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是指我国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指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引导他们健康成长,使之不受到损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中心,以预防和控制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为重点,以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抓手,继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立足学校,依托村社,向家庭延伸”的工作思路,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使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学生;
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主要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1.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学校未成年人工作计划,成立学校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对校园内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卫生检查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1.在学校德育教育中,安排法制教育的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2.结合“全国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活动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活动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内容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聘请当地派出所的同志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结合有关教育内容,为学生做专题教育讲座。
4.通过安全课程、主题班会等途径,深化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5.落实教师和学生干部关心特殊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做好特殊学生的保护工作。积极做好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全员参与、全面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使全校师生掌握一些自护自救的技能。
(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1.积极与社区联系,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健全社会服务队和社会服务基地,使学生在社区展示社会公德的自我宣传教育,社会活动中的自我实践体验,争做社会合格小公民的自我意识锻炼,为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和假日生活创造条件。
2.寒、暑假期间,学校成立假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计划,指导学生的生活。学校大队部根据学生的居住地成立雏鹰假日小队,安排指导老师,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区的各种实践活动。
3.利用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青少年保护和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指导,使家庭和学校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
4.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日,精心策划丰富多彩、切合学生实际的宣传活动,如讲座、演习、召开主题队会等,通过学生听到的、看到的或亲身经历的事情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学到一些保护自己的本领。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陇西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陇未保组发〔20xx〕1号)精神,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和权益维护保障相融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平等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理未成年人事务中始终把未成年人权益和全面健康成长放在首位,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加强全局谋划、统筹布局、整体推进,有效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强化顶层设计,家校协作。坚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健全和完善学校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机制,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坚持以生命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引导未成年人热爱生命、尊重生命,塑造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强化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切实解决未成年人成长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特殊未成年人关爱帮扶力度,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积极探索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群团组织的协同机制,努力形成以学校为核心、家庭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正面宣传教育引导
1.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将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十四五”期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把学生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对象,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并抓好部署落实。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充分利用开学季、安全教育日、禁毒日、宪法宣传周等有利时机,定期有针对性地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强化反校园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性安全常识教育、“防艾”教育、禁毒教育等安全教育,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责任股室:综治安全股、基教股、高中职成和学前教育股,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学校、各学区)
2.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持续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培树活动,通过树立正面形象引导学生群体,引导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典型、争先创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持续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道德实践活动,帮助学生培养兴趣爱好、提升综合素质。(责任股室:基教股、高中职成和学前教育股、综合办公室、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学校、各学区)
3.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要建好用好心理咨询室,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坚持“治未病”工作理念,坚持普及宣传与个体辅导并重,坚持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开展面向家长、教师和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知识巡讲和团体辅导活动,举办呵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培养未成年人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身心全面健康发展。(责任股室:基教股、高中职成和学前教育股、教科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学校、各学区)
4.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板报广播、案例教学、专家讲座、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网络安全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了解预防沉迷网络知识和方式,提高对网络黄赌毒信息、不良网络游戏等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加强对校园网内容管理,建设校园绿色网络。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上网设施,应当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避免学生接触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责任股室:教育规划装备股,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学校、各学区)
(二)完善信息排摸,强化监测预警机制建设
