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防汛应急预案

时间:2024-07-17 08:50:35 瑞文网 我要投稿

旅游防汛应急预案(精选6篇)

  旅游防汛是指在旅游活动中针对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所采取的一系列预防、应对和管理措施。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旅游防汛应急预案(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旅游防汛应急预案(精选6篇)

  旅游防汛应急预案1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暴雨、洪水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全面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文旅体系统各单位、县内A级景区景点、星级农家乐、旅行社,发生暴雨、洪水、内涝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汛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2)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3)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行业管理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全局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动,由其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2.2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指挥全局防汛抗旱抗灾工作,宣布启动、调整、结束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2)在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动员全县文旅体系统参与防汛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4)对辖区内A级景区(点)、星级农家乐、旅行社旅游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

  (5)严格落实防汛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预警通知后,根据县防指要求,协同开展工作。

  2.3成员工作职责

  (1)按照行业管理原则,根据县政府防汛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制定和修改防汛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

  (2)督促县内A级景区景点、星级农家乐、旅行社落实汛期安全防范、转移避险、应急处置等工作;

  (3)实行报告制度,指定一位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本单位或行业系统内的防汛工作信息,如遇突发情况及时向县文旅体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相关情况。

  2.4县文旅体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县文旅体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汛期期间的应对工作;

  (2)负责收集、汇总汛期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督促相关单位及科室落实相应任务;

  (3)负责组织、起草、制定和修订《xx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防汛应急预案》;

  (4)负责组织防汛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承担县文旅体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完成县文旅体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2.5县文旅体局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市文旅体局、县委办和县政府办,了解相关部门的救援计划和行动,并负责局机关内部的应急事宜,负责车辆和物资等保障工作。负责联系局相关单位,指导事发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县政府做好救助和善后处置。负责监督、指导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防汛工作,各相关单位配合。负责汛期和台风期间文旅体行业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监控工作。负责联系县委宣传部和新闻媒体,配合做好新闻发布及有关报道等工作。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旅游股:负责依照应急响应发布景区关闭通知;负责联系协调汛期发生旅游突发事件相关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农家乐,做好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参与涉及境外游客的救助和善后处置工作;负责防汛信息安全及时向公众滚动播发;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相关地县防汛动态。

  文保中心:负责做好文保单位、文物修缮工程现场防汛保护工作。

  体育股、文化馆、图书馆、乌兰牧骑:负责依照应急响应通知暂停相关文体活动和演出。

  其他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区域、本单位、本行业的防汛宣传、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

  2.6 县文旅体局防汛应急工作联系方式

  应急值班电话xx;传真xx。

  3、预警及应急响应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气象、水文条件变化和洪涝灾害实际发展态势适时发布并解除灾害性暴雨、洪水信息和防汛预警,由重到轻依次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到轻依次分为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遵照执行。

  (1)Ⅳ级应急响应:根据《xx县防汛应急预案》防暴雨或、防内涝、Ⅳ应急响应标准。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Ⅳ应急响应后,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将预警信息通过微信工作群或电话通知各位领导及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启动防御预案,部署落实防暴雨或、防内涝、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或防内涝、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导,及时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Ⅲ级应急响应:根据《xx县防汛应急预案》防暴雨或防内涝、Ⅲ应急响应标准。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Ⅲ应急响应后,在Ⅳ应急响应基础上,各单位要加强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做好人员值守和应急物资设备调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及时收集雨情及处置情况。局办公室负责局办公区域的巡查,同时指导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开展本单位房屋、设施、设备的巡查,排除隐患;文化股、旅游股、体育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文保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分别负责督促A级景区(点)、星级农家乐、文化娱乐场所、文保单位、文物修缮工程现场、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和所属各类演出活动现场及时对群众播送安全提示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巡逻。

