2.1掌握火场情况,做出正确判断
1)起火部位,燃烧物品性质;
2)火灾态势、蔓延方向、速度;
3)火场内是否有电源和被困人员等情况;
4)现场补救力量和指导人员行动情况,消防设施操作使用情况。
3.1.2.2下达指挥命令
1)灭火指挥组、安全疏散指挥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实施灭火、疏散任务。
2)疏散火场被困人员。根据火势发展和灭火疏散需要,随时调集各种力量,参加灭火行动。
3)调动和调整内部力量和物质保障,保证火场灭火需要。
4)掌握火势发展,根据火势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5)向消防部门、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报告,通报火场情况或请求支援。
3.2日常管理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是火灾事故的日常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行政部,主任由行政部部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组工作;负责与上级指挥机构联系,了解火灾事故动态,接收上级指令、向上级报告情况;处理日常事务。
3.3应急处置小组
由四个应急工作小组组成,分别是灭火指挥组、疏散指挥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组。
3.3.1灭火指挥组
组长由公司行政部部长担任,组成部门:行政部、稽查大队、审计部和管线所员工。主要任务:在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人员灭火;根据火情,及时、果断、正确提出具体灭火方案并组织实施;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排除消防设施、设备故障;组织突击力量处理火场出现的妨碍灭火、抢险、疏散等问题;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向其汇报情况并积极配合作战。
3.3.2疏散指挥组
组长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担任,组成部门: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和财务部全体员工。主要任务:根据总指挥命令,按照疏散预案,有序疏导,组织被困人员尽快撤离火灾现场;组织疏散执勤人员进入指定位置,引导被困人员并指示疏散路线和方向;负责安全疏散的全体人员,要尽职尽责,在疏散过程中对被困人员及时提示需要注意的问题,以便顺利撤离现场;调动机动人员,及时解决疏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组织人员对爆炸危险物品、贵重物资和影响灭火战斗的物资进行疏散;疏散过程中,员工应保持高度的冷静,有条件的'用湿手帕、手巾捂住口鼻,防止烟尘吸入;若火势较大,无法疏散,可就地进行自我防护,等待并配合救援。
3.3.3医疗救护组
组长由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担任,组成部门:生产技术部。
主要任务:满足急救医疗救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对火场中的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护,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或伤病程度随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需要入院进行治疗的危急伤病员要及时送往医院。
3.3.4通讯联络组
组长由党群工作部部长担任,组成部门:党群工作部、客服中心。主要任务:按工作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具体情况,向全公司发通知,联络相应救援单位;及时派出人员迎接前来救援的单位及车辆。
4灭火程序
4.1火场指挥
4.1.1发生火灾时,首先由在场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指挥,随着各级领导到达现场,由最高行政负责人自然接替。
4.1.2夜间发生火灾由治安保卫、生产调度直接报警并向指挥部报告,直接负责指挥。
4.1.3火场指挥人员在指挥灭火行动中,首先要以最快速度了解、正确判断火场情况:如起火点、起火部位、燃烧路线、燃烧的物资及火势蔓延情况:火场中有无被困人员、有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场中和附近消防设备与器材情况、灭火人员情况等,然后根据火场情况和灭火方案迅速果断的下达指令,指挥灭火行动,组织力量控制火势蔓延,伺机消灭火点或组织人员疏散火场物资,切断蔓延路线。
4.1.4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指挥人员要主动准确的向公安消防指挥员介绍火场情况,并根据要求协助他们进行扑救。
4.2火灾报警
4.2.1发现火灾时,在场的任何人员必须立即报警
4.2.2起火部位人员报警:发现起火时,首先用呼喊的方法,向周围人员报警,然后告之员工及其它人员不要惊慌,尽快离开现场,使用电话或跑步向应急指挥部成员报告并报火警。火警报警电话:119。
4.2.3报警时,报警人员必须讲清起火部位、火灾性质、火势、有无被困人员、报警电话号码和报警人。
4.3扑救火灾
4.3.1在现场的人员发现起火后,立即报警,同时要在现场领导的指挥带领下,迅速投入扑救火灾行动。
4.3.2使用最近的消火栓,取最近的灭火器材灭火,及时疏散楼内人员。
4.3.3同时派出人员在火场周围警戒,维护扑救秩序。
5安全疏散程序
5.1疏散指挥人员进入指挥现场,用语言、手势、声音指挥人员疏散。
5.2引导人员到达指定位置,有序组织员工疏散。每个安全出口设1-2人,楼外出口设2人。疏散期间人员只准外出不准进入。
5.3在疏散被困人员时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疏散设施、设备和工具进行疏散。
5.4要向员工宣传自我保护,如遇烟时弯腰前进,用湿手巾捂住口鼻进行呼吸。
6应急结束
6.1火灾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尽快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6.2应急抢险现场工作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取证、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公司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6.3评估总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作好应急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办公楼火灾事故应急抢险情况,员工、居民人身安全、公共财产和居民财产损失情况,损失报告以及经验教训总结等。
7培训与演练
7.1培训:公司制定办公楼火灾事故应急培训计划、根据公司办公楼、晶源大厦特点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教育员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火灾事故和规避火灾事故风险的能力。
7.2演练:每年举行一次火灾事故应急演练,使员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检查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估企业应急工作能力,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8附则
8.1本应急预案报蚌埠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备案。
8.2本预案由行政部负责解释,适时进行修订。
8.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办公场所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整合社会救援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切实加强火灾应急救援准备,全面提高火灾应急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迅速联动社会救援力量,及时、高效、有序地控制火灾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河南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濮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濮阳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调集相关联动力量处置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整改、清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1.4.2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充分发挥社会灭火救援资源优势,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1.4.3以人为本,科学处置。始终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和保证灭火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充分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采用先进的灭火救援装备和科学的技战术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领导机构
2.1.1当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时,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立即成立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市财政、交通运输、卫生、环保、住建、公用事业、安监、宣传、气象、供电、民政、保险、武警、中石化各1位负责同志担任。
2.1.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提出应对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3)统一调度全市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火灾事故现场的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4)统一协调武警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火灾事故灭火应急救援。
(5)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公安消防总队报告火灾事故及灭火救援情况,统一发布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信息,并负责善后工作。
2.1.3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部门相关警种开展火灾事故处置实战演习,提高多警种联合作战能力;组织、指挥火灾发生地公安部门做好火灾现场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并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
(2)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收集、分析全市火灾事故信息,及时提出预防火灾事故和灭火应急救援建议;加强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设施建设和业务训练,并负责统一调度;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3)市财政局:负责协调各级财政部门保障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经费。
(4)市民政局:根据应急救助需要,做好灾民紧急转移、临时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5)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工程车辆装备供应,及时协助公安消防部队开辟救人通道、清除倒塌建筑废墟、破拆需要拆除的毗邻建筑等。
(6)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指导、协调火灾发生地提供火场临近区域地下水、气管网情况,确保火灾现场用水;对火灾现场燃气管道关阀断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7)市卫生局:负责火灾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清毒处置。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灭火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运送保障,组织调配紧急救援、人员撤离及物资疏散等所需的运输工具。
(9)市环保局:负责监测、评估火灾事故现场的环境情况,确定污染物成分、浓度和影响范围,提供消除环境污染的处置措施;督促、指导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污染物进行处置。
(10)市安监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涉及生产安全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提出建议,组织、参加对涉及生产安全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1)濮阳供电公司: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负责局部切断电源、提供临时电源或发电应急车辆,保证现场电力供应;快速修复损坏的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12)中石化濮阳分公司: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负责做好燃料保障工作。
(13)市保险协会:协调、指导、督促保险机构开展火灾事故现场勘查及遇难、受伤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
(14)市气象局: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工作,做好分析预测工作,及时提供风向、风速、气压、温度、降水等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
(15)武警濮阳支队:根据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组织武警参加灭火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秩序。
2.2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指挥部的决定和批示。
(2)建立全市火灾事故应急信息综合系统,接收、汇总、分析有关火灾事故的各种重要信息,向市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
(3)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火灾事故调查,拟写火灾事故总结评估报告。
(5)评估、修订《濮阳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6)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指挥机构
市指挥部根据需要,在火灾事故现场设立灭火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现场公安消防部队职务最高的领导担任指挥长,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下设工作小组。
(1)灭火应急救援组:负责搜集和掌握现场情况,制定处置措施和方案,向现场指挥部提出灭火应急救援决策意见,贯彻执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组织指挥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
(3)专家技术祖: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提供灭火应急救援技术支持。
(4)现场警戒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交通、治安秩序。
