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低温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3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寒潮低温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寒潮低温的应急预案1
据天气预报预警,本周湖北将迎来大幅降温,气温将跌至零度以下,此次冷空气强度高、雨雪范围广,届时,降水、大风、降雪形成天气主角。为此,现紧急通知各企业做好寒潮天气安全防患措施。
一、在寒潮雨雪来临之前的紧急工作:
1、做好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要加强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维护检查,做好保暖防冻等准备工作;
2、做好物料采购准备充足。如草垫、工业盐、融雪剂等;
3、做好水、电、气等管道的包扎处理,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抢修等预防工作。
4、做好应急准备和相应工作。各企业要制定好雨雪天气应急预案,明确分工和责任、处理和沟通程序、资源和通信保障,出现紧急情况及时按照预案处置。
5、做好温馨提示工作。为保障业主出行安全,建议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张贴“寒潮雨雪天气温馨提示”,告知业主出行注意安全,防止滑倒。
二、寒潮雨雪期间及雪后处置相关工作:
1、做好防滑工作:及时清理道路、出入口、台阶积雪,在大堂、过道等地铺设防滑地垫,设置“小心摔倒”提示标志。
2、做好循环保洁工作:道路、大堂、电梯轿厢、楼梯间、走廊、地下车库出入口、车位等部位要加强循环保洁,及时清理积雪、积水和污迹。
3、做好环保和防冻工作:在使用融雪剂的过程中,一定要参考说明书处理积雪、积水,防治破坏环境,尤其是防治损坏草坪、树木。加强小区巡视,尤其是公用设施设备、房屋本体、小区围墙等公共部位,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做好信息通报工作:根据气象部门的最新预报,要及时在物业区域主要出入口公示最新天气信息,以便为业主出行提供参考条件。
请各区工作委员会将此通知迅速转发给各会员单位,各物业企业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对员工加强雨雪天气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确保为业主生活需求和安全出行得到保障,避免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关于降温、雨雪天气的温馨提示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根据市气象台x日x时发布“强降温、雨雪、吹风消息”,受北方冷空气南下和西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自今日起有强降温、雨雪、吹风天气过程,从而导致道路结冰在此,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示您:
1、注意保暖,预防感冒,请您注意防寒,外出及时添衣保暖,带好雨具,预防感冒。近期空气干燥,注意经常补充水分,以保身体健康。
2、注意居家设施,做好防风措施,可能起大风,注意出行前关好门窗,以免被强风吹开;请对容易坠落之物体(如空调、空调架、花盆等)进行检查,确保不会坠落;及时收取阳台晾晒的衣物和物品,以免发生丢失;风暴过后,若有破裂之玻璃,须立即更换。
如有大风,请不要在玻璃门、窗、广告牌、大树附近停留;老年朋友、小孩尽量少出门,以免受到伤害。请您做好出行途中的防风措施。
3、注意防火,请您居家、出行中做好防火措施,注意用火安全,居家注意关好燃气开关。在使用燃气热水器时,请注意按说明书操作,保持浴室内通风。
4、进出车库、单元门口等位置小心慢行,在下雪、结冰的道路上行走,最好穿防滑的鞋,小心慢行,并随时注意过往车辆。
5、骑车上路不要抢机动车道,即使自行车道有结冰现象,也应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6、雪地路面附着系数非常低,车轮容易打滑,行车的危险性更大,所以行车速度要更低,以确保安全。
特此通知。
寒潮低温的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提高我山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和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九华山风景区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对我山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党工委管委会及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党工委管委会及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党工委管委会决定成立九华山风景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以下简称风景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政治处、发展规划处、文化旅游处、环境资源保护处、财政处、宗教分局、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分局、气象处、市场监管局、九华镇、九华乡、九华山武警中队、行政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公路分中心、九华旅游股份公司、供排水公司、供电服务中心、电信、移动、联通的负责同志。
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风景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和驻山武警部队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为风景区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管委会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会同相关部门报请党工委管委会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风景区应急局: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管委会组织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2)政治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上级和本级主流媒体及时对全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组织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所属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抢修保养,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抗灾救灾中的感人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
(3)发展规划处(交通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指导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开展灾区价格监测,保障灾后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指令紧急采购救灾物品,按照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计划调运救灾物资;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负责指导管道企业开展油气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
负责部署、指导各类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教育部门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毁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及时指导协调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山公路交通畅通;指导沿线乡、镇政府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城乡接合部公路和景区干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滞留人员数量;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公路干道和城乡接合部上被困车辆、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及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参与协调救灾装备,落实应急药品储备,协调企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4)文化旅游处: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景区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同时对景点设施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旅行社、宾馆、民宿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5)环境资源保护处:负责做好突发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战备资源,为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
(6)财政处: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督促指导全山企业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7)宗教分局:负责对全山的寺庙雨雪冰冻造成的灾害救助等各项工作。
(8)社保保障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敬老院等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9)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10)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九华山气象管理处: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九华山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12)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对受灾地区药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13)九华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造成的灾害救助等各项工作。
(14)九华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造成的灾害救助等各项工作。
(15)九华山武警中队:在接到党工委管委会用兵需求报上级批准后,组织指挥武警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16)行政执法局: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和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加强协调、合力排查险情,做好铲雪除冰工作,同时发挥好突击救援力量。
(17)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做好景区遇险群众救助。
(18)公路分中心:负责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除雪铲冰机械设备和必要的融雪剂等装备物资,及时组织对景区公路进行除雪铲冰,努力确保道路不积雪成冻;协助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对在公路上发生故障的车辆实施救援;及时修复因灾损毁的道路及其设施,完善通讯、监控等管理系统;配合做好滞留在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积极协调中国石化、石油2座加油站做好的油料供应。
(19)九华旅游股份公司:全天候跟踪监测客流信息,6小时内组织清理车站广场、旅客通道积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组织好重点物资运输,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运送旅客安全;准备组织公路系统抢险救灾,做调整运力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滞留旅客,运输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
(20)供排水公司: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21)供电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对景区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在具备条件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
(22)电信、移动、联通: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组织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23)其他单位按职责做好工作。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气保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宣传报道组7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应急局牵头,政治处、发展规划处(交通局)、文化旅游处、气象管理处为成员单位)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应急管理局牵头,财政处、发展规划处、环境资源保护处、文化旅游处、社会保障局、受灾乡镇为成员单位)
乡镇、村社区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等部门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交通工作组:负责全山干线公路的除雪铲冰,保障客货运输工作;统计公路和国省道中断里程和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全力为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乡镇做好乡镇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公交系统正常运营。必要时协调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公路分中心牵头,发展规划处(交通局),公安局、环境资源保护处、九华山武警中队、股份公司、九华镇、九华乡为成员单位。)
(4)油电气保障组:负责电、成品油、天然气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处牵头,环境资源保护处、财政处、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
(5)市场保障组: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市场监管局牵头,发展规划处、环境资源保护处为成员单位。)
(6)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发展规划处牵头,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
(7)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政治处牵头,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处、信息中心等为成员单位)
2.5专家组
风景区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对全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山重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乡镇人民政府应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3.2物资准备
合理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3.3队伍准备
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组织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卫生健康、能源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村委会(社区)、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以紧急征用灾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预警级别与发布
4.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1.1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并预计未来72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累计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
4.1.2Ⅱ级预警
全山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或1个乡镇积雪深度已超过3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并预计未来48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累计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
4.1.3Ⅲ级预警
全山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或局部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2℃。
4.1.4Ⅳ级预警
全山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0℃;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0℃。
4.2预警发布
九华山气象处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急局、政治处、发展规划处、自然资源分局、环境资源保护处、文化旅游处、电信、移动、联通、供电公司等部门建立健全本领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及时传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九华旅游股份公司、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3预警响应
按照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1)基础设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城乡建筑方面: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3)交通运输方面: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4)生产生活方面: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对成品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行适当储备并制定保供计划。
(5)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灾情报告和评估
5.1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规定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Ⅱ级以上响应后由风景区应急指挥部综合组负责)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风景区应急指挥部。
5.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报本级相关指挥机构汇总灾情,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党工委管委会和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和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九华山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风景区境内2/3(里程)的公路和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公路、车站、滞留人员2万人以上;
(2)死亡或可能死亡15人以上;
(3)紧急转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000户以上;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特别高。
6.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向市减灾委报告。
6.1.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1)管委会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管委会率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应急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党工委、管委会和减灾委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向市政府及市有关局报告,请求支持。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风景区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6)灾害发生后,应急局会商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上级和本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会同发展规划处紧急调拨上级和市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公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7)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和市资金及物资支持。
(8)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党工委、管委会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公安局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有关部门根据九华山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发展规划处、坏境资源保护处、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坏境资源保护处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供排水公司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发展规划处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自然资源分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政治处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应急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跨县区或全市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市内外救灾捐赠款物,会同社保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9)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风景区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村社区可向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报告,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党工委管委会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驻山武警中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10)灾情稳定后,根据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应急局、受灾乡镇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应急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1)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向党工委、管委会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根据党工委、管委会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九华山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风景区境内1/2(里程)的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车站机场滞留人员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15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或1000户以上,1万间或3000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广泛关注。
