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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

时间:2022-10-24 09:10:15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在组织校服选用过程中应做好选用过程和选用结果的文字记录、图片记录和视频记录,监督人员和代表应对选用结果签字认可。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精选2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1

  统一着装可以树立学生勤俭节约意识、良好的团队意识,增强学生在集体生活中的自信心,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防止学生之间攀比的作用。为了彰显校服的育人功能,提升学生的精神风貌,减轻学生家长负担,顺利推动我校20xx级学生校服的订购工作,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而努力,特制订龙舟坪中学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系列文件(教基一[20xx]3号、鄂基教〔20xx〕1号、鄂教基办〔20xx〕1号)精神和宜教规〔20xx〕2号文件(宜昌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要求及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20xx]5号文件精神,学生服装必须坚持“积极倡导、因地制宜、尊重自愿”原则,落实我县“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民族服饰文化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严格质量标准,规范选用采购程序,提升校服总体品质,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流程

  (1)成立七年级家长委员会,选举产生家委会主任1名,建立七年级家委会群;

  (2)召开七年级家长委员会会议,征求家长代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意见和建议,学习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校服采购、管理一系列要求,讨论七年级新生统一订购校服工作。

  (3)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集体讨论是否统一定制校服;

  (4)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讨论校服订购方案,组建校服选用组织;

  (5)由七年级家长委员会向全体七年级家长发放家长信,征求家长意见,是否自愿订购校服,回收统计;

  (6)成立以七年级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的校服选购小组。

  (7)制定校服定购招标公告;

  (8)发布校服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9)七年级家委会组织召开校服选购小组会,选择有资质厂商三家进行公开竞标,确定校服中标单位。

  (10)校服选购小组与中标厂商面谈。校服选购小组对校服材质、价格进行确认,签字认可,学校只确定校服款式。

  (11)签订合同。七年级家委会与供货商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

  (12)建立和落实校服送检制度。校服供应和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验明并留存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确认产品标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学生使用。

  三、具体要求

  (1)所购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2)中标厂商将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学生校服订购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建议中标厂商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4)未尽事宜,由校服选购小组进行解释。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2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采购的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幼儿校服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20XX年6月29日至7月2日,由xx县纪委牵头,xx市教体局和县教体文广局相关同志配合对我县学校近两年校服采购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校服采购,加强校服采购监管。

  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根据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服管理的通知》(x教发20135号)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管理的通知》,就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坚持自愿同意原则;

  2.实行申报监管制度;

  3.规范校服采购行为: 原则上实行价格限制;实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等方式采购;加强采购监督;

  4.严格验收;

  5.实行产品召回更换制度;

  6.实行供应企业黑名单制度;

  7.建立校服供应商准入制度;

  8.严格追责问责。

  二、校服采购大部分合法合规。

  此次检查的61所法人学校中,有16所学校进行了校服采购,合计采购校服15691套。其中高中阶段采购了2629套,初中阶段采购了8610套,小学阶段采购了4442套。学校采购手续基本完善,合规合法,具体表现在:

  1.所有采购了校服的学校均坚持了学生及家长自愿购买原则,并都签署了“学生自愿认购单”,部分贫困生供货企业免费赠送。没有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现象。

  2.严格执行申报监管制度,所有采购学校均填写了《xx县学生校服采购申报监管表》,经上级部门批准备案后再组织采购。

  3.实行价格限制。全县校服小学生夏装每套价格控制在80元左右,春秋装每套价格控制在100元左右;中学生夏装每套价格控制在90元左右,春秋装每套价格控制在120元左右。

  4. 绝大部分学校在采购时采取了询价采购或者竞争性谈判方式。

  5.验收严格。绝大部分学校在采购时与供货商签订了采购合同,校服供货商也按照要求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辅材料的纤维检测报告。

  6. 实行了产品召回更换制度。学校为学生组织校服采购时坚持了索取正式的票证,要求供应企业实行产品召回制度。凡发现校服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供应企业必须无条件召回,更换合格产品。

  三、校服采购过程中仍存在不足

  1. 怕麻烦,不愿采购校服。调查发现大部分学校认为校服是一种民族精神和学校文化的体现,是一个学校整体精神面貌和集体荣誉感的外在体现之一,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团体精神风貌的一种表现,学校有必要组织学生进行校服采购。但是很多学校校长为了减少麻烦,规避采购风险,不愿承担责任,未组织校服采购。

  2.少部分学校未严格执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多数学校选择三家及以上的企业进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少部分学校采与1—2家企业协商的方式。

  3.有少部分学校在采购时没有与供货商签定采购合同,与供货商已签定的采购合同中缺少对学生权益保护条款。在验收时大部分学校只要求供货商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辅材料的纤维检测报告。并未主动与县质量监督部门联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3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服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校服的品质,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教育部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市莱芜汶水学校校服管理工作。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学校设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 校服设计应逐步健全推荐评议制度,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方意见,经学校集体决策及2/3以上家长同意,同时结合本地实际,考虑青少年身体特点、学校各类活动的需要等因素,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设计。校服设计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支出。

  第四条 学生校服订购实行“自愿量力”的原则。学生订购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校服订购价格在质量不低于企业招标时提供的样服质量的情况下,不得高于该企业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报价。

  第五条校服采购可由学校采取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校服采购招标时,学校或第三方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校服采购应在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学校要严把校服质量关,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生产企业作为校服生产企业。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生产。学校采购时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严禁低于标准采购校服的行为。

  第七条校服采购应全程进行公示,包括向学生和家长公示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应将采购的各个环节相应材料全部存档备查。

  第八条校服实施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结合实际,随机性抽取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学校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

  第九条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对校服进行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如校服出现质量问题,学校应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同时向主管的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校服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第十条校服费用由校服生产企业直接向学生收取。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可以提出申请,学校和校服生产企业联合捐助。捐助人向学校捐助的,学校应对捐助情况(包括捐助人、受捐助人、捐助数量等)建立台账进行登记,并告知捐助人。

  第十一条校服采购合同签订的合同文本由学校和校服生产企业共同制订。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采购合同需经校务监督委员会及家长委员会鉴证、签字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4