(5)宣传报道组:协调新闻媒体准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6)后勤保障组:负责参战部队的战斗装备、灭火剂、燃料供应和现场维修,以及生活保障工作。
(7)善后工作组:负责受灾群众安置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理等工作。
2.4专家组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建立灭火、防火、化工、医疗、建筑、电气、化学、石油等各类专业人才库。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制定灭火应急救援方案和解决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3预防监测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各级消防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发现火灾隐患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精良的灭火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指导重点单位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战演练;督促各应急救援队加强执勤战备工作,搞好专业训练,强化战备意识,随时做好“灭大火、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
3.2监测
各级公安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队加强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充分利用语音、图像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市、县两级政府和公安部门音视频互联互通,及时监测接收火灾事故信息,随时调用城市治安防控或道路交通等社会图像监控资源。任何个人发现火灾隐患或火灾时,都应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3.3预警
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I级)、重大火灾事故(II级)、较大火灾事故(III级)和一般火灾事故(IV级)预警。
公安消防机构建立接警、战备值班室,实现专人24小时值班。各级公安部门指挥中心或公安消防机构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应迅速了解起火时间、单位、地点和着火物质、范围,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及时调集相关力量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并根据灾害事故级别和相关要求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同时,向同级有关部门通报。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及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4.1.2应对一般(IV级)火灾事故,启动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级预案视情启动。
4.1.3应对较大(III级)火灾事故,启动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4.1.4应对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火灾事故,超出事发地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较火灾事故,启动本预案,并向省政府、消防总队申请增援。
4.2应急处置
4.2.1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指挥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卫生、环保等部门组织实施灭火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蔓延、扩大,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至市指挥部办公室。对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市指挥部及时启动本预案同时,上报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启动本系统的行动方案,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4.2.2处置指挥。
(1)县级灭火救援指挥部接到报警后,根据火灾事故级别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设立现场指挥部。
(2)县级灭火救援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级别指挥调集所属力量参加灭火救援,按照指挥权限分别调集辖区内的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进行灭火救援。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应的行动方案,积极参与灭火救援。上级指挥部到场前,增援力量接受辖区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组织指挥。重要场所、重点时段发生的火灾,县级灭火救援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上一级报告,并提高一个等级调度。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化学危险品等敏感场所火灾按相应高一个等级调度。
(3)市指挥部根据灭火救援的需要,就近调度灭火救援增援力量。跨县区增援力量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接受任务分配和调派。
4.2.3处置程序
现场指挥部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灭火救援工作实际,确定作战意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展开灭火救援工作。基本程序包括: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积极疏散围观群众;进行火情侦查,确定燃烧物质和有无被困人员;开辟救生通道,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并按既定灭火救援方案展开灭火战斗;确定水源位置,搞好火场供水;选择好灭火阵地,减少水渍损失;转移和保护物资;必要时采取火场破拆、排烟和断电措施;检查火场,消灭余火,清点人员和装备,结束战斗;保护现场,进行火灾原因调查及损失核定。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其他相应的应对措施。
4.3应急升级
当火灾事故难以控制,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市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或提请省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4指挥与协调
4.4.1市指挥部统一指挥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并随时向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各联动部门、成员单位服从现场指挥部的调度。各增援力量到达现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由现场指挥部下达作战任务。
4.4.2市指挥部根据灭火应急救援需要,及时调集灭火应急救援技术专家到场,提供决策支持。
4.4.3通信部门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及时为火灾事故现场提供通信指挥服务;各级指挥员按要求配备通讯指挥工具,始终保持与各参战力量、上级部门或指挥中心的联络。
4.4.4市指挥部应根据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统一调用灭火应急救援所需装备、物资;现场指挥部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动产,并按规定及时予以返还、补偿。
4.5应急结束
火灾事故处置完毕后,现场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对石油化工装置、储存设施的温度及其周围可燃或有毒气体、易燃可燃液体蒸汽的浓度进行检测,并进行相应处理,防止复燃。同时应责成失火单位或相关单位、人员保护火场。必要时,留下必须的灭火力量进行监护。
4.6善后工作
4.6.1后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应视受灾程度和涉及范围,成立灾后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后可能造成污染或损失的现场进行监测、评估、清除,保证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当地政府应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对转移的受灾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并保障基本生活条件。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维持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依据职责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
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专职、义务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4.6.2调查评估。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由市指挥部制定或由公安消防机构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4.7信息发布
市指挥部按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要求和程序,做好火灾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新闻媒体记者进入火灾事故现场进行拍摄采访时,应经市指挥部批准,服从现场指挥,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佩戴必要地防护装备,不得妨碍灭火救援行动。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各级政府应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尤其是消防特勤力量建设,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乡镇、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村(居)委会、社区等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将铁路、医疗救护、工程机械抢险、石油化工、电力抢险等专业救援队伍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配备救援装备,开展专业训练,提高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5.2装备物资保障
各级政府为消防部队配备、更新必须的灭火、救人、破拆、堵漏、洗消等装备器材,并与消防装备、器材、灭火药剂生产厂家建立联保协议。专职和义务消防队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储备一定的灭火应急救援物资。市民政局指导、督促县区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建立临时避难场所,并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5.3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指导、督促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应急预案,按照要求组织义务人员和医疗设备赶赴火灾事故现场,按照现场救治、就近救治、转送治疗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及时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等情况。
5.4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火灾事故现场需要,调集一切可以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利用城市道路监控系统及时通报道路通行情况,适时引导救援车辆通行,并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道路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5.5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资金从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消防业务经费中列支,情况紧急时可由同级财政部门先行预拨,保障应急需要。
5.6科技支撑
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强化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卫星遥感系统等应用,完善灭火应急救援专家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健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加大火灾预防控制、先进灭火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应用力度,为火灾事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6监督管理
6.1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及宣传、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将防火、灭火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纳入公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的内容,并督促落实。有关单位把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纳入职工岗前和在岗培训内容,开展普及性教育培训。
6.2预案演练与评估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年至少分别组织2次应急联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火灾事故应急联合实战演练。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提出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意见,以及灭火应急救援装备、设施的维护、更新等方面的建议。
6.3奖励与责任
对在火灾事故处置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责任。
6.4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做出相应修改并报市政府审批。各县(区)政府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或修订本地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7附则