6.2.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应急局报告。
6.2.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Ⅱ级(重大)以下(含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应急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1)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风景区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5)灾害发生后,应急局会商财政处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上级和本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会同发展规划处紧急调拨上级和本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省和市资金和物资支持。
(7)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党工委、管委会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发展规划处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自然资源分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政治处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应急局、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8)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村社区可向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报告,由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管委会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九华山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境内1/3(里程)的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车站、滞留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7000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0间或500户以上,3000间或1000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
6.3.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并向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应急局报告。
6.3.3响应行动
(1)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管委会报告。
(2)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乡镇、村社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风景区应急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乡镇、村社区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应急局会商财政处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上级和本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会同发展规划处紧急调拨上级和本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省和市资金和物资支持。
(7)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村社区可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管委会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3.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6.4Ⅳ级响应
6.4.1启动条件
九华山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境内1/5(里程)的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民航机场滞留人员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000人以上,7000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上,1500间或500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严重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4.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委托分管负责同志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向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应急局报告。
6.4.3响应行动
(1)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乡镇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管委会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4)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应急局会商财政处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上级和本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发展规划处紧急调拨上级和本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省和市级资金物资支持。
(7)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相关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9)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4.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6.5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本级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可酌情调整。
7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客观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控。
(1)政治处应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负责互联网站的监控和管理,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宣传部上报信息。
(2)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应急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灾后恢复重建
8.1善后处置
(1)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8.2社会援助
乡镇政府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其它慈善机构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8.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8.4恢复重建
(1)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Ⅰ级和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党工委管委会统筹安排,管委会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政府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
9应急保障措施
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1人员保障
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救援、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9.2财力保障
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按财政规定给予补助,财政处视情况积极争取省级和市级财政支持,并会同应急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3物资保障
应急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落实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部门、住建部门、公路分中心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保障受灾地区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9.4基本生活保障
应急部门应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乡镇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9.6通信保障
文化旅游处、政治处等有关部门和各通信运营商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10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表彰奖励
由乡镇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级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10.2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党工委管委会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风景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应急管理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2)乡镇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管委会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1.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应急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1.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寒潮低温的应急预案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针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全员参与,相互配合。在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中,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指挥,负责分工。我校成立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恶劣天气处置工作。
三、成立应对恶劣天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詹勇同志任联络员。
四、工作小组职责
1.落实防雨雪冰冻天气及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对学生进行防雨雪
冰冻天气知识的宣传教育。
2.做好灾害预警预测,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防范校园安全事故。
3.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管理工作。
4.遭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后,组织人员做好道路清扫、防滑工作。
5.保持学校内部生活物资的供应。
6.制定预案,安排专人做好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7.搞好学校贵重物资的保护,加强防寒、防冻、防病和治安工作。
8.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一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出行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监护工作,
2.当日行政、安全、巡防值日人员、门卫全部到岗,应在上、放学之前半小时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组织学生安全有序上、放学。
3.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到岗,教学楼和大门口应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加强值班值守,学生上、放学期间加强校门口值班巡逻,确保校门外交通畅通。
4.妥善安排好在校学生的校园生活,及时做好校园内主干道路及学校周边冰雪清扫。
5.体育课一律改上室内课,防止摔伤。
6.确保校舍安全。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以及围墙、车棚、水、电、气线路等区域和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安全工作大作查,收缴热得快、电热毯、火炉等违禁器具,杜绝私拉私接电线现象,严防师生因用电不慎而引发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
7.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配齐生活物资,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妥善应对。做好停水停电停气的应急预案,保障校园正常用水用电用气。
8.视雪情可调整作息时间,必要时可汇报区教育局停课调休、停课等措施。
9.低温雨雪冰冻气候应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区教育局。
寒潮低温的应急预案4
为了做好我镇重大暴风雪灾害清理、清运及相关组织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从维护全镇冬季道路安全及全镇人民出行安全的大局出发,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对重大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重大暴风雪灾害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社会参与、依法规范、依靠科技的总原则,总结我镇以往抗击暴风雪所取得的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以构建“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化为主,公众参与”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坚持“早部署,早行动”的工作原则,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并把抗击暴风雪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以科学的手段和有效的措施维护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该预案是根据《城市管理法》和《灵山镇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制定,适用于在灵山镇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及商住户。
四、组织机构
(一)决策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灵山镇预防抗击重大暴风雪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镇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全镇抗击重大暴风雪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抗击重大暴风雪应急工作;发生重大暴风雪事件时,决定启动抗击重大暴风雪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抗击重大暴风雪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冯媛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重大暴风雪灾害的组织预防和应急救援,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受和办理向镇应急委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指导全镇重大暴风雪灾害应急体系、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收集重大暴风雪灾害事件信息,组织专业部门和专家对突发重大暴风雪灾害进行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和提出预案启动建议;按照镇应急委的决定,组织、协调突发重大暴风雪灾害的处置和善后工作;对重大暴风雪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并进行事后评估;按要求发布有关信息。办公室电话:84531001。
(二)运行管理机构及应急指挥机构
灵山镇重大暴风雪预防灾害工作管理办公室内设运行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状态下暴风雪灾害预防工作的业务指导、管理与监督,同时承担日常监督、检查、报告及信息沟通工作。负责暴风雪灾害发生后车辆调配,人员组织,工具管理,路段任务分配工作。
组长:
成员:
(三)应急救援机构
灵山镇重大暴风雪预防灾害工作管理办公室内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暴风雪灾害发生后车辆调配,人员救护工作。
组长:
成员:
(四)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暴风雪灾害发生后,特殊路段组织抢险,现场人员调配,运输车辆指挥与疏导工作。
组长:刘峰
成员: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
五、预防预警机制
灵山镇预防重大暴风雪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预防预警机制,对一周内的天气预报进行灾害预测分析,对我镇及全市造成的影响进行及时传报。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及相关责任单位等。
六、应急响应
如果重大暴风雪灾害发生,我镇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一)三级响应
全镇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在坚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以“门前三包“为单位,动员沿街单位及商家各扫门前雪。
2、镇环卫部门对主要街道路面进行清理、清运。
3、镇辖区单位、村庄组织清扫小街道积雪进行清理、清运。
4、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对清雪情况进行检查。
(二)二级响应
密切关注天气状况以外,全镇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在坚持三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环卫部门出动铲车等辅助措施帮助有关部门清理冰雪。
2、对重要的路段组织抢险、保障道路畅通。
(三)一级响应
1、镇预防重大暴风雪灾害领导小组立即发布实施令,通报灾害等级、应急措施及要求时间、应急主要联络人员及备用联络人,对主办单位发布抢险方案。
2、全面启动决策、咨询、运行管理、应急指挥和救援、现场指挥机构。
3、明确各主办单位及协作单位的任务及抢险范围,在限定范围内进行抢险。
4、以机械作业为主,调动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共同抢险,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有效扼制暴风雪灾害对全镇人民生产、生活的不良影响。
5、及时反馈及报送预测灾害发展信息、抗旱信息、人员伤亡、失踪信息,为制定最佳效率的抗灾方案提供保障。
七、应急结束
由镇预防重大暴风雪灾害领导小组组长公开发布信息,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八、应急保障
镇预防暴风雪灾害领导小组根据灾情的防控需要,为防控工作提供资金、设备及防控用品的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畅通,建立信息采集制度。
九、应急支援和装备保障
1、工程抢险保障:清雪机、铲车、运输车、清雪队伍、工具。
2、应急队伍:以镇政府各单位、双关各单位、企业、学校共同参与。
3、交通运输保障:由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提供运输车。
4、物资保障: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储备抢险用锨、镐等工具,并进行管理。
5、资金保障:由镇财政所负责提供。
十、后期处置
由镇预防重大暴风雪灾害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善后处置,如人员安置、补偿、灾害重建等,并进行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等事项,编写重大暴风雪灾害事件调查报告,应急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并通报全镇。
寒潮低温的应急预案5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为做好低温凝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明确措施、责任到人,切实保障社会大局安定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低温雨雪凝冻天气正值全省“两会”召开期间,又临近春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当前低温雨雪凝冻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值守工作的落实。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和谐稳定。
二、职责分工
(一)强化道路保畅,确保车辆运输安全。