  (3)Ⅱ级应急响应:根据《xx县防汛应急预案》防暴雨或、防内涝、Ⅱ应急响应标准。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Ⅱ应急响应后,在Ⅲ应急响应基础上,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和指令,局值班领导进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开展工作,分管领导到各自分管科室和联系的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根据县政府紧急动员令,由局办公室通知全员在岗待命。局办公室负责局办公县域的巡查,同时指导局各科室和各单位开展本单位房屋、设施、设备的巡查,适时做好关闭措施;县旅游股配合景区主管部门,督促全县A级景区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立即关闭,所有风险区域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并做好游客疏散等工作;旅游股负责督促各星级农家乐做好户外广告牌的加固和防内涝工作,各旅行社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旅游,已在风险区域的,调整或者中止行程,做好团队游客的疏散工作,确保旅游团队及游客安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各文化娱乐场所做好户外广告牌的加固和防内涝工作;文保中心、文化馆、图书馆、体育股负责督促文保单位、文物修缮工程现场和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及所属各类演出活动等依照县政府要求适时关闭或暂停,做好防水和防内涝工作,做好游览群众疏散工作,保障群众安全。

  (4)Ⅰ级应急响应:根据《xx县防汛应急预案》防暴雨或、防内涝、Ⅰ应急响应标准。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Ⅰ应急响应后,在Ⅱ应急响应基础上,局主要领导全面指导系统防汛工作,局值班领导依照要求进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开展工作,分管领导到各自分管科室和联系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局办公室负责通知系统干部职工停止休假,全员上岗,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本行业防汛工作。县旅游股负责配合景区主管部门,督促全县各A级景县立即关闭,所有风险区域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并做好游客疏散等工作;县旅游股负责督促各星级农家乐做好户外广告牌的加固和防内涝工作,各旅行社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旅游,组织已在风险区域的游客撤离,确保旅游团队及游客安全;局办公室负责局办公区域的巡查,同时指导局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开展本单位房屋、设施、设备的巡查,做好关闭措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各文化娱乐场所做好户外广告牌的加固和防内涝工作;文保中心、文化馆、图书馆、体育股负责督促文保单位、文物修缮工程现场、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及所属各类演出活动等依照县政府的要求,保持关闭或暂停并做好防水和防内涝工作,做好群众疏散工作,保障群众安全。

  其他各单位根据风险提示的级别,加强对游览人员的风险提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妥善安置游览人员,并根据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暂停或者关闭易受风险危害的文化、体育和旅游项目或者场所,配合做好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4、预案启动与解除

  预案的启动与解除由县文旅体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宣布,通讯中断情况下由局留守最高领导负责实施。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预案启动后组员的动员和集结部署工作。预案一经启动要确保迅速传达落实。

  5、善后处理工作

  (1)县文旅体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指导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文旅体行业经营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2)灾害发生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受灾文旅体企事业单位、游客的思想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努力减少损失,积极部署和协调处理善后事宜。

  6、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防汛抗灾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沟通,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主动性。

  (2)各单位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文旅体局的指导下,及时向本行业系统的文旅体企事业单位发出预警指令,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督查所属文旅体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县文旅体局将及时转发县政府应急办、气象、防指等部门预警信息,各单位部门要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督促辖县内文旅体企事业单位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3)加强值班和信息上报,各单位、部门负责同志汛期和台风期间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掌握汛期动态,做到指挥靠前,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4)局各分管领导承担本预案相应工作任务的同时,还需负责所分管科室、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应急抢险期间统筹安排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分管部门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旅游防汛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洪涝台旱灾害及相关险情的防御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事业安全稳定有序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的防汛防台抗旱总目标,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坚持早研究、早分析、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 充分发挥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组织指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提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能力。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旅游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丽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景宁畲族自治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广旅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5防御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以避为先、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指导、督促局属各科室、各下属单位、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各文旅企业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并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科学防御,保障安全。要根据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等级通知,认真分析暴雨、洪水、台风、旱情可能给本系统带来的危险,科学调度,合理防范,保障安全。

