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时间:2020-11-10 13:18:4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中学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范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学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中学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范文

  中学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1

  一、制订本预案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可能引发校内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1、课间学生追逐打闹;

  2、学生自行到校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

  3、体育活动中不慎碰到、摔倒;

  4、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失修或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

  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6、实验缺乏指导、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预防方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四、处理程序:

  i、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伤势严重的送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和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教育局业务科室,重大事故立即电话报局办和业务科室,事后再详细书面汇报,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一般由校长、副校长、政教主任、年部主任等组成)。

  5、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两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不威吓逼供)。

  ii、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iii、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数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家长收到补偿金后均要出具收条。

  3、保险理赔。提供以下材料给保险公司: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及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中学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根据把各项准备考虑在前、研究在前、落实在前的原则,特制定我校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二、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类型、相关责任人及职能部门

  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学生上课安全(尤其是体育课、体育选修课和体育训练及实验课)。谁上课谁负责,上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教务处)

  2.学生活动安全。谁组织谁负责,活动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活动组织处室)

  3.学生课间安全(含大课间、午间在校、下午放学时段)、上下楼梯安全: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政教处)。

  4、学校运动会安全。比赛项目裁判、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政教处)。

  5.学生上、放学学校大门口交通安全,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6.校园设施安全。谁管理谁负责,相关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7、外来人员进校制造的人身伤害安全,门卫保安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8、食堂卫生安全。食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三、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伤害等级程度和处置程序

  (一)伤害事故等级程度的判定:

  1.一般伤害事故:轻微的碰擦等导致的皮外伤等。

  2.伤情较重事故:个别学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与报告处置程序:

  1.事故发生后,首遇教职工(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同时将事故发生情况及时报告给相关责任人和职能部门。

  2.责任人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伤害事故等级,及时决定如何进行现场处置。

  (1)一般伤害事故处置程序:

  首遇教职工(第一责任人)立即报告班主任,由校医进行现场处置或者直接送医院,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同时报告职能部门和分管校长。随后相关处理事宜参照下款“伤情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置程序”的有关步骤进行。

  (2)伤情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置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职工(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和职能部门、分管校长。并视情况紧急程度可直接拨打120,或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直接护送当事人到医院救治,必要时寻求警力支持。在无力救助时,保护现场,不轻易搬动伤者。

  第二步:班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应在第一时间与首遇教职工(第一责任人)汇合,指导救治工作,并及时向校长汇报。在送诊途中,由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征询家长意见,到家长指定的医院就诊。情况危急时,直接与医院联系,要求开通绿色通道,争取抢救时间。

  第三步:学校在充分尊重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协助医院开展救治工作,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汇报区教育主管部门。

  第四步:在调查了解事发情况、明确责任人的基础上,及时告知责任学生的家长,说明情况,并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及时到医院与对方家长见面,协商处理治疗事宜。

  第五步:紧急救治工作开展的同时及结束后,学校相关部门要立即安排人员向现场师生了解情况,查明事发原因,并收集有关材料(笔录和知情人的签字证明材料),第一时间掌握准确客观信息,为后续责任认定、相关处理提供证据。

  第六步: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对受伤(发病)学生和家长及时慰问,稳定情绪,做好真诚细致的疏导解释工作。有责任学生的,班主任要及时督促责任学生家长采取积极态度,与对方家长沟通,处理好善后事宜。

  第七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并协调处理保险赔偿事宜,并及时做好登记备案。

  第八步: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公开信息,掌握舆论主动。

  四、关于事故报告

  1.属于情形严重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

  2.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等。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五、补充要求

  1、学校成立学校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级部主任为成员,负责领导督促协调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做好学校意外伤害事故的妥善处置。

  2、关于事故的事后处理要依照和遵循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程序(见附件)进行。属于一般伤害事故,或较严重伤害事故但当事家长通情达理、支持配合的,原则上由班主任、责任教师、级部主任协调解决,必要时相关职能部门、分管校长参与;属于严重伤害事故或虽属一般伤害事故但经多次调解当事家长仍不认账、不配合的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统筹,成立专门事故处理工作小组进行协调处置。对事故的处理过程及结果情况相关责任人、职能部门务必要做好记录备案,做到有备无患。

  3.学生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教职工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对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置要强化生命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协调意识,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责任落实,既要依法依规晓之以理,也要感情交流动之以情,以合法合情合理妥善处理为最终目的。对推诿、失职、躲避、耽误、不上心、不尽力等落实责任不力人员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对积极主动、用心尽力及时化解矛盾、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中学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3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

  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就近、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和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

  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告区青保办和相关科室;重大事故立即报区局办、区青保办和相关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由青保办统一向有关保险公司上报备案。

  4、启动处理应急小组。

  5、调查取证。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方可。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户口、开学和工作等方面;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可由区青保办调解解决原则。

  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可由区青保办介入调解解决。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区青保办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青保办盖章。

  (5)学校帐号。

  (6)平保理赔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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