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酒驾讲话稿
酒是迷魂汤,醉驾必遭殃。 酒肉穿肠过,开车易闯祸。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教育酒驾讲话稿(精选21篇),欢迎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育酒驾讲话稿1
全镇人民群众:
近年来,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损失,给很多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践行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建平安美丽和谐寨英,寨英镇人民政府在此倡议:
争当“拒绝酒驾醉驾”的学习者
全镇人民群众要加强纪法学习,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党纪国法,多思多想、学深悟透,进一步明确法纪“红线”和纪律“底线”,不断增强纪法意识、筑牢纪律防线。
争当“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者
全镇人民群众要身体力行,带头践行禁止酒驾醉驾法律法规,主动向身边同事、同学及亲朋好友积极宣传饮酒后会造成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力变差等常识,提醒驾驶人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宣传酒驾危害及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惨痛后果,提醒驾驶人牢固树立敬畏生命的做人底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做到文明驾车、规范行车。
争当“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
全镇人民群众要清醒认识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自我约束,提高自控能力。当你要举起酒杯的时候,请先放下手中的车钥匙,无论饮酒多少,都要选择出租车、代驾等其他交通工具,绝不喝酒开车。合理安排日常出行时间,避免“隔夜酒”导致酒驾,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
争当“拒绝酒驾醉驾”的劝导者
全镇人民群众要从珍爱生命、爱护亲朋的角度出发,时刻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的,要及时劝导、提醒、阻止。作为宴请聚会的组织者,要树立“真正好朋友、开车不劝酒”的理念,主动规劝用餐的驾驶人不饮酒,帮助饮酒的驾驶人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离开,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开车滴酒不沾,出行一路平安。生命是宝贵的,家庭是幸福的,生活是美好的,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家人和他人的幸福,让我们行动起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纪法观念,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教育酒驾讲话稿2
广大市民朋友;
一杯酒,在餐桌上是感情的催化剂;然而在公路上,它却是夺走生命的魔爪。一个个鲜血凝成的教训,一曲曲残缺的生命悲歌。生命的珍贵在于永不重来,而血淋林的事故时时刻刻在警示我们:绝不能酒后驾车!
甘肃省公安厅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至4月10日在全省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百日行动,全力预防减少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防范因酒驾醉驾导致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家人和他人的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真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在此,阿克塞公安交警倡议:
一、参加各类活动及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高自制力、杜绝酒后驾车。
二、参加各类活动及聚会时,做到对开车来的亲朋好友不劝酒,不敬酒,并提醒对方开车不喝酒。
三、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进行劝阻,不搭乘该车辆。
四、提倡文明驾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违章,不往车外乱扔废弃物等。
为了每个家庭的和睦幸福,衷心地希望您时刻谨记,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了您的亲人,为了您的朋友,为了您自己,从我做起,远离酒祸,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学会自律,提高车德,远离酒驾,珍爱生命!让我们的生命中不再出现难以追悔的伤害,让我们的社会唱响文明的乐章,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
教育酒驾讲话稿3
