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是指在市场经济基础上,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公司制度为核心,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精选2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最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1
第一章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补贴津贴+奖金
1、基础工资:是为保障员工最底的生活需要而支付的工资;
2、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工作性质、职责、技能、工作难度及行为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和价值而支付的工资。
3、补贴:作为公司给与员工的福利,基本上公司正式员工均享受。我司的补贴具体是:午餐补贴、通讯补贴。
4、津贴:是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岗位的特殊性给与的报酬。我司的津贴具体是:交通能源津贴、领导职务津贴、汽车司机行车津贴。
5、奖金:是由根据员工工作业绩的优良和公司经济效益状况而支付的工资。
其支付的额度与企业的经营效益息息相关。我司的奖金具体有:绩效奖金(工作业绩)、总经理嘉奖。
第二章具体构成内容
1、年薪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标准年薪额×40%÷12)+月度补贴津贴]+年度公司效益奖金(标准年薪额×60%)+年度总经理嘉奖奖金
2、提成工资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标准年薪额×40%÷12)+月度补贴津贴]+年度岗位绩效奖金(标准年薪额×60%)+年度总经理嘉奖奖金
3、结构工资制:年度收入=∑月度收入(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津贴)+年度总经理嘉奖奖金
4、协议工资制:是指先确定薪酬额,再按照结构工资制或年薪制的内容结构及标准分解薪酬组成的薪酬制度。实行协议工资制属于特殊薪酬情况,一般仅对从公司外部引进优秀人员时适用,需要适用时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申请,公司薪酬委员会研究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执行。
5、内容解释:
5.1月度底薪:即为每月固定的基本工资。
5.2年度公司效益奖金:
与公司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挂钩,在年度结束时统一计算并一次性发放。
5.3岗位绩效奖金:
与个人工年度的工作目标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在年度结束时统一计算并一次性发放。
5.4总经理嘉奖奖金:
是公司总经理或管理执委会根据公司本年度的效益完成情况和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员工所在岗位的重要度和关键度、员工本人的工作成绩和工作表现等,可能在年度结束时统一计算并一次性发放的单项奖金,其每年是否发放、以及如果发放其计发的标准和具体金额等由总经理或执委会决定,人力资源/财务部负责计算并备案。
第三章薪酬确定
第一条公司领导类岗位(即执委会成员)人员薪酬的确定
总经理岗位的薪酬由董事会确定,其它公司领导类岗位的薪酬由总经理在董事会确定的原则内根据本制度支持文件《领导类岗位年薪系数表》的规定和总经理确定的当年年薪基数确定。
第二条部门领导类岗位人员薪酬的确定:根据公司的聘任、任命文件,由总经理根据《领导类岗位年薪系数表》的规定和总经理确定的当年年薪基数确定。
第二条各领导岗位的年薪额一经确定仅对当年度有效。
第三条销售类岗位人员年薪的确定:由总经理根据公司销售指标的情况,结合员工本人上一年度的销售业绩,按照公司《岗位工资对照表》确定,确定岗位等级与工资标准。
第四条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岗位工资的确定:由各部门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岗位工资对照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对员工本人工作业绩、能力和态度的考评,确定岗位及岗位工资级别报公司薪酬委员会审核,由总经理批准。岗位工资一经确定仅对当年度有效。
第五条新进人员工资确定:试用期内原则上以招聘岗位的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80%发放,具体拭该新员工的能力、工作经验、学历等情况定岗位等级与标准,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绩效)。
第六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实行3-6个月的见习期,见习期间采取固定工资,标准为本科生1200(男1200,女1100),专科生(男1100,女1000)。见习期满根据任职的岗位,进入岗位的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对照公司《工资标准对照表》定级定标(同第五条)。
第七条实习生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基础工资300元)。
最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2
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
1.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2. 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组织架构,服从上级安排,履行岗位职责。
二、员工招聘与培训
1.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定期招聘新员工,选拔优秀人才。
2. 招聘过程公开透明,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3. 公司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公司文化、制度及业务流程。
4. 公司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考勤与休假制度
1.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 考勤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 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休假权利,休假期间需提前向上级请假。
四、薪资与福利
1.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能力、绩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薪资体系。
2.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 公司提供其他福利,如年终奖、节日福利、员工培训等。
五、绩效考核与奖惩
1. 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2.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3.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财务管理与审计
1. 公司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2. 公司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3.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不得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七、保密与知识产权
1.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2.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披露或许可他人使用。
八、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
1. 公司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推行绿色生产,降低环境污染。
九、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 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最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纺织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纺织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2‰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纺织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纺织企业各车间(部门)或班组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第七条【安全投入】纺织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纳入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的计划和财务预算,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准确记录提取、使用情况。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纺织企业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作业行为标准化,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第九条【建设项目“三同时”】纺织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负责。
第十条【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纺织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工程消防、特种设备和建设的.安全管理;对于需要有关部门审批和验收的事项,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内容要求】纺织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纺织企业应当对新录用、季节性复工、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纺织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纺织企业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构成重大隐患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并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
第十三条【发包、出租项目安全管理】纺织企业涉及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的,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发包或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纺织企业应当与承包、承租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承租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纺织企业应当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应当服从发包和出租单位统一管理,并对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日常安全检查】纺织企业应当定期对作业场所、仓库、设备设施、从业人员持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检查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五条【危险辨识及告知、应急撤离】纺织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并将其工作场所存在和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如实书面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或欺骗。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纺织企业不得因此降低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纺织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并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场所应当配备齐全、有效的监控装置、报警装置、防毒(防烟)面具、抢险应急工具和专用消防器材设施等。
第三章生产设备设施及场所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安全要求】纺织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或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机械设备危险部位以及所有可能发生烫伤的蒸汽管道、箱体、排气装置等设备或装置均应当装设齐全、完整、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标志。
(二)纺织专用设备设施应当具备齐全、完整、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联锁、信号、报警、保险等装置,做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轧点必有挡板、有特危必有联锁,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
(三)各类用电设施、设备或者场所,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在配电设施、设备装设防水、防潮、防漏电和漏电保护装置,并有效接地。
(四)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工序、设备、容器或场所,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并对易产生静电的部位、静电消除器及静电接地状况进行定期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整理归档。
(五)纺织企业原料、成品储存库房要符合消防管理规定,库区和库内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麻纺织工厂严禁设置地下或半地下麻库,其他各类仓库要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达到防火等要求。
(六)纺织企业的防火、防爆条件或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纺织企业有关防火防爆标准的规定。
(七)涉及可燃性粉刺爆炸危险的场所、设施设备采用惰化、抑爆、阻爆、泄爆等措施防止粉尘爆炸,现场管理措施和条件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八)纺织企业的燃气站、除尘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缆隧道(沟)、原料及成品仓库等重点防火防爆部位,采取有效、可靠的监控、监测、预警、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得随意切断。
第十八条【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纺织企业应当在有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应当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维护、校验,并作好记录。对超过使用年限或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及时予以报废或改造。
对于特种设备以及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运输工具,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和维护。未经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
第十九条【工业及设备淘汰】纺织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及时淘汰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积极推广使用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企业安全本质化建设。企业在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
第二十条【纺织企业仓库安全管理】纺织企业原料及成品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应与生产、生活区分开设置。新建、改建、扩建原成库以及在库区附近新建的建筑物,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和验收,否则不得施工和交付使用。
第二十一条【仓库安全要求】纺织企业仓库内的电气装置和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气装置安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库房内禁止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会议室等场所,严禁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和各种生活电器。
