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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26 14:28:32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精选25篇)

  环境卫生良好,不仅仅可以保证人们的健康安全,也可以带来一股清爽的气息,所以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的环境卫生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场所管理制度(精选2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1

  1.0 总则

  1.1 为创造整洁、文明、卫生的办公环境,营造良好的办公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室、食堂、宿舍、库房、门卫等。

  1.3 责任范围: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划分环境卫生包干区域。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道路、卫生间、会议室等)及本文未划分区域由保洁员负责;部门区域(如办公室、办公桌椅、宿舍楼房间等)由使用人负责。

  1.4 办公室、食堂、宿舍楼、门卫室内严禁吸烟,执行公司禁烟管理制度。

  2.0 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2.1 办公室

  2.1.1 每天擦拭两次地面,保持干净无尘、无泥、无杂物。

  2.1.2 办公桌椅放置整齐,无灰尘、无泥浆,每天擦拭一次。

  2.1.3 窗台干净整洁无杂物,每天擦拭一次。

  2.1.4 每两周擦拭玻璃窗,保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乱贴。

  2.1.5 墙壁洁白、无灰尘、泥浆,无脚印手印,墙角无蜘蛛网。

  2.1.6 电器设备(包括电脑、打字机、风扇、电灯等)、电源开关要完整、整洁、整齐。做到不乱放,无灰尘。

  2.1.7 办公桌上办公用品放置整齐、整洁、无灰尘。

  2.1.8 废纸篓有套袋,经常清倒。

  2.1.9保险箱、档案柜、书架放置整齐整洁,不乱放、无灰尘。

  2.1.10 暖气片每天擦拭一次,保持干净无尘。

  2.2 会议室

  2.2.1 每天清扫地面一次,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泥土。

  2.2.2 每两周擦拭一次玻璃窗,保持干净明亮无灰尘。

  2.2.3 每周清理一次墙角、墙壁,保持墙壁洁白、无灰尘、泥浆、墙角无蜘蛛网。

  2.2.4 每天擦拭一次会议桌椅,保持整齐、干净无尘。

  2.2.5 每天按时开窗关窗,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2.4 卫生间

  2.4.1 每天经常性冲洗干净,保持无异味。

  2.4.2 卫生间与洗手间地面、墙面、玻璃经常保持整洁。

  2.4.3 洗手池、洗拖布池经常擦洗,保持清洁无污水。

  2.4.4 地面无杂物、无污物、无手纸。

  2.4.5 纸篓有套袋,经常倾倒。

  2.5 食堂

  2.5.1 每天至少3次清洗餐厅与厨房地面,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油污、无杂物、无水渍。

  2.5.2 墙面、顶棚、玻璃无灰尘、无污迹。

  2.5.3 随时擦拭操作台,保持清洁,无油渍、无水渍。

  2.5.4 餐具干净、摆放整齐,保持每次使用后都要消毒。

  2.5.5 每天清扫气瓶间,保持干净、整齐。

  2.5.6 每天清洁食堂仓库,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灰尘。

  2.5.7 每天检查食堂仓库,保证物资放置整齐、无霉烂。

  2.5.8 炊事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工作过程中不搔头、挖鼻孔、掏耳朵、剔牙,不面对食品打喷嚏,不准留长发、留胡须。

  2.5.9 炊事员工作服要经常换洗,保持整洁、整齐。

  2.5.10 经常清扫食堂周围路面、门口台阶保持无杂物、无杂草,保持干净整洁。

  2.6 仓库

  2.6.1 每天清扫地面一次,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泥土。

  2.6.2 每两周擦拭一次门、窗、玻璃,做到干净明亮,无尘土。

  2.6.3 货架摆放整齐,每周擦拭一次,做到无灰尘、无油污。

  2.6.4物品箱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油污。

  2.6.5 物品分类清楚,摆放整齐,物品上无灰尘、无油污。

  2.6.6 货物无潮、无霉、无烂。

  2.6.7 编制货物卡片,卡片名称要与实物相符并且摆放整齐。

  2.6.8 工具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油污。

  2.6.9 每天擦拭办公桌椅,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

  2.6.10 仓库周围地面、路面无杂物、无杂草,干净整洁。

  2.7 门卫

  2.7.1 每天经常清扫门卫室内地面,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泥土。

  2.7.2 每天擦拭门、窗、玻璃,做到干净明亮,无尘土。

  2.7.3 保持火灾报警机柜、红外报警与监控机柜清洁卫生。

  2.7.4 监控画面无灰尘、无污垢。

  2.7.5 门禁、大门经常清洁保持无灰尘。

  2.7.6 工具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油污。

  2.7.7 厂牌要保持表面整洁光亮,无灰尘。

  2.7.8 门口不准停放各种车辆。

  2.7.9 办公桌上物品置放整齐、清洁。

  2.7.10 每天清扫周围地面、路面,保持无杂物、无杂草,干净整洁。

  2.8 宿舍

  2.8.1 注意室内经常通风,保证空气流畅,室内无霉味,床铺、衣柜等无霉烂。

  2.8.2 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2.8.3 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卫生间地面、墙面、玻璃经常保持整洁。

