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书模板合集十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投资协议书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投资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缸瓦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的履行地点是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双方协商确定的出资情况如下:
1、a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本瓦厂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大窑及哈风、烘干洞及铁路、瓦机房、配电室、办公室、宿舍等),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该项费用是甲方的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建设本瓦厂所需场地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金额:)。
b甲方负责提供工厂用电源、水源、协商协调当地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外界非法干扰。该项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乙方负责提供缸瓦厂所需全部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负责缸瓦厂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转资金;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装载机一辆、变压器一台(型号315)、低压全部设备(包括配电盘、电缆等);乙方该项投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条a项中的义务于___年___月___日履行完毕;乙方的义务于_________________履行完毕。
双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权无论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权的行使需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
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权益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在本缸瓦厂偿还完建厂初期所借得周转金、预备下足够的生产资金(拾万元人民币左右)后,剩余利润一季度分配一次;当产生利润较大时,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资人执行日常事务;
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提供财务会计一名、收货人或发货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纳一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提供给投资人财务报表一份,做到账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员由乙方负责安排。
4、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投资人共同决定;
7、下列事务必须经甲方同意:(1)转让投资于缸瓦厂权益;(2)以上权益对外出质;(3)更换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员;
8、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本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
2、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协议书 篇2
投资入股协议书 A及拟购买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 、 、共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投资入股协议书
A及拟购买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 、 、共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1.1.A 身份证号 。
1.2. 身份证号
1.3.
第三章 **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 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阳区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通信地址 ;
第四条 **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新和通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新和通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 注册资本
第五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在注册资金总额中:货币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100 %;
第六条 新 的注册资本全部由A先生从出让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和通) %股份所获得的购股款中垫付。
A先生以投资各方购买其转让的原和通的股份比例为依据认可投资各方在新和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五章 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六章、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
第八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新和通章程。
第七章 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投资各方共同约定:其他投资各方购买A先生持有的原和通股份的购股款 元现金,A先生拿出300万现金作为新公司的注册资金,其余购股款由A用于处理原和通债务。该债务包括:
1、支付已公布的会员奖金;
2、支付前期所欠供应商的货款;
3、支付前期所欠未报积分并未提货部分款项;
4、 返还公司经营所需对外借款。
第十条 A先生同意将原和通的现有债权转让给新公司,投资各方同意对原和通欠款积分拨付奖金时按50%的比例逐步扣回返还原和通。返还原和通金额新和通刻扣取10%的管理费。具体事项由原和通与新和通签定债权转让协议书确定。
第十一条 A同意协助新公司确保竹盐产品供应,具体事项由新公司与竹盐生产厂签定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甲乙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第十三条 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投资各方如不履行与A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购股款义务,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其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条 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 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各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投资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创立思凡舞蹈艺术中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占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占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投资的利润,分担所占比例投资的亏损,及其他相关事宜责任。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乙方投资人全权委托甲方代表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管理事务。
2.乙方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投资人公开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合作期间不干预甲方对共同投资中心的各项管理事宜。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相关事宜责任,由投资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术中心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甲乙双方投资人同意,方可生效。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_________ 日 乙方
投资协议书 篇4
投资项目:装修/装潢公司
合作人数:三个(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
诚信合作,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定发展!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专门提供家庭装潢、店铺装潢及工、矿厂房基础建设装潢、维修安装服务及客户特别定制服务等。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2、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3、共同投资人共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本合同终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第五条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甲/乙/丙均可直接参与日常管理工作,由于共负盈亏,经商议参与经营者均不领取基本工资待遇,属无偿为合作投资项目服务;具体管理经营模式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商议决定;
2、盈余分配,以资金投入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资实业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
3、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4、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有投资人承担;
第六条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转让
1、共有投资人增加:
①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共有投资人退出: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
③退出需提前三个月告
知其他共有投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
④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共有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
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资人增加对待,否则以共同投资人退出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共同投资人法人;因所有共同投资人均参与管理,则法人的权限有: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作投资的产品或服务,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
④支付合作债务;
⑤承担合作期间法律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2、其他资产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共同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作投资项目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作投资的重大事项;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
3、禁止共同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同行业竞争的合资项目;
4、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