第二十二条【安全距离、安全出口要求】纺织企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和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与员工宿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纺织企业生产作业场所以及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通道、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封闭生产场所的疏散通道或者堵塞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纺织企业涉及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行政规章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特性,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采取相应的安全监测监控和防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要求】纺织企业严禁从业人员佩戴手套操作纺织专用设备旋转部位,严禁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接触腐蚀性、危险性的部位进行操作,严禁在设备运转未停妥时处理机械故障。
第二十五条【危险作业审批】纺织企业应当对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吊装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内进行明火作业、具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实行作业审批制度,要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并严格进行监控。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监部门及人员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加强对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本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将纺织企业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企业、关键事项、时间和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第二十八条【专项执法检查】纺织企业集中的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纺织企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
第二十九条【安监人员能力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监督检查人员加强纺织制造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应按规定配戴必需的防护装备,避免不安全行为,并做好检查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记录,进入危险作业地点、环节检查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制度和规定要求。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企业违规处罚】纺织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在案,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未有日常安全检查记录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作业审批擅自进行作业的,或未按规定采取监护措施的。
第三十一条【执法人员违规处罚】监督检查人员在对纺织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相关方责任】纺织企业发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或者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纺织企业与承包承租方对发包、出租导致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三条【关闭取缔】纺织企业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改正要求拒不执行,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有关部门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对违法企业予以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取缔。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实施时间】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最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4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规范公司薪酬结构、薪酬标准、薪酬发放管理、福利管理。建立科学薪酬及福利制度,从而激励员工改善工作表现,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
1.2适用范围:除集团公司考核的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及公司内营销口人员外所有员工。公司聘请顾问、兼职人员、外借人员薪酬待遇按有关协议办理。
2.制定原则及依据
2.1原则
2.1.1根据公司内部各职位之间任职资格的相互比较,结合市场薪酬调查结果,形成的各岗位之间的相互比较,确定薪酬的具体分配,以期达到对内相对公平和对外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2.1.2员工薪资依据本岗位任职条件所需的工作能力、经验、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并结合市场水平等因素确定;
2.1.3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公平竞争,突出贡献;
2.1.4员工收入与企业整体效益挂钩,与其工作绩效挂钩;
2.2依据
2.2.1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2.2.2公司董事会相关薪酬、福利制度、文件精神;
2.2.3行业、公司所属地区薪酬水平现状;
2.2.4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定位特征。
3.管理职责
3.1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的薪酬管理体制,并采取“二级分配”管理模式。第一级分配是公司对各部门进行的额度分配;第二级分配是由各部门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的明细分配;
3.2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组织、实施薪酬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制定、实施薪酬分配制度;对各部门薪酬分配进行指导、审定;负责对各部门关于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组织、指导各部门员工薪酬的建档工作,并进行相关统计分析,为公司制定、调整薪酬政策提供依据;
3.3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贯彻、落实公司薪酬制度,并具体负责本部门员工薪酬的日常管理工作。
4.薪酬结构
4.1非计件员工
4.1.1非计件薪酬人员薪酬构成:固定工资+绩效奖金+补贴津贴+福利+年终奖金;
4.1.2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4.1.2.1基本工资:是员工的保障性工资,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员工的供职岗位、岗级确定;
4.1.2.2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称、发展潜力、特定人力资源的稀缺性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体现公司对员工自身素质、工作素质、素养的承认和劳动成果的尊重;
4.1.3固定工资作为各类保险、个人所得税、员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培训费等计提和缴纳的依据,含员工应缴纳的个人部分。固定工资按月发放;
4.1.4绩效奖金:是指公司根据当月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结合分配系数及员工绩效考核成绩对其计发的绩效奖励。用于鼓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既与企业经济效益有关,又与个人绩效有关;
4.1.5补贴津贴:包括误餐补贴、通讯补贴、高温补贴及其它特殊补贴等;
4.1.6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年终发放;
4.2计件员工
4.2.1计件薪酬人员薪酬构成:计件工资+补贴津贴+绩效奖金+福利+年终奖金;
4.2.2计件工资:员工按公司管理制度汇编文件精神、要求完成可量化计算工资工作量公司所支付的工资;
4.2.3计件工资包含了非计件员工薪酬构成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补贴津贴及绩效奖金等;
4.2.4补贴津贴:包括交通补贴、误餐补贴、高温补贴、特殊工种津贴、职业技术津贴、班组长津贴及其它补贴等;
4.2.5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年终发放;
4.3协议制员工
4.3.1协议工资只对经总经理办公会认定的、部分重要或特殊岗位人员适用;
4.3.2协议工资按协议约定标准按月发放。
5.薪酬标准
5.1非计件员工
5.1.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标准:按员工供职岗级、供职职务分别确定其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5.1.2误餐补贴:员工因工误餐补贴。员工不分岗级、职务,统一确定标准;
5.1.3通讯补贴:按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执行;
5.1.4高温补贴:员工在法定的高温天气下作业公司给予发放的补贴(现金或实物)。
5.1.5其它补贴:根据人事具体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确定。补贴金额范围为100元一一1000元/月;
5.1.6岗位系数:按员工供职岗级、供职职务,结合员工本人技术、技能、行业经验、岗位与产量直接关联度综合确定岗位职级;
5.1.6.1对尚未完全达到岗位任职要求的员工,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差执行;
5.1.6.2对于新增加的岗位,人力资源部在参考类似岗位工资标准、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岗位职级建议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5.1.6.3绩效奖金系数K,计算公式为:
主营产品月度完成入库吨位x吨单价×系数K(工资系数);
5.1.6.4员工绩效奖金比重为:
当月公司产量×吨单价×系数K(工资系数)×50%=产量奖;
当月公司产量×吨单价×系数K(工资系数)×50%×考核分数=考核奖。
5.1.6.5.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总工、总会计师)每月绩效奖金的50%按月发放,另外30%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5.1.6.6部门经理级每月考核奖的50%平时按月发放,另外50%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5.1.6.7每月产量数据由生产部提供;
5.1.6.8公司主营产品达到规定基础产量月产量(按产成品入库重量统计),予以计发绩效奖金,低于规定基础产量不计发;
5.2计件员工
5.2.1实行计件薪酬人员部门工资总额标准;
5.2.2交通补贴:员工上下班,统一确定交通费标准;
5.2.3误餐补贴:员工因工误餐,不分岗级、职务,统一确定标准;
5.2.4高温补贴:公司给予法定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员工发放的补贴(现金或实物);
5.2.5特殊工种、职业技术津贴:针对特殊工种、特殊岗位、特殊技术人员或额外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收入;
5.2.6班组长津贴:按照管理幅度和权责大小,对各部门内经公司批准设立的班组长岗位按月度计发的岗位补贴;
5.2.7其它补贴:根据具体人事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确定;
5.3年终奖:公司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按员工岗级职务及当年度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发放年终奖,发放标准如下:
5.3.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总工、总会计师)年终奖标准应发年终奖=10000元×系数M(年终奖系数)×实际工作月数×考核计发系数(见《目标管理责任书》);
5.3.2公司部门经理年终奖标准
应发年终奖=5000元×系数M(年终奖系数)x实际工作月数×考核计发系数(见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
5.3.3非计件员工年终奖标准应发年终奖=1000元x系数M(年终奖系数)×实际工作月数×考核计发系数;
5.3.4计件员工年终奖标准应发年终奖=50元/月×系数M(年终奖系数)×实际工作月数×考核考核计发系数;
5.3.5系数M(年终奖系数)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年度实际情况确定;
5.4若公司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考核年终奖不予发放,只发放过节费;若持平(±5%),则按考核发放;若超额完成公司年度目标,则在发放考核年终奖的基础上,再以其年薪总额的8—15%发放超额奖(其发放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年底实际情况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5.5其它奖金
5.5.1安全奖:公司根据《安全、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条例》规定,给予无安全事故集体、班组及员工所发放的奖励;
5.5.2非例行奖励:公司视业绩增长及个人贡献程度而实施非例行奖励,如特殊贡献奖、先进奖、合理化建议奖、发明创新奖、单项技能奖等。
6.员工福利
6.1员工基本福利公司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文件精神,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向员工提供法定保险、培训、节日、带薪年假及其它非货币类报酬外,将视其经济效益,临时增设其它福利;
6.2员工社会保险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员工办理社会基本保险,具体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3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包括在职辅导、公司内脱产培训或公费外派培训等;
6.4法定节假日、员工结婚、生育、因病、因事、亲属死亡,员工可按规定休假,休假期间薪资给付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6.5公司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用品保护。
6.6公司提供交通车接送员工上下班;
6.7其它福利其它福利包括非货币性福利,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适时按需决定执行。
7.薪酬发放管理
7.1薪酬发放时间
7.1.1薪酬结算起止日: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薪酬发放日:次月15日~18日;
7.1.2年终奖金:按年度考核发放。每年农历春节发放上年度考核核算的年终奖,以实际在册在岗员工为准;
7.2试用期薪资
7.2.1入职培训期员工:员工入职培训期,公司给予10元/天生活补贴,员工入职培训未超过5日,主动放弃培训,不计发每天10元生活补贴;
7.2.2所有新入职的员工均需经过3个月的培训试用期;
7.2.3新入职员工,按员工薪酬标准靠级定薪,试用期按职级发放固定工资,不计发绩效奖金。计件薪酬员工由部门或车间考核执行;
7.3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年休假和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
7.4异动情况薪资
7.4.1公司内部调动的:岗位调动、工资如有变化的,当月工资以调动前后的实际工作时间、岗位分别计算;
7.4.2员工升迁或降职的:当月中旬(15号)以前员工升迁或降职的,当月按升迁或降职的岗位重新计发工资;当月中旬(15号)以后升迁或降职的,次月按升迁或降职的岗位重新计发工资;
7.4.3部门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因特殊原因较长时间离开公司不能正常履行其职能的采取代理制,代理期干部按代理岗位计发工资;
7.4.4员工自动离职、辞职,自员工自动离职、辞职之日起不再计发工资。当月工资按天结算。离职后不再计发年终奖;
7.5扣薪
7.5.1病假、事假:病、事假期间按规定扣除固定工资,绩效奖金按实际考核情况发放,假期超过7天的,超过期间无绩效奖金;
7.5.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规定在当月工资及绩效奖金中扣除相应罚金;
7.5.3代扣项;
7.5.3.1各项保险金需个人交纳部分;
7.5.3.2员工各项薪酬收入,按国家税法规定,除允许扣除额外,均由收入主体个人承担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核算代扣代缴;
7.6超时工作;
7.6.1公司不鼓励员工超时工作。如果确属工作需要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导致员工超时工作,应详细填写《加班申请表》按审批程序报主管领导,并于超时工作发生一个月内安排员工以时间补休;
7.6.2未能及时安排的补休,如果没有加班员工直接上级及时的说明,将视为员工自动放弃。员工本人亦有责任提醒直接上级及时为其安排补休,补休时需填写《请假申请表》完成请假程序;