7.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消防支队制定。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公场所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火灾扑救和事故处置能力,降低火灾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防范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州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永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永嘉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火灾事故的救援和处置。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各级政府和消防救援机构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采用科学的灭火救援技战术措施,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3)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根据在灭火救援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2 风险评估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永嘉建立了县消安委实体化办公室,有效推动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落地,高质量夯实了消防安全基础,全县火灾形势大幅好转、稳中向好,20xx年全县火灾起数、亡人数和较20xx年分别下降21.9%、100%。同时,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积极构建完善专业化指挥调度体系,全面推动专业队伍转型升级,灭火救援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成功处置了一系列急难险重的灾害事故;全县专职消防队伍纳入119指挥调度体系,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站点布局的“空白点”,较好的发挥了“救早灭小”作用。
虽然近年来全县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事故总数仍处高位,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农村、集镇火灾多发;二是民房火灾多发,民房、居住出租房是火灾亡人突出领域;三是产业结构性隐患根子深,制鞋、服装、电镀等传统支柱产业劳动密集且生产加工火灾风险高。同时,全县消防救援队伍近三年的年均出警量1341次,“人少事多”的矛盾仍然突出;消防车辆装备仍存在配备缺口,还不能完全满足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置需求;乡镇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队伍存在人员流动性大、业务训练不系统等问题,灭火救援能力相对较弱。此外,不断增多的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地下建筑和化工企业也给我县的灭火救援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需加快完善适应永嘉实际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优化应急指挥体系,提高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县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和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3.1 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时,成立县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1.1 县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府办工作联系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集团、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县气象局、中国电信永嘉分公司、中国移动永嘉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嘉县分公司、县供电局、温州银保监分局永嘉监管组、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永嘉中队和县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调度指挥等工作。
3.1.2 县指挥部职责
(1)领导全县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及装备建设工作。
(2)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制定灭火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应急救援力量,组织指挥协同作战。
(4)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行动,紧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建立和调用灭火救援专家组。
(6)统一部署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
(7)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必要时提请市政府启动更高级别应急预案。
3.1.3 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相关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2)县发改局:负责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
(3)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依法打击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现场秩序稳定;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确保救援工作道路畅通;确认失联人员和伤亡人员身份,参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4)县民政局:负责指导火灾事故发生地将符合特困、低保(低边)和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5)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应由县财政局承担的灭火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6)县住建局:协调设计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设计资料,协调建筑专家等专业人员到场协助处置。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国省道及县乡公路事故现场的抢险抢通工作,及时开辟应急通道,确保抢险人员和车辆通行;牵头协调重要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当停泊在港内的船舶发生火灾时,为救援力量协调、提供船只及相关设备,协助开展水上灭火救援行动。
(8)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救援中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调剂和应急供应。
(9)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运,及时掌握伤员救治情况;必要时组织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
(10)县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协助调度应急救援保障资源。
(11)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出火灾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事故处置和调查。
(1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受损市政设施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城市燃气应急处置工作。
(13)县水务集团:负责做好火灾发生时所辖供水区域内的供水保障。
(14)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负责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监测,测定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建议;协助对火灾事故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进行调查。
(15)县气象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气象监测预报,为灭火救援行动提供气象服务和专家咨询。
(16)中国电信永嘉分公司:根据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需要,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电信通信保障,确保救援指令、信息传递畅通。
(17)中国移动永嘉分公司:根据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需要,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移动通信保障,确保救援指令、信息传递畅通。
(18)中国联通永嘉县分公司:根据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需要,负责事故现场应急联通通信保障,确保救援指令、信息传递畅通。
(19)县供电局:采取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设置应急照明等措施,为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20)温州银保监分局永嘉监管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保险机构依法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21)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火灾事故信息受理、研判、报告,视情况提请县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做好消防救援队伍专业训练、日常培训演练;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救援力量的专业调度指挥;组织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22)武警永嘉中队:当发生大面积火灾、危险化学品相关火灾事故时,根据县指挥部要求,组织所属部队参与救援工作。
县其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需要和县指挥部要求,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
3.2 现场处置机构
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灭火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参与现场救援的相关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行动。
3.2.1 现场指挥部组成
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指挥部总指挥担任或指派,下设现场作战指挥部、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现场维护组、舆情信息组等6个专业机构(可根据火灾处置需要合理增减),对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进行分工和落实。
3.2.2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l)制定和调整灭火救援行动方案,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2)统一指挥协调各参战力量之间协同作战,检查督促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
(3)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救援情况,掌握事故现场的变化情况,提出具体的增援需求和实施意见。
(4)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做好现场清理和保护。
(5)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调查评估工作。
3.2.3 现场指挥部下设机构职责
(1)现场作战指挥部。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下设灭火救援组、应急通信组、战勤保障组、信息保障组,以及相关的专业作战小组,负责制定现场灭火救援行动方案,指挥调度专业救援力量和装备开展救援行动。
(2)物资供应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参与,负责救援所需物资和装备的供应和运送。
(3)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负责组织各医疗机构赴现场抢救伤员。
(4)环境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牵头,县气象局参与,负责对现场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为救援行动提供参考。
(5)现场维护组。由县公安局负责,下设交通管制小组、现场警戒小组、人员疏散等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维护,确保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稳定。
(6)舆情信息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负责做好事故处置期间和事故处置结束后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
4 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Ⅳ级)四级。
4.1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I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200户以上的;
(3)核电厂、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轨道交通车辆段等重要建筑(设施、场所)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4.2 重大火灾事故(II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受灾15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
(3)核电厂、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轨道交通车辆段等重要建筑(设施、场所)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4)市级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等重要建筑,市级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4.3 较大火灾事故(III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或受灾10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
(3)市级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中型企业,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中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5)市级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等重要建筑,市级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4.4 一般火灾事故(IV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或受灾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
