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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简报

时间:2022-09-29 12:30:02 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简报 我要投稿

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简报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简报的场合越来越多,简报一般都有固定的报头,包括简报的名称、期号、编发单位、发行日期、保密等级和编号。你还在找寻优秀经典的简报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简报(精选10篇),欢迎大家分享。

  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简报1

  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提升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2月9日,石棉县林业局到美罗镇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手册以及现场咨询讲解问答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石棉县境内的野生动植物种类情况,并向群众倡议保护野生动植物从我做起,人人行动起来,积极劝说阻止、举报各类破坏、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模范,摒弃“野味滋补”错误观念,不滥食野生动植物,不滥捕、不猎杀野生动物,不乱采挖、采摘野生植物,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切实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增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野生动骨保护工作宣传氛围,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简报2

  2022年我市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力度明显加强,成效显著。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植物保护工作

  1.强化检查考核。根据《贵溪市20xx年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考核方案》要求,对各林(垦殖)场、阳际峰自然保护管理局、基层林业工作站的20xx年度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结合平时工作的情况,对各单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第一名为江西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河潭林业工作站;第二名为冷水林场、滨江林业工作站。第一名、第二名的单位分别奖励工作经费8000元和5000元。通过检查考核促进各单位野保工作有效提升。

  2.强化宣传教育。“爱鸟周”期间,我局紧紧围绕以“爱鸟周”、树蛙繁殖期禁捕和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主要内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了鸟类等野生动物科普宣传牌4块、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牌10块、湿地保护宣传牌2块,宣传条幅35条,发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告》3000余份,《贵溪市人民政府树蛙禁捕令》4000余份,《贵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9000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各类宣传单__余份。同时,为了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进行深入贯彻实施,成功举办了全市养殖户培训班和基层林业工作站负责人及林(垦)场分管领导培训班,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和宣传。

  3.强化监督执法。

  3月30日联合江西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林业工作站对保护区周边乡镇的集贸市场、餐馆、酒店等地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执法检查。4月16日联市合森林公安局、市市场与质监局对城区集贸市场、餐馆、酒店等地开展执法检查。各基层林业工作站联合辖区林业派出所集中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共查获了棘胸蛙8只(活体)、大树蛙83只(活体),青蛙126只(活体),乌梢蛇1条(活体),麂肉12.36公斤,獾肉6.48公斤,野猪肉3.8斤。

  执法人员对违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行政处罚2人,移交市森林公安局1人。同时将收缴的野生动物活体全部放生,对死体野生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月20日协助市森林公安局破获河潭镇龙石村非法猎捕画眉鸟案,查获画眉鸟17只(活体)。4月22日将17只画眉鸟全部放生。

  6月5日协助市森林公安局破获江西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非法猎捕棘胸蛙案,查获棘胸蛙活体22只,死体2只。当日将棘胸蛙活体放生,死体进行掩埋。

  4.强化收容救护。为加强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出台了《关于设立贵溪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的通知》(贵林字〔20xx〕98号),成立了局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及罗河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许多受伤或生病的野生动物通过我们积极收容救护,恢复健康,重新放归大自然。全年收容救护了野生保护动物草鸮3只、猕猴1只、斑头鸺鹠1只、夜鹰1只、刺猬1只、游隼1只、赤腹鹰1只、池鹭1只、白鹭1只、松雀鹰3只、画眉7只、领角鸮1只。

  5.规范行政审批。为强化源头管理,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对具备条件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做好行政许可办证服务工作。全年为群众成功办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16起,野生动物经营行政许可16起,野生植物采集许可3起。

  二、自然保护区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接到省市关于自然保护区整改的通知,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贵溪耳口风力发电场项目对中华秋沙鸭越冬栖息、迁徙路线构成严重威胁的举报”的督办函》(赣林函字〔20xx〕16号)以及《鹰潭市林业局关于贵溪耳口风力发电场项目涉及贵溪笔架峰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用地整改的通知》(鹰林办字〔20xx〕3号)精神要求,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与野保站工作人员多次进行实地督查,出台《关于耳口风力发电场项目涉及笔架峰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用地整改的通知》(贵林字〔20xx〕17号),《关于做好贵溪市笔架峰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贵林字〔20xx〕83号)。及时制止耳口风力发电场项目违反相关规定在耳口笔架峰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重新修缮上山道路,要求其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落实整改,切实加强耳口笔架峰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协助推动江西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立法调研等工作。

  三、湿地保护工作

  以“世界湿地日”为契机,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共制作湿地保护宣传牌2块,宣传条幅12条,印制了《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知识宣传单3000份。重点宣传湿地类型、功能、效益及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普及湿地保护知识,特别是湿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形成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完成了浮石湿地公园、大禾源湿地公园的规划设计,同时联系设计单位对浮石湿地公园、大禾源湿地公园进行了初步设计。做好全市占用湿地情况摸底排查,认真填写台账,有效遏制了占用、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

  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简报3

  野生动物保护

  野生动物是指在大自然的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

  保护意义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产物,自然界是由许多复杂的生态系统构成的。有一种植物消失了,以这种植物为食的昆虫就会消失。某种昆虫没有了,捕食这种昆虫的鸟类将会饿死;鸟类的死亡又会对其他动物产生影响。这也是食物链造成的。所以,大规模野生动物毁灭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产生严重后果。

  濒危野生动物

  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在其整个分布区或分布区的主要部分中处于有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这些野生动物物种的种群已经减少到勉强可以繁殖后代的地步,其地理分布狭窄,仅仅存在于典型地方或出现在有限的、脆弱的环境中。如果不利于其生长和繁殖的因素继续存在或发生,便会很快灭绝。按照世界公认的标准,一个物种的数量少到以百计算时,即为濒危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简报4

