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知识点

时间:2024-06-16 22:51:21 如意 鱼我所欲也 我要投稿

鱼我所欲也知识点

  在我们的学习时代,大家都背过不少知识点,肯定对知识点非常熟悉吧!知识点也可以理解为考试时会涉及到的知识,也就是大纲的分支。哪些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知识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鱼我所欲也知识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鱼我所欲也知识点

  鱼我所欲也知识点

  一、作家作品:

  本文选自《孟子·告子上》,题目是编者加的。《孟子》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轲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孟子(约公元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邹县人。战国时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孟子的核心思想是“仁义”,主张行仁政,强调“民贵君轻”,重视人民。在人性的问题上,他提出“性善”论,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性”丧失,就能从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付权势。在本文中他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历史上许多仁人志士都将其作为行动的准则。

  二、重点字词: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珍贵的食品。

  2、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指的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3、辟:同“避”躲避。

  4、如使:如果,假使,下文“使”同义。

  5、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在这里指代办法。

  6、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7、由是则生而又不用也: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的人不用。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8、非独:不单,不仅。

  9、丧:丧失。

  10、豆:古代一种木制盛食物的器具。

  11、呼尔而与之:(轻蔑地)呼喝着给他(吃)。尔,助词。

  12、蹴cù:用脚踢。

  13、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1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种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万钟,丰厚的俸禄。钟,古代的量器。则,连词,这里表示假设,翻译成如果。辩,同“辨”。

  15、何加:(有)什么益处。

  16、所识穷乏者: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

  17、得我:感激我。得,同“德”,动词。

  18、与:同“欤”,语气词。

  19、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同“向”,原来,从前。

  20、已:放弃,停止。

  21、本心:本性,天良。

  22、是故:所以

  23、能:保持

  24、舍生而取义者也:而,表并列

  25、患:灾祸

  三、重点字词及句子的翻译:

  1.鱼,我所欲也,熊掌,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重点字词:①欲:想要,喜爱。②得兼:同时得到。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2.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重点字词:①义:指人们追求的理想道德、行为规范。

  译文: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3.生亦我所欲,所义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重点字词:①故:所以 ②苟得:苟且获得(生存)

  ③恶(wù):讨厌,不喜欢 ④患:祸患、灾难 ⑤辟:通“避”,躲避。

  译文: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于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4.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重点字词:①如使:假如,假使 ②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译文: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

  5.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译文: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心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可以不干呢?

  6.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译文:采用某种手段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方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7.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重点字词:①是故:由此,因此。

  译文: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8.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重点字词:①非独:不仅 ②丧:丧失、失掉。

  译文: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9.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重点字词:①箪(dān):古代盛饭用的圆竹筐。②豆:古代盛肉或其他食物的器皿。

  ③羹:蒸成或煮成的汁状、糊状食品。

  译文: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

  10.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重点字词:①呼尔:轻蔑或者粗暴的吆喝。尔:语气词。 ②蹴(cù):用脚践踏。

  ③不屑(xiè):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译文: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蹋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1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重点字词:①万钟:形容位高禄厚。钟,古代一种量器。 ②辩:通“辨”,辨别

  ③何加:有什么好处。

  译文:(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12.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重点字词:①为(wèi):介词,为了。 ②奉:侍奉。

  ③穷乏:贫困、贫苦。乏:缺少钱财。

  ④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⑤与(yú):通“欤”,语气词。

  译文: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

  13.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重点字词:①乡(xiàng):通“向”,从前。 ②已:停止,放弃。

  译文: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

  14.此之谓失其本心。

  重点字词:①本心:天性、天良。

  译文:这就叫做丧失了所固有的羞耻廉耻之心。

  四、结构及内容分析:(为了方便讲解,我们按照句号来讲,全文共14句)

  (一)整体感知:

  文章运用对比、举例方法,论述乐面对“生”与“义”的不同取舍,点出“舍生取义”的观点。接着通过生与死的对比,强调乐义的重要性,然后又论述乐为利而舍义的忍,见利忘义,失去乐本心,深化了中心。(二)内容结构:

  全文共两节,两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1节):提出中心论点并用道理论据来进行分析论证。