7.6.3如超时工作无法以时间补偿,需发放超时工作薪资时,应在《加班申请表》上注明,交主管领导批准;
7.6.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作加班处理;
7.6.4.1因个人原因延长工作时间的;
7.6.4.2利用下班时间讨论工作和召开会议的;
7.6.4.3利用下班时间对外联络的;
7.6.4.4利用下班时间宴请客户的;
7.6.4.5各级主管利用下班时间检查工作的;
7.6.4.6出差、培训;
7.7考核奖二次调整分配规定公司规定按各单位、各部门对所辖人员月度产量奖,各部门主任提出方案,经分管公司级领导批准,可按公司核算的实发绩效奖金计提40%进行二次分配,以利部门内调控激励,“奖优惩劣’’(详见该部门绩效考核办法);
7.8月度薪酬发放具体实施细则;
7.8.1月度生产量编制报批:每月28日(节假日提前),由成品库编制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公司xx月主营产品入库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协产品经本公司发运出库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协镀锌产品入库重量表》。经包装车间主任上报、生产部主任审核、生产副总审核签字、常务副总批准送人力资源部;
7.8.2月度奖惩扣款考核编制报批细则;
7.8.2.1每月28日(遇节假日提前)由各部门报《xx部门xx月人员考勤名单》交人力资源部;
7.8.2.2每月28日(遇节假日提前)行政事业部编制《公司xx月应扣水电费人员名单》交人力资源部;
7.8.2.3次月1日(遇节假日提前)人力资源部编制《xx部门xx月考核薪酬总额表》交各部门;
7.8.2.4次月3日(遇节假日提前)各部门编制《xx部门xx月员工工资核算表》及《xx部门xx月员工考核奖二次分配名单》报分管领导批准后送人力资源部;
7.8.2.5次月6日(遇节假日提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考核情况及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的考核结果,汇总编制《公司xx月考核奖罚统计表》,报分管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7.8.2.6次月8日(遇节假日提前)由人力资源部校对、核算、编制《公司xx月非计件员工薪酬发放表》,《公司xx部门xx月计件员工薪酬发放表》报分管领导审定,送资产财务部编制业务凭证工资表,资产财务部报总经理批准后于次月10日~18日以银行卡或现金形式发放员工薪酬;
7.9年终奖金发放具体实施细则;
7.9.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于每年元月10日前书面提交《xx年度述职报告书》至人力资源部,由总经理召集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其逐一考评记分。考评结果由总经理批准,资产财务部造表于春节前发放年终奖金;
7.9.2公司部门经理年终奖金:由各目标责任人于每年元月10日前书面提交《xx年度述职报告书》至人力资源部,先由各部门互评,再由总经理召集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其逐一考评记分。考评结果由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造表于春节前发放年终奖金;
7.9.3其他公司人员年终奖金:每年春节前10天(遇节假日提前),由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薪酬制度及各部门考核办法编制、汇总《公司xx年度年终奖人员名单》报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于春节前发放。
8.薪资保密规定
8.1各级人员不得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8.2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员、资产财务部及公司级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8.2.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调整岗位或辞退;
8.2.2探询他人的薪资者,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00元;
8.2.3吐露本身薪资者,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00元;
8.2.4评论他人薪资者,通报批评,并处罚款200元。
9.附则
9.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年度持续修订,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9.2本制度制定及修正改进,在与公司工会讨论协商后,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总经理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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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依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依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管理机构
3.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3.2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3.2.2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4、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依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5、岗位职级划分
5.1公司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
一层级(A):集团总经理;
二层级(B):高管级;
三层级(C):经理级;
四层级(D):副理级;
五层级(E):主管级;
六层级(F):专员级。
5.2A、B、C岗位层级分别为八个级差(A1、A2、……A8),D、E岗位层级分为六个级差。具体薪级见:附件《职级薪级表》。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其它
6.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依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4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双休日、国假、及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若公司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资。
6.5各类补贴:
6.5.1特殊津贴:是指集团对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基于他的特长或特殊贡献而协议确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补贴:其他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工龄、出差补贴等。
6.6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6.7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7、试用期薪酬
7.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7.2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7.3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8、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8.1整体调整:指集团公司依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薪酬委员会依据经营状况决定。
8.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8.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9、薪酬的支付
9.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9.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9.3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D、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F、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10、薪酬保密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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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1.1规范和完善薪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体现“注重绩效、奖勤罚懒;鼓励创造,增创效益”激励分配原则,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薪酬体系。
1.2结合本地区、行业实际情况,在公司支付能力范围内设计各岗位工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合理结构,使其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激励性。
1.3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技能、劳动态度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已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理级(含)以下员工。
3、工资模式
薪酬构成(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
(1)基础工资为参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资标准。
(2)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好坏来确定工资。
(3)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月度对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目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4)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夜班补贴、资历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加班补贴等;各类补贴标准详见《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层级及薪点
4.1根据部门职责,将公司所有部门薪酬系统分为两类(一类部门和二类部门),一类部门与二类部门总体相差20%。
4.2根据部门类别及岗位编制,将每类部门所有岗位分为6个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级以下岗位包含7个薪点,经理级岗位包含5个薪点。每一系列相邻薪点差距约为8.5%。每一系列重叠薪点岗位1~3个不等。
4.3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确定薪酬系列,依据员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业绩、承担职责及岗位对公司经营目标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确定员工个人薪酬薪点。每个薪点值含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月绩效工资三部分。
4.4新入职试用期内员工,其薪酬按所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80%发放。
4.5新入职应届中专生、大学生见习期为一年,期间薪资级别分别为:中专生为2.6.4级;大专生为2.6.5级;本科生为2.5.3级;硕士生为2.5.6级;博士为2.4.7级;见习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及岗位性质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资级别。
4.6薪资级别及对应薪点值
5、年度绩效奖金
5.1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整体经营效益、部门业绩及个人绩效三项考核指标挂钩。年终奖励计发次数和具体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时间为下一年年初。
5.2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员工,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计发;非总公司范围内调动人员不计发年终奖励。
5.3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5.4整年度之内请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不计发年终奖励。
5.5员工绩效奖金计算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6、实习期、试用期内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发绩效奖金。
7、职位晋升与薪酬调整。
转正定级后员工薪酬调整,分为正常年度调薪、异动调薪和特别调薪三种。薪酬调整时,只考虑绩效结果和能力表现,不考虑学历,工龄,性别等因素。薪酬调整结果应在调整确认后第二个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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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生产纪律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工艺生产,勤俭节约,杜尽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车间内严禁吸烟,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轻拿轻放,避免表面划伤。
4、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原材料、作业工具、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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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4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9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0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2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23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4条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5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6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27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28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29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第30条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31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2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3条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4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罚款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36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37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或签到,不得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打卡签到;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
(9)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38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39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1)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第40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41条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第42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43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4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至20元:
