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协议合同

时间:2023-06-07 10:30:2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代理协议合同范本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理协议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代理协议合同范本

代理协议合同范本1

  甲方: (被委托方)

  乙方: (委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梅赛德斯奔驰 GL350 越野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对外定货,代理乙方进口报关、报检、进口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海关代征消费税等由乙方汇入甲方账号由甲方代缴;同时为了简化程序,上述三税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乙方或乙方所委托报关,报检单位,可以代甲方缴纳。(报关费乙方自理)

  二、甲方按进口金额的1。5%向乙方收取手续费并按乙方指定的`汽车销售公司开据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按海关税率金额计算,手续费按实际金额收取)。

  三、根据外汇管理规定,乙方自行开出信用证,自行凭海关报关单付汇核销联及相关单据等对外付款。

  四、乙方同时委托甲方协助落实最终用户,并直接销售,款项另行计算。

  五、乙方对进口车辆的质量问题负责,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商的索赔工作,索赔收益归乙方(乙方承担国内客户相关费用)

  本协议壹式叁份,有效期同许可证有效期一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代理协议合同范本2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做区域 系列产品代理商。甲方按全国统一代理价供货给乙方,产品报价见附页一。

  2.乙方内部必须做好对甲方产品最低报价的保密,零售价格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价格,并不得低于最低售价销售,甲方如因市场变化发展需要调整售价,则甲方有义务提前天通知乙方。

  3.乙方按最小订购量(单次台)以上提货,款到发货,即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产品邮寄给乙方。甲方汇款银行资料见附页二。

  4.发货方式:航空、中铁、公路等。

  5.乙方有义务监督当地市场宇宙产品的最低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最低售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如产品统一调价,则甲方对乙方在调价之日前一个月内的最后一次提货给予补差价。甲方新产品出来时,若乙方旧型号的产品出现滞销,一个月内可补差价向甲方提出调换。乙方必须保证所调换产品完整无缺。如产品彩盒、配件等已有所缺损,乙方则需向甲方支付所缺附件的成本费。

  7.为充分保障全国各地经销商的利益,也为更好贯彻价格统一原则、规范市场,乙方只能在协议中规定的地区销售,如出现产品“窜货”现象,甲方则有权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警告→处罚倍的.价钱,取消代理资格”。

  8.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甲方将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图及相关资料,乙方如需搞产品促销活动,甲方将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配合。

  9.乙方售出的产品,产品出现故障时,乙方负责帮客户更换新品,并寄回甲方更换。

  10.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务,服务条款见附页三。

  11.协约期限从_年_月_日起到_年_月_日止,合约期满后,若双方对合作无异议,此合同自动顺延。

  12.签订协议后,乙方须在协约地区范围内发展多个分销点。乙方每月销售量须达到台以上,如果乙方连续两个月平均的销售量达不到台,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和保留发展其他代理商的权利。

  1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解决。

  14.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有效,未尽事宜,由双方负责人协议解决。

  15.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代理协议合同范本3

  委托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m。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人。

  第三条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日/□月)

  (三)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乙方在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建设网查询),账号为:,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____(¥:)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代理协议合同范本4

  协议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

  乙方: (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出口渠道、在营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总则

  本协议为建立甲、乙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总协议,甲、乙双方将就每一批实际出口的货物签订具体的《收购合同》;双方所签订的每一份《收购合同》均自动受本协议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为准。

  二、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产品,有关产品的具体数量、质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目的港和保险等条件,由甲方与外商自行协定并且直接对外商负责。因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等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负责根据其与外商商定的交货期安排生产,并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出口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装箱情况等资料,并提供《商检换证凭单》,以便乙方按此资料向海关申报及履行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不符,而造成海关扣柜或处罚时,由此造成的延误船期和延期交货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及其带来相应损失。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承担各自责任及费用。

  3、甲方负责安排远洋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船订仓事宜,并及时将船公司提柜纸传真给乙方,并告知该船的截关日期;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柜纸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厂至深圳码头的'拖车,并承担此段的拖车费用;乙方负责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并办理有关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报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出口货物装柜后按照实际装柜情况填制《收购合同》,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盖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装箱资料后,应及时对甲方的出口业务免费制作全套单证。并安排报关出口。若非客观原因造成出口耽误而引起客户索赔,乙方应负责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衍生之费用。