1.开展特殊未成年人信息排摸登记。学校要摸清在校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离异或单亲家庭儿童、孤残儿童、疑似辍学学生、服刑在教人员子女、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特殊未成年人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学习状况、心理状况、生活状况、家庭状况和监护人状况等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对数据适时更新,实行动态监测。(责任股室:基教股、高中职成和学前教育股、综治安全股,责任单位:各县直学校、学区)
2.健全未成年人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学校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园)长牵头,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法制副校长、相关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家委会成员等参与的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在学校内部构建起点面结合、专群结合、反应灵敏、整体联动、处置果断的防控网络。学校要按照平安校园创建要求,用好《班级安全管理手册》,以有效化解校内矛盾为主线,以维护广大学生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着力排查化解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纠纷,解决好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责任股室:综治安全股,责任单位:各县直学校、学区)
3.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及未成年人犯罪上报机制,及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苗头并进行干预,同时对发现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及时上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积极尝试开展“亲职教育”“家长课堂”,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能力,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予事前干预。(责任股室:综治安全股,责任单位:各县直学校、学区)
4.落实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发生发现违法犯罪、学生受侵害等情形,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规定上报,不得超出2个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密切配合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相关部门,加强学校与综治单位的主动联络沟通,建立学校与公检法司之间相互联系的畅通渠道。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促进校园安全建设。(责任股室:综治安全股,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学校、各学区)
(三)推动协同育人,强化关爱保护机制建设
1.推动家校共同育人。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面对面座谈、家长会等方式和“带法回家”、“小手牵大手”、“我与父母同学法”等法制教育活动,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法定责任意识,推动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积极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畅通家校沟通渠道,结对帮扶,互通信息,对重点关爱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责任股室:基教股、高中职成和学前教育股、综治安全股,责任单位:各县直学校、学区)
2.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职工职业素养,培养和打造一支具有善良之心、责任之心的班主任队伍。开展常态反面案例教育,不断强化教师的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师德失范教师。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入职审查,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教育行业工作。密切关注教职员工心理和工作状况,防止出现个人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不良行为。强化师德师风管理,将师德考核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对学校教职员工、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利用教学辅导之机侵害学生等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和打击。(责任股室:人事股、综合办公室、综治安全股,责任单位:各县直学校、学区)
3.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强化沟通协调,学区、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文化等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治理好校园周边环境,加强重要区域和时段巡防,强化校园周边治安联防。加强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及时将排查情况和需要反映的事情报告公安机关等综治部门。严格规范校园及周边各类商业营销宣传活动。持续深化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力整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责任股室:综治安全股,责任单位:各县直学校、学区)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局相关股室负责人要认领并执行好各自负责的重点工作,校(园)长是本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为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压实工作责任,校内做好监管、校外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做得扎实有效,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股室:综合办公室、综治安全股、人事股、基教股、高中职成和学前教育股、教育规划装备股,责任单位:各县直学校、学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各县直学校、学区校长为成员的全县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股,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项业务。各县直学校、学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学区、学校和局机关相关股室要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全力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学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靠前指挥,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三)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综合宣传,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美篇、LED显示屏等平台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同时通过日常检查、年检等形式,深入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行业内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
(四)强化督促考核。县教育督导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结果在教育系统内通报,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和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对账销号,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xx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六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个必须”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我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工作部署,全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举措、强化保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抓实法治教育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学法制度,坚持“会前学法”“专题讲法”,并通过校(园)公众号、宣传栏等方式,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2.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模拟法庭以案释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
责任人:xx
(二)筑牢心理防线
3.建好心理辅助室。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xx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项目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学校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全覆盖。合理安排辅导室开放时间,每周课外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免费为师生、家长提供心理辅导。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每两周至少开设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会;结合“5.25”心理健康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积极心态和健全人格。