(1)委托他人打卡签到或代替他人打卡签到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在禁烟区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5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20至5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7条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48条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30日。
第49条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申诉程序:第一步向部门主管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二步对部门主管再次处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三步对人事部门再次处理不服的,向总经理室申辨事实与理由,总经理室作出的再次处理决定为本企业最终处理决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50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51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52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53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54条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5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56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57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58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59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产品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职工离开企业前一年从企业获得报酬总额的1/2按月支付,职工违约金为补偿金的2倍。
第五章附则
第60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61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62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63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土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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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财产免遭损失,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市及本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职责制。适用范围
2、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3、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3.1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务必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相关要求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的制度。
4.2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坚持“管生产务必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3各车间、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潜力,用心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4任何车间、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其它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和抵制。
5、仓储部门安全职责
5.1负责本部门库房安全管理,保证库房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完好可靠,保证有效使用。
5.2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人员外出期间的安全管理。
5.3负责本部门工作中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落实。
6、后勤安全职责
6.1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电气线路的安全;负责全厂各区安全值班管理,组织开展各区的防火、防盗;负责防止煤气泄漏、中毒等宣传和预防工作。
6.2负责职工宿舍的安全与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3负责厂区的卫生保洁管理及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及药品的发放工作;负责防汛应急物资的储备。
6.4负责对厂房及其它建筑物、生活区公共设施进行周期性维修、保养。
7、办公室安全职责
7.1负责组织全厂机动车辆检查、维护、检修、检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7.2负责全厂驾驶人员日常安全管理,组织驾驶员考核、换证工作。
7.3负责全厂人员职业技能、职业素质的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负责安全工作所需的车辆使用。
7.4负责档案安全及保密工作管理。
7.5负责全厂各部门安全值班电话的通畅。
8、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负责本车间范围内其他各类缝纫设备及其安全设施、防护设施、安全连锁装置及各类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保证可靠有效;负责本车间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日常管理。
9、财务安全生产职责
9.1负责全厂财务票据、资金、资料的安全。
9.2落实安全生产及隐患整改所需资金,保障隐患及时整改。
9.3负责制定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10、车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0.1车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
10.2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在本车间、部门贯彻执行,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
10.3组织制定、完善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10.4组织对新进员工、实习生、转岗职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
10.5组织车间、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6建立本车间、部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配备具有相应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安全员,并持续相对稳定。
10.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11、班组长安全职责
11.1贯彻执行厂、车间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11.2组织本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厂、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文件,教育职工遵纪守法。
11.3组织本班组员工用心开展或参加安全活动。
11.4负责对新进员工及转岗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11.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车间。
11.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1.7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器材、防护设施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督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12、职工安全职责
12.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厂规厂纪,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职责。
12.2上岗前务必按规定正确穿戴工作服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严禁酒后上岗,车间严禁明火,严禁班中打闹;禁止穿拖鞋进入生产作业场所。
12.3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维修、检验程序,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务必交接安全生产状况。
12.4工作前、工作中、工作结束后都要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发现异常状况及时处理报告,在隐患、故障排除后才能够进行生产,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12.5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维护设备,持续作业场所、环境整洁,持续安全通道畅通,做到礼貌生产和安全生产。12.6掌握消防器材及各类安全设施用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设备使用方法。
12.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宣传活动,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持有效操作证件上岗。
12.8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做到“三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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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公司实行公平合理的薪酬福利管理体系,端正员工工作态度,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优秀员工保留度和提升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根据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结构
1、员工薪酬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
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固定薪酬是根据员工的职务、岗位、技能、学历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3、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浮动薪酬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表现确定的不固定的工作报酬。
4、员工薪酬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缺勤扣款、违规罚款等。
5、员工薪酬发放时,均应当认真核算;对公司计发的劳动报酬有异议的,须在收到劳动报酬之日起两周内提出异议;收到报酬两周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员工认可公司已经足额支付当月劳动报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据不同的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技术、销售三类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适用于行政、人事、财务、生产管理等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3、技术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研发、生产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以及系统成套项目工作等相关人员。
4、销售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市场销售工作的人员。
四、薪酬计算方法
1、薪酬计算方式: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薪酬标准的确定:
⑴固定工资根据员工的职务及所属薪酬系列,确定员工薪酬等级,再根据员工的薪级,确定对应员薪酬标准。参见《员工职务等级表》、《员工基本薪酬等级表》
⑵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工资标准表》确定绩效标准,每月根据其工作表现,每一层级的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系数,计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x绩效系数,具体内容详见《绩效考核办法》。
五、员工福利
员工除了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法定带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经考核合格,还享受以下福利:
1、工龄补贴
从员工进入本企业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可得工龄补贴30元/月。工龄补贴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
⑴员工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后,重新进入公司工作,工龄补贴从最后一次进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公司公派学习、培训的员工,培训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龄补贴,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龄补贴。
⑶事假当月或跨月达10个工作日以上;病假当月或跨月达30个工作日以上的从达到之月起取消当年度的工龄补贴。
⑷每个工龄年度中违规违纪累计3例以上(含3例)的员工,及发生质量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工龄补贴。
⑸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国家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理的,取消其当年度工龄补贴。
2、考勤补贴
根据《员工考勤补贴等级表》确定各职务的补贴标准,每月根据其实际考勤表现,计算实际补贴额度。具体为:
考勤补贴=补贴标准x(1-∑考勤系数),考勤系数确定方法:
3、年终效益奖
根据企业效益决定,具体发放办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的文件为准。在公司亏损情况下,无年终效益奖。年终效益奖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发。对于年终效益奖核发时已经离职或提交离职申请的员工、年度累计请假30日的员工、以及本年度最后一日未转正的员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终效益奖。
4、特殊人才津贴
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设立特殊人才津贴。特殊人才津贴分为三档,一档为300-500元/月,二档为500-800元/月,三档为800-1000元/月。员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贴必须要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六、试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伸至六个月。
2、试用期员工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确定薪等,为标准薪酬的百分之八十;绩效工资标准按照大学以下标准确定:专科(本科无学位)1级;本科学历(高级职称、研究生无学位)2级;双学士(正高级职称)3级。
3、试用期员工试用期间参加绩效工资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七、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薪酬进行的调整,详细情况参见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的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办公室执行。调整后的薪酬生效日以办公室部的人事调令为准。