  (4)快速反应,各方联动。发生洪涝台旱情及次生灾害时,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办、局属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6防御重点

  (1)监督、指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

  (2)监督、指导A级景区防汛防台工作;

  (3)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4)监督、指导星级旅游饭店防汛防台工作;

  (5)监督、指导局属各单位的高层建筑、危房、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防汛防台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设立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在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指挥指导、统筹协调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广旅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2.2指挥机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局防指下设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电和市场管理科,由科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指挥机构人员名单如有变动,由该项工作接替人员自然替补。

  2.3指挥机构职责

  (1)统一指挥全系统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宣布启动、调整、结束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县政府和省、市、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参加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制定各项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措施。

  (4)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督促各单位在防汛防台期间关停场所设施、指导游客疏散和安全救助等;动员全系统参与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5)严格落实防汛防台抗旱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县防指下达预警通知后,按《景宁畲族自治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的值班制,局机关当日值班领导即为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带班领导。

  2.4局属各单位职责

  (1)根据县防汛防台抗旱的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制定和修改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

  (2)指导本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督查辖区内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单位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指导企业处置汛期或台风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局防指办公室;

  (3)实行报告制度,指定一位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本单位及各文化旅游企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信息,并及时按通知要求向局防指办公室报送。

  2.5局防指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局防指的决定,协调各方做好汛期和台风期间的应对工作;

  (2)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汛期和台风期间发生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督促相关单位及科室落实相应任务;

  (3)负责组织、起草、制定和修订《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4)完成局防指交办的其它事项。

  2.6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科室职责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防汛防台抗旱的组织协调;做好应急值班工作部署;落实经费、后勤保障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文化和旅游推广科:监督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礼堂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指导组织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汇总给局防指办;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减灾工作。

  县文物和非遗保护中心:监督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非遗中心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指导组织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汇总给局防指办;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减灾工作。

  广电和市场管理科。指导组织人员(含住宿客人)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监督、指导旅行社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的抗台防洪防旱减灾工作和上报工作。

  体育和产业发展科。指导监督各体育场馆、训练点做好防台工作,停止一切外出比赛活动。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汇总给局防指办;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减灾工作。

  资源开发科:监督指导各A级景区做好游览道路、危险地段等部位和基础设施的防台抢险工作;指导A级景区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期间游客疏导和撤离工作;统计受灾、游客撤离情况并汇总给局防指办;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减灾工作。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督促指导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有关工作;统筹分配和安排值班人员;统计汇总受灾救灾有关情况;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级别

  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分为IV级(一般)、III(较大)、II(重大)、I(特别重大),应急响应由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遵照执行。

  3.2应急响应启动

  洪涝台旱灾害事件发生后,受灾害影响相关单位应按照本部门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时上报。县防指发布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级别时,局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响应等级启动后星级宾馆、A级景区应悬挂响应的等级标识。

  3.3应急响应行动

  3.3.1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部署防汛防台相关工作;认真排查风险点,并按县防指发出的工作告知函、风险提示单抓好工作落实。

  (2)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部署,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旅游景区(点)、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文体场馆等防汛防台情况;按时报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和相关资料。

  (3)督促辖区内旅游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文体场馆等场所的防御准备工作;适时停止运营区域内所有水上游乐项目,视情关闭涉水旅游景区(点);通知旅行社视情停止旅行团接团组团,并及时调整行程;提示游客注意做好自身防护安全。

  (4)指导督促各旅游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文体场馆等,加派力量,组织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应急工作。

  3.3.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部署防汛防台工作,认真排查风险点,按县防指发出的工作告知函、风险提示单抓好工作落实;按照分工,各分管领导及时带队到公共文体场所、旅游景区、文物建筑、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等地开展实地检查,指导防汛防台工作,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2)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部署,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文化旅游企业、娱乐场所、公共文体场馆等场所的防汛防台抗旱情况,及时接收上级指示,传达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指示要求,按时报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和相关资料。

