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雪应急处理预案
暴雪,自然天气现象,指自然天气的一种降雪过程。暴雪发生的时段一般集中在10月至翌年4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暴雪应急处理预案(精选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暴雪应急处理预案1
近期我市将出现大到暴雪天气,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防暴雪工作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暴雪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主要职责
⑴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雪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⑵充分利用校内各种渠道进行防雪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师生防雪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雪灾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雪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⑶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雪、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⑷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雪灾工作,把雪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⑸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防雪灾的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全面组织各项防雪灾工作。全体教职员工随时准备执行防雪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内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停止各项室外大型活动。
3、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4、加强值班值宿工作,保持通信畅通,全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5、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6、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7、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雪灾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学校建筑物,学校附属建筑设施,学校设备设施和校园树木等出现损坏的,及时排查和维修。
三、注意事项
1、在防雪灾应急行动中,全校师生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2、雪灾之后要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理清除校园积雪,为学生正常上学做好准备。
暴雪应急处理预案2
一、目的:
为确保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有效预防、减少暴雪灾害,提高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处置能力,减轻灾害对园区的影响、损害。坚持;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暴雪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三、职责与权限:
1、物业经理履行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工作职责。
2、工程部、秩序维护部和客服部为主责部门,各自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3、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履行后勤保障工作职责。
四、应急预案内容: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天气预警后,各部门做好预防检查工作,成立暴雪天气应急小组。运行部门当值员工,在暴雪期间,每天须按时到岗,参加集中清除积雪工作,以确保园区管辖范围内道路畅通,无积雪,无人员伤害事故发生。
(一)工程部
1、派人检查天台、户外、各种设备设施确保一切正常。
2、检查所有下水通道,并清除可能引起堵塞的垃圾、杂物等。
3、检查并牢固所有易脱和易被积雪压坏物件,尤其是楼宇顶层、外墙面、汽车坡道等易堆积积雪和发生滑倒造成伤害的地方,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需暂拆除。
4、协助保洁清理外围的地面
5、冰冻暴雪天气过后抢修受损设备设施。
(二)客服部
1、发函告知各客户单位做好暴雪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2、组织部门员工参与清除积雪工作。
3、加强对外围车道、汽车坡道等管辖区域的巡查,随时报告相关事宜。
4、监督保洁公司准备好所有铲雪、防滑等应急器材,确保所有应急物资能随时应用。
5、准备应急药箱。
(三)秩序维护部
1、安排外围秩序维护员有序疏导车辆行驶。
2、协助保洁清理外围地面。
3、地下停车场巡逻人员及时关注下行车辆,如发现积雪、积水现象,及时通知保洁人员进行清理。
(四)保洁公司
1、向客服部提交冰冻暴雪天气期间应急人员名单。
2、当值人员及时清理积雪。
3、保洁公司应确保出现冰冻暴雪天气时,有足够的清雪工具。
4、扫雪铲冰工作安排
(五)准备工作
A将融雪剂、扫把、铲雪板集中存放于库房中备用。
B降雪来临前在园区各楼首层大堂门前及门内铺设防滑地垫,放置;小心地滑;警示标识。
(六)工作安排
A、降雪来临前在各楼门前大理石及门内铺设防滑地垫,大堂放置;小心地滑;警示标识,随时清洁大堂地面,确保无水迹。随时观察雪情,根据雪情安排保洁人员进行清洁,确保地面无结冰,大理石地面无积雪。
B、出现路面积雪情况,安排保洁人员对每个道路出入口、地下车库道路边清扫出2米宽通道,并保持清洁。在主要人行干道(包括门前三包区域)、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道撒融雪剂,
C、出现积雪超过0、5厘米情况,秩序维护部负责对楼体天台出入口进行封闭。在园区客流早晚高峰时段,对园区各进出口实施引导管理疏导大厦出入车辆,确保园区出入人员及车辆的安全有序。
D、雪停后,根据积雪情况组织各部门人员按照园区责任区域及范围开展扫雪铲冰活动,及时发放所需工具及保洁用品并负责现场指挥与检查,确保30分钟内主要干道无积雪、无结冰,确保园区主要通道及责任区域清洁干净。
E、清除的冰雪,应整齐堆放在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保证园区范围内车辆及人员安全通行。各楼门前不得有堆放的积雪,含有融雪剂的冰雪不得在树坑或绿地内堆放。
F、清扫工作完毕,组长负责回收、清点清扫工具、用品,保洁主管负责适时回收各区域防滑地毯及防滑标识放回指定地点,摆放整齐,防滑垫收存。秩序维护部适时解除封闭管理,恢复正常状态。
(七)扫雪工作组,共分为3小组,统一由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指挥工作
A、组长:秩序经理组员:全体秩序部人员
B、组长:工程经理组员:全体工程部人员
C、组长:客服经理组员:全体客服部及保洁员
(八)夜间园区积雪处理办法
管理处通知值夜的保安员、工程人员,大堂出入口放置防滑地垫及;小心地滑;警示标识。主动巡查车库出入口及主要道路(包括门前三包区域),发现积雪与冰面要及时散融雪剂和清理工作。
(九)领取工具
所有扫雪工具存放地点:2号楼地下库房,夜班领取工具要和保安班长联系,用完工具保安班长统一安排收回到地下库房。
暴雪应急处理预案3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雨雪天气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暴风雪来临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暴雪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暴雪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暴雪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措施
1、利用学校网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宣传雨雪天气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对暴风雪天气的预测预警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责任部门:校长室、德育处、总务处]。
