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专项整治方案(精选2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专项整治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确保师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以校舍安全为重点,以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县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使校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治,建立校舍安全、学校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学校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舍、校园和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学校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力争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率”。
三、督查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专项督查对象。
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电大工作站。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校舍安全。
D级危房(包括免于鉴定的“四类”校舍)必须限期拆除或隔离、封闭和停止使用;对不合格校舍采取安全加固防范措施;校舍的“女儿墙”、装饰点、外墙瓷砖、落水管、楼梯扶手、门窗、电路等易出事故点进行排查整治。
2、教学设施和器材安全。
要对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性能进行隐患排查,隐患处必须加固,更新破损器材;要对实验室及器材进行隐患排查,检查通风通道及通风设施,保障设施安全,做到特殊药品特殊储藏管理;要对图书资料室和阅览室进行防火、防水、图书架的固定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图书室安全。
3、校园安全。
要对学校厕所、大门、围墙和校园化粪池、垃圾台、生活物资储放点和场所、给排水(暖)通道、校园通道、主席台、旗台旗杆、供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隐患点,排除通道结冰,保证校园安全。
4、宿舍安全。
禁止学生入住不合格校舍中,排查宿舍内的取暖、电照、通风、疏散通道,吊顶物以及室内的床板床架、衣物柜、桌凳、男女宿舍隔离等部位的安全隐患,整治隐患节点,确保宿舍安全。
5、食堂和食品安全。
对食堂内的机械设施、电器和食品卫生进行专业排查整治,做到炊事人员工作安全和学生饮食安全。校内小卖部、浴室等生活场所也要进行排查整治,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6、消防设施安全。
委托消防部门对校园内和校舍内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按规定补设设施和器材,落实防盗设施,加强校园治安工作,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和应急演练,确保无火灾、无偷盗事件发生。
7、校园周边安全。
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排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整治,将影响学校安全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建筑物和设施纳入排查范围,隐情及时通告、及时拆除,尤其要对临街铺面及铺面装饰物、广告牌、电杆路灯、进校通道等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学校不危及社会安全,周边环境不影响师生安全。
8、学生交通安全。
对寄宿学生交通运输工具进行专业鉴定,不具备营运条件的予以清退,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放学时进行交通管制,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四、督查整治方式
(一)检查与排查相结合。各学校排查,同时各县市对本县市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电大工作站,逐校进行拉网式检查,不遗漏任何一所学校,不遗漏任何一处,做到不留死角、无缝隙排查。
(二)排查与整治相结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以排查促整治。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安全隐患严重的设施要立即采取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关闭的关闭。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向县市政府报告,在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坚决杜绝恶性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排查出来的各种安全漏洞和隐患,要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因责任不到位,落实不力,引发重大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
五、督查整治步骤
第一时段,为自查阶段。各县市和学校要依照本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对督查整治对象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于11月30日前向州政府正式文件上报自查整治工作情况。
第二时段,为抽查阶段。州政府将组成专项工作组,对部分县市自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整治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年终考核时作为扣分项。
第三时段,为专项督查阶段。州教育局牵头,各校安工程成员单位参加,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和州直学校安全自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考核,对不合格的县市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县和学校教育系统年度所有表彰资格
六、实施要求
本次学校安全专项督查整治活动由州政府统一领导,县市政府、各学校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各校安工程成员单位全程参加配合。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迅速制定本县市、本行业和学校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全面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自查整治工作,将自查整治工作情况于11月30日前以政府名义上报州政府,抄送州教育局。
专项整治方案2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未保办,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未保办主任)。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3、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
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
5、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和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
6、加强校园治安整治,预防学生受侵害事件发生;
7、加强学生交通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8、积极开展夏季防学生溺水工作,防范学生溺水事故;
9、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10、加强外口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与管理;
11、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各学校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和5分钟安全教育等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危房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X月X日至X月XX日,小学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教育局上报检查情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县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县教育局对各校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有关事项
1、各校应将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于XX月XX日前报送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2、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校要及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及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小结汇总上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3、县教育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
专项整治方案3
为扎实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根据《晋中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晋中市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森防指办发〔20xx〕13号)和《灵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灵安发〔20xx〕3号)工作安排,县森防指决定在全县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和“理直气壮、如履薄冰、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工作要求,对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构建“台账管理、责任到人”的治理体系;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谨守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底线,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一)压实责任,凝聚合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森防办牵头抓总责任,林草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公安部门火案查处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紧密配合,凝聚林草防火管控合力。
(二)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统筹安排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实际,根据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和火情、火灾发生实际情况,针对性采取措施,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
(三)直面问题,求真务实。直面问题隐患,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边检查、边整改、边查处,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四)依法治火,筑牢防线。严格落实省人大“禁火决定”及市政府“双火八条”等法规政策,强化执法体系,拧紧责任链条。建立健全规范标准,为治火、管火提供制度保障。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三、组织领导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县防火办负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通报等工作,主任由郑金龙担任,成员郑树旺、武俊丹。
四、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五、行动内容