  为了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质,更好地展示学生良好精神面貌,通过广泛征求家长、学生的意见,经学校校服采购委员会研究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决定进行我校初、高中学生校服采购。此次校服采购由德昌中学家长委员会为主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广大服装生产企业参与。

  一、甄选项目

  1.学生春秋装运动服(上衣+长裤)两套/生(10000套左右)。

  2.学生夏装运动服(短袖T恤+薄长裤)两套/生(10000套左右)。

  3.学生冬装运动服上衣(为内外两层可拆分运动服)一件/生(6000件左右)。

  二、项目说明

  (一)总体要求

  1.符合我校办学理念,体现我校特色和标识。

  2.符合中学生身份及年龄特点,美观、朴素、大方、得体、实用。

  3.体现出当代中学生精神风貌,适合学校及其他场合穿着,集体穿着整体效果好。

  (二)样式要求

  1.样式简洁,文化氛围浓,突出学校特色。

  2.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三)颜色要求

  颜色明快,能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

  (四)安全质量要求

  达到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三、资质条件及证明材料

  (一)资质条件

  只允许服装生产企业直接参加,且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办理了税务登记(包括国税、地税)。

  3.注册资金在壹仟万元及以上。

  4.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

  5.近5年内(以2012年6月6日为准)有向办学规模在1000人以上学校生产供应校服3个以上(包括3个)的成功案例。

  (二)证明材料

  必需全部具备以下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取缔参与竞标的资格,并在学校网站公示,该企业将永远不得参加我校的校服竞标。

  1.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5.无违法违规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鲜章)。

  6.非法人代表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法人手写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近5年内(以20xx年6月6日为准)有向办学规模在1000人以上学校生产供应校服的成功案例3个学校(含3个)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6月13日至20xx年6月20日

  2.报名地点:四川省德昌中学南校区总务处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递交符合资质条件的证明材料并由学校资质审核小组审查。

  2.20xx年6月21日上午9:00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名单。

  五、甄选校服

  (一)确定校服设计方案

  1.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针对《项目说明》对校服的总体要求自行设计校服,于20xx年6月28日9:00-11:00递交校服设计方案彩色打印稿和校服设计方案电子文档到德昌中学南校区总务处唐老师处。不按时递交设计方案的视为弃权,不得参与设计方案的后续甄选活动。

  2.20xx年6月28日下午2:30召开“最美校服设计方案”评选会。参与甄选企业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展示并讲解自己的设计方案,时间不超过20分钟。德昌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从中选定校服款式设计图:夏装、春秋和冬装运动服的款式设计甄选可分别选用不同参与甄选企业的设计款式。如:春秋运动服选用A企业的设计款式,夏装选用B企业的设计款式)。

  3.20xx年6月28日下午校服设计款式展示结束后,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立即进行合议并告知所有参与甄选企业学校确定的设计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

  (二)确定成衣样品

  1.参与甄选的企业根据学校确定的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依据自己对该图的理解,自行选择相应的布料、辅料及其他所需材料制作春秋装运动服、夏装运动服各一套,冬装运动服上衣一件的成衣样品。样品上不能出现任何反映企业名称的`信息。

  2.20xx年7月5日上午9:00提交校服成衣样品至德昌中学南校区科技楼学术报告厅,逾期不再受理。每家参与甄选的企业只能提供一种成衣样品方案,不得提供其他备选方案。

  3.递交成衣样品的同时递交校服布料成份说明、质检证明、其他用材说明等。

  (三)确定中标企业

  本次校服采购由德昌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设最高限价。

  1.校服展示流程及要求:

  (1)投标企业抽签决定展示顺序并由学校校服采购委员会做好登记。

  (2)在每家企业的成衣样品上贴上抽签决定的序号。

  (3)评委亲自查看校服的布料、款式等。

  (4)德昌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组织身材适中的男、女生作为成衣样品的试穿模特,并按照企业抽签顺序一次性全面展示一家企业的成衣样品。

  (5)在模特展示成衣样品的同时企业可以进行说明和讲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明和讲解不得透露企业的名称信息。

  2.评委的组成及投票方式。

  (1)为保证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德昌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组织由学校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投票委员会。

  (2)投票委员人员临时随机抽取。

  3.所有投票结束后,由德昌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统计票选情况,按得票多少确定参与甄选企业的排名。

  4.若排名位居前三名的企业赞成票得票率都超过50%,则进入报价环节。

  5.若排名位居前三名的企业赞成票得票率有未达到50%的,则对该三家企业中未达到50%者进行再次投票,投票后若该三家有两家及以上的赞成票得票率达到50%,则达到50%者进入报价环节。若投票后赞成票得票率仍有两家未达到50%,则此次招标终止。

  6.报价及中标办法。

  (1)进入报价环节的企业向德昌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密封)并递交报价表(见附件)。

  (2)德昌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现场公布最高限价。

  (3)进入报价环节的企业可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学校最高限价及本企业第一次报价。

  (4)报价总价最低价者中标。

  7.中标企业与学校签署《德昌中学学生校服定制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其提供的样衣留校封样保存,以此作为学校收货的验收依据。

  六、其他要求

  1.根据投票率确定的校服设计方案,若最后中标的生产企业不是方案的设计者,则由中标企业一次性付给设计企业每套方案2000元的设计转让费(含春秋、夏、冬三套方案),其著作权一并独家转让给学校并签订转让合同。

  2.校服设计方案转让给学校后,其著作权归德昌中学享有,转让方不得再将该设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3.中标生产企业必须在本企业生产校服、不得外包代加工生产,若没有在本企业生产,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企业在合同签订后60日之内完成学校规定数额的校服套数,运送到学校并附质监部门的抽样检测报告。

  5.中标企业需提供售后服务说明书。

  6.甄选生产企业参加此次甄选及同意本公告规定的各项条款。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5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服选用及管理工作,确保校服品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我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及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生服“双送检”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合质发〔20XX〕79号)、区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小庙中学校服选用工作制度:

  一、选用校服前提

  1、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过本校统一穿着校服决定后,成立由校方代表、家委会、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选用工作组。

  二、选用校服程序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选用工作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为我校学生提供校服。

  2、公开竞价,签订合同

  学校通过公开竞争(招投标或询价等)的方式,向有生产资质、产品社会信誉高、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厂家采购校服。选定校服生产厂家后要与他们签订供货合同,必须根据采购价格实支实收,不得加收校服价格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公示采购情况

  校服选用过程中的相关信息(采购流程、校服款式、采购价格、质量标准、生产厂家等)要在学校公示栏或者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4、交付验收

  学校要严格做好校服的接收与查验工作,认真落实校服“双送检”制度,确保接收的校服符合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保障学生穿着安全。在接收校服时,要认真查验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该批校服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和校服标识等材料,并按规定从中抽样送到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校服“双送检”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学校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与生产企业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办理退赔等事宜。对问题校服要及时向区教育体育局汇报,同时向质量监督部门举报。

  5、资料存档报备

  校服选用各环节相应资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时要将会议纪要、征求意见情况及采购合同等向区教育体育局电教馆进行备案。在校服采购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6

  中小学生统一着装是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培养学生团队意识的重要举措。校服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款式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养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它可以时刻提醒学生,认清自己的身份,自觉用学生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维护自身和学校的整体形象。统一着装上学已成为普遍共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及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校服品质和质量安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依据国家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校服是体现新时代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新要求,是建设新时期美丽新校园的象征,是教育公平均衡发展的需要,是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予以高度重视,把学生校服工作做实做细做规范,为学生在校安心学习、舒适生活提供服务和保障。

  第三条 本方案适用于xx县各中小学校(包括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特校)的校服采购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责任主体

  第四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是校服采购管理的主体,学校校长是校服采购管理的监督责任人,对校服采购管理过程负责。

  第五条 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坏群众利益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采购程序

  第六条 学校应结合实际深入论证,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后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的学校应建立由家长代表(每班学生家长代表不得少于1人)、教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家长委员会。采取学校召开家长委员会及各班级家长会的形式,在充分征求大多数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商定本校是否选用校服事宜。选用校服由学校家长委员会按照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生校服订购实行“自愿量力”的原则,学生订购的校服套数必须征得家长委员会同意。小学生每三年更换一次,分别在一、四年级定制;初中生、高中生在新入学年级定制。

  第八条 在征求家长意见时,学校应告知家长“为什么要选用校服、选什么样的校服”,明确校服颜色、款式、面料、质量等,对不同意选用校服的学生、家长,应尊重学生家长意见,不得强制学生家长选用,可推荐学生家长在市场购买同颜色校服。

  第九条 学校在确定要选用校服后,在一定范围公示校服采购信息,审查投标企业资质、经营许可证、信誉度高的校服生产企业为学校提供校服服务,由家长委员会提出选用企业, 不得少于3家企业参与竞标选用。

  第十条 学校在采购校服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的规范性程序进行、严格纪律,公开透明开展选用工作,选用应按照家长委员会代表现场综合评定打分的办法确定,并现场公布选用结果。县域内同一家企业、同一类产品、同一样质量采购价格必须相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在组织校服选用过程中应做好选用过程和选用结果的文字记录、图片记录和视频记录,监督人员和代表应对选用结果签字认可,并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后方可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校服选用结果确认后,学校法人代表与确定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法有效合同,校服合同按照全县统一规定的校服合同进行签订,签订后报教育备查。同时完善校服采购过程资料档案,不得中途销毁,做到备案备查。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校服采购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学生家长代表或社会知名人士担任,成员由“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等组成。主要负责校服采购经费、质量、采购流程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校服采购在“阳光下”进行。

  第十四条 校服采购经费由学校家长委员会负责收支和管理,校长是资金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资金安全使用。

  第四章 质量保障

  第十五条 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 学校应要求校服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生产,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发生。

  第十七条 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应进行检查验收和记录,验明并留存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还应将校服抽样送到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采购校服学校一经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即与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质监部门举报。

  第十八条 全县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质量监督部门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本县中小学校不得向列入“黑名单”的生产企业采购校服。

  第五章 校服管理

  第十九条 校服管理坚持学校自主选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学校和学生购置校服。

  第二十条 学校定制校服要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换校服样式、风格,尽可能减少家长重复支出。确需更换时,必须提前征得家长委员会同意,并公示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各学校在选用校服时,校服质量应高于市场质量,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款式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具有学校特色。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强化质量监管,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七星关区城区各中小学校。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条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成立以基教股、计财股、会计核算中心、监察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校服采购监督小组,对城区中小学校服采购全程进行监管。城区中小学校校服采购严格实行报备报批制度,其中采购金额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由学校或中心校(教育服务中心)按程序向区教育科技局基教股提交采购报告(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中心校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批复同意后,方可采购,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采购;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自行组织采购,但需向基教股报备,报备应提交的资料为三家以上询价记录、有效的供货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第四条城区中小学校校服采购本着家长自愿原则,成立以学校校长任组长的校服监管领导小组和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材料、颜色、质量等,全面负责询价、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第五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根据《毕节地区物价局 毕节地区教育局 毕节地区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毕地价费〔20xx〕19号)文件规定,小学校服费20元/生/学期(三年购买一次),即小学每次采购校服采购价不超过120元,采购年级为一年级、四年级;初中校服费25元/生/学期,即初中每次采购校服采购价不超过150元,采购年级为七年级;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校服费参照初中标准执行。严禁在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之外的其他年级组织采购校服,对中途个别学生因校服丢失、损坏不能穿等,确需补充校服的,严格落实报备制,即由学校向基教股报备需补充的数量、补充的原因等,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违规购买校服,严禁打着家长委员会的旗号在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之外收取校服费购买校服,严禁高于规定价格收取费用组织学生购买校服。要严格执行校财局管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规定,所收取的校服费必须第一时间全额上交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严禁任何学校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校服采购要做到物美价廉,必须选择证照齐全且具有生产能力、信誉度高的校服生产厂家作为合作商,重点扶持七星关区招商引资校服生产厂家或企业。

