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
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所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组织主要的任务为保护野生动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精选2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1
为提升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推动对野生动物“六不准”和“四管一严”工作落实,阻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途径,持续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阻击战“疫”。特制定宣传“六进”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通过广泛宣传野生动物防控知识,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二)宣传野生动物防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曝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四)加强舆情监测,积极正确引导舆论。
三、宣传时间
即日起至4月13日。
四、具体活动
(一)进媒体。结合3月份“爱鸟周”活动,由三明市林业局及12个县(市、区)共同主办,借助“e三明”平台,举办一场全域保护野生动物拒食野味网络有奖知识问答宣传活动。通过在手机、网络上观看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视频、文章后回答问题,用随机抽奖方式发放纪念奖品。
(二)进机关。统一拟定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标语,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电子屏上滚动播出。同时,在东街口、大建行城区等电子屏播放。
(三)进校园。到中小学校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通过宣传板展示或讲座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宣讲方式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措施,培养孩子关爱野生动物的意识。
(四)进社区。将关爱野生动物倡议书在社区的电梯、楼道里张贴,让社区群众深入了解爱护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倡导科学健康饮食,提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的风险。
(五)进店铺。向餐饮店、五金店分别发放法律告知书并签订承诺书。餐饮店承诺不捕杀、不运输、不加工、不储存、不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五金店承诺不加工售卖铁夹等非法捕猎工具。
(六)进乡村进农户。做制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标语悬挂在乡村街道和主要路口,将关爱野生动物倡议书分别送达农户,向农户宣传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养成文明消费观,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不文明行为。
五、具体要求
(一)牢牢把握宣传话语权和主导权。始终占领新闻宣传的主阵地,用好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打好野生动物防控战的权威信息。
(二)全面增强讲好林业故事的本领。推出一批先进典型人物,总结一批先进经验,利用好各种媒体宣传,不断提高传播力感染力影响力。
(三)充分发动全社会共同行动。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积极性。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2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贯彻执行《决定》精神,全面加强我县野生动物保护与处置转产转型宣传工作,结合20XX年全县林业宣传工作要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的
深入领会《决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决定》精神,全面宣传全县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工作成效,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科普宣传教育,全力做好《广西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的政策解释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保贯彻执行《决定》真正落实到位。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决定》的出台背景、内容和意义
精准把握《决定》的精神实质,大力宣传《决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引导公众理解《决定》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县自然资源部门贯彻落实《决定》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
(二)宣传国家、自治区处置转产转型相关政策措施
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出台后,全面做好国家、自治区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特别是重点加强《广西人工繁商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等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各界的关注,积极做好我县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的正面报道,引导公众理解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精神。
(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宣传教育
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倡导民众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解读滥食野生动物对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增强全社会成员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四)宣传我县各级相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管理的成效围绕各级政府部门坚决贯彻《决定》精神的工作举措,重点集中宣传报道我县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收容救护、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成效等。大力宣传我县各镇(街道)各部门保护濒危物种的工作力度,讲好保护“美丽”背后的故事。
三、宣传形式
围绕20XX年全县各部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重点,利用多种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手段,广泛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一)加大传统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科普宣教、调研采访,热点回应等工作,在灵山电视台,灵山电台、灵山县融媒体中心等各类媒体上推出新闻报道、长篇通讯、综述评论、理论文章、深度解读、权威访谈等报道。
(二)加强移动新媒体的宣传方式创新和报道力度。坚持多种传播媒介共用、网上网下互动、户内户外都有,既上“大屏”又见“小屏”。注重发挥移动媒体、客户端、微信、抖音的优势开展图片、视频报道。向社会公众和新闽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三)在全县广泛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的系列活动。与灵山县党委宣传部(灵山县融媒体中心)对接,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镇(街道)广泛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的系列活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配套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形成宣传工作合力。
(四)强化自有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发挥自然资源局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有阵地作用,推出系列专栏报道、视频直播、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以及动新闻、听新闻、直播新闻等移动新闻产品,推出精品力作。
(五)开展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真情处置。及时监测网络手机自媒体等出现的关于我县野生动物保护的舆情动态,特别是加大对竹鼠、蛇类等特色养殖户上访动态等方面的舆情监测。重点加强对负面舆情的正面引导工作,帮助公众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科学认识野生动物救护工作。
四、组织领导及保障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在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强化组织领导,灵山县自然资源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股长、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副主任人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宣传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X副局长
副组长:XXX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股长
蔡艳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X、XXX、XXX。
(二)工作职责
1、宣传《决定》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贯彻落实的重大部署安排、政策措施;
2、宣传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决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重大部署安排、政策措施的工作进展及成效;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真情监测,依法依规处置舆情。
(三)具体要求
1、搞好宣传策划。把握中央精神与基层实践的结合点,抓住国家政策与群众利益的契合点:找准林草重点工作与媒体公众关注的对接点,搞好专题策划,主动设置议题活题。多讲故事,多讲事实;把政策概念、专业术语、文件表述化为大众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大众理解、接受。
2、抓好组织实施。建立“每月建议制”和“新闻线索周报制”。动员各镇(街道)林业站紧紧围绕宣传要点,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工作。
3、抓住时机节点。既做应时宣传,又做长线宣传,保持长流水不断线,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出台重要文件政策规划、发布重大成果之际,出现重要舆情之时,采取各种形式集中开展相应主题宣传活动。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深化“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实施方案》(赣环委办字发〔2020〕10号)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前,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陆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改善珍稀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建立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及评估机制,提高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初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乡镇联动、公众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野外巡护和定点看守,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各单位要在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加强野外巡护和定点看守,组织收缴清除鸟网、陷套、毒饵等非法猎捕工具。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等部门沟通协调,全面排查和严格监管集贸市场、中药材市场、餐饮行业、野生动物交易集散地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全面梳理排查,掌握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情况。各单位要对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封控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并杜绝一切经营利用活动,建立完善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每季一更新。
(三)加大执法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猎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特别是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能,落实责任,建立生态环境的日常工作机制;加大属地执法力度,坚持灵活多变的执法方式,突击检查与隐蔽蹲候,提高执法的效果;要整合执法资源,与公安、渔政、工商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统一执法和协同执法,增强执法的威慑和震慑力,形成对非法违法行为高压态势;要加强公安合作,进一步深化联合巡逻、执法和办案工作制度机制,加强行刑衔接,加大涉案犯罪,特别是非法组织者和暴力抗法人员的打击力度,优化林政管理环境。
