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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2 17:05:24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

  假期是指国家法定的假日,也指单位规定的休假日。除双休日外,我国国定假期为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精选11篇),仅供参考!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司的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母一方同住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的假期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每次不超过20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予一次探亲假,每次不超过20天。

  (四)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因聚期间。路途较远的,可另给路途期间。路途期间按交通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1000km以下的为1天,1000km~2000km的为两天,以此类推。

  第三条婚假。凡符合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3天。未达晚婚年龄的,享受婚假3天。

  第四条产假。凡符合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105天。凡符合生育条例规定,未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90天。

  第五条丧假。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第六条公休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或其以上的固定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满1年可享受1天,逐年递增,直至10天。员工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第七条员工休假期满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的,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第八条休假手续。

  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婚假要提前10天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

  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请假,报总务科备案。

  假期结束后,必须到总务科履行销假手续。

  违反上迷规定,又无正当理由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休假待遇如下:

  (一)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但不发给奖金。

  (二)休假路费由员工自己负责。

  (三)违反生育条例规定,超生或者未达晚育年龄的,产假期间发给工资的50%。

  (四)员工工伤病休期间,医药费据实报销,发放基本工资的100%。

  第十条各种假期单独计算,不得累计。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制定本管理缺席。

  第二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员工在同一或者不同公司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八条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员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九条员工与公司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员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公司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公司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员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公司当年已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公司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中的“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以上规定自20xx年6月13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3

  总部的假期按下列规定执行,各单位在遵照本规定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并上报总部审批。

  总部的假期分为“带薪假期”和“无薪假期”两类,“带薪假期”有的假期是全薪,有的是部分带薪(具体见第九章第一节《薪酬管理工作指引》,“无薪假期”则不计发工资。

  1.全体员工放假的假日:

  a、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b、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d、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e、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f、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g、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h、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女性员工放假半天。

  2.年休假: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性全薪假期,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员工休假或对员工提出的年休假时间做出调整。

  a、年假标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含20年以上、者,年休假15天。

  b、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休年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c、员工入职满半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享受公司年休假待遇;可休假时间依照入司时间及可享受休假时间折算,以天为单位。

  d、员工首次申请休假时须向公司出具具有公信力的证明其社会工龄的书面材料。

  e、休年假至少提前一周申请,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年休假有效期为半年,如有效期内员工未主动申请休假,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因公司原因不能同意员工休年假的,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期后仍不能休假的,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劳动报酬。

  f、年休假折算方法统一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不足1天部分略去不计。

  g、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的,将视为旷工行为,并依照本制度第八章第一节《考勤规定》处理。

  3.病假

  a、员工年度内累计病假3天以内(含3天、,可获得全额工资。年中加入或离开公司员工的全薪病假天数,按当年实际工作天数的比例给予,不足1天部分略去不计。

  b、员工年度内累计病假3天以上,或需要进行长期治疗的,医疗期根据医嘱证明、员工在公司的服务期长短及相关法规确定,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c、员工请病假原则上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病历卡》及医生建议的休假证明等、。

  4.婚假

  a、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期间登记结婚后方可享受婚假。

  b、初婚可休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再增加7天晚婚假(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

  c、再婚员工可休婚假3天,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d、婚假应在登记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产假

  a、女员工产假为98天(包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难产或多胞胎再增加15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最多15天。符合晚育(女满24周岁且是第一胎、,可再增加晚育假30天。

  b、妊娠期在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给予0.5天检查假。

  c、流产、节育假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6.授乳假:女员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个工作日再给予1小时的授乳假,多胞胎再增加1小时。

  7.晚育护理假:符合生育政策且属晚育的,本公司男员工可给予晚育护理假3天。

  8.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和配偶的父母去世时,可给予3天带薪丧假。

  9.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的假期和待遇,根据上海市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无薪假期是指下列假期:

  事假:员工请事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员工请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事假期间不再发放工资,相关的福利待遇也会酌情调整。

  请假程序及假期批准权限:

  1.员工休假根据《地产权责手册》并填写《请假审批表》申请。

  2.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时,须电话通知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代为履行请假程序。