尊敬的司机朋友们: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在当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汽车也逐渐进入大众家庭,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私家车,虽然汽车的到来给不少人带来便利的,但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危害也不容小觑,例如其中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也给广大人民大众带来不少的伤害。酒驾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众所周知。酒精会使驾驶人的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减弱。醉酒更容易造成驾驶人情绪、行为失控,醉酒后超速、闯红灯造成的恶性事故屡见不鲜。
我国对酒驾的行为也采取不少的`处罚措施,为何酒驾现象依旧频繁发生?一是驾驶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守法意识不强,对酒驾的危害认识不够。不少驾驶者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酒量好,只要脑子清醒,应付驾车绝对没问题,有些司机认为自己酒驾从未查过,另外,自认为可以通过“关系”进行疏通,且也有自己应对交警查处的办法,有恃无恐,这更加剧了侥幸心理,亦使酒驾成为了常态。二是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处罚力度相对较轻,缺乏对酒后驾驶的整治长效机制。由于警力不足,交警部门虽然日日查,夜夜检,查处酒驾的的依然几率低,交警部门只能在重要路段,重要时期开展巡查,无法做到全天候,全区域覆盖,交警的查处方式不够灵活,以致于有些驾驶者钻了空档。另外,我国对酒驾的处罚在实际操作中重经济处罚,轻“酒驾入刑”。三是受我国酒文化的影响,饭桌上无酒不欢,无论红白喜事,各种聚会都离不开酒,不喝酒就意味着感情不深,不喝酒就办不成事,饮酒已成为现代社会社交场合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这也是致使酒驾数量增多的原因之一。
禁止酒后驾车仅靠公安机关对酒驾进行处罚来约束是远远不够,更需要的是驾驶者的自觉。驾驶者要自觉提高自我约束力,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醉酒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不止给当事人造成了直接伤害,更是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不少的伤害。要从根本杜绝酒后驾车这一严重的违法行为。
杜绝酒驾要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切实实行整治酒驾的长效机制。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据《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对已构成交通肇事的司机更要依法从重处罚,杜绝说情,以儆效尤,以此增加驾驶者的遵法守法自觉性。同时还要通过提高道路巡查密度、开展交通专项整治等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防控力度,以此切实维护公众的交通安全。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思想认识。开展对酒驾引起的危害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警部门在做好部门宣传报道工作之际,邀请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记者随警作战,对公安交警的执法、办案等环节进行跟踪拍摄,并在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专题刊播,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车、安全行车。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酒精的危害是无限,不要让有限的生命消逝在无限的伤害之中,所以请大家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的重视。
教育酒驾讲话稿4
全县广大司机朋友:
公安部门表示,自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截至10月31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车辆148651辆,比去年同期下降47.9%。其中,酒后驾驶机动车26617起,同比下降42.7%。在中国,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死亡467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75人,降幅27.3%。其中,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410人,比去年同期减少94人,减少18.7%。法律的惩罚、教育和威慑作用进一步显现。然而,酒驾和酒驾仍然在我们身边发生、
饭桌上一杯酒是感情的催化剂;然而,在高速公路上,是爪子夺走了生命。生命的珍贵在于再也不回来,血腥的事故时刻警告我们:酒后千万不要开车!在此,古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发出倡议: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1、参加任何一方时,司机严格控制自己,不劝酒不敬酒,提醒对方不要喝酒;
第二,尽量不参加酒精聚会,监督在聚会上喝酒的朋友酒后是否开车,发现立即制止;
3、作为宴会的组织者,不要强迫机动车驾驶员饮酒,为其提供不含酒精的饮料;
4、发现酒后驾驶行为后,应当劝阻驾驶员,不要乘坐车辆,帮助饮酒和醉酒的朋友醒酒或选择安全交通工具离开;
5、应提倡文明驾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违章。
生命是宝贵的`,家庭是幸福的,生活是美好的,所有这一切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无价的!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学会自律,提高车德,远离酒驾,珍爱生命!
