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方案(精选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完善我省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体系,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压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为根本,以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为核心,以融合联动为基础,以科技支撑为依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群防群治、职责到人”的原则,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森林草原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构建“省、市、县、乡、村+护林(草)员”六级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行高效、反应迅速的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所有层级明确监管网格,各级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员、网格协管员、网格员及其责任,持续夯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基础,不断健全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体制机制,增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应对处置能力,构筑“早部署、早治理、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扑灭”的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工作格局。
三、体系框架
(一)省级层面:建立以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领导和相关处室包片、市际区域联防联控、地市属地管理为内容的网格。
(二)市级层面:建立以市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领导和相关科室包片、县际区域联防联控、县区属地管理为内容的网格。
(三)县级层面:建立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领导和各内设机构包片、乡际区域联防联控、乡镇属地管理为内容的网格。
(四)乡镇层面:建立村际区域联防联控、村级辖区管理为内容的网格。
(五)村级层面:以行政村或村组村屯为网格单元,由护林员、护草员担任网格员。
(六)护林(草)员层面:以护林(草)员巡护区域为网格。
各类经营主体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划分方式,划分防火网格,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联防互救协议。
四、网格划分及任务
(一)网格划分
各级网格的划定区域、范围、密度根据所辖区域内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等确定。各级网格应明确网格监管员(包片组长、联防联控区域轮值负责人)、网格协管员(协助网格监管员的人员)、网格员 (下一级网格的监管员);村级网格应明确网格监管员(村书记)、网格协管员、网格员(护林员、护草员),要对网格化管理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标清边界,落地上图,建立档案。
(二)主要职责
1.网格监管员主要职责:监督指导包片区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及时掌握包片区域火险形势、火灾情况,适时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检查,查找问题隐患,督促整改,落实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联防联控区域轮值负责人负责组织联防联控工作会议,协调处理重大事项,组织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等有关工作。
2.网格协管员主要职责:协助网格监管员履行好森林草原防火有关工作职责,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并组织落实。
3.网格员为下一级网格的监管员,承担下一级网格监管员主要职责。
(三)主要任务
1.省级网格。健全本级防火网格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的实施;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监测预警、火情早期处理、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防火物资管理、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各级防火网格化的建设与管理情况。
2.市级网格(包括沈抚示范区)。健全本级防火网格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落实本级防火网格化建设,指导、监督所辖县(市、区)网格化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监测预警、火情早期处理、宣传教育、防火物资管理、队伍建设、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相关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国有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防火工作。
3.县级网格(包括省属国有林场)。健全本级防火网格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落实本级防火网格化建设,指导、监督所辖乡镇(街道)网格化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监测预警、火情早期处理、宣传教育、防火物资管理、队伍建设、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做好辖区内国有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防火工作;建立辖区内森林草原重要火源点、重要设施、重点人群管理台账。
4.乡镇(街道)网格(包括县属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健全本乡镇(街道)或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组织机构,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切实履行森林草原防火主体责任;落实本级防火网格化建设,合理划分护林(草)员网格,指导、监督所辖村网格化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本辖区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巡护、防火宣传和护林员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和火情报告等工作;结合实际,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工作,积极稳妥的落实火情早期处理各项措施;做好辖区内森林草原重要火源点、重要设施、重点人群摸排工作,建立台账。
5.村级网格。落实本级防火网格化建设,合理划分护林(草)员网格;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和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做好辖区重要火源点、重要设施、重点人群摸排工作,建立台账;配合乡镇(街道)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相关工作。
6.护林(草)员网格。承担管理网格的“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员、火灾隐患排查员、法规政策宣传员、火情报告信息员、早期火情处置员”的五员角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考核纳入林长制工作重要内容。要提供保障条件,强化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推动将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经费保障。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组织实施,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落细网格,细化工作措施。
(二)强化科技支撑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防火信息化建设,利用林长制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要深入推进“互联网+”防火督查系统应用,实现线上线下督查相结合。要深化“防火码” APP应用,充分发挥进山入林人员管控、问题清单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发放等功能,提高网格监管员、网格协管员、网格员掌握火情热点、建立隐患台账、掌握行业动态的便捷性。