整个低温凝冻期间交通保畅工作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杨浚同志总牵头,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服从配合调度,构建通畅、高效的指挥调度体系。(责任领导:杨浚、罗林富,责任人:秦秋云、林勇、邓玉龙、田文松、刘乃云、昌德林、严晓飞、蒋光燕、邱毅)
1、县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贵龙大道、县城区道路除冰、保畅工作,及时修复被损坏的市政基础设施。(责任领导:林刚,责任人:林勇)
2、县交通局负责我县辖区主干道路面巡查、清障疏导和救援服务工作;负责及时将除冰工业盐调拨到各镇(街道)。(责任领导:罗林富,责任人:秦秋云)
3、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协调做好高速公路交通保畅工作,做好交通疏导,实现合理分流;负责配合各镇(街道)做好道路被困车辆、人员的疏导救援工作。(责任领导:杨浚,责任人:邓玉龙)
4、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通村、通组路的路面巡查工作,负责做好重要通道和重要路段的道路警示标牌设置、标识和值守工作,及时做好凝冻期间保畅工作。(责任领导:罗林富,责任人:田文松、刘乃云、昌德林、严晓飞、蒋光燕、邱毅)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整个低温凝冻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由县政府副县长罗林富同志总牵头,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服从配合调度,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领导:罗林富、杨贵丽、林刚、王昌福,责任人:庹朝平、刘立新、田茂军、尹光祥、龙虎、张航、田文松、刘乃云、昌德林、严晓飞、蒋光燕、邱毅)
5、县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和农村危房隐患排查处理工作。(责任领导:林刚,责任人:龙虎)
6、县国土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领导:林刚,责任人:尹光祥)
7、县文旅局负责做好旅游景区、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领导:王昌福,责任人:庹朝平)
8、县教育局负责开展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工作。(责任领导:杨贵丽,责任人:刘立新)
9、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加强城乡人民群众安全供暖、取暖防火意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值班备勤,确保灾情及时处置。(责任领导:罗林富,责任人:张航)
(三)扎实做好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民生保障工作。
整个低温凝冻期间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民生保障工作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魏明同志总牵头,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服从配合调度,构建通畅、高效、无死角的保障体系。(责任领导:魏明、罗林富、杨贵丽、李政泉、林刚、龚传贵,责任人:王国祥、孟杰、焦阳、秦秋云、熊炜、杨洋、方靖、戴兵、田文松、刘乃云、昌德林、严晓飞、蒋光燕、邱毅)
10、龙里供电局负责电网设备的巡查检修,组织力量加强对结冰路段的除冰、融冰工作,加强城乡电网隐患排查,确保电力供应保障和安全供电。(责任领导:罗林富,责任人:戴兵)
11、县水务局、县供排水总公司及各镇(街道)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水需要。(责任领导:李政泉、林刚,责任人:杨洋、方靖、田文松、刘乃云、昌德林、严晓飞、蒋光燕、邱毅)
12、县商贸局负责协调燃气供应保障工作。(责任领导:罗林富,责任人:熊炜)
13、县工信局牵头,龙里电信公司、龙里移动公司、龙里联通公司具体负责,及时检查维修基站、线路,确保通信畅通。(责任领导:罗林富,责任人:焦阳)
14、县商贸局负责协调增加成品油调入计划,组织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加强对主要公路干线加油站网点成品油的补充和储备,避免因油料供应造成车辆拥堵和滞留。(责任人:罗林富,责任人:焦阳、熊炜)
15、各镇(街道)负责做好本辖区因灾害天气被困司乘人员救助工作,确保滞留人员有饭吃、有水喝,不挨饿、不受冻。(责任领导:罗林富,责任人:秦秋云、田文松、刘乃云、昌德林、严晓飞、蒋光燕、邱毅)
16、县财政局负责救助资金筹备工作。(责任领导:魏明,责任人:龚传贵)
17、县民政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提前做好救灾、救助资金筹备及物资储备,确保灾情发生时能够及时向受灾地调拨帐篷、食品、饮用水、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责任领导:魏明、杨贵丽、李政泉、龚传贵,责任人:孟杰、谢启林、田文松、刘乃云、昌德林、严晓飞、蒋光燕、邱毅)
18、各镇(街道)要准确掌握灾情动态信息,及时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人员、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农村困难群众、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受灾群众、边远偏僻地区群众的救济和救助工作,确保群众发生疾病、灾害等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救助。(责任领导:杨贵丽,责任人:孟杰、田文松、刘乃云、昌德林、严晓飞、蒋光燕、邱毅)
19、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粮、油、菜等主要生活物资供应的畅通保障工作。同时,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责任领导:魏明,责任人:王国祥、韩波)
20、县卫计局负责作好强降温及雨雪凝冻天气医疗应急救助工作准备,及时组织救治因灾生病受伤人员。(责任领导:杨贵丽,责任人:罗显琴)
21、县农工局负责做好种养殖业、蔬菜基地等农产品供应地防灾应对指导工作,积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服务指导灾害应对。(责任领导:李政泉,责任人:曾继)
(四)扎实做好扶贫驻村干部的安全管理和食宿保障工作。
22、各镇(街道)脱贫攻坚指挥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时刻关注驻村干部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情况,提前做好食物储备。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各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要注意自身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责任领导:各镇(街道)脱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长,责任人:各有关单位负责人)
(五)强化监测预警。
23、县气象局负责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发展趋势,及时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责任领导:李政泉,责任人:宋应刚)
24、县新闻中心要严格宣传报道工作纪律,合理利用媒体媒介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反映全县应对凝冻天气工作开展情况,增强公众防寒防冻防灾意识,提高防冻防灾能力。(责任领导:汪永丽,责任人:熊杰、王砚)
(六)扎实抓好社会维稳工作。
25、县公安局要加强社会安全稳定信息的收集,强化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的监管,及时化解抗灾救灾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责任领导:杨浚,责任人:龚述兵)
26、县信访局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全力解决上访问题。(责任领导:王昌福,责任人:何开宏)
27、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领导:罗林富,责任人:韩波)
(七)扎实抓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28、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中共龙里县委办公室关于报送因低温雨雪天气受灾受损情况的通知》要求,安排专人每日下午17时前将本镇(街道)和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29、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要每日汇总各镇(街道)各部门抗凝冻、保通畅、保安全、保民生、保稳定等相关工作情况,第一时间呈报县委、县政府。
三、工作要求
30、整个抗凝救灾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全体干部职工均要坚守岗位,强化应急值守,一律不允许请假。
31、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力量、协调物资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对反应迟缓,应对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寒潮低温的应急预案6
为切实做好我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全校师生的安全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师生造成的伤害,促进我校稳定和谐发展,特制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防范事故,确保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及预案启动条件
遇到雨雪冰冻天气等,学校启动本应急预案。
三、应急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彭亚(负责警报的发出、学校应急安全工作组织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及与上级部门信息联络)
副组长:张彬张林杨超峰(负责应急工作的分工和协调)
组员:各中小学(园)负责人中心校领导班子及各班班主任、学校保安。
四、应急预案:
(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等恶劣天气来临之前:
1、注意天气预报,时该关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等恶劣天气的动向,随时向全校师生发布恶劣天气状况,凡气象台发布特大雨雪(大暴)、冰雹等紧急警报,应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应马上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小组成员应指挥各部门做好防范准备,听从组长统一调度指挥。如电视台或其他宣传媒体出现紧急警报信号,根据实际情况,应停课的立即停课,直到解除紧急警报为止。
2、加强巡查排除安全隐患。各值班组务必认真负责。
3、关紧办公室、教室和宿舍门窗。(办公室由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各教室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宿舍由宿管员负责);
4、班主任加强对学生防低温、雨雪、冰冻等知识的教育(各班主任负责);
5、为防止发生雷击和溺亡等事件,应立即停止组织学生一切室外活动。
(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具体措施:
1、遇到下课,应延迟下课,由当时的任课教师联系班主任共同负责维持班级学生秩序,当确定天气好转时方可下课。
2、如果放学时遭遇极端天气,学校允许家长有秩序地进入班级接走孩子,班主任要及时到教室,教育和安抚学生,统计离校人数。
3、学生在放学或放学途中遭遇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应就近寻找避险处,等天气好转后再回家或上学,如有条件,可事先与家长或班主任联系,学校安排好到校学生的看护工作。
4、在家未上学时,如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学生可以推迟上学时间,直至天气好转,家长可与班主任联系具体事宜(班主任实时关注本班微信群,电话必须让每个学生知道并告知家长),各班班主任应将学生到校情况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5、如在放学前预知或已发生有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时,教务处要请示校长是否延迟或提前放学,并通知班主任放学前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摔伤等伤害事故的发生。班主任应在放学前巡视教室,要求关好门窗,切掉室内一切电源。接送学生必须由家长到校接送,切勿随意让其自行回家。发现情况立即联系学校进行应急处理。
6、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疏通排水管道,若发现险情,立即向组长报告,进行应急处理。
7、若有人受伤,立即打120送医院
8、未安排任务的老师应在办公室待命,不得擅离学校。
9、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天气过后,应急领导小组应进一步的巡查校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予以及时的排除。
10,校车使用单位严格按照校车使用规定运营,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情况。
11、总务处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食堂和师生正常使用水电。
12,中心校包校领导和责任督学,应加大督察指导力度,片区长积极协调。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三)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当地人民政府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情况要报警,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2、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等灾害事故,学校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上级领导。
寒潮低温的应急预案7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雨雪灾害天气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雨雪灾害天气来临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我区文化旅游及文物安全,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区文旅局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文化旅游行业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人员立即到达指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相关科室人员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督促文化经营场所、景区(点)、文物古建筑负责单位(个人)对人员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4、根据需要对文化旅游及文物事故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应急措施
1、根据冬季雨雪、雾霾天气较多的情况,经常宣传雨雪天气的预防知识,提高系统内人员和文化旅游企业员工及游客的安全保护意识。及时获取气象部门对暴风雪、强降温天气的预测预警,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恶劣天气事件的损失。
2、根据恶劣天气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人员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3、督促文化旅游企业加强应急工作投入,切实加固好恶劣天气事件易发生危险的基础设施。
4、各文化旅游企业在暴风雪、强降温等恶劣天气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及时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通知广大游客,景区(点)停止运行。
5、在文旅局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各科室(部门)迅速做好因恶劣天气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6、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雪灾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建筑物、旅游景区(点)建筑设施、游乐设备设施和景区(点)树木等出现损坏的排查和维修。
7、实行灾情一日一报制度,发生灾情后,要在最短时间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根据发生的灾害情况,各旅游景区(点)要做好游客及的稳定工作。
三、预警级别
雪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黄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
2、橙色预警信号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并可能持续。
3、红色预警信号含义: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并可能持续。
四、应急响应
1、一般(Ⅲ级),上报局办公室,并根据灾情由领导小组来具体实施应急指挥工作。
2、较重(Ⅱ级),上报应急领导小组,由上级领导指挥,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严重(Ⅰ级),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应急领导小组,由上级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积极协助应急救灾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坚守岗位。
2、做好其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预防次生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和信息畅通。
寒潮低温的应急预案8
为切实做好西湖西溪景区抗雪防冻工作,积极有效组织抗雪防冻救灾抢险,最大限度降低雨雪冰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保障景区园林绿化及文化景观遗产的安全,维护景区社会稳定,确保道路通畅和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发〔20xx〕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3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xx〕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杭防指〔20xx〕3号)等法律、法规、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和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发生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属地责任单位负责本地区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加强各部门、属地单位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
(四)依靠群众、组织有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在抗雪防冻中的作用。
四、工作重点
(一)组织开展西湖西溪景区范围内抗雪防冻的抢险处置工作;
(二)组织转移危险区域、危旧房、建筑工棚的人员,并做好临时安置和管理工作;
(三)开展市政道路(园路)、公用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巡查及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四)落实防冻抗雪物资设备的采购、储备、调拨、配发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做好户外广告、古树名木、行道树和公园绿化等的安全处置工作;
(六)一旦发生西湖、西溪湖面冰冻,山林、园区游步道大面积结冰等极端情况,强化西湖、西溪湖面和山林、园区游步道的管理工作,确保景区和游客人身安全。
五、组织机构体系及主要职责
区设立抗雪防冻组织指挥机构。西湖街道、各公园管理单位、文博单位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抗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或本单位的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
(一)区级抗雪防冻组织机构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设立抗雪防冻指挥部,由区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抗雪防冻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1.区防指成员单位
区党政办公室、区组织部、区宣传统战部、区平安建设办公室、区财政局、区风景园林局、区文物遗产局、区湿地管理局、区经济发展局、区社会发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机关党委、景区公安分局、景区市场监管分局、景区交警大队、景区消防救援大队、西湖街道、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水域管理处、区城市管理保障中心、区综合事务保障中心,以及各公园管理单位、文博单位及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2.区防指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西湖西溪景区抗雪防冻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区和成员单位的救灾工作,联络辖区内驻杭部队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值班值守工作的协调及后勤生活补给等保障工作,并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重大事项及紧急信息。
(2)区组织部:负责发动各级党员干部参与道路积雪清理及救灾抢险工作的动员部署。
(3)区宣传统战部:配合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
(4)区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时期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信访事项等平安建设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对抢险和救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区风景园林局:负责组织、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抗雪防冻工作,落实建设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组织建设单位和责任主体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根据要术后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作业,配合做好建设工地人员转和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负责指导属地责任单位做好辖区内危旧房的应急管理工作,并配合做好人员紧急撤离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公园、景点绿化管理部门及时清除辖区园林树木积雪,力保树木不压损、少损失;负责指导、督促管理单位对有险情的行道树进行扶正、加固和清理,做好名木古树的抗雪防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区属单位做好山林、花卉苗木圃地防雪抗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区属在建、已建人防设施责任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
