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芳树》韦应物唐诗鉴赏

时间:2024-08-06 21:50:09 秀雯 唐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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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芳树》韦应物唐诗鉴赏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古诗吧,古诗是中文独有的一种文体,有特殊的格式及韵律。那么你有真正了解过古诗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芳树》韦应物唐诗鉴赏,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芳树》韦应物唐诗鉴赏

  【作品介绍】

  《对芳树》是唐朝诗人韦应物的所作的一首悼亡诗,作者因看到园中的花树,依然一片生机,而攀条摘花的人,却已逝去,生出了物是人非之感。

  【原文】

  对芳树

  迢迢①芳园树,列映清池曲②。

  对此伤人心,还如故时绿。

  风条③洒余霭,露叶承新旭④。

  佳人不可攀,下有往来躅⑤。

  【注释】

  ①迢迢(tiáo):遥远的样子。

  ②曲:曲折之处。

  ③风条:受风的枝条。霭:云气。 余霭:指残余的雾气。

  ④新旭(xù);朝阳。

  ⑤躅(zhú):足迹。

  【白话译文】

  高大美好的园中花树,排列的倒映在弯弯曲曲的清水池中。芳树新美,远枝摇摇,在微风中露水从远枝风条中抛洒;露叶青翠如碧,迎接着朝阳的升起,承受着旭光的照耀,显得新美可爱,生机盎然,然而看着这个却伤人心。不要随意攀折这芳菲佳树,树下有佳人徘徊往返的脚印。

  【创作背景】

  诗人于公元762年(宝应元年)结婚,时年二十六岁。婚后十几年,夫妻“宾敬如始来”,感情非常融洽。不幸妻子中年病逝,抛下丈夫和儿女。中年丧偶是人生最大的不幸,更何况他们是一对感情深挚的夫妻。诗人异常感伤,写下悼亡诗十九首,这是其中的一首。

  【赏析】

  首二句是起兴兼比喻:“迢迢芳园树,列映清池曲。”这两句既是对园中实景的生动描绘,也是对昔日美好夫妻生活的比喻。比喻美好的夫妻,如鱼得水之欢欣,如芳林映清池之和谐。但是,妻子故去了,园中之景尚存,怎么不伤人心呢?

  因而引出次二句的慨叹:“对此伤人心,还如故时绿。”芳树碧绿,池水清清,美景一如故旧,唯独不见妻子的倩影。物依旧,人已故。睹物思人,诗人追念之情缕缕传出。

  颈联“风条洒余霭,露叶承新旭”,是承“还如故时绿”而来,显得芳树新美,远枝摇摇,生机盎然。然而诗人写这清景佳趣,并非要抒发“赏心悦目”之思,而是要表达其“坐念绮窗空,翻伤清景好”之慨,抒发的是“空游昨日地,不见昨日人”之怅惘。这里是以乐景写哀情,借美景反衬内心的伤感。

  诗末直接将芳树看作故妻:“佳人不可攀,下有往来躅。”视芳树如故妻,因而不要使其受到半点损伤。自己也需时时在芳树下徘徊停留,精心地保护她。

  本诗纯用比兴之体,字面均写对园中碧树清池的喜爱、伤、感、依恋之情,而处处流露对故妻的痛悼恋旧之思。这种不即不离的悼亡之作,令人读来倍感真挚动人。

  韦应物简介

  韦应物(737~791年),字义博,京兆杜陵(今陕西省西安市)人。唐朝时期大臣、藏书家, 右丞相韦待价曾孙,宣州司法参军韦銮第三子。

  出身京兆韦氏逍遥公房,以门荫入仕,起家右千牛备身,出任栎阳县令,迁比部郎中,加朝散大夫。外放治理滁州、江州刺史,检校左司郎中、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韦左司"、"韦江州"。

  贞元八年,去世,时年五十五岁,葬于少陵原。个人作品六百余篇。 今传《韦江州集》10卷、《韦苏州诗集》2卷、《韦苏州集》10卷。散文仅存1篇,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人物生平

  韦应物15岁起以三卫郎为唐玄宗近侍,出入宫闱,扈从游幸。早年豪纵不羁,横行乡里,乡人苦之。安史之乱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职,始立志读书,少食寡欲,常"焚香扫地而坐"。

  代宗广德至德宗贞元间,先后为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鄠县令、比部员外郎 、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 、苏州刺史。

  贞元七年退职。世称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

  从肃宗广德二年(764年)起到德宗贞元七年(791年),将近三十年间,韦应物大部分时间在作地方官吏,其中也有短期在长安故园闲居,或在长安任官。在地方官任上,韦应物勤于吏职,简政爱民,并时时反躬自责,为自己没有尽到责任而空费俸禄自愧。"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这是韦应物晚年任苏州刺史时写给朋友的诗中一联。苏州刺史届满之后,韦应物没有得到新的任命,他一贫如洗,居然无川资回京候选(等待朝廷另派他职),寄居于苏州无定寺,不久就客死他乡,享年五十六。

