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鱼我所欲也》文章主旨及写作特点
导语:《鱼我所欲也》开篇以鱼和熊掌设喻,引出中心论点。第二段以“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比喻守义不辱,形象生动。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鱼我所欲也》文章主旨及写作特点,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章主旨
本文是一篇论述道德标准和政治节操的说理散文。作者以严肃的态度,庄重的言语,阐述生死与“义”的关系,指出“义”的价值高于生命。一个正直的人,有道德修养的人,应当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在必要时要“舍生取义”,而不能“见利忘义”。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足取的。
写作特点
1、议论严密,层层深入。
文章围绕“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立论,从正面论述生死与“义”的关系,指出舍生取义是人的本心;从反面论述见利忘义是丧失人的本心,从而再次重申文章论点。结构严谨,层层深化。
2、善用比喻。
开篇以鱼和熊掌设喻,引出中心论点。第二段以“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比喻守义不辱,形象生动。
3、善用对比。
第一段正反对比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从反面假设推理,又从正面事实说明人能不贪生,不避患。第二段举例论证,以正反两个事例进行对比,说明人们对待利欲引诱的不同态度,批判为追逐个人名利而丧失羞恶之心的人,重申中心论点。
文学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内容结构分析
第一段
本段可分为四层。
第一层(“鱼,我所欲也”——“舍生而取义者也”),第一句话以鱼和熊掌比喻“生”与“义”这一对概念。鱼是美味,人人可食;熊掌也是美味,但其美远远胜过鱼,且不易得,因此舍鱼而取熊掌。孟子以鱼喻“生”,以熊掌喻“义”,形象地区分了“生”与“义”的价值高下。第二句是由第一句的设喻引出来的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这是本文的题旨。
第二层(“生亦我所欲”——“故患有所不辟也”),从正面阐述,说人们把“义”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所以不能苟且偷生,宁愿赴死也不愿行不义。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甚于死者”就是“不义”。
第三层(“如使人之所欲”——“所恶有甚于死者”),正反对比,进一步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先从反面论述,用两个假设复句反问,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接着用“由是”开头的句子做正面论述,说明事实上人能不贪生,不避患;最后用“是故”两句得出结论,证明“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因而人能舍生取义。
第四层(“非独贤者”——“贤者能勿丧耳”),这句话运用了递进论证法,前文已论证“义”字的存在,这里使主题升华,证明“义”字不只是少数贤者具备,而是人人皆具备,它似乎成了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只是贤者更能保持罢了。
孟子认为人的本能固然是求生而恶死,但世上还存在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也存在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那就是“义”与“不义”。“义”是人类最宝贵的一种品德,为了“义”,人们可以不避祸患,直至献出自己的生命。一个真正的人,决不能因贪生怕死而行不义之事。孟子从“性善说”出发,认为人生来就具有羞恶之心,这是一种善心,它可以帮助人们在“义”与“不义”之间作出正确的选择。
第二段
本段可分为三层。
第一层(“一箪食”——“乞人不屑也”),从正面举例,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也不屑接受,这就是“羞恶之心”。以食“嗟来之食”为“羞’,这就是“义”的观念。
第三层(“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从反面举例,说明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是失其羞恶之心,是为求“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这些比生死都轻的身外之物,这样的做法,不过是见利忘义。
第三层(“乡为身死而不受”——“此之谓失其本心”),运用排比句,以“乡”与”今”对比,指出为得到宫室之美、妻妾侍奉、穷人感激而见利忘义,就是丧失了“本心”。结尾一句话,归纳了此段,照应了开头,这“本心”就是“羞恶之心”,就是“义”。
本段运用了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作者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来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然而,无论是“万钟”’,也无论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两次举例及在举例中对比论证法的运用,再一次深刻地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白话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字词注释