(7)区文物遗产局:负责低温、冰冻及降雪天气下的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景区(点)、旅行社、宾馆、饭店做好防雪抗冻工作。
(8)区湿地管理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西溪湿地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抗雪防冻工作。
(9)区经济发展局: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及招商单位做好抗雪防冻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抗雪防冻期间农贸市场的蔬菜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10)区社会发展局:组织协调辖区部队、西湖街道民兵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并指导农业、教育、民政、卫生系统的抗雪防冻应急工作。组织、督促各村、社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督促、指导农业企业及农户做好农业生产的抗雪防冻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做好体育场馆的抗雪防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落实体育场馆作为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并配合各单位做好避难人员的安置工作。
(11)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有毒有害废物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明确污染源的类别,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做好有毒有害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城市化管理的道路、桥梁、隧道等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妥善处置城市垃圾,避免在雨雪冰冻灾害中产生环境污染事件;督促市政部门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准备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协调和督促各城管执法队伍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负责指导、督促水利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
(12)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工作,组织编制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区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较大及以上抗雪防冻抢险救灾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抗雪防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监督、指导辖区内抗雪防冻设施的规划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调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负责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后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14)区机关党委:负责宣传、组织发动机关党员干部参与道路积雪清理工作。
(15)景区公安分局:负责处置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雨雪冰冻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保障社会秩序,确保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16)景区市场监管分局: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和清除门前积雪的组织发动工作。
(17)景区交警大队: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将路面积雪状况通报区抗雪办,并与区抗雪办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成立临时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疏导交通;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保障抢险救援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实时路况提出清雪的重点路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清雪工作,保障交通安全。
(18)景区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区抗雪办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9)西湖街道: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辖区内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完善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村、社区和辖区企事业单位做好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辖区内道路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负责辖区机关事业单位清雪工具的保障和道路、桥梁清雪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做好市民群众参与抗雪防冻的社会动员工作。配合做好抗雪防冻期间农贸市场的蔬菜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20)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负责协调辖区内通信设施的抗雪防冻安全管理,保障抗雪防冻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过程中的通讯畅通;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应急指挥保障,协助区抗雪办完成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21)水域管理处:负责指导西湖水域范围内各经营单位的防雪抗冻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码头责任单位落实防雪抗冻安全措施,组织应急抢险。做好湖面冰冻情况的监测工作,发现湖面结冰时应在在西湖沿线定点设置救援点待命。落实西湖引配水设施防冻工作。
(22)区城市管理保障中心:负责交通道路、桥梁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确保区管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按要求落实并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物资、机具设备和应急抢险队伍的准备等工作。负责协调抗雪防冻期间的电力保障和安全用电,确保党政机关、抗雪防冻指挥机构、市政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重点防范设施的正常电力供应;负责协调做好户外道路照明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负责协调电力部门的电力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和设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辖区范围内的供气、供水、公交、排水、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
(23)区综合事务保障中心:做好抗雪防冻期间应急指挥中心网络服务保障。负责名胜区机关院内的清雪工作。
(24)各公园管理处、文博单位及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辖区内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完善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在西湖、西溪湖面结冰时,西湖各沿湖单位和西湖西溪旅游管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制订落实管理方案,做好扩音器、竹杆、警戒带、救生圈、对讲机等管理、救援物资的准备工作。安排执法、保安人员在西湖、西溪湖岸线及重点隐患部位24小时轮班值守,第一时间设立警示标识,第一时间劝导、制止游客进入西湖、西溪湖面或存在风险隐患的栈道、塘堤。各沿湖单位沿西湖湖岸线和内塘沿线拉设隔离带、隔离栏,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内容为:湖面结冰,危险勿入)。各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是沿湖单位)、村庄、社区做好宣传告知工作,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严禁人员进入西湖、西溪湖面。
(二)日常办事机构
区抗雪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区风景园林局、城市管理局、社会发展局、景区交警大队分管领导担任。经区指挥部同意,区抗雪办主任可组织会商部署抗雪防冻工作。
主要职责为: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抗雪办指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公园管理单位、西湖街道和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及企事业单位抗雪防冻工作,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级抗雪防冻物资、机具设备的调剂储备,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收集整理灾情信息,上报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情动态。组织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评估以及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和培训等工作。负责雨雪冰冻天气气象工作衔接;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做好重大气象灾情的统计、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
(三)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
各公园管理单位、西湖街道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抗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抗雪防冻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完善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村(社)、景点和企事业单位落实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辖区内道路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负责非主干道路、桥梁清雪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做好市民群众、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抗雪防冻的动员工作。
六、预警分级
暴雪和低温冰冻预警信息按照“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的要求,依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办发〔20xx〕12号)发布暴雪低温冰冻灾害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等级分级如下:
(一)暴雪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一定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
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大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
橙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
红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黄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12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橙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6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三)低温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七、应急响应
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区抗雪办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各自的应急行动方案,履行职责。
(一)Ⅳ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或市抗雪办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区抗雪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区抗雪办组织区风景园林局、城市管理局、社会发展局、景区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并指派人员进驻指挥中心。
2.区抗雪办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3.区抗雪办视情对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
4.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落实应急指挥保障,协助抗雪办加强值班。
5.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5时报告工作动态。
6.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黄色预警、橙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并发生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或市抗雪办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区宣传统战部、风景园林局、文物遗产局、湿地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会商并进驻指挥中心。
2.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对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
3.区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值班。
4.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5.区风景园林局、湿地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景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6.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红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时,或市抗雪办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长组织区抗雪办主任、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平安建设办公室、风景园林局、文物遗产局、湿地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等部门主管领导会商并进驻指挥中心。
2.区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区防指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对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
4.区防指指挥长值班。
5.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6.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7.区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平安建设办公室、风景园林局、文物遗产局、湿地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景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8.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或市抗雪办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区主要领导进驻指挥中心。区防指指挥长组织区抗雪办主任、区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等部门主管领导会商并进驻指挥中心。
2.区防指发布全力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根据需要并报经区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抗雪防冻期。
4.区防指指长挥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和各基层主要领导参加。必要时,提请区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5.区防指指挥长值班。
6.区领导班子成员到各基层单位、重点部位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7.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8.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1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9.区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景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10.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预案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制定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
景区消防救援大队为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区防指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必要时,区防指提请管委会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区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储备物资的统一调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机具和设备。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发电机、铲车、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应组织落实本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视情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应急指挥车、通信设备、发电机、铲车、推雪板、铁锹、麻袋、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要积极协调杭州电信、杭州联通、杭州移动、华数集团为西湖西溪景区建立通信与信息保障队伍,必要时积极配合区防指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利用卫星通信、集群通信、车载移动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优先保障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同时确保区防指和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
(四)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该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冰雪灾害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对应急调用的社会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实行有偿使用,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雪防冻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避灾场所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西湖街道应重视村(社区)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维护及物资储备。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六)社会动员保障
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各单位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七)技术保障
区防指应建立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九、信息发布
抗灾防灾工作方面的公众信息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宣传统战部负责协调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按分管权限,由区抗雪办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游客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十、应急响应结束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市级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区抗雪办将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十一、救灾与重建
(一)发生灾害后,区各部门要按职能分工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损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针对抗雪防冻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抗雪防冻的要求,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
(三)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每年2月底前应针对前一年抗雪防冻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报送区抗雪办。
十二、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1.抗雪防冻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原则,由区防指统一组织,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培训。