(3)县级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4)县级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5)县级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等重要建筑,县级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本预案有关数值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5 应急响应
5.1 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政府立即按照本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指挥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实施救援,控制火灾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2 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组织火灾事故处置的同时,迅速、准确地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5.3 分级响应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应当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不同的事故等级,启动本预案并迅速响应。
(1)一般火灾事故可视情启动县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由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救援和处置工作。
(2)县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时,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启动县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5.4 现场处置
接到县指挥部指令后,各有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救援人员和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事故现场的所有救援力量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同开展救援行动;现场救援人员应当按规定着装并佩戴明显标识,加强个人安全防护。
5.5 善后处理
事故危险消除后,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县各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火灾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灾人员的心理创伤。
5.6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当坚持及时、准确、全面、依法的原则,各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用授权发布、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接待采访等事项由县指挥部统一部署,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5.7 火灾原因调查及案件查处
消防救援、公安、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监察等部门应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全面调查取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事故责任。建立火灾事故调查机制,一般亡人火灾事故由县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亡人火灾事故由市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亡人火灾事故由省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8 调查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会同事发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政府提交专项报告。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完善119接处警系统和消防无线通信系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火灾事故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2 物资保障
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调运等制度,明确任务分工、联络方式以及相关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动至现场。如在数量上不足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3 资金保障
火灾预防、消防站及消防装备建设维护、消防队伍建设、城市消防设施维护和处置火灾事故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4 力量保障
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公安、卫生、住建等部门应选派在灭火救援、安全生产、石油化工、医疗救护、建构筑物等领域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组成县灭火救援专家组,明确职责、联络方式以及运行机制,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与机械工程、交通运输等社会联动力量的联勤机制,根据灾情处置需要调集相关力量参与救援或现场保障;属地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建立健全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提高火灾扑救能力;建立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为补充、志愿消防队为基础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按照突发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参与火灾扑救和救援工作。
6.5 消防水源保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根据城市区域地理环境及使用功能,合理规划城市(区域)消防用水;县住建局应依照规划设计,规范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天然水源取水口(码头)等市政消防设施;县消防救援、水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加强消火栓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火场供水。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相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多种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灭火意识。
消防救援机构应定期组织、指导专业救援队伍、义务(兼职)扑救力量的专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同时积极组织志愿者及群众的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消防救援机构要协调相关单位,每年组织灭火救援演练,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8 附则
8.1 奖励与责任
对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xx〕62号)同时废止。
办公场所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4
为了保障公司职工健康地工作、生活,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公司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报告程序:
(1)部门领导
(2)公司领导
(3)公安消防部门
二、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公司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到显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三、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办公室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办公室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办公室人员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车辆驶入或操作。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如是电源引起,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切断电源。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4)办公室人员迅速疏散公司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6)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7)留意消防梯和底层顶层的通畅。
(8)预备必要灭火工具,并定期检查培训。
办公场所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完善我区防范处置火灾事故机制,科学有效调度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及时消除灾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台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椒江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的救援和处置以事发地所在镇(街道)和有关单位为主。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救援,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证灭火救援人员人身安全放在首位,采用先进的灭火救援装备和科学的战术、技术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3)防消结合,以防为主。政府和消防救援部门要经常性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成立椒江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作为全区灭火救援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救援行动。
2.1.1区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局、区电信分局、台州移动椒江分公司、台州联通椒江分公司。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
2.1.2区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火灾事故救援的指示精神,组织领导、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处置工作。
(2)负责修订和启动本预案。
(3)组织指导全区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灭火救援综合演练。
(4)统一指挥全区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行动。
(5)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制定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6)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装备、器材、交通工具及破拆机械等相关设施设备。
(7)负责组建和调用区火灾事故处置专家组。
(8)负责指导信息发布、舆情应对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9)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视情请示市政府,启动区级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委网信办):在区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新闻报道和媒体采访;负责指导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做好媒体管理和服务,协调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开展火灾事故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
(2)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火灾事故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负责较大以上火灾救援过程中失联人员和伤亡人员身份确认工作;组织刑侦、派出所等力量配合做好火灾事故调查。
(3)区民政局:负责做好事故发生后符合条件的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死亡人员遗体处理工作。
(4)区财政局: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保障及灭火演练经费保障。
(5)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区住建局:负责提供事故建筑设计和相关设施资料,组织建筑结构专家对起火建筑安全性开展评估,配合做好临时加固等工作;根据救援需要,适时调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参与救援。
(7)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征集社会运输车辆用于人员、物资应急运输,提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信息;及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8)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毒有关症状和性质的鉴别;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运、统计。
(9)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区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救援;负责火灾事故处置和有关物资的调拨工作。
(10)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制定火灾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参与事后调查工作。
