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运输合同

时间:2023-02-26 13:40:39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委托运输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运输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门】委托运输合同

委托运输合同1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供应商出厂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根据《合同法》,双方就承运事项约定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和履约保证:甲方将供应商从工厂发出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乙方负责安排承运的驾驶员和车辆,乙方对其承运驾驶员的相关行为负全责;乙方自愿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该保证金用于运输安全保证和货损赔偿的押金。

  二.费用标准:乙方须提供业内合理的'物流费用标准和运输周期,如乙方收费高于行业标准,甲方有权拒付运费;特殊情况双方可根据运输行情另外协商。(签定协议后乙方提交经甲方确定的国内费用标准和运输周期表)

  三.货物交接:甲方的供应商负责产品包装及其内置物品的防护,,同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乙方须以书面和短信方式向甲方明确每次运输任务的承运驾驶员,车辆及运抵时间等相关信息,以便甲方及时通知收货人;甲方的供应商将货物交给乙方时,乙方应确认收到的货物保持包装完整,负责装车摆放及物流过程的防护;乙方与甲方供应商就货物数量清点完毕须办理交接手续(配件按整件包装计算),并以双方签字确定为准(乙方驾驶员签字有效);甲方同时将货物发货信息用电子信息等方式提前传达到收货人;货物运达时,乙方承运驾驶员须按甲方要求和收货人办理交验手续。

  四.物流信息反馈:如属零担中转物流,乙方有义务及时将物流情况通报甲方,乙方不能提供驾驶员信息的须将物流站点信息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了解信息。

  五.货损赔偿:甲方供应商的货物交由乙方签收后,出现货损由乙方承担,货损较轻的可由乙方或乙方送货人现场协调赔偿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予以返厂,返厂维修或报废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货物验收:甲方在验收货物或配件时须当面核验,必要时开包验收,根据事先接收的发货信息,验收无误方可办理收货手续和支付运费;甲方现场核验,如发现货物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根据损失轻重和自身修复能力,可与乙方送货人现场协调赔偿事宜;协调不成,收货人可拒收货物拒付运费。如果甲方收取货物时外包装完好并在货物签收后发现包装内货物短少或损坏的,原则上与乙方无关;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日期为15天,乙方须积极配合。

  七.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一年,双方前期已事实履行的委托运输业务参照本合同执行。

  八.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出现合同纠纷,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1月1日 日期:20xx年1月1日

委托运输合同2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家具装饰材料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公司。双方结合实际,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家具装饰材料,需要运输材料以板材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二oo五年二月 日至二oo六年二月 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

  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

  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

  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

  序号 发 往 地 货运单价(元/kg) 到达时间(天) 备 注

  1 福州、晋江、厦门、漳州

  2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6

  3 台州、温岭、杭州、温州 6

  4 常州、上海、无锡 0.75

  5 沈阳、大连 0.8

  6 兰州、银川、西宁、包头 6

  7 武汉、荆州 0.60

  8 邯郸、太原、青岛、 0.65

  9 南昌、郑州、株州 0.65

  10 长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云南 0.60

  12 南宁、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庄 0.65

  14 乌鲁木齐 1.10 9

  1、上列单价是乙方提供的运输费用的单价。乙方必须保证此表单价是XX市五城区内的中等单价。今后如遇单价调整,乙方应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两个以上同距离的零担运价高于上表单价的10%以上时,可以提出调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两以上同等距离零担运价证明上列表运价的正确。双方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运价之平均数协商运输单价。如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发往地”以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的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的地点的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增加运费;如果收货地点不在表内所标明的地点,参照表内的最近地点协商运费单价,也可参照最近地的公里数单价乘以实际运输公里,计算运费。

  3、上表内的运输费单价,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费等全部费用。到达目的地的下车费由收货人承担。

  4、到达时间天,是指甲方将货交给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计了乙方运输过程的各种情况。

  5、运输费乙方在交付货物时,直接向收货人收取。

  四、收货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给甲方。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介绍信。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委托书,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1.5倍支付运费。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

