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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时间:2022-10-12 12:30:02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我要投稿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精选26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1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营造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氛围,11月23日,县林业局在县城文化广场开展2020年度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由县林业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共青团XXX县委员会、XXX县志愿者联合会共同举办,主题是“万物和谐,美丽家园”。此次活动主要采取横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有奖问答活动等方式,呼吁群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行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导健康文明饮食新风尚。

  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发放《森林法》、《XXX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500余份、宣传资料4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今后,县林业主管部门将继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督导工作,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2

  今年11月是XX省第XX个“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11月13日,XXX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与市志愿者协会联合启动20XX年“保护野生动宣传月”活动,倡导“从自我做起,拒食野生动物”理念,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活动围绕“保护野生动植物,践行初心使命”的主题,设置“护鸟倡议书”、“科学救护野生动物实例”、“从自我做起拒食野生动物”等宣传展板,吸引众多市民驻足观看;活动还发放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野生动物图册等宣传资料共500余份。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生态意识和法制意识,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3

  近期,根据局党委的安排部署,门源县公安局浩门森林派出所开展夏季巡护执法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期间,救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荒漠猫三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隼一只。

  2022年7月8日,派出所接青石嘴小学报警称:“学校办公室有一只疑似国家保护的鹰,请救助。”,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隼,经初步检查发现,该红隼为未成年幼鸟,无外伤,但无法飞行,故无野外生存能力,民警将红隼带至派出所进行救助。

  2022年7月11日早上10时,接群众报警称:“东川碱沟口垃圾处理站有一只荒漠猫,请救助”。接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只未成年的荒漠猫,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经初步检查发现无受伤情况,体质较弱,无野外生存能力,民警将该荒漠猫救助至派出所。

  2022年7月14日,团结村村民在自家的后院泥潭中发现两只疑似“荒漠猫”的动物,随即报警,经民警现场初步检查发现,两只荒漠猫均未成年,无外伤,体质较弱,随即,民警将猫带至派出所进行救助。

  目前,民警已联系祁连山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救护站,将三只“荒漠猫”以及红隼送至救护站进行救助。

  荒漠猫,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体型比家猫大,尾长,四肢略长,耳端生有一撮短毛,体背部棕灰或黄色;在我门源辖区都有它们繁衍生息的踪迹。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4

  每年9月是XX“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连日来,XXXX管理局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共建XX美丽家园”主题系列活动,加深人们对野生动植物的了解,吸引更多人参与到保护工作中。

  9月8日、16日工作人员深入XX区马头镇、XX县西燕镇、XX县XX镇等XX周边村镇发放野生动植物宣传册、宣传袋和宣传扇,积极讲解宣传册内容,增强当地居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提高其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参与度和关注度。

  9月16日、29日,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保护区科普讲师分别到XX县寨鹿小学、两江镇雷江小学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进校园”专题讲座,重点介绍了XX黑叶猴、白鹇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形态特征、生活习性及相关的保护知识,猕猴桃、玉米的驯化历史和它们给人类历史发展的影响,宣传了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生态文明理念。此外,工作人员还组织开展了野生动植物标本展览讲解、知识有奖问答,科普书籍赠送、野生动植物保护签名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普及野生动植物知识,传播生态文明思想。

  近年来,XXXX管理局先后组织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29场次,充分利用XX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及时更新野生动植物科普知识、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科普推文300多篇,激发公众关注野生动植物,提升公众保护意识。同时,保护区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黑叶猴野外监测以及白豆杉、福建柏、橙花水晶兰等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和研究,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5

  11月伊始,XX保护区结合重点防火期宣传和“清网行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保护区管理局提前部署,精心安排,拟定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及各部门具体工作,并提前定制宣传单3000份、宣传展板42块、宣传条幅24条。

  活动中,一是通过悬挂横幅、派发宣传单、设立宣传展板等方式,走进社区、学校、景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二是贴近群众,向当地居民、商家、学生进行科普讲解,告诫大家要善待动物,约束自己,树立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理念;三是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清网行动”,深入辖区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及林间等地,清查非法经营、倒卖野生动物,架设天网、电线捕杀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四是借助移动平台、网络平台,向辖区居民发送短信、在官方微信、微博上推送活动信息,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宣传影响。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6

  5月31日,黄龙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接到界头庙镇界头庙村吴某电话,称其在三岔镇强才村光伏施工过程中,在柳树下发现一只类似鹰的不知名幼鸟,希望予以救助,并亲自送至县野生动物保护站。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接待,经鉴定,该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