  三、退税

  1、退税由乙方办理。

  2、甲方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在此之前,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支付相关《收购合同》中规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十日内未能将上述票据交付给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的审查,则甲方无权依据《收购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购合同》规定的税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应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应外汇款项按照 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或

  (2)乙方在收到外商开出的、以乙方为收益人并为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信用证金额的%按照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或

  (3)乙方在相关《收购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购合同》项下货款总额的%支付给甲方作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1)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或

  (2)乙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外商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得到开证行承兑后三个工作日内,《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无定金货款支付:

  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在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的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五、收汇

  甲方应确保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内将全部外汇货款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核销外汇。如外商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外汇货款,则:

  1、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同时甲方负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该笔货款的义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无义务按其与甲方所签订的收购合同支付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导致乙方不能核销外汇遭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六、核帐

  1、甲、乙双方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并就未能及时按照本协议及《收购合同》执行的问题(如增值税票的提供、延迟收汇等)进行磋商,提出双方均可接受的处理意见。

  2、甲、乙双方就每月核帐结论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作为下个月核帐的基穿

  七、其它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必须绝对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间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户的有关商业资料(办理出口许可证、报关、外汇核销等手续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除外)。

  2、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或汇率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协议书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6、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甲方: 乙方: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公章: 公章:

代理协议合同范本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址) :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广东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主任

  地址: 市 区 路 号 楼 室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与(案件对方当事人名称) (案

  由) 案件纠纷一案,根据《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案件对方当事人:

  案由及诉讼标的:

  审理机关:

  审 级: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为以下第 项,1、一般代理( )

  2、全权代理包括: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诉讼请求;

  提起反诉;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上述案件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 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乙方律师联系方式为: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纪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但乙方律师因为开庭冲突、疾病等原因,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乙方应配合办理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否则视为无故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人员的联系方式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和期限为: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本合同终止或者提前解约的,双方应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中山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费用;

  (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币由乙方包干使用上述第2项工作费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则无论乙方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三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机构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以保险机构赔偿为限。不属保险机构理赔范围或超出保险机构理赔数额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解除、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及合同内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手机、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的次日视为送达,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发送时视为送达。通过电子邮件送达的,发送时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风险提示

  甲方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关证据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否则可能会因资料不实承担不利后果;此外,拟委托案件的处理结果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受托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竭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会对甲方做出任何的承诺,随着案件进展,受托律师还会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合同范本6

  甲方(投资者):

  乙方(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代理协议合同范本7

  一、服务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版权登记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具体商标参见第2条:

  2、委托事项具体情况:

  (1)版权权作品名称:

  (2)版权登记的时间: 个工作日

  (3)版权登记的类型:美术版权

  3、乙方受托事务:

  版权登记的咨询、检索、指导、;

  代理相关版权登记申请文书的制作、报送;

  代理相关版权登记书件的发放;

  反馈相关信息。

  4、客服电话:

  二、服务期限

  版权登记申请服务期限为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下发版权登记证书之日止。

  三、甲方权利义务

  1、授权乙方开展工作,适时了解工作的进展程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2、配合乙方开展工作,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甲方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按协议约定支付费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认真履行甲方委托的事项,接受甲方监督,及时回答甲方提出的问题。

  2、适时了解案件的进展程度,及时向甲方反馈信息。

  3、按协议约定收取商标局官费和代理费。

  五、服务费用、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代收官费+代理费:共计 元,即 元整(登记数量: 件,费用/每件: 元)。

  2、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3、乙方账户(附加付款凭证该合同生效):

  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卡 号: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能提供所需材料或未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由于甲方未及时支付费用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由于乙方未及时报件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的,乙方双倍退还甲方已付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不能归咎于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的,本协议自行解除。

  5、乙方未能尽到保密义务,导致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或者申请专利的信息泄露或者故意、过失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损害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直接销售额损失、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差旅费用等),且最低不低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费用的二倍。

  七、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获悉的有关对方技术、市场、客户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电子扫描件有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双方指定联系人变更的不影响合同履行,但须及时通知对方。

  本协议未明确事宜双方可在公正、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合同范本8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受托方: (以下简乙方) 地址:

  现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拥有 的所有权委托乙方代理营销策划推广事宜,达到如下协议:

  一、 委托合作内容和要求

  1、委托营销策划推广的项目位于湖南省

  2、代理期限:20xx年 月月

  3、代理性质:合作代理.即甲方负责招聘销售经理、策划经理各一名、置业顾问四名,将本物业的整体营销及策划推广业务,全权委托和承包给该两名专业地产营销策划人员(销售经理、策划经理)代理.