  第七条城区中小学校服采购严格按照校财局管规定,严格落实报批报审制度,每次采购需成立3人以上的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询价,并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

  第八条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合同制度。每次校服采购学校须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含规格、数量、价格、质量、供货时间、运输、税金、售后服务等内容,确保规范运作。验收时要成立有相关监督部门参与的验收小组,实地查验有效的质检报告,确保质量合格。

  第九条城区中小学校每次校服采购均须与供货方签定《健康安全协议》,确保所供应的校服健康、安全,若因校服原因引发的健康事故,供货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严格落实校服信息公开制度。采购程序、价格信息、供货厂家等情况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开。

  第三章 考核管理

  第十一条 中心校(教育服务中心)主任、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于违规违纪的,纪委监察部门介入调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8

  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订《六甲初中学生校服选用管理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自愿选择原则:学生是否穿着校服,是否购买校服,选用何种方式购买校服,完全自愿。

  (二)多方参与原则:学校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

  (三)公开公示原则: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健全校服选用工作机制,选用和采购过程全程公开,向全体家长师生和社会公示。

  二、操作办法

  (一)调研论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在深入调研、论证和与全体家长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我校已连续三年未购买校服)

  (二)健全机制,公开选定校服式样。

  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确定选用校服后,按照校服选用程序公开选定校服款式、颜色等。选定结果向全体家长和学生公示。

  (三)组织招标,确定团购校服厂家。

  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委托招标公司做好深度调研,组织公开招标,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自愿选择,多种方式购买校服。

  1、穿着自愿:学校尊重学生着装意愿,不要求学生上学期间必须穿着校服。学生完全自愿选择是否穿着校服。

  2、购买自愿:如果学生愿意穿着校服,家长按照学校校服选用委员会选定公示的校服款式、颜色等自愿选择购买方式。

  (1)自制。家长自行制作校服。

  (2)自购。家长通过可行的方式自行选购校服。

  (3)团购。班级家委会组织到中标厂家团购;也可以到其它具备资质的校服生产厂家团购。

  (4)其它合法、合适、可行的方式。

  三、注意事项

  (一)透明规范。家委会采购过程中,组成家长工作团队,确保操作过程透明,操作程序规范。

  (二)确保质量。家长选择校服生产厂家或者自行为孩子定做校服必须考察学生校服的各项技术和质量指标。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开始施行。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9

  为依法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校服管理,不断提升我市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总体品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我市特制定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方案。

  严格校服选购范围

  办法规定,除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高中三年级不得统一采购校服外,其余年级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可以统一采购校服。校服使用年限原则上不低于2年。

  严控校服采购品种、档次和套数,不能一次性购买多套校服,原则上春秋季、夏季、冬季每生选购校服不超过2套(实际需求根据家长委员会意见确定)。

  严格校服成本核算,合理定价,做到质优物美,严禁采购价格虚高的所谓高档校服,增加学生优越感和家长经济负担,同时也严禁采购低价低质的校服。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中标供应商收取货款时应向学校出具增值税发票,严禁违规收取和挪用校服费。

  鼓励中标供应商按学校着装人数的2%以上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无偿提供校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负责材料审核,存档备查。

  明确校服选购主体

  办法指出,学校是校服选用的组织者,家长委员会是校服选用的主体。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凡自愿统一着装的,须由学生(或家长)提交签字委托并由学校存档。

  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购小组及评委,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选购小组及评委5-7人为宜(着装人数1000人以下5人,1000人以上7人)。

  严格校服选购评比条件

  办法强调,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是具有校服生产销售合法资质的校服生产企业(不接受中间商)。

  为保证质量,在充分市场调查的前提下,确定校服价格范围,适当降低价格在评分中的影响因素,避免厂家低价降质。

  学校要抽取一定数量校服,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校服进行检验。学校在组织验货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校服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对已经进入校园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更换,防止危害学生身体。

  建立校服监督惩处机制

  办法要求,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专项督查,通报督查结果。

  学校要监督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水平。招标文件要依法公示备案,产品要严格履约验收,档案资料要齐备完善;一律不得向资质证照不齐备、质量安全无保证、售后服务差、商业信誉度不良的校服生产企业、中间商和“皮包公司”采购校服;严禁订购来源不明或标志标识不规范的校服。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并计入“黑名单”,取消在本市参加校服竞标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校服中标供应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学生造成损害的,依法进行处罚和赔偿。

  畅通反映渠道,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教育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10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学生装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鲁教办字[20xx]17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校服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特制定如下校服采购管理方案。

  一、校服采购前提

  1.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

  2.在通过本校学生统一穿着校服的决定后,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3.由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共同制定校服穿着制度和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二、校服采购程序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招投标工作开展前必须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参与招投标的厂家不得少于3家,同时积极邀请同级纪委监察、财务审计、学生管理等多部门参与,尤其是要发挥好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原则上在山东省教育厅批复的济南市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中进行招标选用。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采购校服。要求生产企业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招投标工作结束后还需在相应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质询,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学校绝对不向列入“黑名单”的校服生产企业采购校服。

  2.签订合同

  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同时,将校服采购合同向市教育部门备案。校服价格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xx]74号)要求执行。向在校学生收取学生装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在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校服生产企业直接收取。

  3.公示采购情况

  学校将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后,通过公示栏、学校网站或者家长会等形式公示采购情况。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4.交付验收

  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送达学校的校服,其质量标识应当完整齐全,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5.学校送检

  学校在收到企业生产的校服后,及时将该批次校服随机抽样送至质监部门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再统一发放给学生。

  三、建立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

  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学校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向质监部门举报。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11

  为确保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xx﹞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基﹝20xx﹞43号)、《黄浦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一、发挥家委会作用,强化学校责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长牵头、德育处、总务处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对校服质量监控负责,设立校服专管员负责具体发放、补定事宜。

  2、在校服订购前,我校听取家委会意见,家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与信誉好的生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示校服采购情况。