  这一节可分为三层。

  第一层(1~2句):作者提出自己的论点:舍生取义。

  1句:用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鱼”和“熊掌”设喻,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得出结论是“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即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

  2句:由上一句的设喻自然引出“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也是全文的中心论点。

  第二层:(3~7句):对论点进行进一步分析论证,这一层是全文的重点。对于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孟子从三方面进行了论证:

  第1方面(3句):这是作者从正面阐述自己的观点,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这一句里作者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第2方面(4~5句):这是作者从反面申述观点。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作者认为若心中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心中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甚的,那么为了保全生命,为了躲避死亡祸患,又有什么手段不可以采用的呢?言外之意为: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第3方面(6~7句):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

  这2句论证说:有人不去做(第2方面论证的反面行为)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不义。

  第三层(8句):得出结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义”本来就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是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并非想不到,而是做不到。

  这种重义之心不单是贤人才有,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

  通过以上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第(二)部分(2句):运用举例论证来论证中心论点。

  这一节也可以分为三小层。

  第一层(9~10句):举“一箪食,一豆羹”的例子,告诉我们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在生死关头,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就连“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羞恶之心”,是对“义”的坚持。

  第二层:(11~13句):又举例,从反面说明“万钟”亦不应受之。

  优厚俸禄是指“华丽的住宅、大小老婆的侍奉、熟识穷朋友的感激,然而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先前宁肯死也不接受决定生死的“一箪食”、“一豆羹”,而现在却不顾廉耻地接受了所谓的“万钟”,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

  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而无论哪个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于是两次举例论证的运用,是从正反两方面再次证明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第三层(14句):归纳本节,照应开头。本心是指“我固有之”的“羞恶之心”,是“义”,是“善”的本性。

  (三)疑难探究:

  《鱼我所欲也》一文是怎样论证中心论点的?

  本文的论点是舍生取义。稳重举鱼、熊掌面前取舍,行人,乞丐在生与义面前取舍,贪图享受者舍义取生等都是围绕这一观点论证的。在鱼和熊掌面前,舍鱼记即取生;而熊掌即取义,用比喻来论证观点。

  得出论点以后,又从正反两个方面加以论证。不苟且偷生,位取义而死,从正面论述。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们就会失去义而苟且偷生,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发人深省。贤者舍生取义,发于本心,进一步论证了论点。接着作者列举了行人,乞丐在一箪食,一豆羹与生死面前的取舍,舍生而取义,用普通人。乞丐论证了观点,然后作者又列举贪图享受者在万钟、妻妾面前舍义的表现,从反面论证舍生取义之人的羞恶无耻。

  总之,作者从自身舍生取义议论开来,列举社会上种种人面对生与义的抉择,表明了人的生命价值的意义在于舍生取义。

  五、中心思想:

  本文论述了孟子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同时也说明了在人生道路上,我们会面临许多重要的抉择,应以“义”为重,为了维护它,要不惜做到“舍生而取义”。

  六、写作特点:

  1.语言自然流畅,节奏感强,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

  2.排比的使用(13句)加强了气势,增强感情,显出义正词严,理直气壮之意。

  3.比喻的使用使深刻的道理被说得生动有趣,易于理解。

  4.大量对比的使用,让人印象深刻、说服力强。

  七、知识点归类:

  (一)通假字:

  1.辟:“避”,躲避

  2.辩:“辨”,辨别

  3.得:“德”,感激

  4.与:“欤”,吗

  5.乡:“向”,从前

  (二)古今异义:

  钟、是(是亦不可以已乎)、发(发于畎亩之间)、举、征、发(发于声)、喻

  (三)一词多义:

  为: 向为身死而不受 (宁愿)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为了)

  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接受)

  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欤”语气词,“吗”

  蹴尔而与之: 给予

  未复有能与其奇者:欣赏

  而: ①修饰:蹴尔而与之

  呼尔而与之

  笑而应曰

  杂然而前陈者

  ②顺接:乡为身死而不受

  故: 故不为苟得也 (所以)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原因)

  则: 则凡可以得生者 (那么)

  得之则生(就)

  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对于)

  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代词,这)

  是亦不可以已乎(代词,这种做法)

  而: 呼尔而与之(表顺承,不翻译)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表转折,然而)