2.结合实际,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培训,合理设置课程、严格进行考核、加强分类指导。
(二)演练
1.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抗雪防冻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模拟西湖景区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岗位练兵和应急抢险演练。
十三、附则
(一)管理与更新
当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本预案实施后,由区抗雪办负责组织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抗雪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西管办〔2020〕5号)同时废止。
(三)责任追究
对抗雪防冻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寒潮低温的应急预案9
接县政府办通知。受地面强冷空气影响,27日晚至30日我县将出现一次明显的低温雨雪冰冻过程,风力加大,过程最低气温将降至-5℃左右。为保障景区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与文物安全,防范因雨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确保本次应对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检查落实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安全事宜。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未雪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组长部署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积极负责、认真履职,完成好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具体分工安排:
1、后勤保障组:胥婷、方清、张小会,保障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电话通信畅通,遇恶劣天气及时调配应对雨雪冰冻天气所需的物资。
2、文物安全组:魏佳琦、任石波,对文物建筑进行全天候巡查,发现安全影患及时有效进行现场处置。
3、消防安全组:周佳良、万里程、刘彬,对景区进行全天候巡查,发现消防安全影患及时有效进行现场处置。
4、景区秩序与道路交通安全组:余乔、万红刚,对景区各项秩序及道路进行全天候巡查,确保景区各项秩序正常良好,发现道路结冰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并配合村支两委组织人员进行道路除冰
寒潮低温的应急预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州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恩施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恩施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州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管理体制
(1)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2)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理。
(3)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组织体系
2.1.1领导机构
成立恩施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指挥长: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指挥长: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州委宣传部、州民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经信委、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财政局、州气象局、州住建委、州农业局、州水利水产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粮食局、州环保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新闻办、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中石油恩施分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州畜牧兽医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工商局、州物价局、州安监局、州旅游委、恩施州供电公司、恩施盐业分公司、州长途传输局、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恩施军分区司令部、州武警支队、州疾控中心、州消防(应急救援)支队的负责人。
2.1.2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州发改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州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州发改委副主任担任。
2.1. 3县、市机构
县、市人民政府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组织领导、办事机构的设立,参照本预案确定。
2.2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
(2)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
(3)督促检查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
(4)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
(5)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
(6)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根据本预案建立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流程,并负责组织实施。(详见附件1)
2.3咨询机构
指挥部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决策咨询、提出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灾害防御规划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防御规划,统筹安排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3.2避难场所准备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定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到避难场所。
3.3队伍准备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各有关部门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3.4培训与演练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组织制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宣传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4预测与预警
4.1预测及信息报送
(1)州气象局负责在每年11月份组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测会商,并将会商结论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并定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监测预报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低温冰冻灾害时,应每天向指挥部报送监测预报信息。
(2)民政、交通、经信委、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应于每年11月份对本系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及时将检查分析报告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3)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民政、交通、经信委、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环保、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应每天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重大灾情时,应随时提供信息。
4.2预警发布
州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以及通信运营企业,所有成员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3预警分级
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预警分级参考《湖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的暴雪、寒潮、霜冻、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确定。(详见附件2)
5应急响应
5.1 Ⅳ级响应
5.1.1 Ⅳ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达到预警级别时,由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州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3)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1.2 Ⅳ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5.2 Ⅲ级响应
5.2.1 Ⅲ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达到预警级别时,由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州政府报告。
(2)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况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县、市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州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信息报告工作,并对受灾较重县、市的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州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煤炭和电力供应;州住建委负责组织协调天然气生产及调度;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州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畅通;州交通运输局指导受灾县市做好国、省、州公路的除雪铲冰工作;州铁路办负责督促铁路经营单位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州铁路交通运输畅通,指导受灾县市做好铁路的除雪铲冰工作;州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州粮食局负责做好灾区粮食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组织粮食货源,确保市场供应;州商务局负责做好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协调市场供应;州卫生局负责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指导受灾县、市开展救治工作;州供电公司加强对电网的维护,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恢复,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4)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州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正常生活。
(5)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县、市可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驻州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消防(应急救援)支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5.2.2 Ⅲ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5.3 Ⅱ级(含)以上响应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运输组、电气通信工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6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州发改委牵头,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新闻办、州气象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信息报告、宣传报道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生活救助组:州民政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安监局、州教育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3)交通运输组: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公安局、州住建委、州商务局、恩施军分区司令部、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州国省干线公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为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县、市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统计国、省道中断里程,统计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如遇较大范围、较长时间的车辆堵塞和人员滞留,可报请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
(4)电气通信工作组:州经信委牵头,州住建委、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州长途运输局、州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恩施盐业分公司、中石油恩施分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煤、电、成品油、燃气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
(5)市场保障组:州商务局牵头,州农业局、州粮食局、州畜牧局、州工商局、州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6)医疗卫生救助组:州卫生局牵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疾控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监管和供应、受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
5.4 Ⅱ级响应
5.4.1 Ⅱ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由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5.4.2 Ⅱ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5.5 Ⅰ级响应
5.5.1 Ⅰ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由指挥部向州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州长宣布启动Ⅰ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单位报告,请求支持。
(2)州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6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5)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5.5.2 Ⅰ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向州长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由州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灾后恢复重建
6.1善后处理
(1)受灾地区政府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保险部门及时做好灾害损失赔偿工作。
(2)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向上级政府申报。
(3)Ⅳ级、Ⅲ级恢复重建工作由受灾地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理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并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Ⅱ级、Ⅰ级恢复重建工作由州政府统筹安排,州直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县级政府组织实施。
6.2社会援助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应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6.3恢复重建
6.3.1基础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城管、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6.3.2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6.4调查与评估
6.4.1灾情报告责任单位
各级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各级民政、交通、经信、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和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
6.4.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6.4.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7.1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2灾情发生后,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组织恩施日报社、州广播电台、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负责对互联网的信息进行及时监测、研判和处理,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上报信息。
7.3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后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件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保障措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8.1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留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对受灾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适当给予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2物资保障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县级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民政部门要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交通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扫雪除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通畅。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经信委、药监、电力、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管理。商务、粮食部门要做好猪肉、鸡蛋、蔬菜、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内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8.3应急队伍
民政、交通、公安、住建、电力、通信、卫生、农业、水利、林业、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方案,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9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9.1奖励
(1)各级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9.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特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州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州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制定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0.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办公室(州发改委)负责解释。
10.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寒潮低温的应急预案1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铜陵市义安区低温雨雪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老洲乡党委政府的核心领导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各村、乡直乡办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村、乡直乡办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分工协作,合力做好应对工作。
(四)灾害分级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接近0℃,累计积雪深度2-5厘米,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2毫米以上。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5-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
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全区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10-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