  领角鸮(学名:Otus bakkamoena),小型鸮类,体长20-27厘米。外形和红角鸮非常相似,但它后颈基部有一显著的翎领。上体通常为灰褐色或沙褐色,并杂有暗色虫蠹状斑和黑色羽干纹;下体白色或皮黄色,缀有淡褐色波状横斑和黑色羽干纹,前额和眉纹皮黄白色或灰白色。主要栖息于山地阔叶林和混交林中,也出现于山麓林缘和村寨附近树林内。

  经工作人员仔细检查,该领角鸮幼鸟无外伤,通过悉心照料,已经恢复体力,符合放飞条件,于6月2日上午顺利放归自然。

  6月2日晚20时,我站再次接到县森林公安局协助救助电话,立即派出工作人员与森林公安局民警共同赶至石堡镇后窖科村现场,经了解,为本村村民在公路边发现一受伤动物,便带回家,拨打了救助电话。经检查,该动物为陕西省重点保护动物狍子,体表局部轻微伤,无大碍,将其带回做进一步治疗观察。

  随着人们生态保护意识的增强,野生动物救助案例不断增加,截止目前,今年已救助野生动物7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只,省级重点保护动物3只。在这里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力量继续参与、关心、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和救助工作,共同建设一个美丽和谐的生态黄龙。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7

  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提升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2月9日,石棉县林业局到美罗镇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手册以及现场咨询讲解问答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石棉县境内的野生动植物种类情况,并向群众倡议保护野生动植物从我做起,人人行动起来,积极劝说阻止、举报各类破坏、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模范,摒弃“野味滋补”错误观念,不滥食野生动植物,不滥捕、不猎杀野生动物,不乱采挖、采摘野生植物,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切实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增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野生动骨保护工作宣传氛围,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8

  随着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活动,野生动物“曝光率”逐渐增加,很多群众也会经常和野生动物来一次“亲密接触”。

  5月31日,丰满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旺起镇村民的报警,称在山上采野菜时捡到了一只“大鸟”幼崽,疑似保护动物,现临时将鸟带到家中。接警后,民警驱车60余公里赶到报警人家中。

  经观察,此幼鸟高度约20厘米,全身覆盖白色绒毛,嘴呈弯钩状且前段为黑色,跗蹠和趾黄色,爪黑色。经初步判断,此鸟为大幼崽。

  大为鹰科属的鸟类,是一种大型猛禽,成年体长达50-70厘米,属我国重点二级保护动物。此次救助的幼鸟还未学会飞行,因大通常营巢于悬岩峭壁上或树上,且成年后有独自觅食的生活习性,怀疑幼鸟是在成鸟觅食时不小心从鸟窝落在地上。

  经民警对幼鸟全面检查,发现并未受伤,遂将幼鸟送至吉林市动物保护协会进行下一步救助。

  6月9日8时左右,桦甸市公安局公吉派出所接到公吉乡村民报警称:他在放牛的时候,发现一只被黄鼠狼咬伤的狍子幼崽,需及时进行救治,请求予以帮助。

  公吉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赶到公吉乡杨树村大顶子山上。在现场,民警通过仔细辨认发现,受伤的动物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狍子”。经民警对受伤狍子进行初步检查,发现其身上有明显外伤,但伤势并不太严重,生命体征和精神状态良好,但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目前还不具备放生的条件。公吉派出所民警杨成立与桦甸市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后,将狍子幼崽送到林业部门进行妥善救治和养护,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大自然。

  狍子,学名矮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列入中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6月14日下午,永吉县公安局民警联合村民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燕隼,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永吉县公安局黄榆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有一只野生鸟在自家院子里,希望派出所对其进行救助。值班民辅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查看,野生鸟翅膀有明显受伤,便将野生鸟带回到派出所进行救治和喂食。民警及时联系了吉林市野生动物救助保护站,经工作人员鉴定,该野生鸟为燕隼,中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燕隼的体形比猎隼、游隼等都小,上体深蓝褐色,下体白色,具暗色条纹。腿羽淡红色,是一类小型猛禽。

  目前,黄榆派出所已将这只野生燕隼移交吉林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专业救助。

  近年来,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宣传保护力度,野生动植物数量和种群明显增多。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大家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行列中,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及时上报,发现乱捕、伤害、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检举,确保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9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林场职工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XXX林业局塔林林场按照《2022年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多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工作。

  连日来,塔林林场管护中队职工对人口密集区居民群众已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200余张,还通过入户宣传讲解、发放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普及禁止非法猎捕等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行为意识,营造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

  在塔林林场管护站,检查员通过拉条幅、道路巡查的方式,对过往车辆、人群进行了保护野生动物普法知识的宣传,还向驾驶员发放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宣传资料,并讲解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真正做到对重点交通要道盘查管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野生动物保护局面。