教育酒驾讲话稿5
广大司机朋友们: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教育酒驾讲话稿6
广大妇女姐妹及家庭:
文明行车事关道路安全和家庭幸福,酒后驾车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我们的平安与文明,广大妇女姐妹要从我做起,文明行车,拒绝酒驾。在此,玉门市妇联发出如下倡议:
1.争当文明交通的执行者。
广大妇女姐妹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清醒认识酒驾醉驾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参加亲朋聚会、婚庆典礼等活动时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如若饮酒请提前做好委托代驾等安全出行准备,切实争做文明交通的执行者。
2.争当文明交通的宣传者。
各级妇联组织干部要身体力行,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带头践行禁止酒驾醉驾,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酒驾醉驾危害及惨痛后果,一旦发现身边亲朋好友有酒后驾车的行为,应马上劝阻,对不听劝阻者要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检举。
3.争当文明交通的引导者。
广大妇女姐妹要从爱护亲人、朋友和家庭的角度出发,时刻提醒亲朋好友驾车前不要饮酒;坚决不强迫驾车的友人喝酒,要主动规劝用餐的驾车友人不饮酒、不酒后驾驶车辆;作为宴请聚会的组织者,要树立“真正好朋友,开车不劝酒”的理念,不要对驾车的人进行劝酒。
4.争当文明交通的参与者。
餐饮和娱乐行业从业者,请主动放置“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警示标识,并提醒和劝阻有酒驾苗头的顾客,并有偿或者无偿为酒后顾客提供代驾服务。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出行平安、财产安全,为了您和家人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希望每个市民朋友时刻谨记,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成为每个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出行风范。
教育酒驾讲话稿7
全市机关干部、广大司机朋友们:
文明行车事关道路安全和家庭幸福,酒后驾车严重危及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我们城市的平安与文明,广大机关干部要从我做起,做出表率,文明行车,拒绝酒驾。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参加活动和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高自控能力,杜绝酒后驾车。
二、作为驾驶人的家人及朋友,请及时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如发现要立即劝阻。
三、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驾驶人进行劝阻,不搭乘该车辆,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四、提倡文明驾车,遵守交通法规,礼让行人,不闯灯,不超速、不乱停、不随意变更车道。
教育酒驾讲话稿8
全区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恭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春节是家人团聚、走亲访友的传统节日,以酒助兴,把酒言欢是传统风俗。但在您喝酒后,务必不能驾驶机动车。自醉酒驾驶被确定为犯罪以来,我院共受理500多件醉酒驾驶犯罪案件,不仅被告人本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对其子女上学、就业均有一定的影响。酒后驾驶危害公共安全,残害生命健康,中断事业前程,让人扼腕叹惜、痛彻心扉、后悔莫及。遵守交通法规既是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的法律责任,更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社会责任。在此,我们倡议: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严格自我约束,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主动宣传法律,及时提醒亲朋好友远离酒驾。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使我们的出行更安全,我们的生活更美好,我们的姜堰更美丽!
教育酒驾讲话稿9
广大市民朋友:
一、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高自制力,杜绝酒后驾车。
二、参加聚会时,做到对开车的朋友不劝酒,不敬酒。
三、监督聚会中饮酒的朋友酒后是否驾车,如发现立即制止。
四、在发现有人酒后驾车时,请予以制止或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五、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司机进行劝阻,不搭乘该车辆。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
七、我们承诺以自身媒体平台呼吁和引导广大民众酒后不驾车。
我们号召您以实际行动来支持此项公益活动,签上您的名字,留下您爱的承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做一个公益车主,请先从承诺酒后不驾车开始!