(1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污水、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紧急抢修工作;组织专家对事故影响区域内的污水、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进行检查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2)区气象局:负责为灭火救援提供气象资料,并对特殊火灾可能造成的大气化学污染扩散、转移作出数值模拟和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因雷电引发的火灾事故进行鉴定。
(13)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区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指挥所属队伍参与灭火救援,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及时提出预案启动建议;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专业培训、全区灭火救援演练;建立火灾事故救援专家组,负责组织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其他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需要, 在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14)区供电局: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负责局部切断电源、提供临时电源或发电应急车辆,保障现场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快速修复损坏的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为救援行动顺利进行提供电力保障。
(15)区电信分局、台州移动椒江分公司、台州联通椒江分公司: 做好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指挥畅通。
2.2现场处置机构
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后,区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灭火救援行动需要,派出灭火救援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指挥部总指挥指派,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视情由事发地所在镇(街道)火灾事故应 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指挥部,区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协助指导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部应当设置于火灾事故现场附近。
2.2.1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区指挥部决策,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和力量,并下达灭火救援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督促检查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区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灭火救援行动进展等情况,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调查评估工作。
2.2.2现场灭火行动分组
(1)中心调度组
组 长: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区消防大队调度员
中心值班地址:椒江区消防大队值班室(工人西路1002号)
职责:在接到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报告时,根据需要立即上报支队领导及区政府,确定启动本预案,并按照具体情况和既定的出动要求,对各行动小组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将涉及的相关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集结至事故现场,各成员单位及各组人员必须随时受领指令,并按分工迅速投入灭火救援。
(2)救援行动组:负责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战术依据,制定现场救援行动方案,指挥调动消防救援力量(包括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和装备进行增援。该组由消防救援部门负责。
(3)伤员抢救组:负责协调各医疗机构赶赴现场抢救伤员。 该组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4)治安维护组:负责现场治安、交通维护,确保救援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稳定。该组由公安部门负责。
(5)物资供应组:负责救援所需物资、装备的供应和运送。 该组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住建、交通运输、商务部门配合落实。
(6)环境监测组: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该组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气象部门配合落实。
(7)专家咨询组:负责指导战术方案的制定,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火灾性质、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和评估;决定消防救援力量行动的安全保障等。该组由消防救援部门牵头,应急管理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8)事故调查组:依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该组由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由消防救援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9)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起草, 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该组由宣传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3事故与响应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 和一般火灾事故(Ⅳ)四级。
3.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 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 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 100 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 200户以上的;
(3)大型发电厂、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3.2重大火灾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 15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
(3)大型发电厂、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3.3较大火灾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
(1)造成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 3人以上1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受灾 10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
(3)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中型企业,储备可燃和有毒物资的中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5)区级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等重要建筑,区级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3.4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造成 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 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 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受灾 50 户以上100 户以下的;
(3)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 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4)区级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等重要建筑,区级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设施)发生火灾, 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3.5响应分级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响应等级可根据火 灾事故发展趋势进行调整。
(1)一级、二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启动本预案,并在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具体指导下迅速实施应急处置。
(2)三级响应: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启动本预案。
(3)四级响应: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 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救援和处置的,启动本级预案。
4监测预防
4.1火点监测
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指挥中心要保证 24小时不间断值班,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 110接处警系统的火警信息通报本级消防救援部门。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立即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4.2火灾预防
各级政府要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要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4.3隐患消除
消防救援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法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自觉接受消防救援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消防救援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办理,及时消除隐患。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部门。
5应急处置
5.1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所在镇(街道)政府要立即按照本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公安、卫生健康、 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严防其蔓延、扩大,严防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并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 况逐级上报至区指挥部办公室。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 报告后,要及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5.2信息报送与处理
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信息要在 1 小时内(力争 30 分钟内)上报区政府,其中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由区政府按照规定时限上报市政府。
区指挥部、区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所在镇(街道)政府要及时 派员赶赴现场,核查、了解情况并续报有关信息。
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计算机网络、 传真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视频资料。
5.3医疗卫生救护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增援。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可按相关规定征用过往车辆。
5.4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明显标识,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应急处置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规定。
5.5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和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5.6跨区域增援
区指挥部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或根据事发地所在镇(街道)政 府的请求,统一调集全区消防救援力量和装备,或抽调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灭火救援工作。
各镇(街道)的消防救援力量、装备和各行动组接到区指挥部指令后,要在半小时内完成组队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安全到达救援现场。具体方案由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制定。
5.7紧急避险
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
全,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指挥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
5.8案件查处
消防救援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5.9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要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充分重视并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宣传部门要会同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布、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5.10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已扑灭,次生灾害因素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的,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区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并通知区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所在镇(街道)政府。