(三)加大培训力度
要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培训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开展系统培训,不断提高网格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省、市两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针对基层在网格体系建设、日常管理、政策法规、巡护处置等方面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指导,提升网格化系统使用及管理能力。要注重开展网格员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培训,强化安全防护、火情处理和避险能力等培训演练。
(四)深化宣传教育
要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长效机制。要强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补充,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精准度。要紧盯敏感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月、宣传周” 等专题宣传活动,鼓励支持志愿者、公益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与监督。要利用主流媒体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先进典型,正确引导涉火舆情;要及时通报查处的违规用火行为反面案例,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
(五)做实基础工作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于20xx年10月底前制定出台《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方案》,科学划分防火网格,确定网格监管员、网格协管员、网格员,明确区域范围和职责任务。自20xx年11月起实施,全面摸清辖区内网格底数,登记造册、落地上图、建立档案。各级网格单位要公示网格化管理图,包括人员布局安排、工作职责、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鼓励通过信息化平台强化公示工作,并根据工作变动及时变更信息。鼓励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在公示信息中增加火险等级区域、防火期、政府令等信息。对照工作任务,要建立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台账(见附件),于每年3月10日前报省林草局备案。
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方案2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扎实推进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构建“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化林长制改革为统领,健全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定格、定人、定责、定图”,着力打通乡镇、村(社区)两级和森林经营单位等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形成预防为主、防灭一体、保障有力的长效机制,筑牢森林防火屏障,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5‰以内,为全国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探索“安徽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划定森林防火网格。
1﹒定格定人定责。结合各级林长责任区,划定省、市、县、乡、村五级森林防火网格,特别是结合生态区位、资源特点及防火任务,科学划分村级森林防火网格。网格设立负责人,由各级林长担任,负责督促责任区域落实森林防火各项目标任务,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工作,协调解决涉林安全突出问题。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和“一林一警”责任民警、“一林一技”科技人员为网格成员,负责网格区域任务落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村民组长和护林员担任村级网格员,负责防火宣传、隐患排查、火源管理、携装巡护、火情报告、早期处置等工作。国有林场等森林经营单位、有森林防火任务的自然保护地结合实际划分森林防火网格。(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上图定位。建成全省森林防火信息化系统,强化网格管理基础数据集成与运用。在林长责任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布网格管理人员姓名、区域概况、职责任务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数据资源局)
(二)增强网格管火功能。
1﹒严格火源管控。压实林长巡林责任,落实省级林长半年巡林、市级林长季度巡林、县级林长双月巡林、乡级林长每月巡林、村级林长半月巡林制度。(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护和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个清单”,清单化、闭环式推进问题整改销号。(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强化防火宣传教育,推广应用“防火码”。加强森林高火险期和重要时间节点防火工作,严格登记管理,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加强联防联控。建立毗邻地区联防联控机制,做到监测信息互通、物资装备互用、基础设施共建、人员力量互补,实现“无火共防、有火共扑”。(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数据资源局)
3﹒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建立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林业、公安和属地网格联合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挥“林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加强森林火灾案件行刑衔接,加大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力度。(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级林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强化以案释法、以案促教,提升群众防火意识。(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广电局)
(三)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1﹒搭建防火指挥平台。构建全省森林防火大数据平台,汇集各级网格基础数据。完善跨区域、跨层级指挥调度平台功能,实现火情“预警—识别—研判—处置”全程线上调度,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数据资源局)完善重点林区卫星、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应急厅、省林业局)
2﹒强化智慧监测。加强人为活动频繁、重要设施周边、火情易发多发等区域的视频监控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数据资源局)推动电子围栏、卫星遥感、航空护林等新技术应用,拓宽网格监测智慧场景。(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应急厅、省数据资源局)实时汇聚前端感知信息,推进烟雾识别、火情蔓延等预警研判技术深度应用,提升森林火险预警能力。(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数据资源局)
(四)建设林火阻隔系统。
1﹒科学布设防火隔离带。加快火情易发多发区域林相更新改造,持续降低林缘等重点区域可燃物载量。有序开展防火道路与农村公路共建。构建城镇、居民区、学校等重点区域和网格周边自然阻隔、工程阻隔、生物阻隔相结合的闭环防线,提升网格系统阻燃能力。(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
2﹒实施引水上山工程。加快蓄水池、取水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资源储备动态监管。因地制宜铺设消防管道和配置防火水管、消防栓,提升网格以水灭火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提升火情处置能力。