  2.8.4 房间内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2.8.5 宿舍房间内的卫生间无异味。

  2.8.6 保持卫生间的卫生。便后及时冲洗,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上报。

  2.8.7 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并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等地方。

  2.8.8 每天擦拭走廊、楼梯和扶手,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

  2.8.9 宿舍走廊两侧垃圾桶要每天倾倒,保持走廊内无异味。

  2.8.10 每天清洁招待房间卫生,保持空闲房间通风良好。

  3.0 检查与考核办法

  3.1 采用百分考核制。

  3.2 行政部为卫生检查与考核的责任部门,由该部门会同财务部、经营部、生产部3个部门共同参与卫生检查与考核。

  3.3 卫生检查每周进行一次,时间不定。考核一月一次,月末与工资挂钩。

  3.4 百分制考核中每分折合1元钱,标准只有合格与不合格。合格为10分,不合格为0分。扣掉的分数折合成罚款从工资中扣除。若不整改则实行全额罚款100元。

  3.5 检查对象:各个部门、操作室、化验室、办公室员工、宿舍住宿员工、库房管理员、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保安员、宿舍管理员个人卫生以及责任区域卫生均在考核之列。

  3.6 对于处理环境卫生难度比较大的部门、岗位,公司给予整理、打扫、清洁的时间,可商议考核开始的时间

  3.7 对于难于清洁的`玻璃窗等个别位置,公司可以放宽考核标准。

  3.8 公司将公布每周卫生检查情况。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2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审计局办公室卫生和秩序管理,促进全体工作人员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规范有序的办公环境,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办公室卫生秩序管理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家俱及有关办公设备应按规定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随意移动。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等办公用品应摆放在固定位置,桌上不得随意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三条 办公室应保持干净、整洁。每星期一上班前、星期五下班前为全局固定卫生清洁日,各科室落实人员对办公室进行清扫,整理物品、打扫卫生、拖地板、擦桌椅、门窗和厨柜、修剪花草、设备维护保养等。平日卫生秩序随脏随扫,及时整理。

  第四条 会议室一周二次由办公室(二)负责整理,专家室一周二次由审计中心负责整理,平常会议室、专家室卫生秩序由使用科室负责整理。

  第五条 每日上班先到者,在完成签到手续后,应及时打扫卫生、整理物品、充好茶水,准备工作。工作中要文明礼貌,注重言行和自身形象。临时离开办公室,应告知科室其他人员,调整好去向牌。下班前,应整理好桌上物品,关好电脑、复印机、空调、电灯和门窗才可离开,以防范火灾、盗窃风险发生,以形成良好的办公习惯。

  第六条 办公室卫生秩序管理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和优秀科室评选综合评定标准。

  第七条 办公室卫生秩序管理实行评分制,检查组每月定期检查一次、不定期抽查一次,累计相加得分进行月度排名和年度排名,对第一名的科室授予流动小红旗以资鼓励,前两名的科室组织推荐入围优秀科室评选。

  第八条 检查组采取临时组织模式,每次检查组人员由一名分管领导、一名科长、一名普通审计人员组成,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办公室进行登记。检查组人员每月轮换一次,确保检查结果公平。

  第九条 该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3

  一、各办公室的室内卫生,由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共部分的卫生,由保洁员负责;会议室卫生由保洁员负责;院内的环境卫生由门卫人员负责。

  二、办公室卫生要求及标准:各办公室的卫生包括地面、墙壁、门、室内垃圾、窗户玻璃、物品摆放等。室内垃圾随时清理,并倒入各楼层的垃圾桶内,门的里外要保持干净,窗户玻璃要定期擦拭,室内的物品摆放要整齐,做到地面清洁,物品整洁有序,窗明几净,灯管无尘,无卫生死角。

  三、楼梯、楼道、卫生间卫生要求及标准:楼梯、楼道、卫生间卫生由保洁员打扫,全天保洁,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政府办负责督促检查。做到楼道、楼梯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楼梯扶手无灰尘,卫生间无杂物及污垢,洗脸池、墙壁、厕所里边的门、隔断要保持干净,大小便池冲洗干净,手纸入篓,无明显异味,无卫生死角。

  四、会议室卫生要求及标准:会议室卫生由保洁员负责保洁,平时要定期打扫,会前认真清扫,会后及时清理,始终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做到桌椅整洁,窗明几净,无烟头杂物。

  五、楼外环境卫生要求及标准:办公楼外台阶及院内卫生平时由门卫人员负责清扫,做到无烟头、树叶、废纸、荒草、杂物。特殊情况造成工作量较大的全面清理时,由政府办组织全体职工集体清理。

  六、冬季清雪工作及要求: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各负其责。要求做到雪停人动、人动雪净,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和搪塞,遇到下乡或出差时也要及时安排人清扫,不得影响整个办公楼周边的清雪工作。清理出的积雪要及时清运出去。清雪工作情况由党政办负责督促检查,对于完成任务不好的责令限期完成任务,否则负责人向书记、镇长说明情况,并影响年末考核结果。