  3、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学校积极配合家委会相关工作。家委会通过座谈会、问卷等形式,听取学生、家长对校服质量、款式、价格,以及校服穿着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学校接受家委会提出的改进建议,发挥校服穿着制度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

  二、规范学校校服采购程序

  1、学校通过综合比较,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经家委会审核、同意后,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

  2、学校要将合同复印件及时报区教育局后勤中心备案。并督促校服生产企业尽快到区质量技监部门申报。

  3、学校将校服样衣保留,作为验收校服款式、面料、颜色等的依据。

  三、做好学生校服“双送检”工作

  1、学校接收校服时,严格查验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是否与样衣标准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质量标识不齐全、与样衣标准不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破损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校服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拒收。

  2、学校在收到订购校服后,将按照同一面料抽检1套校服的要求,及时将校服送市纤检所检验。检验合格后,学校在学校网站上公开校服质量检验报告,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学生校服送检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向学生另行收取。

  3、学校发现校服生产企业选用伪劣面辅料加工校服,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将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赔偿,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局,并向质量技监部门报案处置。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12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20xx】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河天第一小学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程序目标

  1、按【20xx】5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周一、周五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采购校服。市勤工办推荐的专门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企业及家长推荐的社会企业均可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与学校共同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召开学校班子会议,认真学习[20xx]52号文件,落实有关精神,了解教师、班主任、家长近年来对学校校服采购的有关想法和合理的建议。同时,向教育行政专管部门咨询规范操作学生校服工作的全过程,做好前期了解工作。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收集各班家长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为了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由胡树良校长为组长,刘娴副校长、张彬俏、王挺益家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总务处、政教处、工会、办公室及其他家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即招投标小组,共同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由市勤工办推荐的定点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的样品参与产品展示,或有家委会提供样品,由采购单位根据样品定做。

  5、招投标结束,向上级教育行政专管部门报告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和校园网中向全校家长公示中标企业及中标价格。

  6、公示结束后,与中标企业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企业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全校家长签订自愿定做校服意向告知书。

  7、建立和落实校服送检制度。校服完工后,送有关部门检测,产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让学生放心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20xx】52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的开展。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13

  一、成立南村镇中心小学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指导意见,确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校服采购工作运行畅通等;负责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前期宣传发动阶段

  1.组织我校全体行政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如《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理清校服采购工作要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2.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召开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学校校服工作事宜。

  3.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

  (二)采购招标阶段

  1.编写采购需求书,按照有关程序选取委托招标代理实施公开招标,并编制招标文件。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并将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3.挂网招标。(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

  4.招标结果公示。

  5.确定资格商,签订合同(全区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三)正式供货阶段

  1.供应商与学校对接,落实学校需求情况,做好供货准备。

  2.实施供货,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实施供货。

  采购方案的制定以及整个采购流程,均须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多方人员参与,并主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采购环节的材料须全部存档备查。

  (四)验收阶段

  由学校采购小组及校务监督小组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验收,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留存样本封存,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 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 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三、校服质量保障要求

  (一)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 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 78-2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二)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要求校服供应商投标时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三)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学校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四)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同时,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完善售后服务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在校服采购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校服价格、服务、质量等问题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完善校服投诉处理机制,学校校服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xx)、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xx),处理校服管理投诉事宜,并鼓励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家长及时反映校服管理的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我们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领导、校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设立投诉机制,学校定期对学生校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按要求生产让学校、家长放心满意的校服。

  (三)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14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20XX〗5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采购的工作,特制订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家委会主导采购):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二、程序目标

  1、按〖20XX〗52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提倡周一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认真学习〖20XX〗文件,落实有关精神,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主任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样品参与产品展示,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大部分班委会的合理建议,向厂家提出校服相关的布料、样式、价格、套件等制作要求。

  5、邀请有意愿参与兑投标的厂家根据采购领导小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样品参与招投标。招标标结束,向上级教育得政主管理部门汇报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中向全校家长、师生公示相关材料。

  6、与中标企业签订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厂家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

  7、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做到监管,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英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20XX〗52 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15

  为了做好学生校服订购工作,本着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尽可能做到物美价廉,最大程度保证学生基本权益,经学校研究决定,学生校服订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具体方案如下:

  一、在学校校园及学校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招标要求

  1、参加投标厂家必须具有资质证书,保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且有售后服务承诺;

  2、学生校服分为初中、高中秋装两类,可同时投标;

  3、服装式样:用厂家自行设计的式样,但投标时均需做出样品;

  4、缝制做工:和样品一致,符合检测要求;

  5、印字:上衣左胸前印福州八中校徽;

  6、由供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给每位学生量好尺寸定制,如发生尺寸不符或量身材不适造成的学生不满意,由供方负责解决,直至满意;

  7、定制的校服制作完成后,供货方将服装送达福州八中校园内指定地点,经校方检验合格后,由供货方派人协助发放到学生手中;

  8、交货时间:签约后三十日内;

  9、投标人须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于开标前交付,未中标者,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留作保证金,交货验收合格后退还。

  三、投标报价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应行业及与此相关的报价编制依据资料文件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编制竞争性报价。

  四、资格审验

  投标时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下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2、法人代表不能亲临须有其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公章);

  5、生产经营许可证。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密封进投标文件袋(投标报价表一并封入,并加盖公章),同时将原件携带至投标地点,以便查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投标日程安排

  a、投标报名时间: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9月22日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b、开标时间:20XX年9月27日下午3:30(投标文件必须于20XX年9月27日下午3:00之前送达,逾期不候);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16

  为进一步规范校服管理工作,确保校服的品质,保障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为了让校服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1、校服采购工作实施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1)级部主任及教师代表6人:侯文捷、孙云、康青叶、潘秀银、郭婧、苏志坚

  (2)家委及家长代表:14人;(分别来自于一、二、三、四、五、七、八年级,每年级1名家委和1名家长)

  (3)学生代表4人:(分别来自四、五、七、八年级各1人)

  (4)社会代表1人:陈伟(桥南派出所民警、法制副校长)

  主要职责:积极参与校服采购全过程,积极建言献策,依法依规做好校服采购(家委和家长代表不低于成员人数的`50%)。

  2、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对校服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廉洁高效。

