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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燃气安全常识包括检查燃气设备、保持室内通风、安装燃气设备、漏气检测、使用正确燃气器具、防止燃气泄漏、避免燃气泄漏的火源和熟悉急救知识等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方案(精选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方案1

  为加强和静镇城镇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燃气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和静镇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提高辖区全民安全意识和企业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燃气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宣教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增强用户安全用气观念。

  三、活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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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五、实施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月15日)各村、社区召开动员会议,进一步明确燃气宣传工作职责,划分宣传工作任务,落实宣传工作责任,确保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月16日--20xx年2月15日)。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开展宣传。一是各村、社区在广场、公园、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活动,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介绍有关燃气法律法规,安全用气规范、如何正确选择使用燃烧器具、自动报警器等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居民对使用燃气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二是充分发挥居民微信群、网格长以及联户长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辖区居民积极参与。

  (三)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2月16日--11月30日)各村、社区巩固和深化日常宣传工作,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一是继续在重要节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拓展宣传范围,使更多居民了解和掌握燃气安全常识;二是督促辖区燃气企业、个体工商户、超市、菜市场在醒目位置,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刊播燃气安全宣传;三是督促辖区内的物业小区和施工工地分别在醒目位置、工地围栏设置不少于1幅的宣传标语,并利用橱窗公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四是督促辖区内大中小医院和卫生机构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燃气安全宣传内容,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燃气安全宣传标语;五是利用农牧民大讲堂、发挥联户长作用对辖区居民进行安全宣传;六是督促辖区天然气、液化气企业对使用者进行入户安全宣传;七是督促辖区学校、幼儿园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少于1处的燃气安全宣传标语;八是以多形式主动开展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燃气安全“六进”宣传,营造全社会良好氛围。

  (四)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总结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经验,将宣传工作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做到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各村、社区每月20号报宣传教育简报、小结及存在的隐患台账、统计表、整改报告。6月23日前报半年宣传教育总结,12月13日前报宣传教育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把燃气安全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层层抓好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要立即行动,充分发挥现有宣传阵地作用,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各村、社区可借鉴附件中宣传标语也可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标语进行宣传。

  (三)注重档案收集。各村、社区在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注重有关工作开展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四)加强督办考核。镇燃气工作领导小组对宣传工作将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并予以全镇通报。

  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开展“燃情岁月”之“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榕建液[20xx]5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强用户用气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能力,防范重大安全用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宣传活动方案。

  一、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20xx年12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动员部署,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

  2、第二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月20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用气宣传系列活动。

  3、第三阶段(20xx年1月21日―20xx年1月30日):总结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局燃气站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审查宣传活动材料的和活动方案,组织宣传活动,收集、汇总阶段性工作。

  2、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总结、上报阶段性工作。

  三、宣传内容

  1、相关法律、法规;

  2、燃气技术标准、国家规范及安全供用气常识;

  3、正确选择和使用钢瓶、调压阀、燃气灶、热水器、燃气连接软管等方法;

  4、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典型案例;

  5、用气安全检查要点、注意事项,以及防范和处置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方法。

  四、宣传工作方法与要求

  1、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安排宣传工作方案

  此次“燃情岁月”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紧密围绕主题,指定分管领导负责宣传工作;要根据本企业供气性质和用户分布状况,精心组织,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重点引导单位燃气用户落实各项安全用气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具体方案可参照“五个一”要求,即印发一期宣传材料,悬挂一幅宣传标语,进一个社区或单位开展宣传咨询,组织一次入户安检,举办一期安全培训。

  2、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活动

  (1)组织学习、培训。各燃气管理人员和各企业员工要组织学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燃气安全知识,各企业要加强对本企业服务、安检、维修人员的技能培训,并配合单位燃气用户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编印、发放安全供用气宣传材料。各企业要组织编印内容丰富、通俗的宣传材料,所有材料应向局燃气站报备。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在各燃气储配站、充装站和供应站门口,悬挂大幅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墙报,在单位燃气用户的用气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用气常识或操作指南、应急处理程序等宣传单。