(四)强化执法检查,坚决取缔非法猎捕形式。要按照林长制工作要求,加大打击力度,要加强源头管控,继续加强林政、工商等单位协作合作,联合执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市场整治,查处非法制售禁用猎捕工具行为,从源头上切断禁用猎捕工具的流通和销售,提高打击非法猎捕的效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要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好汇报,乡(镇)人民政府为本行政辖区内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相关部门、村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对在专项行动中重视力度不够、配合不到位而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增强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强化工作落实,及时报送成果。要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及时收集、整理、保存好专项行动的资料,特别是反映行动组织部署、工作措施和行动成效等的图文资料。从2020年第一季度开始,各地于每季度末分别向县林业局报送本季度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四)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意义,做好政策解读,高度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4
为贯彻落实全县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我乡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捉、驯养和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经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方针,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大力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全面消除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隐患。
二、行动重点
(一)全面清理林区危害野生动物与越冬候鸟安全的各类隐患;
(二)全面清查宾馆、酒店、集贸市场,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
(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生存环境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清理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乡野生动植物保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行动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相关动员会,成立专门机构,制度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宣传发动群众,迅速掀起专项行动高潮。
(二)全面整治阶段
一是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各村发扬不畏艰苦,不怕困难,敢打硬仗的作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危害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发现一起,侦破一起,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彻底清除各类危害野生动物行为,不留死角。对宾馆、农家乐等餐饮场所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无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现象发生。
二是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与生存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整治非法围堰、违规栽树和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维护我乡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发掘典型,查摆问题,研究对策,提出解决问题办法,为下年度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乡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专项行动,迅速作出具体部署,精心组织。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林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承担起协调任务,加大巡查力度。派出所全力以赴查处危害野生动物的大案要案,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工商部门要广泛收集信息,加强对市场的管理,经常性组织清理行动。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引导,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报道,营造良好氛围。纪检加大对相关部门履职监督,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要责令限期整改或黄牌警告,并严肃追求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村(居)委会要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区域,涉嫌非法猎捕、运输、走私野生动物的重点人员和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加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对象场所摸清楚。在摸排的基础上,针对性开展打击整治,集中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的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四)综合整治,健全机制。坚持“防范、严打、管理、建设”四管其下,大力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综合治理。采取专业保护队伍与群众队伍相结合模式,有效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将专项行动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成效明显的给予奖励,对发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重大案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将严厉追究领导责任。
(五)信息收集,及时上报。各村(居)委会要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发生。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5
一、活动背景
每一个生命的出现和成长都是来自不易的,因此他们享受美好阳光和自由生活的权利都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我国是一个野生动物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但是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人为破坏,致使我国野生动物的数量、分布范围正日益缩小,许多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处于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调查表明: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也正受到越来越多人们的谴责。要彻底改变滥食、捕杀野生动物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了保存物种资源或保育生物的多样性,保护动物免受身体损伤、疾病折磨和精神痛苦等,减少人为的活动对动物造成的直接伤害。
特在校园举行动物保护的宣传活动其意义有下:
1、加强在校学生对于动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反映我院对于动物保护这一理念的掌握,体现我院对于环保这一理念的突出。
2、通过同学们,将动物保护这一理念传播出去,带动动物保护事业在全社会的蓬勃发转。
为了进一步唤起同学们的环保意识,培养广大师生关爱家园、保护环境、保护动物的思想,特拟定以下活动方案
二、活动意义及目的
1、培养学生收集并整理材料的能力。
2、培养学生动手实践和创新能力。
3、、通过了解动物知识,激发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公民觉悟。
4、通过活动实践,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增强学生的社会交际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6、通过交流汇报,培养喜欢合作,乐与分享,积极进取的个性品质。
7、提高学生的保护动物意识,使学生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及意义。让大家在参与的同时认识环保,从而更好的关注环保。
8、通过我们的活动,增强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大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关心我国的环境现状、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共建和谐社会。
三、活动主题
同在地球上,共享大自然
四、活动主办单位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
五、策划支持单位
环境保护协会
六、协办单位
财经会计系财经二班
电子工程系电子三班
七、活动时间
20xx年5月6日一5月9日
八、活动地点
1、5月6日中午河南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广场、或各系楼层。
2、5月9日郑州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
九、活动方式
1、宣传、签字。
2、参观郑州野生动物保护中心。
十、活动对象
宣传、签字:全院同学。
参观郑州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学生团体及各团日活动班级。
十一、工作计划与前期准备
1、审批时间5月6日之前。
2、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将对活动地点周围及路线进行细致的实地勘察,与活动地点管理人员及时取得联系达成协议。
3、签字条幅、签字笔、宣传页都应与6之前做出(条幅大约十米)。
4、郑州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协调有学团涉外部进行协调与6日之前完成。
5、协会和协办单位的商谈工作在6日或7日完成。
6、参加参观的同学于9日早上8:00整在广场集合完毕8:20准时出发(集体校服)。
7、与协办单位的协调工作应与8日之前完成,协办单位的前期商谈工作移交协会外联部全权负责。
8活动后期(23日晚周六7:30)需申请多媒体教室一间用于活动总结,并观看环保教育影片《为什么不能吃他们》增强这次活动的意义。
十二、经费预算
1、协会打印价宣传纸张格约0.2元每张,120张。宣传照片约十张每张约1.0元,共130张共计34元。(协办单位也应当为此分担)
2、条幅约40元。
3、会费总计约需74元。
十三、活动宣传
1、针对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有学团宣传或是协会及协办单位宣传。
2、板报宣传应在7日之前做出,协办单位也应该为之宣传。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6
一、指导思想
利用每年11月全国“野生动物宣传月之机,通过多种宣教活动,倡导更多师生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文明建设之中,提高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野生动物间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传播热爱大自然、关爱野生动物的生态文明理念理念,进一步鼓励师生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美丽中国。
二、活动内容
1、学习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文明绿色生活的方式方法和技能;
2、学习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
三、活动方式
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力量,发动教职工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形式,通过课堂、班会、社团、宿舍和网络社交平台开展各类灵活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时间
2021年11月-12月
五、组织单位
主办:校工会
承办:教工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生命科学学院分工会、地理与旅游学院分工会
六、其他事宜
为部分参与活动的师生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笔记本,为参与活动的教职工发放一份纪念品。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7
为全面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进一步巩固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中央政法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2022清风行动”的通知》要求及《呼和浩特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充分认识当前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执法工作是践行党的使命宗旨、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任务,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全力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着力强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有效维护辖区生态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
二、组织领导
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苏文涛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俊飞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侯建明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庆鑫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各股室、监管所、执法队负责人
三、重点工作
