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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时间:2022-03-07 15:42:33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我要投稿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精选20篇)

  我们眼下的社会,我们都会用到申请书,申请书是我们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精选2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1

____瑶族乡人民政府:

  我是__乡____村__屯村民__,我有一块杉木地在__新村对面,____年1月份我在该地已种上杉木苗1400多珠,我对该杉木已护理4年,大的已长有一层楼高。____年2月5日有__新村一群儿童在河边放炮(注:街边卖的震天雷炮),飞过河落在我的杉木地脚边爆炸后起火把我的杉木烧掉1000珠左右,还有____家和__家三家的杉木共被烧坏4000多珠。以种20年为例每珠纯收入100元计算,造成经济损失80000多元。就以我这块地为例这4年多来我投工投劳和买木苗共用去5000多元。

  事后经过调查得知是__新村__和他父亲__当天从__街买得炮到家后,__的大儿子__点燃的炮起火烧山。后经____新村和__两屯群众大力救火,否则损失还要多。为了我们的损失得到适当赔偿特恳请政府领导为我作主。在2月5日事发当天我也到政府办公室口头汇报过这件事,也向派出所林业站汇报过,事情过去一个多月了,望乡领导安排有关人员及时帮我们处理好这事。

  特此申请

  申请人: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2

  申诉人:马____,男,汉族,39岁,系常熟市____工具公司职工,住沙家浜____。电话:

  被诉人:常熟市____工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沙家浜镇。

  仲裁请求:

  一、由被诉人承担经济补偿金7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____年到____工具厂上班,从事专业的拉丝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合同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到了20____年6月30日,被诉人关闭了拉丝车间,要求申诉人到另一个车间参加劳动,可是申诉人根本不会操作,无法适应新的工种。因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了的变更,改变了原有工种,造成了劳动合同中止。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新的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现在申诉人在公司已经工作了6年,应得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即71000元=7000元的补偿金。在签定劳动合同后,被诉方一直没有给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必须要签定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20____年12月3日发布)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至此,被申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仲裁请求所述的权利。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仲裁委员会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常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马__

  __年七月g日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3

  申请人:__,男,汉族,初中文化,____年4月

  工作单位:____张冲煤矿达乐煤矿

  住址:____龙泉村委会

  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____张冲煤矿达乐煤

  地址:____龙泉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业务人员:______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140811元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元(拾肆万零捌佰壹拾壹元整)具体如下:

  1、住院期间生活补助:4480元(35元__2/人__80天);

  2、住院期间工资:57810元(2710/30 __80);

  3、住院期间家人的护理费:3840元(45__80天);

  4、一次性医疗补助:5420元(2710元__2月);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32520元(2710元__12月);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390元(2710元__9月);

  7、鉴定费:300元;

  8、第二次手续费4800元。

  9、煤矿企业伤残赔偿(131号令):65040元(271元__12月__2);

  事实及理由:

  ____年8月15日,申请人__在煤矿井下砌碹时被矸石砸伤左脚,被送往宣威市中医院医治,经医院初步诊断为:

  1、右足背挫裂伤;

  2、左第五指骨开放性骨折;

  3、左足背异物残留;

  4、左第二趾骨撕脱性骨折。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____年12月26日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认定为工伤(曲人工认字【______】第30440号)。____年月日经曲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曲人鉴委字〔〕第号)。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谢。

  此致

宣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4

  申请人:王________,男,____年5月11出生,汉族,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公司职工,住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李________

  职务:董事长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1000________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王________诉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民初字第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并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________日内赔偿给王________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____________万元。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归还的________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________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份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5

  申请人 :

  性别:女 民族:汉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医院院长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____年10月 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经B超探察为胆结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请人的腹腔镜取石手术建议。____年10月日,申请人接受了腹腔镜取石手术。____年10月 日,申请人被开腹修补胆总管及左右肝管失败。____年10月日,申请人因胆管损伤,腹腔感染,双侧胸腔积液,切口及重复切口感染严重及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抢救。经长达60多天的全力抢救和治疗后,保住了性命。现在康复阶段,半年后需要再进行胆肠吻合手术。

  根据上述事实,申请人认为:

  一,____年10月日,申请人被推进手术台,接受腹腔镜取石手术,术中发现石头过大(直径超过3CM),被申请人没有及时改变手术方案,仍然用直径仅为0.3―1CM的腹腔镜野蛮取石,造成申请人总胆管及左右肝管断裂,而被申请人并未及时进行修补就结束了手术。被申请人违反医疗常规,未对申请人做细致全面的正确诊断而盲目手术,术中发现问题也未及时调整手术方案,以直径0.3―1CM的腹腔镜头去取直径大于3CM以上的结石,毫无客观依据,凭借主观臆断,盲目蛮干,草率从事。导致申请人胆肝管损伤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二,____年10月日,申请人开始出现胆漏并黄疸症状,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了开腹缝补胆管手术,荒唐的是,被申请人不能胜任胆管修补手术,却坚持开腹。后以未找到胆管为由,没有进行胆汁引流,又将切口缝合,导致申请人出现重度腹膜炎合并双侧胸腔积液。在既不请示上级医生,又不及时将申请人转院的情况下,任由申请人在病房中躺了三天,直至病情加重濒临死亡,不得已术后第二天就离开病房前往个旧的被申请人主管医生才匆匆赶回医院,将申请人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经过全力抢救入院60多天后才保住了性命。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常规所造成的。而被申请人主管医生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没有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术后被申请人未及时进行切口清创和引流,导致申请人的切口及重复切口出现重度感染,被申请人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是造成申请人人身多重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在明知申请人病情已经很严重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告知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使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申请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濒临死亡的边缘。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及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及护理常规,诊查失误,手术错误,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申请人人身损害,病情恶化(虽经抢救脱离危险,但还需要再进行一次胆肠吻合手术。)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了更加清晰明确地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行为,特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请求贵局给予依法鉴定。

  此致

  申请人: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6

  申请执行人:____,女,汉族,____年8月13日出生,____班学生,住____楼3单元12号。

  法定代理人:____,____之母亲,女,____职工。联系电话:____

  被执行人:____医院,住所地:____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____,女,____院长,党委书记。联系电话:____。

  请求事项

  1。强制执行生效的(____)豫法民提字第____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所列明的____之款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医疗损害赔偿一案,业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____年9月14日作出(____)豫法民提字第100号判决:____市人民医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____医疗损害赔偿款26233.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现人民医院拒绝给付金钱。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____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宇

  法定代理人:____

  ____年9月28日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7

平罗县卫生局:

  本人魏光华____年6月26日不慎将“右肱骨内髁斯脱性骨折”,住平罗县中医院外二科手术治疗期间,平罗县中医院对患者极不负责,错误引导患者,致患者生命健康而不顾,不按《职业医师法》行医、治疗。

  患者主治大夫司红兵剥夺患者选择权、知情权,外请县医院已被平罗县卫生局停止在平罗县医院手术大夫丁跃华为其做手术,司红兵大夫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请丁跃华大夫给患者手术已属违法。

  一小块骨头五次手术导致患者伤残

  一、受平罗县卫生局委托,由石嘴山市医学会做出的医疗鉴定结论:“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本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二、受平罗县鑫源律师事务所委托,由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魏光华之伤残评定为玖级伤残。”

  申请人请求平罗县卫生局以《民事办案简明手册》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

  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及协商确定的赔偿金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请求事项:

  1、患者即申请人请求平罗县中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平罗县卫生局制作赔偿协议书,并陈述医疗事故的原因。

  2、请求平罗县卫生局对平罗县中医院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计算标准拿出法律依据。

  3、请求平罗县中医院法定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申请人: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8

  申请赔偿人:吴____,男,________年2月2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南安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庄____

  事实和理由:

  20____年,南安市福溪村被南安市人民政府列入拟建"南安市行政中心",后改名"市民中心"。同时,对福溪村中甲、新山村民集体土地进行征用,村民吴____拥有的一口日常生活饮用水机井也在征用范围内。(该机井是村民吴____自费雇佣地质勘测队工人对水源处进行挖钻形成机井,并购买电机等饮水设施将该水源引为日常生活饮用水。)________年6月间,由于征地需要,该机井被征用,福溪村村委会委派村干部陈文殿及村民吴家财到吴____家中与吴____协商机井补偿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村委会对吴____被征用的机井补偿人民币9000元,并当场拟立补偿协议书一份,吴____签名后协议书被陈文殿以村委会存档为由带走。