  (3)深入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各企业应抽调精通业务、爱岗敬业的人员组建宣传队,深入各社区和单位燃气用户,联合当地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开展宣传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免费入户安检、安全用气常识咨询、分发安全宣传材料、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案例等。

  (4)多渠道营造安全供用气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燃气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协调和指导检查,并可联合公安、消防、安监、质监、执法、工商等部门,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用气安全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网、报纸、通讯、网络等传媒手段,加大用气安全宣传力度,报道活动动态,力求做到安全用气知识家喻户晓。

  3、加大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力度,保障用气安全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以此次“燃情岁月”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对本企业供用气设施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对瓶装液化气流通环节的跟踪落实,严禁对无证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对用户用气场所、钢瓶存放地点不具备安全条件等问题,要向用户发出隐患整改书面通知单,并予以劝阻、制止、督促纠正;拒不整改的,依照合约予以停气处理;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入户安检,对擅自安装或擅自拆、改、移室内管道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消除。

  4、加强交流,做好信息传递、反馈工和燃气经营企业要指定专人将本企业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加强宣传信息传递、反馈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方法。

  五、有关动员部署安全宣传及检查的具体时间

  1、12月13日组织召开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榕建液[20xx]61号文件精神,部署开展宣传活动工作,制定活动方案。

  2、20xx年12月20日局燃气站牵头组织福盛公司、利民公司、安然公司、立兴公司在城区凤蝶广场举办大型咨询宣传活动,剖析用气事故案例、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手册,形成“安全供用气”的浓厚氛围。

  3、福盛公司、利民公司、立兴公司分别在20xx年12月22日、23日、25日在松山镇、碧里乡、起步镇、西兰乡、飞竹镇开展宣传活动。

  4、在城区主要街道、燃气充装站和供应站门口悬挂安全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

  5、20xx年1月9日、10日各燃气经营企业组建宣传检查队,深入各社区、主要街道的饮食店、用气单位,进行燃气安全咨询和入户安全检查。

  6、20xx年12月27日、28日对燃气经营企业的充装站进行安全检查。

  7、安然公司、华润公司分别在20xx年1月13日、14日在各小区开展管道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六、总结评比

  20xx年1月25日组织召开宣传活动总结评比会议,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办法,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方案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67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xx]59号)的精神,推动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建设“安全生产年”、促进燃气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宣教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增强用户安全用气观念。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全体员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

  处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燃气行业宣传教育行动的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燃气宣传教育行动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法规宣传考核科,负责燃气宣传教育行动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余弟龙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一)抓好四项宣传一项检查。即法治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与入户安全检查。

  1、着力抓好法治宣传。要积极组织各燃气企业开展宣传活动,要结合“五五”普法,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

  2、抓好主题宣传。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为契机,结合各个活动主题,抓好宣传教育。今年“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生产活动月”的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期间要大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活动,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全社会坚持安全发展、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抓好成果宣传。通过举办成就展览、编撰图书、画册等形式,在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以来燃气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展示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及推进“机关效能年”的活动成果。

  4、抓好典型宣传。通过评优树先,大力表彰和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典型。重点宣传在抢险救灾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宣传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中好做法,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生产体制机制、队伍及安全标准化和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的好经验,通过典型带动,促进全面工作。

  5、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履行对用户安全检查和安全服务的责任,确保对用户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情况每12个月至少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

  (二)加强燃气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安全理念的总和,是安全意识的理论概括。要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以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园区、进农村、进家庭 “六进”活动等为载体,积极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加快我市燃气安全文化建设步伐。

  1、健全安全文化阵地。依托南昌市燃气管理网建立并丰富“安全文化”专页,提供安全信息及咨询服务的平台。

  2、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文艺汇演、“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职工安全知识竞赛等,突出宣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

  (三)抓好安全培训

  立足于提高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增强用户安全用气观念,提高安全宣传水平。要加强对生产环节的人员培训和重视对监管环节的人员培训。