各股室、监管所、执法队负责人要保持高压态势,突出非法猎捕和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多发区域,突出城乡接合部、农村等区域,突出集贸、农产品、花鸟、古玩市场等场所,突出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网站,依法严厉查处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如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充分利用网监技术手段,开展对网络交易平台的定向监测。各股室要结合自治区野生动物分布情况,要重点强化对象牙、虎及其制品和以下违法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要结合回民区实际对以下行为同时强化监管对花鸟市场经管利用、非法销售野生鸣禽如蒙古百灵、角百灵等;对餐饮场所加工销售黄羊、袍等兽类,大天鹅、小天鹅、鸿雁等雁鸭类野生保护动物;对文玩市场制作、销售北山羊、盘羊、金雕、狼等野生保护动物标本及其他制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监管所、执法队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计划,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乱实开展、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股室负责人要密切合作,并积极配合农牧业、公安等部门的相关整治工作。各股室、监管所及时互通执法信息,发挥整体优势,线上线下联动监管。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各股室、监管所、执法队要按照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根据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力度,有力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辖区正在开展的“衣食住行”四大领域专项整治和滚动式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查获的重大案件,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充分发挥12315热线及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举报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要迅速查实、依法处理。
(四)强化宣传,严格督导。各股室、监管所要研究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督导,对于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组织不力的工作人员要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五)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各股室、监管所要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要明确专人,汇总、掌握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注重收集行动期间工作开展的影像资料,并于10月27日前向市场和网络交易科信股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包括典型案例、检查图文、报道信息、影像资料等)。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8
今年11月份是我省第二十九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做好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开展第二十九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护办。
领导小组组长:黄志雄;副组长:吴子成、张清福、邱志勇;成员:朱彩娟、罗泽清、姚邦益、罗健红。
二、主要内容
一是重点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开展主要对酒楼、饭店、集贸市场等进行专项检查;三是结合乐昌市“2019护飞行动”工作方案对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越冬地、繁殖地、迁飞通道等野外巡查和看守,严防乱捕滥猎和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违法活动,及时发现和查处犯罪行为,捣毁栖息地内非法设置的猎捕工具,对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走私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清查。集中打击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走私候鸟等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规范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开展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单位检查,重点检查人工繁育场所、设施、技术、防疫措施以及人工繁育档案,有效保障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业健康发展。
三、活动形式
(一)组织志愿者、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员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广场、商场、车站等场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救护技术、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宣传咨询活动。
(二)应用新媒体等其它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方案,有效开展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在讲求实效的基础上,力求做到有特色、有创新。注重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创新宣教模式,凝聚宣传合力,
营造浓厚的野生动物保护氛围。
(三)打造阵地,积极引导。发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通过开展体验式活动将其打造成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的前沿阵地。同时,引导中小学生、社会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广泛推动宣教活动
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护事业不断壮大保护队伍。
(四)强化执法,惩防并举。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分局、管护大队、自然保护管理科等部门组织力量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场所,尤其是肉菜市场、农副产品集市、餐饮店铺和其他动物经营较为集中场所进行排查,重点严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来源,对于查实属于非法经营利用的一律依法査处。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深挖摸排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黑恶势力线索,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9
为保护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廉江社会形象。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9月10日起至2019年3月30日止,用两百天时间,在全市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全面实施新一轮绿化廉江大行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形成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新常态,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二、行动目标
在市党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方针,围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迁徙通道和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宰杀、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实现全市范围内无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流通环节无非法野生动物运输、农贸市场无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宾馆酒楼无非法野生动物经营、家庭餐桌无非法野生动物菜肴的“五无”目标。
三、行动内容
(一)收缴和清除辖区内利用网具、毒药、诱捕器、无人小飞机等猎捕野生动物的工具,消除一切危害野生动物的安全隐患。
(二)清查酒店、宾馆、农贸市场、花鸟市场、药材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以及其他野生动物经营场所。
(三)依法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携带、寄递以及出售、加工、贮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依法打击利用QQ群、微信、电子商务网站、供求信息等网络交易平台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利用网络交易平台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的违法活动。
(五)查处各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及生存环境的违法行为。
(六)打击违法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责任分工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各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作,齐抓共管,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一是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切实担负起保护野生动物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层层落实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在谁的管辖范围内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抓保护的工作局面。二是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管理责任。林业、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辖区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和计划生育、海关、海洋执法、铁路、红树林自然保护、宣传、教育、新闻媒体等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赋予的监督管理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五、行动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8年9月10日起至2019年3月30日止,时间两百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30日):动员部署阶段。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结合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组织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全面打击整治阶段。一是全面清理和收缴辖区内各种猎捕野生动物工具,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二是对酒店、宾馆等餐饮场所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对违法单位和个人,除了追究法律责任外,将违法单位或个人有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三是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以及其他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杜绝非法贩卖野生动物。四是对车站、码头、物流等流通运输环节加强检查,杜绝外来野生动物非法进入我市。五是加强进出口管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走私活动。六是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携带、寄递以及出售、加工、贮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做到发现一宗,依法查处一宗。
第三阶段(2019年3月1日至30日):总结提升阶段。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回顾,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不足,完善提高。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保护野生动物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管理保护野生动物,是各级政府的一项职责,也是贯彻落实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政府(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保护野生动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效果更明显。由市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亲自挂帅,高位推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林业、海洋渔业、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和计划生育、海关、海洋执法、铁路、红树林管理、宣传、教育、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林业局负责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参照市的做法,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政府(街道办)要进一步提高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任分工,层层签订保护野生动物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明确,责任明晰”的网格化保护野生动物监管体系。
(三)强化督查问责。市将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对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进行督导,对在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中思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被媒体曝光引起负面影响的,将对该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食用野生动物或充当违法分子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要严肃查处,严厉追究,绝不姑息。
(四)强化法制宣传。各镇政府(街道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威慑罪犯。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镇政府(街道办)、林业部门负责行动情况的收集和报送,每月15日和30日各报送一次阶段性战果,重要信息和重大案件随时向市林业局报告;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将行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市林业局以便汇总整理上报湛江市林业局。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10