5.11后期处置
事发地所在镇(街道)政府对在火灾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 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5.12事故调查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一次死亡 30人以上的火灾事故,省有关部门协助调查;一次死亡 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火灾事故, 由省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现场经济损失评估由政府指派专业部门落实,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区级有关部门要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13奖励与责任
对在实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区电信分局、台州移动椒江分公司、台州联通椒江分公司负责做 好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2资金保障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由各级消防救援部门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处置较大火灾事故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火灾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3力量和装备保障
各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火灾事故特点,组建由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交通运输、卫健等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门应急救援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能迅速调用。
6.4技术保障
消防救援部门和科技部门要加强在消防技术和装备研制开发中的合作,不断改进技术装备,适应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需要。
7宣传、培训、会议与演练
7.1宣传
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和培训内容;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面向社会推广消防安全知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结合工作对象的特点,针对性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当地政府以及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2培训
各镇(街道)和消防救援部门要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专职(志愿)消防力量的培训, 提高队伍灭火救援能力。
7.3会议
各镇(街道)和消防救援部门应当协调相关单位,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以上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不断完善灭火应急联动机制。
7.4演练
各镇(街道)和消防救援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不断充实和完善火灾事故处置救援预案。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应当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 际或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当火灾事故相关法律法规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并报区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公场所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6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县政府大院、市民大厅、文化旅游创意中心、中央商务写字楼、统办2号楼、双创大厦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张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分级标准
火灾事故按照严重程度,一般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1次重伤10人以下。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政府大院、市民大厅、中央商务写字楼、文化旅游创意中心、统办2号楼和双创大厦办公楼等办公场所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本着统一领导、反应迅速、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应急组织工作机构
成立县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总指挥。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宣传部、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工商质监局、文广新局、安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气象局、应急办、消防大队、电信公司及本预案所涉及的集中办公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兼任。
2.2 任务分工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指挥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大楼内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负责应急预案起草与实施工作,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
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公安局: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期间道路交通管制、车辆人员疏散、警戒及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调动相关警种和部门保障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县民政局: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救助和事故善后、抚恤工作;指导开展死伤人员亲属接待、安置和安抚工作;协助公安部门进行遗物清点、保管和发放工作。
县财政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火灾事故处置价值评估和事故损失核查工作,为灾害事故处置提供相关依据。
县建设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在应急救援期间提供建(构)筑物的相关图纸、数据等信息,为处置决策提供依据,协调供水单位保障灭火救援期间消火栓自来水管增压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需要,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现场道路实施管制、疏导和保护;开辟快捷通道,保证灭火所用各类车辆安全通行。
县卫计委: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卫生救援、伤员转运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紧急调派医务人员、抢救药品和医疗设备;负责对消防部门所需急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期间,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发布火灾处置相关信息和公告,为应急救援提供舆论保障。
县安监局:火灾事故发生后,联合相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管理责任进行调查和追究。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消防部门要求和标准,配置配齐消防器材,定期与县消防部门做好消火栓等消防设备的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转。一旦发生火灾后,率先指挥安保人员关停电梯等设备,开启所有应急逃生通道,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
县应急办:负责做好联络协调,及时准确向上报送信息;负责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消防工作专家组。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期间的天气情况;指导应急现场气象观测和天气预报预警服务等工作。
县消防大队:配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展火灾扑救和火灾原因调查工作。
电信部门:负责火灾救援过程中通讯通畅工作,确保各项命令顺利传达。
其他成员单位职责: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内部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器材正常运行;确定专人或者兼职人员做好安全管理;火灾发生后,有序组织本部门、单位人员疏散撤离及重要资料的挽救等工作。
2.3 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办定期组织专家组对政府大院、市民大厅、文化旅游创意中心、中央商务写字楼、统办2号楼和双创大厦办公楼消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发生火灾后,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与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 运行机制
建立应对火灾事故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会同有关部门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城市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
3.1 应急处置
3.1.1 信息报告
Ⅲ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全面、准确报告的,应在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先行预报,并说明具体原因。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办及时汇总核实上报的信息,同时将指挥部领导关于火灾事故的批示、指示和要求,及时传达到火灾发生地,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1.2 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部门单位内部要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先期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积极协同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3.1.3 应急响应
当火灾事故达到Ⅳ级标准时,由县政府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当火灾事故达到Ⅲ级标准时,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在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抢救工作;当火灾事故达到Ⅱ级和Ⅰ级标准时,逐级向省、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市政府统一指挥,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抢救工作。
3.1.4 扩大应急
当发生Ⅰ级、Ⅱ级火灾事故,事发地灭火力量不足时,由县消防部门向上级机关请求增援,需调集其他社会力量时,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调动。
3.2 事后处置
3.2.1 善后处置
对火灾事故中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县财政局、民政局、卫计委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县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火灾后的建(构)筑物进行安全评估。
3.2.2 调查与评估
Ⅰ级、Ⅱ级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消防部门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对火灾事故起因、性质、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并向上级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调查工作。
3.2.3 信息发布
火灾事故信息由县应急指挥部确认并同意后发布,未经确认的信息不得发布;参与火灾扑救和调查的人员,未经县应急指挥部授权,一律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4 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应对火灾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4.1 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部队是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办公楼各部门单位建立义务消防员队伍等消防组织,发挥各单位在火灾事故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消防力量的具体业务指导,并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灭火救援水平。
4.2 物资保障
县财政局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火灾事故处置期间的财力和物资保障;负责火灾应急事故处置期间消防器材装备和应急物资的调拨及紧急配送;负责为火灾事故处置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3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计委负责指导督促医疗机构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赶赴现场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并负责对消防部门所需急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4.4 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车辆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5 治安维护
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
4.6 通信、广播电视保障
县文广新局、电信山丹分公司、移动山丹分公司、联通山丹分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时的通信保障和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和各项命令顺利传达。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县委宣传部和消防大队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指导全县火灾预防和应急管理宣传及培训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材,编印各类火灾事故通俗读本。