  1、抓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培训。组织燃气执法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培训,使燃气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2、抓好企业全员培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录用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做到应知应会才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启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工作,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实现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开展燃气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燃气企业、社区管理(服务)组织、物业管理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大力推动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逐步将燃气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纳入社区工作中。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加用户使用燃气的安全知识。住宅的产权人有责任向租房人、临时居住人员告知燃气器具使用须知,正确使用燃气器具,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

  五、责任分工

  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要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主管局统一领导、各业务科室具体实施、各方面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各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实施宣传教育行动。其中:

  1、市场稽查科:负责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落实对用户入户安全宣传和检查的工作。

  2、工程管理科:负责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用户入户安全宣传和检查的工作。

  3、法规宣传科:负责组织各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深入社区开展燃气法律、法规和用气安全常识的宣传、普及以及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4、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南昌燃气管理网的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各燃气经营企业、自供单位和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负责履行对用户安全宣传和检查及安全服务的责任,确保对用户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情况每12个月至少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加强对宣传教育行动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要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人员、有行动、有督查、有成果。

  2、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每季度要向局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方案4

  为推动全市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顺利开展,结合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全面推进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为建设“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年”,促进燃气安全工作不断提升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增强燃气用户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参与、和谐稳定”的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格局,有效避免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三、实施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0日―4月15日)。召开动员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宣传工作职责,划分宣传工作任务,落实宣传工作责任,确保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4月16日―4月30日)。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开展集中宣传。一是在广场、公园、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同时异地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活动,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以及燃气知识购物袋等形式,广泛介绍有关燃气法律法规,安全用气规范、如何正确选择使用燃烧器具、自动报警器、连接胶管等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对使用燃气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设立专栏、专题、专线、专刊等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三是在各燃气企业营业厅、供应网点等场所设置宣传栏,开辟宣传角,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发放宣传册等相关材料。

  (三)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5月1日―11月30日)。巩固和深化日常宣传工作,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一是继续在重要节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拓展宣传范围,使更多市民了解和掌握燃气安全常识;二是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物业、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物业小区电子屏、宣传栏等设施宣传燃气安全知识,通过聘请小区监督员排查安全隐患,通过与相关单位建立沟通机制,使宣传工作要更广泛、更深入、更有效;三是逐步将媒体宣传变为日常化,通过设立的专栏、专刊、专题、专线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媒体宣传活动,将媒体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进一步落实。四是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大讲座活动,各燃气企业要每月安排组织一次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工作人员,深入社区、街道、居民用户家中,或是邀请居民到属地分公司,为居民用户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燃气器具、自动报警器、接连软管等知识,同时对用户在使用燃气时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讲解安全使用燃气常识;五是要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手段。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信息手段向燃气用户发送燃气安全知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燃气知识有奖问答、邀请居民参观燃气生产厂区等活动,丰富市民燃气知识,调动社会力量。

  (四)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总结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经验,将宣传工作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做到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做到有方案、有行动、有督查、有成果。结合辖区管理实际,成立“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保障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责任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以“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月”活动为主线,以“媒体宣传、集中宣传、小区宣传”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宣传工作。要建立宣传工作制度,丰富宣传形式,树立宣传典型,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注重沟通,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本着“属地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做好辖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并建立良好信息沟通机制,共同推进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方案5

  为认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部署要求,深刻汲取有关燃气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我市燃气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切实提升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安排

  (一)聚焦宣传可读性,制作一批燃气安全科普宣传产品。

  围绕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要求,拍摄制作不少于4部短视频产品。(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淮安日报社、市广电台)

  (二)突出宣传系统性,推动开展全社会燃气安全科普宣传。

  1.新闻宣传

  各级各类媒体平台(报纸、电视、广播、网站、“两微一端”、抖音等)要发挥融媒体优势,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科普知识,充分做好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燃气安全排查等工作的宣传报道。淮安日报、淮海晚报要依托纸媒传统优势,发挥好燃气安全科普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市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利用各频道各频率重点栏目的'影响力,在收视率高的黄金时段,利用标语、字幕、公益广告、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宣传。(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2.社会宣传