1﹒强化防扑火队伍建设。优化现有省地共建专业防扑火队伍结构,加强省级机动专业力量建设,实现区域联动、高效响应。县级以上网格按照国家及省既有标准,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探索购买社会化服务。(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应急厅依分工负责,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加强国有林场等森林经营单位、有森林防火任务的自然保护地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建队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5人;森林管护面积超过1万公顷的,原则上不少于25人。森林防火重点乡级、村级网格分别建成不少于15人、10人的防扑火队伍,确保对火险火情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处置。(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应急厅)
2﹒提高物资装备水平。加强各级森林防火物资保障,开展网格、重点林区物资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强水罐车、接力水泵等以水灭火设备配备,加大无人机、运兵车、隔离带开挖机、巡护直升机等机械化装备应用力度。做好网格员和火情处置队员的安全防护、野外生存类装备配备。(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应急厅)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省级森林防火野外实训基地和切合需求的教学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实战化演练和比武竞赛,提升森林防扑火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应急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林长会议定期调度推进,统筹抓好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分工协作。各市、县要层层压实责任,全面落实网格管理任务。(责任单位:省林长制办公室)
(二)完善政策保障。统筹资金支持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合理确定防扑火队员和村级网格员等待遇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险。(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林业局、省应急厅)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保险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深度参与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依分工负责,配合单位:省林业局)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森林防火网格化试点省建设纳入全省林长制考核,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因失职失责造成森林火灾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方案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总林长办公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我镇森林火灾预防体系,夯实各级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实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现就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网格化管理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林长制为统领,以科技赋能为支撑,以压实责任为根本,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高效高质联防联控,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应对处理能力,筑牢南疆国门生态安全屏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群防群治”原则,分级分层科学划定网格,构建“镇-村”两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设定网格责任人员,明确管辖范围,明晰职能职责,规范统一管理,建立监督考评制度,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推行“各级林长负总责+网格责任人包保督导+网格员巡防管护”责任制,全力打造覆盖全域的“横向管理、纵向包保”森林防火工作新格局,着力打通镇、村两级和各森林经营单位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网格区划界定
以各级林长固定的现行管理、分片包干行政区划,林地经营主体管理范围划定两级基本网格。即:镇包片管理的行政村管辖区域为镇级管理网格;各行政村管理林地范围为村级管理网格,重点林区的行政村可包片到各村民小组管理。
各级管理网格按所管理的行政区划和林地管理边界,细化划定网格长、网格成员、网格员具体的管理网格(即具体管理范围)。
各级管理网格由上一级管理网格统筹协调、牵头抓总,形成网网相嵌、网网相扣的网格架构。
(二)网格管理人员
1.网格负责人(网格长)。村级及以上管理网格内的各级林长为网格负责人,对所包保管理网格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总责,是所包保管理网格第一责任人;各级副林长按林长制分工所包保的管理网格为该管理网格网格长,对该管理网格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主要责任。
重点林区的行政村根据林地管理面积细化到村民小组,确定各小组所管理的林地为小组网格单元,各小组长为该网格单元的网格长。按属地管理原则,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含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国有林业企业等)也单独细分划定网格,并纳入所在地管理网格范围,统一管理。下级网格长应列为上级网格成员。
2.网格成员。镇政府班子其他成员(列入林长制分工的成员)、本级森防指成员、镇包村干部等人员,为镇级管理网格成员。各村村委干部、挂村(包片)干部等人员,为村级管理网格成员。各网格成员对所管理的网格负责。
3.网格员。林地(林班)经营管理主体和护林员为管理网格员,对所经营管理的林地(林班)网格负责。
(三)网格职责
1.镇级网格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要求,研究确定辖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有关事项
(2)建立健全辖区网格管理责任制,划定网格员网格管理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上图公示有关事项,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
(3)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宣传教育、火源管理、火情早期处理、区域联防联控。
(4)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防火卡口点),组织对卫星热点及时核查、反馈,重点时节做好包片区域常态化巡查、重点人群协管、入户签订联防协议书等工作,依职权处置违规用火行为。
(5)组建镇森林半专业队、村屯群众巡护队,培养村屯防灭火“土专家”“土向导”,开展防灭火知识培训、演练,配备必要的防火工具和装备。
(6)合理安排森林防火经费,设置和维护防火设施。
(7)健全各类护林员名册,细化护林员管理制度,组织选聘护林员和设定巡护区域,做好护林员奖惩和日常管理。
2.村(屯)级网格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并指导督促辖区森林防火网格化建设;整理网格内林情、社情、民情、用火特点、农事规律等,建立村屯网格基础“一张图”和村屯“土专家”“土向导”储备库。
(2)核实区域林地(木)权属、资源情况等信息,明确网格区域内林地(木)经营主体或各类护林员的管护面积、管护边界等,统筹分配辖区林地及林缘巡护责任。
(3)建立重点人员名册,落实监护人监护职责;完善村规民约,视情况组织村骨干力量成立志愿巡逻和扑火队,重点防火期设卡巡逻宣传,明确人员核查卫星热点。
(4)对林地(木)经营主体加强管理,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要求配备相应的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5)排查网格区域林事、农事、祭祀、旅游等火灾隐患,分门别类整理潜在隐患人员信息、地点、联系方式、用火时间等,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动态台账,必要时提前开设隔离带。
(6)重点时期按要求逐户签订防火承诺书,明确多户联防措施,强化宣传劝诫等工作。
(7)协助监督管理野外用火,建立农事等野外用火登记报备制度。
(8)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自救式早期处理,保护现场并协助公安侦破火案,劝阻和防止事发现场人员非必要救火造成人员伤亡。
(9)监督管理护林员日常工作,对其绩效考核、日常履职、续聘退出等提出意见。
3.网格员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常态化巡山护林工作,对进入林区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管护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及标语。