2、马上组织一次校园安全拉网式大检查。对校内体育设施,围墙栏杆、楼梯扶手、景观雕塑、文化设施、厕所内隔墙等部位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有记录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责任部门:总务处]。
3、加强对校舍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建筑物顶棚、校内公共场所和主干道(如校门、通道、楼梯、厕所、食堂、宿舍等)等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防止坍塌事故,并在重点区域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同时,要对水电气等设施加强防护,如易燃易爆的危化品、自来水管、消防栓等做好防冻裂措施,防止因冰冻、渗水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部门:总务处]。
4、加强应急人员力量和除冰扫雪工具等物资准备,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雪情、灾情,根据上级的信息预报和预告,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布署。[责任部门:校长室、总务处]。
5、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制度并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及时做好信息互通和工作互动。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确保通讯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一旦出现灾情或紧急重大情况,应立即反应,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如实上报(1小时内)。(上报流程:1、值班人员上报带班领导;2、带班领导向校长汇报;3、校长向教育局汇报)[责任部门:领导工作小组]。
6、严格执行上级应对雨雪天气相关决定与要求。
暴雪应急处理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证重大暴雪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延寿提供气象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气象灾害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暴雪应急工作。
1.3.3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重大暴雪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重大暴雪,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延寿县内的重大暴雪监测、预报预警、救灾等应急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重大暴雪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不再单独成立重大暴雪应急指挥部,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成员单位。
2.1.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重大暴雪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
2.1.2县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办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
2.1.3成员单位
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网通公司、县环境保护局、县民政局。
2.2部门主要职责
2.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对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2.2应急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重大暴雪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1)县气象局:负责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2)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江河、水库等水文与受灾信息。
(4)县农委: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农田与农户受灾信息;负责组织生产自救与抗灾工作。
(5)县林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草原)信息和受灾信息。
(6)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信息;负责组织地质灾害的抗灾抢险工作。
(7)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与污染信息;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件的抢险工作。
(8)县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灾情信息;负责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9)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县公安局:负责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11)县财政局:负责重大暴雪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12)县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
(13)县交通局:负责保障县气象局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以及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及时抢修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14)县卫生局:
(15)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播发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重大暴雪灾害,及时插播预警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16)县网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并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重大暴雪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通。
2.3应急指挥场所
2.3.1基本指挥场所
基本指挥所设在县气象局。在延寿县气象局建立指挥系统,通过气象通信网通指挥全县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
2.3.2机动指挥场所
机动指挥所设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上。在灾害发生地,通过车载指挥系统进行现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指挥。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重大暴雪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3.1.1县气象局归口管理延寿县内的重大暴雪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其所属延寿国家气象观测站具体承担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任务。
