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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时间:2022-02-25 10:42:0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我要投稿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精选12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责任书的场合越来越多,责任书是写明责任,明确应该承担的任务的文书。那么相关的责任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精选12篇),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1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协议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是期

  三、甲方的权利和安全职责

  1、甲方须认真贯彻国家和电力部门及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

  2、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承包的工程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检查指导。

  3、甲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乙方开工报告、施工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施工人员在进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4、当乙方出现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决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6、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

  四、乙方的权利和安全职责

  1、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成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及其资质相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乙方必须遵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关作好记录,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3、乙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4、乙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5、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备案。

  7、乙方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开工前必须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措施,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开工。

  8、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施工现场内严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及酒后作业。

  9、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有危险作业部经挂有安全禁告标牌,必须搭设防护栅栏等可靠有效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10、乙方必须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须经过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11、乙方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12、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器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臵。

  13、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乙方应经常联系甲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在事故发生。

  14、从乙方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其它

  甲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承包方:

  代表:代表:

  日期: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2

  为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在发生事故后有章可循,现与各在职职工及各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以资遵守。

  一、签订《责任状》的相关方

  甲方:煤矿法人:乙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

  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安全生产中涌现的优秀车间或优秀个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者,公司予以特别嘉奖。

  9、对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到50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进行劝退。

  10、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或违章行为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小的事故的,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警告、处分、开除并处罚款。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负责矿井的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国家有关煤炭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指示、规定,研究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3、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方面的学习工作,使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用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指导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4、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抓好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形成层次化管理,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促进安全生产。

  5、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听取各专业及部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情况汇报;检查上次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安全重大事项、安全机构设置和副科级以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考核、奖惩、任免。

  6、推进技术创新,全面负责组织或布署矿井生产设计及生产系统的优化工作,改善生产环境,促进安全生产。

  7、全面负责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每月组织一次由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总工程师、技术矿长、机电矿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及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8、负责主持研究公司年度灾害预防计划,保证安全技措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装备水平,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9、全面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按照上级要求,抓好新工人、转岗工人、区队长、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10、全面负责矿井各类事故的抢救工作,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确定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1、积极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查找存在问题,落实部门责任,消除各种隐患。

  12、全面抓好采煤、掘进生产工作,达到矿每月生产指标。

  13、定期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

  三、其他

  1、已签订《责任状》并能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2、已签订《责任状》但未按上述规定权利或义务执行工作的将给予严肃的处罚批评,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利追究其责任。

  3、本《责任状》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公司委托现场负责人与在职员工签约并督促执行。

  法人(签字):

  矿长(签字):

  单位(盖章):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3

  为了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煤矿基础设施和管理水平,防止煤矿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结合我镇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签订《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人:

  二、承担的责任

  1、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

  3、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足额配齐特种作业人员。

  4、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强化隐患整治。

  5、认真落实煤矿业主按规定带班和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加大现场管理力度。

  6、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7、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大一通三防安全投入,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在自有资金内保证安全技术改造和资金投入。

  8、自觉按时足额向市安监局缴纳风险抵押金。

  9、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先抽后采的方针,全面推进采掘头面挂牌公示制度,掘进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高瓦斯矿井实现专用回风巷通风。自觉加大尾矿治理力度,确保尾矿有序、规范。

  10、对所有工人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对工人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11、爆 炸物品必须按规定审批,按要求运输、储藏、使用。

  12、自觉接受相关单位依法组织的各项检查。

  13、证件到期的矿,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在此期间自觉执行相关规定。

  14、按时完成质量标准化和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15、自觉保护环境卫生,做到办公楼、宿舍外观整治、内部干净,保证矿区清洁卫生达到规定标准。

  16、自觉关闭矿区内的设计范围外井口,并做好日常监督,若有擅自启封生产,承担相应处罚责任。

  镇长:法人代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4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预防施工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本工程安全工作实行“谁施工,谁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项施工爆破和民用爆 炸 物品管理

  第一条施工企业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经所辖区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发放的作业证,严禁无证爆破作业。有证跨地区或有证过期作业现象,均视为无证违章作业,工地技术员或安全员将视其情节令其整顿或停止施工,对施工班组将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二条爆破作业人员领取爆破物品时,必须出示所辖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否则项目部将拒绝发放火工材料。爆破作业人员和打眼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私藏、转借、倒卖爆破物品,如有违者将处以重罚,并交公安机关处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上班时间禁止喝酒。