  3.员工提请带薪假期时,应向本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不能提供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4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的标准

  (1)员工参加工作累计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5天;

  (2)员工参加工作累计满6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3)员工参加工作累计已满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3、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顺延。

  (2)由于本人原因不愿意休假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补休,也不给予补助。

  (3)员工年休假期间外出休假,不报销往返路程费及其它费用。

  (4)员工可用年休假充抵本人发生的事假或病假。

  4、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审批和管理

  (1)员工申请享受年休假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

  5、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经公司有关会议决定,可以补充。

  (2)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5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2、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六、附则

  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6

  一、适用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2、临时劳务人员、内退人员、无岗人员、下岗人员、调出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3、凡一年内病、事、产、工伤假累计超过60天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二、休假时间

  1、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后,每年可有5天的年休假,而后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则增加1天的年休假,最多增至14天。

  若上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本年可安排休假;下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次年开始安排休假。

  2、员工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三、批准程序

  员工一次性休年休假应执行既定的休假计划,需提前申请并得到核准。员工零星休假,一天以内的,需提前一天获得直接上级批准;三天以内的,需提前三天获得直接上级和本部门经理批准;七天以内的,需提前七天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八天至十四天以内的,需提前一个月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四、具体规定

  1、考虑到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各部门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在不增加编制和人员、确保工作(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每季末制定下一季度本部门员工的休假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计划期内确实不能休假的,可在本年度内调整休假计划。

  2、各部门应严格年休假管理制度,严格考勤。公司将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抽查结果将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如抽查发现有员工没有履行规定的请休假手续擅自休假、或者虽然提前告知了相关主管但事后不能及时提供请休假证据的,视同旷工处理。

  3、年休假最少应以1小时为单位使用,不足1小时的以1小时计,超出1小时的按实际休假时间计。

  4、年休假期间,基本(协议)工资和贡献工资照发。

  5、员工上年度没有休完的年休假截止到下年度一季度末。过期作废。

  6、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7、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人事薪资委员会。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及其劳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法定节假日是指我国现行休假制度规定的带薪节日和休息日。法定节日假包括:元旦(1天)、农历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1天)十一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端午节(1天)、清明节(1天)、三八妇女节(女职员半天);法定公休假为周六、周日。

  第三条婚假:

  1.员工结婚给予3天假期,达到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再增加婚假7天。

  2.员工休婚假期间,其标准工资照发。

  3.员工结婚男女双方在异地者,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具体参照出差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第四条丧假: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给予丧假3天;职工亲属在异地死亡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职工在治丧期间的标准工资照发。

  第五条产假:女职工生育子女期间享受产假。员工计划内生育产假90天,含产前假期15天,属晚育者,另有晚育假30天。如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已婚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院开具的证明给予15天假期。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六条看护假:员工配偶分娩期间,可给予看护假10个工作日。护理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七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经批准停止工作或不能正常工作需治病、休养者可享受病假。

  第八条员工休养病假1天以下者需经部门经理批准,1-3天者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员工休病假7天(不含)以内,标准工资照发。7天(含)以上者,发放标准工资的60。

  第十条员工因个人私事,经批准休假的,一次事假不得超过3天。(含)事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其他工资按实际天数扣除。

  第十一条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者,经部门经理批准,2天者,经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总部副经理以上人员请事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分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请事假须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一年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15天,否则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或凭医院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经领导批准后休假,员工在工伤期间工资标准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十四条带薪年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7天带薪年假;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所有带薪年假可以在年度内一次性或分次累计使用,但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

  第十五条职工凡与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公婆除外)不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探亲假。符合上述要求的员工每年享受两次探亲假,由个人申请在法定假日自行安排并上报综合管理部,公司按同等级别出差标准实报实销往返路费。当年不用,次年不予累加。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请休假程序,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请假程序、假别、请假准核权限、请假的记录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公司员工。

  三、请休假管理制度:

  1、请假手续:员工请假,必须由本人于假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如确因急病、急事且居住地离单位较远,确实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领导请假,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和交验有关证明,否则无请假单而未出勤者均视为旷工;员工请假期满,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时,应于假期期满前按规定向相关主管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未准应按时上班。

  2、请假类别:请假分为公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停薪留职9种,分为有薪假和无薪假两种婚丧假,探亲假为有薪假,其它除特殊情况规定外均执行无薪假别。

  3、请休假程序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4、为了保证制度的可查性,要求各部门请假单除交综合部一份外,在本部门留存存根一份。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9

  1.0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0程序内容

  4.1病假

  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超过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60%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4.2年假

  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12天/年。

  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假(满一个月则享有一天年假)。

  年假遇节假日顺延。

  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时终止,不再累计。

  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4.3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要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ceo和人力资源部。

  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4.4婚假

  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4.5产假

  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

  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一个月带薪产假。

  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一天陪产假。

  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15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

  4.6丧假

  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8天(64小时)。

  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4天(32小时)。

  4.7补休假

  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补休假。

  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二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参见加班制度)。

  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4.8公共假日

  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五一节:一天

  新年:一天

  春节:三天

  国庆节:二天

  女员工可在妇女节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顺延)

  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4.9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事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二周。

  4.10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日期:1-3天

  (包括3天)3-12天

  (包括12天)12天以上

  批准人:直属上级、部门经理和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4.11请假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10

  一、享受年休假人员范围

  正式事业编在岗职工在医院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数确定

  1.职工在医院工作累计满1周年不满10周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周年不满20周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周年的,年休假15天。

  2.职工年休假天数,每年初由人事科公布。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当年调入本院的职工年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折算。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周年不满10周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周年不满20周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周年以上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及以上的;

  (4)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5)当年产假90天的;

  (6)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

  如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职工请事假,应首先使用年休假。

  三、职工年休假安排

  1、年休假应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由科室(病区)领导有计划地一次或分次安排,做到忙时少安排,闲时多安排,时间过半,休假过半。职工非计划要求休假的,原则上应在科室排班前报告本科室(病区)领导,并经同意后,方可休假。

  2、职工因病或因急事,要求临时休假,科室(病区)领导应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给予考虑,凡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者,要在报告中写明或口头明确告诉科室(病区)领导,以便及时考勤,但轮到夜班或法定节假日上班,原则上不得使用年休假。如果在此期间确实需请假,则应按病、事假处理。

  3、年休假时间以1天起算。在年休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则法定节假日天数不在年休假内。年休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4、新享受年休假者和需调整休假天数的职工,上半年到达规定的年限,当年享受;下半年达到规定的年限,则以次年度开始享受,由人事科每年初公布。

  5、医院中层干部休假,3天以上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并指定临时科室(病区)负责人。

  6、职工年休假,原则上就地安排,如要外出的,须向所在科室留下地址或联系人,以便有急事时及时联系。

  7、休假前必须先履行休假手续并报人事科备案,否则一律当旷工处理。

  8、职工休假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任务或特殊情况,应立即停止休假。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11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第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23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员工有如下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或请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

  第四、员工于当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休假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第五、休假原则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过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个月内安排,行政部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经过部门经理、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4、员工所请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6、离职再入职员工按照新入职员工标准享受年休假。

  第六、员工休年休假的审批程序

  1、员工年休假必须有年休假条,员工年休假的必须提前所在部门主管提交申请,经行政部审核及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

  2、超过2天以上须经所在部门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假。员工请年休假需按以下规定提交书面申请。(附表)

  3、在同一时间段每个部门请年休假不能超过1人(市场部以各店面为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应提前向行政部报备,经审核通过方可按照年休假计算。

  第七、员工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标准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累计到次年前三个月内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员工当年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动放弃年休假,工资报酬为0。

  第八、年休假考勤报告制度

  1、各部门要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核制度。

  2、各部门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部备案。

  第九、其他规定

  1“累计时间”指的是员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龄,工龄按个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档案记录为准。

  2、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员工在下一年离职的,将按照员工离职当年事假处理。

  第十、本制度不详尽的地方由公司行政部作出解释和补充

  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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