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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假日安全应急预案

中秋国庆双节假日安全应急预案

  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日,是我国传统的中秋佳节;每年的国历10月1日,是我国的国庆节。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秋国庆双节假日安全应急预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秋国庆双节假日安全应急预案1

  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和国庆节双节即将来临之际,探亲流和旅游流双层叠加,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并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20xx年度“双节”期间沿线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有序开展,根据建设办、总监办的指示精神,结合当前我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在兴安至阳朔二级公路建设办、总监办领导下,以“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线和谐稳定,为“双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双节”安全生产工作按步骤、有计划地顺利开展,特成立“双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人员、物资保障

  1、通讯设备:包括所有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4台

  2、交通工具:

  指挥用车:

  联络用车:

  救援用车:

  3、急救药品:医疗箱、灭火器、担架

  4、紧急情况报警电话:消防119,匪警110,交通122,救护120

  5、社会救援

  1)桂林市人民医院

  电话:0773-2820xxx;

  地址:桂林市文明路xxx;

  2)兴安县人民医院

  电话:0773-6222xxx;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桂善街xxx;

  3)灵川县海洋乡卫生院电话

  电话:0773-6358xxx;

  地址:海洋乡xxx;

  6、应急抢险物资材料

  1)灭火器6只

  2)编制袋600条

  3)水桶30个

  4)铁锹30把

  5)钢丝绳8根

  6)防火砂10立方米

  7)投入保障人员50人

  8)投入机械设备

  (1)挖掘机三台

  (2)装载机二台

  (3)压路机一台

  (4)自卸车八台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安全专项检查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

  一)在全面加强安全防范的基础上,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的检查力度,确保全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重点对全线施工的桥梁涵洞、挡墙砌筑、危险路段的道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隐患;

  2、对施工作业现场的标志、标牌进行详细排查,摆放设置要符合规范要求;

  3、加强对桥梁、危险路段的安全作业监控;

  4、双节”期间,沿线施工作业点交通压力较大,增加保畅通人员,做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等情况;

  5、对存在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没有安全保障的危险路段,严禁施工,并上报两办,同时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重点加强沿线标志标牌的摆放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双节”期间,加强沿线保畅通工作,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驻地建设要落实防火、防盗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定值班制度,确保“双节”期间各项工作能顺利稳定的推进。

  三)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对进场的特种机械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要严禁进场作业,及时清退出场。对存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要及时维修,达到安全规范要求才能进场作业。

  四)“双节”期间沿线交通压力,要加强对边施工边通车路段的管理力度,在交通量大、易堵车路段要有专人指挥交通并设置规范的施工及安全标志;对开挖旧路的路段要及时恢复路面,对影响行车安全的坑槽要及时修补;对陡坡、打滑路面要做好保通措施;坚持文明施工,采取措施控制施工扬尘,确保双节公路安全通行。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强化隐患整改。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全面加强对隐患突出的作业点、危险路段等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限,明确责任人,制订并落实监控及应急预案。安排人员加强安全检查和监控,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双节”期间,我部制定了边通车边施工、桥梁施工等安全预案,成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且全部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抢险车辆、人员、机械、物资全部待命,经理部安排专人值班,并安排负责人值(带)班,做好安全生产各种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分析、预测、报告工作,确保“双节”期间各项工作能顺利有效的开展,确保公路畅通无阻,为“双节”到来营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环境。

  中秋国庆双节假日安全应急预案2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到来,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应对安全生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重、特级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文化系统内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结合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裘靖媛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仲从彦为副组长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仲从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事故分类

  本预案所指安全生产事故是指文化系统内发生的、造成1人以上(包括1人)伤亡的事故。

  三、事故应急处理

  (一)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事故发生地点、事故伤亡情况、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现场救援情况等上报到局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向区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时沟通信息,为事故救援提供第一手资料,以便各部门对事故有针对性的开展救援。

  (二)现场指挥。在上报事故的同时,值班领导要亲自赶赴工作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遇到紧急情况,边汇报、边研究、边拍板,不要贻误战机。较大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调配,全力配合指挥部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三)事故应急措施。在事故发生初期,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并采取积极必要、可行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尽可能的严防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对特别重大的事故,在没有摸清事故原因的情况时,要及时将情况上报区应急指挥中心,等待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救援,不要盲目救援,以免造成衍生的人员伤亡。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自查活动,认真排查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重点监控,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消除各种事故隐患。要突出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网吧、游戏室、歌舞厅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