(2)严控林区及林缘野外用火,发现并制止野外用火违规行为。
(3)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上报火情火警,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积极参与森林火灾早期处理、扑救等。
(4)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5)林地(木)实际经营主体要加大对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装备和物资等的投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森林资源巡护,并纳入村(屯)级网格化管理。
四、主要任务
(一)出台实施方案。镇级要将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作为重要事项推进,制定实施方案,明晰目标任务,细化责任人员,明确包片区域,制定推进步骤,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地块落实到人,实现网格全覆盖、责任全覆盖。同时方案要细化各级网格长和网格成员的森林防火管控责任,明确制定考评指标和考评制度。
(二) 摸清基础底数。镇、村屯要对辖区林地类型、经营权属及责任者、炼山造林计划等基本林情,交通要道、防火林带、水源位置、祭祀坟墓等重点部位,老幼痴呆等重点人群,林缘周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重点隐患排查了解,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图文标注,做好台账。各级要充分运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等数据,综合汇总信息,逐步构建森林防火“一张图”。
(三)科学划分网格。镇级网格划分要与《全区林长制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四个一”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各级网格长和网格成员、网格员的森林防火管理责任区,明确制定考评指标和考评制度。镇级要加大护林员选聘力度,统筹林地(林班)经营主体优化网格划定,确保实现每片林地(林区)网格员全覆盖。要统筹乡村综合治理、“一乡一警”工程等现有网格资源,优化细化网格成员、网格员包片区域,将辖区内森林防火网格管理责任细化到人。网格划分后的责任落实应尽量落在常设机构的人员职责上,保持相对稳定,不宜经常变动调整。
(四)建立网格制度。要结合林长制公示牌更新完善信息,建立健全网格范围、管理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在明显位置公布镇、村网格长、网格成员、网格员的姓名、电话、管理网格区域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要建立森林防火宣教制度,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镇村圩日、镇村电影、镇村文化、入户走访等途径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提高村民防火意识。要建立网格动态调整优化制度,对于网格划分不合理、不科学的,要及时优化整合;对于不能正常履职或不再续聘的护林员,要及时更新调整,进一步细化管理督导清单、巡护规定。
(五)严格考评奖惩。要建立健全各级管理网格考评制度,明确考核清单,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统计监测,确保人员在岗、履职到位;要利用群众监督和第三方监管评价,以结果导向设定考核指标,将巡护质量、防火成效等作为考核重点内容,作为村级网格员绩效和护林员续聘的重要参考。要依托林长制,灵活设置森林防火成效考核等个性指标,促进各级各地扎实做好网格内森林防火工作。
(六)创新管理手段。要依托护林员管理系统、林长制网格管理数据库、智慧林火等系统,将网格信息数据化、巡护信息实时化,管好用好护林员队伍。要适时开发野外火源审批系统APP、手机微信端等移动终端平台,加强各级网格信息报送、常态监管、信息共享,实现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化精细化,提升网格化管理质效。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凭祥市林业局防火办备案。
(二)积极推进阶段。摸清辖区林情,科学划定网格,明确责任主体,把森林防火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的人头山头,并建立工作台账;各责任主体根据各自职责履职担当,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尝试,全面构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
(三)全面实施阶段。总结推进经验,全面推广实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发挥实效。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是压紧压实各级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的重要举措。镇政府要列入重要议题,专题研究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把关,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协调落实,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各级要在镇林长的统一领导下,安排专人推进,细化部门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方案,有效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地实施。
强化经费保障。镇级要将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经费列入部门预算,落实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保障。要加大对护林员选聘、网格管理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升整体管理效能。
做好指导督导。要对各级网格负责人、网格长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督促其落实巡林检查、宣教培训、火源治理、重大问题解决等责任。对辖区森林防火网格化建设进行必要指导,创新探索方式,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镇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不定期牵头组织对下级森林防火网格化建设开展督促核查,通报网格管理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网格责任履职不力造成较大以上或重大影响森林火灾的,要从严追责问责。
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方案4
为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推进森林防火责任制与林长制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我省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现就加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科技支撑、高效防控”的原则,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林长制+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将森林防火任务落到山头地块,打通森林防火“最后一公里”,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网”。
二、工作目标
依托现有林长制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森林防火网格,建立“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对森林防火区的全域巡护、对野外火源的有效管控、对森林火灾隐患的全面整治、对森林火情热点的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减少“人为火”发生。
三、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网格定人
沿用林长制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以各级林长责任区域为相应层级的森林防火网格,以护林员的巡护责任区域为森林防火网格基础单元。
省、市、县、乡级网格负责人为本级林长,网格成员为本级林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村级网格负责人为村级林长,网格成员为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网格员为护林员。
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负责人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网格成员为本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网格员为护林员。
(二)人员定责
1.省、市、县级网格负责人主要职责:
(1)负责督促责任区域落实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防火重大问题;