(一)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林场、景区和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xx)、《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特别是加强对油气管道、输配电设施、森林公园、旅游景区、文博单位、在建工程及农林交错区、二坡地、小块地、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沿线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到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一是违规农事用火。在林区及林缘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二是违规祭祀用火。在林区及林缘焚烧纸质或者塑料祭品、焚香点烟、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等祭祀殡葬用火行为。三是违规生产用火。在林区及林缘明火做饭取暖、焚烧垃圾杂草以及野外焊接等明火作业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四是其它违规非生产性用火。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行为;林草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破坏、盗窃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五是其它专项行动内容。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严处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县、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高位,主要领导要专题部署,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林草火情火灾发生原因,找准问题根源,把握特点规律,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重点环节,扎实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
(二)明确职责任务。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专项行动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履职尽责,协同推进,认真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要大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提升群众防火意识;民政部门要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加强已建经营性、公益性公墓的火源管理,配备防火设施,落实防火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要推广秸秆全量综合利用技术,实行秋耕秋清,当年完成农田剩余物处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林区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点)森林草原防火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加强游客森林草原防火教育;气象部门要做好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对火险气象等级高的区域进行有效预警,扎实做好有关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基础工作。公安部门要严格禁烧禁放管理,协同林业部门依法查处野外用火行为;能源部门要加强林地、草地及其边缘电力设施森林草原防火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要综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林业部门要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确保治理成效。各单位要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依法治火和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切实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提高林草火灾预防管理水平。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通过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儆效尤,形成震慑,切实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要深度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专项行动宣传影响,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野外非法用火违规犯罪线索,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做好信息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每月2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2),12月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年终工作总结及最终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专项整治方案4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严防死守管控火种进山”和“一旦有火情确保能够打早打小打了”各项措施,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化解风险、消除隐患,接长短板、提升能力,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确保核心区域森林不冒烟、确保全市不发生有影响的森林火灾、确保扑救火灾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目标。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5月5日。
三、行动方式
以3处国有林场、12个重点防火镇街为重点,全市统一组织,各镇街、国有林场具体实施。
四、整治内容
(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并逐级签订责任状。相应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是否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优化人员组成,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同,确保工作形成合力。是否落实分包责任制,将林区责任区域分块划分,实现“定岗、定人、定责”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并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台账。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是否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二)野外火源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采取严防死守措施,严格管控火种进山。是否综合利用视频监控、高山了望、空中巡查、地面巡逻等手段,全方位、全时段监控火情。是否借力卫星火点遥感监测终端,加大对火情监测力度。是否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增设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增派管护人员,严格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实施检查,严格火种收缴。是否及时发布禁火通告。是否推广文明祭祀、无火祭祀,采取以鲜花换烧纸等方式实现林区全域无火无烟。
(三)森林火灾隐患整治情况。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在重点节气、重要节点和高火险天气,是否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并深入各防火镇街、国有林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在以下重点部位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一是深入排查林区、居民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二是深入排查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三是深入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线路老化、脱落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四是深入排查公墓、坟场以及林农、果农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是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四)应急管理机制完善情况。是否修订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任务和职责。防火年度内,是否组织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是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在位、24小时观测了望、24小时监控巡视和24小时专业队备战。12119火警电话或值班电话、卫星火点监测平台、远程视频监控平台是否安排专人不间断盯守。是否储备足够数量的物资。是否检修和维护保养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确保装备完好率达到100%。
(五)森林防火宣传开展情况。是否制定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宣传方式和内容。在进山主要路口、林区检查站、护林房是否设立宣传标牌,张贴禁火通告,在林缘和林内主要道路两侧是否张贴、悬挂、粉刷大型宣传标语。是否采用宣传车或协调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电信部门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六)火灾防扑体系建设情况。是否推进森林防灭火指挥中心和远程视频监控、路口监控的建设,尽快实现三级联网,解决信息孤岛问题,确保各级指挥中心能看得见,联得上,能指挥。护林房数量是否满足日常管护需要,是否通水通电,满足遮风避雨保暖的基本需求。专业队伍是否经过培训,靠前驻防,加大动态巡护力度。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级方案,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分片实施的“网格化”排查工作机制,抽调精干力量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明确排查任务,落实排查责任,确保全市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镇街、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深入一线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空白。市森防指按照重点部门包保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成督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1),自1月20日至1月31日对重点防火镇街、国有林场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具体督导内容见附件2、3),发现问题汇总形成清单并于2月1日填写全市森林防火百日攻坚行动发现问题统计表(附件4)上报市森防指办;2月1日至4月30日止,包保导组对重点镇街、国有林场每月至少进行两次督导,“春节”“清明”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大督导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森防指办。市森防指将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反馈所在镇街和相关部门,跟踪督促限期整改。
(三)驻守调研,确保平安。市森防指成立国有林场调研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抽调业务骨干组织实施,到3处国有林场开展驻场式调研。驻场时间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实际确定,驻场人员必须吃住在林场,每日通过微信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日上报排查发现问题,1月25日前撰写林场森林防灭火方面基本情况调研报告,电子版报送森防指办。
(四)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工作中对能现场解决的问题要当场整改完毕。对当场无法解决的问题或隐患,要制定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完毕。检查人员要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复查,坚决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各镇街、国有林场要对排查出的森林火灾隐患和市森防指通报反馈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明确记载隐患的种类、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存档整改报告。所有整改材料要订卷成册,实现隐患登记、整改、消号的全过程管理。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全程跟踪督导,直至问题完成销号。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国有林场要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重点村居张帖《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在森林高火险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用好广播、横幅标语、手机短信、明白纸等传统宣传形式,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小视频、微博等新媒体信息,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加强对返乡务工人员及学生的宣传和教育,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专项整治方案5