(1)亦:也。
(2)欲:喜爱。
(3)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胜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辟:一作“避”。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因此。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心:思想
(27)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8)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9)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则: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4)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5)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6)蹴:用脚踢。
(37)而:表修饰。
(38)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9)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40)辩,同“辨”辨别;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1)宫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穷乏者:穷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与:通“欤”,语气助词。
(46)乡,通“向”,原先,从前
(47)已:停止。
(48)本心:本性。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古代诗人孟子的简介
孟子(前372年-前289年),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或子居)。战国时期鲁国人,鲁国庆父后裔。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著有《孟子》一书。孟子继承并发扬了的思想,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一代儒家宗师,有亚圣之称,与孔子合称为孔孟。
孟子,名轲,字子舆,邹国(今山东省邹城市)人。又字子车、子居(待证实)。孟子的出生距孔子之死(前479)大约百年左右。关于他的身世,流传下来的已很少,《韩外传》载有他母亲断织等故事,《列女传》载有他母亲三迁和去齐等故事,可见他得力于母亲的教育不少。据《列女传》和赵岐《孟子题辞》说,孟子曾受教于孔子的。但从年代推算,似乎不可信。《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他受业子思之门人,这倒是有可能的。无论是受业于子思也罢,孟子的学说都受到了子思的影响。所以,荀子把子思和孟子列为一派,这就是后世所称儒家中的思孟学派。孟子与孔子合称孔孟其道,多数人称为孔孟之道。孔子是至圣,孟子是亚圣。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 教育家,政治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孔子第四代弟子。继承并发扬孔子的思想,批驳杨朱,墨翟。
父名激,母仉氏。字号在汉代以前的古书没有记载,但魏、晋之后却传出子车、子居、子舆等多个不同的字号,字号可能是后人的附会而未必可信。生卒年月因史传未记载而有许多的说法,其中又以《孟氏宗谱》上所记载之生于周烈王四年(公元前372年),卒于周赧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89年)较为多数学者所采用。在十五、六岁时到达鲁国后有一种说法是拜入孔子之孙子思的门下,但根据史书考证发现子思去世时离孟子出生还早几十年,所以还是如《史记》中所记载的受业于子思的门人的说法比较可信。孟子本为鲁国三桓之后,远祖是鲁国贵族孟孙氏,后家道衰微,从鲁国迁居邹国。孟子三岁丧父,孟母艰辛地将他抚养成人,孟母管束甚严,其孟母三迁、孟母断织等故事,成为千古美谈
,是后世母教之典范。《孟子》一书是孟子的言论汇编,由孟子及其再传弟子共同编写而成,记录了孟子的语言、政治观点(仁政、王霸之辨、民本、格君心之非,民贵君轻)和政治行动的儒家经典著作。孟子曾仿效孔子,带领门徒周游各国。但不被当时各国所接受,退隐与弟子一起著书。《孟子》有七篇传世:《梁惠王》上下;《公孙丑》上下;《滕文公》上下;《离娄》上下;《万章》上下;《告子》上下;《尽心》上下。其学说出发点为性善论,提出仁政、王道,主张德治。 南宋时将《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在一起称四书,《孟子》是四书中篇幅最大的部头最重的一本,有三万五千多字.从此直到清末,四书一直是科举必考内容。孟子的文章说理畅达,气势充沛并长于论辩,逻辑严密,尖锐机智,代表着传统散文写作最高峰。孟子在人性问题上提出性善论,即人之初,性本善。
【《鱼我所欲也》文章主旨及写作特点】相关文章:
《鱼我所欲也》论点及主旨04-26
鱼我所欲也主旨句01-04
《鱼我所欲也》文学赏析及主旨08-03
《鱼我所欲也》主旨及写法介绍11-22
《鱼我所欲也》主旨及结构分析01-04
《鱼我所欲也》写作特点及文学赏析11-14
《鱼我所欲也》结构分析及写作特点01-29
《鱼我所欲也》文言现象及写作特点10-10
《鱼我所欲也》写作特点与结构分析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