  七、机关卫生工作由政府办统一安排、检查。定期由镇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对各办公室的卫生进行检查,并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通报检查情况,并限期整改。公共卫生由政府办负责督促、检查,若发现因保洁员和门卫人员失职造成的卫生不合格,批评并限期整改。

  八、节假日卫生工作由保洁员轮流负责,院内环境卫生由门卫人员负责。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4

  1、全体职工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努力营造干净、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

  2、机关环境卫生以科室为单位轮流值周清扫,一周轮换一次。值日人员必须在每天上班前清扫完楼道、楼梯及厕所。区域卫生周末下午由值周科室清扫。

  3、坚持每天清扫办公室,经常保持玻璃明净、桌面整洁、室内卫生。

  4、局领导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确定专人提水、打扫卫生。单位会议室平时由综合办公室管理,各科室需使用时,要确定专人负责提水和打扫卫生。

  5、不乱堆乱放杂物,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瓜果皮、纸屑等,所有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倾倒和焚烧。

  6、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环境卫生的督促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5

  第一条

  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办公室卫生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运行,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制度各事项,推动公司卫生管理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第三条

  个人办公区域是员工工作的重要场所,为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个人办公区域应做好如下维护:

  1、每位员工应时刻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特殊岗位的人员(如后勤保障)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例如办公用品仓库)内货物摆放有序、无废弃物等。

  3、办公桌上不能堆放货物、包装废品、实验材料等,应及时办理入库或清理。

  4、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5、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6、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期不用电脑设备时,应锁定并关闭显视屏,节约用电。

  第四条

  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卫生打扫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各部门人员应于每天早上9点和下午17:30准时开始打扫卫生,为正常有序的上下班做准备。

  2.卫生范围包括507、508、509和510四个办公区域。

  3.卫生要求:

  (1)每天早晨将各自负责区域办公桌面擦拭干净,桌椅摆放整齐,烟灰缸、垃圾筒清理干净,摆放整齐。每天下午先用扫把清理地面,然后采用干湿拖布同步的方式将地面拖干净。应经常检查负责区域地面如出现脏乱及时清理,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渣滓。保证所负责区域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定时开窗通风。

  (2)将各自负责区域内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清理干净,摆放整齐、有序;书橱、书柜内资料摆放整齐,橱柜无乱堆乱放现象,无尘土。对打扫范围内所有垃圾桶进行清理,及时在垃圾桶上套垃圾袋。

  (3)前台区域:前台为公司形象窗口,保证前台区域物品摆放有序,整洁干净明亮,由前台自行负责该区域。

  (4)洗手间:保证地面干净、垃圾桶每天及时清理,水池台面整洁,干净,镜面无水痕;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及时更换洗手间厕纸。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个人在使用完洗手间后应及时打扫清理。同时,每个人应养成进出洗手间随手关门的习惯。

  (5)茶水间:每个员工应请自觉管理好自己的饮水用具,不得将个人的茶具随意摆放在茶水间。前台人员负责茶水间内客户用饮品及茶具的添置及管理,应整齐摆放饮水机,烧水壶,茶具等物品,杂物及过期物品应及时处理。茶水间各项设施应保持干净,及时清洁;纸屑、茶叶等垃圾倒入垃圾桶,废水倒入水池,保持地面干爽、洁净。

  (6)会议室: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应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闭电器、照明电源,负责会议室人员应在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及时检查,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会议室使用人员重新收拾清理。

  (7)阳台区域:地面应每天清扫,保持清洁干净,卫生工具使用后清理干净摆放整齐。

  (8)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尤其是办公区域的植被,严禁在办公区域的花草植物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9)临下班前每位员工应负责检查好各自负责区域的卫生及安全包括关好门、窗,切断电器等。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6

  为了营造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同时树立公司良好的视觉形象,推进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域划分

  1)公共区域:包括别墅门口台阶、一楼大厅、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人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按值日表每天自行清扫。

  3)总经理办公室卫生由行政人员每天负责清扫。

  二、制度内容

  (一)公共区域卫生要求:

  1)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3)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4)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5)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6)垃圾篓每天早上清理,严格杜绝溢满现象。

  (二)办公区域卫生要求:

  1)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如杯子、手机、绿色植物等),办公文件要整齐放置在文件筐内,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主机、显示器以及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3)报刊应整齐摆放到报刊架上,取阅完毕要放回原位,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4)饮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

  5)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三)个人卫生要求:

  1)衣装整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或者大声喧哗。

  3)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下班后要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四)日常卫生工作安排:

  1)行政人员提前10分钟,部门值日人员提前5分钟,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

  2)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应提前一天由行政人员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

  三、卫生考核

  1)以自检自律为主,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行政人员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提出警告。

  2)对于违反制度警告不改者,行政人员有权征收环境卫生维护费10元或者奖励值日。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7