5、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
①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
②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营业日期开始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如有遗失或损坏,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资协议书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x房地产项目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x,项目暂定名为“x”。项目用地面积x平方米(约x亩),规划用地性质为x用地,土地使用年限x年。项目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其中地上x层(包括住宅面积x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x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x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的合作形式如下:
甲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以及项目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等一切相关法律行政手续,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开发运作,承担相关费用。
乙方向本项目提供合作投资资金,与甲方共同经营本项目,并独立享有本项目的利润。
甲乙双方对外承担责任的方式为: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作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依法依规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企业法人登记、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2、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的内容一致。
3、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等相关手续。
4、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办理施工许可证、本项目建设开发(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临时供水供电的水电费等费用),以及房屋销售等一切相关费用,包括办不限于行政费用、建设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5、甲方应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6、甲方应将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款项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合作开发事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乙方依约提供的款项用于其他用途。
7、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8、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以确保乙方对本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合作形式约定的合作投资资金。
2、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对本项目享有监督管理权,负责对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包括开发土地、建设项目、销售房产等过程)提供咨询以及相关协助。
3、乙方定期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监督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申请施工许可、施工管理、建设管理、开发协调等相关工作,以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负责共同保管甲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投资形式、利润分配
1、乙方对本项目投资最高总额为人民币x元整。
2、付款方式为:
3、乙方对本项目享有的利润分配为:
第六条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为保证乙方能迅速进入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及时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和进行项目开发准备工作,方便乙方日后监督管理,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双方确认甲方移交的资料影印件与原件一致。
2、甲方移交的本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银行帐户等相关甲方资质文件。
(2)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质证件;
(3)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相关项目资料。
3、甲方所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项目资料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提供投资资金导致本项目无法建设开发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3、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向乙方分配利润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投资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XXXXXXXXX有限公司轻型墙体板材.低层冷弯薄壁型刚房屋项目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单位、内容及投资总额
(一)项目建设单位: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一条年产超高强度结构墙板138万平方米的生产线。
(三)投资总额:880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万元整)。
第二条、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3个月。
20xx年XX月——20xx年XX月,建设一条年产超高强度结构墙板138万平方米的生产线。
上述项目建设进度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顺延建设周期。
第三条、项目建设选址、面积、土地价格、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付款方式
(一)项目建设位置:本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天全县多功乡。建设面
积40亩(以天全县国土局勘测定界确定的面积为准),土地的具体位置、四至范围以项目可研、设计为基础,按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为准。
(二)土地价格:项目建设用地预定价格为12.6万元/亩(大写壹拾贰万陆仟元/亩),具体用地价格由天全县国土局核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地形测绘、勘测定界、环评、安评等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完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土地用途: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土地使用年限:该宗土地使用年限50年(伍拾年),以乙方与天全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算起。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用于启动征地及拆迁安置,该项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品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按项目进度,在项目征地前足额向甲方支付所需款项。上述款项由乙方支付到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项目用电价格
项目用电价格:项目用电价格按当年统一测算价执行,具体价格以乙方与天全县供电公司签订的供电合同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建设项目用地上的电力、通讯光缆等设施的迁移事宜由甲方出面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建设期间征占地、清除、拆除、搬迁地面附属物和附着物等相关协调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时间和进度要保证乙方的建设进度不受影响,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环评、报建、验收等手续及其他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若乙方符合条件可享受西部大开发及相关优惠政策,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报,乙方予以配合。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能耗和技术水平符合国家标准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乙方应按计划按时启动项目建设、达到约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
(三)乙方须按照规划和国土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项目建设。
(四)乙方产品的销售地点必须在甲方境内。
(五)乙方应按计划分期启动项目建设,达到项目约定投资规模和强度。若乙方取得土地后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该按照《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由甲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调解决。
第八条、其它事项
(一)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天全县人民政府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投资协议书 篇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号楼室。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三、 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 ),现住,身份证号码 。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
在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1.(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实物 [实物出资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资,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它是一种有形资产]、知识产权 [注:这里所指的知识产权不仅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也包括非专利技术(如技术秘密),知识产权出资是指权利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将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进行价值评估后,再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或商标局或版权局或其他管理机构办理知识产权权利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备案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转移手续确定以知识产权入股的股东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土地使用权 [注: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注意几点: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他物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对不能出资的财产形式予以了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