  (1)督促各类企业(特别是燃气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餐饮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在醒目位置,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刊播燃气安全科普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等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2)督促全市专业化管理物业小区和施工工地分别在醒目位置、工地围栏设置不少于1幅科普宣传标语,并利用橱窗公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3)全市出租车、公交车、有轨电车利用电子显示屏、车身广告进行燃气安全科普宣传;在公交站台设置燃气安全科普宣传标语;指导客运站通过站内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宣传燃气安全科普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4)指导公园、广场、景区等场所结合实际情况,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设施宣传燃气安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5)在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刊播燃气安全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6)在各个警务平台、办事窗口的电子显示屏上播放燃气安全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7)督促全市各类医院和卫生机构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燃气安全科普宣传内容,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燃气安全科普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8)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在本单位本系统的电子显示屏、宣传阵地中设置燃气安全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9)督促天然气、液化气企业对使用者进行入户安全宣传。针对非居民燃气用户制作“一图读懂”海报,在开户和送气等过程中,完整全面的告知使用注意事项并签署承诺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10)全市各通讯运营商每周针对市域内用户发送燃气安全科普宣传短信不少于一次。(责任单位:市通管办、中国电信淮安分公司、中国移动淮安分公司、中国联通淮安分公司)

  3.教育宣传

  督促学校、幼儿园利用各类学校与家长沟通交流平台,开展燃气安全科普宣传;督促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做好燃气安全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燃气安全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层层抓好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充分发挥现有宣传阵地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标语、宣传图片,统筹和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安委办、市委宣传部将对各地各部门燃气安全科普宣传情况开展不定期督促检查。

  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方案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全南县燃气安全防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全县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赣州市城镇燃气安全宣传“六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安办〔20xx〕29号)要求,结合我县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和我县燃气安全防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公共场所、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的“六进”活动,通过立体式、全覆盖、无死角的宣传,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增强燃气用户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宣传方式

  (一)加强媒体宣传

  要发挥融媒体优势,通过电视、电台、网站、“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和我县燃气安全防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全南县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利用各重点栏目的影响力,在收视率高的黄金时间段,利用标语、字幕、公益广告、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宣传。全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全南微新闻,以及各乡(镇)、各部门开通的微博、微信公众号,要在醒目位置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果。各乡(镇)、城市社区、各部门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横幅、宣传栏等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负责落实〕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各乡(镇)、城市社区、燃气企业要在广场、公园、商业区、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活动,悬挂横幅、设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燃气法律法规和燃气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负责落实〕

  (三)广泛开展“六进”社会宣传

  1.进公共场所:

  一是督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在醒目位里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燃气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二是督促燃气企业和相关场所的管理单位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对餐饮等公共场所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上门入户安全检查和燃气安全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等〕

  三是在公园、广场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在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城管巡逻车喇叭,在电影院影片播放前时段刊播燃气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文广新旅局〕

  四是医院和卫生机构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燃气安全宣传内容,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燃气安全宣传知识。〔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乡(镇)〕

  五是在公交车、出租车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县市政集团〕

  2.进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各村(居)要广泛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在县城各小区、乡(镇)的集中安置小区和各村(居)的主要出入口要有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栏和宣传标语,利用楼宇广告、业主微信群及村组群(每月至少一次)等宣传燃气安全知识,组织燃气企业到城市社区现场宣传燃气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县住保中心、县住建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

  3.进家庭:燃气经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各网格单位、各乡(镇)要加强对燃气居民用户的安全宣传和提醒,做到“四个一”:即每年最少发放一次安全用气宣传资料,每月用短信或微信向用户推送一次安全用气提醒信息,“百日攻坚”期间最少开展一次入户安检与宣传,日常每年最少开展一次入户全面安检。天然气经营企业要持续开展天然气用户入户安检,物业服务企业、各网格单位、各乡(镇)要按照《液化气居民用户入户检查表》(附件2),对属地内液化气居民用户进行排查,并对隐患问题进行告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住保中心、县“三城联创”办、各乡(镇)〕