  第一条办公室人员每天早上要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按照划分的责任区搞好卫生工作。

  第二条各办公室卫生责任人每天要搞好办公桌、地板卫生;收拾好茶杯,茶篮、纸篮、烟灰缸要每天倒干净,确保办公室整洁。

  第三条负责有卫生间卫生的人员,要搞好卫生间卫生,保证卫生纸供应。

  第四条下班前要收拾好各办公室茶杯,检查电器开关、水龙头是否关闭。

  第五条轮到值日的人员要履行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1、烧好开水,保证上班前各办公室开水供应;

  2、每天早上淋花;

  3、各办公室的关灯、关电、关门;

  4、待领导离开后方能最后离开。

  第六条以上制度办公室人员要严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监督。,办公室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8

  1、总则

  1)为使公司卫生管理工作有所遵循,建立并保持整洁的办公、经营、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公司有关卫生工作事宜。

  2、环境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的优劣反映了一个集体的人员素质状况,保持环境整洁是公司每一个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员工应相互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共同创造一个清洁、优美、舒心的工作环境。

  员工负责搞好个人工作周围的环境卫生,卫生区域由负责划分办公室主任安排值日人员打扫。

  2)卫生标准要求如下:

  A.办公桌椅干净无污点(包括表面、背面、腿),办公用品摆放要有序,杯壶摆放整齐。

  B.门、窗、玻璃、门框应按时擦洗,做到干净无浮尘。

  C.墙壁应干净,墙角应无灰尘,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在墙壁上乱钉钉子、乱挂杂物。

  D.室内文件框及其它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干净。下班后桌面整洁、桌椅摆放整齐。

  E.地面应天天拖洗,保持干净,垃圾应倒在指定地点。

  3)卫生间的卫生管理:

  A.卫生间:

  a)不得在卫生间内乱泼乱倒、乱丢杂物。

  b)不得在卫生间内放置杂物。

  c)不得在卫生间内乱涂乱画。

  d)使用卫生间后,及时冲水、拖地。(全员可共同监督)

  e)值日人员必须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做到无异味、无积水、无杂物。

  B.卫生间的清扫、保洁工作,作到无积垢、无异味、干净清洁;

  C.负责将垃圾送到公司内指定堆放处,并定期将其清除出公司区。

  D.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清洁工作。

  4)行政部门指定专人每天9:30分对公司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卫生间一天检查2次以上,相关人员应配合检查,办公室检查人员有权对违规行为开具"整改通知单"和"惩罚单"。如卫生不合标准,第一次由办公室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如不见好转,直接进行通报批评。若连续被通报批评2次以上,记入当月考核记录,并进行相应负激励。

  5)每天各区值日人员需在9:10以前将卫生清理干净,9:30分准时工作。

  6)行政部门卫生检查人员直接对公司负责,需本着认真、公正的心态检查卫生,如监督不到位,卫生不合标准,除对当天值日人员通报批评外、部门负责人及卫生检查人员同负50%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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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营造规范、宜人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促进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度。

  一、办公室卫生工作的管理由部门领导负责,部门领导有权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奖惩措施。

  二、学院督导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办公室卫生管理工作予以考核、通报,年终综合历次绩效考核结果排出积分,与部门目标考核和个人先进评选挂钩。

  三、办公室摆放文件柜、仪器柜、办公桌、饮水机、微机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四、文件柜、仪器柜、保险柜的顶部严禁堆放旧书籍、旧文件、旧资料及杂物并随时保持整洁、无尘。

  五、办公桌、木质玻璃门文件柜摆放的书籍、文件、作业本、教具等办公用品应整齐、合理。

  六、办公室墙面、顶棚、灯具、电扇、门窗应保持无灰尘、蛛网,墙面、门窗严禁张贴与教学、工作、学习无关的纸张及印刷品。

  七、办公室严禁堆放与教学、工作无关的物品,地面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渣滓。

  八、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九、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和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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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3、对卫生设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完成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卫生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放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设吸烟室(处),吸烟室(处)外不设烟灰缸。

  3、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管理、消毒制度

  一、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二、公共场所各类用品用具的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进行。

  三、公共场所的各类用品用具数量应配备足够能供周转用,一般应不少于满负荷量的三倍量。

  四、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应符合《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205—20xx)和相应各类场所的相关卫生要求。

  五、公共场所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用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六、公共场所内用于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求。

  卫生清扫、除害卫生制度

  一、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二、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应即时杀灭;

  三、发现鼠洞、蟑螂滋生洞穴应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并及时清理或合理投药。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工作时杜绝不良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场所不得吸烟,违反其中一项酌情扣除奖金。

  二、每天搞好本职岗位卫生工作,如工作区域卫生不符合要求按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奖金。

  三、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卫生工作,如被检查人员发现未做好卫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当事人奖金。

  四、各区域工作人员按照制定的'卫生制度,做好本岗位工作。由领班不定时对各区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当事人改正。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

  为彻底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厂容厂貌,特制定此管理条例。

  二、适应范围:

  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和标准: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集团内公共通道、篮球场、羽毛球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

  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b、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清洁要求和标准:

  a、清洁工须每日将公共场所清扫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冲洗一遍。但必须保证每周冲洗两遍。

  b、清洁工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及时清除杂草、枯叶、垃圾等。

  c、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清洁工需在上班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做好清扫,保证所有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下班前再清扫一遍,须日扫日清。

  d、对于花草,清洁工要定期(每周两次,周三、周六)培土、整理。

  4、其他管理规定:

  a、集团所有干部员工必须将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

  b、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c、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损害、折伤公司的一草一木。

  d、严禁携带有包装、有瓜果皮、纸屑的食品进入公司内部。

  e、对违反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一经发现、举报或查处,将在公司保安的监督下,强制按要求义务清扫指定区域的卫生。

  f、对于举报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公司为其举报者保密并奖励10元/人·次。

  g、对于员工在工作或搬运过程中不慎洒落在地面的纸屑、包装盒、泡沫、垃圾等,清洁工和保安员有权可以要求当事员工将地面清扫干净;如果员工拒绝或态度恶劣,可立即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告,由人力资源中心将按照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h、清洁工必须要按照规定和要求给予清扫公司内部所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5、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异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6、本管理规定归属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解释。

  7、对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各部门可统一汇总转交人力资源中心,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规定执行。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13

  一、明确责任划分

  院内各办公房间及其对应的走廊、地面和窗户的卫生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清扫擦拭;领导办公室及大厅公共卫生及室外环境卫生由专人负责。

  二、认真及时清扫

  室内卫生清扫包括以下事项:

  1、室内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及文卷柜上无杂物,室内无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2、棚顶无灰吊,墙上及墙上的粘贴悬挂物上无灰尘,墙上不得乱钉乱挂;

  3、门窗及玻璃干净、明亮,室内、外无污渍;

  4、地面清扫及时、干净;

  5、桌椅、板凳、书柜、卷柜等易落灰尘的物品随时擦拭;房门拉手处、灯开关无污渍;

  6、饮水机、水杯等物品和微机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7、室内卫生应坚持做到每日清扫地面,擦拭桌椅,办公物品整理摆放有序;每月大扫除中应包括以上所列各项,要物见本色,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无卫生死角。卫生清扫要坚持高标准,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对待,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并自觉维护和保持。

  三、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为保持办公室内优雅整洁的环境,全体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保持地面清洁干净,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烟头等杂物。办公桌上养花需配托盘。

  2、不得从窗户向外倒水,扔杂物。下班前应将办公室窗户关严锁好,防雨、防盗。淘汰清理出的物品应放在垃圾筒内,不要随处堆放。

  四、检查与考核

  1、办公楼卫生管理实行定期检查,列入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由纪检组长牵头,办公室组织实施,相关科、所参加检查、评分。

  2、评分结果每月在全场进行公布,并由考评小组将其列入岗位目标考核,与考核工资挂钩。

  3、凡违反第二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扣发全单位考核工资人平5元;凡违反第三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扣发责任人考核工资10元。

  4、各单位可根据以上考评办法细化、量化和切合实际的二级考评办法,并认真加以落实。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14

  1、划分区域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2、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宿舍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班组宿舍的衣物、日常用品等摆放整齐。

  3、厨房卫生整洁,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炊事员须持定期体检健康证,上岗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和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生熟食品隔离,有防蝇、鼠、尘设施。

  4、保证供应符合卫生饮用水,茶水桶加盖加锁。

  5、厕所必须落实专人清洁,保持时时清洁,便槽不得有积垢,严禁随地大小便。

  6、工人作业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不得留余料。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严禁随地丢垃圾。污水、废水不外溢。

  7、车辆进出清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15

  一、为搞好校园公共场所卫生,使全校师生在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中工作和学习,使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班负责自己教室及门前走廊卫生,由学生轮流打扫卫生。

  三、教师办公室由本办公室老师轮流打扫卫生。实验室、图书室、微机房、语音室、食堂等由各管理人员负责卫生。

  四、校园内绿地、道路、走廊、厕所、场地的卫生,划分为若干小区,由各班负责一个小区的卫生。每学期轮换一次。

  五、各班要安排卫生值日,对本班教室及走廊公共场所、卫生包干区,实行每天二次小扫,周未大扫除。周末大扫除要抹洗走廊腰墙、窗台。

  六、各办公室要安排卫生值日,对本办公室地面每天进行洒水、清扫。各教师要时时清理自己的办公桌面,做到桌面整洁、无尘。实验室、图书室、微机房、语音室等要做到定期清扫,做到地面、桌面清洁无尘。

  七、全体师生都要做到“四不准”,以净化校园。“四不准”是指: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字纸。不准抽烟,不准涂画和污损墙壁门窗。

  八、各办公室卫生每周由学校办公室进行检查评比。各班教室和包干区由值周班级或行政值周教师每天检查,笔录评分情况;周末按年级,由年级组长组织各班劳动委员,进行周末卫生检查。并每日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16