教育酒驾讲话稿10
全县广大驾驶员朋友:
你们好!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为了他人的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汉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广大司机朋友倡议: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一、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二、如果您是驾驶员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如果您是驾驶员朋友的家人,请随时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
三、 酒驾和醉驾处罚
1、酒后驾驶(机动车):初次酒后驾车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考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禁考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xx年内禁考驾驶证,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酒驾和醉驾区分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教育酒驾讲话稿11
广大交通参与者:
近年来,我公司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仍然多发,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损失,给很多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践行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防止广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此,xxx农场有限公司纪委向全公司机动车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
1、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者。
在带头践行禁止酒驾醉驾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利用各种机会场合,通过多种方式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宣传酒驾醉驾属于故意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宣传饮酒后会造成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力变差、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对车辆的操控力降低等常识,提醒驾驶人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宣传交通事故造成的惨痛后果,提醒驾驶人牢固树立敬畏生命的做人底线,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
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2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驾驶;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清醒认识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参加亲朋聚会、婚庆典礼等活动,自觉做到不喝酒、不敬酒、不劝酒,提醒同行人员少喝酒、不醉酒。
3、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劝导者。
如果你是机动车驾驶人的家人,请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如果你是机动车驾驶人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逼酒,发现酒后驾车要及时劝导、提醒、阻止;如果你是宴请聚会组织者,请不要强迫机动车驾驶人喝酒,给他们提供非酒精饮料,主动规劝用餐的驾驶人不饮酒、不酒后驾驶车辆。
4、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垂范者。
酒在餐桌上是感情的催化剂,在道路上却是夺命的“侩子手”。当你要举起酒杯的时候,请先放下手中的车钥匙,别忘了家人时时刻刻盼着你平安归来。无论饮酒多少都要选择出租车、代驾或其他安全的交通方式回家,做新时代良好行为的垂范者。节日期间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保持充足睡眠,避免“隔夜酒”导致酒驾,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教育酒驾讲话稿12
全市广大共产党员: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文明驾驶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现向全市共产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争做“拒绝酒驾”的宣传者。带头遵守道路交通法律规定,利用各种机会、各种场所,带头大力宣传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和不良后果,提醒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二是争做“拒绝酒驾”的践行者。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工作场合不喝酒,在非工作场合少喝酒、不劝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带头做到“拒绝酒驾”。
三是争做“拒绝酒驾”的劝导者。积极劝导驾驶人员不饮酒、不酒后驾车,发现有酒驾、醉驾苗头的行为及时进行善意提醒,发现酒后驾车要及时劝导、阻止,对劝阻后仍酒驾、醉驾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安全驾驶的良好氛围。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远离酒驾,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中国努力奋斗!
教育酒驾讲话稿13
全县广大驾驶员朋友:
你们好!
一杯酒,在餐桌上是感情的催化剂;然而在公路上,却是夺走生命的魔爪。生命的珍贵在于永不重来,而血淋淋的事故时时刻刻都在警示我们:决不能酒后驾车!在此,古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发出倡议: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一、驾驶人在参加任何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不劝酒、不敬酒,要提醒对方不喝酒;
二、尽可能不参加含酒精的聚会,并监督聚会中饮酒的朋友酒后是否驾车,如发现立即制止;
三、作为宴请聚会组织者,不要强迫机动车驾驶人喝酒,给他们提供非酒精饮料;
四、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驾驶人进行劝阻,不搭乘该车辆,帮助饮酒、醉酒的朋友醒酒或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离开;
五、应提倡文明驾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违章。
生命是宝贵的,家庭是幸福的,生活是美好的,所有这一切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无价的!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学会自律,提高车德,远离酒驾,珍爱生命!
教育酒驾讲话稿14
全体居民:
为大力营造“安全驾驶”的社会氛围,做好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专班发出“珍爱生命,拒绝酒驾,文明驾驶”的倡议书,现倡议: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2011年醉驾入刑至今,全社会拒绝酒驾蔚然成风,但仍发生酒驾醉驾事件,带来极为严重的社会负面效果。近期,酒驾醉驾事件又接二连三发生,后果惨痛,教训深刻。酒后驾车,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醉酒驾驶更是触犯刑法,不仅自身要面临牢狱之灾及高额罚金,还会对家人的入伍、升学、就业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为了自身、家人和他人的幸福,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带头树立文明新风,遵守以下承诺:
一、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二、不向开车的朋友劝酒,劝诫喝酒的朋友不要开车。
三、积极向同事、朋友和亲人宣传酒驾的危害,主动提醒、劝阻他们远离酒后驾驶。
四、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的应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122。
五、文明驾驶,不打尖插队、不冲红灯、文明礼让,作模范司机,倡导文明驾驶新风。
教育酒驾讲话稿15
各位司机朋友们:
生命不可逆转,绝不能将自己一时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近年来,酒后驾车导致事故越来越多,酒精正在成为越来越凶残的"马路杀手",其中部分交通事故就因酒后驾车而起。
全体私家车主及广大驾驶人朋友:
一、参加任何活动及和亲朋好友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高自制力,杜绝酒后驾车。
二、参加任何活动及和亲朋好友聚会时,做到对开车参加活动的亲朋好友不劝酒、不敬酒,对于开车来的朋友,要提醒对方不喝酒。
三、组织聚会活动的主持人要认真负责,尽可能组织不含酒精的聚会,并监督聚会中饮酒的朋友酒后是否驾车,如发现立即制止。
四、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司机进行劝阻,同时劝阻其他人不搭乘该车辆。
五、文明驾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也为了别人和别人幸福的家庭,请握好您手中的方向盘,珍爱生命、文明行车。从我做起,文明驾车,拒绝酒后驾车。
以上倡议最重要的还得落实到行动上,让我们为构建文明交通共同努力!