  (3)通知督促关闭涉水景区(点),视情关闭其他景区(点);停止旅行团组团接团,及时调整行程;根据景区景点实际情况,及时撤离或妥善安置游客;提示游客注意安全事项。

  (4)指导督促各旅游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文体场馆等加派力量,组织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3.3.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部署防汛防台工作,认真排查风险点,按县防指的工作告知函、风险提示单抓好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

  (2)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部署,加强值班,加强同上级、各地各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接收、下达上级指示;按时报送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和相关资料。

  (3)督促关停所有旅游景区(点),要求游客及时撤离旅游景区(点),引导前往安全场所妥善安置,并做好安全温馨提示;指导星级饭店做好对滞留游客的安全救助及疏导服务工作;视情关闭公共文体场馆,停止一切室内外大型活动。

  (4)督促指导各旅游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文体场所等加派力量,组织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及时提醒区域内滞留游客做好各类安全防范工作。

  3.3.4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部署防汛防台工作,认真排查风险,按县防指发出的工作告知函抓好落实和处置工作。

  (2)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部署,加强值班,及时通报台风、暴雨信息,收集汇总各地各单位防御台风工作动态信息,按时报送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和相关资料。

  (3)督促各地关闭所有公共文旅体场馆,停止一切活动。

  (4)督促指导旅游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文体场馆等加派力量,组织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妥善安置滞留旅客,做好对因台风滞留旅客的安全求助和疏导工作。

  3.4信息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受洪涝台旱灾害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信息,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必须提前报告局防指,涉及人员伤亡的应提前报告局防指。

  3.5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局防指根据县防指的决定,视具体情况适时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

  4.灾后处置和应急保障

  受洪涝台旱灾害发生地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防汛防台抗旱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和有关专项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5.预案管理

  5.1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管理与更新,报县防指备案。

  5.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旅游防汛应急预案3

  为了确保游客在遭遇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的安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特制定以下旅游防汛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提高旅游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和风暴潮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旅游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旅游系统洪涝台风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在应急处理中必须首先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做到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相关管理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各层级单位需具体落实,确保责任机制化、网格化。

  3、快速反应,统一协调:各旅游企业需快速响应,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及时高效地做好应急处理和灾后恢复工作。

  五、防汛预案内容

  1、准备工作:

  收集天气预报、水文信息等相关资料,并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评估目的地区域的洪水风险,并基于评估结果调整行程安排。

  组织员工进行防汛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防灾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组织安排:

  在制定旅游行程时,考虑目的`地的季节性洪水风险,选择相对安全的时间段和路线。

  选择合适的住宿场所和交通工具,确保游客在遇到降雨天气时有安全可靠的庇护和运输条件。

  安排专门的防汛应急小组,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3、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危险信号或天气恶化,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游客疏散到安全地带。

  与当地救援部门建立联系,及时调动救援力量进行搜救和救援工作。

  及时向游客及其家属发布灾害情况通报,告知相关的安排和帮助措施。

  4、后续措施:

  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包括修复受损设施、恢复旅游秩序等。

  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旅游防汛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领域防汛应急管理和处置程序,使辖区内各涉及防汛抗旱工作的文化旅游体育企事业单位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高效有序做好抗洪救灾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大纲(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重庆市旅游条例》,参照《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垫江县文化旅游体育领域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损毁、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涉及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包括: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歌舞娱乐和游戏游艺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游包车、营业性演出活动、艺术品展览活动、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文物保护单位、高危体育行业等以及其他与此相关需要文化旅游部门协调处置的涉文涉旅涉体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

  (四)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不断打牢文化旅游体育领域防汛抗旱的基础。

  2.坚决服从本级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和上级部门的领导,当灾害发生时,第一时间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主动与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林业、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政策支持和救援力量支援。