  下一步,塔林林场将继续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进行巡查,遏制并协助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10

  9月15日,XXX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在茅坪镇开展了以“保护野生动物。防范野生动物致害”为主题的保护野生动物系列宣传活动。

  现场工作人员就《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XXX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XXX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前来聆听的五个村村干部、护林员和普通群众,积极宣传防范知识,就羚牛、黑熊等大型攻击性强的重点保护动物及野猪等一般保护动物的致害方式、防范方法、典型案例进行了讲解。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挂图、防范下山野生动物损害宣传单、林业宣传彩页等300余份,参与群众200人次。

  据了解,我县北部山区属于野生动物伤人、损害农作物的重点区域。不完全统计,仅茅坪一个乡镇,每年至少发生一起野生动物伤人事件。针对我县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情况,活动倡导全县上下行动起来,为保护野生动植物和鸟类资源做出积极的贡献。

  每年9月是XXX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月。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11

  10月26日,市林业局在具茨山国家森林公园举行第XXX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活动旨在提高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进一步优化我市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活动现场,林业部门通过设立宣传栏、科普长廊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和重要意义。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印发了宣传图册和科普资料,在对群众发放的同时进行认真讲解,切实提高大家尊重自然、保护动物的生态文明意识。

  据了解,我市适合野生动物生存湿地斑块21个,野生动物资源较丰富,源脊椎野生动物230种,鸟类资源9跟目32种,现存国家一级保护动物6种,二级保护动物13种,省重点保护32种。林业部门近年来救助放生野生动物近600余只次。其中崖沙燕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和野生动物救助,受到中央多家新闻媒体的好评和专题报道。

  林业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依法依规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开展教育科普进社区、进学校、进公园等活动,号召全民共同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来,齐心协力推动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建设万物和谐相处共生的美丽家园。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12

  为提高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9月30日,XXX县林业草原局、XXX镇林业服务中心、自然保护区等部门联合在XXX镇街心花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倡导全民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植物行列,从自己和身边人做起,从自家餐桌做起,不捕食野生动物,不购买、不使用野生动物制品,争当学法、知法、守法公民,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

  同时,向群众大力宣传发现违法线索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努力营造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张贴海报60余份。

  通过开展本次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群众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将促进更多人加入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行列中来,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贡献力量。并呼吁大家不捕、不食、不私自饲养野生动物;不乱挖滥采野生植物,共同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13

  10月25日,大关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县公安局院坝停车场旁有一只猫头鹰被粘鼠板困住,请森林公安前往救助。接警后,治安中队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处理。

  经检查,该猫头鹰无外伤,只是翅膀、爪子等多处粘连严重,动弹不得,民警小心翼翼将它解救出来。该猫头鹰经野保办技术人员鉴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褐林鸮(猫头鹰的一个种类)。

  目前,该猫头鹰已移交大关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进行悉心照料,待其能飞行后进行放生。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14

  2022年2月10日上午,呼市林业和草原局接到市民韩女士电话,称自己在从武川回呼市途中,在大青山第二个隧道里的路边发现了一只趴着的狍子,下车查看狍子疑似腿部受伤,无法行动,故请求救助。

  呼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人云峰接到呼市林业和草原局通知后,立即前往市民所述地点,把狍子接到救护中心。兽医检查后,发现狍子的后腿和嘴部受了伤,随后实施了救治,并给狍子准备了食物和水,留在救护中心进行观察。

  通过对狍子的观察,工作人员认定狍子的腿部伤势已无大碍,可以自由活动,精神状态良好。2022年2月11日上午,工作人员把狍子带到段家窑村水泉沟放归大自然,狍子一路向北坡跑去,很快便消失在灌木丛中。

  此次救助受伤狍子的事件充分反映了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已经逐渐提高,感谢有爱心的韩女士。“给它们一点爱,我们唯一的家园地球才更美好—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关爱人类自己”。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15

  “我们要用心守护自然中的每个生命。你看,咱们俗称‘小小啄儿’的麻雀也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可不能去伤害它们啊!”随着志愿者们生动形象的讲解,越来越多的群众被吸引到展板前,观看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这是XXX县自然资源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的一个场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全力做好辖区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保护和建设,为鸟类等野生动物生存、休憩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进一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日前,XXX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城吉祥路开展全省第27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为群众讲解、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并呼吁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保护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参与并关注对野生动植物的救助和保护,激发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积极性,保护人类与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系统。

  “作为基层管护人员,我们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切实履行自身岗位职责,在日常巡护中将野生动植物保护理念传递到基层最前沿,不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提高保护水平,动员引导全社会投身生态文明建设新热潮。”县自然资源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说。

