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制作合同

时间:2022-05-21 11:01:23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委托制作合同4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制作合同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委托制作合同4篇

委托制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为对甲方企业的整体品牌视觉作长远的规划及有效的执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达成

  以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为其公司导入企业品牌视觉识别系统(即系统),并确认乙方为甲方品牌视觉顾问

  2、设计项目见合同附件

  二、费用:

  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的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合同费用分________次付清 (合同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 元整)

  3、手册整理完成;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甲方确认后需及时支付合同余款(总金额的50%)(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后,两天内交付所有相关电子文件及印刷手册)。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需在规定时间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甲方公 司手册的整理工作,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后,两天内交付所有 相关电子文件及印刷手册)。

  2、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因甲方提供资料所引起的版权、文责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即向甲方出具该作品的书面使用权证明书,对选用的作品方案所有权(包括著作权)归甲方; 未选用的其它作品方案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相关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2、因策划设计是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如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3、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则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七、其它补充条款:

  八、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

  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本合同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生效日期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原件一份,双方所持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

  ____日期:________年

  ____日乙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开户行: 账号: 代表:____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____月

委托制作合同 篇2

  甲方:签订日期:乙方:签订日期:

  办事处世(以下简称甲方)向盘委托(以下简称乙方)负责设计制作成品。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此《委托制作合同》,内容如下:

  一、制作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工期:

  制作项目名称:制作规格:长1100x宽600x高900㎜(具体样本参照专柜并以次为标准)角柜2个制作数量:标准专柜7节工期: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的日期按时交货,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因素,经双方协商可以适当延期2天交付,如不能按照合同日期准时交付,甲方将扣除乙方尾款的作为违约金。

  二、制作要求: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制作,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乙方应按照最终确认的设计要求进行制作。

  三、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负责设计内容的审定并提供相关标识文字。甲方有权对设计、制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甲方须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期限,按时支付乙方所需款项。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证明及相应资质证明,以备甲方查验及存档。乙方须认真遵守本合同附件1之报价明细表,向甲方提供有质量保证的合格柜台。乙方有权在合同签定时要求甲方支付一定的定金,并在所有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要求甲方支付其尾款。

  五、价款及支付方式:

  1、

  2、项目总造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整)。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总价款四、乙方权利义务:的%,

  计元,柜台完工后验收合格尾款一次性付清。

  六、运输及售后:

  1、乙方不承担送货和包装。

  2、乙方应对其交付的柜台在一年内给予质量保证,比如脱漆等因原材料不合格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给予甲方售后。

  七、其他

  1、本合同含1份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末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纽曼理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办事处乙方:

  地址:地址:

  授权签字人:授权签字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委托制作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内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之委托。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昭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工作内容、数量、质量要求

  1.委托工作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自行完成委托制作事项,制作内容、音乐风格、规格等,以本合同附件中提供的约定及说明为准。

  2.数量要求及质量要求:以甲方制定的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作为乙方全面履行义务的标准。

  二、履行期限

  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开始起算,具体履行期限见合同附件。

  2.乙方应于履行期限届满前,完成全部委托工作,并应将完成作品以甲方要求的方式全面交付,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完成规划,分阶段完成制作任务。

  三、履行地点及方式

  1.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双方协商确定的制作所需资料。如订立合同时附件所含内容不足,甲乙双方可以根据需要协商补充。

  2.如甲方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了制作样品或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或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3.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和技术自行完成全部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委托制作义务转由第三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4.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将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履行状况进行了解,以确保合同的完全履行,乙方应对甲方的检查监督进行配合,并及时提供能够表明其工作进度的数据、成果及其它相关资料。

  6.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四、酬金及付款

  支付程序如下:

  1.双方协商并在本合同附件中确认酬金金额。

  2.结算方式见本合同附件

  第一期支付条件: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

  第一期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的30%

  第二期支付条件:乙方完成所有委托制作音乐作品并提交成品通过审核后的3个工作日内

  第二期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的70%

  结算地点:甲方住所地

  支付方式:转账

  3.具体结算时间及方式应遵循甲方财务规定。在结算条件成就后,由乙方在甲方的结算日(即甲方为供货商统一结算货款的日期)出具请款单、验收单并向甲方提出结算请求。甲方在确认无误后,于收到该条所述全部单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履行支付义务。

  4.若出现合同第六项第3条的情况,乙方将出具请款单和乙方制作完成证明书向甲方要求履行支付义务。甲方应在收到该条所述全部单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履行支付义务。

  5.合同约定之酬金性质:

  本合同约定之酬金系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制作费。

  6.税费问题: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酬金,系属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乙方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甲方

  无代交代缴义务,乙方需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五、委托制作作品之权利保护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的产品及其组件、样品或相关数据,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其著作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包括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与作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相关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包装设计、程序、音像、图文绘制、软件著作权等权益。乙方仅享有作品署名权。

  2.甲方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任何样品、说明、组件或数据,其著作权和其它知识产权亦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为任何形式的利用,否则为侵权。

  3.在洽谈及合作过程中,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散播或转述于第三人。

  六、产品验收

  1.项目完成证明:乙方按要求全面履行加工制作义务后,将全部成品以44.1khz 80kbps的mp3文件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以上全部文件并确认质量后出具乙方制作完成证明书,乙方在收到该证明书后将以上成品的44.1khz 16bit的PCM格式立体声的wave文件提交给甲方。

  2. 项目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成品的wave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出具书面验收凭证,作为乙方要求甲方支付酬金的凭据(具体验收程序及标准,详见合同附件)。

  3.验收逾期:如在5个工作日甲方内未向乙方提交验收凭证也未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则乙方有权认定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将出具请款单和乙方制作完成证明书向甲方要求履行支付义务。

  七、权利担保条款

  甲乙双方均保证不致因履行本合同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因违反上述约定给对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密义务

  1.对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任何目的泄露于第三人知晓。

  2.甲方拟将其持有的机密信息交付乙方,以利乙方参与本委托项目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加工、拣选、制作、校正、编辑、整理等合作事宜)。乙方了解并确认甲方所交付之机密信息内含甲方所享有之重要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其它商业秘密。

  甲方所交付乙方之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企划下委托项目的音乐、音频、计算机或磁盘片档案、录音或录像数据文件、光盘片数据或会议讨论之口头信息等,包括乙方自甲方取得或因进行本案作业而知悉或接触的一切相关信息。

  3.保密义务与保密措施:乙方应尽谨慎之义务,负责妥善保管因甲乙双方合作需要由甲方交付的信息,包括所有标示甲方公司名称或虽未标有甲方公司名称但甲方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的

  相关文件、档案、磁盘等信息,以及第三人交付于甲方持有的相关信息。乙方应对该信息所固着的有形媒体妥为保管,并应办理取阅或调借或接触等登记管理。对于该信息表现形式为无形形态但涉及创意或核心部份(如口头表现方式等)亦应尽到同样的谨慎保密义务。

  乙方保证乙方及其员工(包括现在在职或离职者)对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或以任何与本合同目的不符的,将本合同机密信息交付或揭露给任何第三人,包括职务上不需接触甲方机密信息的乙方员工。

  4.机密信息利用的禁止:本协议所指机密信息是甲方重要的知识产权,甲方或其客户拥有机密信息内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营业秘密、半导体芯片电路布局与软件程序著作权等法定权利或期待利益、甲方的专有技术或其它商业秘密。甲方交付乙方本协议机密信息之目的仅在供乙方进行委托事项,并不因本协议签署或机密信息的交付或揭露而授权乙方就机密信息加以利用或取得任何权利。乙方并应在接获甲方通知时,将甲方的机密信息及其媒介物品与一切复制对象三日内交还甲方。

  5.损害赔偿:乙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或有任何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甲方的机密信息(包括第三人交付予甲方之信息)被泄露者,应由乙方负担一切法律上责任,包括消除损害影响、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甲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乙方的.员工违反本规定者,视同乙方公司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其它事项:双方当事人均不因上述条款而负担向他方购买任何服务或产品之义务,亦不构成出卖内含机密信息之产品之要约。

  7.乙方对以上机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永久。但如有以下情况发生,则甲乙方之保密义务即为解除:机密信息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为公众所知悉;因法律规定之要求而揭露机密信息,但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以利甲方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乙方并有尽力协助之义务;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接受乙方揭露机密信息。

  九、违约及赔偿责

  1.乙方如有下列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能要求甲方履行相应给付义务: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成果。

  (2)乙方交付的成果不符合合同要求。

  2.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应支付甲方相当于本合同规定的总价款数额的违约金,此外还应对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1)乙方侵犯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之甲方权益。

  3. 如果乙方制作周期超过合同约定制作周期,赔偿方式见合同附件。

  4.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项之规定﹐逾期向乙方支付酬金,逾期时间超过15工作日以上,每超过1个工作日,将支付给乙方逾期制作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解除

  在履约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不可抗力,且对履约造成根本影响。

  (2)乙方未能按照甲方制定的进度履行合同,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乙方迟延履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乙方完成工作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出现上述情形,甲方终止合同后,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逾期时间每超过1个工作日,将支付给乙方逾期制作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但前述第(1)项除外。

