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合伙协议书

时间:2022-11-03 11:54:0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融资合伙协议书(通用11篇)

  在生活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融资合伙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融资合伙协议书(通用11篇)

  融资合伙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协议一致,就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名称或项目:工程承包. 主要经营地:大连。

  二、合伙期限:自20XX年3月4日起至三方散伙时止,合伙协议书。

  三、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5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0万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30万元。甲方与丙方的出资交到乙方保管。

  四、出资总额及各方占比: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甲方出资占50%,乙方出资占20%,丙方出资占30%。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五、盈亏分担比例:本合伙产生的盈利及亏损均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及分担。

  六、经营管理:合伙事务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及丙方不参与日常管理,如遇合伙事务重大事项的决定应经甲方和丙方的同意。

  七、入伙及退伙:新合伙人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本合伙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合伙人请求退伙的,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协议书《合伙协议书》。

  八、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和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九、财务管理:本合伙每年至少结算一次盈亏,并实际分配,经各方同意,也可不分配。

  十、违约责任:各合伙人未经全体同意,不得擅自处理合伙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按交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院管辖诉讼。

  十二、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适宜进行补充。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个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3月4日

  融资合伙协议书 篇2

  xx建筑工程公司(甲方)

  xx装修设计公司(乙方)

  为发挥双方的优势,共谋发展,并为今后逐步向组成集团公司过渡,双方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今后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装修设计任务均交给乙方承担。

  二、乙方保证,在接到任务后,将立即组织以高级工程师为领导的精干设计队伍,在0日提出设计方案,并在方案认可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图纸。

  三、为保证设计的质量,甲方将毫无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筑技术资料。

  四、装修施工队伍由甲方组织,装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组织实施。施工期间,乙方派出高级工程师监督施工,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五、甲方按装修工程总费用的千分之x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融资合伙协议书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

  二、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普通合伙)。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五、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出资评估

  1.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 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2.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 方以劳务出资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

  七、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八、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九、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益金%;

  (3)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如另有改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5.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 各自出资的比例 承担债务。

  6.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改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7.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十、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十二、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十三、合伙事务的执行

  1.委托执行人

  (1) 方负责经营管理, 方负责财务出纳, 方负责财务会计。

  (2)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作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负责人。

  2.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 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 一人一票 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3.其他合伙人对执行人的监督权

  (1)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销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十四、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及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一般事项应实行合伙人 一人一票 并经全体合伙人 过半数 通过的表决办法,重大事项应经全体合伙人 一致 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享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十五、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六、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十七、合伙企业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应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九条盈余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九条债务承担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八、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且可由其他合伙人全体决定除名。

  十九、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二十、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该保密义务永久有效。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终止、解除以及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二十一、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丙方 。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二、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其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四、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二十五、补充及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二十六、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融资合伙协议书 篇4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

  第一条 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相关规定组建合伙。

  2、经营名称:全体合伙人以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4、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等项经营活动。

  第二条 出资

  1、甲、乙、丙三方各出资人民币元,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元, 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3、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

  2、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3、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5、合伙人有权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 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 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协议第一条

  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

  (2)合伙经营连续在在_____月内出现亏损;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情况。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工资;

  (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2、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合伙协议书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合伙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及经营事宜

  经三方考查、协商确定于_____________街合伙开设__________店,用于_____________经营。

  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计______年。

  第二条、出资事宜

  1、出资方式及数额

  甲:以______________出资,出资金额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

  乙:以______________出资,出资金额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

  丙:以______________出资,出资金额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2、缴纳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随意要求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经三方协商一致,由____________为店铺的负责人。其权限是:

  (1)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购进常用货物;

  (3)支付合伙债务;

  (4)_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法律规定的其他合伙人权利。

  第四条、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2、每月_______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合伙人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3、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丙两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新合伙人入伙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给店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①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② 合伙期限届满,不同意继续经营的;

  ③ 对重大合伙事务决议具有异议的;

  ④ 具有其他合理事由的。

  (2)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退伙后,根据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4)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满,但经各合伙人协商同意继续履行的除外;

  (2)合伙三方协商同意的;

  (3)店铺严重亏损,难以维续的;

  (4)被依法撤销的;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八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店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三份合伙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融资合伙协议书 篇6

  甲方(投资方):