  二、校服选用

  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为主体,以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法律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委员会,听取并收集与会代表关于校服参考价、校服款式、材质、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校服采购

  1、校服采购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2、报名参加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简介约5分钟视频,视频中要有校服生产加工资质、生产加工能力、厂房员工规模、生产流水线介绍、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纳税水平、企业信誉等方面的介绍(企业需对视频内容真实性负完全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以便我校能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

  3、校服采购过程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4、采购程序

  (1)学校在微信公众号、校务公开橱窗公示校服采购信息公示我校校服采购信息,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参考价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学校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收集学生对现有校服款式、材质、穿着体验的意见或者建议。每个班级派出2名代表参加。

  (3)学校召开采购工作实施小组成员会议,共同研讨校服供应商采购工作流程,主要议题如下:

  ①查看现有校服的原料、辅料、成品款式,现场收集代表们对校服的款式、材质的意见和建议;

  ②商议是否继续购买校服;

  ③商议校服款式;

  ④商议校服采购参考价;

  ⑤商议校服采购招标方式、验收程序、售后服务、用户需求书;

  ⑥现场请家长代表摇珠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4)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校服采购用户需求书。

  (5)在招标代理处公示21日天,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5、校服供应合同期初定为三年期。

  四、质量监管

  1、在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现行质量技术标准,并要求和监督校服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生产。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XX《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XX《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XX《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XX《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XX《棉服装》、GB/T 5296.4-20XX《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XX《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QB/T 2172-20XX《注塑拉链》、QB∕T 2173-20XX《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2、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一检”是签合同前,校服供应商必须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检”是校服分发给学生后,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指派的专门机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即签合同前和供货后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若检验报告不合格,即顺延下一排位供应商中标。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3、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更换或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五、生产供应及验收

  1、学校应将新学年计划招生人数、每生配置校服款式及数量提供给供应生产企业,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支出。

  2、成立校服验收工作小组,严格实施验收工作。验收校服时应查看校服成品与样品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完整的生产标识,要求企业提供本校相应批次的所有校服产品类别的面辅料及成衣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

  六、售后服务

  1、学校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要求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校服采购合同中具体明确。

  2、要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七、应诉处理

  学校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或专人负责接受和回应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有关校服方面的质询、投诉,要依法依规、积极回应、妥善应对。沟通联系电话:XXX总务处:陈老师。

  八、相关工作要求

  1、成立相关机构,全面强化校服管理工作。要注重加强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服文化。

  2、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信息、校服执行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价)、质量检测报告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全程监督。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17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统一着装,提升学校整体形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江北区教育局文件北区教【20xx】45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xx—20xx年度学生校服进行采购。欢迎本次中标的生产厂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

  小学20xx—20xx年度学生校服

  二、采购内容、数量:

  小学20xx—20xx年度学生夏装、春秋装、冬装校服。采取自愿订购的原则,数量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入围采购方式:

  网上发布,自主报名,择优录用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xx年6月26日11:00前向总务处报名,过期不候。

  五、入围采购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6月27日13:00

  地点:学校会议室

  联系人:李国庆联系电话:

  六、采购评委组成及采购流程:

  (一)采购评委组成。

  根据教育局文件要求,采购评委组成人员家长代表不少于50%,因此学校将邀请了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组成了9人评估小组进行综合评定,由学校纪检负责监督。

  (二)采购流程。

  1.学校通知报名企业就企业文化,商品质量,校服未来发展趋势,售前售后服务等内容向评委做讲解。

  2.各位评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上述企业进行讨论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高的单位为被采购企业,评委在《会议纪要》上进行签名认可。

  3.各位评委对被采购企业有关的学生服样式、质量、价格等进行讨论,最终确定相关内容,并进行签名确认。

  七、与被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18

  为做好我校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按上级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学生校服的生产供应商,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州泰实验中学(学生家长委员会)。

  2、项目名称:学生校服采购。

  3、资金来源:学生家长自有资金。

  4、招标内容:学生校服(运动服装)约450套(其中男装约240套,女装约210套。以家长自愿缴款人数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生产、经销学生校服的资质,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有20xx年以来相关产品检验报告;

  3、企业具有且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及ISOxx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4、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及无毒校服承诺书;

  5、近3年学生校服销售业绩证明。

  三、招标文件领取

  1、初审供应商资格;

  2、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

  3、领取招标文件。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xx年5月13日至xx日,5月18日至19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五、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州泰实验中学政教处

  联系人:xx(电话:xx)。

  六、其它

  未尽事宜见招标文件。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19

  为进一步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根据《雨花台区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意见》,依据学校校服采购实施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20xx级我校新生校服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比选采购,学校特公开向社会校服生产企业进行校服比选采购。

  一、项目名称:

  雨花台中学20xx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二、比选内容

  新生军训服一套;夏季校服两套;秋季校服两套;冬季校服一套。

  (1)军训服一套:姜黄迷彩短袖(棉含量不低于95%),胸前学校标识Logo,姜黄迷彩长裤涤棉面料。

  (2)夏季校服二套:同款式,浅灰色T恤(棉含量不低于95%),胸前学校标识Logo,深蓝长裤(棉含量不低于60%)。

  (3)秋季校服二套:同款式,运动长袖上衣为麻灰+藏青色插红色、袖子镶红白色条,胸前学校标识Logo,深蓝长裤,镶红白色条(棉含量不低于70%)

  (4)冬季校服一套:上衣面料95%聚酯纤维,5%氨纶,红色和深蓝相拼胸前学校标识Logo,里料100%聚酯纤维,加反光条。裤子面料95%聚酯纤维5%氨纶复合摇粒绒。

  三、校服材料技术标准要求:

  1、校服安全与质量必须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2、所用材料不退色、不缩水,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各项材料和生产制作等指标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xx)标准。

  四、比选人资质要求

  1、(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3)比选人必须是原生产商并提供相关材料

  (4)比选人证明具备本项目相应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能力的材料。

  (5)比选人必须保证供货及时,服务快捷、品质可靠、调换灵活及时,为特殊身材的学生来校量身订做。

  2、具有2016年—20xx年良好的相关经营业绩和商业信誉,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商业行为记录。

