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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4-01-19 14:51:07 关于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关于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安全检查是指对企业或组织的各种安全设施、系统或流程进行全面检查,以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防范安全事件的发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精选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安全检查工作计划1

  为了加强教学中的安全工作,确保教学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安全检查工作机构

  安全检查工作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成立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张柱,樊于波、雷国富检查组负责人,检查组成员:任成本、梁家珠、审核员和各车组长。每次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两人,一人为安全检查牵头负责人,其余人员由参与人员由检查组负责人视情况抽调,无特殊理由,检查组成员必须服从调配。

  二、安全检查方法及要求

  对教学中安全检查为不定期、不定时的随机检查。但每月不得少于两次。每次检查时,要将检查结果登记于《晋宁隆瑞驾驾校安全检查登记表》,并分别由检人员、教练员和学员签字确认。

  三、安全检查内容

  (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

  (2)按百分之三十的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等装置。

  (3)教练员在场内驾驶技能训练期间有无离岗、旷教的情况。

  (4)是否按《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和学校安排的教学计划施教。

  (5)有无酒后训练情况的。

  (6)教练车安装的安装附属装置是否有效。

  (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

  (8)有无其它违反《晋宁隆瑞驾校安全服务违规处罚规定》的情况

  四、对违规情况的处理

  在检查中,如教练员有违反安全操作的,检查人员应当场进行教育,有违反《晋宁隆瑞驾校安全服务处罚规定》的,按《晋宁隆瑞驾校安全服务处罚规定》处罚。

  关于安全检查工作计划2

  一、目的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内容

  1. 安全设施检查: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灭火器材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安全隐患排查:对学校的各项设施和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 安全演练:组织定期的消防演练、地震逃生演练等,提高师生的应急逃生能力。

  4. 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应急预案制定:制定学校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

  6. 安全督导:建立安全督导机制,定期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工作流程

  1. 每学期初,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检查的具体计划和安排。

  2. 安全检查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配合开展。

  3.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隐患、应急预案、安全教育等方面。

  4. 安全检查结果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整理和汇总,制定整改方案。

  5. 各教学单位负责整改安全隐患,并报告学校安全管理部门。

  6.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并及时通报学校领导。

  四、工作要求

  1.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2. 各教学单位要配合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3.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教职员工要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5. 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自觉维护校园安全。

  五、工作评估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为学校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希望全校师生共同努力,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关于安全检查工作计划3

  为认真落实20xx年9月25日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于xx年9月26日召开了全体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结合实际就我镇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作了安排与布署,现作出如下工作计划: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镇直各单位、部门、村(居)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把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到位,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并落实国庆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1、国庆期间安监、派出所协调交警、运政对我镇交通安全进行安全整治。

  2、国土、建管对山体危岩及在建工程的安全防护进行严格的整治。

  3、供电营业所作好片区农电的安全管理及农电工的安全知识操作培训。

  4、水电站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库安全及船只的安全检查及监督管理。

  5、防保站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特别是学校食堂卫生安全。

  6、安监站要抓好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及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监管,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作出检查计划、检查记录、检查总结,落实“国庆”安全值班工作及监控机制,掌握隐患动态,随时报告险情,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全镇人民过上安定、详和的国庆。

  关于安全检查工作计划4

  为了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改进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缺陷,及时消除工作环境中物(设备、设施、材料等)的不安全状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效控制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工程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如下:

  1.实行安全生产日巡检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全线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纠正违章、限令整改和记录。

  2.实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季检制:由安全领导小组指定项目领导对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时间与季末一期安全月检同步。(安全生产部负责提供被检单位日常安全生产运行资料)

  3.实行施工人员安全考核半年检制:由安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安全生产综合考评(安全生产部负责提供被检各人日常安全生产行为资料)

  4.委托具有检测资格的单位对各用电部位避雷及接地设施进行检测,并记录。

  5.由技术质量部负责固定检查计划以外的各项随机专项或综合检查,完成检查记录和各项上报工作。

  6.由技术质量部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测、记录和填报工作,时间与检测日期同步。

  7.由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负责对生活区、生产区进行消防、日常巡检,完成检查记录。

  8.针对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安排,由技术质量部对专项整治重点项目进行随机专项检查,安全生产部负责配合进行整改和监督工作。

  9.各岗位操作员每天按巡检路线全面认真巡回检查三遍,并填好记录。

  10.夜间值班人员每晚21点按巡查路线对全厂全面巡回检查一遍并填好记录。

  11.检查时对装置、设备、储罐、阀门、法兰、安全阀、液位计、放空阀、机泵、各法兰联接件进行仔细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关于安全检查工作计划5

  为进一步加强本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健康平安,特制定本计划。

  成立专门食品安全检查小组,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组长:xx(校长)

  副组长:xx(分管后勤)、xx(分管安全)

  成员:xx(总务主任)、xx(政教主任)、xx(校医,食堂专管)、xx(食堂承包人)

  检查内容包括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物品摆放、食品采购验收、食品加工、食品贮存、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内容,具体如下:

  1.环境卫生:食堂地面、墙面、顶面、排水沟、门窗、设备及工用具是否干净、整洁、卫生。物品存放是否定点定位,规范有序。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2.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是否有有效上岗证,持证上岗率是否达100%。从业人员穿戴是否规范,操作是否规范;有无不良卫生习惯。

  3.食品采购验收:是否落实《关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实行统一配送的规定》,实行定点配送;是否按要求执行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台帐记录;是否落实“关于学校食品成品、半成品禁购禁用的通知”,无禁用食品、无超过保质期食品、无腐败变质食品;食品添加剂采购、储存、使用是否规范.