教育酒驾讲话稿16
全县广大司机朋友:
喝酒开车对别人有害。为了自己的安全、家人的幸福和他人的幸福,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汉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司机朋友提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一、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酒后驾驶,不酒后驾驶。
二、如果你是司机的朋友,请提醒他们开车前不要喝酒,更不要劝他们喝酒。如果你是司机朋友的家属,请随时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及时劝阻。
三、酒驾和醉驾处罚
1.酒后驾驶(机动车):首次酒后驾驶驾驶证暂扣6个月,对1000元处以不低于20_元的罚款。此前,他因酒驾被处罚。饮酒后再次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止驾驶证考试。
2.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禁止驾驶证考试。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年内禁止驾驶证考试,终身禁止驾驶营运车辆。
3.饮酒、醉酒驾驶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照,以后再也不要领驾照了。
4.酒驾与醉驾的区分标准: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 mg /100 ml,饮酒驾驶小于80mg/100ml;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则视为醉酒驾驶。
教育酒驾讲话稿17
广大市民、机动车驾驶人朋友们:
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严重危害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极易造成个人、家庭和社会的悲剧,社会危害性极大。一杯酒,在餐桌上是感情的催化剂,然而在道路上,它却是威胁生命安全的魔爪。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和幸福,为了道路的平安与畅通,倡议所有交通参与者拒绝酒驾、醉驾,从你我做起,倡导安全文明驾驶。
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守法的驾驶人。手握方向盘,就有一份义务。要守住法律底线,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侥幸心理,守法文明出行。
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真诚的劝导员。亲友团圆相聚,就有一份责任。要守望相助理性饮酒,为家人、为同事、为朋友,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坚决劝止酒驾醉驾,不要因漠视造成终身遗憾,不要因纵容付出惨痛代价。
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积极的建设者。良法厉行,久久为功。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既是受益人,也是建设者。尊法守法,酒后禁驾,每一家机构、每一个团体,都是建设零酒驾社会的一份子,都可以贡献一份公益的力量。
抵制酒驾,珍爱生命。为了守护生命安全、社会和谐安宁,让我们身体力行,共同行动,以“小我”带动“大家”,以“个人”带动“人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筑牢生命防线,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教育酒驾讲话稿18
广大交通参与者: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近年来,因酒驾醉驾引发的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很多幸福家庭酿成悲剧,也给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一定危害。近期,市下发《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五个一律”规定》,县纪委监委协同县委组织部制订《关于对全县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行为从严处理的暂行办法(试行)》,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饮酒驾车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为了您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家庭幸福,现号召全县广大公职人员要从我做起,文明行车,拒绝酒驾,倡议如下:
一、争做“拒绝酒驾”的宣传者。
广大公职人员要利用各种方式宣传酒驾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宣传饮酒后会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力变差、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对车辆的操控力降低等常识,提醒司机朋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宣传交通事故造成的惨痛后果,提醒司机朋友牢固树立敬畏生命的做人底线,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二、争做“拒绝酒驾”的践行者。
广大公职人员要认真学习“五个一律”规定及相关处理办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自我约束,在执行公务和工作日期间一律不饮酒,以身作则,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提高自控能力,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带头做“拒绝酒驾”的践行者。
三、争做“拒绝酒驾”的劝导者。
广大公职人员要自觉做到工作场合不饮酒,在非工作场合少喝酒、不劝酒,积极劝导司机朋友不饮酒、不酒后驾车,坚决不搭乘司机酒后驾驶以及存在其他危险驾驶行为的车辆,对执意要酒后驾车的亲友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共同抵制酒后驾驶以及其他危险驾驶行为,营造遵纪守法、安全驾驶的良好氛围。
