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红楼梦的认识与理解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中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对红楼梦的认识与理解,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一直以来,读者都认为贾林的爱情是最真诚、最不可怀疑的爱情。但实质上,他们的原身,却不是这样的。类似这样的爱情其实在生活中很多,而类似这样的结局却不会有书中所说的那样完美,即使是凄惨的完美,悲剧性的完美。当我们深层次地研究或者说是了解其中的真伪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应该得出另外一种关于他们爱情的解释。这种解释不是帮助大家巩固对他们爱情的忠爱和向往,而是道出了其中许多令人厌恶的或说是怀疑的结果。当然,我之所以要说,只是觉得作者的意识体系的矛盾;之所以要说,是希望我们的读者了解贾林爱情悲剧背后的真实悲剧。这种悲剧对我们认识作者、认识历史、乃至认识当今的我们都有意义。是这种意义促使我努力去思考,努力是研究,努力去诠释。此外,我想从我的这篇论文里,读者至少可以学会从另个角度来看待《红楼梦》,就是从情理的角度。而这个角度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解读他人的著作,至少为我们在欣赏上多了一种比较适宜的方法吧。
按照书中所说的,我们基本上得出的结论是贾林很深爱,他们彼此心心相惜,算上是知己。曹雪芹在该书中写过这样的一些话:“木石前盟”、“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侬”。有的人因此判断曹自生起就对爱情深有理解,其实可别忘了,写这样话的人已经是处在晚暮之年的口中,而不是当事人,并非是他年轻的时候,同时要知道,只有当人到了不能在随性追求而对所得不满的时候,我们才开始追忆曾经有过的美好,才会产生某种遗憾和悔恨,才会认真的反省自己,才会真正的大彻大悟。我再提示一个,一个十分爱自己,为了这个真诚的爱而藏毁生命,而被爱的人却始终对其抱有某种偏见或不满,做出若即若离的样子,到最后,当这个人突然醒悟的时候,他将抱有什么样的痛悔之心呢?难道这样的痛悔不足已写一部小说吗?——我的观点可能无人相信,没有关系。因为说出其中的道理来,绝非一言两语就可尽的。而得出这样观点也绝非一般思维就可以产生的。我曾和泰山先生讨论过我的见解,遭到了他的严厉批评,甚至是讽刺。有点象是“竖子轻狂”。但我觉得,我说的绝非是狂妄之语。我也不是完全从《红楼梦》的书本里得出这个结论的。说真的,我在思考用情理的方式推断人和其行为的时候,是在思考一切人行为的时候,是在思考无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的时候,联想到《红楼梦》的。我一下明白了作者创作《红楼梦》的真谛。在和泰山先生激烈论辩后,我回去又看了《红楼梦》。得出的结论是十分明显地表明我是对的,绝非轻狂之语。说真的,要说这样一个逆反常规人心理的结论,实在需要勇气和自信,同时需要能力去说服。
从书本看的只是后来的人写的传记类的东西,如果只是按它们而评论,那么我们只能的出这样的结论是:生不逢时。可再想想,宝玉要想去取黛玉轻而易举。那么为什么最后还是选择了和宝钗结合呢?其实类似这样的爱情,只要多看看名人传记就可以得出来了,比如歌德的,当年歌德和莉莉的爱情就很类似宝玉和黛玉,莉莉和黛玉的命运有点差异。歌德和莉莉都成了未婚夫妻,但歌德最后还是选择了叛逆,为什么呢?——其实,我们应该冷静地看看,宝玉应该是个早慧之人,他,用现在的说法就是天才。天才的行为不应该用一般的逻辑来推理的。他们会为了爱人赴汤蹈火,却不愿意和他们长厢私守,这个是常有的事情,至于为什么,我们很难说。再次,宝玉是爱黛玉,至于什么佛,在现实存在吗,在故事不过是作为隐喻而存在的,红楼梦有写宝玉做梦,梦境警幻,从中就可以的出曹雪芹为什么学《红楼梦》。那些金陵十二钗隐语等,不可以看是后来的忏悔着在回忆自己的往昔的笔记吗?不过,作家是想化减“宝玉”的罪戾而借用什么佛的。红楼梦用了大量的隐语,为什么呢,其实就是不想过度的表漏自己的影子而已,也有是避讳。
我建议读者,看东西不要只看表面,否则你是看不什么的,所谓“象是假,意是真”。你换个角度去思考好了。黛玉有什么好处,什么优点。除了忠贞,对文学修养较深和有点美颜之外,她还有什么优点呢。在这个大观园里,她几乎没有任何朋友,试想要是娶了她,那这个大观园将会是什么样子?再说,她善嫉妒,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小心眼,她说话很刻薄,其实给人的感觉就是心冷无情,尽管读者看她是可爱的人啊。要是读者也是当事人,你能忍受她的冷面的言语吗?读者,你置身想一想。