目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候鸟集群迁徙的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省、市领导批示及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加大巡护和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出售、收购、驯养、繁育、经营、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积极应对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维护良好对外形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必然要求,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到做好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的重大政治意义,开展全方位的管护工作,坚决遏制乱捕滥猎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发生。为鸟类等野生动物创造安全栖息和生存环境,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区域合作、多部门联动、群众广泛参与的以鸟类为重点的野生动物保护行动,全面消除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隐患,遏制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建全各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目标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巡护值守到位、监管措施到位,确保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农贸市场等场所无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餐饮场所无野味广告、无野味菜单,有文明用餐拒食野味提示卡,辖区内无候鸟非法运输、无捕网、毒饵、诱捕器等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重点任务
经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11月1日—11月3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结束后,持续开展常规保护工作。
(一)全面排查。林草部门要对辖区内的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和其它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地域加密野外巡护路线、看守站点进行全面排查。要将巡查责任落实到村、落实到护林员,分区划片将野外巡护看守责任分解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机构、人员,形成严密有效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全面收缴和清除辖区内的捕网、毒饵、鸟枪、诱捕器等捕杀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器具,消除一切危害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安全隐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集贸、花鸟、批发、餐饮、商场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禁止违法买卖、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严查网络交易平台、市场交易场所出售鸟类等野生动物非法猎捕工具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流通环节的排查监管,切断非法运输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渠道。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格执法。对排查出的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要立即立案侦查,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林草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加大野生动物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合力查处非法养殖、出售、购买、利用和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排查出的问题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运输、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严查网络交易平台、市场交易场所出售鸟类等野生动物非法猎捕工具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运输、流通环节的设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切断非法运输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渠道。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统筹组织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责任主体,在春秋候鸟迁徙季节,适时组织召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会议。各乡(镇)、各部门要按县专项行动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野保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提高辖区相关部门和村负责人及包村干部对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工作的重视,压实属地保护管理责任。
(二)强化监督管理,严打违法案件。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违法猎捕、贩卖、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锁定链条、快办严办,从严打击。充分发挥野保协会、野保志愿者积极作用,对容易发生非法盗猎的区域开展联合巡查保护。通过媒体网络公布各级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实行举报有奖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处违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发现问题要积极应对、尽快处置。
(三)加大宣教力度,浓厚野保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理念,要以“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候鸟等野生动物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公众遵纪守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保护候鸟的重要作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欢迎各界力量加入到保护队伍中来,营造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要协同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建立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组织开展联合联动、联合宣传、联合检查、联合打击活动。充分发挥公益组织和保护志愿者的积极性,建立信息共享、情报互联、共同保护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野生动物保护模式,有效遏制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并形成有效的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11
当前正值候鸟迁徙期,也是野生鸟类保护的关键期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的高发期。为保护野生鸟类栖息地、繁殖地、停歇地和迁徒路线的安全,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行为,预防野生动物疫情发生,市林业局定于2018年9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候鸟保护秋冬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指示精神,在全社会范围积极营造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严格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严防野生动物疫情发生,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及栖息地违法犯罪活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爱鸟护鸟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推进生态文明进一步发展。
二、行动重点区域
行动范围覆盖全市,重点区域为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主要分布地、栖息繁殖地、迁徙停歇地、迁飞通道、集中活动区域、自然保护区、乱捕滥猎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易发区域。
三、行动内容
1、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作为这次检查的主体,要全员上岗到位,扩大巡护范围,增加巡护次数,下大力气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巡护和看守工作。在候鸟等野生动物的主要分布区、繁殖栖息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等,要逐一安排巡护,死看死守,严防乱捕滥猎和毁损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活动。发动群众认真排查,多渠道搜集案件线索,及时向森林公安机关移送,特别是对违法投毒饵、网捕和持枪作案等恶劣方式大规模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团伙作案,要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打击,依法严惩。
2、主动联合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市场、宾馆、饭店、山特产品专营店进行检查,对违法收购、经营野生动物及产品的依法打击,严厉查处。同时号召全社会大力宣传拒绝食用野生动物,树立健康的饮食观念和文明的社会风尚,从自身做起,做一个文明、守法、有爱心的消费者。
3、加大对野生动物及产品非法运输案件多发线路汽车站、火车站和货运站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已出现和易出现问题的公路沿线等野生动物产品经营集散地的巡查强度,对非法运输、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产品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彻底打断盗猎、非法经营利用的牟利链条。
4、要把巡护工作与非洲猪瘟、禽流感防控等疫病工作密切结合起来,落实保护管理、监测防控责任人,建立健全鸟类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责任制,切实做到巡护到位、监测到岗、责任到人。
5、各地要把握时间,认真筹划,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共同为野生动物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请各县(市)、区林业局对本辖区内开展的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及影像等宣传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并及时书面报送我局,以便进行发布、宣传和推广。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行动的顺利开展,市林业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杨旭辉担任,下设行动检查组,赴各县(市)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各县(市)区林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以加强区域内的检查和监管工作。
五、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野生鸟类及栖息地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对因保护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导致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大要案件发生和疫源疫病扩散爆发,要根据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依法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2、把握重点,制定有效措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制定落实有效措施,全员上岗到位,扩大巡护范围,增加巡护次数,下大力气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巡护和看守工作。在候鸟等野生动物的主要分布区、繁殖栖息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等,要逐一安排巡护,严密监控是否有不法分子利用鸟类迁徙通道上食物短缺,偷撒有毒药品毒杀鸟类的事件。发动群众认真排查,多渠道搜集案件线索,特别是对违法持枪作案和投毒饵等违法方式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团伙作案,要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打击,依法严惩,形成强大声势,有力遏制乱捕滥猎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势头。同时,各地要在野生动物集中分布、人与野生动物密切接触等高风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告知公众远离野生动物,不捡拾、不接触死亡野生动物,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要建立和落实对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定专人负责,积极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做到群众举报问题有查处结果。
3、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随着行政权力的调整下放,各县区的工作职能不断扩大,对机构不完善的要抓紧建立机构,落实人员,同时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联防制度,建立野生动物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县区和自然保护区要将专项行动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及鸟类及野生动物保护秋冬季工作总结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林业局资源科。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12