  文化综合执法大队要切实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责,对所有文化经营场所,要从消防器材配备、消防通道通畅、室内供电线路设置等入手,检查到容易发生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和容易发生事故的每一个部位。对未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的场所,以及擅自变更经营地址且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场所,要立即通知其停止营业并立案查处,待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后方可允许其经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停业、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区消防、安监、供电等部门,提请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强制整改措施。

  (二)加强对旅游景点、旅游宾馆的安全检查。

  重点排查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旅游宾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迅速抽调人员对旅游景点、旅游宾馆进行安全检查,逐一核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采取多种形式,向游客宣传安全知识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发生各类旅游安全事故。

  (三)加强对文化共享工程机房、阅览室、书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

  区图书馆要以防火为重点,认真排查消防隐患,完善消防设施配备,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加强对文物库房和重点文保单位的安全检查。

  文物办要严格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文物库房和重点文保单位的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设施、防汛设施,严防火灾、水涝等事故,确保文物安全。

  (五)重视文化活动安全。

  文艺科、文化馆等要严格落实重大文化活动审批制度。区歌舞团、电影公司在“送戏”及“送电影”下乡过程中,要对员工开展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对使用的车辆进行全面维修和保养,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行驶和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驾驶,以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本单位、本部门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并确保通信联络信息24小时畅通。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报告,及时处置。

  中秋国庆双节假日安全应急预案3

  1.总则

  1.1适用范围

  1.1.1本预案适用于20xx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应对旅游团队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旅游活动的突发事件等。

  1.1.2旅游突发事件的范围

  (1)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旅游团队的重大伤亡事件,包括:暴雨、台风、等天气灾害;海难、地震、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邮轮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活动安全事故等。

  (2)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旅游团队的重大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3)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引起旅游团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包括:在“两节”等期间开展各类旅游活动,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交通、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1.2基本原则

  1.2.1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文体旅游局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2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区文体旅游局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或单位通报,做到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1.2.3分级负责,快速处置。区文体旅游局必须准确掌握各类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应急响应程序、突发信息报送标准、处置方式等内容,明确本级部门的应急工作责任、权限、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以减少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把握最佳应急处置时间,以最少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成效

  2.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在20xx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区文体旅游局成立文化旅游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2工作职责

  2.2.1在20xx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区文体旅游局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区性发生的文化旅游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

  (2)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各种救援;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

  (4)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承办在此期间的相关处置工作

  3.救援机制

  3.1各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发生各类旅游安全事件时,有关工作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119等应急救援电话,争取在短时间内得到救援。

  3.2区文体旅游局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协助相关部门釆取相应救援措施,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3.3所有人员应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积极做好救援等处置工作,同时各级旅游部门、旅行社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3.4发生涉及境外旅游团队的伤亡事件,有关人员除积极采取救援外,应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境内外的保险情况,通过有关渠道,及时与台港澳地区或有关国家的急救组织取得联系,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和安抚事项。

  3.5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区文体旅游局安全保障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应有24小时值班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值班号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1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1.1旅游团、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景点)发现疑似重大传染性疫情时,要立即停止一切旅游活动,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服从卫生防疫部门作出的安排,同时向区文体旅游局和本旅行社报告,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组团旅行社应立即向区文体旅游局报告。星级饭店对来自疫区的住客要及时向当地文旅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服从卫生防疫部门的安排。A级景区(景点)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区文体旅游局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服从卫生部门安排

  4.1.2旅游团队接到区文体旅游局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住宿的旅游饭店的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旅游者的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就地隔离观察的决定,区文体旅游局要积极帮助旅游团队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文旅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文旅部门

  4.1.3经卫生防疫部门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区文体旅游局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同时向旅行团途径地区文旅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以便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4.1.4区文体旅游局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即向上级文旅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市文旅部门。市文旅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按照团队的途径路线,在本市范围内督促该旅游团途径地区的文旅部门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相关消毒防疫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文旅厅

  4.2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2.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区文体旅游局和本旅行社报告,星级假店应立即向区文体旅游局和卫生医疗部门报告,同时采取适当救援措施

  4.2.2区文体旅游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检查旅游团活动和用场所、星级饭店内的相关场所,查明毒源,采取相应救援措施

  4.2.3区文体旅游局在报告上级文旅部门的同时,应报告市文旅局和通报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文旅部门。

  4.2.4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文旅部门接报后,应及时协助区政府和组团旅行社做好旅游者亲属的安抚工作。

  4.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3.1台港澳和外国旅游者发生伤亡事件,组团社和地接社或相关星级饭店除积极采取救援外,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旅游团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境内外的保险情况,通过有关渠道,及时通知港澳台地区或有关国家的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和安抚事项