5.实施“三级”筛查。实施基础性、观察性、高危学生等“三级”心理筛查工作,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心理健康普查和高危筛查,切实做到一生一档,动态管理。重点做好考试前后、开学前后、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心理筛查,对存在情绪、认知和行为问题等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列为一般预警对象,由心理教师协助班主任共同关注并干预;存在抑郁、焦虑、恐惧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列为重点预警对象,由专职心理教师或心理咨询家会同班主任、学校德育处、分管校长和家长重点关注并干预;易发生自残行为、有自杀倾向、易发生危害他人行为的学生列为特别预警对象,由学校和家长共同采取有效的特别防护干预措施;超出学校危机干预能力的,由学校告知家长,签定知情同意书,将学生转介至身心医院诊断治疗。
6.落实“三预”工作。强化日常教育预防、心理危机预警和心理危机干预,重点关注重大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及时安排专家为学校提供指导,为危机事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消除持续性不良刺激。
责任人:xxx、各班班主任
(三)强化“两项保护”
7.有效防范学生欺凌。加强对教职工、学生等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的宣传警示教育,定期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做好疏导化解,全面防范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8.切实预防学生性侵。加大防性侵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完善预防性侵害工作制度和零容忍处理机制,落实举措有效预防。全年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校园性侵害培训不少于1次。
责任人:xx
(四)预防沉迷网络
9.加强学生手机管理。教育学生合理使用手机,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如确有带入校园需求的,进校后应将手机交予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10.引导学生文明上网。对学生进行网络素养教育,教育引导学生科学、文明、安全、理性上网,自觉远离网络游戏。同时,采取有效方式预防和干预学生沉迷网络。
11.优化学生网络环境。配合网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生网络使用平台的监督与治理,切实为学生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责任人:xx
(五)守住安全底线
12.开展常规安全教育。紧扣防溺水、防高坠、防诈骗、防火等主题,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利用“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日”等,举行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
13.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完善安防体系建设,着力做好人防、物防、技防保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安防建设“7个100%”,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生安全。
14.开展校园周边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强化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排查网吧及娱乐场所、道路交通隐患、“三无”食品等,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筑牢校园安全堡垒。
责任人:xx
15.做好传染疾病防控。开展预防传染疾病宣传,强化源头管控,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预防疾病侵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责任人:xx
(六)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16.必须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发现学生身心受到伤害,如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遗弃、诱骗、欺凌、猥亵、性侵等危险,应当及时处理,并向教科体局、公安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如未履行报告相关职责,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7.严格准入查询制度。全面落实学校教职员工和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把牢人员入口关;定期开展相关查询,如发现问题,一律予以解聘并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责任人:xx
(七)严明师德师风
18.开展师德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南充市严明师德“十条禁令”》要求,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剖析教育部、省、市、县公开曝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引导教师以案为鉴,强化师风建设,守牢师德底线。
19.开展师德整治行动。贯彻落实全市教体系统落实“两个建议”工作部署暨“三项整治”总结大会和蓬安县教科体系统行风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聚焦“教科体行风大整治”,开展师德整治行动,制定负面清单,实行销号管理,从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责任人:xx
(八)加强联防联动
20.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有序推进“警校共育”“检校共建”等,共建未成年人立体保护网络。
21.形成家校合力。利用学校家长会,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法制讲座,对家长进行专题法治培训,提升家长法治意识。定期组织教师家访、召开家长会,让家长全面掌握学生动态,形成育人合力。
22.争取社会参与。倡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等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系统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责任人:xx
(九)畅通信息渠道
23.做好排查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并依托成长平台,做好信息收集,建立工作台账,提前研判重点群体,推送预警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24.建立举报平台。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受理并协助处理涉及学生权益的投诉举报,全力保护学生权益。
责任人:xx
(十)实施关爱行动
25.护航健康成长。开齐上好体育课,强化体育锻炼,做好体质健康监测;重视早期视力保护,有效预防近视;加强睡眠管理,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26.开展关爱活动。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对经济困难学生按政策资助,确保不因贫失学辍学;配合妇联、团县委、乡镇(街道)等部门,定期开展慰问活动,切实“关爱”到人。
责任人:xx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及班主任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压实工作职责。各成员结合职责分工,厘清目标任务,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学校要根据国、省、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部署与本方案工作安排,全面谋划本校工作,明确任务和路径,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落地。
(三)强化督导检查。学校要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阶段性梳理,“每季度一汇总,每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总结”,学校领导要根据任务要求,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根据《xx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和《xx县预青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开展20xx年xx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校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专班,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安全股,xxx任办公室主任,冯顺波、许孝松、叶云勇、石开洋、黄丽娜、王云康、钟寿星、陈适、王航、江富国为成员,负责具体工作事务。
三、目标任务
(一)20xx年7月30日前。健全教育系统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统筹协调体系、工作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初步建立全县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机制,摸清全县未成年人基数及分布情况,为开展专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20xx年7月至年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为契机,聚焦重点群体,建立未成年人全面保护工作体系,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措施全面铺开,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三)2022年。系统梳理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制度机制成效,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探索和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工作原则