八、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月薪结合每月出勤天数核算,计算周期为每个自然月,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日薪资标准为月薪资总额/21.75天。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薪酬为次月10日,如遇节假日等发放时间顺延。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薪酬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劳动者本人因违反公司制度,根据公司制度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金。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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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报备。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调休要提交调休申请。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xx日—xx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xx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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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的运营行为,保障员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力求达到企业、员工、社会共赢的局面。
一、组织架构
企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多个部门,包括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生产部等。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作,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
二、员工管理
1. 招聘与录用:企业根据岗位需求,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
2. 培训与发展:企业为员工提供系统的岗位培训,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3. 绩效考核:企业实行定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4. 薪酬福利: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绩效和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确保员工的劳动成果得到合理的回报。
三、财务管理
1. 预算管理:企业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各部门需提前制定预算计划,确保企业的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2. 成本核算:企业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对各项成本进行精确核算,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3. 资金管理:企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流动和增值,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市场与生产管理
1. 市场调研:企业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为企业的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提供依据。
2. 产品开发:企业注重产品创新和研发,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3. 生产管理:企业实行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五、风险与合规管理
1. 风险管理:企业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各类潜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应对,确保企业的稳健运营。
2. 合规管理: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加强内部合规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3. 本制度的修改需经企业总经理办公室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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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现代企业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本制度适用于现代企业管理工作的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制度的条文。在本制度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制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术语
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依法规范的企业制度。其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即公司法人产权制度;现代企业组织制度,即公司组织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即公司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对企业管理活动的制度安排,包括企业经营目的和观念、企业目标和战略、企业的管理组织以及各业务职能领域活动的规定。
4、管理职责与分工
4.1企业管理者组织形式:厂级领导、中层干部和管理人员。
4.2厂级领导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和整体经营活动;中层干部负责把厂级领导制定的战略具体化,并指挥和协调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管理人员接受上级指挥,负责协调基层组织的基本工作,具体负责各项基础管理。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企业的科技信息管理、企业的设备技术管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的经营管理。
5.2重视推行现代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并有效运作。组织机构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a)统一目标原则。即组织各部分都要有实现有关任务的分目标,为完成组织统一的总目标而努力。
b)权力系统原则。即企业从厂长到一般员工有一个统一的权力系统。组织各层次的每个员工均有上级,一个人只接受一个上级的指令,避免多头指挥造成混乱。厂长应把一部分权力逐级下放,使各级管理者有职有权。责任到哪里,权力到哪里。
c)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各部门及各成员都有明确规定的责任、权力和利益,三者相互协调统一。
d)精干、高效原则。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合理、精干,相互分工明确,协调有序。
e)组织弹性原则。组织的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具有一定的弹性,能根据组织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和变革。
5.3积极推广应用国际、国内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以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5.4企业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5.4.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
5.4.2企业应确立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目标,并制定保证目标实施的措施。
5.4.3积极开展"三安三化"工作,并注重实效,全面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5.4.4根据电力生产特点,认真实行定置管理,设备标志齐全、清晰,介质流向清楚;
5.4.5保持生活区、厂区清洁整齐,道路畅通,绿化面积达到宜绿化面积的93%以上。
5.4.6烟尘、废水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
5.4.7工作场所的粉尘、室温、噪音符合劳动保护规定。
5.5企业的科技信息管理
5.5.1认真落实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及主管公司关于加强科技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科技管理体系,制定科技、信息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制。
5.5.2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积极承担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5.5.3积极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发展。
5.5.4大力推广应用国际先进水平的电力科技新技术,电力信息化达到国际先进火力发电厂水平。
5.5.5积极开发应用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设备管理(缺陷管理、检修管理、状态检修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物资管理、实时数据、文明生产、合同管理、班组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等领域的功能开发与实际运用,形成覆盖全厂各生产岗位、管理岗位和检修维护班组的计算机管理网络。
5.5.6企业档案目标管理达到国家一级。
5.5.7广泛采用目标管理、tqc、网络技术、量本利分析、定额管理;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5.5.8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奖惩力度,以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科技兴企的积极性。
5.5.9建立较为完备的竞价上网技术支持系统,成立竞价上网管理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按照电网竞价上网规定,进行市场运作,以提高企业效率和效益。
5.5.10加强企业战略规划目标管理,成立规划目标管理机构,制定其管理控制程序,明确管理职责,建立起规划制定、分解实施、评价改进、监督考核一体化的闭环管理体系。
5.5.11加强调研和指标分析,建立与国内国外现代化火力发电厂的信息和技术交流制度,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创国际一流火力发电厂指标体系。
5.6企业的设备技术管理
5.6.1建立健全设备技术管理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设备技术管理发展规划,并落实设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5.6.2加强各项指标管理,使各项生产技术指标达到国际一流的标准值。
5.6.3积极推行优化运行、耗差分析,降低煤耗,提高设备可靠性。
5.6.4建立和完善设备检修质量保证监督体系,实施检修全过程管理,消除设备"七漏",使设备完好率达到国际一流规定的目标值。
5.6.5积极开展节能降耗、状态检修、在线监测等技术的应用,大力推广设备检修点检制,不断提高发电厂的安全性、经济性和自动化水平。
5.6.6强化、细化设备技术管理。努力实现设备管理的安全性、基础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十项监督的时效性、工程管理的计划性、节能管理的效益性、科技管理的群众性、环保管理的合法性、备品管理的科学性、状态检修管理的可追溯性。
5.7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5.7.1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效益至上"的企业方针,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建立"以业绩考核为基础,以动态管理为手段,以分配差距为杠杆,以调动职工积极性为目的"的良好的用人、用工、分配机制和管理体系。
5.7.2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采取多种分配形式,合理拉大分配差距,实行多元化的分配制度,进一步提高职工工作责任心、积极性,形成收入能增能减的竞争机制。
5.7.3积极推行职工岗位动态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来选拔和任用人才;形成全厂岗位靠竞争、报酬凭贡献的良好局面。
5.7.4建立健全各级岗位培训标准,加大培训力度,使全员岗位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三高人才比例达到国际一流规定的目标值。
5.7.5按照"培训是职工最大的福利"理念,从着眼于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出发,建立科学的、可持续的职工培训计划和奖惩制度,逐步实现培养人才由数量发展型向素质提高型的战略转变,实现职工"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5.7.6注重人才的开发和应用,建立科学的调动、提升等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5.8企业的经营管理
5.8.1建立起完善的生产、经营经济责任制和严密的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8.2严格企业法制化管理,建立企业法制化管理体系,依法经营,从严治企。
5.8.3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努力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体系。制定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建立内部模拟市场机制。将工资与可调电量挂钩,以提高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关切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5.8.4按照"超罚节奖"的原则,将"三费"进行分解承包给各二级部门,由二级部门按月申报、控制使用,以实现人人身上有指标,人人肩上有压力。
5.8.5加强成本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成本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进行成本控制、监督和考核。
5.8.6根据市场经济需要,建立经济活动分析制度,并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5.8.7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控制各项收支,制定预算管理制度,每月在经济活动分析会上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预算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调整。
5.8.8加强资金管理,把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结算资金分开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控制各项资金支出。
5.8.9加强审计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审计管理基础工作。积极开展常规性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加强重点工程、合同、资金、资产及成本管理制度的审计,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
5.8.10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对合同管理实施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强化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和效能监察,推动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5.8.11强化计划管理的龙头作用和财务管理的中心地位,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把所需的材料费、管理费等纳入年度综合计划和月度计划,形成计划、合同、限额三重控制。
6、检查与考核
6.1检查
6.1.1制度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标准化管理机构和被授权有该项管理职能的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1.2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对分管和归口管理的内容实行制度化管理,达到制度的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6.2考核
对违反本制度各项条款规定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厂经济责任制考核委员会给予经济考核。
最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14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强化总公司及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或办事处。
第三条分公司是总公司派出的,代表总公司实施产品推广和销售行为的内部组织机构享有相对独立的市场推广自主权。