  五、货物保价及保险

  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

  六、货物安全及赔偿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货物灭失、损坏之索偿权,一般由收货人行使。在收货人不行使的情况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赔人的《赔偿请求书》后的十日内,应提出赔偿方案。乙方未提出赔偿方案,视为同意索赔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并应在二十天内作出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收货人逾期支付运费或逾期提货,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逾期运到和逾期赔偿,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上述之违约,应以违约责任的本金为限。逾期运到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免除承运人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便于诉讼和惩罚违约的原则,任何一方起诉,均可选择原告经营所在地或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能及时履行,按本合同记明的电话通知对方;不能及时履行的,按本合同记明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方法通知对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记明的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3、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运人(甲方)

  托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运输合同3

  委托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的____运输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运输范围:____至____;

  二、运输单价____元/吨到项目结束。

  三、运输事项: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次日运输量,如运输量超过____吨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甲方通知的数量足量运输(除不可抗力外,如自然灾害、甲方发货原因、道路运输大检查等)。

  货物出厂后,质量(自身质量除外)数量和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运输数量与需方过磅数差距超过千分之三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负责人联系查明原因,经核实后确属甲方责任的(供需双方地磅故障)由甲方负责,如确因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数量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确认后,由乙方按照当时的`货物出厂价格据实赔偿给甲方。

  四、结算方式:每月的____日至____日为结算周期,乙方按月凭需方的签字单数量与甲方结算。

  五、付款方式:按月结算,隔月支付。

  六、付款时间:甲方应在乙方的运输发票送到甲方后____付清。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运输合同4

  合同编号:

  委托方: xxxx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xxxxx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xxx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 支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xxxx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x月xx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xxxxx公司

  乙方签章:xxxxx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x月 x日

  签署日期: 年x月 x日

委托运输合同5

  甲方: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煤炭运输事宜达成本合同书以下条款;

  第一条 运输货物名称:煤炭。运费单价: 元人民币(不含运输税)/吨。煤炭运输过程中装货地点、卸货地点发生变化时,视情况由双方协商对运费进行调整。

  第二条 甲方每月必须向乙方保证最低提供 万吨以上的煤炭量给乙方车辆承运。如果甲方停运必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分批次派车共计 台,到矿场参加运输。

  第四条 乙方司机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安排在合同指定的地点装车,并按照甲方提供承运煤炭的质量和数量保质保量、安全、准时运到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如乙方将货物错运到合同规定外的到货地点,乙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车煤炭允许有 公斤的损耗)

  第五条 甲方必须为乙方车辆提供专用的煤炭装卸场地。甲方协助落实乙方车辆停放场地和人员住宿场所。

  第六条 运输协议办法及运费负担:

  1、运输中车辆一切过路费和装卸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运输车辆路保(交警、路政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理,确保车辆运输畅通。

  第七条 装货地点: 。

  第八条 卸货地点: 。

  第九条 运费结算办法及依据:由甲方统一向乙方结算。具体结算时间为:每天下午四点和上午9点将到货车辆运费结清打入乙方指定账户。结算运费时凭甲方提煤单、煤矿过磅单、煤场过磅单、乙方派车单结算运费,以上票据缺一不可,否则不予结算。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在乙方第一天的运输中扣除五万元人民币运费作为保证金(在运输任务完成后,甲方需在5天原数退还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拒绝退换保证金)。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签约后,甲方及时给乙方结算,如因拖延运费结算引起车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按照每车每天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具体视情况双方协商)。

  2、由于甲方无法提供煤炭运输合同签订最低量而造成的车辆停工,由甲方按照每车每天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具体视情况双方协商)。

  3、乙方车辆按甲方通知进场到达煤矿区时,应按通知启动日期准时开展煤炭运输作业,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提供煤炭给乙方车辆从事运

  输的,按照每车每天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具体视情况双方协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煤车丢失或失控,或者乙方司机在运输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交通事故以及一切违法乱纪行为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在合同执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停车拉煤,或者不经甲方许可,乙方与甲方之外第三方的.单位或个人建立业务关系。

  3、在到站卸货时如发现乙方调换煤炭、掺假等行为,乙方应赔偿该车煤的全部损失,即:每发现一车,乙方按照原煤炭价格赔偿给甲方。

  4、乙方妥善保管好发煤单,甲方提煤单、煤矿过磅单、煤场过磅单、乙方派车单并以此作为结算运费的依据,如需贴封条,必须保证封条的完好,否则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5、乙方如有一台车偷煤、换煤、丢失煤炭的,将由乙方所有签订合同的所有车辆共同联保承担赔偿甲方所损失煤炭的同等价钱。