  法定地址:

  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

  乙方(项目方):

  法定地址:

  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至诚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针对乙方所提交的" "项目材料,就项目市场前景、规模产能、经济价值、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以及综合评审。根据项目开发价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现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造福社会"的合作精神,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节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批文号:

  4、投资总额:___万元(人民币,下同)

  5、融资总额:___万元(人民币,下同)

  6、建设周期:___个月

  7、规模产能:

  8、项目负责人:

  第二节合作程序

  9、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尽快向甲方提供如下材料:

  1)发改委立项批文或政府开发授权书;

  2)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概况、项目筹建情况、团队构建、市场营销、经营模式、投资估算、投资回收期等);

  3)融资申请书(建设进度安排、用款计划、还款计划等);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5)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6)商业计划书等;

  乙方需将以上资料复印件以书面形式邮寄给甲方公司,由甲方作为评审依据,并作档案保存。

  10、根据国际投融资惯例,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派出专门人员或同时邀请相关投资商一同到乙方项目建设地核实项目真实性。乙方应尽快安排核实事宜,并以商务函形式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实地核实。

  11、如经实地核实证明项目真实有效,且当地投资环境、政治环境、交通环境、税收扶持政策等各方面资源环境与项目可行性报告之分析阐述一致,甲方应立即进入融资谈判程序。甲方承诺:一经启动融资,于天内首笔融资款___%共计___万元进入乙方账户。

  第三节合作内容

  12、甲方以融资款或者委托第三方投资商以资金___万元投入,乙方以土地、厂房、项目未来收益、市场、技术、专利等有形(或无形)资产向甲方或第三方投资商进行抵押,由甲乙双方或者乙方与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投资商共同进行项目开发。

  13、甲方融资款或者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投资商投资款共计___万元按比例分批进入乙方公司账户,首笔资金___%共计___万元于本协议签订之后的___日内进入乙方公司账户。余下___%款项,根据乙方提交、甲方和第三方投资商审核通过的用款计划分一次或两次到位,以不影响乙方工程建设进度为前提,每批次前后间隔不超过3个月。

  14、甲乙双方或者乙方与第三方投资商共同成立项目合作公司,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一切重大问题。公司董事长由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

  15、合作公司董事会及其组织机构的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实施细则》为依据,并参照甲乙双方或乙方和第三方投资商的共同意愿来完成。

  16、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不享有合作公司股份,也不参与合作公司经营管理,不承担合作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风险。合作公司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委托开户银行或委派财务总监对投资款流向进行日常监督,乙方必须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并定期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17、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享受固定年利率回报,每年按投资款总额___%计算,每年结算一次,每年度12月30日前结清当年利息。到每年度12月底如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未收到乙方展期付息申请书,而乙方又未及时交纳,则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有权按投资款总额每天万分之二向乙方征收滞纳金。

  18、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与乙方的合作期为三年,乙方自第一年起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支付利息。合作期满年后乙方需一次性付清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资金利息,并还清全部本金。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资金,可于三个月前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提交申请,经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审核认可后,可展期。如合作期满结束,乙方尚不能全额归还本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有权享有合作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根据所占股份大小有权对企业进行改组、兼并、拍卖、对外租赁、承包经营等。

  19、甲方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清洁,并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在合作期内,如乙方无违约及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随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费用,并不得提前收回资金。如项目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商投资,甲方应履行监督责任,尽努力协助乙方规避投资商任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费用。

  20、乙方保证在合作期内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如出现非法挤占、挪用等行为,甲方或第三方投资商有权对乙方进行干涉和制止,直至终止合作。

  2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共同建立相互监督和配合机制,保证合作顺利进行,积极配合对方进行相关信息的反馈与跟踪,及时向对方提供所需要的数据、报告等信息。

  第四节特别约定

  为保证合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条款:

  22、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应尽快安排甲方或甲方同时邀请第三方投资商进行实地核实事宜,甲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标准为实报实销,以后各方费用各自承担。

  23、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须尽快向甲方支付合作保证金___万元。

  24、如果甲方以融资款对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每年享受___%的固定年利率回报;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年利息和归还本金的方式按本协议第三节《合作内容》中第17款、第18款之约定执行。如果甲方以融资款对项目直接投资,则在首笔融资款进入乙方账户时,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合作保证金退还乙方。