  十一、未尽事宜之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或其它相关法律之规定处理。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可依据需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隐含关系排除

  1.甲乙双方的关系,系由本合同项目产生的委托制作关系,并不产生除此以外的任何代理、授权、合作、联营、隶属、合伙等关系。

  2.乙方与甲方并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构成劳动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产生的所有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四金)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三、争议的解决及管辖权

  双方如因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执,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因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对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书分存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留存。

  十五、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托制作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平台帐号: ,展厅名称:

  展厅地址: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移动端网上展厅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合同签署方式】

  本合同以电子邮件传递形式签署,甲方阅读合同后有意签署协议的,甲方签字并按手印或盖章后回传合同照片或扫描件至乙方指定电子邮箱,乙方回复确认签署的,合同即签署生效:

  甲方电子邮箱: ,乙方电子邮箱: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手机移动端网上车辆销售展厅,展厅平台载体为乙方省心宝app。

  1.2 乙方服务项目:网上展厅(含车辆管理、客户询价留言、分销推广、优惠券管理、展厅访问统计),具体详见附件一《省心宝网上展厅功能说明》。

  1.3 委托基本流程:甲方线上申请(即填写信息、上传资料)、乙方审核、审核通过签署合同、甲方支付服务费、乙方为甲方帐号开通相应权限。

  第二条 成果交付

  2.1 交付时间:甲方付款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

  2.2 交付方式:乙方完成设计、制作,交付成果乙方为甲方省心宝app端帐号开通展厅权限,上述行为的完成视为交付完成,乙方的合同义务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鉴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8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佰捌拾圆整)。

  3.2 上述服务费为半年的服务费,服务期间自网上展厅开通之日起算6个月(包含周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3.3 上述服务费仅限于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服务项目,若甲方提出超出上述服务之外的需求的,需另行付费,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

  4.2 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种:

  (1)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服务费,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

  户名:

  户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2)甲方以平台宝袋资金支付服务费,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在甲方平台宝袋中直接扣取服务费。

  4.3 【郑重提示】上述帐号为乙方唯一指定收款帐号,乙方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收服务费,为确保您的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服务费金额,严格并按照合同载明方式支付款项。

  第五条 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付费后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成果。

  5.1.2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使用中出现程序错误等使用异常情形的,有权通知并要求乙方予以处理解决;

  乙方客服热线为:4000-121-67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5.1.3 甲方作为展厅的运营者及商品(即车辆)的销售方,甲方保证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销售的商品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5.1.4甲方使用分销功能的,应自行设置并支付分销佣金。展厅商品信息,可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转发,因转发内容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5.1.5甲方因分销及客户询价留言而获取的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不限于姓名、联系电话等)的,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非法使用、发布第三方的个人信息,甲方因此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1.6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确保其发布或使用的资料及信息不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违反上述守法、诚信承诺,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由甲方自行妥善处理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1.7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使用规则,因违反网络及微信、QQ、微博等第三方平台规则或因第三方平台规则限制导致无法正常访问,乙方有义务辅助解决,但不承诺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1.8 乙方有权利单方面根据运营情况调整产品功能满足用户需求。

  5.2 乙方权利义务

  5.2.1 乙方拥有省心宝平台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5.2.2服务期内,乙方应确保程序的运行稳定,及时回应甲方通知的程序错误等问题,并具体采取相应的措施。

  5.2.3基于甲方的委托,乙方仅承诺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成果的交付,乙方不就服务使用的宣传效果、甲方展厅商品的销售量等做任何承诺及保证。

  5.2.4乙方有权就甲方的展厅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发现甲方有欺诈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消息、违反承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有权就此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披露。

  5.2.5甲方平台帐号因存在恶意等行为被乙方强制停止帐号使用的,本合同服务一并暂停或终止,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2.6 乙方交付完成后,乙方的合同义务完成,甲方已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乙方的售后服务为本合同完成后的附随义务。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 本服务中所包含的全部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网站设计、文字和图表、软件、照片、录像、音乐、声音及其前述组合,软件编译、相关源代码和软件 (包括小应用程序和脚本) 的知识产权权利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为商业目的复制、更改、拷贝、发送或使用前述任何材料或内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一并承担守约方的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交通住宿费等。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 所有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告知对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送达地址未变更,一方按此地址发出文书的第三日视为送达日期。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省心宝网上展厅功能说明》

  附件二:《省心宝拼单奖励政策》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通讯地址: 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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