  3.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突发性水旱灾害处置以保障消费者和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4.坚持区域统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5.坚持依法应急、全员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协调支援、协同应对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成员

  为进一步强化文化旅游委体育领域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成立垫江县文化旅游体育领域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各有关单位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时间和方式;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和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联系,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和动态信息,并随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研究解决突发性水旱自然灾害事件中的相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其组成如下。

  (一)综合联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紧急突发事件情况作出分析,制定措施报领导小组审定;随时了解和掌握紧急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联系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理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

  (二)现场处置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按照上级部署指导涉事乡镇(街道)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配合、协调县委、县政府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处置涉文涉旅涉体水旱灾害突发事件,根据县防汛办指挥开展突发性洪涝灾害现场处置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负责落实处置突发灾害事件所需经费、车辆、物资、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以及联系就近乡镇(街道)的其它救援力量。

  (四)新闻宣传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水旱灾害突发事件文稿、媒体联络、发布信息、舆情监管等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监测,注意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洪涝灾害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二)预警分级

  本应急预案预警分级由《垫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确定。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Ⅰ级 红色)、重大(Ⅱ级 橙色)、较大(Ⅲ级 黄色)、一般(Ⅳ级 蓝色)四级。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洪旱灾害预警信息由县防指提出预警级别建议,报经县政府批准,由县防指在突发事件可能影响的区域内,通过县、乡镇(街道)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防汛抗旱专用网络系统予以发布,信息发布后,县文化旅游委进行转发。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按县防指要求及时宣布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四)预防和预警行动

  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涉水A级旅游景区、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星级酒店的事前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定期演练防汛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保障救援力量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五)预警支持系统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最大限量要求,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和人员疏散场所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识;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安排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1.经党委会同意,由会议决定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入本预案响应。

  2.报请县防指同意,由新闻宣传组在县文化旅游委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上正式发布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消息。

  (二)实施应急处置

  在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工作组应按照工作职责迅速到达指定工作岗位,根据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情况,作出应急反应。在处置各种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中,应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指导思想,把抢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作为首要任务的工作原则,及时报警,组织救援,努力把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稳定。

  在全县发生洪涝灾害应急突发事件时,根据县防指发布的情况信息及工作要求,结合全县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具体情况,通知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乡镇街道人员迅速上岗,依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调查清楚事态发展情况,摸清损失情况,尤其是人员伤亡情况;根据灾情状况,对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单位实施紧急保护处置和特殊保护措施,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贵重物品保存和经营单位实施紧急预案,治安保卫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灾情需要,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调动物资和人员对需要支援的单位给予援助;在下达任务和工作方案之后,各级指挥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全面检查应急预案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及时收集抗灾和受灾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信息报送

  1.基本原则

  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和委属各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小时),向县文化旅游委上报事件初步情况并随时续报。

  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

  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估计及原因分析;

  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和下一步方案;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

  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取音像摄录的形式。

  (四)应急终止

  1.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终止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终止应急响应:

  (1)险情排除;

  (2)现场抢险救灾活动结束;

  (3)造成伤害和威胁的危险、隐患因素得到控制;

  (4)受灾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域并得到妥善安置;

  (5)按照县防指要求进行终止。

  2.终止程序

  (1)按照县委、县政府或者市文化旅游委相关要求,终止相应的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2)召开县文化旅游体育领域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终止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3)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终止后,应当继续跟踪事件进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或重新引发突发事件。

  五、后期处理

  (一)各相关单位应协助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救治和善后处理,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组织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表彰奖励有功人员,追究处理渎职人员,全面完整上报事件报告。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和防范措施,提出修改或补充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配备必要应急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质保障

  合理配置救援物资,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应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不具备物资保障的单位,要建立所属乡镇(街道)应急办的联防联控机制。

  (三)人员保障

  各单位应根据灾害发生的具体情况,在县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各单位要建立与所属乡镇(街道)应急办的联络机制,确认应急联络人联系电话。