  25、如果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在投资款进入乙方账户后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合作保证金,乙方在甲方应得佣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再行补给甲方。

  26、如果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则甲方有权收取融资服务费(佣金),佣金的收取按投资款到账总额的2 %计算。在投资款进入乙方账户、乙方可自由支配后,乙方须在一周付清甲方应得佣金。佣金的支付,实行批到批结。

  27、甲方承诺:甲方融资款或第三方投资商投资款的首笔___%投资款于___天内进入乙方公司账户。余下___款项,根据乙方提交、甲方或第三方投资商认可的用款计划分一次或两次到位,以不影响乙方工程建设进度为宜。如果是由第三方投资商进行投资,甲方将协助乙方做好与投资商的谈判工作,落实资金到账计划,促进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可对项目真实性进行核实,如经核实及终审无误,无不正当理由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作,应全力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以满足项目建设的要求。如超过60天首笔资金尚未到位,甲方应该及时退还乙方保证金。

  27、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作,否则前期向甲方支付的___万元保证金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甲方不再退给乙方。

  第五节补充条款

  28、保密条款

  为确保合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甲乙双方自愿遵守并切实履行关于项目保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1)合作过程中彼此因信息交流而提供的所有以文字、图像、音像、光碟等为载体的文件、资料、数据、情况说明等,以及双方在洽谈、合作过程中的言行,均在保密范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双方所有涉及本项目合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书内容,以及其他合作洽谈、项目公证合同内容等涉及本项目合作的任何信息。

  3)保密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始,合作期满止。保密期内如发生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规定的行为,导致有关资料披露、资源流失,造成项目合作无法进行,后果由泄X一方负责。

  29、信息交流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信息交流应遵循如下原则:

  1)一切通知、请求、商务函件、数据材料等,均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对方发出,未经加盖印章予以确认的文件资料、以及以口头方式表达的意见,均不能视为正式依据。

  2)快递、传真、信函等,一经发出即视为已经传达对方。电子邮件需以电话方式再予确认,方XX为已经传达对方。

  30、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经签订,则具有法律效力,但乙方未向甲方支付合作保证金的情形除外。有效期自签订之日生效,至合作期满终止。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各方均不得单方面毁约,否则,由违约一方负责赔偿另一方全部经济损失。

  但出现下列情形的除外:

  1)发生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无法进行;

  2)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作无法进行;

  3)因政府、政策等关系,导致经营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如一方实行承包、租凭、联营、合营(兼并重组)、分立等;

  4)一方发生重大经济、法律纠纷,以及严重亏损等情况,被执法部门强令破产、解散、吊销执照等;

  受不抗力及上述其他因素严重影响的一方,在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将情况向另一方通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维护对方合法利益不受损失。在全力减轻或消除对方损失的前提下,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延长、缩短或终止合同履约期。

  31、争议解决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未及预知的争议,应本着"求同存异,友好协商"的原则磋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六节其他

  32、本项目投资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在办理项目公证时予以补充。补充条款应以本协议约定条款为依据,一经签订则具有与本协议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3、协议同签于,以下无内容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融资合伙协议书 篇7

  甲方(代理人):

  乙方(委托人):

  鉴于:

  乙方欲从全球范围内引进资金,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甲方系全权代表,乙方授权甲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额度、投资项目及其他相关事宜。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定义

  1.1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按照5.1条款支付给甲方的佣金或其他报酬;

  1.2各条款所列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二条代理

  2.1甲方与乙方协商后,甲方作为乙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理并代表乙方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相关事宜。为此,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

  2.2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其项目引入资金的一切相关事宜。

  2.3根据协议甲方作为乙方委托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代表乙方引进投资资金。如果投资方与乙方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乙方与投资方洽谈该项目的具体事宜,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投资协议,甲方收取佣金。

  第三条甲方的职责

  3.1本协议期内甲方必须努力与投资方洽谈,向投资方取得最好的投资额度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乙方及时准备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乙方取得投资金并促成乙方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乙方的招商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3.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

  (1)除乙方指定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乙方代理任何事项;

  (2)以乙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乙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乙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乙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乙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资金、服务于乙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四条乙方的职责