  五、比选所需材料

  1.各单件服装的明细报价及总报价,总价不超过1100元人民币(报价表格见附件1)

  2.产品质量承诺书;

  3.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4. 必须提供比选人自产的雨花台中学校服实物样品及质监部门的检验报告。

  注:以上资料一式3份,于比选时现场递交给评比小组。

  六、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xx年6月20日8:00—17:00(逾期不补报)

  报名地点:雨花台中学高中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报名流程:提交资质材料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比选人最终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比选人;比选人中标后在7—10日内未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比选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比选地点:雨花台中学高中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七、采购期限

  协议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八、评比及中标企业确定

  由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评比,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加比选厂家现场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20

  为贯彻落实柳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购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特制订三源浦中心校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加强社会监督,全面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努力做到有利于贯彻上级部门精神,有利于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有利于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二、程序目标

  1.按柳河县教育局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购置工作。

  2.召开学校校务会,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定点生产经营企业购置校服,由学校填报采购计划表,交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学校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三、实施步骤

  1.建立组织机构。为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各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安全副校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搞好校服征订。学校要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做好校服订购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县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一年级新入学新生订购春装、夏装、冬装共3套。

  (2)订购校服要求:校、企双方商定的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

  3.学校要严把质量关和各项规定。要认真监管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四、具体要求

  1.学校为学生提供校服定制所收取的费用属于代收费项目。要严格按上级与企业商定的价格采购,书面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后据实收取。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在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取。

  2.要严格学生校服控制每生订购的套数。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要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3.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在代收费的过程中从中牟利,不得侵害学生利益。如有回扣的,应冲抵学生所交费用,与学生据实结算,不得挪作他用。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杜绝学校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此项费用。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除清退违规收费外,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21

  一、采购前提

  1.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过本校统一穿着校服决定后,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二、采购程序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为我校学生提供校服。

  2、签订合同

  按照校服采购合同进行签订。校服合同价格在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

  3、公示采购情况

  学校将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学校将通过公示栏、网站或家长会等形式公示采购情况。

  4、交付验收

  学校在收到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后,同时向企业收取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校服抽样检测的合格报告。

  5、学校送检

  学校在收到校服生产企业的校服后,第一时间将该批次校服抽样送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待检验合格后再发给学生校服,完成整个采购工作。

  6、封存留样

  校服留样要备两份,一份必须用塑料袋密封储存,以备检验机构抽检,一份便于对照质量款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现象。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22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坚决打击校服采购中违规谋利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要点

  1.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等是否建有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或相关要求。

  2.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3.各级各类学校选用校服的学校是否建立了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4.各学校学生是否自愿购买校服,是否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5.采购单位在采购前是否进行了深度调研,是否核实了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

  6.采购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投标工作。

  7.采购单位是否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签订采购合同时是否使用全省统一的《河北省中小学校学生装购销合同》(冀教中初等后勤〔20XX〕3号)。

  9.采购各环节材料是否全部存档备查,采购合同是否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0.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的行为。

  11.校服质量是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

  12.校服供应和验收是否实行了“明标识”制度。各采购单位购买的校服,是否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在接收校服时是否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13.采购单位是否以“送检”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家长收取检验费用。

  14.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定期向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

  15.各级各类学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坏群众利益等行为。

  16.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各阶段压茬进行。

  (一)研究部署阶段(3-4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地校服采购实际,梳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迅速启动整治工作。于4月30日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系人报送至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4-6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确定的重点内容,逐校逐项对照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三)督促检查阶段(6-10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对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问题查找、整改落实等情况。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调查核实的问题和相关责任人依纪处理。

  (四)明察暗访阶段(8-10月)。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的自查自纠不到位、在整改落实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即时交办、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市教育局对本次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漏洞,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同时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包括整体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处理(附佐证材料)以及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表)等,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教育局后勤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列全列明清单,层层压实责任,通过举报电话、邮箱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督导检查,全面精准排查,逐校落实。

  (二)严格彻底整改。自查和检查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检查甄别,逐项逐条整改到位,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三)严肃问责追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督导协调。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进不力、问题集中多发的,要及时公开约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处理起来确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四)如实总结报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对照整治要点和时间节点,逐项逐条做好书面总结,按时报送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情况和专项整治情况。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每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见附表)。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23

  一、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学生服装管理水平,提升校服制作整体质量,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的通知》(20XX浙教技〔20XX〕52号)、《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校(园)服及学术床上用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教技〔20XX〕42号)、《瓯海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校服及床上用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温瓯教装勤〔20XX〕348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XX年瓯海区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制定如下细则。

  二、责任分工

  1. 成立区级领导小组。成立由瓯海区教育局牵头、瓯海区市监局配合的瓯海区学生服装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制定管理办法,指导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校服征订过程的监督及合同备案工作,切实做好学生权益维护工作。瓯海区学生服装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瓯海区教育局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瓯海区市监局负责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抽检工作。

  2. 成立校级管理小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由校(园)长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学校家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家长代表(其中家长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担任组员,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做好校服选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三、执行标准

  严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XX)标准;安全类别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8401-20XX)、《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701-20XX)、《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XX)要求。各校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指标要求。

  四、民主选用

  校服款式由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在瓯海区“瓯韵杯”校服设计大赛优秀作品中自主选择(学校若选用本校特色校服,必须完全拥有校服的版权,以及须提供样衣和相关技术标准等)。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应在采购前召开校服管理工作会议并形成《校服选用意见书》(附件1),选用意见书须明确是否选用校服、校服款式、单生购买套数、价格区间、采购方式等。校服款式变更,应向全体学生发放征求意见书,征得50%以上学生(家长)同意后方可统一更替,征求意见书要存档备查。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使用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校服征订时要考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照顾,减免征订的费用,免费提供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采购数量的3%。