  第三条在施工爆破中,必须按规定的放炮时间进行爆破,做到“三统一”(统一放炮时间、统一信号、统一指挥)、“四固定”(固定装炮人员、固定点炮人员、固定安全警戒人员、固定放炮时间)。

  第四条在有车辆、行人随行的路段放炮作业,放炮前警戒人员须配戴臂章,手持红绿旗,设置安全木马及标志。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第五条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施工队伍应提供爆破作业人员名单及其作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由存档。

  第六条在村寨房屋或其它输电线路(高压电)、种有庄稼的田地附近、河渠等地段放炮,必须加覆盖物,预留一定的保护距离,以免飞石。

  第七条点炮前必须选择安全避炮处(区),炮响要记清数量,确认炮响无误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八条凡新购进的各型号(规格)导火线必须由炮工测燃烧速度后,才能确保各类炮所用导火线长度,在进行群炮作业时,须事先设信号炮,以保证点炮人员的安全。如采用电爆破,事先设测试电启爆器、xx及导电线。

  第九条在放炮时如有哑(瞎)炮应继续保持警戒,沉着冷静、细心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解除警报(警戒)。严禁在原残眼、哑炮位置重新打眼,如因导火线未燃,可重点引爆,如因药包(炮眼)内的原因,应细心掏出填塞物加装少许炸 药引爆,哑(瞎)炮处理必须当天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须报安全员批准后,由施工组派员昼夜警戒并设置危险标志,排除哑炮后方可解除警戒,装炮须用木(竹)棍,严禁用铁器(铁棍、炮钎)装炮,高边坡打眼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

  第十条在领用、运送爆炸器材时,杜绝混装、混运,须将导线、xx与炸药分离运送,且轻拿轻放,当天用剩的爆破物品余存归库,必须当天领用,施工组须接受项目部安全员和技术员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根据本合同段的施工特点和地质情况,要严格控制炸 药的用量。禁止药量在50Kg以上的爆破。

  第二项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悬崖施工。

  第一条危险松动的'浮石未清除,不准在边坡下施工,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不准施工,安全绳应在牢固的固定物上,未经检查的安全绳不准使用,边坡顶和边坡脚不准同时施工。土石方开挖要从上至下,严禁挖“神仙土”。

  第二条桥梁施工、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绳、安全帽,以及安。

  第三条在开挖深基坑时应在其周围2米内不准堆土石,搭设支架时应按技术员的要求办理,结构合理、牢固。桥梁支架及高空作业须穿防滑鞋,严禁在施工时戏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以及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上桥梁支架及高边坡施工。搭设支架时应设警戒人员,防止闲人入内受伤。

  第四条在进行构造物砌筑和抬运石料时应事先检查抬绳、抬杠,高挡墙和桥台下严禁站人,自卸汽车(拖拉机)装运土石方和筑路材料时,不准乱扔乱抛,应按先后顺序进行,自卸汽车(拖拉机)上严禁载人。

  第三项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

  第一条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工作。

  第二条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横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架、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

  第三条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第四条冬季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冻等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

  第六条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驻地要设路灯。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大型桥梁攀登扶梯处必须设置照明灯具。

  第四项交通安全

  第一条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禁止搭乘运输车辆及其它施工机械上、下班,更不能强行爬车。因此造成的伤亡后果自负。

  第二条移动空压机、拌和机及其它机械时要统一指挥、统一号令、专人负责,闲人不准进入作业区,施工人员不准随意驾驶机(车)玩耍,在碎石机、打砂机工作时不得将手伸进喂料斗,不准赤足上班。检修电动机时应先断电,并有专人看守电闸。

  第三条凡进入本合同段参与施工的运输机械,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开“病”车,应服从工地安全员的检查、指挥及技术员的安排,按指定的地点卸料。

  第五项治安保卫和遵纪守法

  凡参加本合同段施工建设的人员,施工队伍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当地村规民约,尊重民风民俗及治安条例,做一个守法公民,施工队伍必须接受公安部门,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区(乡)级的身份证明书,方能进场施工。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更不能行凶闹 事,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留住工地、施工班组不得留宿违法或公安机关追捕的犯罪分子。凡进入工地的施工队伍,其负责人应对所施工地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遵守本责任书之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强化安全管理,配备专职安全员,每天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章):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5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凡在莫乎尔牧场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莫乎尔牧场管理委员会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签章)

  (签章)责任人:责任人: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6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按规定搞好安全防护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因此,双方特签订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统一规格的五牌一图,现场有安全标志、色标、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