  4.1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甲方与投资方洽商有关事宜。

  4.2乙方对于项目的优惠条件有所变动,或政策有所倾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4.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项目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五条佣金及报酬

  5.1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引进资金总额的______ %的佣金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佣金以投资协议签署之日以_____________支付。

  5.2甲乙双方同意投资方与乙方签署投资协议条款时,乙方应根据5.1条款规定支付佣金及报酬,同时甲方必须按照第5.1条规定的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六条终止协议

  6.1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甲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6.2按协议规定,甲方促成了投资方与乙方的投资谈判,如果乙方擅自私下与投资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甲方代理责任完成,乙方就必须按5.1条规定支付完全额度的佣金给甲方。

  第八条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仲裁。

  7.2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须按协议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八条通知

  凡有关协议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邮件等方式传递。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日期:

  日期:

  融资合伙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融资企业、融资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融资事务,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融资协议: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融资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

  类型: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融资期限____________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各融资人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

  姓名出资额(单位:________________万元)比例出资方式

  姓名出资额(单位:________________万元)比例出资方式

  姓名出资额(单位:________________万元)比例出资方式

  各融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

  融资人经全体融资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融资企业的出资,并于全体融资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条融资企业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计算该年度企业利润,所获利润优先用于各融资人回收出资成本,利润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融资人依照出资比例对融资企业利润进行分配;

  (二)融资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融资企业的利润由各融资人平均分配,即各融资人各自享有的利润分配额。

  第五条融资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融资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融资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二)融资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融资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融资人平均分担,即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融资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融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融资人追偿。各融资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融资人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委托融资人对外代表融资企业执行融资事务,其执行融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融资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融资企业承担,其他融资人不再执行融资事务。执行事务融资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融资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融资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融资企业事务的融资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融资人执行融资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融资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融资事务的融资人不按照融资协议或者全体融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融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七条融资人对融资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融资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融资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融资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融资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融资人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_

  (一)改变融资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融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融资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融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融资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融资人以外的人担任融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九条融资人不得从事损害本融资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融资人同意外,融资人不得同本融资企业进行交易。融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融资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融资人以其在融资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融资人的出资、以融资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融资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融资人在融资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融资企业的财产。

  融资人向融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融资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融资人有优先购买权;融资人之间转让在融资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融资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融资人在融资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融资事务的融资人应当通知全体融资人,其他融资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融资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融资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融资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新融资人入伙,应当经全体融资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融资人与原融资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融资人对入伙前融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融资人应当向新融资人如实告知原融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在融资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融资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_

  (一)经全体融资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融资人难以继续参加融资的事由;

  (三)其他融资人严重违反融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融资人在不给融资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融资人。

  第十四条融资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融资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融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融资人在融资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融资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融资人。其他融资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融资人退伙。

  第十六条融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融资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融资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融资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融资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融资人在融资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融资企业的融资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融资企业应当向融资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融资人的财产份额:________________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融资人;

  (二)融资协议约定不能成为融资人的其他情形。

  融资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融资人。其他融资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融资企业应当将被继承融资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八条融资人退伙,其他融资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融资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融资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融资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融资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融资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融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九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融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融资人退伙时,融资企业财产少于融资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二十条融资企业经营期间,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规划调整、拆迁、征地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融资企业不能继续经营的,融资企业解散。

  因上述拆迁所获得的相关经济补偿,计入当年度融资企业收入。

  第二十一条融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期限届满,融资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融资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融资人决定解散;

  (四)融资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融资协议约定的融资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融资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融资人担任;经全体融资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融资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融资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融资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融资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融资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融资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融资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融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融资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融资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融资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融资企业注销登记。融资企业注销后,融资人对融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融资企业清算资产的分配: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企业清算时,融资人尚未收回投资成本的,各融资人按照出资份额分配融资企业清算资产。

  (二)融资企业清算时,融资人已经收回投资成本的,各融资人平均分配融资企业清算资产。

  第二十四条融资人对融资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融资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融资企业或者其他融资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融资人执行融资事务,或者融资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融资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融资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融资企业;给融资企业或者其他融资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融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融资事务的融资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融资企业、其他融资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融资人擅自执行融资事务,给融资企业或者其他融资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融资人违反融资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融资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融资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融资企业所有;给融资企业或者其他融资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第二十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融资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融资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三十条其他