(一)加强统筹、协同高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全民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压紧压实家庭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业务条线优势,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联动配合、共同发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尊重规律。尊重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特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探索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三)聚焦重点、分类施策。严格按照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事而定、分门别类、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齐步走”,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四)宣传引导、全员参与。积极宣传广泛动员,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学校和社会的知晓率,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五、工作内容
(一)“1+3”组织领导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建立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专项工作专班。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制度,二是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救助帮扶制度;三是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导考核制度。
(二)“3+1”监测预警
1、联动摸排工作机制。摸清在校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儿童、疑似辍学生、服刑在戒人员子女、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特殊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分类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建立完善个人档案。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一体化,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股室:业务股、学前教育股、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2、动态监测工作机制。不折不扣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建立多渠道发现报告机制,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在工作、生活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面临无人监护照护以及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报告。(牵头股室: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3、信息预警工作机制。在学校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监测管理员并作为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实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职案件,共享未成年人相关信息,协同做好生活、医疗、教育等救助和司法援助。(牵头股室:青少年活动中心、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4、分级分类保护制度。根据民政部部门未成年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分级信息开展“平安关爱”行动。对蓝色等级未成年人平时进行随访、关注;对黄色等级未成年人每月进行走访,了解其生活、健康状况;对橙色等级未成年人安排人员“一对一”结对帮扶,按周开展走访;对红色等级未成年人立即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生活救助和按《遵义市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读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进行转学安置等救助保护措施,必要时联系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牵头股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业务股、学前教育股、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三)聚焦“四项”重点
1、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机制。组建在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机制,着力抓好在校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在校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监测预防、风险评估、强制报告、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好“阳光儿童之家”相关工作。(牵头股室:业务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2、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平台,传递法治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好氛围。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实训”教学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临界预防和超前预防。积极尝试开展“亲职教育”“家长课堂”,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能力,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予事前干预。(牵头股室:政策法规安全股、业务股、学前教育股、人事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3、建立健全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机制。与司法、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形成合力,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促进校园安全建设。建立校园侵害未成年人预防、发现、报告、处置、惩治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日常排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知识和自护能力教育等措施,在全县开展校园侵害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并开展入职审查。(牵头股室:党建办、政策法规安全股、业务股、学前教育股、人事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4、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落实学校法治教育经费、师资、课时和教材。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机制,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牵头股室:政策法规安全股、计划基建财务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四)筑牢“五道”防线
1、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配合民政部门开展“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寻找揭晓、“幸福家”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家庭教育“七进”等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主题活动,传递家庭教育科学方法,增强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能力,促进发挥家庭主体作用。将预防侵害未成年人列入家庭保护的重要内容,加强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关爱。加大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辅导、心理干预关爱服务及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传授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技能,培养未成年人面对意外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紧急应变能力。(牵头股室:业务股、青少年活动中心;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2、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线。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用好学校社团活动,持续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研学活动”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未成年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做好心理健康辅导。建立班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健全学校舆情监测报告和问题矛盾化解机制,防止学生意外事件、被侵害事件发生。坚决制止校园内的商业化行为,深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牵头股室:业务股、学前教育股、青少年活动中心、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3、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监管体制,提升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治网能力。