第四条总公司为整个公司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的中心,承担办理企业(含分支机构)设立、章程修订、合同管理、销售业务管理、拥有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全部债权并承担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相应民事责任。
第五条分公司负责人(经理)是本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直接对总公司负完全责任,严格执行总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执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对分公司的各项财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分公司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享有绝对否决权,并有责任向总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管理目标
第七条强化监控力度,简化核算程序,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对公司资金运营实行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原则。通告全员职责透明度,实行层层责任到人。注重会计队伍建设,营造公正、廉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一般原则
第八条会计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和总公司的销售管理政策。
第九条财务管理模式是以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实行对资产全过程运行控制管理为原则、以总公司全面核算为主、分公司辅助核算、数量统计为必要补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条会计记账采用保持与总公司平行记账的借贷复式记账和单式序时分类记账相结合的记账方法,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十一条会计事项的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的一般原则。
会计基础工作管理
第十二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有限凭证为依据,如实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全、资料可靠。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便于理解、检查和使用。
第十四条原始凭证的规范:
1、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上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不许有填制人员的签名。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员的签字或盖章:对外开出凭证,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4、一式数联的的入库单,出库单及收据等重要凭证必须套写,并连续按序号填写。不能跳页,若要作废时,应当注明“作废”字样,联通存根等所有联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毁,短少。
5、提高发货单的客户回签制度。发货后,必须索取收货经办人员的签字单。
6、凡需填写大写、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的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人员签字证明,把好质量关,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7、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银行账户的管理
第十五条银行账户的设立:
1、分公司设立账户,只能使用总公司指定的账户,用于分公司货款的收取及解缴总公司,账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2、收入账户只能收入款项,除向总部解缴账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项。
3、费用账户只能用于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费用开支,包括零星采购。
仓库管理制度
分公司所有销售产品的主要部分由总公司集中采购,其他产品配件等的零星采购可由分公司自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实物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六条仓库单据管理:
一、材料仓使用单据主要有:《入库单》、《出库单》、《报废单》、《退货单》、《退仓单》,所有材料的进出都要用相关单据来反映流动情况。
1、《入库单》:办理入库时,首先要取得送货单位的有效单据作为入库凭证(如发票,收据,送货单,采购合同),同时入库单上要写明送货单位,送货日期,及实物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等相关信息,如生产使用的实物,应该同时注明完整的项目名称。凡是在外采购的物品,一律都要在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使用,包含办公用品的采购,不同类型的物品应分单入库(如生产,办公)
2、《出库单》:所有实物办理入库后,在领用时必须开具此单,领用时,仓管应在出库单上写明项目名称或用途,领用人,领用日期等相关信息,领用人领取物品时首先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仓库才准许办理出库单。
3、《退货单》:所购物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采购数量超计划时,将物品退还给送货单位时开具退货单,同时送货单位在退货单上签字,确认退货。
4、《退仓单》:领用人在仓库领出物品后,因质量问题或者与实际需求不符合时,可以将物品退到仓库,仓管开具退仓单,经办人签字确认退仓。
5、《报废单》:一般适用于领用人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类,需要换新的时候(如生产用工具,办公用具),使用报废单时,经办人员应事先找品质人员鉴定该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鉴定是否属于报废范围,对于确实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准许做报废处理。
二、成品仓使用单据主要有:《成品入库单》、《成品出库单》、《成品调拨单》、《成品退货单》
1、《成品入库单》:所有产品在生产完成后应及时办理成品入库,入库单上应该写明完整的项目名称,实物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仓管,经办人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入库。
2、《成品出库单》:所有产品在出库前先办理出库单,出库单上应写明项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出库单上应有仓管,经办人员的签字,有必要时可以同时写上送货车辆的车牌号,以备查。
3、《成品调拨单》:主要适用于成品的内部转移,由当前管理的仓库转到其他管理场所,所有成品需要内部转移时必须开具此单,不能在没有单据的情况下随意转移产成品,调拨单上应写明调拨的地点,时间及事由,同时必须有仓管及调拨相关人员的签字。
4、《成品退货单》:当成品发到现场,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人为损坏,客户要求退货,且无法修复的情况下使用此单,并确定责任归属,退货时应有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接受退货,作为退货处理。
第十七条仓库账务设置及其他要求:
1、仓库记账员必须按公司要求,采用《材料入库明细表》、《材料出库明细表》、《材料进销存汇总表》、《成品入库明细表》、《成品出库明细表》、《成品进销存汇总表》及其他相关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账务核算,分公司会计应根据仓库的各明细账,进销存汇总表,对各货物的总额进行核算。
2、所有账表应按月份逐笔登记,明细要求应和各单据的信息一致,包括单据发生日期,发生内容,备注说明,单据编号等信息。所有信息应和单据核对清楚,保证原始数据的准确性,避免错登,漏登或多登。
3、分公司仓库每月末应对仓库进行盘点,《盘点表》由仓管员填写并签字,交财务部会计复核,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公司会计必须客观、仔细核对盘点实际库存与账面结存,如有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书写盘点报告和《差异明细表》,经仓管、会计及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公司审查、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4、盘点表是分析盘点差异原因、明确经济责任和调整账务记录的原始凭证,制作一式三份,即仓管员、分公司会计各一份,另一份寄回总公司备案,以备查。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资产的定义:
分公司的各项有形资产根据其价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资产取得方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价格在两千元以上且使用时间超过一年或价格在两千元以下,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交通工具、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等资产,包括利用分公司费用等购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两千元以下或单位价值超过两千元但使用时间不到一年的各种资产。
第十九条资产分类:
不论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进行分类:
1、交通工具,指汽车,摩托车等代步工具。
2、通讯设施,指传真机,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及设施。
3、办公设施,指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家具等。
4、工具备件,指维修用工具、备件等。
5、生活设施,指用于员工日常生活的各种生活设施,如冰箱、微波炉等。
6、其他资产:不属于以上几类的其他类型的各种资产。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1、折旧方法:
分公司的各类固定资产均按’“平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折旧年限: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公司资产的折旧年限为5年。
3、资产的变更:
资产变更指固定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所有分公司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必须报总公司批准后才能处置。
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费用的定义:
费用是公司进行市场推广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总耗费,是总公司获得最大收益的的总投入,是为加快实现销售的根本保证。费用管理维系着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分公司负责人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完全责任,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理的费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绝对否决权。
第二十二条费用预算管理:
为了确保分公司资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资金的占用,提高公司各部门的监管能力,可以编制《部门费用预算表》,事先预算出各部门费用,以此作为分公司费用参考依据。
1、各部门负责人每月25日向财务部提供下月的部门费用预算表。可以是电子档,财务部以此作为费用参考依据,并于每月30号召开当月各部门费用分析会,讨论当月费用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更好的完善费用制度。
2、每月30日,中山分公司向深圳总公司提交下月费用预算表。中山分公司向总公司提交费用预算后,总公司将以此作为分公司下月费用参考,安排资金计划。同时,深圳总公司对中山分公司费用使用情况,每月做一次沟通讨论,提高费用管理。费用预算表编制的内容(详见费用预算表-样表)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费用借支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备用金权限标准
第二十四条备用金借支程序:
1、借支人填写借支单,按规定权限审批后,交费用会计审核签字,出纳拿审核后的借支单支付款项,借支人需在借支单上签字。
2、备用金进行实报实销制,为了及时反映费用发生情况,借支人员每月报销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员在财务部借款余额不能超过3000元(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超过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及时提供费用报销单据后方可再借支款项。
3、支付备用金后的借支单,由出纳收好交由会计做账务处理,报销时由出纳开具相应报销金额收据,借支人员不能自留借支单,借支单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据作为个人报销凭据以备查。
第二十五条费用报销类型:
费用报销按单据类型分为:日常费用报销、差旅费报销、实物报销。报销人员未分开报销时,财务有权退回,不予办理。
1、用报销,使用《费用报销单》,主要适用于日常经营管理期间产生的业务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2、差旅费报销,使用《差旅费报销单》,主要适用于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3、实物报销,使用《费用报销单》,主要适用于购买生产,办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设备等。报销时提供仓库入库单及相关购货单据(主要为发票,收据)
4、报销单据都由报销人自行粘贴并填写完整,区别费用性质分类粘贴(如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不能混合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条费用单据粘贴标准:
1、票据的粘贴范围应以粘贴单的大小为界,不能超出粘贴单范围进行粘贴,粘贴时应沿粘贴单的右界从右至左横向粘贴,覆盖粘贴的相邻票据间留一定间隔距离,以保持单据表面平整,便于单据的.装订存档。
2、每笔费用的产生要写明发生的原因、具体时间、地点,产生费用涉及到除报销人以外的人员时,需要同时注明相关人员的名字,费用产生能归属到项目的必须写上完整的项目名称,对于费用产生原因说明笼统,费用发生时间与发票不符的,不予报销
3、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准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否则无效。
第二十七条审批权限:
1、申请备用金时,金额3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审批即可,申请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
2、费用报销时,报销单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确认无误后交费用会计签字审核,再给总经理审批,待手续都办理完整后,出纳开出相应报销金额的收据给报销人签字,确认报销。
第二十八条费用报销标准,见《费用报销制度》。
对账工作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对账是检查分公司会计核算正确信息正确与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资产免于侵占、流失的有力监控手段。分公司应建立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联合对账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出纳(会计)对现金、银行等货币资金做到日清月结,月末对现金进行盘点,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月末就银行存款与各开户银行出具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并对未达账项进行调整。
第三十一条会计汇同业务人员不定期对客户的汇款进行核对,加强客户直接汇款总公司的跟踪。
第三十二条会计和业务员每月与客户核对一次销货往来账,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坏账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条每月月末,会计将分公司各明细账与总公司相关账目资料进行核对,使总公司与分公司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时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由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组成,其他资料包括客户资料、产品销售价格表、经济合同、现金盘点表、存货固定资产等结存类财产的实地盘点表等。
第三十五条分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归档装订成册。在会计月度终了后,由分公司保管满六个月,期满之后编造清单移交总公司财务部。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财务人员处理日常会计业务的行为准则,本制度解释权为总公司财务部。
最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第2条: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员工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员工。