等作价出资。” 另外该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方式出资 万元。 2.()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3. .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五、 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六、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七、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注:若全体股东另行约定股权转让方式,可不按此条填写。)
九、 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注:若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及损失的,可不按此条填写。)
十、 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4. 。(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权利内容。)
十一、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义务内容。)
十二、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四、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办法承担。
十五、本协议一式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投资协议书 篇8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二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
鉴于:
甲方拟对 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各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位于 ;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 各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 年 月 日或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
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并将资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双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投资协议书 篇9
第一章 总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家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由广西晟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注资。重组___________________(一项简称公司),共同运营乙方_________________项目。
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章 协议双方及公司
第一条 本协议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第二条 重组后的公司的名称不变。重组后公司延续之前乙方公司的经营主体。经营场所,人员和销售渠道保持不变。
第三条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须把乙方公司相应的债务剥离,然后才能进行重组。剥离的债务可由乙方成立的物业公司管理。
第四条 公司重组后,外地的分公司也做相应的工商变更。各外地经销商继续跟公司签订协议。
第五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控股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成立日为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经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经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 投资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甲方同意:以现金______万元注入重组后公司,作为注册资本出资。
第九条 双方同意:乙方以剥离债务后的乙方公司的固定资产与净资产价值入股。必须经过甲方确认适用并作评估作价,方可入股。出资额以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准。评估(认定)作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RMB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元整)。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
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出资方式:现金
乙方:
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出资方式:固定资产、净资产出资。
第十一条 甲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到帐。
第十二条 甲方购买乙方的股权的。乙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承诺甲方出资后向乙方签发出资证明书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变更公司章程,使甲方成为公司股东。
第十三条 公司的会计处理原则上遵从乙方延续的记账原则。由甲方推荐出纳一名,乙方推荐会计一名共同管理。 注:按照实际谈判情况填写,保持会计的`延续性。会计处理方式一般不做变更.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缴付出资额完成后,应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各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开始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 约定注册形式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约定注册形式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分担。若由于乙方隐瞒公司实际债务状况或第三人反悔不愿转让股权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成为公司股东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抽回已缴付的出资,并可视情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任何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若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五章 公司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管理机构。董事长的任免由双方协商安排。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
第六章 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责任
1、按期缴纳注册资本金;
2、协助公司办理变更公司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3、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推荐和协助招聘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4、向公司提供与业务相关的社会资源、技术资源和市场信息,并协助公司开辟业务;
5、为公司提供客户资源支持;
6、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 乙方的责任
1、如期进行资产剥离,注册新的物业公司管理剥离的债务。保证剥离出来的资产不损失;
2、协助公司办理变更公司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3、保证现有管理、销售队伍的稳定。
4、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推荐和协助招聘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5、向公司提供与业务相关的社会资源、技术资源和市场信息,并协助公司开辟业务
6、为公司提供客户资源支持;
第七章 技术成果与保密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继承之前乙方公司所拥有的技术成果、专利和专有技术。公司也可以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及规模所需要的先进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甲方和乙方与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均采取优惠条件。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发明或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属公司所有,有关的全部资料由公司独立保存。
第二十六条 公司通过收购控股所取得的商业秘密、专利权或专有技术的保密按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非经公司批准,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公司拥有的技术知识;任何一方要使用公司的技术知识时,须与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公司按优惠价格收取技术转让费。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要求各自选派到公司工作的人员履行对商业秘密、相关技术的保密职责。
第二十九条 由公司的雇员、转包者、代理人在为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发明、软件或者专有技术的发展或改进,所属权均归公司所有;与此有关发明的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第八章 约束行为
第三十条 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
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第三十一条 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第三十二条 禁止以项目技术评估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持有的技术投入第三方。 第三十三条 禁止以项目技术评估入股的股东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第三十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三十五条 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第三十六条 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第三十八条 控股股东与公司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第三十九条 控股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控股股东不得占用、支配该资产或干预公司对该资产的经营管理。
第四十条 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第四十一条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第四十二条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股东大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第九章 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编制公司季度报告,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第四十五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利润分配表;
(四)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
(五)会计报表附注。
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上款除第(三)项以外的会计报表及附注。
第四十六条 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
投资协议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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