  6、甲方应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随时给乙方上调价格。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合同执行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车辆进场。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车辆每月25个工作日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判。

  第十五条 如发生道路拥堵等严重影响拉运的情况,甲方应为乙方开辟新的运煤线,乙方积极配合拉运,超出 公里时,按规定补偿给乙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遇到新的问题,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号: 身份证: 身份证: 代理人: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于西安

委托运输合同6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种类: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

  总长:_____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__型宽: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吨:_____________________净吨:__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___________________

  主机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2.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4.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5.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6.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7.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8.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4.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5.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6.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路运输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运输合同7

  委托书

  兹委托重庆庆捷汽车驾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指派的驾驶员 到 接商品车。在委托期间相关费用及责任条款按照重庆庆捷汽车驾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重庆商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中心签订的《商品车运输协议》执行。

  1、商品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2、接车地址:。 联系人,电话 。 送达地址:。 联系人,电话 。

  3、委托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运输合同8

  甲方(承修方):

  乙方(检测站):

  根据《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管理规定》(公运维【20xx】23号),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有二级维护竣工车辆进行竣工检测,双方协议如下:

  一、 乙方严格按《GB/T18344-20xx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性能检测项目和技术要求对甲方送检车辆进行检测,出具有省运管局统一印制的检测报告和相关报表,并对检测结论负责。

  二、 甲方送检车辆必须是按《GB/T18344-20xx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完成二级维护作业的车辆,由质检员送检,符合检测上线要求,对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乙方可拒绝该车上线检测。

  三、 检测收费按市物价局、财政局阜价费【20xx】21号标准收取。

  四、 检测收费结算方式:现金。

  五、 该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六、 在车辆检测活动中,如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运政管理机构申请调解。(96333)

  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当地运证管理机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运输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辽河石油勘探局筑路工程公司济东高速公路施工项目已经结束,根据工作的需要,计划将沥青拌和站设备回迁至辽宁盘锦筑路公司本部(盘锦友谊)。就沥青拌和站设备搬迁一事,甲乙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协议:

  1、甲方托运的货物应如实填写,如有隐瞒货物名称,数量及性质,倘若乙方在运输途中为此造成损失(包括车主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若不跟人押车,卸货地址务必填清,货物包装必须完好。

  3、乙方在运输途中要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货物,如因乙方在车辆证件不全、事故、雨淋、丢失、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经济损失(不含自然性合理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按价赔偿。

  4、乙方必须保证司机的手机全程开启,便于随时联系。乙方不许无故耽搁交货时间,由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5、在运输途中过桥、过渡、过路和车辆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设备运输车辆小车在28吨以下(长_________米),大车在40吨以下(长_________米),运输综合单价均为_________元/车。

  7、设备运输大约在35车左右,预计总价_________元,但运输结束后按实际运输数量进行结算。

  8、乙方设备的'运输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卸货地点,并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9、结算方式,在每批次运输车辆到达盘锦后,经验收货物完好无损返回回执单位后,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汇总每批次运输车辆数量、金额一次性付款。

  10、乙方不负责提供运输发票,但负责在甲方运输发票上加盖发票印章。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收获出据书面收条后,协议自行终止,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运输合同10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或由甲方运送至乙方指定物流收货地点,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物流快递单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或廷后承运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2、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提货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其中要求阴凉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0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臵于阳光下暴晒;要求冷藏存储的药品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之外,还应使用有资质的冷藏设施的运输车辆,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10摄氏度的温度。凡甲方委托运输的液体注射剂产品,乙方必须保证运输全程温度控制在5-20摄氏度之间。

  如因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灭失等情况,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向乙方追偿所受到的损失。

  5、提货后,乙方应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药检报告及药品销售清单必须随货同行。

  逾期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每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此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6、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一联交回甲方。

  如回单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30日内将回单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违约金,且由此产生的甲方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7条标准结算。

  9、甲方委托运输货物中,有部分为医院紧缺、供应紧张的紧俏药品。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对于这部分紧俏药品,乙方在此承诺严格做到零破损送货。