在思考这样问题的时候,如果不将从那些陈腐的观念中独立出来是没有办法真正理解作者的意图及我的本意的。我们传统的亦即是现在已经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观念就是旧社会是吃人的。在那样的社会里,什么美好的东西都不存在;只有在现在的社会里,才是什么都美好的,什么都是文明的,什么都是自由的。真的是这样吗?难道在旧的社会里,每个人的面孔都是死沉的、沮丧的、悲观的?他们的脸上没有幸福的微笑?难道当今天的社会就是理想、文明的、自由的、幸福的,美满的社会吗?——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人生观,有不同的幸福心理。
我觉得,我真的应该好好的阐明一下我之所以这样说的理由了。当然,我在这开始的'时候就先应该对读者说声抱歉。首先,因为我在思考这样的问题的时候,用了很长很长时候,我一时也无法将我的所有的明证的理由一一说出。其次,按照国人及其红迷某些人的习惯,你要立论就的找到他们知道的见过的理由或句段,否则,就是你说的是真理,也难以将其立足。我要将我观念及其依据说出来,将需要很长时间,但我现在无法尽情说出它们。
在这里,我首先要说的是:我将《红楼梦》看作是作者的自传。其实,是不是自传都无关紧要。我们也可以将其当作仅仅是艺术作品。我之所以将其当作是作者的自传的理由也很多,而其一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他了解和熟知的人或事情的时候,描写的很祥尽,而对他不是很了解的却是一般的创作习惯。比如,他写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性格的时候,就很详尽。以至于觉得很复杂。我们要是真正的用心思去思考他们的性格的时候,我们得到的将让我们吃惊。我们根本不清楚他们真正具有什么样性格,或者说,我们不清楚他们到底具有多少性格。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那就是因为作者在写他们的时候完全运用真实的资料。是这些大量的真实资料组合而产生了这样复杂的性格总汇。倘若只是创造,那是不能将其创造的如此真实的地步的。据一般情况看来,一个作家无论他怎么创作,若所创作的人物不是以单位个体来全方位的塑造(例如是自传),那么他至多只赋予所创造的人物三个性格。而其中一个是隐性性格。另外两个要么是雷同(如善良和温柔)要么是互补(如粗放和心细)。隐性性格起着补救和迷充的作用。
从自传的角度来说吧(在这里只是假设是自传)。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创作呢?仅仅是为了向社会诉说所谓的“宝黛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吗?或者仅仅是“在那样的社会,那样的家庭,这又是不能表达的爱情。爱情的火苗,只能忍在心里,积在心里,压在心里,无处诉说,无法诉说,只能不断地试探贾宝玉的心。在那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大家庭里,黛玉和宝玉的爱情只能是无声的渴望,过敏的猜疑和浪费的争吵……最后以自己纯洁的生命殉了爱情。”——我说:不是!假如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假如我们就是曹雪芹,我们会怎么反思“我们失掉的爱情”
难道我们把我们的失恋,把我们的婚姻失败归咎于社会,归咎于家庭?我们有几个会这样想?爱情的失败,很多情况是因为我们自己,而不是社会。我们回到小说中来回答这个问题吧。宝玉是个饱读诗书的人。我想他不会不知道历史上有关于“卓文君月下私奔”的故事。如果他知道,如果他想,并且只是为了爱情而苟活于世,那么,为什么不怎么样去做呢?他还顾虑什么?爱情就是他的一切,就是他的生命,就是他全部的追求的和人生目的。那么这样做有什么不可以呢?他是顾虑林黛玉不愿意同她私奔吗?林黛玉不早就具有“以自己纯洁的生命殉了爱情”吗?——但是宝玉没有这么做,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各位读者?理由其实也很简单,因为宝玉那时候还不想真正脱离自己的家庭。这个其实也反映了宝玉还没有将自己的家庭当作仇视对象,尽管他对自己的家庭也存在着不满。但只要我们再用心看看就会发觉,他总体来说还是满足自己的家庭的。无论是在贾母的溺爱还是俾女丫鬟的关爱,还是那些一向认为他单纯而错爱。他只是一个改良主义者,所以我说他的创造者(即曹雪芹)是半个社会卫道士。即使他没有意识到,也是在不自觉中充当了这个角色。