(2)根据森林火险形势和工作需要,开展以森林防火为主要内容的巡林工作;
(3)协调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职责,协调森林消防队伍开展携装巡护、防火宣传、隐患排查整治等森林火灾防范工作。
2.乡级、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网格负责人主要职责:
(1)掌握网格区域内林情、社情、民情、野外用火特点和规律等基础数据,常态化开展以森林防火为主要内容的巡林工作,及时向上级网格负责人汇报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并请求给予支持解决;
(2)严格按照“五个禁止”和“五个不批、五个不烧”要求,对特殊野外用火申请进行审核把关;紧盯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野外火源管控,依法依规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处罚;
(3)推动移风易俗,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和安全避险知识宣传,减少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传统野外用火行为;
(4)加强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半专业扑火队伍,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火情早期处理。
3.村级网格负责人主要职责:
(1)常态化开展以森林防火为主要内容的巡林工作,督促指导护林员全面履职到位;
(2)做好责任区域内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痴、呆、聋、哑、憨“五类特殊人群”和70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的摸排工作,提醒监护人履行责任,严防被监护人进入森林用火、玩火;
(3)结合实际制定森林防火相关的村规民约,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4)配合有关执法机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和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4.网格成员主要职责:
(1)协助网格负责人履行好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职责,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并组织落实;
(2)掌握责任区域内森林火险形势、火灾情况,检查督促责任区域内森林防火责任落实、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3)及时向网格负责人提供责任区域内森林防火问题清单,协调、指导网格员按时整改落实。
5.村级、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网格员主要职责:
(1)熟知网格区域内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活动动态和规律,按要求开展防火宣传、防火巡护,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时发现、上报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2)开展经常性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报告并协助做好隐患整治工作;
(3)及时报告森林火情,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火情早期处理。
(三)公示公开及信息互通
各级网格要公示网格化管理图。网格化管理图要包括网格负责人、网格成员、网格员的布局安排、工作职责、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鼓励通过森林防火信息化平台公示网格化管理图。乡镇(街道)、村级、森林经营管理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公示网格单元森林资源基本情况、网格化管理图等信息,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禁火令、违规野外用火处罚案例等,并及时做好网格化管理图人员信息调整更新。村级、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网格员日常工作中要佩戴统一标识,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网格要综合运用全省森林防火业务管理平台、林长制数字管理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实现网格内森林防火信息的互联互通。护林员要通过巡护终端将巡护中发现的火情信息第一时间反馈至林长制数字管理平台,并同步共享至全省森林防火业务管理平台;要及时接收全省森林防火业务管理平台推送的卫星热点、视频监控等发现的火情热点信息,第一时间赴现场核实情况并反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在深入实施林长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负责人员和任务分工,安排专人推进。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组织实施,逐步实现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地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科学确定并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和林长制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促进森林防火责任制与林长制工作的深度融合。要建立健全各级网格负责人、网格成员、网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联系平台,加强沟通联系,保障信息畅通,共同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
(三)强化科技支撑。各地要加强网格化管理体系信息化建设,优先利用现有森林防火信息化系统平台,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要做好森林防火系统平台与互联网+森林防火督查系统、防火码、林长制数字管理平台等信息化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做到火情信息和问题清单发现、上报、反馈的“闭环”处理。
(四)强化示范宣传。各地要结合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管理试点,重点打造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示范点,总结推广示范点经验,引领带动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水平提升。要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加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的形式、内容和成效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构建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格局。
(五)强化培训考核。各地要加大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培训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网格化管理人员开展系统培训,不断提高网格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评价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将评价结果进行实际运用,在评优评先、绩效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提高网格化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方案5
一、出台背景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总目标,夯实全县林长制工作基础,全面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提升森林防火能力,实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蒙山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1.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的意见》;
3.《森林防火条例》;