  4.进校园:学校要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教育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燃气安全知识,组织学生开展手抄报、绘画、征文、答题等形式的燃气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主题班会、燃气泄漏应急演练等活动。〔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消防大队〕

  5.进机关: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主要出入口、电子显示屏等显著位置宣传燃气安全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燃气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不定期观看燃气安全知识专题宣传片。〔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

  6.进企业:督促大中小型企业在醒目位置,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刊播燃气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知识;督促施工工地分别在醒目位置、工地围栏设置燃气安全宣传标语,开展好企业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和施工区域燃气管道保护有关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住建局、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上旬)。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做好全县燃气宣传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积极协调有关媒体,精心策划,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燃气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避险等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8月中旬-10月底)。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三)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11月)。巩固和深化日常宣传工作,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各项活动,做到有行动、有督查、有成果,确保“六进”宣传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沟通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本着“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原则,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并建立良好信息沟通机制,共同推进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安排工作人员进入全南县燃气管理工作群(附件3),及时将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动态、宣传图片发至工作群。

  (四)抓好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定期调度,督促检查燃气安全宣传开展情况,将宣传图片发至“全南县燃气管理工作群”。请各乡(镇)、各部门于每月28日前将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情况(参考附件4格式)报县安委办和县住建局。

  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方案7

  为切实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理念,扎实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 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绥阳县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源头管理、责任落实,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目标

  通过多形式、多措施、多渠道深入推进燃气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解决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五进”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五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环卫股,由李定鑫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镇燃气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日常事务工作。

  四、活动内容和任务

  (一)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以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为抓手,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一是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覆盖。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职工安全意识。三是督促企业完善“双控”体系建设、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消防宣传日”等主题活动,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素质。四是强化以“安全文化引领安全发展”理念,督促企业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结合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工作,通过企业安全文化辐射全社会安全发展。五是督促企业设置岗位安全描述、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督促企业通过内刊、橱窗、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展示、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城镇燃气企业每季度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六是督促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督促企业按规定提取、管理、使用安全生产经费。

  (二)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积极配合与中、小学和幼儿园,利用课堂教学、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将安全教育覆盖到每所学校、每位学生,不断提高学生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三)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以社区居民为重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延伸到各类社区,通过强化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广大社区居民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社区的安全运行水平。一是利用展板、宣传手册资料在社区、住宅小区全面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让广大用户了解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做到全覆盖。二是管道燃气企业要根据燃气管道走向,认真安装好燃气管道标志标识,确保准确醒目。三是在社区定期开展燃气安全应急演练。

  (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配合各地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建设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六级六覆盖的指导意见”为抓手,通过强化农村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

  (五)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积极创建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创建为抓手,通过强化家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一是以居家出行、用电用气、防火防盗等为重点,配合编印《家庭安全知识手册》,发放至家庭。二是与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相结合,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我给爸爸妈妈讲安全”“安全家书”“我把安全带回家”等活动;定期开展家庭燃气、用电和防火等安全知识宣讲。三是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分局、各股室、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五进”活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各企业要把“五进”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我局将定期开展督查。

  (三)加强信息报送。11月28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活动成效图片。

  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方案8

  为落实《呼和浩特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提升排查整治工作效果,进一步夯实全社会安全用气基础,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深入宣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燃气管理、使用知识、燃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燃气事故应急处理等各类安全用气知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提高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意识,规范燃气经营、使用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摸底排查和整治攻坚行动中,要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切实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增强燃气企业、用户安全供气、用气观念。

  三、组织领导

  新华西路办事处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全辖区燃气宣传教育活动的日常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全辖区燃气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工作;各社区各部门负责组织属地燃气企业开展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材料。