教育酒驾讲话稿19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杜绝酒驾醉驾给社会交通安全带来的危害,保障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健康幸福,维护好油田、采油厂和干部职工队伍的良好形象,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现向采油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先锋员”。酒后驾驶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醉酒驾驶更将受到刑事追究。广大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多思酒驾之害,严格自我约束,在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做到文明驾车、规范行车。
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劝导员”。时刻注意要郑重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参加亲朋聚会、婚庆典礼等活动时,严格自我约束,提高自控能力,杜绝酒后驾车;要极力劝止同餐人员酒后驾车,坚决不搭乘司机酒后驾驶以及存在其他危险驾驶行为的车辆,勇于向公安机关举报酒驾醉驾行为。
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倡导员”。酒后不开车,酒驾无侥幸。我们要牢固树立“生命无价、严禁酒驾”的意识,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积极宣传酒驾醉驾危害,主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远离酒驾醉驾,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共同营造文明安全出行的社会环境。
教育酒驾讲话稿20
广大市民和驾驶员朋友们:
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日趋繁华,越来越多的车辆汇入到滚滚车流中。鉴于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巨大人身财产损失,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 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杯酒,在餐桌上是感情的催化剂;然而在公路上,它却是夺走生命的魔爪。
一个个鲜血凝成的教训,一曲曲残缺的生命悲歌。生命的珍贵在于永不重来,而血淋淋的事故时时刻刻都在警示我们:决不能酒后驾车!
在此,金坛市金沙高级中学义工服务队向车友们发出倡议: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二、如果您是驾驶员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逼酒。
三、如果您是驾驶员朋友的家人,请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
四、餐饮行业应主动放置禁酒提示牌,发现驾驶员酒后驾车,请及时提醒,如不听劝阻,请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驾 驶员朋友们,生命是宝贵的,家庭是幸福的,生活是美好的,所有这一切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无价的!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学会自律,提高车德,远离酒驾,珍爱 生命!让我们的生命中不再出现难以追悔的伤害,让我们的社会唱响文明的乐章,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
教育酒驾讲话稿21
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
闲暇小酌能逸情,醉酒驾车要追刑。西乡交警真诚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危害极大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原因在于酒后驾车残害生命、破坏家庭、危害社会,造成一条条鲜活生命、一个个美好家庭刹那间殒灭、破碎,令人痛彻心扉。同时,酒后驾车肇事属于可以预知恶果的违法行为,令人难以容忍。严厉查处酒后驾车行为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共同呼声。
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防范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交管局决定于4月30日至5月31日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我们将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涉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以及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县乡道路、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以周末、节假日和午后、夜间,农村红白喜事、赶集赶会、重大民俗活动等为重点时段,以城市小型客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为重点车辆,结合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在此倡议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
一、牢记酒后驾驶的严重后果,严以自律,坚决做到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
二、希望亲属、朋友从爱护亲人、朋友和家庭的角度出发,及时对自己身边的驾驶人给予提醒、劝诫,从源头上铲除引发酒后驾驶行为的社会土壤。
三、让“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树立“文明交通、守法光荣、酒驾违法、醉驾犯罪”的荣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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