为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的违规行为,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液化气市场安全运营秩序,根据市、区整治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燃气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燃气安全检查的内容
今年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范围是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小型餐饮场所。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予以取缔。
1、相关证照不全的;
2、使用可重复充装的燃气钢瓶(含灶具与气瓶一体的可充装燃气钢瓶)作为火锅热源的;
3、当灶具等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时,未安装机械通风、燃气泄漏报警仪、自动切换等连锁控制装置和泄爆装置的;
4、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瓶装间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7.4节强制性条文规定;
2、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气源,采取瓶组供应形式的,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8.5节强制性条文规定(除第8.5.4条规定情形外);采取单瓶供应形式,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8.7节强制性条文规定;
3、燃具与管道的连接软管应使用燃气专用软管并安装牢固,软管长度不得超长并应定期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和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的监控设施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7、应当建立健全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人员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与燃气经营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二、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怀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安办周其武、郭岩同志担任。成员由城管执法中队、综治办、安办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各社区主任担任,负责辖区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对专项治理检查行动情况的督导。各社区应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工作联络,并报街道安监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街道安办联系电话:
三、职责分工
1、各社区、经合社负责对本辖区内瓶装液化气非法店(点)进行摸底排查和宣传工作。摸排情况由安办汇总上报区整治办。
2、派出所、工商、城管中队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对社区摸排上报的非法店(点)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街道燃气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
2、严厉打击非法店(点)。对社区摸排出来的非法店(点),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查处,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和各部门日常独立监督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综合治理非法店(点)。
3、加强监管,建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系制度。各部门要制定专人做好信息统计、传递、反馈工作。各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于每月30日前向街道安办报送。
五、时间安排
(一) 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xx年1月17日)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实施工作计划,各社区、相关科办对辖区内存在的小型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20xx年1月18月)
各社区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小型餐饮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在小型餐饮场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未整改的,及时报送街道专项治理检查行动督导组,督导组将协调公安消防和工商、建设、卫生、城管执法等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或依法关闭取缔。
(三)抽查和全面总结(20xx年1月18月~20xx年12月31月)
街道督导组通过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各社区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社区于20xx年每月28日前,将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街道安监站,并认真整理专项治理检查工作资料,做好对上级相关部门抽查的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并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各类非法违法小型餐饮场所。执法中队要针对专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小型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小型餐饮场所。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社区在开展专项治理检查的同时,要结合实际,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加强对小型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社区、安监站、相关科办要把小型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小型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社区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街道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专项整治方案6
为深刻汲取十堰“6. 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领域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各村(社区)、镇直单位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做到逐村组、逐小区、逐单位、逐段管线、逐个场站全面摸排整治,确保所有村组用户全查到,不漏一户、所有燃气企业全查到、所有燃气设施设备全查到、所有燃气管道全查到、所有用气场所全查到,彻底摸清和消除我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二、重点工作
(一)排查整治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对雅口汇东液化气站、落花潭百家液化气站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核查摸清现有管网底数情况、建立隐患台账情况、制定限期消除隐患计划情况。
(二)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商户、单位小区周边、夜市夜店以及餐饮场所等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
(三)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管线巡查及入户安检情况。排查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情况。重点加强对单位小区、特殊人群(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等)的入户检查,增加入户检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充分发挥社区、村组人员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送镇村建中心。对直排式热水器、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易脱落连接管等隐患,要督促燃气用户及时整改。
(四)排查整治动态清理燃气管线占压情况。对现有燃气管线违章占压情况制定限期整改方案,不能立行立改的要采取巡查保护措施,严防发生燃气事故。对完成清理工作的燃气管线占压点位加强巡查,防止复建问题发生。对新占压点位发现一处、立即解决一处,做到燃气管线占压动态清零。
(五)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存储、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同时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业务,强化对从业人员培训,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情况。
(六)排查整治压力容器及燃气燃烧器具质量监管情况。重点排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充装情况;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充装人员是否在充装前、后对气瓶进行严格检查;检查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定期检验;抽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等违法行为;检查是否按要求建立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等。
(七)排查整治涉燃气违法犯罪情况。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存储、运输天然气以及盗窃、破坏天然气管道设施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燃气安全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单位和各村(社区)为成员的燃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实行镇领导领衔包保全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负责监督指导包保地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进度,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依法依规落实燃气安全政府、部门、企业、用户四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通过从严执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重点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依法严肃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单位、村组宣传栏、工作群、居民群、宣传手册等各类方式,加强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家庭,做到户户宣传落实,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依法购买合规气源,签订供用气合同,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自觉抵制不合格燃气器具,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及时排查整改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专项整治方案7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的实施,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液化气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打击非法倒装液化气违法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住建局打击非法倒装液化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办事机构设在局村镇建设股。
三、实施步骤
1、12月10日—12月20日。对全县液化气充装站(点)进行打击非法倒装液化气专项行动检查。