  4.食品加工:食品原料是否分池清洗;生熟食品容器、食品工用具是否分开使用;食品烹饪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是否分开存放;加工后至食用是否超过2小时;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是否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是否制售冷菜凉菜。

  5.食品贮存: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食品贮存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贮存是否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冰箱存放是否生熟分离。

  6.清洗消毒:餐用具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消毒记录是否完整,消毒后餐用具是否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是否有明显标记。

  7.食品留样:是否有专用留样冰箱和容器,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记录是否完整。

  8.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是否及时清除,记录是否完整。

  关于安全检查工作计划6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xx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三、行政执法总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四、执法计划的实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执法要求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六、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关于安全检查工作计划7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安全生产监管实际,编制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坚持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紧紧围绕全街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杜绝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为全街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确保全街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执法检查有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和频次

  1、对两家地下矿全年检查12次。

  2、对非煤矿山每月检查1次。

  3、对危化储存经营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户全年分别每家检查6、5次。

  4、职业健康监管全年检查14次。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实施。本执法计划已经经街道批准,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保障工作,保证执法计划顺利实施。

  (二)严格规范执法。各相关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执法计划工作台帐,规范填写执法文书,建立执法档案,并及时结案归档。

  (三)严格考核监督。建立完善执法计划检查考核机制,各相关单位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进度表》报街道安办,执法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关于安全检查工作计划8

  为全面落实华能繁峙风电工程项目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文明施工基础,全面提高本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保证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成立春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xxx

  二、春查的重点检查内容:

  1、认真开展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的“五查”工作,检查时要结合当前的形势和20xx年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从员工安全责任意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等方面入手,全面查找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查找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和落实情况;

  2、检查风险预控管理工作。检查危险点分析及作业中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3、检查交通安全及防火管理工作。交通方面重点检查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要从人员、车况、路况和管理等方面查找隐患,特别是在厂区快速行驶问题的管理。防火方面重点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场所公共场所及电缆系统防火的管理情况;

  4、检查防汛管理工作。检查各施工单位在20xx年05月15日前防汛工作组织机构及制度措施和防汛物资准备情况;

  5、检查应急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各施工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规定的情况;

  6、检查各施工单位“四项责任”的贯彻落实情况;

  7、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监督体系和保证体系的健立情况,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8、检查各施工单位危险源辩识和控制情况。重点检查吊装技术方案制定和审查,吊装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执行,高空作业安全措施完善情况;同时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和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情况;

  9、检查各施工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检查方法:

  1、在准备阶段,督促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准备情况,即成立组织机构、工作计划、上级文件传达学习等;

  2、在自查阶段,检查重要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编制报审和施工前的交底情况,检查大型起重设备使用管理和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检查脚手架搭设情况,检查施工用电的维护管理情况,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情况,检查防火、防暴现场管理情况;检查施工车辆的管理情况,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试和身体检查情况,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的配置使用情况等;

  3、在自查阶段,对内业(资料)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各种规章制度,安全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施工方案报审和施工前交底记录,大型机械保修运行检查记录,各种安全台帐等。

  四、春查的步骤时间安排:

  1、20xx年03月01日至03月15日为计划准备阶段;

  1.1在此阶段监理处要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关于春检的文件和有关安全文件,编制工作计划,使全体监理人员深刻认识春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积极地投入到春检活动中来;

  1.2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督促施工单位传达学习文件,编制工作计划。

  2、20xx年03月16日至04月15日为自检阶段,在此阶段进行现场和内业(资料)检查,施工单位要把自己检查出来的问题作好记录,边检查边整改,监理检查出施工单位的问题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口头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3、20xx年04月16日至05月25日整改阶段,各施工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要存记录;

  4、20xx年05月26日至05月31日为验收总结阶段。对历时三个月的工作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为下半年的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关于安全检查工作计划9

  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院根据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文件精神,组织专题会议,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成立以滕佳林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部署工作落实。现就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二、重点部位:

  学生宿舍、语音室、办公室

  三、检查内容:

  1)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语音室、外语教室)

  2)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运行正常。尤其语音室要了解配置种类、数量、放置地点、使用方法,及时查看是否过期,要落实到人。

  3)消防安全组织,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要落实各班级、各教研室的安全员责任。

  4)是否制定了灭火和人员应急疏散预案及培训和演练计划。要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基本知识讲座,组织疏散演练等活动。

  5)是否做到人走断电,杜绝使用违章电器,杜绝违章操作。语音室要对老师和学生做好培训,规范用电。

  6)室内外堆放的无用易燃杂物是否清理。各教研室认真检查本教研室物品摆放,及时清楚消防隐患。

  7)各分管领导是否对分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进行认真梳理检查、部署落实。

  8)各教研室、班级是否组织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9)请学校组织检查语音室的消防设施和电力布线等安全隐患。

  四、检查方法

  1)教研室自查(20xx年xx月xx日—xx月x日):各教研室将自查情况写成书面报告,于xx月x日之前报到学院办公室,所有检查必须有记录。

  2)学院检查(20xx年xx月x日—xx月xx日):学院组织人员对全院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3)学院抽查:学院将利用听课等方式,同时对消防安全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迎接学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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