  五、规范采购

  1. 采购方式:一是公办中小学校服须委托区教育局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各学校在瓯海区教育局发文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填写《瓯海区学生校服统一采购委托书》(附件2),由瓯海区教育局统一汇总,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流程完成招标工作。二是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可以采用学校(幼儿园)自行组织采购或学生自行选购,也可以委托区教育局统一招标集中采购。采取学校(幼儿园)自行组织采购的,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方式招标采购,招标信息和采购结果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采取学生自行选购的,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选用校服款式、颜色等指导意见,自行选购,学校不得指定供应商。

  2. 招标对象:本次招标对象为全区公办中小学,共约50000人,全区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65%,第二标段为25%,第三标段为10%,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XX年6月31日。

  3. 评分原则:本次采购校服将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工艺作为要素,同时充分考虑生产企业经营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以及价格等因素开展采购工作。技术资信评分占70分,商务报价评分占30分,本次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具体以标书为准。

  4.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家长代表等共同组成,全程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六、验收检测

  所有进入瓯海校服市场的生产企业必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委颁发的质量标准。供货企业在送达批量校服前必须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学校供货。各采购学校接收时,要查看成衣合格标识是否齐全,查看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是否合格,标识不明确或检验报告与供货批次不符,学校应拒收。在供货企业所有批次到位后,学校或家委会可在任意批次中抽取样品,将样品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全项目检验,所有相关检测费由供货企业在投标合同的费用中注明。

  在招投标完成之后,瓯海区教育局向瓯海区市监局发函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区市监局进一步完善校服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档案并按要求录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网络版)》,加强对校服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七、监督检查

  校服实行“双备一查”监管机制。“双备”即学校在形成选用意见后,将选用意见书向教育局报备,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采取自行组织采购的,在完成验收工作后一个月内,将招标结果通知书、采购合同、检测报告、验收结果等台账资料上报教育局备案;“一查”即教育与市监部门每年对采购管理、企业售后、产品质量等相关工作开展监督抽查。

  区教育局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学校、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更好地服务学生学校,防范廉政风险。及时对存在质量和服务问题的供应商进行约谈和公告,同时将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通报。

  学校应将校服采购工作列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对存在未履行职责、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24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校服的质量,加强我校学生校服质量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做好我校校服采购工作,根据《中山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新一轮校服(园服)采购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教体〔20xx〕17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我校新一轮中小学校服采购选取招标代理的办法。

  一、成立学生校服采购选取招标代理采购小组

  组长:

  组员:

  职责:

  1、根据学校师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在款式、套数、质量等级等方面的需求开展招标工作,组织实施我校校服采购招标工作;

  2、委托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依照采购操作规范程序,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学校校服供应资格供应企业 。

  3、对校服供应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履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负责本校校服质量的验收及售后服务的跟踪和汇报,受理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校服有关问题的投诉,及时向供应企业反馈, 协调处理。

  二、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办法:

  (一)招标机构代理条件

  1、有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2、服务态度良好;

  3、信誉良好,无投诉记录。

  (二)选取办法

  选取过程由学校纪检委员(曾鹏)全程监督,全场录像。

  1、在政府采购平台选取10家招标代理机构;

  2、有5个评委各选一家,共选出5家;

  3、5个评委随机选取1个评委,在5家企业中,通过抓阄随机选取1家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我校校服采购招标工作。

  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25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校服(实际是运动服,以下统一称校服)统一采购和相关标准和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上海市《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xx]10号),为做好20xx年度我校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工作,把好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关,严防劣质制品流入,为规范投标工作行为,严格依法招投标,确保物品质量,合理控制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公平竞争。现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学生校服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广大高校学生的健康,关系学校和政府的形象,质量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容易成为舆论热点,引发社会问题和校园稳定问题。我校高度重视学生校服质量安全,确保学生健康安全,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要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切实把学生校服质量安全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严格采取招投标采购方式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学生校服质量指标必须纳入招标投标采购内容中。不得未经招标、投标过程,指定供应商采购学生校服。我校学生校服的招标投标采购应当严格按照物资采购相关法规组织实施。

  三、成立学生学生校服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流程

  1、由学生处根据招生部门提供的20xx年拟招生人数确定新生购买校服的数量;同时提出相关标准要求(见附件)。经学生处处长签字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送交学校资产设备处。

  2、学校资产设备处负责招标采购。资产设备处准备相关招标采购需要的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铁岭市教育局支付中心,经网站公布进行招标采购。

  3、严格选择具有生产合格产品能力的供货单位。必须在合格企业名单中选择供货企业,实行集团招标采购,投标的企业必须是企业本身,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或代销商等机构。

  4、严把入校产品进货质量关。我校在招投标和验货检验等关键环节严把质量关,切实保证学生校服质量安全,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

  招投标时,需查验供货企业是否具有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辽宁省纤维纺织检测中心)出具的与采购产品相对应的委托检验合格报告。

  5、招标工作结束后,由学校资产设备处提供《中标通知书》给学生处,由学生处代表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集团采购合同,应于7月放假前完成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

  6、我校在完成集团采购后应组织进货验收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提供给学生使用。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辽宁省纤维纺织检测中心或铁岭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签订验货检验委托合同。现场抽样工作应在供货企业生产结束后立即组织实施,并由我校、第三方检测机构、供货企业三方人员共同参加。验货检验应为逐批抽样检验,做到高标准、全覆盖、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在校服投入使用前向我校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质量验收由学生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合同,按合同进行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提供)。

  7、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计财处统一收费,按财务工作要求支付给企业。

  五、加强校园宣传教育和内部管理

  新生入学期间,我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在校师生加大国家法律、有关质量的法规规定以及高校各项规章制度、“黑校服”鉴别方法、“黑校服”危害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防范“黑校服”侵害的自觉性。我校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黑校服”流入校园。

  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我校20xx年度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工作全程要有学校纪检监察处人员监督检查。

  七、建立贫困生校服援助机制

  我校要关注贫困学生生活,采取有效措施,开通帮扶贫困生绿色通道,建立解决贫困学生校服的有效机制。要联合供货企业,加大对贫困学生校服的帮扶力度,按新生数的2%资助贫困生,确保贫困学生穿上合格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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