  七、附则

  本预案由县文化旅游委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涉及工作小组人员发生变动的,由继任者按照明确的分工职责履行相关职权。发布新的应急预案时,本预案失效;未发布新的应急预案时,本预案长期有效。

  旅游防汛应急预案5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全面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烟台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2)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3)防汛防台风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文旅系统发生暴雨、洪水、内涝、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市文旅局成立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全市文旅系统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动,由其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2.2领导小组职责

  (1)在省、市政府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2)统一指挥全局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宣布启动、调整、结束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

  (3)组织召开防汛防台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汛防台风应急措施。

  (4)动员全市文旅系统参与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5)严格落实防汛防台风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预警通知后,根据市防指要求协同开展工作。

  2.3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旅局防汛办”)职责

  (1)组织协调落实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抗旱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汛期和台风期间的应对工作。

  (2)收集、汇总汛期和台风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督促科室及局属单位落实相应任务。

  (3)组织、起草、制定和修订《莱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督导检查各下属事业单位和全市文旅行业经营单位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

  (4)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承担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完成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4市文旅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职责

  局综合科:联系烟台市文旅局及市委办、市政府办,了解相关部门的救援计划和行动,并负责局机关内部的应急事宜,负责车辆和物资等保障工作。联系市委宣传部和新闻媒体,配合做好新闻发布及有关报道等工作。监督、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各相关科室配合。

  产业发展科:依照应急响应发布景区关闭通知;联系协调汛期和台风期间发生突发事件的A级旅游景区,做好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行业管理科:指导事发地文旅主管部门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救助和善后处置;联系汛期和台风期间发生突发事件的旅行社、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做好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指导广电部门加强广电设施的使用、维护及管理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正常运行。

  公共服务科:指导公共文化场馆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依照应急响应通知暂停相关演出。

  文物管理科:联系汛期和台风期间发生突发事件的文博单位,做好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局属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防汛防台风宣传、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2.5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联系方式

  应急值班电话:

  3、预警及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气象、水文条件变化和洪涝灾害实际发展态势适时发布并解除灾害性暴雨、洪水、台风信息和防汛防台风预警,由重到轻依次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分为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市文化和旅游局遵照执行。

  (1)Ⅳ级应急响应:根据《莱阳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防暴雨或防台风、防内涝、防台风Ⅳ应急响应标准。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Ⅳ应急响应后,局防汛(防台风)抗旱指挥部将预警信息通过微信工作群或电话通知各位领导及局属各单位,各单位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启动防御预案,部署落实防暴雨或防台风、防内涝、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或防台风、防内涝、防台风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导,及时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Ⅲ级应急响应:根据《莱阳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防暴雨或防台风、防内涝、防台风Ⅲ应急响应标准。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Ⅲ应急响应后,在Ⅳ应急响应基础上,各单位要加强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局防汛(防台风)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做好人员值守和应急物资设备调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及时收集雨情、风情及处置情况。局综合科负责局办公区域的.巡查,同时指导局属属各单位开展本单位房屋、设施、设备的巡查,排除隐患;产业发展科、行业管理科、公共服务科、文物科分别负责督促相关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文博单位和所属各类演出活动现场及时对群众播送安全提示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巡逻。

  (3)Ⅱ级应急响应:根据《莱阳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防暴雨或防台风、防内涝、防台风Ⅱ应急响应标准。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Ⅱ应急响应后,在Ⅲ应急响应基础上,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和指令,局分管领导到各自分管科室和联系的局属单位,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根据市政府通知,由局综合科通知全员在岗待命。局综合科负责局办公区域的巡查,同时指导局属属各单位开展本单位房屋、设施、设备的巡查,适时做好关闭措施;产业发展科配合景区主管部门,督促全市各沿海、沿河A级景区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立即关闭,所有风险区域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并做好游客疏散等工作;产业发展科负责督促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做好户外广告牌的加固和防内涝工作,旅行社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旅游,已在风险区域的,调整或者中止行程,做好团队游客的疏散工作,确保旅游团队及游客安全;公共服务科、文物科负责督促公共文化场馆、文博单位、在建工程项目及所属各类演出活动等依照当地政府要求适时关闭或暂停,做好防水和防内涝工作,做好游览群众疏散工作,保障群众安全。