  一、各办公室的室内卫生,由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共部分的卫生,由保洁员负责;会议室卫生由保洁员负责;院内的`环境卫生由门卫人员负责。

  二、办公室卫生要求及标准:各办公室的卫生包括地面、墙壁、门、室内垃圾、窗户玻璃、物品摆放等。室内垃圾随时清理,并倒入各楼层的垃圾桶内,门的里外要保持干净,窗户玻璃要定期擦拭,室内的物品摆放要整齐,做到地面清洁,物品整洁有序,窗明几净,灯管无尘,无卫生死角。

  三、楼梯、楼道、卫生间卫生要求及标准:楼梯、楼道、卫生间卫生由保洁员打扫,全天保洁,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政府办负责督促检查。做到楼道、楼梯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楼梯扶手无灰尘,卫生间无杂物及污垢,洗脸池、墙壁、厕所里边的门、隔断要保持干净,大小便池冲洗干净,手纸入篓,无明显异味,无卫生死角。

  四、会议室卫生要求及标准:会议室卫生由保洁员负责保洁,平时要定期打扫,会前认真清扫,会后及时清理,始终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做到桌椅整洁,窗明几净,无烟头杂物。

  五、楼外环境卫生要求及标准:办公楼外台阶及院内卫生平时由门卫人员负责清扫,做到无烟头、树叶、废纸、荒草、杂物。特殊情况造成工作量较大的全面清理时,由政府办组织全体职工集体清理。

  六、冬季清雪工作及要求: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各负其责。要求做到雪停人动、人动雪净,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和搪塞,遇到下乡或出差时也要及时安排人清扫,不得影响整个办公楼周边的清雪工作。清理出的积雪要及时清运出去。清雪工作情况由党政办负责督促检查,对于完成任务不好的责令限期完成任务,否则负责人向书记、镇长说明情况,并影响年末考核结果。

  七、机关卫生工作由政府办统一安排、检查。定期由镇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对各办公室的卫生进行检查,并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通报检查情况,并限期整改。公共卫生由政府办负责督促、检查,若发现因保洁员和门卫人员失职造成的卫生不合格,批评并限期整改。

  八、节假日卫生工作由保洁员轮流负责,院内环境卫生由门卫人员负责。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17

  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在校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保证办公室干净卫生整洁,即是教育文明、教学文明的具体体现,也是教师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的具体表现,更是学校的窗口性工作,因此要求做到:

  1、学校实行多人分组共用办公室,每个办公室都要成立管理小组,并指定小组长,小组则相应制定自己的卫生制度公约。

  2、办公室全体教师要从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与公约。

  3、办公室内要做到每天到校即进行一次卫生清理,要特别关注桌斗内、室内死角的清理。个人则负责清理自己的办公桌、教案、作业、教具、办公用品等物品,做到干净整洁,一尘不染。

  4、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吐痰、严禁喧哗。严禁乱扔杂物、纸屑,严禁堆放,储存与教学活动无关的物品。

  5、办公室严禁放音响,严禁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6、办公室物品摆放要统一按学校要求布置做到即便利工作,又美观,整洁。

  7、办公室全体教师要爱护公物,爱护公共设施,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8、每个教职工都要做到时刻维护本办公室的卫生,严禁不顾他人的反应和公共卫生要求,进行损害集体或他人的不良卫生行为。

  9、负责值日的教师,每天要对各办公室进行巡视,发现不良的行为事件要及时指出、纠正,促其改正。

  10、每月学校对教师办公室安排两次卫生大检查,并进行评比。将评比的结果予以公布,并对模范卫生办公室予以奖励。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18

  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的形象,特制定办公室卫生管理条例如下:

  一、学生会成员都必须具有保持办公室卫生与整洁的责任与义务;日常工作时要注意保持整理;

  二、周一至周五值勤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卫生的打扫工作,包括:清扫办公室地面,整理桌面,摆放物品、桌椅,整理相应的资料,清倒垃圾等;

  三、各部门轮流对办公室大扫除,并且副主席(秘书长)要到场负责验收;

  1、大扫除时间定为每周三的班会课;

  2、打扫内容包括:扫地擦地,整理桌面、擦拭门窗、橱柜,清倒垃圾等;

  3、大扫除要求提前安排好1—2名成员,明确分工,及时到位;卫生打扫要彻底,不留死角,不得敷衍了事;

  4、打扫完毕后,工具要物归原处,存放整齐;

  5、副主席(秘书长)负责对打扫结果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允许人员离开;副主席(秘书长)有权对多次打扫不合格的部门在周总结会议上进行批评通报。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19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经研究制定本办公区域卫生管理制度。

  一、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区域卫生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卫生检查奖惩办法以及考核标准。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

  二、定义

  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场所、会议室等公共场所。

  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所属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三、办公区域卫生要求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门窗内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 (3)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6)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2、办公用品的卫生要求:

  (1)办公桌椅: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办公椅、铁皮柜等应摆放整齐,外表保持清洁。