为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特别是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7年10月10日至2018年6月30日,在全县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对野生动物以及栖息环境的保护,特别是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全面清除危害野生动物的安全隐患,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三无一杜绝”“两个确保“的目标,即:湖中无天网和毒饵,路上无非法携带和运输野生动物,餐馆酒店和市场无野生动物藏匿、经营和交易,杜绝严重破坏野生动物特别是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违法犯罪案件;确保湖区无候鸟大量死亡,确保没有媒体大量负面报道,为建设生态余干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杀、收购、携带、运输、藏匿、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行为;
(二)全面保护好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场所和生存条件;
(三)全面清查餐馆、酒店、农贸市场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杜绝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非法销售;
(四)严格管理山林场经营户和湖泊承包者、湖区的游牧者以及常在林区活动、生产的人群,引导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和监督举报各类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整合森林公安、野保站、市场监管、渔政等部门的执法力量组成专项行动小组,制定行动方案,深入调查摸底,落实打击重点,积极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广辟讯息渠道,深挖案件线索,为专项行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整治打击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6月20日)。开展破案攻坚战,清理攻坚战等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排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区域,以及涉嫌捕猎、运输、携带候鸟的重点人员,做到发现一起,侦破一起,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对全县的酒店、宾馆、农贸市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无违法犯罪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6月21日至30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行动结束前,向县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行动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建立和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领导、及时协调,严格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完成,力求这次行动取得实效。沿湖各乡镇场要及时成立整治专项领导小组,切实加大领导力度。
(二)落实联动机制。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同心协力把该项工作做好。林业部门要承担起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渔政(湖管)部门要深入湖区,加大巡查力度,全力清除“天网”、迷魂阵、定置网等危害候鸟的工具;组织必要的警力查处破坏野生动物的大案要案;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农贸市场和宾馆、饭店、超市等场所的管理;宣传部门要负责媒体报道,舆论引导。
(三)加强专项整治。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制定出适合各自自身情况、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重点时期和重点区域要采取分片负责,责任到人的办法进行巡查,重点排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猖狂的区域,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藏匿、运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对象和场所,涉嫌非法捕猎、运输、携带候鸟的重点人员。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一批违法人员,最大限度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也教育广大群众从中受到教育。
(四)扩大宣传。要借助“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等活动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形成强有力的宣传攻势,同时还要发挥民间爱鸟护鸟志愿者的正能量,搞好相关支持配合工作,有效地壮大保护力量,共建一个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13
修水县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修水县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上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打击和综合治理,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在全县营造积极爱护野生动植物、共建美好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和《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修正)》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意识,提高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自觉性;发现并打击一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打促管、以打促防,有效遏制非法采挖、出售、收购野生植物和非法猎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现象,规范野生动物经营户、餐饮业的经营行为;保护好我县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为建设秀美、绿色、生态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行为;
(二)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
(三)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管理;
(四)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移植野生植物行为;
成立修水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和4个整治组,办公室设县林业局,彭呈中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乱捕滥猎整治组。
组长:曾平副组长:梁春明陈翔成员:韩山蒲、晏雄、胡耀平、巫中华、张岸林、吴事儒工作职责:
1.严厉打击采用放电、放夹、投毒、网捕、枪击、弹弓打鸟等方法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中华秋沙鸭等越冬候鸟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严格按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11月至次年7月为野生动物生息繁殖期,禁止捕猎;禁止在县城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其他野生动物或鸟类聚集的地方捕猎。
(二)市场经营整治组。
组长:刘宝才副组长:孙有云、周金平成员:卢勇、肖建根、彭勇、王福礼、胡创业、陈幼凡、胡文俊、王仕和、余于北、卢安华、樊斌、郑正伟工作职责:
1.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2.全面整治野生动物经营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皮毛市场、屠宰市场、药材市场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场所;3.全面整治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
4.全面清理整顿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依法打击无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超出许可证规定范围或一证多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点,规范市场经营管理。
5.依法打击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行为,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管理。
(三)流通运输整治组。
组长:匡耀冰副组长:师小林、陈晟成员:陈钦、钟俊、石学军、徐峰、王参福、晏幸、熊光国工作职责:
1.严厉打击利用交通工具、邮寄等流通渠道非法运输、携带、邮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2.公路、邮政、动植物检疫、交警、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大车站和出县卡
点等重点地段、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交通要道的检查力度。对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依法予以扣留,并及时移交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应移交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县森林公安局要在进出境检查站派驻值班民警,对非法收购、运输野生动植物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四)乱采滥挖整治组。
组长:彭呈中副组长:王兵、陈昌彬成员:肖伟、周吉祥、安贤利、朱洪亮工作职责:
1.严厉打击破坏保护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及非法移植大树行为,切实守护好红豆杉、樟树、楠木等珍稀野生植物资源;2.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珍贵树木树蔸进行雕刻加工行为;
3.加强苗木基地的监督检查,认真检查苗木基地内移植的大树是否办理合法手续、建档是否规范、森林病虫害防疫措施是否到位等,规范苗木基地经营管理。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2个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摸底阶段
1.周密部署,明确分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由县林业局牵头,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修水报、广播、电视、标语、会议、宣传栏、宣传车、公开信、通告、微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严明政策界限和法律尺度,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责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人们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愿、不敢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踊跃检举揭发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3.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为单位,由各乡镇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和护林员的作用,对辖区内非法采挖移植野生植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和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场所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强化源头管理,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宾馆、饭店、木竹工艺企业(含根雕企业)、人口密集地等可能存在经营或交易野生动植物的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大清查。鼓励群众举报放电、放夹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法行为,全面掌握长期从事野生动物捕猎人员的猎物来源及去向,摸清非法采伐野生植物案件线索,找准案源,认真填写好调查摸底表,做到有的放矢。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整治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接到的报案、举报、检举及前期排查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快速反应,及时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研判,突出重点、重拳出击,根据职能权限自行或移交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查处,坚决做到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作用;对案件要做到应立尽立、应罚尽罚、应拘尽拘、应捕尽捕,打出声威,打出气势。加大路面巡查、
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对非法运输野生动植物行为要追查来源,依法从严处罚。坚决取缔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植物的窝点和市场,及时发现、制止、查处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动植物行为,切断野生动植物进入市场的渠道,真正做到堵住出口、切断下游、保护源头。
(三)总结提高阶段
各整治组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与成效,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进一步增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措施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影响、见效果;定期收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明确打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在全县发起猛烈的严打攻势,坚决查处一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对顶风作案人员要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惩处。对获取的大要案件线索,要高度重视、精心经营,深挖案件来源和去向,一查到底;要落实破案责任,确保执法质量和办案效率。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又要加强团结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县委宣传部:切实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开展生态和法制宣传,