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全区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成立老洲乡抗雪防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指挥部),指挥长由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乡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村及乡直乡办单位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办。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对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负责组织我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根据灾情变化研究抗灾救灾工作对策并组织实施;组织人员开展安置、救助灾民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气象及灾情信息;及时传达和落实指挥部各项决策和指令并跟踪督促执行情况;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加强预报,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宣传防雪防冻知识。同时做好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负责事故灾难的情况汇总上报。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文件指示,提高群众对减灾抗灾重要性的认识,定期组织预防灾害、避灾救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财政分局:负责救灾应急物资筹备工作及冰冻灾害事故中应由乡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工作。
国土所:负责组织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
民政办:组织核查报告灾情损失;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救济款物,组织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帮助灾民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倒塌民房重建工作,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农综站:及时组织力量调配急需农用物资,指导灾民群众积极进行生产自救。认真做好大棚蔬菜及禽畜的防冻保暖预警、宣传工作。
市场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市场管理,保证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卫生院:负责做好医护人员和救灾工作准备,组织协调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对因灾害产生的紧急性致病因素进行化学分析和消毒工作。
派出所: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协调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应急运输安全畅通。
供电所:负责加强电网的维护,加大巡线力度,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设备设施上的冰雪;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船舶站:负责渡运协调工作,加强对两岸码头的道路畅通清理,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安排渡运班次。
自来水厂: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加强供水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以保障全乡人民生活、生产正常用水。
乡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在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编制预案
各村、乡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责分别制定应急预案或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应对措施。
(二)建立队伍
各村以及公安、城建、交通、城管等部门应组建铲冰除雪专业应急队伍。乡卫生、民政、农业、商务、安监等部门和供水、供电、通信等单位要组建卫生防疫、灾害救助、生产自救、市场供应、生产救援、工程抢修等综合应急保障队伍。乡直机关、教体、文化等部门要组织动员本系统应急力量开展除雪保畅工作。各类应急队伍要加强培训演练,建立联动机制,提升应急能力。
(三)储备物资
各村、乡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铲冰除雪作业单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机械设备、工具和抢修、防滑、溶雪、救灾等物资,保证除雪和救灾工作需要。
(四)排查隐患
供水、供电、通信、客运、渡运等社会公共服务单位,要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来临之前,对设施、装备和线路进行巡查、检修,消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运行;各村、有关单位要对校舍、危旧房、管道、钢结构区场(厂房)、临时建筑物(工棚)、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农业设施等进行承压隐患排查,做好防范准备,确保人员安全。
(五)社会动员
各村、相关单位要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公共区域划分成若干铲冰除雪责任区,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包保负责制和网格化管理,动员广大居民、志愿者清扫积雪。
四、预警预防机制
乡应急办负责全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信息接受、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乡政府有关部门和乡应急办应制定好监控方案和程序。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各村、乡直乡办各单位应当立即将详细灾情报告乡低温雨雪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保能够快速传递信息、快速应急救援、快速及早处置,把灾害事故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五、应急响应
(一) IV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乡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召开乡指挥部会议研究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制定印发应对工作通知,下发各村及乡直乡办各单位。同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先期处置,强化交通疏导,保障铜老路、乡南北路、乡村主次干道和各渡口等安全通行。
2.各村、乡直乡办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联络畅通。
3.各村各单位组织开展政府广场、集贸区场、人行便道、街巷等公共区域的积雪清扫,保障居民安全出行。乡城管、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沿街工商户清扫积雪。
(二) III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乡指挥部启动III级响应。在IV级响应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乡派出所加强治安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疏导工作。
3.各村和乡城建站加大主次干道铲冰除雪作业力度,组织园林单位加强道路绿化巡查,做好树木除雪降压工作,及时清理路面倒伏树木、断枝。
4.乡公路站加强县道、县乡道、农村公路巡查,组织应急队伍开展桥梁、陡坡等危险部位铲冰除雪作业,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对被困公路上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加大运力调度,及时做好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
5.各村及民政、城建、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相关设施和建筑安全巡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6.供水、供电、通信等单位开展设施、线路巡查,及时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正常生产与供应。
7.乡民政部门适时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8.乡卫生院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力量,及时开展受伤、冻伤人员院前急救、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9.乡应急指挥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进展情况。
(三) II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乡指挥部启动II级响应,在III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乡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对工作。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
2.乡指挥部统一调配区域内应急资源,启用乡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
3.各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等户外活动。
4.乡市场所等部门组织调度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证市场平稳供应。乡民政等部门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四) I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乡指挥部启动I级响应,在II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联合办公,向社会公布有关热线电话。
2.乡指挥部发布全乡抗雪防冻社会动员令。紧急动员全乡各方面全力以赴“保民生、保安全、保畅通、保供应、保生产”,全面开展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工作。
3.配合区政府落实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着力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4.乡宣传部门邀请区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救灾行动。
5.有关部门、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志愿者行动和送温暖活动,支援重灾区抢险救援工作。
6.乡内工程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教育部门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必要时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7.乡财政分局按程序启用应急准备金,协助相关单位实施应急征用。乡相关部门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8.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应急行动。
六、应急终止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结束、灾情得以控制、道路交通等秩序恢复以及救灾工作稳定后,由乡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区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立即向社会公布。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乡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消除灾害事故后果和影响,帮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保证社会稳定,迅速恢复正常秩序。
(二)总结评估
较大级别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结束后,各村、各单位对各自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改进防御与处置措施、修订预案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并报送乡应急指挥部。
(三)责任追究
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乡应急办会同通信部门利用有线电话、移动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保证应急参与部门之间联络通畅。
(二)应急支援与保障
1.救灾资金保障
乡政府根据强降温降雪灾害情况,做好救灾资金争取工作,根据申报及上级批准意见,将有关资金及时拨到位。
2.救灾物资保障
民政办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调拨制度。各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保证专项应急物资的储备。
3.救灾装备保障
各村和乡直乡办单位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对因低温冰冻雨雪灾情引发的路段坍塌现象进行维修和管理,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4.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冰雪灾害事故后,乡应急办根据需要及时协调派出所提供运输保障。派出所需要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灾特别通道。公路站、船舶站对积雪、结冰道路迅速组织进行除雪破冰工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5.医疗卫生保障
乡卫生院及其他村级卫生室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救护工作。
6.社会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提供物资、资金以及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和专业队伍为主题、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救援动员机制。
九、附则
(一)本预案是指导各村、单位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乡应急办根据每年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报乡应急指挥部批准。
(二)本预案由乡政府应急办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寒潮低温的应急预案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德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县以外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县与外县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县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依靠科技、有效应对。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筹>、管委会)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2.1应急指挥机构
县政府设立临澧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必要时由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分管副部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县人武部军事科、武警中队、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卫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县旅发办、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人民银行、县红十字会、县供电公司、县消防大队、临澧火车站、新安火车站、中石化临澧分公司、中石油临澧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相关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县指挥部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2.2.2县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邻区县的联动协作机制;传达县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应急工作动态,督促、协调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汇总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公安、武警参与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保险单位积极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督促、指导保险公司做好灾区保险理赔和给付服务工作。
县人武部军事科:办理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武警中队: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委宣传部: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县发改局:汇总、上报灾情,统筹安排并督促落实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及投资;监测监管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请上级部门批准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市场稳定。
县科工局:协调有关工业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煤、电、油、运正常供应工作;协调相关电力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做好相关防灾抗灾物资储备和有关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教育局:协调、组织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依法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疏散和转移受威胁的群众。
县民政局:及时核实灾情,组织、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县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应对及救灾所需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县环保局:监测和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和风景名胜区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及时抢修受损市政设施,确保城市供水、供气设施和城市桥梁等正常运行。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清运。
县交通运输局:维护公路、水路运输秩序,组织、协调运力运输救灾人员和物资;配合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指导、督促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通行、养护管理工作。
县公路局:组织实施干线公路除雪除冰和路面养护工作;协助交通、交警等部门做好相关交通分流、交通管制和保畅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滞留在干线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做好干线公路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水利部门管辖的水利设施及小水电系统的安全工作。
县农业局:调查核实农业灾情,负责农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农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林业局:调查核实林业灾情,负责林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畜牧水产局:调查核实畜牧水产灾情,负责牲畜、水产品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卫计局:负责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商务粮食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供应,确保市场正常运转;做好粮食储备和市场粮情监测工作,组织协调灾区粮、油加工、供应和市场调控,保障灾民基本生活所需粮、油供应。
县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路面应急措施。
县安监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囤积货物、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灾区市场正常秩序。
县广播电视台: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县旅发办:协助做好旅游景区安全监管,指导、协调旅游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知识的宣传和游客、旅游从业人员的疏导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收集和分析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县人民银行:协调组织金融各单位积极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红十字会:筹集救灾款物,开展社会募捐和救灾救济工作;组织红十字医疗队参与灾区伤员救治。
县供电公司:及时抢修所辖电网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灾及重点部门和居民生活电力供应。
县消防大队:参与铲冰除雪、险情隐患排查及抢险救援,协助做好被困人员的疏散营救等工作。
临澧火车站、新安火车站:协调、联络相关铁路单位加强铁路安全监管,及时组织抢修受损铁路设施;妥善安置和转送各铁路站因灾滞留旅客;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输抢险救灾的物资和人员。
中石化临澧分公司、中石油临澧分公司:确保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优先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车辆用油,必要时组织流动加油车对因灾滞留高速公路的车辆补充燃料。
2.3 专家组
县指挥部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为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3.1监测预警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筹>、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要不断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及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按照《湖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改、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分析预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造成的影响及危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2预防行动