2、12月21日—20xx年1月8日。对城区住宅小区进行打击非法倒装液化气专项行动检查。
3、20xx年1月9日—1月13日。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并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县打击非法倒装液化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自检。非法倒装液化气,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此行为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各液化气充装站(点)要充分认识非法倒装液化气行为的危害性,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自检。燃气协会要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落实责任,严厉打击。此次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各液化气充装站(点)在做好自检的同时,对本站供气区域内有非法倒装液化气行为的人和事,有责任向主管部门举报,以形成工作合力。
3、加强宣传,确保实效。各液化气充装站(点)要采取多种形式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宣传到所有用户,形成全社会对非法倒装液化气的监督,确保专项行动的实效。
专项整治方案8
为确保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标,现就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目的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各项预防措施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识险、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验收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x学院、x医专)、幼儿园
三、验收时间和方法
验收时间:各县(区)于xx年xx月xx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并将验收工作总结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市教育局;x月x日-x日,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建设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区)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四、验收标准
(一)学校安全管理(10分):是否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园)长安全负责制是否落实。
(二)安全制度建设(15分):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是否建立安全台帐制度,详细记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有无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有无并严格执行体育运动、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无安全疏散标志,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校园网络是否有效防范如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三)安全教育(15分):学校是否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是否利用班、团、队、校会、专题讲座和“安全教育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安全教育活动;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师生能否正确掌握自救自护的方法;是否有心理辅导教师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
(四)校园建筑设施及消防安全(15分):教学及辅助用房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煤气、液化气管道及用具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做到定期检查;用煤取暖是否有防止煤气中毒的设施和措施;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定期更换;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锅炉等特殊设备是否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
(五)学校卫生及健康(10分):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是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食堂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样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六)交通安全(10分):自备校车和其他校内车辆是否定期保养、维护;租用的校车和其他交通工具及驾驶人员是否具有合法手续,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做到校车不超载;幼儿园有无严格的幼儿接送制度。
(七)校园安全保卫(15分):有无并严格执行门卫、保安的值班、巡逻制度;是否有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核实制度;进入学校的车辆是否禁止鸣笛、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是否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带入学校。
(八)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10分):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上下学高峰期是否落实公安交警部门“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规定;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紧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整治和验收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和验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3.严格检查验收。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校园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形成验收总结报告,按时限要求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市上在组织验收中对问题和隐患较多、验收不合格的县(区),要责令重新进行整治。
专项整治方案9
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遏制教体系统火灾亡人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教体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凤冈县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本系统实际,决定开展教体系统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一)筑牢校园消防安全理念。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二)杜绝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全力遏制火灾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三)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升。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得到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从本质上、源头上得到提升。消防安全常识得到广泛普及,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逐步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的“四个能力”明显增强。
(四)消防力量建设全面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教育发展同步推进,组建好消防专职兼职消防救援队伍,增强微型消防站等消防救援力量,灭火救援基本装备配备完善,救援能力明显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得到增强。
二、排查重点
1、排查校园内是否存在经营性小卖部和木房。
一是小卖部部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要求,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是否配足,是否使用大功率取暖器和明火取暖,是否用明火加工食品等行为;小卖部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夹层住人”等问题。
二是木房线路是否老化、松动脱落、裸露等火灾隐患,是否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施。
2、排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一是重点检查教师、学生住宿区域是否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设置直接对外的逃生、救援出口;
二是是否存在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逃生通道、逃生出口,疏散逃生通道、外窗上是否设置卷帘门、铁栅栏、防盗网,通道口是否存在停放机动车、三轮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3、排查是否使用、储存易燃可燃材料物品。
重点检查学生住宿场所是否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等可燃材料搭建,场所内是否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
4、排查校园内是否有燃气、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一是实验室备用的酒精严格按照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二是燃气管理是否安全规范。校园内是否使用液化气罐等燃气,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规范安全存放燃气罐。对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一律不允许使用燃气,否则按事故处理。
三是对应急备用的发电机汽油、柴油等易燃品严格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实行“专人、专用、专锁”管理,是否远离火源。
5、排查是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设施。重点排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保管室、教室办公室等是否配足备干粉灭火器,强电机房是否配足二氧化碳灭火器,食堂是否配备灭火毯,是否安装防火门、消防卷盘等设施。
6、排查是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一是重点检查各办公室是否存在使用明火取暖,是否超负荷使用大功率、高温加热、取暖等电器设备,使用取暖器、电烤炉等取暖时,是否覆盖烘烤衣物,是否做到人走电断;
二是是否存在电动车在校园内充电现象;
三是食堂明火四周是否堆放可燃物等。
7、排查电源线路是否安全。排查校园空间的供电线路是否稳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办公楼、各种功能室的.电源线路详细排查,大功率取暖器的线路是否超负荷供电,是否存在线路老化和裸露情况,电线线路外管是否为阻燃材料等。
8、排查责任是否落实。
排查宿舍管理员、食堂工人、保安、班主任、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功能室管理员是否履行好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否形成部门、教师、员工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部门联动消防管理网络。
9、排查消防宣传教育是否开展。
一是学校是否开展消防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是否开设消防知识宣传专刊;
二是班级是否开展消防主题班会教育,是否通过家长微信群、QQ平台、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学生家长、监护人员进行居家安全用电、防火和防煤气中毒等宣传提示。
三、整治时间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25日,要求做到边排查边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务必重视起来,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汲取历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调度指挥。
(二)加强协同配合,开展综合整治。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区域管理,各司其职,深入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民办教育机构等,细致开展好排查和整改督促工作。