  2022年2月10日上午,呼市林业和草原局接到市民韩女士电话,称自己在从武川回呼市途中,在大青山第二个隧道里的路边发现了一只趴着的狍子,下车查看狍子疑似腿部受伤,无法行动,故请求救助。

  呼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人云峰接到呼市林业和草原局通知后,立即前往市民所述地点,把狍子接到救护中心。兽医检查后,发现狍子的后腿和嘴部受了伤,随后实施了救治,并给狍子准备了食物和水,留在救护中心进行观察。

  通过对狍子的观察,工作人员认定狍子的腿部伤势已无大碍,可以自由活动,精神状态良好。2022年2月11日上午,工作人员把狍子带到段家窑村水泉沟放归大自然,狍子一路向北坡跑去,很快便消失在灌木丛中。

  此次救助受伤狍子的事件充分反映了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已经逐渐提高,感谢有爱心的韩女士。“给它们一点爱,我们唯一的家园地球才更美好—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关爱人类自己”。

  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简报5

2022年3月3日,化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在第九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到来之日,联合化德县爱心志愿者协会举行了“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主要就是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呼吁全民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并积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我县孕育着280多种野生植物和130余种野生动物,发现的过境候鸟达150余种。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也是林草部门重要的工作职责,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共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美好家园。
2、爱护野生动物从自我做起,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
3、尽量避免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不擅自救助、饲养、掩埋和放生野生动物,任何人发现不明原因、受伤、病危死亡的野生动物及时向林草局报告。
4、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志愿者10人次、林草工作人员12人次,共计发放宣传材料及倡议书2380余份,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有了极大提高,使越来越多的`公众关注、支持和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有效地加强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简报6

  在第九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来临之际,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3月3日,东海县检察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西双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普法宣传活动。

  “我宣誓自觉遵守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宣誓后,检察干警通过条幅展示、发放宣传册、介绍外来引进植物、赠送纪念品等方式,向现场群众介绍野生动植物日的由来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宣传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等。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册120份,解答咨询3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纷纷表示要爱护花草、动物,争做文明的践行者。

  2021年以来,东海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利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的办案模式,成功办理吴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等一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下一步,东海县检察院将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畅通常态化沟通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联动协作,打造保护野生动植物工作合力,为守护生态文明贡献检察力量。

  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简报7

  累计至2020年3月29日早8时30分,在打击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方面,德兴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740人次,宣传发动禁渔、禁猎工作3848次,缴获电鱼工具100组,缴获捕鱼网具2040副,收缴船只14只,放生渔获物340.7公斤;

  3月28日8点30分至29日8点30分,在打击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方面,全市出动执法人员951人次,禁渔、禁猎活动宣传1087次,缴获电鱼工具24组,缴获捕鱼网具343副,收缴船只2只,放生渔获物41.3公斤。

  在打击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方面,德兴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08人次,开展执法联动及上户宣传732次,检查农(集)贸市场460家次,商场超市826家次,餐饮单位2953家次,电商及其他经营场所31家,隔离饲养繁育场所307个(其中82家未养殖),查获野生动物及制品10只(件),累计收缴捕猎铁夹、鸟网、电猫等违禁物品1515组。

  3月28日8点30分至29日8点30分,在打击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方面,全市出动执法人员465人次,开展执法联动及上户宣传143次,检查农(集)贸市场62家次,商场超市235家次,餐饮单位701家次,电商及其他经营场所8家,隔离饲养繁育场所76个,查获野生动物及制品2只(件),收缴捕猎铁夹、鸟网、电猫等违禁物品355组。

  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简报8

  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公益诉讼宣传,拓宽公益诉讼的群众知晓度和案源渠道,12月3日,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两名干警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在市民广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介绍武夷山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有关破坏武夷山生态资源的案例以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监督范围、工作流程等相关规定。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文物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重点领域开展宣传。同时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鼓励群众积极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现场共发放相关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6人次。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加深了人民群众对生态保护和向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的了解,增强了群众对于保护生态资源、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法治意识,扩大了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简报9

  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一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力度,尤其通过常态化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极大提高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

  在野生动植物宣传进课堂宣传工作中,我市通过“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新时代好少年”“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各学校不断加强生态教育内容在各学科中的知识渗透,增加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教育内容,强调保护食物链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组织开展“爱护野生动物我能行”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等方式,促进全社会关心爱护野生动植物。

  同时,市林业等部门结合野生动物疫病疫源日常监测巡护、生态护林员巡查等时机,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带入千家万户。通过发放禁食野生动物倡议书、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单,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相关知识,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倡议从自己和身边人做起,从自家餐桌做起,引领全民建立自觉监督打击非法猎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意识。

  据介绍,我市还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世界环境日”和安徽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为契机,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爱护野生动植物、抵制非法交易的自觉性。去年,我市推出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报道4000余篇,阅读量超10万人次;印发各类告知书、倡议书、宣传图册等宣传资料70万余份(册);制作悬挂条幅400余条,展板300余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10万余册,推送宣传短信45万余条。

  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简报10

  为加强对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我县境内白唇鹿、马麝、林麝、金雕、大石鸡、猎隼、岩羊、锁阳、高山龙胆、天麻、甘草等野生动植物的知晓率。根据局党委安排部署,6月22日,尖扎县公安局森警大队以“法治尖扎我来讲”活动为契机,在重点林区、重点区域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宣传品、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倡导全民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行列,不捕杀、捕食、购买、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采挖野生植物,争当学法、守法、懂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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