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为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县指挥部可视情况提前或延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
各地各部门在防御警戒期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各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收集工作,研判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
(2)县气象局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通报相关部门。
(3)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落实灾害防御措施,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
(4)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3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要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发生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受灾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筹>)和县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初步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并做好信息的续报、终报工作。
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和地点、影响范围、已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已经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下阶段工作措施及需请求解决的事项等。
4.应急响应
4.1灾害分级
按照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4.1.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在0℃以下,且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造成本县境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力设施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造成本县境内主要城镇城区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4.1.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直径5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8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造成本县境内高速公路或国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主要火车站大部分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致使本县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造成本县境内主要城镇或2个以上5个以下乡镇(街道<筹>)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本县境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4.1.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出现直径在1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0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3)造成省市内高速公路网、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影响省内主要火车站正常运行的,致使本县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范围较大,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各主要城镇或高速公路上,或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堵塞道路通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网减供负荷达90%以上,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5个以上乡镇(街道<筹>)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4.1.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出现直径在2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2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亿元以上。
(3)造成省内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致使省内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县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对全省电网、华中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全县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分级响应
4.2.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灾害发生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筹>)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本地区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2.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Ⅲ级)
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全县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县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部门通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情况,发改、科工、公安、住建、交通运输、铁路、电力、通信、农业、林业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防御对策。必要时,县指挥部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2)县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县指挥部指示、决策的传达以及灾情和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调配抢险物资,协调救援力量,联系公安、武警等力量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灾害防御信息以及政府应对灾害的工作情况,引导公众主动、积极防灾抗灾。
(3)灾害发生地区乡镇县人民政府(街道办<筹>)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及时动员部署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4.2.3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Ⅱ级、Ⅰ级)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县指挥部做好先期应对处置,并迅速向省市指挥部报告,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
4.3.1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巡查,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保障,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3.2处置措施
(1)气象监测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信息。
(2)人员转移安置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力量转移居住在危险地区的群众,民政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视情提供生活必需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用于转移人员的安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安置滞留人员,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医疗卫生救助
卫生计生部门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因灾受伤人员,为因灾受伤人员、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因灾受损人群、滞留旅客等进行心理干预,对灾区进行消毒、疫情监控,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4)交通疏导
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对因灾受损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交通大动脉畅通;住建、城管部门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市主要道路通畅;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与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气象等部门的配合,做好交通分流组织工作,视情采取“重车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警车开道、集中护送”等措施,确保运输正常;铁路部门开展铁轨积雪清除,加强设施维护,调集运力,确保人员和物资运输正常。
(5)基础设施抢修
交通运输、电力、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及时抢修因灾受损的公共设施,尽快恢复各类公共设施基本功能,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6)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做好重点部位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的秩序维护,特别要做好人员大量滞留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的治安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物资、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3.3扩大应急
当灾害影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超出本县应急处置能力范围的,县指挥部可报请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或协调相邻区县给予支援。
4.4社会动员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抗灾救灾,为抗灾救灾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社会车辆、物资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5信息发布
县、乡两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会同本级政府新闻办公室,按照《临澧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及应对工作情况。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职责分工,通过有效途径向公众发布信息。交通运输、铁路等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发布交通运输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临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常德日报临澧站、临澧县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114查号台或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
4.6应急结束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处置
5.1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委、县政府。
5.2恢复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统计汇总灾害损失,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尽快恢复当地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民政、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协助地方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争取和及时下拨恢复重建资金。
电力、交通运输、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尽快恢复其正常运行。
5.3保险理赔
县政府办、临澧保险行业协会督促、指导保险公司依法及时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和给付工作。气象等部门为保险企业的保险赔付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和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积极支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
6.2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6.3基本生活保障
发改部门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依法依程序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科工、商务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住建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6.4物资装备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尤其是交通运输、住建、电力等部门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发改、科工等部门组织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盐业等企业,确保煤、电、油、盐等物资的市场供应,特别要做好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所需电力的供应保障工作。
6.5交通与通信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力,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的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
6.6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业务培训,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7.2责任追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或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政府办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乡镇(街道<筹>)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寒潮低温的应急预案13
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天气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该应急预案,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厂部冬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厂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其中厂长、书记任组长,副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党政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基本内容
1、低温雨雪天气,进行户外正常巡视,应注意防滑跌防坠落,防止造成人员意外伤害。
2、低温雨雪天气,确需进行室外检修施工作业,应在管理人员确认现场施工条件合格后,并在其现场监护下施工。
3、低温雨雪天气,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所辖责任区范围(包括生活办公区、办公楼道路),安排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必经路面、平台、楼梯处的积雪积冰,留出通道,必要时撒上锯末或铺上防滑垫以防滑,上下楼梯时要抓好扶手,防止人员滑跌。
4、低温雨雪天气,职工上下班期间要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尽量搭乘厂内通勤车,当自驾私家车、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上下班时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5、低温雨雪天气,职工注意身体防寒保暖,避免因在室外行走通行、搬运物品、爬高上低时缩手缩脚,出现事故。
6、低温雨雪天气,拖拉机、运渣车、运煤车、检修用车司机在通过灰渣、煤场、河下道路时要小心驾驶,谨慎行车,避免急刹车、急转弯。
7、低温雨雪天气,关好门窗玻璃,避免厂房内部环境温度过低,放尽管道容器内部余水,以免冻坏设备。
8、低温雨雪天气,应尽量走室内楼梯通道,主控室、升压站、锅炉房周围的安全通道必须铺设防滑垫,以免滑到摔伤。
二、发电部冬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通用安全预案:
1.冬季天气逐渐转凉,设备及管道的防寒防冻工作应纳入重点工作日程,对缺损的保温及时联系修复,设备检修隔绝务必放尽余水、余汽,防止存在流动死区造成设备冻裂,对室外的设备尤其重点考虑。
2.天气寒冷严密关闭主厂房各门窗玻璃,并定期检查,对损坏的及时联系修复或更换。
3.加强对辅机冷却水的巡视和检查,保持一定量的出水,发现有管路堵塞或泄漏,应及时联系处理。
4.空气湿度增大,要加强对电动机绝缘的监视检查,启动前要测试绝缘合格后方可送电。对于潮湿环境中的电动机,则应增加测量次数,不合格的及时联系维修烘烤,同时尽快消除潮湿因素。
5.雨雪天气检查厂房各处是否漏雨,对漏点标记并上报;同时做好电机、电动门等设备被淋湿的防范措施。
6.各辅机润滑油的牌号要随季节转换及时更换,以保证设备良好润滑。
7.雨雪天气进行户外巡视,注意防滑防跌,防止造成人员意外伤害,尽量走室内楼梯,上下楼梯要扶好扶手,对于不牢固的扶手及时上报处理。
8.大雪过后,各班组应及时清理主要通道上的积雪,以防人员滑跌造成伤害。
9.巡回检查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要保证巡视次数与质量,发电部将继续执行设备挂牌抽查制度以监督执行效果。
10.巡查时至少两人一组,加强班组、专业成员间的安全自保、互保、联保意识。
11.秋冬季节天气寒冷职工要合理安排休息,保证充足睡眠,杜绝精神状态不佳影响安全生产。
12.密切关注职工思想动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防低级错误的发生。
13.观察辅机油位要细致,不能走马观花,应根据油窗、油位液面的轻微波动来判断真实油位,同时利用摸、听、闻的检查手段,加强对电机、轴承温度、运转状况等方面的监视。
14.进行设备巡视时的劳保穿戴和防护器具要齐全,并配带手电筒、听针;遇有如照明不足、通道上存积的少量杂物、障碍物等,要随手处理,不留安全隐患;对发生泄漏的设备进行检查时,靠近前要观察好安全通道,再进一步实施检查。
15.继续组织开展专业和班组安全自查工作,做好设备危险点预控,做好设备的安全隐患、缺陷的发现、排查、消缺工作
16.监盘人员操作时要精力集中,随时注意运行参数的变化,及时做好对应调整,发现运行参数异常在调整无效后,要及时汇报值长。
17.做好各类突发事故的预想,操作时要严格按要求做到勤调整、细调整、小范围调整。
18.提高班前会的质量,坚决贯彻执行班前会“五讲清”(讲清当班工作任务、内容;讲清工作现场条件、作业环境、系统设备状态;讲清“两票”或安技措的使用和执行情况;讲清检修(操作)设备名称、编号、位置和隔绝要求;讲清有关劳保穿戴等安全注意事项。班组之间做到信息通畅,防止交接不清。
19.对一些带“病”运行设备,要重点加强检查,并及时汇报,采取措施,做好事故预想工作。
专业安全预案:
1、锅炉专业:
1)调整好适当的送煤风风量,特别是当发现落煤管有粘煤现象发生时要加大送煤风风量,以防止造成斜管堵塞。
2)加强对给煤机落煤管的检查力度,应定时检查清理落煤直管,勤检查落煤斜管。
3)在给煤机就地处准备好铁锨、长钢筋等工具,以便于发生棚煤时能及时处理。
4)给煤机周围应无杂物、照明充足,处理棚煤、堵煤的人员劳保穿戴要整齐,严格遵守《安规》中的有关规定,不准用身体顶着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着工具以防打伤。
5)加强对运行参数的调整,特别是发生棚煤、堵煤时要做好防止灭火事故的防范措施。
6)加强对运行中辅机轴承冷却水的巡视和检查,保持一定量的出水,发现有管路堵塞或泄漏,应及时联系处理。
7)检修炉要在规程规定时间内将炉水放尽进行隔绝,排污门、疏水门全开,尽可能把各管路、联箱等部位余水放完,必要时在无检修工作时间段内,关闭锅炉所有挡板、风门、人孔门等,以确保受热面管路以及其它要害部位的防寒防冻。
8)停运炉的高压流化风机润滑油站加热和循环要定期投入,保证停运炉辅机正常完好备用。
9)锅炉各水压表、汽压表、流量表、水位计管路应在设备停役后,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将管路余水放尽。
10)遇有雨雪天气后要及时清理安全通道,避免出现人员滑到、跌伤现象。对于大雾大风的天气,人员巡检时要注意安全。
11)空压机房、燃油泵房等现场门窗应完整,玻璃齐全,关闭严密。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保持室内环境温度不低于5℃。
12)各储气罐按要求定期放水,以防放水阀冻住不能放水。
13)灰库冲洗地面用水管,不用时应保持小流量开度,以防止水管冻住不能使用。
14)将启动炉放水做好防冻措施。
15)灰库、渣仓工作人员每天必须把洒落的灰、渣及时清理。
16)灰库、渣仓工作人员每天及时清除路面冰雪积水,确保路面无积雪、积冰。
17)及时修复路基缺口或防护设施缺口,对因气候因素不能及时修复的,设置警示标志,提醒灰渣车辆注意安全。
18)遇到雨雪天气,楼梯有积水并结冰时必须在楼梯踏步上撒锯末或采取防滑措施。
2、汽机专业:
1)各岗位检查关闭汽机零米层、运转平台、除氧层及河下泵房的窗户,做好设备防寒防冻工作。
2)各岗位仔细排查厂房内外设备及管道保温是否完善,缺损填写保温单,设备及管道内余汽、余水应放尽。
3)厂房内环境温度0℃以下时要及时投入供暖,供暖汽投入后应检查。
4)厂房内地面清扫干净,不应有积水。
5)冬季冰点温度下,冷却塔易发生结冰现象,应注意填料、进风窗等结冰问题。发现结冰可轮换停运风机运行进行化冰;
6)根据循环水温度及时调整循环水压力,保证凝结水硬度0μmol/L,超标应及时找漏,机组真空在合格范围内(-0.094—-0.097MPa)。
7)加强循环水管线的巡视,重点关注循环水管道上伸缩节及限位装置的情况。
8)汽机厂房顶部的通风机要保持完好备用,保证在运转层蒸汽过大时投入使用,以消除运转层凝露现象。
9)零米层东门定时开关,保证厂房内环境温度在0℃以上。
开关时间:9:00~11:50
14:00~16:50
10)减温减压站供汽执行供汽规定及措施.