第4条: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第6条: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计件工资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第7条:计件工资制适用于生产工人。生产工人的工资管理采取计件工资制,根据工人的产量按月考核发放,具体发放按《生产工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对于季节工、学员工工资管理,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方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第8条: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由企管计划部考核发放超额奖金。
第9条: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0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员工。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第11条: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员工的工资级别。
第12条:员工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员工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研发人员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第13条:业绩工资: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X绩效考核系数。
第14条:员工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员工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条:超额任务奖。
研发人员根据项目的进度及效果视情况发放项目奖金;根据研发项目在市场上的盈利情况发放成果奖金。
销售人员当绩效考核成绩达到标准,并且超额完成销售量任务和回款任务时,公司根据片区与员工超额完成的销售量、超额完成的回款额发放销售奖金。
采购人员年终按照超出任务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发放年度成本任务超额奖金。
第16条:研发人员按有关规定发放创新奖金。
第17条:公司完成董事会要求的经营任务指标后,可以发放年终效益奖金。
第18条:每年年终效益奖金的具体数额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批准。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企管计划部拟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9条:员工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第20条: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员工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第21条:员工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员工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第22条: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员工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员工岗位晋级或降级。
第23条: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员工层。
第24条: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第25条: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第26条:普通员工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第27条:员工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试用期薪酬
第28条:公司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第29条:员工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第30条: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31条: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员工单独约定。
第六章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32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其他委员包括各中心、事业部主要负责人。
第33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员工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4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5条:企管计划部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6条:员工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8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8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25日。各生产单位必须在次月1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37条:员工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附则
第38条: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员工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第39条: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40条: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41条: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最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16
一、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三、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要求
1、每位员工应时刻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一侧。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2、特殊岗位的人员(如仓库管理员)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例如仓库)内货物摆放有序、无废弃物等。
3、办公桌上不能堆放货物、包装废品、实验材料等,应及时办理入库或清理。
4、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5、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6、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期不用电脑设备时,应锁定并关闭显视屏,节约用电。
四、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天早上在上班前,部门值日生将所有办公区域的地面清扫一遍;会议室的办公桌擦拭一次、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所有窗户、门、微波炉进行一次清洁。
2、员工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理污物。
3、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应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闭电器、照明电源。
4、前台环境卫生由前台文员负责日常的维护与整理,注意饮水机的使用、垃圾桶的倾倒等事项,时刻保持前台环境的整洁。
5、办公区域所有的大型绿化植物由行政部门每周进行定期的维护、修剪等工作,公司自行购买的小型绿化植物由就近部门员工每周进行一次叶面清理与维护工作。
6、公司除总经理办公室外其他任何区域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五、监督与奖惩
1、公司办公室不定期对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部门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
同时通报其直接上级,并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给予一周办公区域卫生打扫的处罚。第三次扣罚部门人员10元/人,三次以上每次50元/人
2、公司办公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接受所有同事的监督,发现有违规定的行为,可向公司办公室经理、副(总)经理反馈。同时,公司办公室接受员工对于其他人员的环境卫生维护方面问题的反映与投诉。
六、办公室环境维护原则
每周行政人员需根据公司现状及人员配备制定出卫生值日表,以当周值日表为基准。
第一条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及责任相互督促及个人自觉保持办公室及办公室卫生间环境的整洁、干净。
第二条每一位员工需无条件遵守以下条例:
离开办公桌需将座椅推入办公桌内;
离开办公位置超过半个小时需将计算机完全关闭。并将相关文件摆放整洁;
办公桌面需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弃堆放各类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废弃文件和废纸应放入指定位置,每周或者每半个月清理一次;
公司配备的个人电脑应经常清除灰尘,保持个人配备电脑的干净整洁;
值日卫生表按照轮换监督制,即:当日值日员工需接受行政部卫生监督(以下简称卫生监督员)。
第三条当日值日员工需提前10分钟到达公司进行办公室及卫生间的清扫及擦拭。下班后督促部门内每一位同事将桌面整理干净并将座椅摆放好,当日垃圾不许过夜,垃圾筐满出后需自觉倒掉。
第四条卫生监督员需在值日同事清理工作结束后进行严谨的检查,如发现不合格要求其返工。
第五条值日员工无条件接受卫生监督员的监督检查,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卫生监督员的检查和监督。每次完成卫生工作后主动要求卫生监督员的检查,并在值日表上签字。
第六条值日员工有权指导并要求每一位员工保持办公室及卫生间环境的干净整洁。
第七条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或需接待重要宾客的参观来访,应提前一天由行政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一次。
卫生监督员不能徇私舞弊,以借口或形式草率检查值日员工的工作。在上级领导发现办公室卫生环境不整洁等情况时,第一次警告卫生监督员及时监督整改,第二次通报批评卫生不合格部门并扣罚部门人员10元/人,卫生监督员20元,部门上级领导30元,第三次扣罚部门人员30元/人,卫生监督员50元,部门上级领导100元,同时通报批评。
最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17
第一条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第三条制度内容
一、各公司部门卫生区域划分:
①泸州十建负责办公楼(以楼梯阶划分)南片场地及一楼卫生间的打扫;
②策划部负责本办公室门前走廊至楼梯阶;
③林鑫公司负责办公楼北片场地的打扫;
④财务部与采购部负责二楼楼梯阶以南的走廊卫生打扫(财务部周一、周三、周五;采购部周二、周四);
⑤办公室负责楼梯间以北的走廊;
⑥长达岚皋监理公司负责楼梯间以北的走廊及二楼至三楼的楼梯阶卫生打扫;
⑦工程部负责楼梯阶以南的走廊卫生打扫。
二、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上班前,按时清理各自责任卫生区的卫生工作,并保持卫生清洁。
2、随时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理污物。
3、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走廊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保证地面无污物和其他多余遗留垃圾。
4、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应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闭电器、照明电源。
5、办公区域所有的绿化植物由就该负责区域的公司定期进行一次叶面清理与维护工作。还自己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还公司一个良好的对外形象。
第四条监督与奖惩
1、公司办公室不定期对公司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同时通报其直接上级,第三次对责任人给予一周办公区域卫生打扫的处罚。
2、每周由办公室人员对各公司负责的区域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一次罚款10元,请大家做好自律。
3、公司办公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接受所有同事的监督,发现有违规定的行为,可向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反馈。同时,公司办公室接受员工对于其他人员的环境卫生维护方面问题的反映与投诉。
4、惩罚只是手段,创造良好办公环境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搞好工作环境卫生。
最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18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基石,旨在规范员工行为,确保企业高效、有序地运转。本制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
1. 组织架构
企业采用分级管理制度,设立总经理、部门经理、主管和员工等层级。各部门之间实行分工合作,共同实现企业目标。
2. 职责划分
总经理:负责企业全面管理和战略规划,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业务管理,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确保部门目标实现。
主管:负责具体业务执行,指导员工工作,确保业务顺利进行。
员工: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任务,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人力资源管理
1. 招聘与录用
企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应聘者需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经综合评估后录用。
2. 培训与发展
企业重视员工培训和发展,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外部学习等活动,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 绩效考核与激励
企业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同时,设立晋升通道,鼓励员工积极进取,实现个人价值。
三、财务管理
1. 预算管理
企业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需按照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确保企业经济效益。
2. 成本核算
企业按照成本核算原则,对各项成本进行准确核算,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3. 内部审计
企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等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安全。
四、业务管理
1. 业务流程
企业制定详细的业务流程,明确各环节职责和操作规程,确保业务顺利进行。
2. 质量控制
企业重视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和服务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稳定可靠。
3. 风险管理
企业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确保企业稳健发展。
五、行政管理
1. 文件管理
企业实行文件管理制度,对各类文件进行归档、保管、借阅等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2. 会议管理
企业定期召开各类会议,传达政策、交流信息、解决问题。会议需提前通知、准备材料,确保会议效果。
3. 保密管理
企业重视保密工作,对涉及企业机密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确保企业安全。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最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19
为了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架构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各部门之间应相互协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二、工作职责
1. 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运营,制定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工作,对公司的业绩负责。