  2、领导所属班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查出事故隐患,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3、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劳动用工的管理和教育,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用品,负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有持证上岗。

  4、督促指导班组严格按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行为。

  5、对现场搭设的"二架一网"及安装的大型机械、电器设备(配合机管员)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有技术交底的验收手续,方能使用。

  6、对工地不安全隐患,由市或公司安全部门工程处安全员所发出隐患通知书必须签字,并按通知限期整改。

  7、发生工伤事故尤其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参加事故调查结果,填表上报,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8、工地建立岗位责任制和防火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内业资料。

  二、安全奖罚办法:

  1、乙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部、省、市、公司一系列安全规定、规程及法规、法令。严格遵守一切安全指令,严禁违章作业,按照“一标三规范"的标准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做到:在公司的安全检查及上级主管安监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中评分值在80分(含80分)以上(主要内容包括:①安全管理②文明施工③脚手架④三宝、四口、五临边⑤施工用电⑥井字架⑦塔吊、电梯⑧施工机具⑨消防卫生等九项)的工地现场、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人次/每季度。年终时甲方奖励乙方2000~4000元。

  2、乙方工地在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检查中出现安全不合格时(检查评分值不到70分)视评分值之高低甲方对乙方罚款2000~4000元。

  3、乙方工地在市安监部门或公司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防护设施缺项或不合格,同时,经过一次限期整改后复查都不合格的,甲方对乙方罚款3000~5000元。

  4、工地发生工伤事故,不上报公司,而且没有妥善处理好,工伤者投诉到市有关主管部门,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者,甲方对乙方罚款5000元。

  5、乙方工地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承担事故的一切责任外,视事故情节轻重,甲方对乙方罚款8000~15000元。触犯安全法规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日期: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7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保障职工和设备的安全,确保xxx风电场工程的顺利地进行,经项目部领导及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班长与xxx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工程局、分局及本项目部所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个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严格遵守分局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在班长的带领下,认真参加“三工”教育,坚持班前“五分钟”的安全教育,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6、不操作自己不熟悉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7、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部门或专职安全员的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8、施工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9、施工中发现危险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妥善处理并立即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或相关人员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以及违章指挥、强令冒险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检举与控告;

  10、积极参加“安全月”和“百日安全”教育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11、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在接受事故调查时,应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权力

  1、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有权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报告。

  2、有权拒绝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违章指挥。

  3、有权制止和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4、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考核原则

  1、坚持“责任落实、风险共担、预期考核、奖罚分明”的原则。

  2、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扣分不封顶的原则。

  3、责任人在考核期内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为A0=300元。

  4、项目经理委托主管安全副经理对责任人进行日常考核,年终汇总;项目经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兑现。

  5、年终责任人如被上级单位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上级单位进行奖励,本项目部不再另外进行奖励的原则。

  6、项目经理对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目标考核满分为Q0=100分,年终考核综合分值为Q,则年终考核兑现奖罚金额计算公式为:

  A=A0x[(Q-85)/(Q0-85)]1/3

  四、考核细则

  1、在上级安全检查中(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以下整改通知单为准),发现违章一次扣1—2分,责任人如果对现场违章现象处理不力甚至渎职发现一次扣5—10分。

  2、责任人违章被开具罚单,每次扣2—5分。

  3、责任人没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项次扣2—10分。

  4、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项目部制定的《工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www.fwsir.com)在责任划分清楚后,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并按以下考核原则对责任人进行考核扣分。

  ①若责任人发生轻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②若责任人发生重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③若本班班员发生轻伤事故,如责任人负管理责任,则一次扣5—10分。

  ④若本班班员发生重伤事故,如责任人负管理责任,则一次扣10—20分。

  ⑤若本班班员发生因工死亡事故一次,如责任人负主要管理责任,其考核分全额扣除,负次要责任,扣除考核分20—50分。

  ⑥责任人如造成伤害他人事故,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5、班组如发生重大险情事故,每次扣责任人考核分2—8分。

  6、班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下的机电设备、交通、火灾等事故若发生一起,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7、责任人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后,须再另行交纳同等金额的抵押金。

  8、如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编制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责任人在考核期间调离本项目部,对责任人的任职期进行考核,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安全责任奖罚予以兑现,并退还剩余抵押金。

  五、附则

  1、本“责任书”由项目经理与责任人共同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存一份。

  2、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班长签字(盖章):

  责任人签字(盖章)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8

  甲方(公司):

  乙方(班组):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及甲方《安全手册》的管理规定。

  2、严格审查乙方人员上岗资格,不得使用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不符人员。

  3、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令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处罚通知单。