4.《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三、起草过程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照《梧州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县林业局防火安全生产股代县林长办起草了《蒙山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蒙山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安排保障措施和附件六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总目标,夯实全县林长制工作基础,全面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提升森林防火能力,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蒙山新篇章贡献林业力量。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群防群治”原则,分级分层科学划定网格,构建“县一乡一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设定网格责任人员,明确管辖范围,明晰职能职责,规范统一管理,建立监督考评制度,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推行“各级林长负总责+网格责任人包保督导+网格员巡防管护”责任制,全力打造覆盖全域的“横向管理、纵向包保”森林防火工作新格局,着力打通乡、村两级和各森林经营单位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共有5项。一是摸清底数,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重点隐患排查了解,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图文标注,做好台账。二是科学划分网格,细化各级网格长和网格成员、网格员的森林防火管理责任区,明确制定考评指标和考评制度。三是建立网格制度,要结合林长制公示牌更新完善信息,建立健全网格范围、管理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在明显位置公布县、乡、村网格长、网格成员、网格员的姓名、电话、管理网格区域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格考评奖惩,依托林长制,灵活设置森林防火成效考核等个性指标,促进各级各地扎实做好网格内森林防火工作。五是创新管理手段,要依托护林员管理系统、林长制网格管理数据库、智慧林火等系统,将网格信息数据化、巡护信息实时化,管好用好护林员队伍。
第四部分为工作安排。共分三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积极推进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做好指导督促等内容。目的是为了压紧压实各级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将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经费列入部门预算,林业主管部门要不定期牵头组织对下级森林防火网格化建设开展督促检查,加强部分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地实施。
第六部分为附件。一是明确县网格长由县级副林担任,网格成员由本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级网格长担任;乡(镇)级网格长由乡(镇)级副林长担任,网格成员由乡镇党委、政府班子其他成员(列入林长制分工的成员)、包村干部、村级网格长担任;村级网格长由村支部书记(主任)担任,网格成员为村委干部、挂村(包片)干部,网格员为林地(林班)经营管理主体、护林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二是明确县、乡、村三级网格长、网格成员以及网格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方案6
为有效应对风险逐年上升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严峻形势,进一步完善细化防灭火管理责任和组织动员体系,充分发挥网格体统筹要素凝聚合力优势,通过要素整合和力量生成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全面动员全乡各方力量有效有序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和扑救工作,尤其在打赢森林草原火灾时做到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用切实行动把全乡森林草原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防范胜于救灾”隐患治理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人为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尤其是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明确区域、落实责任,专群结合、联防联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原则,按行政区域对全乡范围内林草地进行划分,明确防火区域责任人、网格员(信息员)、扑火救援队伍和扑灭火应急指挥长,全面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织密扎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网。
三、划分网格单元
(一)乡级防火网。全乡为1个大乡级防火网格,负责辖区内13个村级网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乡管辖网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为乡党委书记,第二责任人、防灭火应急指挥长为乡长,直接责任人、防灭火应急副总指挥长为分管乡长,成员为乡全体干部、相关单位派驻人员。
(二)村级防火网。全乡按行政村责任区域划分为13个村级防火网格,村“两委”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防火责任人为村党支部书记,防火应急指挥长为村党支部书记,村“两委”及其他人员、护林员为成员。
四、划分防火区域等级
依据管辖网格区域内森林资源价值、可燃物载量、野外火源种类、火源控制管理难易程度、重要基础设施、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等综合因素,全乡划分为禁火区、重点防火区和一般防火区3个防火区域等级(见附件1)。
禁火区:火险程度高、扑救难度大、坟地密集、林区可燃物多、经济损失大、极易造成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纳隆、甘沟、波航、麻尼台、西岔、南岔、浪湾、石崖湾8个村级防控网格区。
重点防火区:林区可燃物多、农林交错地带、野外用火多、易发生火灾、扑救难度较大、经济损失较大、植被较为脆弱、生产生活对生态环境的依赖程度较高的胡思洞、上泉尔、上台、下台4个村级防控网格区。
一般防火区: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频度极低、林区可燃物少、坟地零散、火势易于控制的泉尔湾1个村级防控网格区。
五、响应等级及应对处置流程
全县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分绿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5个预警响应信号,全县森林草原火情扑救由低到高分四个响应级别。其中四级响应(IV级)由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三级响应(III级)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二级响应(II级)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实施;一级响应(I级)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一)村级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应对处置流程
1.村级防火责任。结合村情火险区实际和综治网格布置,将全村防火区域细化具体网格单元和落实具体网格管理责任人,明确村级防灭火网格员(信息员)。村委会与网格员(信息员)签定防火责任书;依托网格员建立村“两委”班子成员、护林员、护草员、村警、党员群众为主要成员的且不少于20人的村级防火队伍,全面做好火源、人员管控工作,做到山有人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同时,采取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村务公开栏、微信短信、入户走访等宣传手段多形式宣传防火相关知识,倡导文明祭祖新风尚,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结合巡查管控开展火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火灾风险隐患台账,强化与乡政府信息沟通和问题反馈报告。
2.应对处置流程。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后,发生区域网格员(信息员)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报告情况,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村防火区域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火情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防小火酿成大灾。禁火区发生火情时,第一时间启动群防群控工作机制,组织不少于50人的扑救人员进行扑救。重点火险区发生火情时,第一时间启动群防群控工作机制,组织不少于30人的扑救人员进行扑救。一般防火区发生火情时,第一时间组织不少于20人的扑救人员进行扑救。村委会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火场先期处置。严格执行10分钟内电话报告制度和“有火必报、逐级上报、报扑同步”的程序上报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视火情发展趋势和网格单元火险等级研判调度,启动村村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组织调度乡村两级防火队伍应对扑救火情。