  甲方将在紧俏药品外包装上张贴黄色警示标志,提醒乙方谨慎运输。凡乙方未能履行前述承诺,出现破损的,应按照破损药品货值10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一经出现紧俏药品运输破损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10、乙方完成每次运输业务后应将运输费发票与送货回单,甲方应在该业务发生当月底或次月初付款。

  为确保运输质量,自本协议签订起甲方对乙方运输员可以视情况进行药品运输知识的培训。

  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现金比例不低于50%(包括电汇等形式支付的现金)。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所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1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到期后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续签本合同,本协议相关附件应并加盖双方骑缝章。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附件:

  乙方(盖章):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运输合同11

  一、本批货物由甲方(委托方) 全权委托 (司机 )承运。

  二、乙方车辆必须投保运输,甲方将货物装车时交给乙方,乙方必须认真清点,凡皆因货损、货差,雨湿、污染、破损,以及因四超(超长、超高、超宽、超重)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运方)负全部责任。

  三、运送货物时间限 小时内到达:从 年 月 日始,凡皆因延误时间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运方)负全部责任。

  四、如果运输过程中有乙方携货私逃的情况,中介方应承担所有责任,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

  五、全程运费 元(大写: )。甲方预付运费 元(大写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验收无误后付清运费 元(大写: ) ,行车途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任何原因的罚款)概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介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七、货到款清,此合同立即作废。

  甲方签字 中介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运输合同12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暂定

  3、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100元/天,由甲方支付。

  2、本次运输货物 吨金额总计为 ( )

  第三条:其它

  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 月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委托运输合同13

  甲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

  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地:

  要求乙方车辆: 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5.3米、车箱宽2.3米、车箱高1.4米运距: 公里运费: 元/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 年 月 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畅 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 %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500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500元/天。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土方运输合同范例2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基坑土方外运(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负责用车外运至工地外)。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基坑开挖验收规范达到全面优良。

  五、合同单价及价款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项目单价总价备注说明土方外运元/平方米按实际方数乘以单价1土方单价以实方计算;

  2本单价含施工时的有关机械台班费用,外运装车等费用;

  3本单价含外运泥尾场地清理费用;

  4本单价含一切乙方机械进退场费用。

  六、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每月按实际完成量的80%,结算时扣除相关罚款及相关费用后支付给乙方;

  2、当主体基坑到底完成后三个月内付清完成工程量的95%;

  3、所有土方工程及手尾工作完成后六个月内支付5%.七、甲方责任:

  >委托运输合同7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合同编号:

  甲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方: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鉴于:

  1、 乙方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2、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国际运输及相关服务等事宜;

  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服务范围

  1.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当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等。因甲方提交的托运单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导致的任何货物的损失或者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承担。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乙方按普通货物进行处理,对因此造成的货物损坏或者造成的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承担责任。

  2.1.2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甲方应当如实申报货物名称。如果托运的货物是危险品,甲方应当确定该危险品等级并书面告知乙方。甲方承担未如实申报的全部责任。

  2.1.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当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损失/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乙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担的责任,以及抗辩的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1.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明示委托事项,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2.1.5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书面确认航期,无乙方书面确认航期的,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2.1.6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1.7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费用。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事项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应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

  2.2.2为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事宜,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该合同效力及于甲方。同时,除非甲方有明确相反的指示,乙方有权选择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为委托人这一事实。

  2.2.3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特别授权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如果乙方代为垫付任何费用, 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乙方垫付的款项。

  2.2.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在合理时间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如因船公司原因未能及时配载,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2.2.5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当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及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2.6对于非由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当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2.2.7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合同价款包括:乙方的运输代理费以及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本合同价款的具体构成

  3.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后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3如遇有关费率上调或者增加委托事项,则合同价款应当做相应增加。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调整后的付款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4根据2.2.3条的规定乙方为甲方代垫的费用超过了附件二规定的范围,则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保险

  4.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5.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5.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5.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5.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5.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6.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6.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另外,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1.2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配载、通关或者出运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7.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 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7.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八条 一般性条款

  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8.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8.4 合同的修改:

  8.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8.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8.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委托运输合同14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夕口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委托运输合同15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托运方(简称甲方):