倡导实名上网,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开展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网络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投诉举报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牵头股室:青少年活动中心、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4、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工作,压实在校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直接责任,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强化学生法治教育、性安全常识教育、“防艾”教育和“两早”预防工作。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引导未成年学生遭遇逼婚、遭遇侵害时寻求司法保护。加强以案说法,及时纠正未成年学生不良学习生活习惯,预防在校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牵头股室:业务股、学前教育股、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5、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防线。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全面关注学生群体,实施教育希望工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防线。(牵头股室:督导办、办公室、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担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学校、各股室要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全力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靠前指挥,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学校、各股室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各自责任内容,研究制定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形成合力,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强化督促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结果在教育系统内通报,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和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5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要求,以创建“平安校园”、“法治规范校园”为目标,按照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凝聚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力量,构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工作网络,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及家庭参与、教师与学生参加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多元立体、全员协作,切实解决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消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和各种障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安全和谐的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章渡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专项领导组。以校长为组长,以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成员。以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联系学校律师为领导组顾问。
四、工作任务及具体安排
1.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校长室、信息中心、各班级
工作任务:
(1)校长室邀请法制副校长每季度到校为学生授课一次,律师进校园每年一次为学生进行案例解读和分析,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信息中心负责利用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学生每月一次登录学习,抓紧抓实“宪法小卫士”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确保全校学生人人参加宪法教育。
(3)各班班主任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组织本班学生认真落实。
完成时限:宪法小卫士学习在10月底之前完成;安全教育平台、法制副校长和律师进校园工作长期开展。
2.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德育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
(1)德育处建立和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确定专人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
(2)各班班主任要及时发现班级学生成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的作用,联系家长,妥善处理和解决。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学校。
完成时限: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于20xx年11月初制定完成;信息报送工作长期开展。
3.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定期安全工作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领导组
工作任务:
(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全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培训。
(2)利用全体教师会、行政人员会议等渠道和途径,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卫生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教师职业道德》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
(3)组织教师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
完成时限:此项工作长期开展
4.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
责任单位:教导处学校留守儿童中心各班级
工作任务:分班级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学校留守儿童中心建立学校层面的总台账,做到数字准确、信息完善。
完成时限:班级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于20xx年11月5日之前完成,学校层面总台账于20xx年11月6日之前完成。
5.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
责任单位:教导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分班级建立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做到问题清楚、原因明确、信息完善,班主任要充分发挥班级课任教师、家长的力量,加强沟通交流,获取学生有关信息,以便及时处理解决。
完成时限: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于20xx年11月6日之前完成。与班级课任教师、家长的利息沟通工作长期开展。
6.组织开展家访、家长会等活动
责任单位: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领导组全体教师
工作任务:
(1)制定家访工作方案,做好家访工作安排。
(2)参加家访的教师要主动认真、热情诚恳的与家长进行交流,介绍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了解学生各方面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
(3)依托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组织成立家长学习小组,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与分享,培养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形成家校合力,共同承担育人职责。
(4)每学年全面家访不少于1次,家长会不少于1次,留守儿童和重点关爱学生的家访每学期不少于1次。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7.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站
责任单位:德育处、总务处、各班班主任、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心理辅导教师
工作任务:
(1)以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心理咨询室、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为抓手,建立德育处牵头、班主任管理、教师帮扶、困难资助、心理咨询与疏导等多渠道关爱机制。
(2)制定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之前完成场所、人员、制度等工作,20xx年12月正式开始发挥作用。
8.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德育处、教导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切实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到学校各科教学和一切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加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纪律教育、安全和法制教育。
完成时限:此项工作长期开展
9.落实学校“安某某”、“护学岗”制度,常态化开展校园欺凌信息摸排
责任单位:总务处、全体教师、学校保安
工作任务:
(1)总务处制定完善“安某某”、“护学岗”工作制度,加强与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做好外来人员入校离校登记工作管理,建立工作台账。
(2)值班行政及教师切实履行“护学岗”职责。
(3)学校保安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爱岗敬业,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制度,保证筑好学校安全第一道“防火墙”,不得允许社会闲散人员及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破坏学校公共财产,威胁师生人身安全。
完成时限:有关制度于20xx年11月5日之前完成,护学岗值守及保安值班工作长期开展。
10.持续开展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德育处、总务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
(1)学校层面组织的交通、消防、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防溺水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
(2)班级层面组织的安全主题班会教育。
(3)留守儿童中心、心理咨询室组织开展的学生情绪治疗、心理健康指导等。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以上各项工作任务及工作安排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落实,学校将制定详细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对所有教师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安全绩效奖等直接挂钩。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6
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是教育系统应该承担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职责。为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创建平安和谐的学习环境,结合当前形势和教育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预防为主,按照“想真招、出实策、重管用”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制机制,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队伍。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全县开展“一个都不能少”班集体创建活动,推动学校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努力形成以学校为核心、家庭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重点工作
(一)认真开展两个摸排,建立两个数据库,强化预防管理能力。3月24日前形成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清、状态清。同时建立校长、政治处(德育)主任、班主任三位一体帮助机制,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关爱和帮助,实施有效管理。二是进行未升入七年级就读、未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学生和初中毕业后未升学流向社会未成年人摸排,建立初中毕业后未升学流入社会未成年人监测数据库。
(二)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一个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一个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要求,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条件建设,重点做好三个百分百(保安员配备、警务室建设、一键报警装置安装),完善学校视频监控,年底之前应全部落实到位。
(三)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学校门卫、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管控。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严禁社会人员随意出入校园,加强学生出入校园管理。严禁校内食堂、小卖部、宿舍、操场角落、走道楼梯拐角、厕所等场所滞留学生。强化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执行女生宿舍封闭式管理。加大课后服务的力度,规范学生课后行为。净化校园文化环境,加强校园网络管理,严禁非法淫秽、暴力图书、音像制品等流入校园,为学生的成长营造良好、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
(四)做细做实学校法治安全教育。压实学校思想品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安全和毒品预防教育职责,各校要结合各自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发挥德育课等课程课堂主渠道作用,把教书育人贯穿到各学科中,大力普及法律知识,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法治副校长到校给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每学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团队活动,着力提高学生防防侵害等自我保护能力。在小学五年级以上的学生中,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演讲、作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针对学生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案件,每学期组织一场专题法治报告会,以案说法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规范学生行为,加强团结友爱教育,严防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发生。向学生公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救助电话,提高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及时处置能力,对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教育惩戒并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查处。
(五)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职工职业素养,培养和打造一支具有善良之心、责任之心的班主任队伍。强化教职工育人职责,关心关爱学生,充分发现和挖掘学生的优点,让每个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愉快成长。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
(六)推动家校共同育人。将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定为“家校共同育人活动周”,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面对面座谈、家长会等方式,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法定责任意识,推动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切实做到不让未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单独居住,不让在校学生沾染吸烟、酗酒、迷恋网络等不良嗜好。畅通家校沟通渠道,结对帮扶,互通信息,对重点关爱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及时发现制止在校学生夜不归宿,及时发现制止在校学生与社会不良行为人接触,加强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推进在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杜绝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七)重视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发挥各校网络信息员作用,强化青少年网络文明和安全教育,注重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范处置,防止出现网上犯罪。积极开展防范和抵御邪教渗透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严厉打击各类邪教和非法传教活动,切实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对校情民意中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相关要求
(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积极配合公安、文化执法等有关部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时制止学生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出入的场所。
(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发生发现违法犯罪、学生受侵害等情形,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规定上报,不得超出2个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密切配合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相关部门,加强学校与综治单位的主动联络沟通,建立学校与公检法司之间相互联系的畅通渠道,将学校周边无正当职业、长期逗留、滋扰学生的社会人员和需要反映的事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等综治部门。
(三)挖掘培育关爱未成年人典型。积极沟通有关部门,发现和培育“留守儿童之家”等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的典型,学习典型的做法,与有关部门配合培育发展更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组织机构。
(四)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东山县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校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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