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自觉抵制各类破坏野生保护动植物的行为。
县人民法院:加快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刑事案件的审理,指导案件办理。
县人民检察院: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刑事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所涉及的渎职案件依法查办,同时加强对联合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
县环境保护局: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是否达标排放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对基地污水、污气等处理进行指导,确保排放达标。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加大集贸市场内收购、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的查处力度,联合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对经营野生动植物的企业、餐馆、酒店等进行清查整顿。进入经营领域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及其种子制品,必须有合法手续;加工销售铁夹、天网等猎捕野生动物工具的,要依法予以收缴,并责令停止加工销售;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县畜牧水产局:切实做好市场内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检疫、监管工作,抓好野生动物养殖场(户)的防疫管理,全面落实各种防疫管理制度。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对人畜交叉传播疾病防护的技术指导。
县水利电力局:加强河道、河口滩涂非法采沙(石)管理,保护野生动物和鸟类生存环境。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运输过程中、进入市场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管理,坚决杜绝无证件或超数
量、超种类运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配合各整治组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涉案车辆进行处理。
县林业局:调查掌握本县区域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状况,制定和完善各项保护措施,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进行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意识。
县森林公安局:充分发挥主力军的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最大限度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一批累犯、惯犯、职业犯。
(四)严厉打击,依法整治。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的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犯罪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要依法办案,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按程序、按标准办好每一个案件。
(五)注重宣传、畅通信息。要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弘扬健康向上的生态文化,在全县树立起正确的生态消费观,形成人人爱护、善待野生动植物的良好社会风尚。各整治组要加强配合协作和信息沟通;各乡镇要主动为整治组提供信息,建立情况通报机制,提高专项整治行动的整体效果;修水报社、修水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组织现场报道,及时跟踪,确保整治起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14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全面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林草局等11部委《关于开展“2022清风行动”的通知》(林护发〔2022〕5号)和宜春市林业局2022清风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宜春市抓落实活动年“三拼三促”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保护生物多样性、管控外来物种、防范公共卫生风险的工作部署,按照“部门协作、全面监管、打防结合、突出重点、群防群治”工作原则,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为打造绿色生态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全面贯彻《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各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买卖贩运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进行严厉处罚,对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惩,形成威慑。
(二)严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加强野外巡护,做好疫源疫病监测,对候鸟、鸟道及野生动物栖息地及分布区进行巡护监测,发现重大野生动物疫情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严厉打击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滥砍滥伐、非法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
三、成立机构
1、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为保障此次行动顺利开展,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特成立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黄德平
副组长:彭建青
成员:刘成、刘桃生、刘建秋、罗香娇、肖雪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成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2、成立巡护监测组
第一巡护监测组组长:彭建青
成员:刘成刘细军付小根刘桃生何建华王建平
负责辖区:中心城区各街道及农贸市场
第二巡护监测组组长:马章贵
成员:施炜晏龙和刘斌黄坤赵远星何建华王建平刘建秋罗香娇肖雪梅
负责辖区:各乡镇及下铺街道
四、行动步骤
1、动员阶段(2022年6月26日-2022年7月20日)研究部署行动方案,召开全体干部动员会,落实行动方案和责任分工。
2、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21日-12月15日)2个检查组对各负责辖区内餐饮、农贸市场、野生动物野外分布区及栖息地进行集中查处,重点查处非法猎杀、经营、运输、收购、加工野生动物的行为。对辖区内非法破坏国家重点野生植物如野生楠木、南方红豆杉等进行查处。
3、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2月16日-12月30日)
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将开展的专项行动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并将开展情况及时上报。
五、工作重点
一是严厉打击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的交易行为,打击市场内非法经营野生动行为,延伸追查至销售点、贮藏点和供货上线;依法对市场内野生动物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确保市场内无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含人工饲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的交易行为;监管市场周边区域酒店、餐馆、农庄、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对库存的野生动物和制品没收处理,确保无“野味”餐饮招牌,无“野味”菜谱,无“野味”实物销售。同时加强对非食用野生动物驯养企业的监管,要求企业做好消毒、防疫等工作,严禁野生动物食用交易。
二是加大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及分布区的巡查。各检查组要加强辖区内野生动物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清除辖区内捕鸟网、捕兽夹、声光诱捕器等工具,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野外发现野生动物疫情及时做好防控并上报。
三是打击违法破坏国家重点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上报,达到刑案的及时移交森林公安进行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消除隐患。结合国家林草局清风行动,各工作组要强化对野生动物野外分布区及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集中行动和分头行动相结合的方法,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执法行动,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即强化野生动植物的源头巡护管控,要求所有的村级护林员员要将此项内容纳入林长制的巡护内容,发现情况及时向各乡镇或区林业局报告,各检查组要及时将巡护情况报自然地保护管理股,内容包括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野生动物买卖贩运市场交易监督以及林业系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情况,保证林业系统防控信息及时畅通。
(三)强化部门联动。全力配合市场监督、商务等部门对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超市,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的检查,积极主动参与联合检查和执法行动,全面禁止野生动物市场交易。联合森林公安,严厉打击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15
根据省厅09护绿行动和《关于开展09夏季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的总体部署,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我县野生动植物养殖、培育和经营利用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09夏季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爱护野生动植物、共建美好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打击行动,坚决遏制我县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抬头的势头,坚决维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确保我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现有成果,大力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规范我县野生动植物养殖、培育和经营利用活动,为建设和谐平安安平、绿色生态安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县局成立安平县09夏季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林业局局长刘旭洲任组长,县林业局副局长赖利溪、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纪继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局相关股、室(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谋旺兼任办公室主任,祝应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内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江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打击餐饮业、集贸市场、药店、药材市场、医院等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采集、运输、经营利用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为。
2、专项整治行动以县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为主体,对辖区内车站码头、旅游区、风景名胜区,特别是餐饮市场进行重点整治。并在全县范围内不定期开展突击执法行动,对典型案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全程跟踪。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部署。林业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力以赴,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投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2、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林业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去,把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好行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做到认识统一,行动一致。
3、调查摸底,扎实推进。为确保行动中有的放矢,取得实效,行动前,各站要对辖区内从事野生动植物资源经营利用场所展开一次彻底的调查摸排,行动台要结合摸排结果,突出重点、难点,重点突破,尤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对一些查处难度大、阻力大、地方保护严重、久拖难决的案件进行全程曝光,促进案件的顺利查处。