  20____年8月间至20____年1月间,福溪村村委会要征用吴____的房屋,遭到吴____的拒绝。福溪村村委会为了教训吴____,伪造材料向南安市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吴____诈骗福溪村村委会9000元。20____年7月28日,吴____被公安机关强行带走并进行刑事拘留,理由是吴____于________年向福溪村村委会敲诈勒索了机井补偿款9000元。事实上________年吴____领取的9000元是村委会与吴____协商后自愿做出的机井征用补偿款,协商当日,吴家财受村委会委派与村干部陈文殿一同在场,并不存在吴____敲诈勒索、诈骗村委会一事。

  申请事项:

  南安市公安局于20____年7月28日对美林街道____民吴____以诈骗罪为由进行错误刑事拘留于南安市看所守,并于20____年8月5日至________年8月1日办理取保候审监居。致吴____失去人身自由的权利,无法参与社会日常事务工作,让吴____一家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南安市公安局8日的错误刑事拘留及361日取保候审监居给吴____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章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及赔偿义务机关第六条求偿主体,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针对本案赔偿事实,吴____为本案受害公民,有权向南安市公安局申请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五条第一款,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人的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吴____被南安市公安局错误拘留8日(每日拘留24小时),因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故每拘留一日应按三日计算共24日,以及取保候审监居361日,两者共计385日。根据《国家赔偿法》,南安市公安局(赔偿义务机关)应予正视事实,赔偿吴____误工损失费每天162。25元/日____385日(共62466元),赔偿吴____精神损失抚慰金10万元,名誉损失费5万元,南安市公安局应予赔偿吴____总计212466元。

  此致

南安__局__

  申请人:______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9

  申请人: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__省____县人,现住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__省____县人,现住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一、申请强制执行(20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所确交的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____________元。

  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申请人起诉被申请人,________市人民法院(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号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还款____________元,被申请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10

  申请人:尹____,男、汉族、干部,____年__月__日出生,在____县____局____税务所工作,现住____县____局家属楼__栋东单元401室。

  请求事项:

  1、恳请给予受害人尹____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

  2、赔偿受害人尹____医药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66136.51元。

  事实和理由:

  在____年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____所长驾驶________轿车带领尹____、徐____去____乡新寨村清查漏管户,途中由于长时间堵车,当走到殷家湾大桥大约5时30分左右,不幸被____驾驶的拉煤大车发生车祸,造成____死亡;尹____、徐____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____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韩____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尹____受伤后立即送往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次日入住____省人民医院骨科治疗。诊断为:

  1、左肩部、胸部软组织损伤。

  2、口唇部、左手背部皮肤裂伤。

  3、右侧胸腔积液。

  4、脑外伤综合症。

  于同年10月14日出院。

  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体和心里受到严重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出院后本人常常伴有头晕脑闷,精神不振,记忆力急剧下降,心烦意乱,时常还有失控现象,后又经多方医院检查,医生嘱托还需继续休养治疗,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现经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____年12月8日作出(____)第0012号WZ忻人社工认字《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受伤系工伤。

  综上所述,恳请给予申请人尹____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赔偿尹____医药费15366.81元;陪侍费1800元;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2500元;交通费2670元;一次工伤性医疗补助金27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0元,共合计66136.51元。

  此致

  申请人: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11

  申请人:

  性别:女民族:汉工作单位: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医院院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____年10月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经B超探察为胆结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请人的腹腔镜取石手术建议。____年10月日,申请人接受了腹腔镜取石手术。____年10月日,申请人被开腹修补胆总管及左右肝管失败。____年10月日,申请人因胆管损伤,腹腔感染,双侧胸腔积液,切口及重复切口感染严重及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抢救。经长达60多天的全力抢救和治疗后,保住了性命。现在康复阶段,半年后需要再进行胆肠吻合手术。

  根据上述事实,申请人认为:

  一、____年10月日,申请人被推进手术台,接受腹腔镜取石手术,术中发现石头过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直径超过3C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没有及时改变手术方案,仍然用直径仅为0.3―1CM的腹腔镜野蛮取石,造成申请人总胆管及左右肝管断裂,而被申请人并未及时进行修补就结束了手术。被申请人违反医疗常规,未对申请人做细致全面的正确诊断而盲目手术,术中发现问题也未及时调整手术方案,以直径0。3―1CM的腹腔镜头去取直径大于3CM以上的结石,毫无客观依据,凭借主观臆断,盲目蛮干,草率从事。导致申请人胆肝管损伤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二、____年10月日,申请人开始出现胆漏并黄疸症状,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了开腹缝补胆管手术,荒唐的是,被申请人不能胜任胆管修补手术,却坚持开腹。后以未找到胆管为由,没有进行胆汁引流,又将切口缝合,导致申请人出现重度腹膜炎合并双侧胸腔积液。在既不请示上级医生,又不及时将申请人转院的情况下,任由申请人在病房中躺了三天,直至病情加重濒临死亡,不得已术后第二天就离开病房前往个旧的被申请人主管医生才匆匆赶回医院,将申请人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经过全力抢救入院60多天后才保住了性命。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常规所造成的。而被申请人主管医生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没有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术后被申请人未及时进行切口清创和引流,导致申请人的切口及重复切口出现重度感染,被申请人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是造成申请人人身多重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在明知申请人病情已经很严重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告知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使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申请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濒临死亡的边缘。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及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及护理常规,诊查失误,手术错误,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申请人人身损害,病情恶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虽经抢救脱离危险,但还需要再进行一次胆肠吻合手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了更加清晰明确地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行为,特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请求贵局给予依法鉴定。

  此致

  申请人: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12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事实和理由

  20____年11月11日下午,申请人之子(病人)因身体不适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并住院治疗。

  至11月13日下午,经检查,诊断为“肺血栓”,并将病情告知病人。

  至11月14日凌晨,申请人接到医院病危通知后,赶到医院时,看见病人躺倒在离病床2米远的地上,左脸有一伤口,血流至耳朵(已凝固),且手脚冰凉,已死亡。

  因被申请人工作人员违反医疗护理常规,草率治疗,未及时做转院处理,抢救不力,导致病人不治身亡。

  一、被申请人工作人员违反医疗常规,未给病人进行病理检查就让其住院,且至住院第二天即11月12日已经在给病人用肺血栓针(已经证实得了肺血栓,当天费用清单为证),第三天下午,才检查出病人患的是“肺血栓”,延误了病情,使病人未得到及时救治,而不治身亡。

  不仅如此,被申请人在明知病人病情很严重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及时给病人予以救治,而且直至病人死亡时,采取的均为二级护理,病房中无任何救治设备放置,且病人死亡时,并非死在自己的病床上,而是死在离自己病床2米远的地上,且脸上有血。

  从以上情形不难看出,院方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严重违反医疗常规,对病人未给予及时救治和护理,是导致病人死亡的最直接原因。

  二、被申请人诊断出病人的病情为“肺血栓”后,根据诊疗常规,在明知自己无医治条件的情况下,对病人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或特级护理,也未及时通知申请人陪护,亦未及时将病人病情严重的情况告知申请人(即下发病危通知书)。

  使病人的感染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病情恶化,且抢救不力,也是导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

  被申请人在诊断结论出来后,在明知病人病情很严重的情况下,还不及时告知病人家属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使病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病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最终导致死亡。

  四、被申请人在病人死亡后,其工作人员对病人的死亡原因的解释前后不一致,先前说是“肺血栓”,过后又不承认(此有病人的亲属及校方、同事的质询为证)。

  对院方的此做法,让人难以理解,使申请人有理由相信院方在对病人的死亡原因上,有推托医责的嫌疑。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护理常规,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并且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病人病情恶化,最后不治身亡,因果关系明显。

  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现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此致

区卫生局

  日期: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13

  申请人:刘____,男,汉族,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址:沙坪坝区民____283号,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刘____,女,汉族,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址:沙坪坝区______38号附5号,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将渝北区____镇____村4社刘____昆(坤)于被拆住房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两申请人补偿安置或者对两申请人进行30平方米住房安置。

  事实和理由:

  两申请人是渝北区____镇____村社刘____昆(坤)通过《遗赠赡养协议》指定的合法继承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刘____坤所在渝北区____镇____村4社、5社30.9398公顷土地被渝北区人民政府以渝北府地公[]字第8号《征用土地公告》征用,用于渝北区实施城市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刘____昆(坤)承包的集体土地及其住房属于该次被征地范围。刘____昆(坤)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代表贵局的重庆市渝北区民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安置协议》办理了“农转非”养老安置手续,享受征地补偿的人员安置。但贵局却一直不予落实对刘____坤的住房安置,刘____昆(坤)在等待住房安置期间于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征地造成的废墟恶劣地面导致摔倒去世。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渝北区人民政府再次以渝北府征公告[]字第17号《征收土地公告》征收了包括刘____昆(坤)所在渝北区________街道____村社剩余全部土地。并于20______年在两申请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刘____昆(坤)的住房予以拆迁。两申请人在得知房屋被拆迁后,曾找贵局落实住房安置问题,贵局却以需要研究才能答复东推西拖!至今仍未落实对申请人的住房补偿安置。

  申请人认为,________年土地被征收后,贵局以房屋没有被拆迁为由不对刘____昆(坤)进行住房安置,在________年拆迁房屋时又以刘____昆(坤)已经死亡不需安置为由不予安置是错误的。理由如下,刘____昆(坤)住房所在地属于________年征地范围,我国征地补偿法律政策对是否属于享受补偿人员的界线均以征地公告发布之日为分界线,据此,刘____昆(坤)应属于________年征地享受住房安置的人员,应该在征地时即予以住房安置,贵局应在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的两年有效期内用地或予以落实相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而不能以房屋未被拆迁而不安置,否则,就会导致批准征收刘____昆(坤)住房所在土地的征用文件在两年后自动失效,贵局就不能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后拆迁刘____昆(坤)的住房,因此,贵局于________年再去拆迁刘____昆(坤)住房的行为于法无据,侵害了两申请人对该房屋的合法继承权。

  另刘____昆(坤)房屋所在土地于________年就被征用而纳入城市规划项目建设地,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文件失效后,该房屋在________年被拆迁时其已经属于城市规划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就应该按照城市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对房屋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从前述两个方面也可以说明,如果征地补偿实施部门因不予用地而不在两年内或者以房屋未被拆迁不属住房安置对象不在两年内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就会导致批准征用该土地的文件自动失效。所以,《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中关于房屋未被拆迁的人员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规定不具有完全合法性,只能在征地批准文件的两年有效期内适用才是正确的,否则,一旦超过两年,就属于没有在两年内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而与国家的相关上位法及政策规定相悖而违法。

  所以,申请人认为贵局不予以落实安置的行为违法,特请求贵局按申请人请求予以住房安置!

  盼予以书面答复!

  此致

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申请人:

  日期: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14

  赔偿请求人:赵____,男,35岁,汉族,饭店经理,住___市___区___路___号

  委托代理人:海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赔偿请求人因赔偿义务机关县公安局于20 ___年___月___日实施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给我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现请求赔偿,具体请求是:

  (1)赔偿宾馆因停业7天造成的经济损失10.5万元;

  (2)赔偿电话费、交通费、律师代理费共计2万元。

  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20__年__月__日,在本县新华大街6号赔偿请求人赵______开办的饭店内,因饭菜质量问题,食客刘__与赔偿请求人赵__发生口角并互殴。在场群众拨打110报警后,__分局巡察民警王__、陈__赶到现场,在处理过程中,王__、陈__嫌赔偿请求人的态度不好,便从墙上摘走饭店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合格许可证,让赔偿请求人一周后到县公安局解决。一周后,赔偿请求人来到县公安局,因食客刘____与赔偿请求人之间已互相达成谅解,故王____、陈____把两件执照还给了赔偿请求人。但请求人的饭店已停业7天,造成损失10.5万元。为此,赔偿请求人从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为自己讨回公道,共花去交通费、电话费、律师代理费2万元。

  综上所述,赔偿请求人认为,县公安局巡察民警在处理因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中,本可以当场解决,但草率简单从事,违法超越行使职权,非法扣押赔偿请求人营业执照,导致饭店停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了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特向县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恳请县公安局确认其扣押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行为违法,并赔偿因此行为给赔偿请求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此致