5.3 责任与奖惩
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火灾事故重要情况或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修订
县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6.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6.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办公场所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编制依据: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综合楼、生活区以及宾馆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二、应急救援组织
1、应急救援的组成:
指挥:xxx、宾馆经理
成员:xx、xxx、xxx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1、组织体系:
宾馆火灾应急救援组织由宾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综合协调指挥成员共同组成。
2、指挥职部责:
提出修宾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召开例会、组织指挥演练,对发生火灾事故时,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联系援助力量。
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各成员及相关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同时按各职责分工作出迅速反应。
3、指挥成员职责:
(1)xxx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抢救的联络、协调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修订和更新预案;对预案进行备案;组织事故的调查工作。
(2)xx负责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受害人员,监控有关责任人,保障救援时交通畅通、人员疏散,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的治安秩序。
(3)xxx负责医疗救护,组织救援物资、通迅联络、环境保护及善后工作。
(4)xxx负责救援物资及救援人员的运输保障。
(5)、其他成员及各自职责履行责任。
四、救援组织及其主要职责
为确保及时、有效、顺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救援人员分救援排险,现场警戒、医疗抢救、综合协调。其职责如下:
1、救援排险:
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不同类型,特征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发现者应迅速向保卫值班人员或相关领导报告并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说明火情和燃烧物及准确地点,并等候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到火灾现场。
(1)当发生电器火灾时,配电室值班人员应立即截断电源,义消队员根据燃烧物的特性,分别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当火势较大时,迅速调集其它部位大型手推式灭火器,从不同角度对着火点,夹击,将火灾扑灭。
(2)发生火灾时,配电室值班人员迅速截断电源,由xx负责,xx协助,组织义消防队员和人员进行扑救,使用干粉灭火器或高压水枪射击,高压水枪可同时使用室内消防栓和室外消防桩内外夹击,使用室外高压水枪射击前应先将窗户玻璃击碎,从窗户将水射入,对准着火点射击。未着火的办公室切忌开启窗户和门避免火源窜致其它办公室,水枪在射击着火点时同时对着火点的`上下楼层及左右实施降温,降低燃点避免火势蔓延,直到扑灭火源。
(3)生火灾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按程序及时启动消防应急系统,由xx负责,及各车间负责人配合组织义消队和内保分队实施灭火,根据燃烧物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灭火措施。采用阻隔、移位法,明火则采用消防的枪喷射,燃烧局部用灭火器,大面积则采用消防水枪喷射。在能够控制的情况下采用灭火器,在灭火器不能控制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自动化程度高的消防系统科学有效地灭火。
2、现场警戒:
(1)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由内保分队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3)营救火灾被困人员。
(4)负责救援车辆的畅通。
3、医疗救护组
4、综合协调:
(1)负责向各个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
(2)负责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
(3)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请救援助。
五、预警预防机制
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各人员应当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信息应及时向救援组织报告。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宾馆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预警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六、应急响应
发出启动预案指令后,各人员应迅速投入应急救援工作,并履行其相应职责。
七、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由现场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八、保险
应急救援结束后,财务部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以及财产损失的保险理赔工作。
九、演习
宾馆根据预案的编制每年一次定期组织演习。演习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存在问题,及时修订预案。
十、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相关部门及人员通迅录
(1)市政府值班室电话:xxxxxxxxxxx
(2)市安办电话(兼传真):xxxxxxxxxxx
(3)火警电话:119
办公场所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8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救援,把损失降到到最低,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公司要求,结合餐厅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餐厅、操作间、食品库房。
三、基本情况
1、联玉游泳馆餐厅分为餐厅、操作间、雅间。
2、灭火设施设备按要求配备到位。
3、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火灾扑救、疏散应急演练。
4、火灾自救基本知识,是上岗员工培训必备课程。
四、火灾的发现
火灾的发生一般会出现:烟、味、光等现象,任何人在餐厅区域内发现火情后,都应迅速做到以下事项: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质(用电系统及设备、油火、物品、煤气泄漏)火势情况,立即报告餐厅负责人。
(2)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灭火,阻止火势蔓延;
(3)当部分起火发展到整体着火后,根据现场最高指挥员的指令,拨消防火警专用电话119通知消防队支援灭火;
(4)报告火情时应报明火警具体位置,火势情况和自己的身份,报告词应迅速、准确、清楚。
五、消防灭火方法和注意事项:
(1)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
(2)“火警就是命令”,餐厅员工无论在任何场所发现火情,都应勇敢迅速地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或灭火物品扑灭火灾,决不能临阵脱逃;
(3)餐厅负责人既是灭火责任人,又是现场指挥员,应迅速组织员工扑灭火灾,将火灾控制在起火阶段;
(4)消防灭火时,首先应关闭排风机、鼓风机、餐厅空调开关,切断火源,根据火势情况切断电源,关闭防火门,防止火势蔓延;
(5)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一般火灾采用灭火器喷射灭火,较大火灾应用高压水龙喷射灭火,但要切记,厨房油锅着火或电器着火,严禁用水灭火,以免油锅溢出散布火苗扩大火灾面积或损坏电器;
(6)职工必须懂得“三懂三会”。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险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六、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
(1)疏散时机:现场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员安全,应组织人员疏散。
(2)疏散方式: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体人员的`安全,应组织全体人员疏散。
(3)疏散指令的发出:疏散指令的发出由公司经理或现场最高领导者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报信号。
(4)发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员通知疏散小组的人员,疏散人员用口头或广播通知用餐客人撤离餐厅。
(5)餐厅的疏散:餐厅管理员负责人员疏散的总协调;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餐厅人员疏散;
(6)物资的疏散:保管员负责利用最近的疏散门把重要物资搬离火灾现场。
(7)要掌握好疏散时机和疏散方式,过早疏散易造成影响,过迟疏散可能造成损失;
(8)疏散必须统一指挥,统一组织,有秩序地进行,防止混乱,疏散指令的发出必须由公司经理或现场最高领导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餐厅服务人员接到疏散指令后,应迅速组织不得迟疑,以免造成损失;
(9)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程序进行,保持安静,避免惊忧周围不该疏散的人员,以免造成影响,并且要先保证就餐人员、后餐厅工作人员;
(10)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方案组织实施,防止遗漏,应确保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11)疏散后,应关闭所有的门窗和防火门,关闭所有电源灯光、电器设备。
七、抢救结束后的处置
1、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2、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及时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报有关部门,并配合消防、公安核准火灾原因,核实人员财产伤亡和损失情况。
3、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4、落实火灾责任,追究损失。
5、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6、完善设施、设备,强化工作人员防火意识,根除火灾隐患。
办公场所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9
一、目标
杜绝车站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安全。
二、指标
把车站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控制率100%。
三、控制措施
1、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消防管理条例》,做好安全警示、警告标志,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加强对易爆品的管理。
2、做好岗前安全消防培训,做到勤宣传、勤检查、勤考核、勤监督,早发现、早治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主人翁思想。
3、所购原材料,燃料要严格把关,符合标准要求,严防以次充好。
4、汽油、柴油及其它易燃油品,禁止露天存放,仓库设立应符合消防要求,远离居住区和火源,仓库温度保持在30oC以下,配备隔热通风设备,电源开关必须安装在室外,禁止一切火源,以防车站火灾爆炸。
5、库管员必须懂车站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措施和灭火对策,必须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会报警、会处理险肇事件。加油员、库管员由专人、专职负责,做到心中有数,严防跑、漏和蒸发。
6、各种化工漆品存放库房,保管员必须保持库房通风,温度保持35oC以下,严禁与其它物质混合储存,保管员要严把入库关,入库危险品严防跑、冒、漏现象,确定无变质、分解、助燃方可入库。
7、在防火重地,禁火区域内如油罐、油车、油箱和储存易燃气体、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焊、割作业、脱桶导热油作业范围等场所需要动火,由部门主管负责人报单,并拟制防火措施方案,报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8、所有项目区域的电力设施,安装要符合规定,标识标志警示齐全明显,严禁私拉乱接线路,线路严禁搭铁、接地、短漏,防止人员触电和引起车站火灾。
9、电焊工及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证,方可上岗,并严格操作规程,电、气、焊操作时必须远离易燃物,并把周围的易燃物品妥善处理干净方可作业。
10、司机、机械操作人要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对机械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杜绝跑、漏油现象,严禁机车带病作业,司助人员要保持旺盛的精力,不打疲劳仗。
11、试验室化学品要有专人负责,隔离存放,远离火源,严防碰撞,跑漏蒸发,做好领用、回收处理等日常事宜,并详细记录,以备查阅,试验室严禁吸烟,明火。
12、对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的.人员,由项目部劳资考核制定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到专职门市购买。(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罩、焊接手套、胶鞋、护盖、绝缘鞋、安全带、脚扣、电笔、绝缘拉杆、防毒面罩、防护手套)。消除车站火灾隐患,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发生,并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体格检查,对不适合再从事本工种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13、对容易发生车站火灾的场所,配备合格充足的消防器材。
14、各作业面主管部门做好各自的危险源分布图,使人人清楚,心中有数,有备无患。
四、应急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职安全员:
2、成立义务消防队
消防队长:
副队长:
队员:
3、配备充足合格的消防设施
(1)灭火器、消防砂、铁锹、镐、钩、消防桶
消防吹风机
(2)消防水车:解放水车三辆
4、建立与当地人民医院的“绿色通道”。
电话:
成立临时急救小组:
并配备急救箱、氧气袋、绷带和相应的救急药品。