  各社区悬挂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墙报,在燃气公共用户的用气场所醒目位置和居民小区宣传栏,张贴安全用气常识或操作指南、应急处理程序等宣传单,提高广大群众对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知晓度,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

  (二)开展燃气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各社区组织各燃气企业部门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园区、进家庭”宣传咨询活动,发放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手册等宣传材料。

  (三)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通过播放安全用气常识宣传视频、转发安全用气宣传视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创新工作内容、工作方式,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做到宣传教育活动有方案、有项目、有人员、有行动、有督查、有成果。

  (二)注重沟通、密切配合。

  本着“属地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做好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推进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方案9

  为进一步增强用户用气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能力,防范重大安全用气事故的发生,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全面推进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为建设“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年”,促进燃气安全工作不断提升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避免再次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增强燃气用户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参与、和谐稳定”的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格局,有效避免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三、实施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xx年2月16日―2月18日),召开动员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村(社)宣传工作职责,划分宣传工作任务,落实宣传工作责任,确保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二)集中宣传阶段

  (20xx年2月18日―2月28日),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在市场、社区、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同时异地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活动,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介绍有关燃气法律法规,安全用气规范、如何正确选择使用燃烧器具、自动报警器、连接胶管等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使用燃气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

  (三)巩固深化阶段

  (20xx年3月1日―11月30日),巩固和深化日常宣传工作,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一是继续在重要节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拓展宣传范围,使更多市民了解和掌握燃气安全常识;二是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校园、进村(居)活动。通过村社电子屏、宣传栏等设施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并培训半专业队伍排查安全隐患,通过与相关单位建立沟通机制,使宣传工作要更广泛、更深入、更有效;三是逐步将媒体宣传变为日常化,通过设立的专栏、专刊、专题、专线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媒体宣传活动,将媒体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进一步落实。四是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大讲座活动,各村(居)每半年安排组织一次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工作人员,开展群众坝坝会,为用户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燃气器具、自动报警器、接连软管等知识,同时对用户在使用燃气时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讲解安全使用燃气常识;五是要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手段。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信息手段向燃气用户发送燃气安全知识。

  (四)总结推广阶段

  (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总结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经验,将宣传工作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做到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方案10

  为吸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根据《滨州市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现制定我县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重点

  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从生产经营单位、燃气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三个层面,分类施策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广泛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提升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任务

  1、开设专题专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开设燃气安全专栏专题,充分宣传报道燃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重要内容。

  2、加强公益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网络以及楼宇电视、电梯广告等各类媒体和阵地,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微视频、动漫,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燃气安全相关规定,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加强警示教育。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各行业各领域涉及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通过召开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制作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职工增强安全意识。

  4、加强舆论监督。在媒体公布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监管执法力量,严格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治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做好全县燃气宣传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积极协调有关媒体,精心策划,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燃气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避险等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抓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应急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各级主流媒体,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住房建设部门要对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广泛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树牢安全发展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围绕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天然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燃气居民用户安全等重点,采取微视频、动漫、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搞好安全常识宣传,增强用户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交通运输部门要以高速公路收费站、货运场站等车辆密集区为宣传重点,以梳理的“货运行业常见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加大对运输从业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商务部门要强化全县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用气小常识、小提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线上培训;对易发生燃气事故的餐饮行业等重点场所,要采取登门走访、网格化管理等形式,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切实提升餐饮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未登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翻新“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曝光警示。消防机构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载体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播发典型火灾和燃气爆炸事故等警示视频,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要推动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发动社区居民、消防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进门入户、面对面开展宣传提示,发放用气用火安全常识宣传资料,提升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3.增强宣传实效。要紧扣燃气安全主题,把握节奏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推动形成宣传声势。要切实增强宣传报道的针对性、时效性、专业性,结合社会舆论关注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解疑释惑。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标语、挂图、H5、微视频、动漫、小程序等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传播方式和新媒体产品,不断扩大传播效果,在全社会形成关注燃气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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