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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秋的课文分析
《故都的秋》,作为写景抒情的散文,其主体部分是摹绘故都的秋景。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都的秋的课文分析,欢迎阅读与收藏。
课文赏析
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优美的散文──《故都的秋》。作者在对北平秋的“色”“味”“意境”和“姿态”的描绘中,寄寓了眷恋故都自然风物的情愫和对美的执著追求,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语言清新淡远,蕴含着色彩感和韵律美,体现了郁达夫散文的独特个性和美学价值。
由主观感受和客观描绘的统一而形成的和谐的色彩感和画面美,是《故都的秋》的第一个特色。
色彩,作为美学上的概念,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无不带有自身的某种色彩,我们不妨称它为客观色彩;客观存在反映到人的意念上来,它的色彩便有一定的主观性,我们称它的主观色彩。这两种色彩在郁达夫的笔下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和静,来得悲凉。
这“清”“静”“悲凉”,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之上的总投影,它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为什么一开始就在读者感情上涂上一层悲凉的色彩呢?是不是违反了生活的逻辑?不,这种清、静、悲凉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东西,因为这色彩本身就是一种美的表现。
将文中富有主观色彩的词语汇集起来:清、清闲──恬静安谧,这是故都秋的“清”;细腻、幽远──幽静深邃,这是秋的“深沉”;落寞、衰弱、萧条──萧条凄凉,这是秋的“悲凉”。郁达夫用情感绘画了一幅细腻深沉的主观意境图,它构成了文章的骨架。读者可在对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态的体味中,感受作品美的力量。
如果把以上的主观色彩称为“理智的思索”,需要借助读者的文学素养和一定的鉴赏能力才可完成的话,那么,也可以把《故都的秋》对客观色彩的描绘称为“自然的再现”,它直接诉诸读者的感官。这篇散文,对于自然风物,即没有浓装艳沫的涂饰,也没有对色彩层次的刻意雕琢,只是在生活的底片上稍事点染,把自然力赋于北平秋天的种种神韵和盘托出给了它的读者,既映衬出秋的底色,又和谐着文间的基调。你看:
就是在皇城人海中……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录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
这是一幅巨大的画面,带有立体的美感。碧绿辽阔的天空作了画的背景;地面上,五颜六色的牵牛花荟萃成流光泛彩的野花圃;天与地之间,间或出现一两只白色或瓦灰色的驯鸽,点缀在一大片的空白中间,显得疏密得体,浓淡相宜,可与天工媲美。坐在院子里的人,手棒茶碗,带头望碧空,俯身撷牵牛,耳边不时传来驯鸽的飞声,画面有静有动,绘声绘色,秋的美、秋的情趣完全融合在蓝天白花之中。这种清淡中略带一点“野味”的情调,体现出故都秋的质朴美和原始美。从表面看,作者只是信笔而至的点缀,其实作者对色彩的选配是颇具匠心的。这幅画面选用的大多是些“冷色”,如青、蓝、灰、白冲淡了故都秋特有的风味和精神。它是作家审美观点在文学作品中的反映。
韵律感和音乐美,在《故都的秋》中表现得比较强烈。韵律本是诗歌的专门术语,这里借以揭示这篇散文的诗意美。
关于散文的自然韵律,郁达夫作过明确的阐述。他说:“在散文里,那种王渔洋所说的神韵,若不以音律的死律而讲,专指广义的自然韵律……却也可以有;因为四季的来复,阴阳的配合……无一不合于自然的韵律,作为描绘自然风物的散文,自然是可以具备这一美学特征的。
主题
“爱国”――是《故都的秋》的主旋律。《故都的秋》蕴含深沉的故都之恋、故国之爱,唤起人们对美的追求,对祖国的热爱。《故都的秋》将悲秋与颂秋结合起来,秋中有情的眷恋,情中有秋的落寞――这情是故乡情、爱国情;这落寞之秋是作者当时心境的写照,是对国运衰微的喟叹。
手法
(1)摹绘写情
《故都的秋》,作为写景抒情的散文,其主体部分是摹绘故都的秋景。文章采用“横式结构”,从故都“秋晨之景”、“秋槐之景”、“秋蝉之景”、“秋雨之景”、“秋果之景”五个方面,紧扣“故都”和“秋”两个词语,表现了“故都之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摹绘”,作为一种修辞手法,是指“采用语言形式把事物的外在形貌特征(包括声音、色彩、气味等)生动形象地形容出来的一种修辞方式”。
首先来看“故都”一词。在文中,以较为委婉的方式来表现“故都”的。如“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一椽破屋”,“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如果不是“故都”,“皇城”怎会有“破屋”“破壁腰”,这分明暗示了历史的变迁,正是这一“破”字给作者带来了“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这些还算较为显豁的,更为隐蔽的还表现在作者的“逸笔”之中。“说到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佳。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而作者在这“破壁腰”看到的就是这“蓝色”的牵牛花,这是当年“皇城”的遗落,即使做了“故都”,依然不改“皇城”的气派。再看“秋”。“早晨起来”,“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这是“清”;“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这是“静”,“以声写静”;“故都”的人“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更是人的“清、静”,没有了过去的忙碌,一到秋天,只好这样“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情感就是在这些看似“毫无深意”“琐言碎语”中体现了出来。
(2)对比托情