3.1.2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向县气象局报告有关重大暴雪灾害信息。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县气象局根据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重大暴雪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监测和预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并上报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3.2.2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对重大暴雪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或报告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3.2.3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2.4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应按照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见附件)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重大暴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2.5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重大暴雪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以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重大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暴雪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重大暴雪灾害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3.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重大暴雪灾害的影响范围、重大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3.4.2 Ⅳ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预警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见7.4.2“重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以上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及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Ⅳ级预警时,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的重大暴雪灾害。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并随时向市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3.4.3 Ⅲ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预警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大(见7.4.2“特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以上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特别重大暴雪灾害。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上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3.4.4Ⅱ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警报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极大(见7.4.2“极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时,可能发生极大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上报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3.4.5Ⅰ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预警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者伤亡总数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Ⅰ级预警时,可能特别重大危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县气象局将重大暴雪灾害预警情况报告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上报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由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决定启动Ⅰ级预警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4应急响应
4.1县气象局的应急响应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预警后,县气象部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响应;
4.1.1 Ⅳ级响应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Ⅳ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省和市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服务工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气象局报告重大暴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2 Ⅲ级响应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县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省、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省、市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服务工作;
灾害发生后,县气象局应急配合市气象局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3Ⅱ级响应
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县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重大暴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省、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工作。
灾害发生后,县气象局应当配合省、市气象局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县气象局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气象局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4 Ⅰ级响应
国务院应急办公室发布Ⅰ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县气象局及其直属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所属气象业务单位应当加强与省、市气象局各直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工作。
灾害发生后,县气象局应当积极配合上级气象部门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服务等工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气象局所属各业务单位各业务岗位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5县气象局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4.2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
4.2.1 Ⅳ级响应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2 Ⅲ级响应
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3 Ⅱ级响应
按照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4Ⅰ级响应
按照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3信息共享和处理
4.3.1重大暴雪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由县气象局归口管理,实现共享。
4.3.2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4应急通信方式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4.5灾害评估
4.5.1县气象局或上级气象部门指定单位负责组织本县内的重大暴雪灾害评估。
4.5.2重大暴雪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气象局。