  (2)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上。

  (3)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订书机、启钉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使用完后放回原位。

  (4)电脑:电脑要保持干净整洁无灰尘,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5)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6)饮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7)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理。

  (8)垃圾桶摆放在办公桌桌底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3、个人卫生要求: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4、经理办公室卫生要求:

  (1)做到每周对办公室进行一次大清扫(包括办公家具底部),保持地面、地毯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办公家具(包括桌椅、电器、衣柜等)的清洁,定期检查保养。

  (3)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4)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5)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6)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7)垃圾篓摆放整齐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8)定期给植物浇水、打虫、施肥,保证植物茁壮成长。

  5、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上班后,各部门工作人员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并保持卫生清洁。

  (2)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应提前一天由各部门组织员工大扫除。

  (3)由各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清扫经理办公室的卫生。

  四、办公区域卫生检查及奖惩办法

  1、办公区域卫生检查小组由各中心指定人员组成,

  2、办公区域卫生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为每周五下午由行政中心组织卫生检查小组对各部室卫生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由行政中心根据上一次检查结果及工作需要将对各部室进行不定期检查,

  3、卫生检查采取每月公布制度,检查结果作为本部室年终卫生考评依据。同时对卫生检查连续一个月平均分数排名最后的中心处以该中心主任300元现金罚款,该罚款作为卫生检查小组活动资金。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20

  为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干部职工对单位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动单位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机关工委的形象,现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一、室内卫生

  1、保持门窗干净、无灰尘、玻璃清洁透明。

  2、墙壁、天花板清洁,无蜘蛛网。

  3、窗台、花盆干净,不摆放杂物。

  4、沙发、茶几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5、茶具清洁、摆放整齐。

  6、垃圾篓摆放好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7、电脑、空调要干净,无灰尘、污迹,下班或离开前要关机。

  8、烧水壶、暖瓶、打印机、文件柜等摆放整齐,表面无污垢、无灰尘等。

  9、电线走向要美观、规范,不可接临时线。

  10、办公桌上只摆放必需品,其它物品放入抽屉,暂不需要的收回到柜子中,不用的及时清理掉。

  11、办公文件、票据分类放入文件夹、盒中,并整齐摆放到一角。

  12、柜内物品,如书、盒等摆放整齐,标签要统一、美观。

  13、办公用品,如笔、尺、订书机等用品收入柜中。

  14、分发的书、报要及时分发,并摆放整齐。

  15、室内每天至少打扫一次,废品要及时清理。

  二、公共区域卫生

  1、按时打扫楼道、楼梯、楼梯扶手、窗台、暖气线及管道等公共区域的值周卫生。

  2、室外卫生要按时清理,不留死角。

  3、管理好“责任花”,科学养护,保持花盆的干净。

  三、个人卫生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3、检查门窗、断开电源。

  4、衣容干净整齐。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21

  办公室是学校的综合办事机构。它担负着对外接待、安全卫生、文字处理、电话、传真、信函收发、数据收集与管理、年度报表与简报等项工作。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爱国、爱校、热爱本职工作。

  2、待人热情,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做到对待领导和群众一个样,对待生人和熟人一个样,对待校外客人和校内教职工一个样,对待其他单位职工和学校办公室内部职工一个样。

  3、经常保持办公室、会议室内外卫生。办公室布置合理,办公桌上文件、材料放置整齐有序。

  4、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因公外出,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出。

  5、不在上班时间与人闲谈、喧哗,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6、认真学习有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7、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认真负责,不推委,不扯皮,对人态度和蔼,一视同仁,树立良好的服务态度。

  8、办公室人员除了日常自己分管的工作外,要随时接受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保证令行禁止。

  9、要注意办公室安全,下班前关好门窗,锁好办公桌和文件柜,关好水源、电源等。

  10、全体办公室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该管理制度。

  办公设备使用规定

  规定办公用品包括:桌椅、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

  1、办公用品属学校财产,使用时应爱惜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禁止暴力锤击或锐物刻划。

  2、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

  3、计算机关机必须按程序正常关机,严禁非法操作;计算机停止使用时,计算机应用防尘罩盖住;严禁私自搬移计算机;严禁使用未经检测的计算机软盘和光盘。

  4、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未经允许上网(专业人员因工作需要除外)。

  5、复印机、计算机、传真机应指派专人负责维护和清洁。

  6、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只能打印一份,如需多份应复印。

  7、严禁打私人电话聊天。

  8、因公需打长途者须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作登记后方可在专门电话上拨打。

  9、办公设备损坏应请专业人员维修,禁止非专业人员随意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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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报所长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5、室内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饮食卫生“五四”制。

  2、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综合办公室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3、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18、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五、奖罚

  1、综合办公室要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职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2、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综合办公室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23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办公区域卫生