  (一)经全体融资人协商一致,融资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___份,各执一份,其余用于融资企业登记备案之用。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融资人签字后生效。

  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融资合伙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进行项目融资与理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金额、成本、用途、资金期限

  融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美金),分_________批执行。

  融资成本:综合融资成本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含甲方的佣金)。

  融资用途:_________。

  资金期限:_________。

  约定佣金:资金总额的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协助乙方财务状况,针对性地对其财务形象加以修正和改善,以便于取得银行授信;

  2、负责对乙方的存量资产进行整合,选择出可被银行易于接受的资产条件;

  3、整理乙方现有的订单,并与有关潜在的客户达成合作意向,以作为向银行申请授信的附加筹码;

  4、最终确定项目主体,明确融资的用途,形成项目计划书,正式填报银行的授信申请表;

  5、代表乙方向银行呈交授信申请表,附带项目计划书、财务报表等必须的文件;

  6、协助乙方办理经银行认可的资产条件及订单担保手续,作为乙方融资到期向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经济保证;

  7、申请手续通过银行审核后,取得银行对乙方对外开立备用信用证的整体授信;

  8、协助乙方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项目融资审批、境外金融机构借款登记以及收结汇备案;

  9、取得银行的授信后,请求银行先对外发出预开证通知书,并请接证行给予回复确认;

  10、在银行授信范围内,向银行申请对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不可撤消的、到期保兑的、定期为1年的备用信用证。

  11、负责选择具有离岸业务并在中国境内开设分行的外资银行作为接证行;

  12、负责与接证行确定贴现利率以及银行手续费,以及贴现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比例,代表乙方与接证行签订借款协议书;

  13、根据甲方自身累计的信用额度,在接证行办理贴现授信额度,以接受开证行开出的备用信用证;

  14、自信用证开出之日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照已经确定的贴现利率及银行费用,接证行扣除相关费用,并按开证人指示支付给甲方融资佣金后,将信用证项下所贴现的款项电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15、在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协助乙方向接证行办理偿还所融资的款项手续,并负责办理外汇管理局的结汇核销手续;

  16、备用信用证到期自动失效,解冻甲方被冻结的信用额度。

  三、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交委托申请表,此申请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正式书面授权甲方代理项目融资和理财服务;

  3。组织和协调项目相关人员全程配合甲方的服务;

  4。承担项目融资全过程中各环节所发生的正常费用,此项费用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但不包括开证行发生的费用;

  5。在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备齐需偿还的款项;否则自行承担到期未能偿还借款而发生的违约罚款及一切相关责任;

  6。融资款项贴现后,向接证行发出付款指令(PAY ORDER),指示接证行先行向甲方支付约定的佣金,然后将余款付至指定账户;

  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合伙协议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企业的融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将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融资给甲方,甲方同意每年支付分红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乙方。

  二,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三,甲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融资资金用于公司运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融资乙方的出资后,其阳川企业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保证条款乙方承认《_______企业章程》及本合同的规定,保证按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五,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通过协商另行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甲、乙方双方如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应在协商一致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状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

  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甲方退回融资金额。

  八,争议的解决凡甲、乙方因本合同发生有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协议有效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为期x年。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融资合伙协议书 篇1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融资服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融资顾问,寻找融资途径,为甲方融资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

  二、服务期限: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的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服务费:

  一融资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服务费甲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收款账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

  二依照甲方与出借方 身份证号 : 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 借字第 号 约定,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向出借方偿还所有债务,导致乙方需要从中斡旋、协调的,甲方同意按每日 元人民币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直至甲方向出借方完全清偿债务为止。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时向乙方足额支付服务费。

  2、为保障乙方工作的正常推进,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接受乙方的财务指导,并告知乙方资金流向,以便乙方正确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并提供专业意见和服务。

  3、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在服务期内,安排甲方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协议。

  2、乙方应尽职尽责做好融资服务工作,亲自或指定相关人员组成项目组负责跟进具体服务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出借方要求甲方配合的抵押、质押等相关行政部门登记手续的工作。

  3、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资金使用情况,甲方应真实反映。

  五、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服务期届满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

  二如甲方不配合乙方工作、不接受乙方的资金监督,隐瞒事实、向乙方提供伪造或虚假文件资料,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附则: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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