  发: 舜发于畎亩之间(发迹,被起用)

  发于声(表现出)

  士: 管夷吾举于士(狱官)

  入则无法家拂士(贤士)

  (四)词类活用:

  蹴尔而与之(蹴:动词作名词,用脚踢,表示不尊重)

  空乏其身(空乏:形容词使动用法,使……贫困、痛苦)

  人恒过,然后能改(过:名次用作动词,犯错误)

  行拂乱其所为(行:名次用作状语,用行动)

  劳其筋骨(劳:形容词使动用法……,使……劳累)

  饿其体肤(饿:形容词使动用法,使……饥饿)

  入则无法家拂士(入:动词用作名词,国内)

  (五)文言句式:

  鱼我所欲也(判断句)

  舜发于畎亩之间 状语后置

  傅说举于版筑之间 倒装

  八、课后练习题提示:

  一、背诵全文。关于本文的论点,有的说是“舍生而取义”;有的说是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要违背“义”,“舍生而取义”是最高要求。你的看法呢?与同学讨论一下。

  此题意在让学生注意本文的结构与思路,从而大致理解本文主旨。

  参见“课文研讨”中之“问题研究”。不过若有的学生坚持认为是“舍生而取义”,并能说出一定的理由,也没必要坚持让他放弃自己的意见。

  二、说说下面各组句子中划线的词的意思或用法是否相同。

  1.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2.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3.所欲有甚于生者

  万钟于我何加焉

  4.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题意在让学生积累常用实词、虚词。

  1.与,读yú,句末语气词,表示反问。

  与,给。

  2.而,连词。连接修饰语和中心语。

  而,连词。连接主语和谓语,含有“却”的意思。

  3.于,介词。表示比较。

  于,介词。引出动作的对象。

  4.是,指示代词。这个,这样。

  是,这样看来,由此看来。

  三、结合本文及《〈孟子〉二章》谈谈《孟子》散文的语言特色。

  此题意在让学生留心《孟子》文章之美,对《孟子》散文艺术特色有粗浅的体会。

  1.明白晓畅,通俗易懂,很少使用生僻词汇。

  2.大量使用排偶句。这样就使文章读起来节奏感强,并且富于文采和气势。

  3.善于比喻,这些比喻大多是根据生活常理设计的。如《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里举的战争中的事例,《鱼我所欲也》中举的“鱼”和“熊掌”不可得兼的例子。这种取义浅近的比喻,即使他所讲的道理易于为人接受,又使文章富有文学趣味。

  作品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1)我所欲(2)也。二者不可得兼(3),舍(4)鱼而取(5)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6)于(7)生者,故(8)不为苟得(9)也;死亦我所恶(10),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11)有所不辟(12)也。如使(13)人之(14)所欲莫(15)甚于生,则(16)凡(17)可以得生(18)者何不用也(19)?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20)也?由是则生而(21)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22)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23)贤者(24)有是(25)心(26)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27)耳。

  一箪(28)食,一豆(29)羹,得之则(30)生,弗(31)得(32)则死。呼尔(33)而与之(34),行道之人(35)弗受;蹴(36)尔而(37)与之,乞人不屑(38)也。万钟(39)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40)焉!为宫室(41)之美,妻妾之奉(42),所识穷乏者(43)得我(44)与(45)?乡(46)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47)乎?此之谓失其本心(48)。

  字词注释

  (1)亦:也。

  (2)欲:喜爱。

  (3)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胜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辟:一作“避”。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因此。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心:思想

  (27)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8)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9)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则: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4)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5)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6)蹴:用脚踢。

  (37)而:表修饰。

  (38)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9)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40)辩,同“辨”辨别;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1)宫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穷乏者:穷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与:通“欤”,语气助词。

  (46)乡,通“向”,原先,从前

  (47)已:停止。

  (48)本心:本性。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

  白话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文学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作者简介

  孟子(约公元前372年—约公元前289年),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或子居)。汉族,东周邹国(今山东省邹城市)人,东周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学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在政治上主张法先王、行仁政;在学说上推崇孔子,反对杨朱、墨翟。被后世尊称为亚圣,其弟子将孟子的言行记录成《孟子》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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