4.5.3重大暴雪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4.6新闻发布
4.6.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重大暴雪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4.6.2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根据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报及时报道。向社会公众报道或发布的重大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必须是来源于统一发布的信息。
4.7应急终止
启动预警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响应终止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5、后期处置
5.1后期处置
5.1.1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1.2卫生部门应当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现场消毒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5.1.3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重大暴雪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重大暴雪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告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1.4县气象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暴雪灾害成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报告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5.2灾害保险
5.2.1县气象局应当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
5.2.2保险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工作。
6、应急保障
6.1指挥系统保障
6.1.1基本指挥所通过可视化电视会商系统实现指挥和调度。
6.1.2流动应急指挥车通过已配备的计算机网络指挥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和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实现现场指挥。
6.2资金保障
县财政根据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通信保障
6.3.1以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6.3.2应急救援现场应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6.4装备保障
6.4.1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应当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和应急流动气象站。
6.4.2县气象局应当加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装备的储备,包括气象仪器备份、维修维护设备、灾情收集设备和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等。
6.5应急队伍保障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处置队伍应由大气综合监测人员、天气分析预报服务人员、气象通信人员、设备维护和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宣传人员等构成。
6.6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本部门的专家咨询机构,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重大暴雪灾害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6.7.1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相关知识。
6.7.2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7、附则
7.1术语说明
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一般按四个级别发布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1)对在重大暴雪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重大暴雪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3)对因参与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2责任追究
(1)县气象部门及有关气象工人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2)发生重大暴雪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重大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3预案管理
7.3.1本预案将根据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备案。
7.3.2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急预案》实施。
7.4制定与解释
7.4.1本预案由县气象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7.4.2按照灾害性天气强度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县气象局依据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延寿县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分为重大、特大、极大三级。
县气象局发布以下预警信号的灾害性天气属于重大级别:暴雪橙色;县气象局发布以下预警信号的灾害性天气属于特大级别:暴雪红色。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暴雪应急处理预案5
为了贯彻执行省、市、县对冰冻天气应急工作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应对低温冰冻天气应急工作,特制定以下《暴雪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体目标
各股市,城建、市容,环卫、渣土等部门,对当前冰雪天气要有充分的认识,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有效应对。本着统一调度、合理安排、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原则,立争做到不因下雪而封路,雪停后不因积雪造成市民出行不便。确保我县在可能出现的冰冻暴雪天气期间,实现道路畅通,给市民安全出行提供坚强的后勤保障。
二、组织领导分工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德云
副组长:代光辉、韩先武、邓传林、李劲松
成员:鲍广启、郑辉、穆宇纲、陈静、李道斌、薛文才、许永标、刘本广、周船、郭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局办公室,电话号码
三、区域划分
(一)城管1大队负责老城区东、西、两条大街的人工清雪清除工作;城管2大队负责南、北两条大街的人工积雪清除工作。
(二)升阳升公司负责对新城区的所有主干道的人工除雪工作。做到2小时打通,4小时清除要求,及时做好除雪工作。
(三)客家人公司负责对老城区的所有街道、内环路的除雪工作。
(四)环卫所负责建成区道路机械除雪及老城区积雪外运工作。新老城区划为4个区块
1、老城区为第1区块由渣土大队负责。配置铲车4台;农用运输车3台。
2、南门至大圆盘为第2区块(东津渡至寿六路),由张玉柱负责,配置铲车4台;农用车10台。
3、大圆盘至汽车站为第3区块(东至状元路,西至寿六路),由张玉宝负责,配置铲车4台,清理打通。
4、寿六路以西为第4区块(寿六路以西至滨湖大道)由穆宇纲负责,配置铲车4台。
四、除雪要求
1、除雪保障总方针为:机械除雪为主,人工除雪为辅,局部使用人工除雪的方法。
2、除雪保障工作由除雪保障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充分利用机械快速清扫积雪。
3、清雪应遵循以下清扫顺序:先主路,后辅路。