  4.3.2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旅游团应服从区政府的统一指挥,疏导旅游者,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4.4市外突发事件的

  援处置程序市内组织的旅游团在市外发生突发事件时,导游要及时向本旅行社报告,同时报告区文体旅游局和相关部门,争取救助。旅行社接到报告后应报告区文体旅游局,区文体旅游局应积极配合事发地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向市文旅局报告。一般突发事故,区文体旅游局派人赶往事发地协助救援工作。较大突发事件,市文旅局派人赶赴事发地协助救援工作;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省文旅厅派人赶赴事发地协助救援工作

  4.5境外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组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包括赴台、金、马、澎旅游)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应及时向中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和本旅行社报告。接受中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的领导和帮助,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信息报告

  5.1发生涉及文化旅游的突发事件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发生事故情况。

  5.2区文体旅游局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15分钟内)向区政府安全保障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5.3区文体旅游局值班人员(或相关人员)接到较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应根据相关领导的指示或重要批示要求,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在15分钟内(电话)将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文旅局报告,随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具体情况

  5.4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区文体旅游局除按规定上报外,应协助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团队活动和餐饮场所的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5涉及境外旅游团队在境内发生人员伤亡(中毒)事件,区文体旅游局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应同时报告所在地台港澳办、外办和公安部门。

  区文体旅游局值班电话:0594-5869xxx,传真:0594-586xxxx

  中秋国庆双节假日安全应急预案4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中秋节、国庆节、秋冬季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工作,加大森林火险巡查力度。

  2、对省、市反映的火情监测卫星热点,及时组织实地核查,1小时内反馈市防火办。

  (二)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局《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从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xx月xx日,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护林员等要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镇、村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

  4、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对从事农耕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

  (三)督导检查

  1、以村委会为单位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检查,确保山头地块责任到人,火灾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2、镇挂村领导驻村干部要深入责任片区开展检查督导,督促责任片区落实各项部署和防范措施。

  (四)应急准备

  1、各村委会要修订和完善各自中秋、国庆节、秋冬季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充实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镇主管、分管林业领导、林办主任、村委会主要领导、责任段责任人、村、组护林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3、镇半专业扑火队及各村委会扑火分队要24小时集中待命,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出动。

  4、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和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纪律,确保信息畅通。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委会每天16:30前向镇防火办报告当日值班情况,遇有火灾立即上报。

  2、强化火情调度。各村委会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镇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谎报;火灾扑救情况每两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半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立即调派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村级扑火分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镇防指申请支援,镇防指将酌情派毗邻村扑救力量进行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森林火灾发生后,村委会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镇领导到场后交由镇领导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镇半专业队和村扑火分队为第一梯队,以毗邻村扑火分队为第二梯队。

  (四)火场指导

  对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发生在敏感地区的重要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根据情况上报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各村委会中秋、国庆两节暨秋冬季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在9月30日前报镇林办备案。

  中秋国庆双节假日安全应急预案5

  为切实抓好20xx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黄山市应急管理局20xx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黄山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综合指挥、协调、处置“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长:

  指挥:

  成员:

  下设四个工作组:

  1.自然灾害组;

  2.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组;

  3.后勤组;

  4.专家组。

  二、工作组职责

  1.自然灾害组:由应急指挥中心、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火灾防治和防汛抗旱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和相关事发地应急部门牵头组成。主要负责防汛、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局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关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二科、危化监管科和相关事发地应急部门牵头组成。主要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局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关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后勤组:由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和相关事发地应急部门牵头组成。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向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市政府报告事故处置情况;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收集发布、文档备案等工作。

  4.专家组:由危化监管科(科技和信息化科)和相关事发地应急部门牵头组成。主要负责分析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危机状况和危害程度,研究制定施救方案。

  中秋节应急时效:9月10日—9月12日;

  国庆节应急时效:10月1日-10月7日。

  三、工作程序

  (一)在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县(区)所在地应急部门必须立即向县(区)政府和市应急局同步报告,市应急局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省应急厅报告。

  (二)市应急局全方位调度、协调相关部门处置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相关工作组迅速赶赴现场。

  (三)加强应急值守力量,办公室负责人迅速赶到办公室,按局领导要求,及时收集和上传下达有关应急信息。

  (四)应急救援时效内,各县(区)局和市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

  值班电话:2312xxx,传真:2355xxx

  总联络员:张xx,电话:2355xxx

  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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