  此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0条,摆放宣传版面10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泛宣传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群众关注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16

  10月23日,XXX县林业局联合XXX管理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在白莲镇举办主题为“保护野生动植物,共筑生态文明之基”的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月系列活动。鼓励公众参与到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中,提升社会公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

  本次活动结合森林防火、扫黑除恶等工作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群众通过观看宣传展板、填写问卷调查、学习宣传资料、咨询现场专家等形式,进一步了解有关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知识。活动号召大家从我做起,不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发现乱捕滥猎、伤害、贩卖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不法行为要积极举报。持续推动公众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力保护森林资源,共同抵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科普知识进校园。深入白莲学校开展野生动植物科普讲座、森林防火知识讲座、森林康养专题讲座,播放宣传教育片、野生动物监测视频,并进行现场互动和有奖问答,加强同学们保护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的意识。课后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共筑生态文明之基”主题签名互动活动,增强同学们的参与感、使命感。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工作人员32人次,宣传车辆8台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福建XX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1500余张,接受群众、学生现场咨询700人次。

  近年来,XXX县林业局始终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不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积极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努力开创XXX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新局面。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17

  为提倡广大市民游客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提高社会大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促进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传播热爱大自然、关爱野生动物的绿色生态理念,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XXXXXX景区管理中心在管理局相关处室的指导下,于11月27日开展了XX省暨XX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内容丰富、精彩纷呈、群众性宣传效果好,受到了广大市民游客的欢迎。

  走进多彩云山探索林中精灵

  主题为“走进多彩云山、探索林中精灵”的观鸟导赏活动如期举行。活动由专业导师带队,从南门步行上山进行沿途观鸟导赏,主要介绍XXX上常见的鸟类和它们的生活习性,给每个参加活动的游客派发了《XX市中心城区观鸟导览图》。在导赏中,市民游客见到了爱梳“朋克头”的红耳鹎,爱画眼线的暗绿绣眼鸟,爱戴珍珠项链的珠颈斑鸠等有趣的鸟类……各种各样的飞鸟让参与活动的游客大开眼界,更增长了见识。此次导赏旨在引导游客朋友如何去欣赏鸟类之美,从而提倡保护野生动物的生态理念。

  认识云山动物保护美丽云山

  管理中心在山顶广场设置摊位,以展板的形式向广大市民游客全面介绍了国家、XX省和XX市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展示了XXX上常见的野生动物,并配有专业的科普讲解员向大家介绍这些动物的生态习性和生活环境。现场游客纷纷表示:“这样的活动非常有意义,以前经常在山上见到很多动物都叫不上名字,通过这次活动认识了很多可爱的动物,它们是自然界的精灵,以后一定要好好保护它们。”

  在活动现场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有位游客突然兴奋地大叫:“我看到了展板上介绍的蝴蝶呢,真的好漂亮啊!”只见这只蝴蝶的前翅具有黑色天鹅绒般的色泽,后翅金光闪闪,在阳光下翩翩飞过。原来这正是XXX上一种珍稀的蝴蝶,学名叫做“裳凤蝶”,目前已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它仿佛知道了人们正在讨论它,特意地飞过来展示它的美丽。

  学习鸟类知识分享观鸟经验

  本次活动还特地邀请了资深观鸟达人池老师来给大家分享观鸟经验。池老师首先给大家介绍了观鸟的入门知识,随后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分享了他如何从一名观鸟爱好者变成终身职业人的历程,并介绍如果遇到受伤的鸟儿应该怎么做等知识。池老师兴致勃勃地介绍XXX上各种各样的鸟类,耐心指导如何给鸟儿提供更加舒适的栖息环境,如何与鸟类和谐相处以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让参与者深受教育和启发。

  本次活动当天还举办了“野生动物连连看”“野生动物我知道”等野生动物保护互动小游戏,在游戏中胜出的游客能获得景区送出的纪念性小奖品。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18

  10月是我省第XX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进一步加大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10月12日,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社会提高关爱、保护野生动物的公德意识。

  活动现场宣传形式丰富多样,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还深入社区、学校、广场,向群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页,给他们认真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同时,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还通过微信公众号、林业网站等信息平台,多层次、全方位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意义,增强大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自觉抵制捕猎、食用、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宣传月期间,县政协副主席,县政府党组成员、总工会主席先后来到森林公安局、鹦鹉繁殖场、XXX国有林场,参观收缴的非法捕获野生动物工具,查验鹦鹉繁殖场的周边卫生环境和相关手续。在随后的座谈会上,XXX、XXX希望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要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加大野生动物科普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重要意义的认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切实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19