  1、专业成员上班前5分钟打扫个人办公区域卫生,整理文件及物品,持续办公桌及桌面上、个人柜物品整洁整齐。

  2、个人物品、个人办公桌、椅、个人文件柜、个人更衣柜卫生属个人负责,务必保证时刻整洁,离开办公室,椅子推至桌下,物品务必按定置图放置(见附录一、附录二),电源插座放置在办公桌左下侧物品柜后;除定置图上物品外其余物品不得摆放;个人柜严格按定制要求摆放,不得将柜门敞开,柜门务必保证能随时打开。

  3、每一天早上擦洗一次自我使用的电脑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勤擦洗自我所戴安全帽,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整洁。

  4、不在办公室墙壁乱悬挂、张贴什物。

  二、公共卫生维护

  每一天由值日人员负责办公区域公共卫生,专业每一位成员有义务予以配合、维护。

  1、做到纸屑入篓、地面清洁。

  2、专业成员不得在办公室内、仓库区域抽烟,持续空气清新。

  3、不乱倒茶水,更不能将水滴到桌面上和地上。

  4、仓库货架卫生及摆放职责到人,由相关点检员或设备负责人管理,务必持续整洁整齐,货架以外不得摆放备品备件;仓库公共区域卫生因故影响者务必及时清扫干净。

  5、工作完毕回到办公室时工器具、备品备件、衣物、鞋、帽、手套等,要做到定置摆放。

  6、无人办公桌面的卫生及整理。

  7、当天办公室开水由值日人员负责。

  8、公共区域卫生由当天值日人员负责管理和监督。

  三、卫生标准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窗帘)上无浮尘。

  2、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3、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4、照明灯、空调上无浮尘;水杯、文件夹、货架、宣传牌、门、条椅、衣物柜摆放整齐。

  5、个人柜、公用柜内外无浮尘、污迹,柜内物品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柜顶、表面要持续洁净、无灰尘、无污迹。

  6、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保温杯无茶锈、水垢,个人名字统一向外摆放;办公桌下线缆捆扎整齐,无杂物。

  7、桌椅摆放端正,座套、个人隔断干净整洁。

  8、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摆放端正,无灰尘、浮土。

  9、办公室墙面、地面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四、值日人员职责

  1、周一至周五,每一天安排两人负责值日,节假日及周六周日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

  2、值日时光:当天早上8:00至第二天早上8:00,夜间由当天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持续。

  3、负责区域:本专业办公室、学习室、仓库。

  4、按值日表排列轮流值日,并于第二天早上8点进行交接。后一天值日人员有权利监督前一天卫生状况,并督促当日值日人员整改;如接班卫生状况没有到达卫生标准,接班人员能够拒绝接班,在上班期间造成的,由前一日值班人员负责整改,在夜间、周六周日、节假日造成的,由值班人员负责整改。

  5、当天值日人员下班时要负责关好门窗,监督班组成员关掉电脑及显示器电源。如因此被公司和部门考核,同等标准考核当日值日人员。

  6、值日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督促并监督本专业每一位成员做好班组卫生管理工作。

  7、值日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专业将根据实际状况扣罚当月绩效2-10分次;其他成员未认真配合,专业将实际状况扣罚当月绩效2-10分次;如影响到公司或部门考评,将加倍考核;受到领导表扬和肯定或为专业做出特殊贡献,当月绩效嘉奖2-10分次。

  以上制度即日起生效,请各位同事配合执行!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24

  1、室长安排教师卫生值日表,每天要有明确的值日人员,值日表要上墙。

  2、教师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办公室内要求地面整洁,无明显的鞋印、污迹、灰尘、纸屑、杂物。

  3、教师办公桌必须整洁,物品摆放务必整齐。除日常办公用品外,其他物品不许摆于桌上。

  4、作业架卫生干净,无灰尘、杂物,作业本摆放整齐、有序。

  5、要定期擦窗户,窗上不能有明显的污迹。

  6、门要经常擦,不允许门上有灰尘,不允许有明显擦洗痕迹。

  7、墙面干净,不允许出现蜘蛛网等脏物,有污迹要及时清洗。规章制度张贴要整齐有序。

  8、卫生工具要整齐有序地放于不明显的固定位置。脸盆中的脏水要及时倒掉。

  9、电脑、电话机、饮水机等物品要保持清洁。

  10、下班前要收拾好书本、茶杯等,检查电器开关、水龙头、门窗等是否关闭。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2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第五条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第六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

  (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二)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

  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三)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四)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五)空调系统竣工图;

  (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第十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后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二)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合格后,方可运行:

  (一)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五)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六)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

  (七)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第十二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继续运行:

  (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二)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

  (三)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立即停用,进行卫生学评价,并依照卫生学评价报告采取继续停用、部分运行或其它通风方式等措施。

  第十三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一)开放式冷却塔;

  (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三)空气处理机组;

  (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情况;

  (三)卫生学评价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情况。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令改进;经责令仍不改进的,予以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控制措施:

  (一)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经检测,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重大隐患的。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风管系统清洗规范》由卫生部制定并发布。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术语含义如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风管系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分。

  空气传播性疾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

  第二十条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已经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达到要求。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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