3、电气专业:天气逐渐转凉,巡视重点是电气充油设备的运行工况,发现电气充油设备油位降低、渗油、漏油等情况,应及时填报缺陷,并采取措施配合检修消缺。
1)密切关注各电气开关室电缆沟内进水情况,及时开泵排水,保证电缆不浸泡在水中。
2)加强设备绝缘测试,各电气设备停运24小时后重新启动要测试绝缘合格方可送电,测试不合格要及时联系维修烘烤,直到合格为止。
3)遇有阴雨天气,空气湿度大或处于环境潮湿的电动机(如#1、#2凝泵)启动前要测试绝缘合格后方可送电。
4)对于环境潮湿的电动机,则应增加测量次数,对不合格者及时联系维修烘烤,同时尽快消除潮湿因素。
5)遇到阴雨天气,随时对停运电动机绝缘进行检查和监测,并采取有效防雨措施。
6)大风前应检查室外配电装置周围有无可能被大风刮起引起短路的杂草、物件等。
7)下雪时,检查变电站套管、端子落雪后是否立即融化,有热气现象,有无冰柱及放电闪络现象;加强变压器油温监测;并经常检查GIS气室压力情况等应正常。
8)气温剧降应检查注油设备的油位不能过低。
9)大雪天气应及时将升压站内的道路、主要通道上的积雪清除,以防人员滑跌造成伤害。
10)各种电气倒闸操作应严格执行操作管理制度,现场操作严格执行“三核对”,认真合理使用安全工器具,确保各项操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11)雨雪天气,做好联络线因故障跳闸的事故处理预想工作。
4、输煤专业:
1)煤场来煤要及时转堆,要尽量保证合理堆放,向棚内集中,用煤遵循先外后内原则。
2)煤场各排水沟要经常清淤,确保畅通,各处屋顶落水管也要定期检查,确保排水正常。
3)及时清理输煤车间各走道、楼梯上的积雪、积水。人行道不得用水冲洗,以防上冻造成滑跌。铲车及时清理煤场积雪积水。
4)各处可能造成冻害的部位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管道阀门损坏。确保室外供水管道阀门保温齐全。
5)各台排污泵要定期试转检查,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
6)各岗位人员不当班时注意良好休息,在当班期间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集中精力杜绝误操作或其他违章违纪行为。
7)每班班前会、安全例会要对季节性生产特点有所重点强调。
5、化水专业:
1)对已投运的絮凝池,每班要逐个开启排污门1次到2次,每次开启时间可以很短(全开到全关一次),但必须要开启,以防排污门冻坏。未投运的絮凝池,为了防止进水管路冻坏,要求每班投运一段时间,以带小流量保证水池及管路内的水流动为主要目的。
2)加强煤质、水质、油和蒸汽品质的监督工作。
3)在冰冻天气来临以前,检查化水所有室外设备、管路,有余水的地方要放尽余水,主要设备为罗茨风机和管道泵、中和泵等设备。
4)及时检查化水综合楼实验室、水处理车间、综合泵房、循环水加药间等室内门窗关好,有暖气管道的地方,暖气要正常投运,防止设备冻坏。
5)再生进酸碱液由于温度低,再生液与树脂的交换效果差,为了保证效果完好,要降低再生液速度,延长时间。
6)外面水力池水位要保持高出斜板液位,防止其冻坏。
7)由于下雪天运输困难,对化学药品方面,在规定的范围内(酸碱、混凝剂)及时填单至供应站,以保证药品能及时到货。
三、设备管理部冬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加强备品备件管理,确保应急检修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冬季应急检修的材料准备工作,重点做好输煤系统、灰水系统、锅炉汽机等各种辅机的应急检修的材料准备工作,积极同生产物资部联系,保证各种材料及时到货。
(二)加强冬季应急检修的人员调度管理
部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及各专业班组长、安全员,部门特种车辆驾驶员必须保证通讯系统24小时畅通,遇有紧急情况,由部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
(三)做好应急检修工作的安全防范工作
1、部门及各专业做好应急检修的人员力量配制,应急检修人员必须按照新庄孜电厂及设备管理部关于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开展好应急检修的准备工作,如工作票的办理、安全技术措施的办理及宣传贯彻等。
2、加强特殊部位检修施工的过程管理,如输煤行车(滑线)检修、河下泵房设备检修、锅炉除尘设施室外检修等,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力量配置,坚决做?
(四)做好雨雪天气的防滑跌工作。
1、各专业要做好雨雪天气的防滑跌工作,认真开好班前会,做好危险点预控,要根据工作情况,避免冬季雨雪天气的室外作业。检修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劳保穿戴整齐,禁止奔跑,做好自保、互保、联保工作。
2、雨雪天气,部门各专业职工上下班途中应搭乘厂内班车或步行,避免骑自行车及摩托车,防止滑跌。
(五)做好冬季应急检修工作的工器具管理
各专业要做好冬季应急检修工作的工器具管理,各种工器具要认真检查,确保良好备用。
(六)做好应急检修工作的安全技术支持工作
部门及各专业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对出现的冬季应急检修要做好安全技术支持工作,做好相关的分析、总结及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四、生产物资部低温雨雪天气进煤及其他物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生产物资方面:
A、提前储备,要求生产单位对消耗性物资在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储备充足。
B、非紧急物资,尽量不安排在恶劣天气进货。
五、综合办公室低温雨雪天气安全行车管理预案
为加强冰雪天气下电厂运行班车的管理,确保安全行车和职工上下班,制定如下保障措施。
一、预控措施
1、班车车辆所属单位、用车单位必须提高对车辆行车安全工作的认识,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2、防止“五漏”(油、水、汽、电、风)和“五不出车”(刹车不良不出车;转向系统有故障不出车;喇叭不响不出车;灯光不亮、雨刷不灵不出车;安全设备不齐全或无效不出车。)
3、不准驾驶与证件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4、严禁酒后开车;
5、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食和闲谈;
6、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7、必要时,使用车辆专用防滑链。
8、严禁车辆超员行驶。
9、驾驶员应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行车前要认真检查,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有效。
二、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
组长:程东义13956416343
成员:陈鹏13500573426、
曹光友13956456678
(二)应急救援分工
组长: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负责同交通部门、车辆所在单位的联系、沟通,提供相关物资、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
组员:
(1)参与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编制并现场指导实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
(2)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制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参与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
(3)负责督促车辆所有单位落实和提供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使用。
(三)应急救援资源的使用
在发生冰雪交通阻碍时,职工班车驾驶员要及时同应急小组联系,同时充分做好乘员的防寒保暖、安置工作,应急小组要及时联系其他车辆对乘员进行转运,确保转运及时有效。如发生交通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做好人员的疏散、分流工作,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请求支援,如医院急救120支援、公安警力110支援、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支援等。
(四)应急救援通讯联络系统
应急救援通讯联络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联络途径如下:
1、应急联络救援电话:
新庄孜电厂办公室电话:xxxxx
办公室主任手机:xxxxxxxxxxx
2、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
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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