  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倡导群众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环境,提升林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10月26日,XXX县公安局森林分局、XXX县林业局资源管理站和执法队、X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XXX县第27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活动期间相关职能部门深入生鲜、花鸟市场、主要餐馆等场所张贴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标语并开展联合突击检查。同时,组织人员走上街头、广场、校园门口等人口密集地,以“学法守法,依法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向过往群众宣传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杜绝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此次活动中,工作人员深入广场、生鲜、花鸟市场、主要餐馆等单位张贴、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500余份,向群众现场讲解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保护野生动物图谱等,积极引导群众坚决抵制食用、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成品,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不乱捕滥杀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活动,同时为了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特别邀请XXX县电视台记者对本次活动进行采访展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意识、主动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自觉性和积极性,逐步形成共同关爱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20

  为提高全县人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10月20日上午,XXX县林业和草原局在亿达广场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活动中,林业和草原局通过播放广播、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张贴条幅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了野生动物保护理念、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以及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等。

  宣传活动的开展,让市民在了解我县野生动物种类和生活习性的同时,增强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认识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呼吁和呵护下,我县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将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也将得到明显提升。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21

  2022年3月3日,化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在第九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到来之日,联合化德县爱心志愿者协会举行了“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主要就是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呼吁全民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并积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我县孕育着280多种野生植物和130余种野生动物,发现的过境候鸟达150余种。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也是林草部门重要的工作职责,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共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美好家园。

  2、爱护野生动物从自我做起,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

  3、尽量避免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不擅自救助、饲养、掩埋和放生野生动物,任何人发现不明原因、受伤、病危死亡的野生动物及时向林草局报告。

  4、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志愿者10人次、林草工作人员12人次,共计发放宣传材料及倡议书2380余份,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有了极大提高,使越来越多的公众关注、支持和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有效地加强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22

  今年XXX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在XXX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XXX市林业局)的指导下,于11月20日-1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由XXX市林业总站(XXX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事务中心)、XXX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XXX自然博物馆、XXX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共同主办。

  今年的主题为“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保护XXX城市生物多样性”,宝山区林业部门积极开展野保宣传活动,通过“进公园、进学校、进企业”的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守护地球大家庭。

  12月11日,区林业部门在顾村公园举行了野保宣传活动,现场特别邀请了部分爱心市民一起放飞部分收容鸟类。

  通过活动,增强了游客们保护自然与环境、关心和呵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深扎根于群众心中。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科学观鸟护鸟,让鸟类回归天空,让爱心传遍申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新局面。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23

  为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加强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9月20日,XXX县林业局在县中心花园广场开展2022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以及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和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及破坏受保护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活动现场气氛浓厚,吸引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大家观看宣传展板,向工作人员咨询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知识,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群众的问题,引导他们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形成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浓厚氛围。

  据悉,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300余份。下一步,XXX县林业局还将深入全县各个乡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24

  随着生态警务工作的深入推进,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不断增强,近日,威海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白沙滩派出所警民携手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近日,白沙滩派出所接群众求助称,在农院中发现一只猫头鹰幼鸟。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只猫头鹰幼鸟蜷缩在墙根,经初步查看,猫头鹰幼鸟无明显外伤但无法起飞,随即民警小心翼翼地将猫头鹰装到箱子里并对热心群众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的行为表示赞扬和感谢。因天色已晚,民警便将幼鸟带回到派出所安顿,并立即联系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次日,工作人员上门将猫头鹰幼鸟带回保护站进行专业救助。

  经了解,被救助的这只幼鸟为纵纹腹小鸮,是猫头鹰的一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警方提醒,对猫头鹰私自捕杀、食用、贩卖和饲养等行为都是违法的,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行列中,如果遇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的,请主动联系警方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处理。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25

  为了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20XX年10月17日,XX镇联合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股,在县城中心(步行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今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的主题是“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建设美丽生态新石棉”,宣传的主要内容:一是保护野生动物的重大意义;二是宣传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三、宣传森林资源保护,主要宣传《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通过参观宣传图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通过集中宣传,大大提高了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26

  4月27日下午,XXX县林草局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了以“爱鸟护鸟万物和谐”为主题的XXX省第XX届“爱鸟周”暨第三十一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了宣传台,摆放了野生动物宣传展板,面向市民宣传XXX县现有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并向群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让更多市民了解保护野生动物相关知识。本次活动共发送保护野生动物手机提示短信1万条,印发法律法规及宣传画册3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6条,制作展板22块。

  目前,正值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季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县林草局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倡议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猎捕、经营、滥食野生动物的不良风气,自觉形成爱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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