5、易发生车站火灾的部门及责任,做好值班及交接班认证记录,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领导组,并报警(火警119、求救110,项目部值班电话:xxxxxxx)
6、保证消防器材及物资的合格率和完好使用率,发现短缺,及时补充。
7、勤监督、勤检查,早发现、早整改,提高防车站火灾意识,扫除麻痹大意思想,把隐患消灭于零的状态。
8、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预案演练,做到消防队员及员工懂得车站火灾火情应急措施并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消防队员发现火情能够合理,有序疏散人员,并实施灭火。
五、应急响应
1、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领导组,并报警(火警119、求救110、项目部值班电话)。
2、应急领导组接到报告后,立即通过高音喇叭紧急哨音,召集人员抢险救灾。
3、应急领导组要迅速疏散人员,抢救伤员,设立隔离带,警戒线控制车站火灾漫延,加强灭火,尽量降低车站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
4、发现电源车站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再采取救火措施,严防触电伤害。
5、如有人员伤害,应迅速进行抢救,本着“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疏散抢救。
6、车站火灾扑灭后,应进行认真排查,严防死灰复燃。
7、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处理、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六、资金投入
1、特殊工种人员劳动保护用品,金额2000元;
2、消防器材物资,金额1500元;
3、急救培训、药物配备,金额150元;
4、其它投入,金额1500元;
总计投入金额5150元人民币。
七、职责与权限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并组织实施。
3、安全生产,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项目经理强白亮负责预案资金落实和预案的监督实施。
4、财务部长负责预案资金落实到位。
5、材料部长负责各类物资、燃料、化学品的购进,严把质量关。
6、库工、试验室主任负责各自所辖物资的保管、使用、检查。
7、办公室责项目部办公区域临建设施和用电线路的日常检查、监督、整改,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8、路基队负责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操作,保证消防车辆的完好使用率,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和对外联系。
八、实施控制阶段
从驻地临建开始到工程结束转移为止。
办公场所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10
为确保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小、危害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消防环境建设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1.医院防火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坚决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当火灾发生时,要抓住火灾的初起阶段,全力扑救,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防止其蔓延。
2.坚持自防自救的原则,门诊楼、住院部每名医护人员都负有积极扑救火灾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的责任,要开展自防自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灭火自救和人员疏散工作需按照预案各自负责,各司其职,不得相互推诿,延误时机。
二、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防火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院保卫科,办公室承担防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科室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按照防火委员会要求,传达贯彻、研究部署、协调落实、检查督促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医院防火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三、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分工
防火委员会主任负责定期召集委员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各委员具体负责火情发生时各种情况的应急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发生火险时,院防火委员会可在消防控制室成立指挥小组,并组成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灭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1.通讯组:组长:孙月琴,成员:消防控制室人员。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用电话报告院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火警报出后要指派专人到路口接迎消防车和指引消防水源,用消防广播告知全体医护人员和患者、陪人及时疏散。
2.灭火组:组长:周长来,成员:保卫科人员和着火楼层义务消防员。利用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必要时切断电源。
3.抢救组:组长:王龙会,成员:内科、外科医护人员 。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患者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4.疏散组:潘玉印,成员:保卫科和着火楼层工作人员。按照明确的疏散途径,有序组织患者、陪人和医护人员疏散与逃生。
四、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医护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手报按钮、电话、手机等形式将火情通报消防控制室,与此同时各楼层义务消防队员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并根据火势发展情况立即打开就近消火栓,展开水龙带进行灭火。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消防控制室接到火情通报后,立即将情况通报院领导及保卫科,保卫科接到报告后,马上派人员赶到火灾现场,利用消防插孔电话或对讲机向控制室通报火情,并根据实际情况拨打“119”火警电话报火警,同时协助着火层的医护人员组织疏散。
4.消防控制室在接到不断传来的火情后,根据需要开启强排烟系统,打开送风机进行送风,放下天井周围的防火卷帘避免天井的烟囱效应,所有电梯落底,同时电梯前室的防火卷帘落下。根据需要启动消防泵和喷淋泵。
5.消防控制室通过消防广播,指挥各层人员按指定路线迅速疏散,抢救组在各疏散集结地对疏散过程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治。
6.保卫科在接到消防控制室报告后,要立即通知院防火委员会各成员,防火委员会成员得到通知后;要及时赶到消防控制室,并按预定分工展开工作。
7.出现火情的科室在5分钟左右时间内如不能将火及时扑灭,火势就有猛烈发展的可能,必须拨打“119”报火警(报火警时要向诮防队说明着火地点、位置、方向、着火源、火势情况,并将联系电话留给119报警台以便后续联系),另一方面要立即按预定疏散路线组织紧急疏散。
8.在现场参与组织疏散的保卫科人员及时将各层的疏散情况、火势情况、火情的控制情况通报消防控制室,指挥小组根据反馈过来的各方面信息全面协调、组织疏散。
9.疏散过程中要打开疏散通道附近的消火栓,用水枪控制火势蔓延,为疏散争取时间和空间。
10.灭火时应站在火源的上风处灭火,并注意采取,防护措施,如使用湿毛巾、湿被子、湿衣物等。
11.灭火中发现受伤者,应该现将其背到安全的地点进行救护。发现易燃易爆的`物品,要迅速搬到安全的地方,防止爆炸。
12.护卫队员要始终在火场维持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防止有人“混水摸鱼”或“趁火打劫”。
13.人员疏散完后,消防控制室关闭强排烟、送风、升起防火卷帘,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14.消防队进入现场后,其他灭火人员要一切服从消防队统一指挥和安排,提供一切条件和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影响阻碍消防队灭火。
15.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火灾事故现场,以便消防部门查明失火原因。
16.尽快恢复秩序,保障患者和陪人的基本生活,并做好有关患者的转院和安置工作。
五、疏散及逃生预案
1.发生火灾时,防火委员会、消防中心和医护人员要迅速打开楼上楼下安全出口门,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并组织患者、陪人和医护人员疏散。
2.疏散要在相关人员的指挥下迅速有序的进行,不要在楼道内停留、观看,要尽快离开火场,保卫科要派专人前去疏导和领路。
3.楼道内充满浓烟时,应用湿毛巾掩住鼻口,在浓烟中弯腰或爬行离开火场,应防止有害气体吸入体内使人窒息。
4.当楼道底层起火人员无法通过时,应向楼顶疏散;中层起火,由上下安全通道疏散;上层起火,由下层安全通道疏散。
5.楼道内火势猛烈,人员无法离开出门时,应紧闭房门,用湿水的毛巾、被单等堵住门缝,防止浓烟入室,等候消防人员救援,切不可采取跳楼等错误的方法逃走。
6.为了控制火势,当最后一名人员撤离过火区域后应关闭门窗,以减少空气流量,防止火灾迅速蔓延。
7.受伤后无法离开病区时,就大声呼救,尽量向火灾上风方向转移,采用俯姿式呼吸,延长等侯救护的时间。
8.全体疏散人员要顾全大局,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可因抢救个人的财产影响疏散工作,造成国家、集体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9.发现人员被困在火场内,要及时向消防救护人员提供情况,以便组织抢救。
10.疏散时要优先安排受火势威胁最严重最危险的区域内的人员,在疏散中要按照先病人和陪人,后医护人员,最后为救助人员的顺序。
11.楼层着火,当人在二楼,楼梯被火封住,可采取有关办法下楼,不要盲目跳楼;当人在三楼(含三楼)以上时,千万不要跳楼,要冷静处置,对行动不便的病人可利用高空救生缓降器或等待消防救援。
六、对几种情况的处置
1.发现纵火和破坏消防器械或乘火打劫的违法分子应立即将其扭送公安部门处理。
2.对见利忘义、趁人之危、见死不救、非法取得财物的人要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追究其责任。
3.当有爆炸危险的可燃物或产生剧毒气体的可燃物燃烧时,应立即组织救火人员和群众撤离现场,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4.在保证人员撤离的情况下,尽可能抢救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和资料。
5.在灭火自救和人员疏散时,出现其它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办公场所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11
为确保福清分公司有效处理突发事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确保公司安全经营发展。根据《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消防、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结合福清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立安全应急机制,确保能够迅速开展消防、灾害应急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公司员工、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公司安全稳定发展。
二、建立应急机构
应急机构下设4个小组,其人员组成与任务为:
1、指挥小组
指挥:XXX(负责全面指挥)
副指挥:XXX(协调福清、江阴的调度指挥)
XXX(负责福清本部安全指挥工作)
XXX(负责江阴港办安全指挥工作)
任务:组织员工对福清发生的消防、灾害及时进行抢险、救援,现场指挥及发布警戒、调度、救援等命令,及时向省公司汇报相关情况。
2、现场通讯组
组长:XXX,负责福清本部的报警,向“119”“110”和公司正、副指挥报告灾情的发生部位(即火点)、情况(包括楼层高度)以及地点、周边地理标志;
组员及具体负责工作:
XXX:负责江阴港办的报警,向“119”“110”和公司正、副指挥报告灾情的发生部位(即火点)、情况(包括楼层高度)以及地点、周边地理标志。
3、疏散组
组长:XXX,负责调集必要的交通工具,疏散现场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
组员及具体负责工作:
XXX、XXX、XXX:负责福清本部的灾害自救、疏散和清理工作。
XXX、XXX:负责江阴港办的灾害自救、疏散和清理工作。
4、救援组
组长:XXX:负责救援的指挥任务。
组员及具体负责工作:
XXX、XXX,负责对福清、江阴伤员进行救援和护送任务;
5、配合福清局做好消防灾害预防工作,同时根据公司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消防灾害应急成员,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实战演习,教育员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和失效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
三、灾害事故应急措施
(一)发生火灾先以灭火器灭火并向指挥报告;火势蔓延应直接报“119火警或110”。
(二)接警:指挥人员接警后,应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员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应指导调度各工作小组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灾害救援行动。对灾害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底墒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四)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公司指挥人员应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五)保护现场:当灾害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
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灾害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火灾扑灭后,由安全管理部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
四、灾害事故调查处置
发生灾害事故后,指挥小组应调查和分析事故情况,形成报告,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应急物资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
六、注意事项
1、贵重的物品及重要的档案资料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那些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着货后不宜用水扑救,因为着火的易燃体会漂在水面上,到处流淌,反而造成火势蔓延;
3、高压电器设备失火不能用水来扑救,一是水能导电容易造成电器设备短路烧毁,二是容易发生高压电流沿水柱传到消防器材上,使消防人员造成伤亡;
4、硫酸、硝酸、盐酸遇火不能用水扑救,因为这三种强酸遇火后发生强烈的发热反应,引起强酸四处飞溅,甚至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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