  ⑴.从工作人员正式进场日至项目正式开盘前(开盘以拿到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选定特定日期为准),甲方需负责所有营销策划人员每月工资(具体工资见附件).

  ⑵.项目开盘销售后当月,甲乙双方进行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次月甲乙双方聘用的所有营销策划人员每月的工资及提成(包括: 销售经理、策划经理各一名、置业顾问四名)将由乙方从甲方每月所结得的溢价部分及佣金自行支付乙方工作开支,直至项目售罄结案

  4、业务范围:甲方可商定预留本项目十套房子作为自主灵活处理权利,项目其余单元在国内范围无论以何种方式成交的`所有销售,均计入乙方的业绩和提佣范围.甲方预留低价成交的单元(10套),乙方将按折后最低总价计算佣金.

  二、销售价格、营销策划代理佣金结算支付

  1、结算底价按:

  经甲乙双方商定,项目住宅均价按/平方米进行市场销售。

  2、佣金提成:

  甲方收到购买方的首期款(商铺不少于50%,住宅不小于30%)后即纳入结算范围,甲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1%(税后)计提佣金给乙方。如销售形势较好,经乙方可提高售价,溢价部分甲方占60%,乙方占40%(税后).

  3、若买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租凭合同》后悔约。《商品房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其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

  4、结算时间:销售佣金及溢价部分每月月底30号前进行结算,于次月5号前甲方必须支付乙方全额佣金及溢价分成。

  5、佣金支付方式;现金人民币结算方式。 /平方米,商业门面按

  三、 甲方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该地段的平面图、项目规划图、等资料及合法证件的复印件,销售、租商合法性和物业的处理权由甲方保证、负全责任,并派专人与乙方沟通。

  2、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销售处,并负责销售处水、电、饮用水、电话费等硬件费用.负责每月月底(30号)前发放乙方所以工作人员工资.

  3、认真履行对乙方和客户的承诺,保证按时将本项目交付使用。

  4、负责在工作、公共关系等方面配合乙方销售的需要。

  5、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建议时,应在第一时间作出答复.购房定金及房款由甲方负责收取。

  6、甲方负责广告、媒体宣传及所需宣传制作费用,并审核监督乙方的项目策划方案及广告推广制作、媒体宣传效果。

  7、乙方的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必须严格执行, 甲方承担自发的费用。

  四、乙方责任

  1、乙方的招租宣传及对客户的承诺必须是甲方认可的条款,不得夸大欺骗客户。

  2、负责销售、招商人员的管理及业务指导,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

  3、派驻到甲方工作人员的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4、严格按双方议定的底价、付款方式销售、招租。

  5、乙方因自身经营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策划主要负责制定项目定位、推广计划、营销策划、广告方案、活动策划等综合业务.

  7、因甲方或者工程问题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

  五、违约责任

  1、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租凭合同》所得资金必须全部由甲方收取,凡发现乙方有故意挪用楼款、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即时终止乙方的销售、招租代理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不得以甲方代理商之名从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和损害甲方形象的违法行为。

  3、甲方不按合同有关条款将佣金及时支付乙方,每延期一天,罚取1%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从楼款、租金或定金中直接扣留乙方合理所得。

  4、任何有关工期、项目规划、质量等问题造成的纠纷,其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5、任何一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必须一次性赔偿对方人民币壹拾万元。

  6、该项目在五个月内未动工甲方向乙方支付15万元劳务费。

  7、因工程问题导致本合同终止,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其 他

  1、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竭诚合作,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果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代理协议合同范本9

  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指定地区进行市场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总则

  授权期限及区域 (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乙方 公司作为XX年度甲方产品在 的经销商,授权期限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月1日止。

  进货量及价格乙方首批进货数量不低于 台,代理商价格为 元。

  经销商注册乙方应向甲止提供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及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对于有能力推广自己品牌的企业提供oem业务,具体事宜另行洽谈)