(三)严格考核督导,严肃问责追责。各镇(街)中心学校要严格落实好排查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职能管理、专业管理和过程管理,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有人盯、有人抓、有人管,各学校要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履职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专项整治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整治,做到及时排查,及时治理,防患于未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各项安全工作责任目标的落实,努力实现“五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即: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覆盖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监控管理率达100%,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上报备案率达100%,举报案件核查反馈率达100%,安全事故查处结案率达100%。要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秩序,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防止关键时期、敏感时期发生事故及连续发生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
三、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从XX年1月1日开始到XX年12月31日结束,整治时间为期一年。
四、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全聂家庄(中心)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我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五、整治方式及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按照“学校全面自查自整、中心全面排查整治,的方式进行。我校督察组要对各班进行“会诊式”的检查。对存在的一般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治理,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的责任、人员、措施、时限,同时上报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期间,态度不端正、行动不积极、整改不到位,要严肃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六、整治步骤及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按省、市、县、镇、联校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分五个阶段进行:
1、总体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一月到二月初)。学校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的全面部署工作。
2、全面排查整治阶段(二月初至四月底)。学校要全面自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制订整改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措施、人员、资金期限进行认真整改。学校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规定要求上报联校,并进行认真整改。
3、督查整治阶段(五月初至十月底)。在自查自整和排查整治的基础的基础上,我校专项整治督查组进行分类整治,同时,要与联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组搞好工作配合,做到“三级”联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4、“回头看”再检查阶段(十一月初至十二月上旬)。为了巩固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专项整治督查组要进行“回头看”再检查,重点跟踪检查存在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和专项整治中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等。
5、总结阶段(十二月中下旬)。我校专项整治领导组将适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大会。
专项整治方案11
专项整治方案12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彻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三、整治重点内容、时间
(一)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5月1日至31日)整治重点内容:按照《xx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二)校舍安全专项整治(6月1日至8月31日)整治重点内容:汛期学校楼房、围墙、大门、校内各种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措施、安全检查情况;楼道楼梯和洗手间、卫生间照明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使用d级危房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和作为师生宿舍使用的情况;落实防汛、防震减灾及其安全教育、演练工作情况。
(三)校车安全专项整治(8月20日至9月20日)整治重点内容:校车安全管理和校车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校车安全运行、校车驾驶员管理教育情况;随车教师和学生安全乘车管理教育情况;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情况;开学前,学校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维修情况。没有校车的学校,上报学校其它车辆整治及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11月1日至30日)整治重点内容:学校的礼堂、食堂、教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供电设施、供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易燃易爆化学实验品的使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备并能有效使用及消防通道安全情况;学校的会议室、礼堂、办公楼、食堂、教室、学生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情况;学生宿舍楼内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及应急照明灯设置情况;学生宿舍的疏散门是否为推闩式外开门并安装消防逃生锁(消防通道锁),窗户是否安装影响学生逃生的防盗网;学生宿舍违章用电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四个能力”和“三会三化”建设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火灾应急疏散演练情况。
四、整治方式
学校自查自纠,教体局督导抽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要求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密切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具体专项整治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工作基础,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
(三)注重源头,深入检查。通过各项整治工作,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学校(幼儿园)各类安全隐患,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整治中未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教育,增强意识。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人员防范安全事故能力。
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方案,每项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教体局安全科,民办学校报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专项整治方案13
为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有效遏制人为因素森林火灾多发态势,确保全镇森林防灭火态势持续稳定向好;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构建“账账明晰、责任到人、形成闭环、动态更新”的管理体系;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严守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底线,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服中心(林业站)由熊林丹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督促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开展。
三、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以镇人民政府制定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开展自查并建立隐患台账。
(二)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
四、工作任务
(一)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建档
1、开展自查(20xx年7月20日前)。各村(社区)责任主体将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于7月20日前报镇林业站。
2、专班核查(20xx年7月21日至10月31日)。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各村(社区)上报的情况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从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林区及林缘的电力线路、油气管道、通信基站和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部位坟场、林缘农耕地和火情多发地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汇总,完善隐患台账。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以镇应急办为主严厉打击林区及林缘10米范围以内违规农事、祭祀、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并将查处情况登记造册立卷归档。重点查处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以及其他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垃圾及烧灰积肥、烧埂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3、违规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下、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焚烧疫木、点烧阻隔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野外吸烟、烧烤、野炊和烧篝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高位主要领导要专题部署,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林草火情火灾发生原因找准问题根源,把握特点规律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重点环节,扎实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
(二)建立隐患台账。各村(社区)要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依法治火和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切实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管理水平。
(三)强化警示教育。要通过及时曝光违规野外用火处罚案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通过广泛宣传提升经营单位(个人)和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要深度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专项行动宣传影响,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野外非法用火违规犯罪线索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的人民防线。