我们再来一种假设,就是林黛玉要是嫁给了宝玉,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先不说宝玉是个什么样的有理想的有抱负的人,单说,他们在一起怎么生活吧。象林黛玉这样的女人,在大观园是不会长久呆下去的。如果她成了夫人,那么,她暴露的将是可怕的也是可悲的一面,她会将那些她看不惯的人一个一个“逐出”大观园。这倒不是因为她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一是因为她太敏感,太神经质;二是别人不愿意为她效劳;三是社会不能容忍她的存在。或者简单的说就就是生活使她处在矛盾中,处在四邻不亲的环境中。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他们小两口可以遁隐避世。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将进入第二种假设中去了。我刚才说过,宝玉不是很厌恶这个大观园,起码还没有到那种非得离开它不可的地步。其中有个我们应该熟识的理由就是他依然渴望自己在仕途上,在现代人所说的事业上有所成就。他是不会甘心为了爱情而放弃自己应该必然要做的事情的,否则,就是爱情再伟大,再神圣,再可以使人付出“纯洁的生命”,那么,他也不会真正获得幸福的。别忘了,“爱情只是男人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这个真理。既然,最终的路子还是入世,而且也是林黛玉最终的新的心愿。那么,一味的遁世,实在不是良好的出路。在面临这样的抉择的时候,宝玉究竟该怎么做呢?我想,他该考虑的是:如果选择爱情,他就的放弃一切,牺牲一切;如果选择生活,那么他就必须选择能和生活协调的女人,既然黛玉几乎被那个社会否定了,那么他就必须有新的选择,否则,他将生活在自己都在否定自己的痛苦的深渊呢!其实,林黛玉的爱情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噩梦。可是又是让人无可奈何,不能自已的噩梦。这个噩梦就象是无意中吻到了处女的双唇,而自己却是和别人订婚的人。
我还想补充的是,我们,看待问题的时候要运用历史的观念去看。在那个时代,林黛玉渴望那种在现在来说就是女权主义的爱情,在那个时代是一种“丑的要求”。并非以贾母为代表封建人物,就是连贾宝玉自己也难以真正接受的。贾宝玉是很温善爱人,那是以上待下的时候,如果有人——特别是女人——要求和他平起平坐地恋爱。在那个时代实在是可笑的行为。这个假设没有什么值得非议。我们要是想一想,我们今天是不是可以和领导平起平坐就可以理解了,他们绝对无法容忍我们的狂妄自大的行为。在那个时代,女人,无论多么优秀,多么伟大,都是一种卑微的身份。而自由的爱情实在只是俯就的爱情。但是,林黛玉仿佛很自我,很独立。我想,那个时代任何人都是无法接受的,这个是一种伦理道德问题。就象现在我们看到婚后女人在外面通奸一样。在现在的我们心理也是不能忍受的。但如果过了几十年,几百年,到那个时候,他们就会嘲笑我们的保守。到那个时候,女人都是现在所说的女权主义者,爱情、性,对她们来说是一种自由的追求。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任何权利,甚至是任何意识具有这方面的反对倾向。
有人说:宝玉多次向黛玉表示“俺只念木石前盟”,“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黛玉也曾向宝玉明确表白“你的话我都明白了”,两颗相爱的心已经灵犀相通。这个能说明什么呢?当一个人在恋爱的时候,什么话说不出来。我想,你大概也常对你女朋友,或者是妻子说,你是多么爱她,一生都离不开她,也会说和贾宝玉一样的情意绵绵的话,甚至还更温甜,但你能确保你从来就没有讨厌你的女人吗?你对她的一切都十足的满意吗?——要是你已经恋爱过,或者结婚,我想你不会没有那种不满足之感,除非你在撒谎!如果有,如果有,那就足够了!贾宝玉比你聪明,比你通达事理。他早就预见一切。至于他是不是爱林黛玉,这个我已经回答过了。他是很爱林黛玉。只是在选择更重大的利益关系的时候,对林黛玉的爱情始终处在矛盾中。这个矛盾最终酝酿成悲剧。只有这样去理解才是正确的。也才是合乎情理,合乎人的本性的。我觉得一个人可能只会活在另个人心里,这就产生了永恒的爱情。而最美的爱情也只是对自己的深刻理解,或者说是先天的通灵。在我看来,我们通常遇到的更多是情欲抉择的对象,而不是理性的永恒爱情抉择的对象,因为,我们常人太注重感官的快感了。