(二)乡级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应对处置流程
1.乡级防火责任。全面实施乡森林草原防灭火联点包村网格化管理机制,乡镇联点包村干部负责联点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作,村党支部书记是乡级防火网格员(信息员)。乡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签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结合村火险区域实际,制定针对性防灭火工作预案,组织建立乡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干部、派出所民警为成员的且不少于30人的乡级防火队伍,明确细化防火区域、防火责任、防火物资及防火措施,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得当、保障有力。同时,多形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增强干部群众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意识。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对辖区火灾隐患全面排查梳理,建立火灾风险隐患台账,按照“因地制宜、轻重缓急、科学规划、注重实效”的原则,分步有序抓好整改销号。按照联点包村网格布置做好联包村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巡查扑救等检查指导工作。
2.应对处置流程。当村级网格森林草原火情发展演变成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后,乡人民政府启动森林草原火灾四级响应(IV级),启动村村联防联控防火扑救工作机制,负责组织乡村两级防火队伍扑救,并第一时间向县防火办报告火灾发展趋势。禁火区发生火情时,第一时间组织不少于150人的防火队伍进行扑救。重点火险区发生火情时,第一时间组织不少于100人的防火队伍人员进行扑救。一般防火区发生火情时,第一时间组织不少于50人的防火队伍进行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防小火酿成大灾。乡成立现场指挥部,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火场先期处置。严格执行15分钟内电话报告、半小时内书面报告的火情信息报告制度和“有火必报、逐级上报、报扑同步”的程序报县防火办。县防火办视火灾发展趋势研判启动三级响应(III级)程序,组织调度县级专业和半专业防火队伍应对扑救火情。
在县、乡级启动响应程序后,扑火现场指挥权逐级移交上级指挥部门,下级扑火组织做好服从配合。
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一)加强值班值守。乡政府、各村、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集中祭祀点蹲点看守、林区巡查监管等制度,防火期内(10月1日—次年5月31)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5时前向乡公益林办报送当天情况,遇有火情,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程序,严格执行10分钟内电话报告、5分钟到位扑救度,明确信息上报主体,严禁越级报告。乡政府严格执行15分钟内电话报告、半小时内书面报告的火情信息报告制度,凡是直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向县委办、政府办报告,避免信息倒流现象发生。
(二)加强督导检查。乡村两级防火组织部门要在防火期内组建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督导检查方式,对各网格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长期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由乡政府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玩忽职守,火情信息瞒报、迟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掩盖问题、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等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依法依规,一查到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联合推进。县林草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对应乡工作部门要在防火期内根据相应上级单位工作要求,联合推动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严格执行落实“四个严禁”要求,从严从快制止违规用火行为,协调上级部门严厉追究焚烧秸秆田埂、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焚烧生活垃圾等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和大气污染行为,从源头上切实消除火情火险隐患。
各村,要进一步梳理森林草原火灾网格化管控扑救工作体系机制,完善工作手段和运行监管,细化村级网格下片区网格体系,用实际行动打开网格化管控扑救工作局面,牢牢守住森林草原火灾管控防线。
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方案7
依托林长制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我镇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有效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科学处置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真正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以林长制为统领,以压实工作责任为根本,持续优化体制机制,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提高队伍防扑火能力,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森林草原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域覆盖、分片包保、横向联动、无缝衔接”的原则,构建“县、镇、村、社”四级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压实镇、村社、林(农)场和林草经营单位等一线防火责任,推动落实防火责任“最后一公里”,建立“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监管网格、网格负责人(县、镇、村各级林长+社长)、网格成员(协助网格负责人管理的人员)、网格员(包括下一级网格负责人)及其责任,对森林草原火险区域内小地名、水源地、防火道路、扑火队伍、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上图标记,将防火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块,建立层层负责、上下联动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全镇网格防火数据“一本账”、处置作战“一张图”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到“林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任务
1.县级网格。建立县级林长包镇,镇属地管理为主,镇之间联防联控的县级网格。县级林长为县级网格负责人,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县级网格员。主要职责包括健全网格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落实防火网格化建设,监督、指导镇级网格化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防火巡护检查、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监测预警、火情早期处理、宣传教育、防火物资储备与管理、队伍建设、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做好辖区内国有林场、林草经营主体防火工作;建立辖区内森林草原重要火源点、重要设施、扑火队伍、物资储备、重点人群管理台账和网格图表,实行“挂图作战”。