  7、向乙方提供《电梯工程应急预案》。

  8、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提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

  12、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及保险公司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由于乙方 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与保险公司共同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对人员资格的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格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5、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乙方应自行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配电箱及电缆至施工地点,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为班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9、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0、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1、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5 分钟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责任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分清甲乙双方在施工生产中各自的责任与职责并严格遵守。对下属施工人员应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遵章守纪教育,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定之日起一年。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9

  甲方:xxxxx

  乙方:基础施工队组

  为确保基础工程的安全生产,搞好基础工程的质量进度,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经项目经理部与基础施工队组协商,特订立以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名称:钦州学院14#、15#学生公寓楼及学生食堂工程

  二、承包范围:基础工程中挖土、钢筋绑扎、安装模板、砼浇捣、拆除模板、基础回填土的安全生产。

  三、要求:无任何轻伤及其以上事故发生。

  四、施工期间: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按各种施工操作程序和安全程序进行施工。地下作业时,应互相保护,严格遵守工地的安全规则。

  五、奖罚措施:①若发生轻伤及其以上事故,则扣除人工费的15%~30%。②若无任何事故,则奖励人民币200元。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10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管,规范建筑施工单位安全行为,遏制重、特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及落实:

  1、建筑施工的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必须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完善所有建设手续;

  2、施工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3、施工方需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4、施工人员施工时一律佩戴安全帽,没有佩戴安全帽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地;

  5、施工方不得二次承包或转承包;

  6、施工单位或个人需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并保证所有器材合格或在保质期内,施工区域应严格落实安全设备,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的安全;

  8、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严禁无证作业;

  9、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牢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重要指标控制:

  1、杜绝重特大事故,因工死亡人数为“零”;

  2、重伤率控制在0.03%以内;

  3、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4、中毒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

  5、无火灾、电伤事故发生;

  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

  三、事故处理:

  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和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程序及时、如实报告;杜绝瞒报、迟报现象。对于情况严重的,将由上级安监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并进行相关处罚。

  监管单位:

  责任主体:

  二0XX年三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11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实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施工企业鉴定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责任目标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施工企业年度内,不发生死亡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对各级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3、施工企业年度内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达到30%以上。

  4、施工现场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评分达70分以上(含70分)。

  (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施工企业成立企业法人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的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2、施工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新动向、新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议要有记录。

  3、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与各级各部门签定《建筑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及相应责任人。

  4、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部门内岗位和相应责任人。

  5、企业要有计划的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6、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 (申请书) 组织抢救,并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不得隐报、瞒报、迟报。

  7、按规定监督发放职工(农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

  8、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二、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1、季度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季度对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实施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2、临时检查和随机抽查:在每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中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不定期、不定时的对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实施检查,检查的结果,记入当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价中,也是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3、年度综合考评:根据四个季度的安全检查、临时检查、随机抽查的结果,年终对企业全年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综合科学评价,通报考核结果。

  三、奖惩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企业及负责人的评选先进资格,对其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亡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签字: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签字:

  XX年月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12

  为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实施责任制目标,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现与各项目部签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理目标

  1、杜绝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与急性中毒事故。年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年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率为零。

  2、积极推动项目部创建省、市文明示范工地。按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的规定,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达标率达100%。

  3、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所辖范围确保完成一个以上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二、措施和要求

  1、应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必须配备2~3人的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应设立安全管理股。

  2、各项目经理部要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坚持执行旬检制度。每周例会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分析研究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布置、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明确职责,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岗位责任体系,层层分解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人。

  4、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投入,严格控制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被淘汰的机具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5、提高项目经理部整体安全管理素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任职。

  6、深入开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创建文明施工工地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及工地环境,消除环境污染,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文化理念和文明行为的意识。

  7、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标准,每旬组织一次工地自检,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执行“三定、一落实”措施,加强控制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围护、起重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狠抓“三宝、四口”、施工用电等安全防护措施。出现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8、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要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安全达标目标的全面落实。对存在要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应按公司所编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实施图集”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标准执行。

  9、大力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制度。

  10、应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11、公司将对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年终组织考评,对完成管理目标达标的项目部给予通报表彰,获得省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将给予较大的经济奖励。未能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以1000~10000元经济处罚。对于管理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第64条、第66条的规定处理。

  12、本责任书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年终组织考评的依据。

  本责任书经公司盖章、企业法人签字及各项经理部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生效。

  公司盖章: 项目部:

  签名: 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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