我并非是一时的冲动而说这些的,我是经过慎重考虑,反复思考,认真推理得出我上面说的东西的。在许多人的眼里,贾宝玉已经不是一个活人存在了,而是读者思想的傀儡,玩偶而已。你们可以任意的评论他。对于一些人来说,他是永远不懂形式和内容存在着根本的分歧,尽管自然力和人为都在做最终的努力。之所以是这样的缘故,实在是因为世人在看待事物的时候都是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解释的,而不是根据事物本来的原质来解释的。当贾宝玉是个活活被写进《红楼梦》的时候,那么他被表现的应该是他本来的面貌,我相信曹雪芹也会同样的想。但是,他只是作为文字媒介产生的形象而出现在世人的面前,所以就别曲解成另外一个样子。就象在扮演贾宝玉的时候,人们总是用女人去扮演一样的道理。
评价
现代文学家鲁迅:《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
现代文学家胡适:因为《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故他不怕琐碎,再三再四的描写他家由富贵变成贫穷的情形。我们看曹寅一生的历史,决不像一个贪官污吏;他家所以后来衰败,他的儿子所以亏空破产,大概都是由于他一家都爱挥霍,爱摆阔架子;讲究吃喝,讲究场面;收藏精本的书,刻行精本的书;交结文人名士,交结贵族大官,招待皇帝,至于四次五次;他们又不会理财,又不肯节省;讲究挥霍惯了,收缩不回来:以至于亏空,以至于破产抄家。《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
现代理论家毛泽东:不读《红楼梦》,就不了解封建社会。……(中国过去)除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以及在文学上有部《红楼梦》等等以外,很多地方不如人家,骄傲不起来。……《红楼梦》不仅要当做小说看,而且要当做历史看。他写的是很细致的、很精细的社会历史。……《金瓶梅》是《红楼梦》的祖宗,没有《金瓶梅》就写不出《红楼梦》。但是,《金瓶梅》的作者不尊重女性,《红楼梦》《聊斋志异》是尊重女性的。
现代红学家俞平伯:《红楼梦》作者第一本领,是善写人情。细细看去,凡写书中人没有一个不适如其分际,没有一个过火的;写事写景亦然。《红楼梦》自发牢骚,自感身世,自忏情孽,于是不能自已的发为文章。并且他底材料全是实事,不能任意颠倒改造的,于是不得已要打破窠臼得罪读者了。作者当时或是不自觉的也未可知,不过这总是《红楼梦》底一种大胜利,大功绩。《红楼梦》作者底第一大本领,只是肯说老实话,只是做一面公平的镜子。
现代红学家周汝昌:《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文化小说”。如果你想要了解中华民族的文化特点特色,最好的——既最有趣味又最为捷便(具体、真切、生动)的办法就是去读通了《红楼梦》。……《红楼梦》是一部以重人、爱心、唯人为中心思想的书,是我们中华文化史上的一部最伟大的著作。《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代表性最强的作品。
影响
《红楼梦》问世不久,曾经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了三十年,被人们视为珍品。“当时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价,得金数十,可谓不胫而走者矣!”(程刻《红楼梦》程伟元序)及用活字印刷出版后,立即流行南北。
据清代一些文人笔记的零星记载,《红楼梦》当时已成为人们谈论的中心。京师流传的竹枝词说:“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在谈论时,有时因双方争执不下,“遂相龃龉,几挥老拳”。民间戏曲、弹词演出《红楼梦》时,观众为之“感叹欷,声泪俱下”(梁恭辰《劝戒四录》)。甚至有人读了《红楼梦》,由于酷爱书中人物以至痴狂(见《三借庐赘谈》《庸床斋笔记》等书)。
《红楼梦》杰出的创作成就,给后世作家提供了丰富的艺术经验,直至中国现代文学中,也有明显受《红楼梦》影响取得一定成就的作品。历来以《红楼梦》题材创作的诗、词、戏曲、小说、电影、绘画就更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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