  (4)Ⅰ级应急响应:根据《莱阳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防暴雨或防台风、防内涝、防台风Ⅰ应急响应标准。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Ⅰ应急响应后,在Ⅱ应急响应基础上,局主要领导全面指导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分管领导到各自分管科室和联系的局属单位,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局综合负责通知系统干部职工停止休假,全员上岗,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本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本单位房屋、设施、设备的巡查,做好关闭措施;产业发展负责配合景区主管部门,督促全A级景区立即关闭,所有风险区域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并做好游客疏散等工作;行业管理科负责督促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做好户外广告牌的加固和防内涝工作,旅行社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旅游,组织已在风险区域的游客撤离,确保旅游团队及游客安全;公共服务科、文物科负责督促公共文化场馆、文博单位、在建工程项目及所属各类演出活动等依照当地政府的要求,保持关闭或暂停并做好防水和防内涝工作,做好群众疏散工作,保障群众安全。

  4、预案启动与解除

  预案的启动与解除由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抗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宣布,通讯中断情况下由局留守领导负责实施。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预案启动后的动员和集结部署工作。预案一经启动要确保迅速传达落实。

  5、善后处理工作

  (1)市文旅局防汛(防台风)抗旱领导小组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指导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文旅行业经营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2)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做好受灾文旅企事业单位、游客的思想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努力减少损失,积极部署和协调处理善后事宜。

  6、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落到实处。机关各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沟通,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主动性。开展以五查(查预案、查组织、查物资、查通信、查值班)为主要内容的督导检查,发现薄弱环节,立即责令整改。

  (2)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烟台市文旅局的指导下,及时向本辖区的文旅企事业单位发出预警指令,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督查所属文旅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市文旅局将及时转发市政府应急办、气象、防指等部门预警信息,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督促辖区内文旅企事业单位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3)加强值班和信息上报,各单位负责同志汛期和台风期间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掌握汛期动态,做到指挥靠前,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4)市文旅局各分管领导承担本预案相应工作任务的同时,还需负责所分管科室的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应急抢险期间统筹安排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分管部门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5)对在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调度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7、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旅游防汛应急预案6

  为了提高旅游系统应对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洪水等)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旅游防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及“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应急管理原则。

  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游客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分级负责,确保责任到人。

  3. 快速反应,统一协调:一旦发生灾害,各相关单位快速响应,密切配合,及时高效地做好应急处理和灾后恢复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组织机构:

  成立旅游防汛应急指挥部,由旅游管理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指挥和日常工作。

  2、职责分工:

  指挥部:负责全区旅游防汛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制定应急响应方案,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

  办公室: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协调应急队伍和物资,确保信息畅通。

  旅游企业:负责各自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包括应急宣传、检查加固、疏散游客等。

  三、预警与信息报告

  1. 预警发布: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单位和游客发布预警通知。

  2. 信息报告: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之间的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上报并跟踪报告后续情况。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

  1. 应急响应: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组织应急队伍和物资进行抢险救灾。

  2. 疏散游客:在灾害发生前或发生时,迅速组织游客疏散到安全地带,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3. 救援工作: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对受困游客进行救援和救治。

  五、灾后恢复与重建

  1. 灾后评估:对受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2. 恢复工作:组织力量对受损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尽快恢复旅游秩序。

  3. 总结提升:总结防汛工作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汛能力。

  六、保障措施

  1.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需求。

  2.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 宣传培训:加强防汛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旅游从业者和游客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七、附则

  生效与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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