(四)加强信息报送。每月30日将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报镇林业站。
专项整治方案14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学校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全镇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对没有依法履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时的政策处理处罚后,依法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对没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程序的工程项目,如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时已经审查合格,按图审时的标准验收;如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按竣工时的标准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消防安全评估,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三)对未按消防、抗震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的工程项目,按原消防和抗震设计或竣工时标准规范整改;无法整改的,采取强化防范措施,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消防和防震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四)对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等申报资料缺失的工程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委托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检测,经消防安全评估合格后,以评估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五)对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按建造时的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
(六)对未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县政府将督促开展抗震设计验算。对验算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20xx年9月上旬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20xx年9月10日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9月7日前,开展全方位的动员部署,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明确职责。9月10日前,切实摸清本区域校园消防安全状况,填写《校园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日至11月30日)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解决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合力推进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镇专班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地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将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内容,及时动员部署,统筹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班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办公,加强工作统筹和整体推进,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要明晰每一所学校的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并启动问责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反馈进展情况。20xx年9月10日前,报送《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20xx年11月30日前,报送《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改责任表》(附件3);20xx年12月15日前,要形成工作总结报镇整治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
专项整治方案15
为认真落实《xx市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xx市‘垃圾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秋雷”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x执〔xx〕xx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含建筑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等)、生活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秩序,全面解决好当前生活垃圾乱扔乱放、治理滞后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管控建筑垃圾产生源头,规范收集、中转和运输环节,实施全程许可控制;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净化清运市场,促进建筑渣土、装修垃圾平衡消纳,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城乡生活垃圾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等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城乡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普遍增强城乡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整治时间
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三、整治内容
1、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
1)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行。严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关,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监管,严肃查处未按规定线路运输、未在指定消纳场地消纳等违法行为。
2)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进出口检查力度,完善专人冲洗进出车辆措施,及时清扫现场出入口的主要道路,禁止带泥上路,确保净车离场;妥善处置建筑工地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未经沉淀处理的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排水设施或渠系;及时清运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临时堆置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堆放的零星废弃物以围栏隔离;严肃查处在施工现场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占用人行道堆放物料的违法行为。
3)加大工程运输车辆路面执法力度。针对建筑垃圾偷倒乱倒、严重影响市容的情况,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抛撒滴漏、带泥上路、随意偷倒乱倒等各类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2、生活垃圾处置提升专项行动
3、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未按要求分类投放各生活垃圾的分类单位,以及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严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对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行为,对负有垃圾处置责任的单位未签订协议或者未核实最终贮存、处置、利用情况的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4、加强餐厨垃圾监管。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餐厨垃圾分类存放,严肃查处随意排放餐厨垃圾和不按规定设置使用环保环卫设施的行为;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规定与收运单位签订作业合同,严肃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置的违法行为,加大餐厨垃圾流入生猪养殖场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严格监督收运处置单位按标准规范分类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严肃查处不按规范标准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
5、城区卫生死角清零专项整治行动
深入排查,加强源头管控。加大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陈年垃圾的清运处置力度,消除卫生死角,进一步查处影响环境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按照分类、利用、环保、规范的要求,积极做好装修垃圾分拣利用、规范运输、依法消纳等处置政策宣传,加大装修垃圾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擅自将装修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擅自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装修垃圾等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方案16
为切实加强我院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观念,以宣传贯彻和实施《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行政责任制度,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强硬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乡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把防范重特大生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日常监督,狠抓安全管理,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为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加强领导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管理安全生产,与各科室工作成员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科室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包片包干负责本科室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相关科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与院委共同抓好卫生院的安全生产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并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三、工作重点及责任落实
(一)切实抓好消防安全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利用场天、学生、群众聚集或农村酒宴上进行宣传,二是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加强事故易发的重点科室、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巡查,特别是针对各科室中存在电线老化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不走过场。
(二)切实抓好危险化学物品及爆炸物品的管理。
卫生院要搞好危险、有毒化学药品的检查和处理,对剧毒化学药品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要严格规范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