暴雪应急处理预案6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清理重大暴雪后道路上的冰雪,为居民出行提供方便,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由此造成的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建设部、黑龙江省建设厅颁布的《城市道路清雪规范》以及《哈尔滨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清冰雪工作在统一指挥、以雪为令、及时清理的基础上,坚持以下原则:人力和机械相结合,科学使用融雪剂;小到中雪雪停即扫,大到暴雪边下边清;先清主干道、坡路、桥涵,后清次干路;先清车行道,合理安排清理人行道;先清理,后拉运,具备条件的路段边清边运;遭遇突发性、灾害性强降雪,启动应急程序。
4、工作要求
(1)清冰雪作业时限和标准、融雪剂的使用、检查考评等工作严格按照市清冰雪指挥部工作标准执行。对在清冰雪作业中,未按时限和标准完成作业任务连续两次受到黄牌警告的,其责任人将按照哈人联发[20xx]17号《哈尔滨市对清冰雪工作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罚。
(2)区政府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对各责任单位清冰雪按照责任区面积给予补助,确保清冰雪工作应有的作业费用。
(3)安国街、建国街、抚顺街、民安街、民众街等街路要参照A类清冰雪街路的时限、标准进行清理。
(4)区清雪办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降雪预警信息,协调和组织清冰雪责任单位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开展清除冰雪工作。
(5)清冰雪责任单位认真做好清雪作业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培训和制作警示标识等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建立明确的安全责任体系。在实施清冰雪作业时,每个路段至少要安排一名安全员,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6)对冬季供、排水和供暖干线形成的“跑冒漏”积冰现象,要监督到位,发现此类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清雪指挥部,清雪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园林局、道里公安分局、道里交警大队、顾乡交警大队、中央大街管理处及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现场清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唐子安担任,副主任由区城管局副局长张旭天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并成立督办协调组、信息发布组、宣传报道组、作业实施组、冰雪倾卸管理组,对我区清冰雪工作进行督办检查、综合协调,同时做好有力保障。
三、应急响应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按照市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和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四、清冰雪范围
按照市区街路、桥涵、广场在城市管理和交通中的功能地位,今冬明春我区清冰雪范围确定为429条街路,其中AA类清冰雪街路18条、AB类清冰雪街路17条,B类清冰雪街路74条、C类清冰雪街路320条。
五、任务划分
1、各街道办事处和中央大街管理处负责本辖区清冰雪组织和清运工作。
2、城管局在负责承担自身清冰雪街路的基础上,继续承担尚志大街、兆麟街、地段街、友谊路、哈药路、经纬街、柳树街、市委大院、霁虹桥、海城桥、小尚志、公路大桥、新阳桥、新阳广场、石头道街、一面街、森林街、买卖街、安宁街、透笼街的清冰雪任务。
3、占道经营的市场摊区的冰雪清运由主办单位负责。
4、道里、顾乡交警大队负责清冰雪现场车辆的疏导工作,确保运雪车辆和清雪人员的交通安全。大雪时要组织抽调运雪车辆。
5、区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街路乱卸残雪的管理、执罚和清运工作。
6、居民庭院清冰雪督办、检查工作由区城管办牵头负责。
六、应急保障
1、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
2、各责任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七、附则
1、术语说明
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一般按四个级别发布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灾害性天气强度与预警信号强度相对应关系为:
一般(Ⅳ级):蓝色预警信号
较大(Ⅲ级):黄色预警信号
重大(Ⅱ级):橙色预警信号
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预警信号
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城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暴雪应急处理预案7
为切实做好暴雪等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暴雪等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紧急动员部署、落实除雪力量
1、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作紧急动员部署。
2、街道党政办、工业办公室根据会议要求,迅速将会议精神通知到各村(社区)、企业等有关单位,要求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暴雪等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并于即日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对工作,并根据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
3、各地各单位紧急动员党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基干民兵等骨干力量或本单位职工,落实道路、桥梁除雪除冰必要的工作力量,及时消除道路、桥梁的积雪。
二、通知全面覆盖、压实工作责任
1、各村(社区)要迅速摸清辖区内危旧房屋户、搭建简易工棚的经营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建房户,并明确紧急转移人、财、物的具体通知人和包保人。
2、分管教育、民政的领导负责通知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放假,做好房屋校舍安全防范,加强防火工作。
3、分管城建工作的领导负责通知辖区内施工企业、做好建筑施工、户外作业的现场管理,做好安全防范。
4、分管供电的领导负责通知里山供电所、梅街供电所,加强各类管线、线路和设备的巡查检修,密切监测线路覆冰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因暴雪造成供应受阻。
5、工业办公室负责通知辖区内所有企业、加油点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务必停产停工,做好防范应对。
6、街道机关联系企业干部负责通知所联系企业积极做好做好应对工作。
三、加强督查指导、落实应急保障
1、各联系村组长、副组长带领联系村干部,深入联系村,检查指导暴雪等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重点了解危旧房屋户、搭建简易工棚的经营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建房户的通知和包保情况,明确工作要求。深入联系村辖区内企业、种养殖经营单位、建筑安装工地、农民建房点等督促落实应对措施。
2、街道党政办继续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提高预报的准确性和提前量,增强各项应对工作的针对性。
3、各村(社区)、企业以及其他各单位,务必确保人员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到岗到位,所有人员务必做到通讯24小时畅通。
4、主要领导、分管农业、民政、市场监管、工业的领导以及民政事务所负责同志值班住勤;联系村组长、副组长以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立即返回岗位住勤值守。
5、党政办负责通知本单位车辆和平常租用的社会化车辆及时购置安装防滑链。
5、民政事务所负责联系购置适量化雪盐送到各个村,用于桥梁的紧急化雪,并负责做好各地各单位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6、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各地各单位随时报告重要情况。
7、街道纪工委采取多种方面,对各村(社区)应对工作部署、应对包保、除雪除险、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的人员实施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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