____县公安局

  赔偿请求人:赵____

  委托代理人:海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15

  申请人:______

  申请事由:

  请求政府给予拆迁安置补偿待遇。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为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户胡镇,________年,申请人全家四代共七人迁入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大杨村居祝同年购买本村村民阮常青房屋宅基地并签订了购买协议。协议约定,申请人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上述宅基地,同村村民阮永江、郑志才等人均在协议上签字确认。随后,申请人又在宅基地的基础上修建了房屋八间,共计前后四间,占地面积为252平方米。目前因政府要求需要拆迁房屋。然而全家七人自________年以来,一直长期持续居住于此,在其他地区均无任何住处或宅基地,符合无房户的相关标准。同时,目前申请人尚有八十多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儿子在________年响应国家号召,前往部队服役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以及“优秀士兵”等荣誉,复员后,因户口无法迁入父母处,所以户口暂时在大杨镇派出所;媳妇没有正式工作,此外还有几岁的`小孙子需要抚养,家庭条件实在极为困难。对此,恳请政府主管部门能够充分考虑到我们家的实际困难,给予相关拆迁安置补偿待遇。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16

  ______区旧改拆迁办公室: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20________年注册成立,公司地点位于____________,公司主要经营废品收购,公司场地于20________年与_________一队租用,面积8亩,公司经营了五年,解决了二十二个农民就业,运转正常。公司场地现里尚存槽钢、铁管、角铁等约200吨,废铁约500吨。

  我们公司经营场地属于_________片区旧改范围内,属被拆迁单位,我们单位对拆迁完全同意,坚决支持,只要求拆迁办对公司被拆迁的各项补偿要符合事实,合情合理地补偿,以免造成我公司的太大损失就行了。具体的要求如下:

  一、我公司经营场地8亩,原来是一块低娃地,后来我们填土平整5300立方,每立方花了25元,共花了132000.00元。

  二、在场地内建设配套设施:打口径井一个,花了10000.00元;装电入户花了4000.00元; 购买三相电线300米花了9000.00元;种树8棵,现值800.00元;共23800.00元。

  三、现公司场地上存放的废钢废铁共700吨要搬迁,装车费、运输费每吨共需200.00元,共需140000.00元。

  四、我们公司经营有效期还有七年,现公司场地被拆迁后,我们还要找地租用经营,估计要用6个月的时间才能找到地,在找地期间,公司22名合同工每人每月要发放生活费1000.00元,6个月共要发放生活费132000.00元。

  五、公司砖铁结构房58.74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350.00元,计20559.00元,简易房100.68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150.00元,计15102.00元;围墙123.98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120.00元,计14878.00元;铁门1个13.68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50.00元,计684.00元。公司房产评估价共计51223.00元。

  以上五项被拆迁造成的损失共479023.00元。为了让我公司继续保持正常营业,特申请贵办派人深入调查核实、评估,给我们合情合理地补偿,恳请审批!

  特此申请!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17

  请求人:吴____ 男 35岁______族 现住____开发区____国际公馆二单元20____号 手机号:137____________

  被请求人:______市海____区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孙____ 职务:局长 地址:____市海____区数码大厦

  请求事项:

  请求被请求人行政赔偿请求人16.44万元。 事实与理由:2013年8月14日,请求人投资与海拉尔铁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合同,租用原蒙医医院门诊部的旧址拟建立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然后,一方面装修房间,一方面将可行性报告以及医护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上报给了被请求人。

  其中包括:

  一、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的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的面积达到了450平方米。

  二、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的卫生人员配置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已有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5名、执业药剂师1名、主管护师及护士5名。 请求人认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完全符合法定条件及执业资质并申请卫生行政机关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此间,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却以请求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欺侮蒙古人”与蒙医医院“相距太近”为由,向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副局长相林扎布“打小报告”。相林扎布副局长遂行政干预。在未经市卫生局领导集体研究并决定特别是未经主要领导同意的情

  况下,相林扎布超越职权且违反规定并以权代法,擅自打电话告诫海拉尔区卫生局:“不能给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发证!”致使海拉尔区卫生局至今尚未颁发给请求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7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之规定:“请求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再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之规定:“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请求人。”因此,被请求人最长30日内就应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可是,请求人提出申请已达150日之久,却因被请求人行政不作为以及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答复”而遭受了财产权的损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6.44万元(其中租房费用13万元、招聘医护人员工资费用2万元、供热等费用1.44万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八)款之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此致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卫生局