在《故都的秋》中,起句即以“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奠定文章的情感基调,接着以江南的秋作比较,指出江南的秋“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风而少雨”,“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因此,“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只有北方才“看得饱,尝得透,赏玩得十足”。这就是对比。“对比”,作为一种修辞手法,是指“两种事物之间或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之间相互比较的一种修辞方式”。文章就是通过这种对比,把作者对“秋的认识”“秋的情感”烘托得“饱”“透”“十足”,所以,这种对比烘托就成为了作者表达更深情感的一种手段。更为注意的是,作者为了把这种情感烘托、铺垫得更为深沉,在首尾两处进行照应,这一反复,情感表达就更为浓烈。尤其是南国的秋,“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真是相去甚远,这种北国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更为显著。通过这一对比,全文的情感就显得“更上一层楼”。
(3)旁逸衬情
《故都的秋》除了用摹绘写情,用对比托情的手法把作者蕴藏在胸中的情感垫高表现出来以外,还运用了旁逸衬情的手法。“旁逸”,作为一种修辞手法,是指“说话或写文章时,有意离开主题而加以风趣幽默的插说、注释或补充,这些插说或注释看似画蛇添足、无关痛痒,但却能增强语言的情趣的一种修辞方式”。在本文中,作者一整段文字来写古今中外文人诗人对“秋”的厚爱,认为秋在这些人的诗文中“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采用旁逸衬情的方法,不仅为作品情感的抒发垫上了一层台阶,使作品的情感站得更高,而且也为读者增加了了解古今中外文人诗人对“秋”的一些共同感情的了解,“增加了语言的情趣”。
(4)设誓显情
所谓“设誓”,作为一种修辞手法,是指提出无法实现的条件来表达坚定的信念和决心的一种修辞方式。为了表达这种对“故都的秋”喜爱的强烈情感,在结尾处就采用了这一方法。“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这一设誓,采用假言推理作为逻辑背景,以这种不可能的方式偏离现实,表达了作者喜爱“故都之秋”的浓烈情感。这一结尾,也为第一段“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是饱尝一尝这故都的秋味”作了注脚。这是作者表达情感的第三台阶。文章正是在这三层台阶的铺垫下,情感才由晦转明,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强烈。
社会评论
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革命烈士的自身生命正如那故都秋色的悲凉凄清,他对生命的感伤也正如他对故都秋意的感伤,作家的生命体验投射在故都的秋意之中,形成了互映互照的互文性表达,虽然映入郁眼帘的秋色各有动人的神韵,但哪里的秋色都不及北平故都之秋更能与作家形成生命情绪上的默契与对应,凡是能与自己形成生命对应和无言交流的景观,在作家心中都是最令人心动神摇的风景,都足以成为作家生命的知己和至交。只要注意到的自身生命情绪体验以及他曾览遍天下秋色但何以又独钟故都之秋,读者就会明白《故都的秋》并非在一般层面上的写景抒情,其“特别”之处在于故都之秋的“清、静、悲凉”与作家的生命情感体验形成了互文性的映照,正视这种“特别”之处,更能让读者抵达作家写作的意识底蕴和作品的真境。――滕玮
本文题旨
“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题目明确而又深沉。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在把握本文主旨时,要注意理解作者思想感情的时代性。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作者心里投下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夹杂着一些苦涩。
本文结构
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中间主体部分从记叙和议论两方面描述故都纷繁多彩的清秋景象:记叙部分采用并列结构,根据“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自然风物,共有五种景况,即秋院感秋、秋槐缀秋、秋蝉啼秋、秋雨叹秋、秋果盛秋;议论部分,从喻理的角度,进一步赞颂自然之秋,赞颂北国之秋。首尾照应,回环往复;中部充分展开,酣畅淋漓。
情景交融的特点
作者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他不写故都皇家宫殿、园林,也不写远近郊区众多优美的自然风光,那些景致虽然也代表了故都的特色,但似乎离老百姓生活很遥远。他只是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奇异的主观色彩。例如写“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从寻常景象甚至破败景象中看出、体验出美来。写“北国的槐树”的落蕊,“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写“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些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情怀,恐怕只有郁达夫这样一个具有平民倾向又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读书人才能体验得到,才能表现得细腻而深刻。最能表现情景一体的是“清”“静”“悲凉”的描述。“清”“静”,既是对客观景物特点的描写和总结,又是作者内心的感受;“悲凉”,则更多的是作者的主观感受,与景物既有联系又无必然联系(因为感秋可生悲也可生喜,悲者未必从秋景得来)。“清”“静”是大多数散文家能感悟得到和写得出的,未必见得奇妙,而“悲凉”则属于郁达夫一人独有,最见奇妙。总之,本文情意浓厚,以抒发内心感受为主,写景并不像其他作家的散文名篇那样占有很多篇幅。在这一点上可与《荷塘月色》对比,《荷》文写景似用工笔,精描细绘,景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情为景所藏所掩;本文则略于写景,尽力抒情,文情更给人以亲切感、厚重感。
本文是现代散文中的名篇,感情浓厚,意味隽永,文辞优美。由于本文的写作离今天已经久远,学生要充分把握文中的意蕴和情味可能有些困难,所以应当先作些作者情况和背景介绍,并提示学生诵读,宜慢不宜快,认真体会景物描写所蕴含的思想感情,当读到作者直接抒怀时更要认真感受作者的心意、情怀。要注意课文的文眼,即“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此句提纲挈领,笼罩全篇,更要认真领会,循此线索整体把握文章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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