  历史评价

  白居易《与元九书》:"近岁韦苏州歌行才丽之外,颇近兴讽。"

  人际关系

  韦应物是京兆万年人。韦氏家族主支自西汉时已迁入关中,定居京兆,自汉至唐,代有人物,衣冠鼎盛,为关中望姓之首。不但贵宦辈出,文学方面亦人才迭见。《旧唐书》论及韦氏家族说:"议者云自唐以来,氏族之盛,无逾于韦氏。其孝友词学,承庆、嗣立力量;明于音律,则万里为最;达于礼仪,则叔夏为最;史才博识,以述为最。"这些韦姓人物,还只说到中、盛唐以前。中唐前期的韦应物,则可以说是韦氏家族中作为诗人成就最大的一位。

  关于韦应物的世系。京兆杜陵韦氏,是关中的世家大族。所以,有关韦氏先祖世系的材料比较丰富。韦应物墓志所记叙其先祖至逍遥公韦夐。关于韦应物五代祖韦世冲。韦应物墓志载:"逍遥公有子六人,俱为尚书。五子世冲,民部尚书、义丰公,则君之五代祖。"而《新唐》表四却说:"夐字敬远,后周逍遥公,号逍遥公房。八子:世康、洸、瓘、颐、仁基、艺、冲、约。"这就是说,《新唐》表四所记逍遥公的儿子比墓志所载多了二人。韦应物五代祖韦世冲是第五子,而新表却记为第七子。

  关于韦应物的高祖韦挺,新、旧《唐书》皆有传,所载官职与墓志大体相同。

  韦应物的曾祖韦待价,新旧《唐书》有传,武后时任宰相,与墓志所载相同。

  韦应物的祖父韦令仪,《新唐》表四说曾为宗正少卿,《元和姓纂》则记为司门郎中。宗正少卿,从四品上;司门郎中属刑部,从五品上。

  韦应物的父亲韦銮,《姓纂》与《新表》均未载其官职。据傅璇琮先生考证,韦銮在当时是一位善画花鸟、山水松石的知名画家,韦应物从小就生长在一个富有艺术修养的家庭(见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韦应物系年考证》)。韦应物、夫人元苹、子庆复三方墓志均称韦銮官"宣州司法参军",弥补了史料的不足。

  关于韦应物的排行。据《新唐》表四,韦銮只有应物一子。但据韦应物志文:"君司法之第三子也。"由此可以确知,韦应物在兄弟中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兄长。

  关于韦应物有几个子女。《新唐》表四载,韦应物有子二人,长名庆复,幼名厚复。但据韦夫人元苹墓志载"一男两女,男生数月,名之玉斧,抱以主丧。"韦庆复志文说"公讳庆复,字茂孙,少孤终丧。"如果未理解错的话,"玉斧"应为庆复的乳名。而韦应物志文也只字未提其原配夫人病逝后再婚生子的事情。由此带来一个问题:韦应物到底有几个儿子?从志文看,韦应物只有一子庆复,而《新表》却载有两个儿子,还有一子名厚复。这个问题牵涉到晚唐时期著名诗人韦庄的世系。按《新表》,韦庄的曾祖就是韦厚复。如果厚复非韦应物之子,则韦庄的世系就成为一个有待研究的难解之谜。当然,墓志上没有提及韦应物再婚生子,并不等于事实上的不存在。从墓志志文可知,韦妻卒于大历11年(776),韦应物于贞元七年(791)葬,其间有15年时间。我们不能排除在此期间韦应物有再婚或蓄妾的可能。唐代世家大族择妇多重门第族望,或许因为此等原因而不便于记入志文,也未可知。

  据韦应物志文:"长女适大理评事杨凌。次女未笄,因父之丧同月而逝。"可知,杨凌是韦应物的女婿,未成年的二女儿与父同月而丧。韦应物曾几次赠诗给杨凌,并与杨凌互有唱和。其中一首是《送元锡杨凌》(见《全唐诗·韦应物四》),从诗意看,这首五言诗是杨凌结婚时所赠。韦诗中还有一首为后人所称道的五言诗《送杨氏女》,诗意表达父亲送女出嫁时难以别离的复杂心情。情真意切,读后令人感动。诗中自注:"幼女为杨氏女所抚育。"杨氏女乃韦应物长女,因嫁给杨凌,故称"杨氏女"。杨凌在当时就很有文名(《新唐书》卷一六○杨凭传:"与弟凝、凌皆有名,大历中,踵擢进士第,时号三杨)。"傅璇琮先生据《柳河东集》考证,柳宗元是杨凌兄杨凭之婿。柳宗元对杨凌的文章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全唐文》卷五七七柳宗元《大理评事杨君文集后序》:少以篇什著声于时,其炳耀尤异之词,讽诵于文人,盈满于江湖,达于京师。……学富识达,才涌未已,其雄杰老成之风,与时增加。由此可知,韦应物择婿,既重门第,又重才学。杨凌是弘农杨氏望族,又有文学才能,真可谓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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