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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时间:2021-10-13 12:23:58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我要投稿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一、制定方案的意义

  1、有利于减少工作中的失误:通过计划过程,可以预计未来可能的变化,从而制定适应变化的最佳方案,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2、有利于明确工作目标:计划制定的目标为各级员工指明了组织发展方向,可以使人们的行动对准既定目标。

  3、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计划为下属提供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最佳途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益。

  4、有利于控制工作:计划工作为组织活动制定目标、指标、步骤、进度和预期成果,是控制活动的标准和依据。

  5、确定目标是制订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应将调查研究和预测技术这两种科学方法有机结合。

  6、在拟制工作方案过程中,必须依靠智囊人物和运用智囊技术,通过多种方法,尽量避免可能发生的问题,从而使方案更趋完善。

  7、起草多种可供选择工作方案时,要广泛搜集各种资料和理论政策的依据,进行质与量,点与面的分析,做好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议方案。或者通过对各种草案的分析、比较、鉴别、评估,在多种方案的基础上,集众智于一身,重新组合出一个新工作方案,作为最佳方案,供领导决断。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精选7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通用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1

  一、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

  1、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本《实施方案》所称岗位是指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3、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1、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2、要按照“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人事部门核定下发的指导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岗位职数限额内,依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岗位设置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岗位要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3、“分类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类型、编制、人员构成以及本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主、辅系列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三、岗位类别设置

  1、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管理岗位指在单位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从事社会公共事务或单位内部机构和人员组织、管理、协调等事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3、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根据教育行业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图书、会计、统计等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4、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要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确定的教育行业特殊工种、通用工种和普通工种设置。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5、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单位设置的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6、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四、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各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编制员额和工作需要设置。全市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初次设置按现有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2、全市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类13个等级,高级岗位(大学教授)对应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大学副教授、中专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对应五至七级,中级岗位(中专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八至十级,初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中专助理讲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对应十一至十三级,其中中学三级教师、助理员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是员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和教师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功能、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3、根据国家规定的1:3:6的总体控制目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各单位分级控制目标为:2:4:4。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4、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各单位一般应确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为主系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5、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6、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般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四级岗位按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40%的比例设置。

  7、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岗位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2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XX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的通知》(xx办字[20xx]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类别、等级设置

  1、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养路费征收站,根据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总量13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术系列。

  2、我局事业单位是股级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岗位设置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设置6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五、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术岗位,应是就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实施意见》(xx办字[20xx]17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从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xxx(局长);副组长:xxx(纪检组长);成员:xxx。

  (二)组织动员

  召开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大家充分了解事业单位实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三)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拟设置三类岗位,填写《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等有关表格。

  2、召开职工大会公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定稿。

  4、编写岗位说明书,主管部门审查后,同实施方案一并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5、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岗位聘用,采取竞聘上岗或考核的办法,择优决定受聘人员名单。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6、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确认,经人事部门确认,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3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xx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02年8月29日宁政办发[2002]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xx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xx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xx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xx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xx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xx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4

  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字【xx】15号)和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县人字【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市人字【xx】15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

  (一)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岗位设置的确定应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特点等因素,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设置

  1、全县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六个等级,即五至十级岗位。首次设岗按现有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四个等级确定依次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其它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县教育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总的控制比例为1:3:6;其中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5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xxx的通知》(xxx)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xx个,其中:管理岗位xx个(七级职员x个,八级职员x个,九级职员x个);专业技术岗位xx个(高级2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x个〈八级岗位x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8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工勤职能岗位38个(技术工三级10个,技术工四级15个,技术工五级13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90分)

  (1)工龄(50分):每年计2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

  (1)局班子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2)干职工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五、竞聘程序

  (一)岗位余额。经县人事部门核准,本年度单位岗位余额情况如下:

  1、七级管理岗位余额1个,八级管理岗位1个;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2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3个。

  (二)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xxxx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2)被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6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x2014x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x2014x87号)、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字x2014x111号)和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晋中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字x2014x4号)精神及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岗位设臵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人才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做好岗位设臵管理的实施工作。要以规范岗位设臵和推行岗位聘用为重点,以转换用人机制,创新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市人字x2014x4号)精神,我县岗位设臵管理工作的实施范围是:

  1、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县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也要纳入实施范围。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臵管理。岗位设臵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实施范围。

  三、岗位类别设置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编制总额及人员结构特点,由政府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综合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要保持相对稳定,经核准后不得突破。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4、已经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的事业单位,其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臵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若省行业岗位设臵指导意见对各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另有明确规定的,则按省行业岗位设臵指导意见执行。

  四、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等级设臵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县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六至十级职员岗位,分别对应现行的处(县)级副职、科(乡)级正职、科(乡)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臵,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单位领导职务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和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权限确定;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或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臵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2个等级。高级岗位分为6个等级,即二至七级,正高级岗位二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一级岗位作为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具有岗随人定的特点,符合一级岗位要求的人员不列入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臵范围管理;二级岗位作为我县的预留岗位,和三、四级岗位有同等性质。

  根据晋人职字x2014x9号和市人字x2014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和需要,核定岗位职数的具体的结构比例为: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宏观控制目标为1:3:6;我县所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设臵二级岗位,严格按照条件控制三级岗位。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7

  为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省市政策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案的批复》,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武办发x2014x17号),通过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社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三、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武办发x2014x17号)文件精神要求:

  1、本单位岗位设置目标方案为:

  设置岗位总量8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设置总量的1%。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0%。其中:七级1个,八级2个,九级4个。

  1、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七级职员1个,名称是主任;八级职员2个,名称是副主任。

  2、其他管理岗位4个。其中:九级职员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初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90%。其中:十二级岗位1个。

  2、本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方案为:设置岗位总量8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设置总量的1%。

  (三)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0%。其中:七级1个,八级2个,九级4个。

  1、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七级职员1个,名称是主任;八级职员2个,名称是副主任。

  2、其他管理岗位4个。其中:九级职员4个。

  (四)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1、初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90%。其中:十二级岗位1个。

  四、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分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我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条件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一)管理岗位条件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单位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2、熟悉单位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正派、光明磊落。

  4、热爱社会事业,有奉献精神。

  5、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起带头作用。

  具体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3、熟悉事业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单位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2、有强烈的工作激情和再学习的能力,努力实干、有韧劲。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正派、光明磊落。

  4、热爱社会事业,有奉献精神。

  5、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各项职责任无投诉。

  具体条件:

  1、具备《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3、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4、思维活跃,思路清晰,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观念。良好的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

  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五、岗位聘用

  (一)根据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本单位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本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取消聘用资格;

  (7)签约上岗: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8)聘用到各类岗位的人员,按照新聘用岗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9)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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