2.镇级网格。建立镇级林长包村,镇政府干部协助开展工作, 以行政村管理为主,村与村之间联防联控的镇级网格。镇级林长为镇级网格负责人,镇包村领导为镇级网格成员,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镇级网格员。主要职责包括健全本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组织机构,签订《森林草原防火目标责任书》,切实履行森林草原防火主体责任;落实本级防火网格建设,监督、指导所辖乡村网格化建设与管理;制定本辖区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巡护、防火宣传和护林(草)员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和火情报告等工作;结合实际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工作,建立群众性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科学 稳妥的落实火情早期处理各项措施;做好辖区内森林草原重要火源点、重要设施、重点人群摸排工作,建立台账;明确村级网格负责人(村书记、村主任)、网格成员、网格员(护林员、护草员),并对网格化管理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标清边界、落地上图、建立档案。
3.村级网格。建立村级林长包全村,村干部协助开展工作,村民自守自治为内容的村级网格。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为网格负责人,其余村社干部为网格成员,护林员和护草员、地方森林草原群众扑火队员担任网格员。主要职责包括落实村级防火网格化建设;合理划分护林(草)员巡护区域,并督促其认真开展巡护工作;与相邻村社签订防火联防联控协议;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纳入村规民约,经常性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火灾隐患排查、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建立基层群众性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积极组织参与早期火情处置上报火情信息等工作;做好辖区重要火源点、重要设施、重点人群摸排工作,建立台账;配合镇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
4.社级网格。建立社长包全社,社员自守自治、社与社之间联防联控为内容的社级网格,社级网格为最小网格单元,社长担任网格负责人,其余社员为网格员。主要职责包括落实村级网格下达的任务,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群众教育、联防联控、早期火情处理等相关工作,配合村级做好辖区重要火源点、重要设施、重点人群摸排工作。
各级网格负责人要督促责任区域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规划要求,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治、火源管理管控等情况,镇、村、林草经营单位、社级网格负责人要掌握网格区域内林情、社情、民情、用火热点、农事活动规律等防火基础数据,重点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联防联控、早期火情处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及时向上级林长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网格成员要协助网格负责人履行好森林草原防火有关工作职责,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并组织落实,各级网格员为下一级网格负责人的,要承担下一级网格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村级(护林员、护草员)、林草经营单位、社级网格员要全面熟悉责任区域林草资源分布及地形状况,以及区域内重点人群活动的动态和规律,积极开展带装巡护、防火宣传、隐患排查、火源管理、火情报告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进一步明晰职责、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确保部署发动到位。
(二)基础工作阶段。确定网格负责人、网格成员、网格员的布局安排、工作职责、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并分级建立台账,绘制“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图”(具体到村社),对森林草原火险区域内小地名、水源地、防火道路、群众扑火队伍、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上图标记,明确职责。
(三)全面实施阶段。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各项要求,总结工作经验,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补充完善工作措施,不断健全完善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
五、具体要求
1.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镇、村林长要安排人员及早提请本级林长(网格负责人)定期、不定期开展防火督导检查,组织本级网格成员根据火险形势,及时对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开展巡林检查;各村社网格负责人要督促网格员常态化开展网格区域内巡林护林工作,严格落实防火期内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制度, 加大各类野外用火监管力度,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扎实开展专题培训。分层分类对网格负责人、网格成员、网格员开展专题培训。同时,注重开展安全防护、火情处理和应急避险等培训演练,全面提升网格员安全意识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救能力。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突出时间、地点、环节、人员“四个关键”制定整治清单,建立火灾风险隐患“当日移交”制度,对照清单落实风险隐患整改措施、标准、责任人、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形成隐患排查整改闭环。进一步健全完善“清单制+责任制”管理,网格负责人要督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按整改时限全面整改、对账销号。
4.全面开展宣传教育。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以大喇叭、微信群为依托,深入开展全覆盖式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月” 等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与监督工作中。
5.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公示网格化管理图,包括网格负责人、网格成员、网格员的布局安排、工作职责、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做好网格人员信息调整更新;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网格化管理图,对森林草原火险区域内小地名、水源地、防火道路、扑火队伍、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上图标记,明确职责,确保发生森林草原火情时,能够统一指挥、科学扑救,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六、工作保障
1.严格责任落实。镇、村要将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作为林长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在本级林长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组织实施、明确网格成员和网格人员、细化职责任务,有序推进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2.完善物资储备。镇、村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优化物资储备品种结构,强化个人防护装备储备和配备,严格落实物资保管、运输、维修保养等责任,切实提高森林草原防扑火队伍、护林(草)员人身安全保障能力。
3.坚持科技赋能。镇、村要加强网格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先利用既有信息系统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人员信息,深化“防火码”应用,逐步建立健全“地面巡护、视频监控、空中巡查”三位一体的巡护机制,对重点森林草原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准确掌握火情信息, 提升森林草原防火科技能力,以科技发展推动网格化管理建设。
4.夯实基础建设。各村要加强网格区域内防火道路和隔离带建设,新造林按照“四个同步”要求统筹安排、搭配耐火树种,合理建设防火设施,建立健全生物防火阻隔体系,提升森林自身抗灾能力;因地制宜建设以水灭火设施,推进防火检查站、移动蓄水池等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定期检查、修缮瞭望塔、监控设备和通讯设施等,确保其充分发挥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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