(三)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建立公共卫生防疫长效机制。切实抓好传染性疾病的防疫,特别是流感的防疫。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测,加强食品市场检查,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是大力推进安全宣传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利用场天进行各种安全知识宣传,定期或不定期到学校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二是加强对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监管人员的培训,对各科室安全生产有关人员分期、分批、分类进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通过抓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水平。为安全防范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立安全生产生产巡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执法。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建立和完善各科室消防的监管工作,针对不同的安全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实施方法,落实领导分工、分片包干和专人巡查制度,并把巡查工作记录在案;每月进行监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管理,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理。
(三)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一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源备案制和台帐制,对在各类检查和日常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要登记台帐备案,隐患不消除,台帐不消号。二是把检查与执法结合起来,督促隐患整改。对各科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凡是消极对待或顶着不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五、加强安全值班制度
要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同志24小时不准关手机,加强双休日、“春节”、“五·一”、“十·一”等各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并加强安全汇报,严格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及时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重大问题按程序要及时、如实、逐级汇报。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卫生院发展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在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围绕县委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创建和谐平安单位而努力奋斗。
专项整治方案17
根据《xx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森防办〔20xx〕8号)和《关于印发芜湖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森防办〔20xx〕3号)精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我市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构建“全市建总账、各林区镇、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列分账,账账明晰、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生态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动组织
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森防办副主任、市应急局一级主任科员李继凤为组长,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副所长文霞权、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沈俊祥、市林业局防火办丁绍喜为成员。
三、行动措施
(一)压实责任、协同有序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林业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扑救责任、公安部门火案查处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精准施策、统筹协调
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统筹安排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三)问题引导、务求实效
直面问题隐患,较真碰硬,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查处,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四)依法治火、筑牢防线
严格落实法规制度,强化执法力度,拧紧责任链条,坚持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四、行动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12月15日
五、行动内容
(一)森林火灾排查整治
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xx)、《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要严格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密切结合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等相关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强对油气管道、输配电站、重点单位、国家公园、旅游景区、文博单位、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到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林区森林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去冬今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六、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森防指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建立隐患台账。林业局、公安局、应急局、文旅体局、各林业镇分别建立森林火灾隐患台账。运用“一单四制”工作法(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森防指办公室将专项行动作为20xx年森林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办。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对自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督办。
(四)强化警示教育。公安局、林业局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行动开展期间,各林业镇要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请林业局、公安局、应急局和文旅体局要向市森防指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和总结(含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表)。各单位要在对应时间节点前报相关材料。20xx年5月13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含两个表格),20xx年11月23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专项整治方案18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校园安全工作,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牢牢紧盯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音像书刊销售点及出租方、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重点领域,系统梳理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及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这一关键问题,狠抓安全不达标,无证办园这一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校园安全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细则》落地见效,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加快构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校园安全管理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着力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做到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及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双下降、坚决根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在全街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大力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含游商摊贩)等问题,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校内安全整治,大力整治学校门卫管理及学校内部实验室危险物品、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内交通安全等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开展民办幼儿园安全整治,规范办园行为,大力整治无证办园行为,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一)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
大力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含游商摊贩)等问题,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1.建立责任公示制度
健全学校校园周边安全区域责任单位公示制度,根据本街道工作实际结合公安、交警、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文化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变动实际,调整完善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责任公示牌,将整治内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并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学校门口位置予以挂牌公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联动治理。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交警部门要加大对民办园校车的管理,在开学前对10个民办园的9辆校车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或关押;联合运管部门,对校园周边非法运营的黑校车进行打击,并对校园周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集中整治。
(2)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市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和公安部门要大力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销售点,文化部门负责加强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监管,规范校园周边网吧、营业性娱乐场所管理,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依法查处各种含有反动、淫秽色情、暴力等违法内容的文化产品和违法文化经营活动,清扫有害出版物和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出版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网吧及互联网服务菅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制止和查处工作。公安治安、交警部门配合做好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的整治。
(3)整治校园周边出租屋、学生食宿点。公安治安部门加大校园周边出租屋清查整治力度,消除出租屋治安隐患,强化重点人员排查与管理,督促落实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学生食宿点开展集中整治,对于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学生食宿点,一时难于整改到位的,将坚块依法予以取缔。