  承运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运输货物名称、数量、运输价格

  二、运输货物起运地和到达地

  1、运输货物起运地:

  2、运输货物到达地:

  三、运输时间

  1、承运日期:

  2、到达日期: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或甲方通知日期按时组织车辆运输。

  四、运输方式及车辆要求

  本合同项下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车辆为,上述车辆要求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具备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应具备的有效证件;

  2、已缴纳当年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承运货物责任险等保险。

  五、货物的装卸及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卸由 负责,由 承担费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的将货物运到本合同约定地点,由收货单位接收货物,收货单位在收货或结算单据上进行签收确认,乙方负责将收货或结算单据及时交给甲方,收货或结算单据是甲、乙双方结算运费的依据。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

  1、运输质量要求:乙方应对运输货物采取妥善的安全措施,应当按照通用的足以保全货物的方式对承运货物进行包装。

  (1)裸露货物进行苫盖,保证运输过程无飘洒、无丢失、无混料。

  (2)应采取防潮、防雨、防盗等必要措施。

  2、验收:收货单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发货方的发货单对货物的外观及重量进行验收;数量检验以收货单位或 的计量衡称重为计量标准。收货单位收到货物重量与发货单位的磅差在 以内,磅差超出上述标准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按该货物买卖双方实际交易价格及造成的损失赔偿。

  七、运费结算

  1、结算数量:

  2、结算方式:

  3、运费调整:

  4、支付方式:

  八、保证和承诺

  1、乙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不存在挂靠其他单位的情形;

  2、乙方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其许可经营范围符合本合同运输货物所属类别;

  3、乙方保证本合同运输所用车辆所有权全部为乙方所有,不存在租用、借用其他单位或个人车辆的情况;为履行本合同所配备的驾驶人员具备驾驶本合同所用车型相对应的驾驶证,且具备与运输本合同货物相对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4、乙方保证所提供票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因乙方出具票据违反国家税收和发票相关法规规定的,致使甲方遭受处罚受到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同时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重新向甲方开具票据。

  九、风险转移及赔偿

  1、本合同项下货物交运给乙方后,自装车时开始,货物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的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及甲方或收货单位造成的除外;

  2、乙方对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为该货物买卖双方实际交易价格及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十、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承接甲方运输业务,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甲方客户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起运货物的起运时间、行车路线,对乙方延误或拒绝甲方所提出的正常货物运输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按时办理结算。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完好的适运车辆及其它必备条件将承运的物资及时、快速、安全、可靠地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乙方保证提供充足的车辆进行运输,如乙方在承运期内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价格、甲方要求的运输期限及时安全可靠的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市场价格另行组织运输,完成本合同项下待运货物的运输,因此产生的运费差价由乙方承担,费用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3)乙方应加强对承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在承运车辆开始运输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运输车辆性能良好;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运输车辆上喷涂甲方企业文化标识;运输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应遵守有关交通法律法规,进入提货地或交货地后,应遵守发货单位或收货单位厂区内的车辆限速及其他要求。

  (4)乙方在装车、卸车时应遵守甲方或收货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十一、安全责任及要求

  1、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及收货单位的要求及有关规章制度,在装运过程中增强安全及环保意识,进入甲方厂区须遵守甲方安全有关规定,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超限等情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3、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应对周围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4、为履行本合同乙方所使用员工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伤亡事故及被罚款等情形,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应支付运费 %的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逾期到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当期运费 %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在运输途中,如出现货物破损、丢失、污染、雨淋、被盗、被抢等情形,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货物损失按同类产品当期交易价格赔偿,若甲方被第三方索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乙方未经甲方认可不得随意变更送货地点,如随意变更送货地点,乙方应同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该货物继续运至指定地点;

  (3)乙方赔偿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第三方索赔、货物差价损失等其他损失。该赔偿费用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6、如乙方违反第八条承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乙方擅自在车辆车身上喷涂甲方企业标识的,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按每辆车一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其他事宜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未发生运输业务,承运期间届满,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如出现下列情形本合同解除:

  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擅自使用甲方的企业文化标识,以甲方名义从事有关活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运输车辆发运货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运费,超过三次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一方出现其他足以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形,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年月日。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声明:双方签订本和同时已经详细了解了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责任承担条款无需特别标明,双方已经充分了解了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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