4、严格执法,依法打击。专项行动中,各站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一是要突出严打精神,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不管涉及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依法打击,决不手软。二是要严格依法办案。对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一定要立为刑事案件依法查处;对已经查明事实的,要尽快结案,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管、降格处理以及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要严格遵守办案程序,提高证据意识,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严禁超期羁押,严禁滥用强制措施,确保办案质量,真正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法律法规,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珍贵野生植物和珍稀野生动物的热情,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活动中来,努力营造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全民参与,共同监督,打防并举,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6、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站要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信息报送责任制度,于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案件执法情况,同时,行动中要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大战果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16
为加强对我县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为进一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保护我县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林业生态县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切实保护我县生态安全;通过清理整顿,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群众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
三、行动重点
重点打击整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利用投毒、网捕、枪击、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二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制品;三是利用汽车、邮寄等流通渠道,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重点打击整治的场所:一是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破坏区域;二是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场所;三是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宾馆、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四是省界、县界等重要部位,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
四、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统一信息搜集、上报,通报案件情况,总结经验。
乡(镇)林业站:组织巡护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及活动区域。
林政、森林公安派出所:加强对非林区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清理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杨;全面清查定点生产、定点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企业,检查其执行野生动物制品标记制度的情况,依法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及活动区域开展生态宣传,加强源头保护。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林政、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综合办公室,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要认真研究本地区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形势及规律,因地制宜地开展案件线索的秘密排查工作,加强重点监控,多途程、多渠道地挖掘、搜集、整理案件线索,做好集中打击的准备工作。
(三)全力侦破一批重特大野生动物案件。各执法部门要明确打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在全县发动一场猛烈的严打攻势,及时查处一批野生动物案件,抓捕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特别是对顶风作案人员,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对获取的大量案件线索,要高度重视,精心经营,深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来源和去向,一查到底。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管领导要亲自带头研究侦查方案,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落实破案责任,做到案件不破,人员不撤,确保执法质量和办案效率。
(四)联合工商、公安部门进行清理整顿非法经营的市场和商户。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贸市场,市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门店重点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坚决取缔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者,坚决打掉非法收购、出售、加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黑窝点。加强对酒店、饭店等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的检查整顿力度。对店名或含有"野味"等字样的牌匾,要责令停止使用;对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要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进一步加强对流动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流动贩卖假冒野生动物皮张或摆摊设点出售牙雕等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对不法商贩的高压打击态势。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从"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长远角度出发,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为创建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力量,切实增强执法效能。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务求行动取得实效。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任务,分工负责。各部门要协商作战,大力提升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宣传,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一是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向市场经营户、生产厂家、专营企业、消费者等严明政策界限和法律尺度。
二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周、宣传月等活动,弘扬健康向上的生态文化,积极倡导不烹食野生动物、不穿戴野生动物皮毛服饰、不笼养野生动物,在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生态消费观,引导人们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三是通过安装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流动宣传车,举办普法讲座等形式,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餐馆"的系列宣传活动,形成人人爱护、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加强督导,有效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推诿扯皮,通风报信的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17
今年10月是我省第三十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做好今年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提高广大公众野生动物资源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保护好我县的野生动植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十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野生动植物,养成文明卫生饮食习惯。
二、活动时间
宣传活动时间:自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日结束。
三、主要内容
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有关规定,广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提升全民保护意识,让公众充分认识滥食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增强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识,养成文明卫生饮食习惯。
(一)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意识。
(二)倡导文明、绿色的饮食生活和消费理念,拒食野生动物;不购买、不消费象牙、虎骨、红豆杉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不笼养野生鸟类;不采挖野生植物;科学放生野生动物。
(三)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动物防疫防控科学知识,让保护野生动植物成为全民自觉行动。
(四)号召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构建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各界和公众协同作战的保护执法与监督机制。
(五)展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的成效,传播生态保护正能量,引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激励全社会积极参与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宣传月期间,系统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书法绘画、摄影展、征文比赛、科普讲座、自然笔记等活动,重点加强对农村、社区和各类学校的宣传教育,做到宣传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
(二)要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生态博物馆、石牛山国家森林公园、唐寨山省级森林公园等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使其成为向广大公众普及生态文化知识的前沿阵地。
(三)要加强青少年生态道德教育,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生态观,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从小养成健康文明的饮食习惯,并通过“一人带动一家”,让生态文明走入千家万户。
(四)注重发挥媒体作用,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栏、短信、微信、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创新宣传模式,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效果。
(五)深入开展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野动站要会同森林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为野生动物保护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活动安排
1、县林业局在德化网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知识;在瓷都广场开展宣传与咨询活动,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材料;在唐寨山森林公园各个入口处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各类宣传标语。
2、戴云山自然保护区要充分利用生态博物馆,向广大中小学校和社会公众开放,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我县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激发全体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热情,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养成拒食野生动物,保护生命健康安全的良好习惯。
3、基层林业站要深入各村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活动。要利用农村墟日在镇区周边、农贸市场,发放食用野生动物危害健康,动物防疫防控知识、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宣传材料,石牛山、九仙山、丁荣银杏等旅游景区所在地林业站要在主要路口、沿途及周边张贴宣传标语,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4、各单位要联合教育部门,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活动,展示国家及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图片,发放《专家提醒:乱食野生动物肉食危害健康、滥食野生动物的危害、福建省林业局通告》等各类宣传材料,让少年儿童丰富野生动植物知识,从小树立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危害生命健康,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的饮食习惯。