  请求人:

  ________年11月 7 日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18

  赔偿请求人:______市______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市站前路炮湾山

  法定代表人:宋______ 职务:总经理

  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______市国土局

  住所:______市岳阳大道

  法定代表人:胡______职务:局长

  申请赔偿的事实经过:

  赔偿请求人因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局分局________年违法将岳阳市站前西路炮湾山属于赔偿请求人的土地使用权证发给岳阳市构筑建设总公司,致使赔偿请求人在该宗土地上开发的房子长期房、地分离,赔偿请求人因此长期

  上访维权,造成赔偿请求人人身和财产巨大损害,特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赔偿请求的具体内容:

  1、赔偿赔偿请求人因十年房、地分离导致应收200多万的款项不能收回而借贷还债产生的利息131万元。

  2、赔偿赔偿请求人因长期上访维权而产生的误工、交通的等费用10万元。

  申请赔偿的理由和根据:

  赔偿请求人于19________年与岳阳市劳动局锅检所签订了一份土地转让合同,

  以110万元购买锅检所位于岳阳市站前西路炮湾山5.12亩土地,在合同义务履行完之后湘柳公司对该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成了建筑面积8000多平方米的三栋住宅楼。19________年12月,已从湘柳公司退股的岳阳市构筑建设总公司状告岳阳市政府及开发区国土处,湘柳公司作为第三人土地行政侵权,要求重新确权给构建公司,并要求赔偿十万元。案件经过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四次审理,20________年十一月十二日湖南省高院(________)湘法行再字第3号终审判决确认岳阳市人民政府委托国土管理处于1997年向湘柳公司填发的“岳市国用(________)字第K05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程序违法,予以撤销。并且判决国土管理处、岳阳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重新办理争议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而,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在省高院再审尚未结案的情况下于________年元月将该宗土地使用权证违法发给了对该宗土地没有实体权利的岳阳市构筑建设总公司,导致湘柳公司房、地长期分离。从20________到20________年的十年时间里,国土局罔顾该宗土地使用权属于赔偿申请人的事实,不听市委、市政府多位领导发证给湘柳公司的批示,提出增加土地出让金、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后赔偿申请人不得再向国土局提出其他要求的承诺等非法要求,既不撤销构建公司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证也不发证给湘柳公司。因湘柳公司没有土地证,产权不能到户,股东住户都赖账,导致200多万的债务无法了结。我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只能借贷还债。同时坚持维权,申请国土局发证。

  十年来,湘柳公司坚持上访和申请国土局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国土局作为行政机构,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之后又不作为,严重侵害了赔偿请求人的权利,致使公司巨大财产损失,宋国华作为负责人长期奔劳、身心俱疲。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八)项。依法提出赔偿申请,请赔偿义务机关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赔偿。

  此致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赔偿请求人:

 20______年3月 日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19

  赔偿请求人: 赵__ 性别: 男 年龄: 32

  工作单位/职业 : 无业 身份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南平市八一路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赔偿义务人: 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局长 地址: __县__街______号 赔偿请求:赔偿______店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

  费用开支3500元。

  事实与理由: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吊销______店营业执照的___号行政处罚决定已于_____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被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______店从营业执照被吊销至恢

  复营业期间,共发生店铺租赁费等经常性开支3500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营

  业执照被非法吊销,商店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属于赔偿范围。

  以上事实有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______店停业期间支出店铺租赁费发票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请求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赔偿人民币3500元。

  申请人: 赵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书面赔偿申请书怎么写20

  赔偿请求人: ________公司

  住所: __市__路___号院___楼______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赵__ 身份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赔偿义务人: 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局长 地址: 南平市__街______号

  赔偿请求:赔偿________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3500元。

  事实与理由: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吊销________公司营业执照的___号行政处罚决定已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________公司从营业执照被吊销

  至恢复营业期间,共发生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经常性开支3500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营业执照被非法吊销,公司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属于赔偿范围。

  以上事实有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________公司停业期间支出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请求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赔偿人民币3500元。

  申请人: 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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