(4)整治校园周边游商摊贩。街道城管部门依法取缔学校门口及两侧100米范围内游商摊贩经营点,制止校园周边游商摊贩随车携带易燃易爆液化气罐经营行为,每月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做好食品类游商摊贩违规经营行为的整治。
(二)开展校内安全管理整治
大力整治学校门卫管理及学校内部实验室危险物品、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内交通等安全管理不完善、不落实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
1.梳理校园安全风险清单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学校实际,全面系统的梳理校园安全风险清单,按照清单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梳理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学校制度应包含: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门卫管理校园巡查等内部安全保卫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校园预防拥挤踩踏管理制度,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生点到及请销假制度,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校学生管理制度,师生心理问题管控制度,校内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学校安全稳定风险研判制度(每月一次),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食品留样制度等。
(2)整治校内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内矛盾纠纷月排月报制度,负责校内层面,重点排查教师与学校之间因职称、待遇等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家长与教师之间因教学质量、学生管理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学生与教师之间因教师批评、体罚学生或学生不服从教师管理产生的矛盾纠纷;学生之间因生活、学习琐事产生的矛盾纠纷。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点排查禁止校门口摆摊设点、学校产业承包建筑工程及出租店面等问题产生的校地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和化解倾向性,苗头性突出问题,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整治不达安全标准无证办园行为。对民办园进行梳理和排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的专项督查整治,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及时上报教体部门和街办,坚决依法进行取缔。
三、整治步骤
从20xx年5月到12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街道召开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确保整治工作安排合理、科学、有针对性,为全年专项整治开好头起好步。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至12月),质监、公安、综治、安监、文化、交警、学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落实分管领导带队、专人负责的模式,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清单确保隐患治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整治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底),对前期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提炼成功做法,固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街道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强化社会、家长、学校三方面的安全意识宣传,运用广播、微信群、公众号、横幅等宣传手段,紧盯防溺水安全、防疫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长期不懈抓好校园及周边安全。
(三)实行清单式整改。公安、交警、综治、文化、城管、质监、学校等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部门,在每月排查的基础上,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成效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每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
专项整治方案19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通过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共同努力,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规范消防设施标识、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形成我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监管组织有力、责任明晰、综合保障到位的良好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责任体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消防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学校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建立起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网络,覆盖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教师员工所有岗位的消防工作责任制,明确每个人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完善制度体系。制定消防工作例会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化学危险药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健全治理体系。要定期对本校(园)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对策,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提升决策能力。各校(园)班子成员和消防工作管理人员要落实《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xx]4号)等文件精神,把消防安全摆在重要位置,提高消防工作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提升全员消防素质。开展经常性消防教育培训,将消防常识、逃生技能、岗位职责等纳入本校消防培训内容。对所有教职员工进行培训,加强消防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熟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六)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各校(园)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满足消防工作需要。保证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更新维护工作正常开展。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底前,制定本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制定运行机制。
(二)开展推进建设阶段。20xx年4月初至11月底,开展工作,落实措施,强化培训,累积经验,不断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全面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全部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设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全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消防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是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各校(园)要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强化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人员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进度、时限,高标准抓好落实。
(三)务求实效。要通过深化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师生自防自救能力。同时,通过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促进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各校分别于20xx年3月25日、12月30日前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发至邮箱:xxx。
专项整治方案20
为认真吸取杭州钱塘门诊“5.11”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两级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排查整治对象
全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
三、检查整治重点
消防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隐患整改、消防培训教育、消防应急预案等。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本次排查以单位自查和区相关部门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xx年5月25日前辖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对照《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完成自查,并进行整改。各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网格员协同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分管参谋对片区内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工作,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医疗卫生单位自查基础上,将进行不打招呼的随机抽查,医共体总院要加强对分院及服务站的全面排查。各类检查、抽查填写《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针对自查、检查、抽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造册登记,形成隐患清单,对账销号。
(二)隐患限期整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自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制定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表、整改任务书和整改责任人,确保6月30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将针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
(三)开展消防培训。在检查过程中督促指导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全省统一的单位消防自主管理“蓝码”平台和人员消防培训“蓝码”平台,推进消防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以自查自改和“蓝码”平台使用为契机,消除医疗卫生单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逐步解决主体责任难落实、员工素质不托底问题。指导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机构按照标准建强微型消防站,6月30日前完成对所有微型消防站队员的消防业务技能标准化轮训工作。提倡医疗卫生单位员工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
(四)分类开展约谈。排查结束后,区卫生健康局将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分类分级约谈,确保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清单》于6月1日前通过纸质盖章报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各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网格员《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清单》于6月20日前报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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