5林业综合执法大队、野动站要会同森林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的集贸市场、餐馆、酒家及城区的古玩城、工艺品商店等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发现一起、暴光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非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为保护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6、乡镇林业站要联合森林公安派出所、发动各村护林员,联合开展“拆除鸟网”、“清理铁铗”、收缴利用充电设施猎捕棘胸蛙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严格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和采挖、买卖野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为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7、各单位要加大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传播疾病、食用野生动物危害健康等力度,让社会各界都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自觉拒食野生动物,养成绿色、健康、文明的饮食习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图片书面上报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18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力度,根据省林业厅统一部署,我场决定在全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等7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大力宣传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
二、行动内容
1、金山林场要先行自查。结合金山林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野生动物的只要分布区、繁殖栖息地、迁飞停歇地、集群活动区等,组织巡山清套,逐一安排巡护,严防乱捕滥猎和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活动。
2、金山林场要成立野生动物保护春季行动办公室,确定联络人。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定专人值守,积极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有举报、有查处、有反馈。发现重大案件线索要及时向森林公安机关移送,特别是对违法投毒饵、网捕和持枪作案的等恶劣方式猎捕等野生动物的团伙作案,要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打击,依法严惩。
三、行动重点区域
行动重点区域为金山林场施业区的骆驼脖子和暖泉子大沟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易发区域。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行动的领导,为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候鸟保护春季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吴杰、关健
副组长:朱延林
成员:李景波、耿锡瑞、张福全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1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国庆期间,经区林业局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搞好本次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网络平台、散发宣传单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各辖区林业工作站加强源头管理,严防使用网捕、铁夹、毒药等手段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并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可能涉及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场所进行清查,有效打击非法猎捕、杀害、贩卖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在农贸市场、餐馆酒店、花鸟市场等场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利用野生动物行为。根据局部署,现就我区城区范围内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分组
第一组组长:李银辉
成员:丁建安、邱细宝、周德辉
负责检查:抚州市城区餐饮、集贸、批发、农产品、花鸟、古玩市场、农家乐、饭店酒店、药店以及其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场所。
森林公安:曾光辉、张旭,文昌林业工作站:汤卫辉、杨光荣、舒波协助配合。
车辆安排:202B
第二组组长:刘新龙
成员:饶润田、邱林宝、万龙清
负责检查:上顿渡城区餐饮、集贸、批发、农产品、花鸟、古玩市场、农家乐、饭店酒店、药店以及其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场所。
森林公安:邓义福、周哲宇,河西林业工作站:叶福茂、陈洪生、邱兵协助配合。
车辆安排:201B
第三组组长:冯文昌
成员:曾青春
负责检查:全区范围内的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
森林公安:汪成德,局机关人员:罗德辉、梅福兴,各辖区林业工作站协助配合。
二、时间安排
自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在此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每次行动时间为上午7:00-9:00或10:00-11:30,下午4:00-5:30。
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方案20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第十三届第十六次常委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加强全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成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认真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继续对涉林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一批违法猎捕、违法交易等犯罪案件;进一步完善源头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二、主要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车、标语横幅、印发材料等多种形式,迅速在本地掀起宣传《通告》的高潮;要在本地政府及行政村(社区)办公区、车站、主要路口、旅游景区、农贸市场等醒目位置、人员流动量大的场所张贴《通告》,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林草局要编印《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并在重点乡镇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巡回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和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系,认真做好有关新闻线索素材、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编报等工作,合力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确保达到树立良好执法形象、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
(二)认真开展摸底排查。一是全面排查审验野生动物特种行业。对经过批准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等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排查其业务开展情况、有无违法违规等行为,发现问题要依法责令整改,直至注销、吊销许可证件。一经发现未经批准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要立即进行处理,限期申办证件或取缔。二是对市场、饭店、烧烤店邮政、网店及运输行业进行检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问题整改清单销号制度。
(三)强化对候鸟迁徙的保护,确保候鸟迁飞和栖息繁殖的安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四)进一步强化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监测信息报告和节假日应急值守制度。密切关注野猪、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异常情况。
(五)强力开展集中整治。一是重点查处打击以下行为:在野生动物繁衍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非法驯养繁殖经营行为以及通过互联网、微信等非法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二是重点治理整顿以下场所和部位: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场所,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餐饮场所等重要部位。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
县林草局印制《通告》、宣传册,录制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等;各乡镇街印发宣传材料、张贴《通告》、开展宣传,并积极配合县林草局开展集中宣传、巡回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和新闻媒体联系,及时报道先进事迹、典型经验。
(二)摸底排查阶段。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检查、摸底并及时上报摸底情况。县林草局负责对摸底情况进行排查,收集情报信息、深入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搜索涉林违法犯罪线索。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开展网上巡查,锁定一批存在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网站和网络社交平台,获取案件线索。
(三)打击整治阶段。
对已经审批的林业特种行业单位依法视情给予年检或限期整改、注销证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查处、吊销许可证;对未办理审批、但已开展经营活动的,依法处理后视情补办手续或取缔;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集中力量查处,涉嫌构成刑事案件的,要依照林草、检察办案协作联席机制,会同县检察院开展侦办。
(四)总结完善阶段。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相关单位要共同研究、制定和完善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分工负责制度、日常性工作制度、源头保护管理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切实提高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四、实施内容及办法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的,必须严格禁止。
2、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3、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育的陆生野生动物。除捕捞水产品外,严禁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对相关经营者一律停业整顿,经营场所一律查封。违法从事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制品等交易活动的,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从重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4、对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医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的,依法依规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
5、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要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协调配合,切实形成执法合力。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对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投诉举报,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对查获的大案要案及时予以曝光,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加强公众宣传教育,为专项执法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6、加强野外巡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对野生动物野外巡护监测和巡山清套反盗猎行动,全面巡查、清除猎套、猎夹、猎网等猎具。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综合执法行动。
7、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物流企业等交易和运输寄递经营者,不得为非法野生动物猎捕、交易、运输行为提供相关服务。
8、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都应当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全社会成员要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林草局牵头,会同县公安局、市场监督局、农业和农村局,畜牧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成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打击猎捕、交易、运输等违法行为。
(二)密切协作配合。强化县乡联动,县森林公安、资源林政、执法大队等单位要加强和乡镇的联系,整合资源力量、编组开展行动。加强区域协作,对跨县区的案件要及时取得支持协助,积极开展区域间联合执法协作。密切部门合作,区林草、公安、市场监管、交通、农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县司法部门要积极参与、提前介入,发挥整体效能,合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三)严格督导检查。政府督办室要及时跟进督查,对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成效不大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推诿扯皮、通风报信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及时将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情况汇总上报。各乡镇要及时报送《通告》张贴、宣传情况,及时报送本辖区林业特种行业摸底排查情况。县林草局要随时了解掌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将重大事项、大要案件上报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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