2.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部门业绩负责,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
3. 员工: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创造价值。
三、管理流程
1. 决策流程:重大事项需经总经理决策,部门负责人可提出建议和意见,最终决策权在总经理。
2. 审批流程:涉及财务、人事等关键事项的审批,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 汇报流程: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反映问题和困难,寻求支持和帮助。
四、行为规范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2. 尊重公司文化和价值观,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3. 诚实守信,履行职责,不推诿扯皮,勇于担当。
4. 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5.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五、人力资源管理
1. 招聘与录用: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招聘计划,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程序,选拔优秀人才。新员工入职需经过培训,了解公司文化和制度,适应岗位需求。
2. 培训与发展:公司重视员工的个人成长与发展,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外部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同时,鼓励员工参加行业交流、学术研讨等活动,拓宽视野,增强竞争力。
3. 绩效考核与激励: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同时,设立多种激励机制,如年终奖、项目奖金、优秀员工评选等,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六、财务管理
1. 预算管理: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需根据业务需求,制定年度预算计划,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 资金管理:公司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所有资金收支需经过审批程序,并保留相关凭证备查。
3. 财务报告与审计:公司定期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需经公司管理层讨论通过。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最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应集团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将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投子公司的所有员工。所涉及适用员工群体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新疆金风股份有限公司ceo、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2、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人员。
3、员工:本制度中涉及到的员工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全体员工。
第三条原则
1、责任原则:按岗位的职责、价值、任职资格等因素,确定各个岗位的薪酬标准。
岗位变动,则薪酬随之变动。
2、绩效原则:员工的实际薪酬与公司的经营状况、部门绩效和个人的工作业绩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3、激励原则:根据市场竞争环境及公司的发展目标,采用积极的、多样的、有效的激励方式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保障公司目标的实现。
4、竞争原则:公司薪酬水平要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保证薪酬体系与相同及相关行业接轨,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保证薪酬水平在外部市场中具有竞争力。
5、保密原则:公司遵循薪酬保密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制定、考核、审查、落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方案。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薪酬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制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以外所有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激励、绩效管理体系,负责制定公司及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方案,经ceo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各子公司的薪酬制度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经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本公司的薪酬实施细则及与之相关的绩效评估方案、激励方案等,经子公司的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八条员工的薪酬结构
1、薪酬组成
薪酬由工资、津贴、奖金、长期激励、特殊奖金和保险福利构成。
2、工资
1)月度工资标准的确定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承担的职责、岗位要求的技能、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经营规模和市场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2)员工的岗位发生变动,月度工资需要根据新岗位所在的职级进行薪酬调整。
3)月度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根据岗位的工作内容不同采用不同的分配比例。
4)月度实得绩效工资由月度的绩效工资和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计算所得。
3、津贴
1)不同的员工因所在岗位的职级、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和职责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津贴和标准。
2)津贴是固定收入的一部分,按月进行发放。现有的津贴有通信津贴、住房津贴、交通津贴。
3)各子公司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在薪酬实施细则中制定适用的津贴类别和标准。
4)津贴类型和津贴标准与岗位和职级保持一致性,如果岗位或职级发生变动,则津贴随之调整。
4、奖金
1)员工的奖金根据员工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部门绩效和个人的业绩情况确定。
2)各分、子公司均应围绕经营目标的实现,制定针对性的绩效考核和奖金激励的方案,激发员工工作热情,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3)不同序列、不同岗位的员工根据其工作内容采用不同的奖金比例、计算方法和发放周期。
4)奖金方式有绩效年薪、项目奖金、计件奖金、利润提成和其他奖金。
5、特殊奖金
1)经公司审批的经营举措奖励、项目奖励、优秀员工奖金、合理化建议奖等用于表彰的特别事件和人员的奖金。
2)ceo、总裁、子公司总经理均设置特别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有突出和重大贡献的员工。
3)公司实行超额利润奖励,当公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5%以上时,超出净资产收益率5%以上部分的利润,按下列标准以超额累进的方式提取风险奖励基金。
超额奖励基金的奖励范围和奖励额度由经营层决定,分三年发放。
6、保险福利
1)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统筹保险,社会统筹保险的基数和比例按照当地政策和法规执行。
2)公司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补充保险,为从事有危险及危害性作业的员工提供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为正式员工提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为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提供健康保障保险。
3)公司提供设施齐全的健身场馆,鼓励成立各种俱乐部,并组织各项业余活动,包括集体婚礼、文艺晚会、现场慰问等。
4)公司提供班车、宿舍、图书室、法律援助、公司活动日等福利。
5)公司为员工提供年度体检、员工互助基金等其他的补充福利,具体参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7、长期激励
长期激励是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持续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长期回报和奖励。
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殊奖励、福利补贴、长期激励组成。
2)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的固定部分,该部分年薪不进行考核,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3)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的浮动部分,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业绩挂钩,结合个人的绩效评估和管理能力评估结果确认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收入。
4)特殊奖励:公司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对有特殊贡献或完成重大临时性事项所进行奖励。公司高管参与超额利润奖励的分配。
5)福利补贴:包括国家法定福利、公司保障性福利和公司关怀性福利。
6)长期激励:公司实行长期激励机制,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持续性重要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长期回报和奖励。
2、如果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发生重大的变化或是岗位发生变动,公司可以根据其工作职责或岗位重新核定其年度薪酬总额,核定的薪酬水平可以增加也可以减少。
3、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并在次年年初完成业绩评估和绩效年薪分配方案。薪酬支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实施。
4、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标准
1)年薪标准(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由董事长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工作职责、岗位价值、任职资格、市场薪资等因素确定。
2)基本年薪按月发放,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年薪÷12个月。
3)高级管理人员的年总收入是指税前收入,包括需要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依据,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数的比例为6:4。
5、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弹性工作制,日常不考勤,同时不计算和发放加班工资。
第四章薪酬预算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薪酬预算管理
1、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体化的原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由集团直接聘任的员工的薪酬预算和使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2、各业务单元、分(子)公司负责组织本公司各个部门的人员编制、人员需求,完成各部门的薪酬预算,由人力资源部汇总,经业务单元、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后,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3、如因外部环境、公司经营状况及其他重大事件的影响,需要调整公司年度薪酬总额的,经董事长批准后调整。
第十一条薪酬的使用管理
1、集团和各业务单元、分(子)公司的薪酬预算的使用均应严格执行分解计划,按照目标的完成情况,有计划、分阶段地使用。
2、各业务单元、分(子)公司的每季度薪酬总额及使用分析报告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第五章薪酬的计算与发放
第十二条工资采用月度支付的方式,以整月为考核周期,本月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上个月的工资。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内,按约定的月度工资标准的80%计发,对于重要的岗位,可以按约定工资标准的100%发放。
第十三条月度税后工资由月度岗位工资、月度实得绩效工资、各项津贴、奖金、特殊奖金之和减去各项考勤扣款、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其他扣减项、个人应承担的税款及税后应由员工承担的其他福利扣款项计算所得。
第十四条绩效工资按照员工所在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奖金的计算和发放按照所在公司、部门的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的缴纳及其他福利的发放按员工所在公司福利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七条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由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
第六章薪酬的调整
第十八条薪酬调整的条件
1、外部薪酬水平发生较大变化,现有的薪酬策略和水平不能吸引和保留公司正常运营所必须的人才时;
2、外部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影响员工的实际收入水平时;
3、公司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公司经营状况有重大改善或业绩有显著提高时。
4、员工的岗位发生变化或是岗位的工作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
5、员工的绩效优秀或薪酬水平不能体现岗位价值时。
第十九条薪酬调整的分类及实施流程
1、年度薪酬调整,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市场薪酬的变化、外部经济环境趋势、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年度薪酬调整总比例和实施方案,经ceo批准后实施;各子公司根据集团的年度绩效薪酬调整方案,制定适合于本公司的年度薪酬调整比例和实施方案,经公司ceo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2、个别薪酬的调整,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用人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公司人力资源分层授权的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3、年度薪酬调整的月度增长总额超过月度工资总额的25%,需要各公司董事会批
第二十条薪酬调整的申诉
1、如果员工对薪酬调整所产生的异议,员工有权向属地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2、属地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申诉处理结果通知到员工本人。
3、如果员工以对属地人力资源部的申诉结果不满意时,可以直接向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诉。
第七章海外人员的薪酬管理
第二十一条海外当地人员的薪酬管理
1、公司为海外招聘的人员提供在当地市场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
2、根据不同地区差异,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海外业务负责人公或办事处首席代表与集团人力资源部共同制定该地区的薪酬管理实施细则,报集团ceo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国内外派的海外人员薪酬管理
1、国内派驻海外人员根据派驻地的物价水平、生活和工作条件,给予不同的海处补贴标准,具体标准见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的相关制度。
2、国内派驻海外人员的国内薪酬标准不变,但取消国内的交通、住房、通讯等。
3、带薪调休假:根据公司福利制度中的调休假标准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或发生不可抗拒的重大情况,本制度将适时将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如本制度与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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