  2 代理权益

  单次进货数量不低于 台。

  现款提货。

  甲方对乙方已订购产品提供三个月内一对一互换,一年内保修。

  3 价格保护

  若因市场需要甲方对 产品作价格调整时,甲方提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方案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在调价前一个月内按正常供货价格购进的`、尚未售出的产品,进行价格保护。特价产品和促销赠品均不享受价格保护。

  4 商务政策及支持

  订货规定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产品订货单,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盖章,连同汇款凭证一起传真给甲方,甲方在一人工作日内,将根据自己的库存情况,向乙方通报订单是否有效并实施发货。乙方在收到订货后,应认真填写收货回执单,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传真给甲方。

  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应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帐号,并于当天将付款凭证(汇票、电汇)复印件传真至甲方商务部门。

  运输费用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铁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若乙方对运输工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的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输出退货或者换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属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广告支持甲方应视其产品销售状况,给予乙方一定的媒体广告支持。甲方即将开通软件平台宣传、推广公司产品。

  5 管理与处罚

  区域管理乙方须在所授权的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超出授权区域从事批发和零售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实现处罚;若情节特殊严重,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料。

  价格管理对于低于甲方建议最低的统一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活动者,以及向其他代理以低于甲方对其供货价进行低价批发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实行处罚;若情节特别严重,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人资格。

  6 不可抗力

  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将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过对方,并及时向对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确认。

  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继续履行本合同。

  7 法律效力及违约条款

  甲、方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所属附件内容者,在接到利益受损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利益受损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及代理关系,并向本协议签约地所在地法院捍民诉讼以解决纠纷。

  8 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因为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受到甲方取消其代理商咨格的处罚,或者逾期未能续签,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9 其它事宜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甲方备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含产品报价清单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与合同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合同范本10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招标机构):

  委 托 时 间 :

  委 托 地 点 :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1、委托项目:

  2、 委托内容: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 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四、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七万八千元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代理费用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费用,待整个招标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费。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五、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

  传 真: 传真: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代理协议合同范本11

  第一条 总则

  本协议书于_年_月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法律登记注册的AC有限公司,其地址(以下称“委托人”),与根据法律登记注册的DF有限公司,其地址(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WZ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技术。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代理

  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于本协议期内总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 元支付。

  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条规定支付佣金,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条规定有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分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非经委托人预先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并将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项引进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颁布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仲裁。

  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 通知

  1 凡有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传递。

  1 凡有关通知、请求或其他书信往来,可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本协议的双方于首页所列日期签署,立此为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代理协议合同范本12

  甲方:

  乙方:

  为使翰林国际尾盘商铺运作更为专业、科学和实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公司(下称甲方)自20年5月15日起,正式委托新乡市丰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代理甲方翰林国际项目尾盘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特签定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基本概况:

  双方合作项目:翰林国际项目尾盘商铺

  项目地址:位于新乡市健康路与和平路交汇处西南角

  项目建筑面积:商铺共间,分别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工作内容:

  尾盘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含招商执行)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保证项目的销售合法性。

  2、提供售楼部搬迁、装修、装饰及办公用品给乙方至代理期满。

  3、负责项目办理房产证、借款等手续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一切有关项目之其他合同文件均须甲方签订盖章,乙方及其他任何个或单位签订盖章均无效。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地方、部门法规。

  2、乙方负责项目全程策划和销售代理。

  3、乙方负责承担在此期间项目招商、销售广告及推广活动的广告费用和营销人员工资费用。

  4、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署该项目商铺的`招商租赁协议,及协助甲方收取商铺租赁保证金和租赁租金。

  5、乙方有权在甲方审定的单价的基础上上浮单价,并适当打折,但打折后以不低于甲方认定的单价为限,除甲方特别许可外。

  第六条:乙方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佣金收取约定

  1、乙方的销售佣金以溢价形式提取。即所有可销售商铺的基本底价为/㎡,超出底价部分扣除营业税/㎡后归乙方所有。

  2、乙方的招商佣金提取每间商铺一个月租金。

  3、以上资金由乙方代收扣除佣金后转给甲方

  4、乙方在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按乙方应得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终止

  第八条: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签约地法院裁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均具同等法律约束力,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补充。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签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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