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课文解析

时间:2023-05-11 11:09:39 晓怡 课文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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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课文解析

  《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伤仲永》课文解析,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伤仲永》课文解析

  《伤仲永》

  伤,是“怜惜”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关于作者: 王安石,北宋杰出的诗人和散文学,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诗文语言雄健,长于说理,多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的作品。他著有《临川先生文集》。 学习本文,认真朗读课文,了解故事梗概,弄清文章结构,找出生字、生词,并逐一查字典注音、解释。

  思考:

  1、第一段前两句话中作者交代了方仲永哪四个方面情况,请各用两个字概括。 籍贯、姓名、身份、家世

  2、文中“王子”指的是?解释“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一句。 王安石 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

  3、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矣”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请用原文回答)。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4、请根据你自己的理解,谈谈文章第三段文字的大意。 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5、概括本文的中心? 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

  积累:

  1、通假字 日扳仲永环谒邑人: (“扳”同“攀”,牵,引。) 贤于材人远矣: (“材”同“才”,才能。)

  2、特殊句式:

  1.不使学 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2.令作诗 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

  测试

  1、下列红色字注音有误的一项是( ) A、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bān B、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yè C、 泯然众人矣 mǐn D、不能称前时之闻 chèn

  2、下列红色词在句中的意思与今义相同的一项是( ) A、稍稍宾客其父 B、复到舅家 C、泯然众人矣 D、忽啼求之

  3、对“伤仲永”的“伤”正确的理解是( ) A、中伤 B、受伤 C、哀伤 D、伤心

  4、“其文理皆有可观者”中的“文理”的正确理解是( ) A、 文章的条理 B、文采和道理 C、文采和条理 D、文章的道理

  5、“邑人奇之”中的“奇”的意思是( ) A、奇妙 B、特别 C、以……为奇 D、奇怪

  参考答案

  1、 A 解析:“扳”通“攀”,所以应该念“pān”。

  2、 D 解析:“稍稍”在文中的意思是“渐渐”;“复”的意思是“又”;“众人”的意思是“普通人”。

  3、 C 解析:这里考查的是一词多意的现象,可结合文章注释来理解。

  4、 B 解析:结合文章注释来理解。

  5、 C 解析:“奇”在这儿是意动用法。

  中 考 解 析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问题。 卫人束氏,举世之物,咸无所好,唯好畜狸狌

  ①。狸狌,捕鼠兽也。畜至百余,家东西之鼠捕且尽。狸狌无所食,饥而嗥。束氏日市肉啖

  ②之。狸狌生子若

  ③孙,以啖肉故,竟不知世之有鼠;但饥辄嗥,嗥则得肉食。 南郭有士病鼠,急从束氏假狸狌以去。 狸狌见鼠双耳耸,眼突露如漆,赤鬃,意为异物也,沿鼠行不敢下。士怒,推入之。狸狌怖甚,对之大嗥。久之,鼠度其无他技,啮其足,狸狌奋掷而出④。 注释:狌:音shēng。 啖:dàn,吃。 若:及,至于。 奋掷而出:用力纵身逃出。

  1.选出红色词解释错误的一项( )

  A.以啖肉故 (缘故)

  B.急从束氏假狸狌以去 (借)

  C.意为异物也 (意思)

  D.鼠度其无他技 (估计)

  2.选出红色词不属词性活用的一项( )

  A.束氏日市肉啖之

  B.遂逐齐师

  C.乃钻火烛之

  D.南郭有士病鼠

  3.狸狌失去捕鼠本领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读了这则寓言故事,你得到了什么启示?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

  1.C 2.B 3.狸狌长期依赖束氏,不去捕鼠“束氏日市肉啖之”或“长被束氏畜养的缘故”等也可。)

  4.(只要观点正确且与原文有联系即可。可从束氏的角度、狸狌的角度、狸狌与老鼠关系的角度引发,如不要溺爱、要自立自强、不要养尊处优、不要抛弃特长、要注意生态平衡等。)

  课外拓展

  一、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l-1086) 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现在属江西省,临川镇于1955年设立抚州市)人。庆历进士。初知鄞县,借官谷给农民,试图减轻gaolidai剥削,有成效。仁宗嘉祐三年(1058)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神宗熙宁二年(1069),被任为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他积极推行青苗、均输、市易、免役、农田水利等新法,抑制大官僚地主和豪商的特权,以期富国强兵,缓和阶级矛盾。由于保守派固执反对,新政推行迭遭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退居江宁(现在江苏省南京市),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卒谥文。他认为“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驳斥保守派所称熙宁七年旱灾是由于新政触怒上天的谬论。又认为历史是变化的,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因循保守,并传有“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论点。其诗文颇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之作,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散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所著《字说》《钟山日录》等,多已散失,现存的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中的《周官新义》残卷,又《老子注》若干条保存于《道藏·彭耜集注》中。

  二、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三、本文在材料安排上的特点

  本文详写叙事部分,略写议论部分。在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略写他才能衰退时期的情形。这样安排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为什么哀伤、哀怜?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但这不能怪仲永,他毕竟是个孩子;这全部责任都应当由贪财的父亲来承担,因为他剥夺了仲永的学习机会。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有两点用意:第一,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第二,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根子、因为仲永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逐渐衰退(“今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至丧失殆尽(“泯然众人”),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用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作者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用不着多说了。

  拓展:伤仲永阅读及答案

  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1、解释下列加粗的词:

  ①世隶耕 隶___________

  ②父异焉 异___________

  ③或以钱币乞之 或___________

  ④日扳仲永 扳__________

  2、下列各组加粗词意义或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A、之:忽啼求之于舅家见之

  B、复:复到舅家 唧唧复唧唧

  C、不:尊君在不不使学

  D、闻:余闻之也久 不能称前时之闻

  3、翻译下列文言短句:

  ①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对《伤仲永》一文有关内容理解错误的是( )

  A、方仲永从五岁起表现了超凡的才华,但到十二三岁却并不突出了,到二十岁左右时才能衰竭,与普通人没有差别了。

  B、方仲永刚开始做诗时,不仅才思敏捷,反应极快,而且他的诗在内容和文采上都有令人欣赏的地方。

  C、方仲永的“邑人”都是十分重视人才的,从“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两句可以看出。

  D、方仲永由一名天才儿童最后而成为一个普通人,其最根本的原因是“不使学”。

  5、本文对人们的教育和启发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

  1、(1)附属,隶属(2)感到惊异(3)有的人(4)通“攀”,牵,拉

  2、B

  3、①从此,人们指定事物让他做诗,他立刻就能完成。

  ②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纷纷请他父亲去做客。(同县的人认为这件事很不寻常,纷纷把他父亲当宾客对待。)

  4、C

  5、一个人的成功,不能仅凭天资,更重要的是靠后天的学习。(意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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